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的三个阶段实现的基本途径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会议提出的5个方面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深刻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发展面临许多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敏锐洞察、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本版今起推出系列评论,与读者探讨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些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编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既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又要防止两极分化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许多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就5个方面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重要阐述,排在首位的就是“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这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指出了方向、凝聚了共识。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既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又要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稳步朝着这个目标迈进。这就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稳住就业这个基本,居民就有了收入和消费,经济社会大盘就有了稳定基石。2021年以来,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到实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从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到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我国就业优先政策持续发力,就业形势稳中向好。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就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把解决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推动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根基工程高质量发展,才能为实现共同富裕筑牢坚实基础。  “富裕”体现效率、要求做大蛋糕,“共同”体现公平、要求分好蛋糕。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就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同富裕没有捷径,必须在高质量发展中去推进,必须要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来实现。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激励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辛勤劳动、创新创业创造实现增收致富。企业首先要“办好自己的事”,通过诚信合法经营,提供更多更高质量的就业岗位,不断为社会创造财富。同时,我们也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从长远来看,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意味着,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要与发展规律相契合,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在现阶段,必须统筹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不要好高骛远、吊高胃口。与此同时,具备条件就要尽力去做,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有苦干实干的冲劲,有稳中求进的务实,有水滴石穿的韧性,共同富裕的目标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共同富裕的美好图景就一定能在神州大地上实现。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官方百家号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收藏分享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重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作进一步概括的“十个明确”中写入了“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内容,并把“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纳入“坚持人民至上”这条历史经验中。《决议》中的这些表述,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部署、战略举措、实践成就和宝贵经验。我们要按照相关部署要求,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全面正确认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新发展阶段通过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坚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深刻认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由社会主义社会根本性质所决定的,是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之所以从根本上区别于资本主义,一是具有比资本主义更高水平的生产力,能够创造出更多更丰富的物质和精神财富,这是代表先进生产力要求的“富裕”含义;二是要克服资本主义的两极分化和经济社会不平等,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这是实现广大人民利益要求的“共同”含义。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是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既是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生产率、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和发展的社会,同时也是更加公平公正、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没有高水平的生产力和社会财富的大量积累,社会主义的其他目的就难以实现。对于这个道理,马克思曾专门论述过。恩格斯也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通过有计划地经营全部生产,使社会生产力及其成果不断增长,足以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列宁直接领导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他深刻指出,“劳动生产率,归根结底是保证新社会的制度胜利的最重要的东西”。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历史证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首先就在于能够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从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充裕的物质条件和雄厚的经济基础。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要求,这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以追求利润和少数人发财致富为生产目的是根本不同的。只有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才会最终满足社会及其全体人民的共同需要,共同富裕才能实现。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预测,在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共产主义社会将彻底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真正实现社会共享、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列宁论述过,“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根据科学的见解来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也就是如何使全体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中实现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实现公平公正的社会产品分配的思想,为我们深刻理解“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提供了指导性原则和基本遵循。正确把握“先富”和“共富”的关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实现共同富裕的方向原则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党的一贯主张、实践目标和方针政策。我们党带领人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我们党在不同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认识不断深化。这些认识和实践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积累了宝贵经验,具有重要意义。正确把握“先富”和“共富”的关系,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我国实际的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共同富裕始终是我们党要努力为之奋斗的目标。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明确指出:“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科学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改革发展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国情、最大的实际出发,不能急于求成。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始终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同志强调,一方面,“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提出重大论断:“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实践表明,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我们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国情的实现共同富裕的正确道路。正确把握“先富”和“共富”的关系,既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又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在历史上,平均主义是指在小生产基础上产生的要求平均享有社会财富的思想。在剥削阶级社会,平均主义反对巨大贫富分化,“等贵贱、均贫富”等主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进步意义,但脱离生产力发展的极端平均主义导致的是共同贫穷,是与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方向背道而驰的。要看到,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贫穷也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既不利于解决和发展生产力,也不利于贯彻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更不利于实现满足全体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格格不入的。要发展生产力,必须从实际出发,采取最能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方法举措,实行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这才有利于大大激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使全体人民共同推进社会主义事业。正确把握“先富”和“共富”的关系,有效防止了两极分化,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西方发达国家在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出现了马克思描绘的“财富在一极积累,贫困在另一极积累”的两极分化现象。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由于不同地域、城乡间的资源禀赋不同,虽然也存在城乡、区域、人群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但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我国在推动经济发展时,既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注重协调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又努力解决收入差距、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差距等问题,避免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贫富差距悬殊和两极分化。邓小平同志1992年在视察南方并发表重要谈话时就提出:“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进行改革开放,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人民,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逐渐得到充分体现。统筹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现实途径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一方面,新发展阶段仍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实现共同富裕仍然要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另一方面,新发展阶段又是站到了新的起点上的一个阶段,实现共同富裕有了更坚实的基础,也越来越具有全面提升性、现实迫切性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进入新发展阶段,必须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进入新发展阶段,同时就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新的征程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部署和要求,把提高经济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结合起来,正确把握实现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关系,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我们追求的共同富裕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建立在物质财富充裕基础上的全面追求和多样化需求,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各方面。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就是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入手,持续抓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必须把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追求高品质生活和多方面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就要求使全体社会成员在物质生活不断富足、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实现人的现代化和人的全面发展,人民群众精神生活不断丰富和健全,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促进人民充分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之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必须把共享发展理念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避免出现贫富差距过大和两极分化。要鼓励劳动者勤劳创新致富,同时坚持在发展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逐步构建起适应共同富裕要求和符合我国实际的分配格局,形成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必须把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办事的要求落到实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不能通过无条件、无差别、无步骤的整齐划一的绝对同步来实现。因此,急于求成或一蹴而就实现共同富裕的想法和做法,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也不符合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更不符合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要充分认识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分阶段进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坚持循序渐进。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作者姜 辉 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来源:经济日报)
2021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会议提出的5个方面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而将“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放在第一,说明这个问题对于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具有极端重要性。一、要辨证理解富裕的内涵首先,要正确认识并理解富裕的相对性。所谓相对性,是指看跟谁比,跟什么比?科学的表达是,要看富裕的参照系是什么?从财富的角度看,人们通常认为的“富裕”是“有的吃、有的穿、有钱花”,而且还有些剩余以备急需之用。从时间的角度看,个人的富裕是一个变化过程,人“变富”会有时快些有时慢些的。我们这代人的经验是,在上有老下有小、最需要用钱的时候一般都“钱紧”,这也成为我们的奋斗动力;而到50-60岁以后不需要花多少钱了,退休金也够花了。正如《乐府诗集·长歌行》云: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从物质的角度看,物质富裕是暂时的;而且,有时并不是“好事”:诸如清朝的大贪官和珅,以及中纪委网站偶尔报道的贪官,虽然他们暂时“富有”却带来“杀身之祸”;对于一些很富裕的家庭,也可能成为“富不过三代”的重要原因。相反,精神“财富”是永恒的,特别是世界上一些哲人、伟人留下的财富,往往都是精神财富,诸如《周易》《道德经》《论语》等等,虽然著者已去,却精神长存。从占有和使用的角度看。占有是衡量富裕与否及其富裕程度的前提,消费是富裕的更重要指标。所谓的“生不带来死不带走”,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华西的吴仁宝书记曾经有过许多名言(其实不一定是他的原创),如家有黄金数吨,一天只能吃三顿;房子再大,睡觉只要一张床……在农业社会,人们对粮食的占有,并不期望要存几年的粮食,因为粮食每个季节都有收成的;在我国的海南岛一年可以收获几季。同样,人们对衣服的占有,并非越多越好。毕竟家里存放衣服的空间是有限的。现在的一些家庭衣服多了没地方放,需要定时清理呢。而对金钱的占有却例外,人们总是占有更多的钱。在考古中发现宋朝一些家庭大多都有存钱,说明存钱并非现在才有,现在人们的存钱可能是有“继承性”的。当然,富裕程度与个人或家庭的能力有关,与“德”也有关。我们常见的一种说法是“德不配位”,这时会出现不好的结果。在农村,还有一种略带迷信色彩的说法:“命能否压住财”。现代社会,占有上千万、上亿元、几十亿资本财富的人肯定是富裕的人,或者说是属于富裕阶层的人。另一方面,从消费角度看,一个人虽然并不占有很多的资本财富,却与占有大量资本财富的人具有同等的消费能力、享有同样的消费水平、过着同样质量的生活,比如说有自己的房屋、有自己的汽车,想消费时有钱花,想旅游时有空去玩。这样的人算富裕的人吗?应该算。这就意味着,一个人即使不占有资本财富,但有较高的消费能力、较高的消费水平、较高的消费质量,就是一个富裕的人。例如,上个世纪当我们说西方人富裕的时候,往往指包括西方工薪阶层在内的大多数人。事实上,上个世纪的大多数西方人所表现的富裕就是通过消费能力、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等因素来体现的,而不是通过对资本财富的占有来体现的。既然我们可以用消费能力、消费水平、消费质量来判断西方人是富裕的,为什么不能用来衡量国人是否富裕呢?所以,当一些人对相当多的人通过消费表现出的富裕视而不见,却盯着财富占有意义上的差距大喊不合理不公平时,是没有意义的。社会要实现的是可以让绝大多数人通过消费表现的富裕,而不是去实现不可能实现的、也没有必要去实现的富裕。比如,让每个社会成员都占有亿万资本财富;或者由国家重新垄断所有社会资本,实现人人不占有的公平。二、要全面正确认识“共同富裕”与富裕的内涵类似,共同富裕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例如,每个人的家庭背景、所在的地区、各地的发展水平等条件是不同的。所以,实现“共同富裕”仍然是我们的努力方向。国际上,基尼系数是定量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指标。其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基尼系数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1922年提出的,最小值等于0,表示收入分配绝对平均;最大值等于1,表示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基尼系数0.4通常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发达国家的基尼系数一般在0.24到0.36之间。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若低于0.2表示收入高度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美国的基尼系数偏高,为0.52。国家统计局公布基尼系数2012年为0.474,2013年为0.473,2014年为0.469,2015年为0.462,2016年为0.465。近年来,我国政府特别强调“共同富裕”问题,与前些年的基尼系数偏高有关。通过对“富裕”内涵分析发现,对现代社会来说,富裕可以与对生产资料和资本财富占有“脱钩”,而通过消费能力、消费水平、消费质量等因素来衡量。换言之,即便一个人一无所有,即便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很低,即便一个人的收入水平很低,但只要消费能力、消费水平、消费质量等在富裕水平线上,他就可以是富裕的。一般而言,一个家庭或个人的收入越高,相应的消费能力、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也就会越高。这就意味着,只要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只要人与人之间存在社会地位和收入的差距,必然会通过消费能力、消费水平、消费质量等体现出来,因而绝对平均的“共同富裕”是不可能的。换言之,“均贫富”只是仁人志士的理想。这又意味着,即便富裕不取决于对资本财富的占有,但由于存在阶层差距和收入差距的现实基础,人与人之间通过消费能力、消费水平、消费质量实现同等富裕存在较大困难。因此,如果人们仍然沿袭对财富的占有来判断富裕与否及其富裕程度,则对大多数人而言富裕是难以实现的。同理,如果人们跳不出富裕只取决于个人的阶层关系和收入关系的惯性思维,共同富裕也是难以实现的目标。但是,如果把消费分为“个人消费”和“公共消费”两类,可以通过公共工程、公共服务等来创造“公共消费”,让一个社会的大多数成员的消费能力、消费水平、消费质量达到富裕程度的。所谓“共性消费”,是指所有社会成员都需要的共同消费。例如,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消费,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活动、交通基础设施,休闲养老,儿童养育等。在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共性消费”范围将不断扩大,内容将不断增加,水平也将不断提升。如果所有社会公民,无论收入水平如何,都能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那么,以消费能力、消费水平、消费质量衡量的“共同富裕”的实现,为期也就不远了。综上,共同富裕涵盖经济、社会、政治、生态、文化等各方面,人民群众期望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近年来,我国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最典型的是脱贫。改革开放以来,按照现行贫困标准计算,我国7.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按照世界银行国际贫困标准,我国减贫人口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70%以上。我国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成为第一个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出发,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决心之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成就之巨前所未有。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终结了中国绝对贫困的历史,实现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追求与梦想,开启了中国社会发展新的历史篇章。中国的脱贫坚定了共产主义信仰的现实基础。共产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终极追求,是解放的普遍实现,到那时,两极分化和一切形式的贫困都会最终消亡,“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中国的脱贫成就把“所有的人富裕”的可能性写进了人类历史现实中,并且从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等不同层面,为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奠定了现实基础。从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看,先富要带动后富,最终走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普遍而又有差异的富裕。所谓普遍性,就是要不断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差距,让每一位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美好生活。在我国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就后,乡村振兴被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鼓励各种生产要素向乡村流动,逐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就是在向普遍性富裕的目标迈进。所谓差异性,就是城乡、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生产力水平有差异、社会成员之间知识能力及贡献有差异,并带来对财富占有的差异及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的不同。只有承认共同富裕的差异性、相对性,才能激发全社会的成员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及潜能,为更高层次的富裕创造条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路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先发展地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在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目标时,我们的一些观念仍需改变。例如,要改变对富裕的判断只能依据占有资本财富和占有资本财富多少的观念,树立起富裕是可以由消费能力、消费水平、消费质量决定的观念;要改变消费就是“个性消费”的观念,认识到消费是包括“个性消费”和“共性消费”两类;认识到由消费体现的富裕是可以通过“共性消费”来实现。有了这些创新的观念,人们就可以不必纠结于对资本财富的占有,可以通过发展消费能力消费水平消费质量来实现富裕,可以通过致力于发展“共性消费”来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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