2019年个个人所得税appP上线共有多少人使用该软件进行纳税申报?

不懂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申报?下面跟51个税一起,提前了解: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自行申报的操作方法吧!重要提醒!目前,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而暂缓开通。后期,该功能将视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开通。51个税在此建议广大纳税人,可以提前了解该功能的模拟操作办法,熟悉操作流程,遇到不懂的操作内容,还可提前咨询税务老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哦!2020年3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编写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用户操作手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不含境外)功能内容如下:本功能适用于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请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选择填报方式如果纳税人满足预填的条件,则进入到“选择填报方式”的页面,如下图,支持纳税人选择一种方式进行年度申报1、使用申报数据进行填报:纳税人可选择使用收入纳税数据进行预填写,其中收入纳税数据来源于扣缴义务人代为填报以及自行填报的收入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手工填写:纳税人不使用收入纳税数据预填报,手工填写申报表3、纳税人可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点击展示“收入纳税数据”,“专项附加扣除采集记录”,如下图:如果对收入信息有异议,支持对收入明细进行“申诉、删除”。4、操作步骤:纳税人选择一种申报方式,点击“确定”,如果选择的申报方式为“使用申报数据进行申报”,则弹框提示“使用申报数据提醒”协议,用户勾选“我已知晓并同意”,点击“进入申报”,则进入申报主流程。如果选择的申报方式为“不使用收入纳税数据,我要手工填写”时,则弹框提示“手工填写提醒”,用户勾选“我已知晓并同意”,点击“进入申报”,则进入手工填写主流程。——使用收入纳税数据进行填报“标准申报-使用收入纳税数据进行填报”申报分为三个步骤,【基础信息】、【收入与税前扣除】、【税款计算】【基本信息】1、基本信息页面支持纳税人修改“电子邮箱、联系地址”信息,选择本次申报的汇缴地,如下图所示2、汇缴地选择规则:(1)有任职受雇单位时如果纳税人纳税年度内有多家任职受雇单位,则下拉框显示多条任职受雇单位,根据选择的任职受雇单位带出主管税务机关。如果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只有一家任职受雇单位,则默认显示任职受雇单位,主管税务机关,不可选择。(2)无任职受雇单位时汇缴地可选“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地址信息取值于个人信息中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根据选择相应带出,支持修改。3、点击“下一步”,则跳转到“收入与税前扣除”页面。【收入和税前扣除】一、主页面“收入与税前扣除”页面如下图,系统使用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的申报明细(工资薪金所得、连续劳务报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专项附加扣除数据进行预填,不支持主表修改,支持明细表修改。1、点击收入则进入收入列表页面2、点击税前扣除则进入税前扣除的列表页面3、当前页面如果有待确认或者问题项,则下一步按钮置灰,不允许点击4、点击“下一步”时,如果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0,则弹框提示纳税人“您当前没有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继续”,点击继续则进入税款计算页面,弹框如下图:二、总收入明细页面收入详情页面包括四个TAB页面:【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1、二级页面支持列表查询,可新增数据2、三级页面支持删除、申诉、查看详情3、工资薪金列表页面:(1)纳税人如果存在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或者央企负责人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则两种最多都只能保留一处作为奖金申报,其他并入综合所得进行申报,点击“设置”,弹框如下,选择完成即可完成操作。(2)如果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只有一处,默认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支持修改,且单独计税的奖金在总收入明细列表页面隐藏不展示。汇算清缴奖金设置页面允许纳税人申诉、删除列表中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数据,申诉、删除完成,该条全年一次性奖金从奖金设置页面隐藏。(3)点击“新增申报项目”,支持新增收入明细数据。新增时,已缴税额不能大于收入的45%。新增完成,则总收入明细新增一条状态为“新增”的收入信息。如果收入信息存在扣除项超出上限(免税收入大于收入)等数据错误,则状态列标注“数据错误”,点击“详情”,可查看具体的错误信息。(4)点击“详情”,进入三级页面,支持查看、修改、删除、申诉收入与扣除明细信息。点击“申诉”,弹框如下图,填写申诉原因等信息,申诉完成,则该收入信息状态为“申诉中”。点击“删除”,二次弹框提示如下图,删除后,该收入置灰展示,不参与计算,历史数据删除后支持“恢复”。4、收入明细表只对“工资薪金所得、连续劳务(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预填。5、劳务报酬、稿酬列表明细页面:收入明细表预填时,只对“工资薪金所得、连续劳务(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预填,已缴税款也只预填此类收入的已缴税额。点击“新增”,则弹框选择“查询导入、手工填写”。点击“查询导入”,查询一般劳务报酬、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的收入纳税明细,可勾选收入,勾选完成带入收入明细表,新增收入行,扣除明细表也需新增相应的扣除项目行,已缴税额也需包含勾选收入的已缴税额,操作同“新增”。点击“手工填写”,则支持手工新增收入,操作同收入新增。6、劳务报酬、稿酬列表、特许权使用费明细页面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页面也可新增“三险一金”以及缴纳地,规则同新增。三、专项扣除明细页面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四个Tab页面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1)列表页面支持新增,新增即跳转到全量新增页面,收入类型默认“工资薪金所得”,支持修改,新增完成即返回原列表页面(2)列表页面点击支持查看详情,详情页面展示此扣除关联的原始全量的收入、扣除信息,支持修改、删除(3)“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页面操作同“基本养老保险”操作。四、专项附加扣除明细页面专项附加扣除明细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信息1、住房贷款与住房租金不可重复采集,如有重复采集,需纳税人选择一种进行扣除2、如果同一专项附加扣除有重复事实,需纳税人确认唯一事实。3、操作步骤,点击【去选择】-查看重复事实-据实选择事实-点击“确定”即可;4、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操作同子女教育。5、点右上角【新增】,提示保存当前年度汇算数据,跳转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功能进行新增。注意:本操作需要离开年度汇算功能,所以选择【保存并继续】后,系统将保存此次年度汇算已编辑数据,跳转至专项附加扣除采集界面。采集完成后,可选择跳转回年度汇算继续填报,也可重新进入年度汇算。五、其他扣除明细页面其他扣除明细分为“年金、商业健康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其他”tab页1、年金、允许扣除的税费、其他TAB页面逻辑如下:(1)列表页面支持新增,新增即跳转到全量新增页面,收入类型默认“工资薪金所得”,支持修改,新增完成即返回原列表页面。(2)点击“详情”,详情页面展示此扣除关联的原始全量的收入、扣除信息,支持修改,删除,申诉。2、商业健康险、税延养老保险可通过列表页面新增、修改、删除。点击新增商业健康险,则弹框如下,填写商业健康险明细,点击“确定新增”,则完成新增。六、准予扣除的捐赠页面(1)纳税人身份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时,捐赠附表如下图:点击“新增捐赠项目”,则可录入捐赠事实。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min(除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外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比例,捐赠金额)新增完成,可通过“设置扣除”分配捐赠在综合所得的捐赠扣除金额。综合所得捐赠扣除不得大于除捐赠外的应纳税所得额。(2)纳税人身份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时,捐赠附表如下图,录入捐赠事实后,可点击“分配扣除”分配综合所得捐赠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捐赠扣除金额。且综合所得捐赠扣除不得大于除捐赠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捐赠扣除不得大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额。【税款计算】1、税款计算分为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额共三部分。2、应纳税额:(1)应纳税额合计=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纳税人为外籍人员,且由非居民转为居民纳税人时,方可显示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2)点击“计税详情”,则展示应纳税额的计算详情(3)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4)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全年一次性奖金为纳税人输入项,场景为:无住所居民个人预缴时因预判为非居民个人而取得的数月奖金,汇缴时可将一笔数月奖金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如下图: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点击“详情”则进入准予扣除的捐赠附表页面,同综合所得的准予扣除的捐赠附表共用同一个页面,取值“全年一次性奖金捐赠扣除”。3、减免税额:点击查看详情,则跳转到减免税附表页面,支持新增、修改减免税信息,减免附表详情如下图:(1)已缴税额为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以及自行预缴时应补退税额的合计值。若主表的所得项目大类的收入为0时,则减免附表添加减免时,该所得项目对应的所有子类均不可添加,需过滤掉不支持选择,非0时,减免附表、捐赠附表该所得项目对应的所有子类支持选择。减免税额不能大于应纳税额合计。(2)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数据进行保存,下次进入申报可以继续填报。(3)如果收入不足12万元且需应补税额或者收入超出12万元但应补税额≤400元,可享受免于申报。满足豁免时,底端按钮如下图,点击“享受免申报”,则申报完成。更正时:如果纳税人满足豁免条件,则点击“继续”,弹框如下如果纳税人收入不足12万元且需应补税额,则弹框如下:如果纳税人收入超出12万元且应补税额≤400元,则弹框如下:若选择“享受免申报”,则无需缴款。若选择“继续申报”,则不享受免于申报,需缴款(4)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申报成功,退税则跳转到申报成功-退税页面,缴税则跳转到申报成功-缴税页面(5)申报成功-退税如下图,点击申请退税可申请退税(6)申报成功-缴税如下图,点击“去缴税”可缴款——不使用收入纳税数据,我要手工填写指不使用收入纳税数据,手工填写申报表。【基本信息】基本信息页面同标准申报的基本信息页面【收入与税前扣除】收入与税前扣除”页面(如下图),系统使用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数据进行预填,收入和税前扣除项数据由纳税人手动输入,填报逻辑如下:(1)收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只能填写正值;(2)税前扣除:费用:(劳务报酬的收入+稿酬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20%)免税收入-其他:只能填写正值。基本减除费用:60000,不支持修改。专项扣除项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只能填写正值。专项附加扣除:根据采集事实计算扣除金额,不支持修改。年金、允许扣除的税费、其他:只能填写正值。商业健康险、税延养老保险:只能填写附表,主表不可修改。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只能填写附表,主表不可修改。【税款计算】税款计算页面同标准申报的税款计算页面【51个税提醒】本操作手册仅供参考,可能会存在没有及时更新的情况,具体以系统现状为准!
税务总局释疑:纳税人专扣信息31日起可用手机APP申报  我国的个税改革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6项减税红利,不仅事关老百姓的孩子、房子、老人,而且很复杂,到明年一月一日实施也只有一个星期了。记者24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就此进行了答记者问,就各种操作中的难点予以了官方释疑。  问: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税务部门能不能保证如期落实,让老百姓在明年伊始,就享受到减税红利?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此次个税改革的最大亮点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该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要求“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虽说现在距离1月1日只有一个星期了,但税务机关的准备工作一直在紧锣密鼓进行中。为了让纳税人及时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我们做了一系列安排:  首先,在流程设计上,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享受,我们对办税流程进行了简化、优化:一是申报就能扣除。纳税人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相关信息就能享受扣除。如果纳税人愿意将自己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就可根据个人申报情况进行扣除,大家在每月领工资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了。也可以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自行到税务机关申报信息办理扣除。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资料,比如继续教育的资格证书、住房贷款合同等等,纳税人自己留存备查即可,不用报送。二是晚报可以补扣。如果纳税人领取1月份工资前忘记申报或者申报晚了,可以在2月或者以后月份申报后,一次性补扣享受;一次性补扣不完的,可以在以后月份工资中继续扣。三是少扣可以退税。如果纳税人在年度中未申报扣除,或者由于申报晚了到年底仍补扣不完的,大家可以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各级税务部门将为大家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退税服务。  其次,在准备工作中,为确保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到实处,税务总局党委高度重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同志直接指挥,税务系统从总局一直到县乡税务局、税务所,都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力以赴开展准备工作:一是制定了系列配套制度办法。在22日专扣办法公布后的第一时间,同步发布了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扣缴申报办法、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二是发布了系列通俗版操作指引。为便于纳税人和扣缴单位尽快熟悉政策、掌握操作办法,我们将税法、专扣政策以及配套征管办法中严谨的法律语言,转换成通俗易懂的全流程、分步骤、带注解的操作指引,同步在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局官网上公布,纳税人和扣缴单位只要比照指引操作即可。三是开展了多轮次的培训辅导。各级税务机关做了详细的辅导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地开展辅导。在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后,就开展了预培训,并对1月初即发工资的单位提前进行点对点精准培训;在专扣办法公布后,对所有扣缴单位全面培训,保障扣缴单位能准确为职工办理扣除。目前,我们正在开展大规模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广告、宣传片、动漫、短信提醒等方式,让大家随时随地了解政策内容、操作流程。四是建立了多部门的协作机制。在国务院领导下,十多个部门协同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交换和比对满足事后核查需要,也为进一步简化纳税人资料报送奠定基础。五是开发了多元化的办税终端。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开发建设了自然人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可以提供手机、电脑网页等多种办税渠道。由于手机APP和网页端申报系统需与税务端、扣缴端软件联动调整,目前正在根据部分纳税人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最后的校验,全部功能将于今年12月31日正式投入使用。届时,纳税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更为便捷。  在这里,还想向大家说明的是:综合与分类税制改革,不仅是中国税收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税制改革,也是一场征管模式、征管方式的重大变革。尤其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一全新制度尝试,政策比较复杂,又涉及广大纳税人的孩子、房子和老人等关切点。改革力度之大、覆盖范围之广,都是空前的,对此,各方面都需要一个适应期、磨合期。一方面,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与其他税收优惠都不一样。这是首个需要大量个人自行申报的优惠,而个人想要在领工资时就享受扣除,还必须通过扣缴单位才能实现,扣缴单位内部也需要人力资源与财务部门的配合,有的单位还需要上级部门审批工资发放计划,享受政策的链条较长,需要纳税人、扣缴单位和税务机关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才能完成。特别是现在已临近新年,对1月初就发放工资的单位来说,准备时间很紧张,要把专扣政策及时准确地落实到每一个人,确实难度非常大。在这期间可能增加了扣缴单位的工作量,在此我代表税务机关向你们道一声辛苦!同时,我们税务机关还会竭尽全力帮助各单位克服困难,协助职工及时享受政策红利。如果还有哪个单位说我们也存在这种情况、不掌握政策,没关系,请告诉我们,我们会尽快安排上门辅导培训。另一方面,我们支撑新税制运行的信息系统也是第一次投入运行,涉及税务端、扣缴单位端、纳税人手机端和网页端、外部门数据交换,牵扯的方面多、场景复杂,同步在线人数众多,实际运行中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也不排除纳税人申报时短暂出现连接不上、办理速度慢等情况。遇到这种情况,请大家及时通过热线电话、办税大厅等将您的问题告诉我们。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及时改进完善,全力以赴把工作越做越好,让大家的办税体验越来越好。谢谢大家!  问:纳税人要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怎么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答:  纳税人享受6项专项附加扣除,归纳起来,就是三步:对条件、报信息、留资料:  一、对条件。就是将自己的个人情况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对照一下,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扣除的条件,符合几项,比如子女是否处于受教育阶段,老人是否已经达到60岁,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有没有贷款买房或租房子等等。  二、报信息。无论您是选择在扣缴单位发工资时享受扣除,还是选择次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都仅需填写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即可。具体填报方式有四种,供大家任意选择:一是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填写,二是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三是填写电子信息表,四是填写纸质信息表。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上下载。其中,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您可以直接将纸质或电子表提交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这样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就可以为您办理扣除。如果您想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可以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将有关信息提交给税务机关后办理退税。(展示:图——这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大家可以在主流应用市场或扫二维码下载,请媒体朋友们给这个二维码来一个特写,方便纳税人扫码。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手机端仅支持实名注册功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等功能需待2018年12月31日后投入使用。谢谢!)  此外,我还想提示三点:一是,填报专扣信息,第一次需要大家填写完整,便于及时享受;以后月份、年度享受时,就不需要再填了。年末时如果无变化的,确认一下就可以了,有变化的,把变化点更改一下就行,手续将大大减化。二是,在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大病医疗的支出肯定是年底时才能算出一年的花费,所以要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才能扣除。不过,我们真心希望没有纳税人享受这项扣除,大家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三是请大家放心,税法和专扣办法已经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扣缴单位都必须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我们有责任保护好纳税人的隐私。  三、留资料。《专扣办法》中规定了部分扣除项目需要纳税人留存必备资料,这主要是为了界定好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倡导大家共同维护诚信社会。大家可能会有疑问,不是说可以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来核验吗?为什么还要每个人留存资料呢?这主要是因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我国是首次实施,各方信息共享还需要一个逐步健全完善的过程。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需要大家留存的资料会越来越少。在这里,我想特别说明几点:第一,留存资料不需要提交,申报时既不需要给税务机关,也不需要给扣缴单位。第二,并不是所有项目都需要留存资料,比如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教育部门的信息比较全面,所以大家不用留资料。第三,留存资料多数都是在发生相关事项时产生的,不需要大家再额外单独准备资料,比如住房贷款合同,申请房贷的时候肯定人人都要签,即使税务局不要求,大家也需要留着的。第四,税务部门事后核验时,凡是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核对上的,不需要找纳税人查阅留存资料。但是如果部门信息核对不上的,我们会找纳税人核对,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和配合,这也是为了保障大家充分享受政策优惠。  谢谢大家!  问:今天是12月24日了,距离1月1日没剩下几天,请问,对于1月初发工资的单位,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们还来得及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答:  您所提到的1月初发工资的情况,属于我们通常所说的“上发薪”情形。这些单位,一般会在12月中下旬就开始制作工资计划、计算税款,以便提前安排资金。对这些单位的纳税人来说,在享受政策的准备时间上确实有些紧张。为了让上述单位的纳税人能在1月份即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我们已经提前采取了措施。一方面,提前部署各级税务机关进行了摸底了解,对全国20多万有这种情形的扣缴单位提前进行了点对点的重点培训辅导。截至昨天晚上,对这些单位的培训已经全部完成,初步统计,已有800万纳税人开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另一方面,在手机APP和网页端申报系统需与税务系统、扣缴端软件联动调整、年底前无法开放全部功能的情况下,我们先制作了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和相关操作指引提供给扣缴单位,并在22日对全国统一、免费的扣缴端软件进行了升级,以便单位提前计算工资税款、安排资金。希望各扣缴单位、广大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共同努力,确保既不影响各单位正常时间发放工资,又能让纳税人在领取1月工资时就享受政策红利。  在这里,我还想提醒大家,如果确实有的纳税人正好休假了、出差了,没能及时向单位报送信息,或者有的单位员工较多,在这几天组织所有职工填报信息来不及,或者有的单位已经做完工资计划上报给了上级部门,再收集专扣信息、调整工资计划将影响按时给职工发放工资……这都没关系,只要纳税人向单位申报了扣除信息,可以在今后领取工资时补扣享受;一次性补扣不完的,可以在以后月份工资中继续扣,还可以通过次年汇算清缴享受扣除,办理退税。网站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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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有了“个税APP”申报更方便了
时间:2019-01-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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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2018年12月31日,“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正式投入使用,纳税人可通过手机APP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大大简化手续,提高办税效率。  “我们单位的申报基数有5100多人,一开始我特别担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的填写、回收和申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财务科负责税收申报的舒芳艳欣喜不已,“现在同事们一个个都在拿着手机下载个税APP,这下申报可就方便多了。”  “除了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外,还可以随时通过手机查询自己办理过的申报、缴税、退税等业务的办理情况,这个APP功能很强大!”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说道,“税务干部还上门手把手教我们如何注册、使用APP,这样的培训辅导我们很欢迎。”  “个人所得税”APP上线后,杭州税务部门第一时间开展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办税服务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发布APP宣传海报和操作指南。“个税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做好APP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辅导工作,方便扣缴单位办理扣除业务,让纳税人尽享办税便利和改革红利。”杭州税务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  据悉,个税新政实施以来,纳税人12366来电咨询量大大增加,个税问题占比达到了40%以上。面对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的热点关切,杭州市纳税服务中心及时更新12366税收知识库,多渠道发布12366个税咨询热点问题及答复,聚焦热点问题持续开展解读,精准高效地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解”。  除了积极做好个税热点问题梳理外,杭州税务部门还抽取业务骨干组建个税辅导攻坚小组,全力以赴攻克各项改革难点,确保减税红利及时传递到每一位纳税人手中。  “税务部门指导开发的‘懒人版’扣除信息表完美解决了我们企业的难题。”阿里巴巴税务合规管理部门总监周志津为杭州税务部门的贴心服务竖起了大拇指。作为一家跨地区集团,阿里巴巴面临着员工人数较多、地域分散等难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杭州税务部门主动对接企业提供业务指导,联合技术人员共同开发了专项附加扣除“懒人版”扣除信息表,帮助企业员工便捷准确地完成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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