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圆壹服装有限公司的服装产品质量标准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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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周末招聘会
招聘会时间:2017年12月9日(周六)上午9:00至招聘会结束
招聘地点: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一楼(乐都西路867-871号)

参会企业提前看
1 上海味之素氨基酸有限公司
1、操作工;2、分析员;3、动力环保工;4、包装工;5、叉车工
2 上海繁音演出器材有限公司
1、技术员/音响/灯光/视频;2、维修电工学徒
3 上海宏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产业营运管理总经理;2、会计;3、人事行政主管;4、出纳;5、客服主管;6、电商主管;7、园区保洁;8、物业维修工;9、园区绿化
4 柯索压缩机(上海)有限公司
1、销售人员;2、售后服务工程师
5 上海树新机械有限公司
1、装配;2、钳工;3、销售;4、外贸;5、机械设计
6 上海圆泓贸易有限公司
1、技术员
7 上海皓固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1、外销助理
8 上海耐利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1、机械工程师;2、自控工程师;3、验证工程师;4、会 计;5、门卫;6、氩弧焊;7、普 工
9 上海东培企业有限公司
1、机械人员;2、生产排计划;3、销售人员
10 上海云天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1、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数控铣床;2、线切割操作工,铣床工
11 上海比凸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1、电商经理;2、文员
12 上海金隆昊印刷有限公司
1、操作工
13 上海埃意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1、电气工程师;2、机械技工;3、销售经理
14 上海诺赛泵业制造有限公司
1、模具工;2、数控车床工;3、装配工
15 上海连和实业有限公司
1、仓库管理员;2、注塑工;3、冲床工
16 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松江松汇路分店
1、收银员
17 上海富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销售文员;2、采购文员;3、出纳文员
18 上海新壹实验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行政助理;2、外貌专员;3、电工;4、商务助理;5、普工;6、焊工
19 上海瀛久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人力资源直接;2、营销总监;3、运营店长;4、副店长兼助理;5、品牌运营助理;6、销售客服;7、咖啡师
20 普利茂斯永乐胶带(上海)有限公司
1、税务会计;2、电工;3、钳工;4、焊工;5、生产统计;6、库管员
21 上海山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生技部工程师/调试人员;2、售前技术支持
22 上海骅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学徒;2、销售经理;3、销售助理
23 上海宇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CNC操机;2、钳工;3、质检员;4、测量工程师;5、模具设计;6、模具主管;7、项目工程师;8、前台文员;9、总账会计;10、磨床工
24 上海昶嘉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1、PLC电气自动化工程师;2、技术研发部经理;3、CAD设计/制图;4、售后服务工程师;5、业务拓展专员;6、区域经理;7、外贸专员
25 上海积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1、电器工程师;2、机械工程师;3、电工
26 上海伊爽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1、销售工程师;2、办公室销售员;3、采购员;4、管道安装工;5、办公室文员;6、方案设计工程师;7、调试工程师(电工);8、副总经理;9、总经理助理
27 上海盈广电气有限公司
1、数控、加工中心、文员、普工、激光切割、焊工
28 上海威庠机械有限公司
1、加工中心调试员;2、数控车床调试员;3、CNC操作工
29 上海台工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装配工;2、业务员;3、储备干部;4、售后工程师/调试技术员;5、电子工程师;6、机构工程师
30 上海宝鸟服饰有限公司
1、服装缝纫工;2、招聘专员;3、项目申报专员
31 昶懋机电(上海)有限公司
1、品管员;2、采购员;3、仓管员
32 上海积偲商贸有限公司
1、质量检验;2、网络客服;3、仓库管理
33 上海瑞力玻璃幕墙产品有限公司
1、技术研发工程师;2、CAD、SolidWorks制图技术员;3、技术普工;4、仓库主管;5、仓库管理员;6、质量检验员;7、财务;8、网店运营;9、网店客服
34 上海晶华粘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操作工;2、总裁办主任助理;3、业务员
35 上海泉伊商贸有限公司
1、销售经理;2、会计
36 上海松江绿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面包师;2、理货员;3、面包学徒工;4、客服领班;5、烧腊中级技工;6、水果吧/麻辣烫技工;7、冰鲜/活鲜烹饪技工;8、铁板烧中级技工
37 上海昕良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
1、普工;2、检验员;3、文员
38 上海瑞勇实业有限公司
1、安装电工;2、水处理检测员;3、水处理工程师;4、销售;5、网络推广员
39 上海飞科美发器具有限公司
1、装配工
40 上海速泽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招商专员;2、配送员;3、推广专员
41 上海芮豪石油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1、数控车床;2、销售;3、质量工程师
42 上海双手机电有限公司
1、操作工
43 上海茸米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销售;2、网络编辑
44 拓领环球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松江分公司
1、海空运文员
45 鼎源(上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外贸跟单;2、质检员
46 上海纳真机械有限公司
1、机械制图员;2、销售;3、检验员;4、数控车工;5、磨床工
47 上海汉骏机械有限公司
1、机械装配;2、电气电工;3、财务文员;4、文员
48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分公司
1、总经理助理;2、项目经理;3、招商经理;4、社商专员;5、品牌专员;6、综合部经理;7、培训主管;8、会计主管;9、设施部主管;10、管家;11、出纳;12、保安
49 上海寅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CNC学徒、磨床工、数控编程、技术部助理
50 上海春超印务有限公司
1、品检;2、白纸板覆膜;3、打钉工
51 上海臻上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1、财务助理;2、检验员;3、生管;4、仓库管理员
52 上海盛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设备管理员;2、质量检验员;3、操作工
53 上海森华专利代理事务所
1、商务专员;2、专利律师助理;3、运营主管
54 祥音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1、在线客服;2、行政;3、编辑;4、财务;5、主管
55 上海亨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注塑/组装普工;2、应届毕业生
56 上海红楼戴斯宾馆有限公司
1、前厅收银;2、宾馆销售;3、歺厅服务员;4、客房PA阿姨;5、客房外PA;6、宾馆电工
57 上海曼杰汽车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
1、绘图员;2、装配工;3、跟单
58 上海科华实验仪器发展有限公司
1、质保员;2、采购员
59 上海日荣樱天客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1、储备冲压组长、组装组长;2、冲压工;3、检验员;4、电焊工;5、普工;6、品管
60 上海诗笈实业有限公司
1、客服专员;2、销售代表
61 上海汇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检验员;2、装配电工(接线);3、机械工程师;4、电气工程师;5、销售员
62 上海顺敏实业有限公司
1、数控铣床/加工中心操作工;2、数车工/普车工;3、摇臂钻工;4、焊工(氩弧焊/气保焊);5、机械检验员;6、普工
63 上海嘉亨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1、化妆品研发工程师;2、业务跟单;3、计划兼采购;4、总经理助理;5、实验室专员;6、司机;7、水电工
64 上海奥宣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1、操作工;2、暖通工程师;3、电子商务
65 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会计;2、活动策划兼文员;3、品牌专员;4、翻译;5、核算员;6、投资专员;7、文员;8、质量管理体系专员;9、强电电工;10、维修电工;11、木工;12、音响操作员;13、机械助理工程师;14、电气助理工程师;15、建筑师;16、土建工程师;17、机械工程师;18、游乐设备工程师
66 上海新晖大酒店有限公司
1、中西餐服务员;2、客房服务员;3、礼宾
67 上海中欧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房车销售/租赁顾问;2、网络营销;3、文案;4、平面设计师;5、工业设计师;6、国际贸易;7、采购;8、机械工程师
68 摩丁热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检验员;2、机修技术员;3、质量技术员
69 上海侨亨实业有限公司
1、产品技术员;2、品质管理;3、采购助理;4、销售内勤;5、B2驾驶员;6、水电工;7、行政助理
70 上海惠吉电子有限公司
1、文控;2、司机;3、普工
71 上海品高食品有限公司
1、普工
72 上海泽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环保工程师;2、环境应急预案编写员;3、农业技术员
73 上海维日托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装配电工;2、装配钳工
74 上海紫圣高强螺栓制造有限公司
1、普通车床工
75 上海普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外贸业务员
76 上海天石测控设备有限公司
1、电子仓管;2、电子调试
77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普工
78 上海魁利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1、氩弧焊工;2、钣金工;3、钣金工
79 上海威泽尔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钳工/钣金工/焊工/打磨工;
80上海吉控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1、铣工;2、车工;3、电焊工;4、装配电工;5、装配钳工;6、机械工程师;7、采购;8、装配主管;9、生产部助理;10、成本会计;11、
81上海龙蟠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1、硬件开发工程师;2、Net软件工程师;3、销售助理;4、销售工程师;5、技术工程师;6、财会;7、市场部;8、普工
82上海北玻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
1、生产普工;2、制图员;3、维修电工;4、生产储备干部
欢迎各位求职者踊跃报名求职!
(具体单位与岗位详见招聘会现场)
交通停车便民提示
公交:目前,已有6条公交路线经过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松江人才市场)新址,并在周边设站点,分别为松江2路、4路、13路、14路、25路、34路,除4路外,其余5条公交线路都可以直接到轨道交通9号线。
自驾: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附近停车位比较充足,共有441个划线车位,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已向前来办事人员开放免费地下停车库,车辆进出口在乐都西路上,具体位置为乐都西路公交站点往西5米左右。地下停车库另有人员进出口可直接到人才服务中心。
松江人才服务中心周边停车、公交站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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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私募合规处罚榜
(2023.10.21-2023.10.29)
券业行家,事实说话。
欢迎留言,如果认同,请传播正能量。
为帮助圈内人士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券业行家独家梳理了近期来自证监会、中证协和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公布的涉及券商从业人员、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基金、私募、期货等金融机构的监管“罚单”。
券商机构监管事项
中信证券(3)
【财富管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黄海路证券营业部个别从业人员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期间,存在向投资者提供风险测评关键问题答案、向投资者返还微信红包、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息的情形。该营业部对员工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合规管理存在不足,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2023年10月23日,天津证监局对中信证券天津滨海新区黄海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津证监措施〔2023〕30号)
当事人王胜亚在中信证券天津滨海新区黄海路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向投资者提供风险测评关键问题答案、向投资者返还微信红包、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息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一、三、五项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2023年10月23日,天津证监局对王胜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津证监措施【2023】031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证券营业部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10-08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财富管理】当事人周伟2015年至2017年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贤士一路证券营业部执业期间,私自组织投资者签订共同购买某私募基金的协议,并参与出资至指定账户购买该基金。上述行为不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10月16日,江西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万和证券(2)
【投行】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监督缺失,整体内控建设和规范性水平较低。存在内控组织架构不健全、内控部门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建设使用工作底稿电子化系统、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机制、“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问题,在润科生物、乐的美、真美股份、佳奇科技、华南装饰等项目中,尽职调查明显不充分,但质控、内核未予以充分关注。二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近三年未开展投行条线廉洁从业合规检查,部分岗位人员出现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五条、第十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六条规定。2023年10月16日,证监会拟对万和证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责令改正。要求其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同时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在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暂停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
杨祺作为万和证券总经理及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高名柱作为内核部门负责人、陈慎思作为投行二部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2023年9月1日,证监会对杨祺、高名柱、陈慎思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来源: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要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重要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于2023年10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监管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监督缺失,整体内控建设和规范性水平较低。存在内控组织架构不健全、内控部门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建设使用工作底稿电子化系统、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机制、“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问题,在润科生物、乐的美、真美股份、佳奇科技、华南装饰等项目中,尽职调查明显不充分,但质控、内核未予以充分关注。二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近三年未开展投行条线廉洁从业合规检查,部分岗位人员出现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五条、第十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六条规定。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保荐办法》第六十六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责令改正。你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同时,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二、在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暂停你公司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针对上述事项,证监会同时对万和证券总经理及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杨祺、内核部门负责人高名柱、投行二部部门负责人陈慎思出具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万和证券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将根据证监会要求及时对相关业务开展自查自纠,深刻反思,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进一步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守建设,切实提升投行业务执业质量,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成相关整改,报监管部门验收。万和证券将严格遵循稳健经营理念,进一步提升合规管理和风险管控水平,强化“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文化建设,验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底线要求。目前万和证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监管措施短期内对于投行业务有一定影响,但不会对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万和证券整体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安信证券(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霄云路证券营业部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10-08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长城证券(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文明一路证券营业部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07-12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光大证券(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大街证券营业部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09-26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国融证券(1)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辰东路证券营业部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10-08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恒泰证券(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路证券营业部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10-08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华安证券(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10-08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丽江花园证券营业部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07-13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华林证券(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浏阳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07-13做出决定机关(列入):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恩平证券营业部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07-13做出决定机关(列入):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金元证券(1)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中路证券营业部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07-13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2022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麦高证券(1)
麦高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鼓楼证券营业部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07-12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首创证券(1)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07-18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中山证券(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
欠税类型:增值税
欠税余额:670.73元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10-25
财信证券(1)
企业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府大道证券营业部
纳税人识别号:33100119WK02715
经营地点:台州市市府大道344号
欠税税种:增值税
欠税余额:592.20元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台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10-11
中信建投(2)
来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8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关于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104号),指出公司在履行公募基金托管人职责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核算、投资监督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是未及时更新公司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规章制度;三是开放式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净资产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公司在投资监督系统中对前述标准违规设置了10个交易日的调整宽限期。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针对该处罚,公司整改措施如下:(1)督促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相关人员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并安排相关人员参与业务培训,目前从业人员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2)对托管业务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已完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的修订和完善。(3)已完成投资监督系统中相关监控指标的修改,并对该指标的实际监控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履行受托管理人监督职责违规的情况。
2023年10月11日,北京证监局出具《关于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216号),指出公司在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中存在对个别交易对手方准入及是否持续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审查不到位的情况。上述情况反映出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针对该处罚,公司整改措施如下:(1)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专题培训,加强合规提示。要求业务流程中涉及的所有员工均严格执行场外期权业务对交易对手方准入和持续适当性管理要求,发现客户违规时及时报告。(2)增强公司总部与分支机构在场外期权业务上的协同力度,向分支机构强调场外期权准入流程和标准,严格落实业务规则各项要求。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2)
【反洗钱】
甬银罚决字〔2023〕12号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
行政相对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50万元。
决定日期:2023-10-23
甬银罚决字〔2023〕13号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
当事人:周丰伟(时任甬兴证券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违法事实:对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3.5万元。
决定日期:2023-10-23
国泰君安(1)
【反洗钱】
吉汇检罚〔2023〕4号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路证券营业部
处罚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决定日期:2023-10-16
违法事实: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吉汇检罚〔2023〕4号
违规主体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路证券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张**
注册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788号明珠广场B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243848030Y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22号)第四条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26号)第二条
违法事实: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16
华西证券(4)
【反洗钱】
川银罚字〔2023〕5号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2023-09-20
处罚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违法事实: 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行政相对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川银罚字〔2023〕6号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2023-09-20
处罚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违法事实: 对华西证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行政相对人: 王*
川银罚字〔2023〕10号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2023-09-25
处罚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违法事实: 对华西证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行政相对人: 吴**
川银罚字〔2023〕11号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2023-09-25
处罚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违法事实: 对华西证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行政相对人: 何**
银行机构监管事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
当事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银罚决字〔2023〕14号
违法行为类型:1.(1)违反支付账户管理相关规定;(2)违反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规定;2.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3.(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4.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警告,罚款201.5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
决定日期:2023年10月23日
当事人:王亮平(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银罚决字〔2023〕15号
违法行为类型:对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行政处罚内容:罚款1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
决定日期:2023年10月23日
当事人:朱小鹏(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银罚决字〔2023〕16号
违法行为类型:对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3.2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
决定日期:2023年10月23日
当事人:王珍敏(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信用卡部总经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银罚决字〔2023〕17号
违法行为类型:对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警告,罚款5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
决定日期:2023年10月23日
当事人:吴赟哲(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公金市场部团队经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银罚决字〔2023〕18号
违法行为类型:对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警告,罚款5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
决定日期:2023年10月23日
AMC机构监管事项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
来源: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收到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芜地金罚〔2023〕1号)(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经查,国厚资产2022年7月4日因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受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处罚情况未向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违反《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地方金融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以下材料,报送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一)业务经营情况报告、统计报告以及相关资料;……(三)涉及诉讼、仲裁、重大行政处罚等事项的说明材料;……”和第十七条第一款“地方金融组织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影响或者影响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控制或者资产安全等重大事项及其处置情况”的规定。依据《安徽地方金融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案发后能认识错误,积极报告经营情况。同时,当事人因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已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处分并公示。综上,依据《安徽地方金融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本局决定对国厚资产行政处罚如下:罚款25000元。”
公募基金相关监管事项
九泰基金*(-)
经查,2017年3月31日,当事人曹永贵作为甲方(时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乙方吴某签署《投资保底协议书》。协议约定: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泰基金”)管理的基金作为吴某指定的第三方认购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非公开发行股份。曹永贵本人承诺保证,九泰基金管理的基金认购金额本金安全,并获得不低于7.5%的年化固定收益,吴某为协议承诺债权方。协议同时约定,现金补偿资金应以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购买乙方指定第三方相关服务的形式支付至乙方或乙方指定账户,或者由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直接将现金补偿金额支付至乙方或乙方指定账户。2017年4月10日,九泰基金与金贵银业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合同并缴款,九泰基金管理的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2.50亿元。曹永贵作为金贵银业时任实际控制人,未及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七条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浙江证监局对曹永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期货机构监管事项
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1)
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客户外部接入的信息系统缺少测试报告且相关审核流程不完善;未对互联网直播进行全程合规监测,存在外聘讲师直播中给出交易指示性意见行为。上述问题反映出分公司在外部接入信息系统管理等内部控制方面有待完善,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和第九十七条的规定。2023年10月8日,深圳证监局对华龙期货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68号)
信用评级机构监管事项
安融信用评级有限公司(1)
安融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信息系统方面。公司尚未建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数据库和风险监测系统。2.评级模型和评级作业方面。个别模型未对行业风险进行充分考虑;个别指标设置不合理;个别项目评级作业时加分缺乏谨慎性。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2023年10月8日,北京证监局对安融信用评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2023〕212号)
投资咨询相关机构监管事项
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
来源: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东高科技)于2023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2023]6号《关于对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措施的事先告知书》,该告知书的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的有关规定,针对你公司存在的违规行为我局拟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现将我局拟作出上述监督管理措施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以及你公司所享有的有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内控管理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健全,股票池管理不完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二是人员管理不规范。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人员管理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大量直接从事营销、客服等工作的员工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且部分为劳务派遣人员或实习生。三是直播业务推广过程中合规管控不到位,部分直播内容未留痕,且存在暗示推荐个股等情形。四是业务推广、协议签订及服务提供环节执业不规范。展业过程中存在误导性宣传和暗示收益行为;提供投资建议时未向客户充分说明依据,未告知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登记编码等内容;服务协议未明确证券投资顾问职责和禁止行为。五是公司工商注册地址、业务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变更未按规定报备。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96号)第四条、第十条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作出以下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责令暂停新增客户6个月,于暂停结束后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广东证监局将视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
ps,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22-01 至 2022-08)、北京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1998-至 2022-01)。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6)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原民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被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措施期间变相新增客户,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合规管理不到位。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第三条的规定。2023年10月11日,山西证监局对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慧研智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3〕27号)
黄俊作为慧研智投董事长,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2023年10月11日,山西证监局对黄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3〕28号)
胡凌燕作为慧研智投总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2023年10月11日,山西证监局对胡凌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3〕29号)
吴海涛作为慧研智投副总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2023年10月11日,山西证监局对吴海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3〕30号)
龚毅飞作为慧研智投副总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2023年10月11日,山西证监局对龚毅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3〕31号)
王凌作为慧研智投合规总监,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2023年10月11日,山西证监局对王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3〕32号)
ps,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民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8-04 至 2023-06),深圳君银证券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2012-02 至 2018-04),深圳市天生人和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08-03 至 2012-02)等。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
京朝市监处罚﹝2023﹞5232号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2023-09-25
处罚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违法事实: 自2023年起当事人开始在其微信公众号“和讯金投顾”、“和讯V财神工作室”中“公众号简介”中使用 “和讯网,中国最具影响力的证券投资服务品牌。创办于1996年,建立了国内第一家财经资讯垂直网站,是中国最权威的财经全媒体平台,中国金融财经网络领袖!”进行宣传。无法提供相关来源或依据作为佐证。属于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当事人已于2023年5月28日、2023年8月3日分别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正。
行政相对人: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相关机构监管事项
广东时代传媒集团有限公司(1)
来源: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时代传媒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0)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传媒”、“公司”)子公司广东时代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传媒集团”、“时代传媒”)于2023年6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17号)。因涉嫌传播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时代传媒集团立案。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26号),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明,徐侃、时代传媒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徐侃编造、传播虚假信息。2021年10月,时代传媒员工廖维根据互联网检索信息,与徐侃取得联系,2徐侃通过微信向廖维发送名片,名片上显示名字为“徐靖凱”,工作单位为“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商),职务为“投资总监”。江苏深商系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持股5%以上股东。2022年11月3日10点57分,廖维电话采访徐侃,采访前廖维告知徐侃其系记者,徐侃在采访中称“首先要在车子上有所改进,不能用以前众泰汽车的车辆,车辆设计都要从头开始,包括我们将来用的电池超过了宁德时代”“用的是自研电池”“在能量密度及安全方面超过宁德时代”“用的是国外技术,合资的”等。徐侃既不是众泰汽车的员工,也不是江苏深商的员工,前述关于众泰汽车的信息系其凭空捏造的虚假信息。(二)时代传媒传播虚假信息。2022年11月3日17点36分,时代传媒在时代财经网站、时代财经APP等公开发布《众泰摘帽,股价涨停!内部人士:不搞山寨了,电池技术比宁德时代先进》的新闻报道,文中提及“众泰将从海外公司引进先进的动力电池技术,并成立合资公司,目前双方正在更进一步的洽谈中,并确认电池厂选址,无法透露企业具体信息,但可以确认的是,电池技术比宁德时代更加先进”。前述新闻稿系廖维根据对徐侃的采访录音等资料撰写,廖维撰写完成后,按照时代传媒内部发布流程经内部审核后发布。报道发布前,时代传媒未对采访对象徐侃的真实身份进行充分有效核实,亦未向众泰汽车等相关主体核实采访内容真实性。(三)案涉虚假信息的编造与传播扰乱证券市场。前述信息公开发布后被多个主流媒体转载,造成广泛传播,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针对前述新闻报道,2022年11年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众泰汽车下发《关于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2022年11月7日晚间,众泰汽车发布《澄清公告》。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开发布的新闻报道、微信聊天记录、数据信息、截图页3面、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广东证监局认为,徐侃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时代传媒传播虚假信息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均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决定:1.对徐侃处以20万元罚款;2.对广东时代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
《中国证券期货》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1)
《中国证券期货》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10-10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山东恒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
经查明,2023年9月1日,淄博燕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勇化工)名下证券账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固收平台),以0.05-0.15元的价格,以协商成交方式卖出“21远洋02”(188828)等28只债券,合计成交29620张,交易对手方均为山东恒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盈电子)。燕勇化工与恒盈电子相关证券账户在开户信息、交易终端信息方面存在关联。燕勇化工与恒盈电子在多只债券上互为对手方交易,严重影响债券交易价格,扰乱债券市场交易秩序。前述行为构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情节严重,市场影响恶劣。2023年9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燕勇化工及恒盈电子名下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1个月的纪律处分,即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7日不得买入和卖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类等相关产品。上述纪律处分决定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2023〕127号)
银河(北京)证券投资有限公司(1)
银河(北京)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10-08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事项
中信证券信息与量化服务(深圳)有限责任公司(1)
中信证券信息与量化服务(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10-08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近期,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向证监会提交了注销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的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北京证监局于2023年10月20日公告:证监会决定注销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
上海尚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近期,上海尚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向证监会提交了注销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上海证监局于2023年10月12日公告:根据《行政许可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注销上海尚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荣正咨询)未能于2023年4月30日前向证监会提交2022年度备案材料。延期提交2022年度备案材料的行为不符合《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2号)第十七条的要求,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2023年10月11日,上海证监局对荣正咨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私募机构监管事项
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
来源:网下投资者异常名单公告(2023年第2批)
因连续两次进入关注名单,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列入异常名单的措施,期限: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2月29日。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
来源:网下投资者异常名单公告(2023年第2批)
因连续两次进入关注名单,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列入异常名单的措施,期限: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2月29日。
上海进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上海进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进锋投资)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事实:一、通过微信公众号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十四条规定。二、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个别投资者及时披露基金净值,个别产品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未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等内容,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2023年10月19日,上海证监局对进锋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沪证监决〔2023〕246号)
上海靖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上海靖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靖杰股权)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事实:一、未对销售的基金产品划分风险等级,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十五条规定。二、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三、未通过录音、录像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向投资者揭示《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信息,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四、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季报、年报,未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2023年10月19日,上海证监局对靖杰股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沪证监决〔2023〕247号)
深圳海德量化投资有限公司(2)
深圳海德量化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海德量化)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海德信耀政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海德信耀政通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023年10月20日,深圳证监局对海德量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6号)
当事人吴健飞自2020年4月21日至今担任海德量化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2023年10月20日,深圳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7号)
深圳鑫火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
深圳鑫火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鑫火资本)你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未实际参与深圳鑫火智造投资基金、鑫火挚金影视专项基金1号、盛世嘉华-鑫火资本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项目尽职调查和投资决策,向鑫火股权投资基金四期投资者收取与其无关的业绩报酬费用,存在未充分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二是未对部分私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三是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鑫火股权投资基金六期的投资者披露影响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信息。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七条和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023年10月17日,深圳证监局对鑫火资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2号)
当事人张彦自2016年11月20日至今担任鑫火资本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2023年10月17日,深圳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3号)
晋江壹点纳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
晋江壹点纳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晋江壹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晋江壹点销售的纳锦聚家缘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壹点纳锦冠宏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壹点纳锦奋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壹点纳锦宏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四只产品,存在未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能基于部分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等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也对此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二是对投资者风险测评进行提示、诱导。晋江壹点所有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的题目选项都对应了分值,还附有分值与风险等级对照表。投资者在测试过程中可以预测、估算自己最终分值,得到预期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上述行为具有提示、诱导投资者得到自已预期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作用,违反了《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下称《实施指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三是适当性制度不完善。中基协要求晋江壹点提供合格投资者认定及适当性制度文件,晋江壹点提供的有关文件中未包括对产品风险等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价及二者匹配的明确规定,也未包括普通投资者回访、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安排。上述行为违反了《实施指引》第七条、第十二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的规定。2023年10月19日,中基协对晋江壹点纳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警告。(中基协处分〔2023〕290号)
根据晋江壹点填报及协会查实的信息,何玉清于2019年3月至今担任晋江壹点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发生在其任职期间晋江壹点的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2023年10月19日,中基协对何玉清进行警告。(中基协处分〔2023〕299号)
根据晋江壹点填报及协会查实的信息,潘林明于2019年3月至今担任晋江壹点的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对发生在其任职期间晋江壹点的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2023年10月19日,中基协对潘林明进行警告。(中基协处分〔2023〕300号)
根据晋江壹点填报及协会查实的信息,傅亦农于2019年3月至今担任晋江壹点的总经理,应当对发生在其任职期间晋江壹点的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2023年10月19日,中基协对傅亦农进行警告。(中基协处分〔2023〕301号)
深圳前海国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
深圳前海国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前海国恩)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前海国恩制定了《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投资、交易和内控资料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投资决策提出相应管理要求。前海国恩管理的相关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文件体现为债券入库审批单,需经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及合规风控负责人签字确认。经查,相关审批单投资总监签字栏空缺。前海国恩自认,“2019年初公司团队重新组建,相关人员流动性较大,各项流程相对不完善。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下称《内控指引》)第十五条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确保授权制度贯彻执行的规定。二是未妥善保存基金资料。“国恩回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国恩回报2号”)、“国恩回报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国恩回报5号”)为前海国恩管理的私募基金。前海国恩未能按要求向协会提交“国恩回报2号”“国恩回报5号”的投资决策文件。前海国恩自认,“2019年初公司团队重新组建,相关人员流动性较大各项流程相对不完善,故未留存投决文件,仅留存相关标的的买入报告。”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内控指引》第二十六条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妥善保存基金相关资料的规定。三是未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前海国恩称“国恩回报2号”“国恩回报5号”通过中基协“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以下简称“信披备份系统”)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内容包含基金季度报告、月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协会“信披备份系统”于2022年2月14日上线投资者定向信息披露功能。前述两只私募基金成立前期,即2019年3月至2022年2月14日期间为信息披露空白期。前海国恩未能提交在此期间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证明材料。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债券入库审批单、机构内控制度、机构情况说明、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证据予以确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2023年10月17日,中基协对深圳前海国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警告。(中基协处分〔2023〕295号)
经查,李向东于2019年4月至今担任前海国恩法定代表人,其应就任职期间内上述违规事实承担相应责任。2023年10月17日,中基协对李向东进行警告。(中基协处分〔2023〕296号)
经查,顾兴智于2019年6月至2021年1月期间担任今担任前海国恩合规风控负责人,其应就任职期间内上述违规事实承担相应责任。2023年10月17日,中基协对顾兴智进行警告。(中基协处分〔2023〕297号)
上海广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
经查,上海广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怀投资)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履行管理人谨慎勤勉义务。根据广怀投资向协会提交的情况说明,其出借管理的广怀盈泰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盈泰一号”)、广怀盈泰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盈泰二号”)两只私募基金产品的证券账户,供今创集团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刘某龙使用,“赚取通道费用”。同时,广怀投资管理的上述产品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未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四条、《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二是未及时报送更新相关信息。广怀投资2018年11月未及时更新股权变动信息,2019年及2020年度未及时更新管理人信息,上述行为构成未履行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及管理人信息更新报告义务,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2023年10月19日,中基协决定撤销上海广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管理人登记。(中基协处分〔2023〕302号)
刘敏洁女士于2017年8月至今担任广怀投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发生在其任职期间广怀投资的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2023年10月19日,中基协对刘敏洁进行公开谴责。(中基协处分〔2023〕303号)
王晋夫于2018年7月至今担任广怀投资的投资经理,应当对发生在其任职期间广怀投资的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2023年10月19日,中基协对王晋夫进行公开谴责。(中基协处分〔2023〕304号)
赵红女士于2017年9月至2021年3月担任广怀投资的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对发生在其任职期间广怀投资的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2023年10月19日,中基协对赵红进行公开谴责。(中基协处分〔2023〕305号)
袁力于2017年11月至2022年2月担任广怀投资的投资经理,应当对发生在其任职期间广怀投资的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2023年10月19日,中基协对袁力进行公开谴责。(中基协处分〔2023〕304号)
上海硕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
企业名称:上海硕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欠税类型:个人所得税
欠税余额:1951.36元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10-13
上海御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
企业名称:上海御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
上海御勤投资有限公司(至 2023-10)
欠税税种:个人所得税
欠税余额:21,825.31元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10-27
顺沣私募基金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
企业名称:顺沣私募基金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曾用名:顺沣资产管理(横琴)有限公司(2017-05 至 2021-09)
欠税类型:印花税
欠税余额:10000元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10-20
圆沣资本私募基金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
企业名称:圆沣资本私募基金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欠税类型:印花税
欠税余额:637.5元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10-20
珠海嘉信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
企业名称:珠海嘉信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欠税税种:印花税
欠税余额:1,350.00元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10-20
深圳市昌荣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
深圳市昌荣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07-17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
天铖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
天铖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2023-10-09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长江尚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
经查,重庆长江尚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长江尚筹)存在以下问题:一、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部分产品在募集时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并在实际运作中向投资者补足该最低收益。二、管理产品未恪尽职守、诚实信用。通过关联公司向管理的部分基金产品的投资标的发行方,以咨询服务费名义收取与基金投资有关的资金,且未将上述资金纳入基金财产,也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存在未恪尽职守、诚实信用的情形。三、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长江尚筹翌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长江尚筹长江系列一至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季度报告;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长江尚筹长江系列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月度报告(基金产品规模大于5000万元时)。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23年10月18日,重庆证监局对长江尚筹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彭飞作为长江尚筹实际经营负责人,娄丽丽作为长江尚筹公司法定代表人,对长江尚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未能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2023年10月18日,重庆证监局对彭飞、娄丽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上海小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
上海小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小村资产)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一是未尽谨慎勤勉义务,投前决策不谨慎、投后管理不到位。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二是未按规定办理个别基金产品备案手续。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三是未按规定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四是在基金合同未另行约定的情况下,未对个别基金产品进行托管。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五是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六是挪用基金财产。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七是未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关联交易、担保方信用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八是未妥善保存个别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以及个别年度基金信息披露报告。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2023年10月13日,上海证监局对小村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厦门思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厦门思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思斉投资)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在募集厦门思齐建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思齐建学)、厦门思齐建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思齐建能)等2只基金过程中,存在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从事资金募集活动的情形。二、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思齐建学的投资者披露信息的情形。陈文宏作为思斉投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2023年10月17日,厦门证监局对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思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文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2023〕34号)
上海钜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2022﹞12号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2-07-18
处罚内容:对上海钜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3.0万元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私募法规行为
违法事实:钜澎资管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
处罚依据 :《私募办法》第三十八条
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海南稳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虹消行罚决字﹝2023﹞第0118号
处罚类别其他-责令停止使用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27
处罚内容责令停止使用该办公场所杂物间门外西侧区域电器线路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2023年9月25日,海南稳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使用的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10号楼406室的办公场所存在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
处罚机关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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