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卡新疆热购IC金龙卡信用卡交通卡有什么用是什么样的?

建行龙卡是建设银行发行的龙卡系列银行卡,有储蓄卡和信用卡这两类。龙卡储蓄卡在具备基本金融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卡多账户、投资理财等一些新的功能。龙卡按账户币种不一样分为双币种信用卡和单币种信用卡,在境内、境外都是通用的,除了具备基本金融功能外,还有分期付款,积分兑礼等功能。以上就是建行龙卡是什么卡相关内容。建行龙卡车贷1年后才能提前还款吗建行龙卡车贷在成功办理之后,还款时假如用户手里有闲钱,那通常是可以直接申请提前还款的,不需要按还款计划分期逐月偿还。用户只要拨打建设银行的客服热线电话,通过人工服务通道向客服人员提出申请就可以,也并没有规定需要按月逐期偿还满一年之后才能提前还款。只是用户需要注意,假如进行提前还款,那之前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是不会退还回来的。而建行龙卡车贷的分期手续费分为一次性收取或分期收取,假如是在第一期账单中就一次性全部收取上去的话,那之后提前还款的意义其实并不大。建行信用卡龙卡为什么有两张1、用户申请的卡片是捆绑发行的,因此有两张卡。例如建行的MUSE信用卡,通常就还会绑定全球支付白进行发放。其实用户申请的卡片假如是VISA或万事达单标卡的话,那银行为了方便用户境内境外的用卡需求,通常就会再绑定一张卡发放;2、用户在申请信用卡主卡的同时还顺带申请了一张附属卡,因此建行发下来的卡片就有两张。通常同一用户名下同一卡种,是可以办理三张附属卡的。而建设银行信用卡附属卡的申办条件就是附属卡申请者需要年满13周岁(含)以上,是主卡持卡人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等)。而用户在收到两张信用卡之后,假如没有使用两张卡的需求,那只要激活其中一张卡进行使用就行了。本文主要写的是建行龙卡是什么卡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重要提示:请仔细阅读以下声明内容后签名重要提示:1.主卡申请人基本条件为年龄介于18-7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地区)、外国公民。在校大学生客户仅限办理大学生卡产品。2.提供您本人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车产证明、金融资产凭证等证明材料,将有助于您的申请得到尽快处理。3.信用卡透支计结息规则和服务收费标准详见《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和《信用卡收费标准》。4.年费收取标准如下:(1)金卡主卡年费为160元/年/卡,附属卡年费为80元/年/卡,普通卡主卡年费为80元/年/卡,附属卡年费为40元/年/卡,每年交易满3笔(消费/取现)免当年年费;钛白金信用卡主卡年费为380元/年/卡,附属卡年费为180元/年/卡,每年交易满6笔(消费/取现)免当年年费;标准白金信用卡主卡年费为580元/年/卡,附属卡年费为300元/年/卡,每年交易满10笔(消费/取现)免当年年费。如您提出账户注销申请且未满足免年费条件,应于账户结清前支付该持卡年度年费。红十字龙卡、公积金信用卡、境外单标卡、专项分期卡有效期内免年费。(2)龙卡汽车卡年费收取标准如下:金卡主卡年费为200元/卡,金卡附属卡年费为100元/卡,卡片开户后首个账单日收取,按年收取,不激活不收取年费。(3)龙卡家庭挚爱信用卡银联版年费收取标准如下:主卡年费为580元/卡/年,附属卡年费为300元/卡/年。无论卡片是否激活,均收取年费。(4)尊享白金卡年费收取标准如下:主卡年费为1800元/卡/年,附属卡年费为1200元/卡/年。无论卡片是否激活,均收取年费。(5)钻石卡年费收取标准如下:主卡年费为4800元/卡/年,附属卡年费为2800元/卡/年。无论卡片是否激活,均收取年费。(6)私人银行卡年费收取标准如下:主卡年费为4800元/卡/年,附属卡年费为2800元/卡/年。无论卡片是否激活,均收取年费。5.请您仔细阅读本申请表所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和建设银行网站发布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在清楚知晓并充分理解协议和章程条款的含义及相应法律后果的基础上,签字确认您的申请。6.为保证信用卡账户安全,请您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信用卡信息、建设银行发送的相关信函、短信等信息。7.请您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信用卡账户,如有出租、出借信用卡及其他非法使用信用卡的行为,建设银行有权采取降额、停卡、要求立即偿还全部欠款等措施。8.如您选择卡号随心选/卡面随心换服务且收到我行面签短信,请您先至网点面签,面签通过后我行会寄送信用卡。9.若您在网络渠道上多次(2次及以上)申请信用卡均未到网点办理面签,后续将无法通过网络渠道申请,需至网点申请信用卡。10.对于约定还款账户,请填写在建行开立的、状态正常的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如您已绑定信用卡约定还款账户,请在到期还款日前一日即确保约定还款账户已有足以偿还信用卡欠款的资金。11.如遇信用卡相关问题,请登录www.ccb.cn或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33查询。12.您可以通过拨打95533客服热线,或在建行网站“在线客服”、微信客服留言,查询信用卡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龙卡信用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申领使用龙卡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达成协议如下:双方知悉并同意共同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甲方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网站(creditcard.ccb.cn)查询《章程》、《龙卡信用卡使用指南》(以下简称“《使用指南》”)、本协议内容及信用卡相关业务规则。一、申领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如甲方信息发生变更,应立即通过乙方营业网点、客户服务电话等方式通知乙方更改。2.甲方知晓并同意,无论乙方是否向甲方核发信用卡,申请资料均不退还甲方。乙方将依法处理前述申请资料并承担保密义务。3.如甲方在本次申请前已持有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并以已有卡客户身份提出本次申请,则甲方知晓并同意其填写的已有卡信息(含基本资料、工作资料、联系人信息、约定还款账户等)直接适用于新卡。4.为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向甲方提供授信审批、卡片制作发放、额度管理、交易授权、分期付款、风险管理、资金结算、账务处理、疑义处理、客户服务、权益服务、贷后管理、欠款催收、资产处置、债权转让等一项或多项信用卡服务,甲方授权乙方收集、存储、使用、加工甲方在使用上述信用卡服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此产生的如下必要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教育工作信息(学历、职业、职务、工作单位信息),联系人信息(联系人姓名、与甲方关系),甲方在业务办理中主动提供的信息。5.为上述第4条所述目的,甲方授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应分支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朴道征信有限公司、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通信运营商、银行卡清算机构、合法存有甲方信息的第三方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行内系统,收集、存储如下必要个人信息,并对其进行必要的使用、加工。包括: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教育工作信息(学历、职业、职务、工作单位信息)。6.为风险管理及客户服务之目的,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通过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使用信用卡服务时收集、存储电子设备信息,并对其进行必要的使用、加工。7.为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甲方授权乙方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客户服务电话:4008108866)报送甲方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账户信息、信用信息(含信用卡逾期记录等不良信用信息)。乙方在报送不良信用信息之前,会通过微信、邮件、短信、信函等方式(乙方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甲方。8.为上述第4条所述目的,乙方需向甲方持有信用卡对应的银行卡清算机构、具有相应服务资质并接受中国建设银行委托的外包服务方(如制卡服务方、寄送服务方、账单与信函制作服务方、金融产品及服务支持方、资产保全服务方)、通讯运营商加密传输、提供必要的甲方个人信息。乙方将依法对上述信息采取必要的数据脱敏处理。上述机构的主体信息、处理个人信息种类,甲方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网站(creditcard.ccb.cn)的“服务指南”页面了解。9.为使甲方顺利享受信用卡业务优惠活动或权益服务之目的,乙方需向相应的银行卡清算机构、合作服务机构加密传输、提供必要的甲方个人信息。乙方将依法对上述信息采取必要的数据脱敏处理。上述机构的主体信息、处理个人信息种类,甲方可通过相关优惠活动和权益细则了解。10.如后续乙方转让其拥有的针对甲方的债权,乙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向债权受让方(如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及受聘专业服务机构(如证券公司、咨询公司、资产评估公司、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提供必要的甲方个人信息,用于实现债权转让的必要需求。乙方或债权受让方将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于债权转让时向甲方告知其个人信息的受让人主体信息、处理情况信息。11.乙方承诺将向上述第8条、第9条和第10条所述机构明确其保护信息安全的职责,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12.甲方对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授权有效期至甲方信用卡账户注销之日止,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另有规定除外。乙方承担超出授权处理的后果及法律责任。13.对于甲方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事宜,详见《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业务敏感个人信息授权书》(以下简称“《敏感个人信息授权书》”)。14.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申请资料和信用状况决定是否向甲方核发信用卡,并核定信用卡等级、信用额度等。乙方核定的信用卡额度是指甲方信用卡最高可以循环透支使用的限额,人民币和外币共享、主卡和附属卡共享、甲方名下所有信用卡共享。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资信状况、用卡情况和风险信息对信用卡授信额度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通过短信、客户服务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乙方可根据甲方信用状况提供超信用额度用卡服务,甲方可通过乙方客户服务电话等渠道取消超信用额度用卡服务。15.甲方充分知晓信用卡具有网络支付等非面对面支付的固有功能。甲方激活信用卡,即开通相关功能。16.甲方保证其申领附属卡已获得附属卡持卡人的授权,且附属卡持卡人遵守本协议项下各项约定。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联系人信息已获得该联系人同意。17.如甲方申请的信用卡包含自动购汇功能,则该卡所有外币交易将自动折算为人民币入账,甲方须以人民币还款。购汇汇率以乙方记账日当天公布的即期结售汇牌价中对应币种的现汇卖出价为准,当日尚未公布的以上一日公布的为准。18.如甲方申请的信用卡产品包含航空意外保障等保险权益,则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本人及其近亲属(以实际产品权益为准)订立相关保险合同,甲方认可相关保险金额。19.如甲方申请乙方与合作方联合发行的联名信用卡,则甲方获得乙方核发信用卡的同时将成为合作方会员(以各卡种具体规则为准)。20.如甲方申请VISA、MasterCard、JCB等外币单标识信用卡,则甲方知晓并遵守相关信用卡仅限在中国境外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使用。二、使用1.甲方收到乙方核发的信用卡及所附卡函后,应当及时了解卡函列示的信息,认真阅读并遵循包括《使用指南》及其他中国建设银行公开披露的信用卡业务规定和有关说明资料。如有疑问,应及时通过乙方客户服务电话、网站等渠道向乙方咨询。2.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方式激活信用卡,并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签名栏位签上与申请资料相同的姓名(虚拟信用卡除外);甲方在用卡时如需签名确认,应使用此签名。3.信用卡卡片所有权属于乙方,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作为违约金。4.甲方应当通过乙方指定的途径设置信用卡电话银行密码、交易密码。信用卡电话银行密码适用于甲方拨打乙方客户服务电话的身份确认;信用卡交易密码适用于信用卡消费和预借现金等交易确认。5.鉴于交易密码由甲方本人设置,使用交易密码进行的交易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但甲方有合法、确凿证据证明并非本人所为的情形除外。使用交易密码进行的交易,相应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相关渠道设定的电子银行服务身份认证要素(包括用户ID、密码、电子证书、USB Key、动态口令、签约的电话号码、短信验证码、个人生物特征等)和身份认证方式,是乙方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过程中识别甲方身份的有效依据。凡使用甲方身份认证要素发起并通过乙方身份验证的电子银行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但甲方有合法、确凿证据证明信用卡被盗用、冒用的情形除外。甲方可选择为其名下的龙卡IC信用卡及承载IC卡信息的移动设备开通小额免密免签功能,开通后在指定商户进行一定金额及以下的交易时无需验证密码或签名。小额免密免签功能的限额以乙方对外公布的限额为准并可经公告后调整。甲方可通过乙方手机银行、个人网银、营业网点、客户服务电话等渠道管理小额免密免签功能。6.甲方应按中国建设银行公布的收费标准(现行标准见附件)承担各类费用。乙方费用标准调整生效后,甲方如继续使用乙方信用卡及相关服务,即应按照新的标准承担各类费用。7.因交易币种不同于结算币种产生的清算汇率,依据相应信用卡国际组织及中国建设银行最新规定执行。甲方知晓其实际交易至乙方记账期间可能存在汇率波动,同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汇兑损益。8.甲方办理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应遵守乙方规定的限额。如预借现金限额标准发生变动,乙方将提前公告后执行。除乙方另有规定外,预借现金业务须按笔支付手续费,且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乙方自银行记账日起计收透支利息,利率标准按本协议第三节“对账及还款”第6条所示。9.甲方在信用卡中存入资金,如卡内已有欠款或存入资金后甲方消费、办理预借现金业务等产生欠款,存入资金将即时作为还款抵销欠款。抵销欠款后仍有剩余的资金将成为甲方信用卡中溢缴款。乙方对甲方信用卡溢缴款不计付利息。10.甲方使用信用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均由商户提供,商户承担所有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全部责任。乙方仅提供信用卡支付服务,与商户之间没有代理、经销、担保等关系。甲方与商户或其他机构发生交易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偿还欠款。11.甲方可向乙方申请办理信用卡分期付款、积分兑换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以乙方网点、网站、电子银行等渠道的公示内容或双方其他约定为准。12.龙卡信用卡支持无卡、映射卡、二维码等支付应用方式,乙方可根据产品创新、优化的需要进行支付方式拓展。甲方使用相关支付方式,应当知晓并理解相关使用规则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甲方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在互联网支付平台将本人信用卡(部分特殊卡种除外)绑定支付平台账户。在绑定时,乙方与相关支付平台将根据约定或其他合法的身份验证方式识别甲方身份及绑定操作的真实性。信用卡绑定后甲方可按照支付平台的交易验证方式进行关联信用卡支付。甲方知晓并理解信用卡绑定为本人自主选择,愿意承担信用卡绑定支付平台可能带来的账户和支付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平台账户被盗用导致信用卡账户的风险和损失)。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及支付平台相关协议的要求妥善保管交易密码及其他身份认证信息。甲方因支付平台安全缺陷引发的交易争议由甲方与支付平台协商解决,甲方不得以争议为由拒绝偿还欠款。13.为保证信用卡账户安全,甲方应按照如下要求使用信用卡:(1)妥善保管信用卡、身份证件、用以绑定信用卡的移动电话或其他电子设备。(2)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信用卡信息(包括卡号、有效期、CVV2等)、乙方发送的相关信函、短信等信息。(3)妥善设置、保管并正确使用交易密码;以手机动态验证码完成的交易,动态验证码视同交易密码;甲方不得将交易密码及动态验证码泄露给他人。(4)对用卡环境(包括但不限于现实场景和网络环境)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在危险区域和信任度较低的网站使用信用卡。(5)及时关注乙方发出的公告、风险提示等信息。(6)其他为防范风险而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甲方未按安全用卡要求使用信用卡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存在违法或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14.信用卡资金应当用于甲方个人消费,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套现等非消费领域。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核查信用卡资金用途,如甲方违规使用信用卡资金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资金用途证明,乙方有权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三、对账及还款1.如甲方信用卡账户余额于账单周期内发生变动或前期账单尚未清偿,乙方将向甲方发送当期对账单。2.甲方应注意定期查收对账单并主动核对账务,若甲方未收到当期对账单,应及时联系乙方补发,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为由延迟或拒绝偿还应还款项。若甲方对对账单内容有疑问,应自交易日后50天内向乙方提出核查申请。甲方提出交易疑义后应配合乙方核查,并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核查材料,如经查实交易结果应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对已提出疑义的交易,甲方仍应按期偿还对账单所列应还款额,但乙方在到期还款日前同意甲方免除还款责任的除外。3.为方便甲方还款,乙方会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乙方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向甲方提供还款通知服务。甲方认可并同意,将不会因为未收到某一渠道的还款通知而认为没有获得还款通知服务。甲方使用信用卡发生的欠款,应及时通过乙方许可的相关渠道以相应币种偿还,也可选择约定账户还款方式偿还。甲方选择外币约定账户还款时,约定还款的外币账户须为现钞账户。甲方应关注不同渠道还款方式下资金在途时间,并提前相应时间还款。4.甲方选择约定账户还款(含约定账户购汇还款)时,即授权乙方每月在对账单所列到期还款日,按当期对账单所列的应还款额,从甲方的约定还款账户中按约定进行扣款。授权期限至甲方取消约定账户还款服务时止。约定还款不收取服务费用。甲方应在到期还款日前一日即确保约定还款账户已有足以偿还信用卡欠款的资金,并确保账户状态正常,否则导致乙方未能按约定扣款所产生的利息、费用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换(补)发卡、或接受乙方邀请办理新卡的,约定还款授权自动适用于新卡。若约定账户变更或状态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注销、挂失、冻结等情况),甲方应在到期还款日前主动与乙方联系并重新确定还款方式。5.甲方可向乙方申请使用人民币购汇偿还信用卡外币欠款,申请购汇汇率以当日乙方公布的即期结售汇牌价中对应外币币种现汇卖出价为准,当日尚未公布的以前一日公布的为准。约定账户购汇还款的汇率以乙方扣款日前一日乙方公布的即期结售汇牌价的现汇卖出价为准。甲方使用信用额度购汇还款的,使用信用额度的部分作为现金提取,自购汇之日起计收利息。6.甲方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可以选择按不低于对账单所载最低还款额还款,但当期对账单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乙方对甲方当期对账单全部交易款项从各笔交易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计收透支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除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外,适用于甲方的日利率为万分之五(近似折算年化利率为18.25%,折算公式按年利率=日利率*365计算;该年化利率采用单利计算,受大小月天数不同及持卡人还款情况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年化利率与上述年化利率可能存在差异),甲方可通过乙方客户服务渠道查询适用于本人的信用卡利率。若乙方对甲方信用卡利率进行调整,需通过网站、信函、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渠道(乙方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公告或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新利率标准生效日前向乙方申请注销信用卡。甲方截至到期还款日未清偿对账单所列示的最低还款金额,除按上述计息方法支付透支利息外,还应按月向乙方支付还款违约金。还款违约金按当月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最低为5元人民币或1美元或1欧元(币种与相应的最低还款额相同)。7.如同时满足以下情形,则无论甲方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的债权是否到期,乙方均有权行使抵销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定期等账户)上扣划款项以抵销对应金额的信用卡欠款:(1)甲方未按约定归还信用卡欠款;(2)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定期等账户)中有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如扣划款项不同于甲方应还款币种,乙方有权按扣划时乙方公布的外币币种银行买入价折算后清偿甲方应还款项。如乙方扣划甲方未到期的定期存款,甲方同意承担其定期存款因提前支取所产生的利息损失。乙方行使抵销权后将通知甲方。如本协议项下仍有未抵销的信用卡欠款,甲方应继续向乙方清偿。8.甲方附属卡所有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均记入主卡账户,由主卡持卡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9.甲方向乙方偿还的款项,先抵偿已出账单、再抵偿未出账单,并按照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逐项抵偿其欠款;逾期91天(含)以上的,按照本金、费用、利息的顺序逐项抵偿其欠款。10.除本协议项下的债务外,甲方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债务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由乙方指定清偿顺序。无论甲方前述债务是主债务还是从债务,无论前述债务是否到期(含提前到期),无论前述债务是否存在单独或共同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无论甲方在前述债务项下负担的轻重(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的金额大小),无论前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间的先后,也无论单笔债务占总体债务的比例大小,乙方均有权根据本款约定要求甲方按乙方指定的顺序清偿债务,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指定的顺序清偿债务。同时,乙方有权划收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含提前到期)债务。四、挂失、换卡与注销1.如遇信用卡遗失、被窃、被冒用等情况,甲方应立即致电乙方客户服务电话,或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或至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挂失。挂失经乙方确认后生效。挂失生效前发生的债务和损失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存在过错、违约行为或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挂失生效后发生的损失不再由甲方承担,但甲方对损失有任何违法、欺诈或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外。2.甲方应关注信用卡有效期,超过有效期信用卡即失效。信用卡失效前,乙方有权对甲方用卡状况进行再次审核并决定是否向甲方换发新卡。若原卡账务未结清,甲方仍需承担还款责任,不得以未换发新卡为由拒绝履行。乙方将为符合换卡条件的持卡人提供到期换卡服务。如甲方到期不再用卡,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3.如因特定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合作单位、银行卡清算机构等终止合作)导致甲方使用的特定类型信用卡停发或无法继续使用的,经乙方通过网站、信函、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渠道公告或通知后,乙方有权终止该特定类型信用卡服务,并为甲方更换其他类型信用卡。如果甲方不接受乙方更换的其他类型信用卡,应在公告期内通知乙方,乙方将不再为甲方更换信用卡。4.甲方向乙方提出信用卡注销申请前,应清偿账户全部欠款。主卡注销后,所有附属卡同时注销。乙方保留对甲方信用卡注销前应负债务的追索权。五、其他1.甲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采取为甲方更换信用卡、降低甲方信用额度、限制或停用甲方信用卡、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全部欠款、收回甲方信用卡等一项或多项措施:(1)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预留的身份证件或联系方式失效,且未主动及时联系乙方更新的;(2)甲方将信用卡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3)甲方信用卡连续6个月以上未发生交易的;(4)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安全用卡要求使用信用卡;(5)甲方未依约于每月到期还款日前清偿当期最低还款额;(6)甲方信用卡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7)甲方利用信用卡进行套现等虚假交易;(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其收入或信用情况进行调查;(9)甲方资信情况或还款能力出现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调整、收入降低、失业、卷入重大诉讼、拖欠其他债务等),足以影响甲方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10)甲方用卡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或乙方有合理理由怀疑甲方信用卡存在风险的其他情形。甲方存在上述第(2)、(5)项情形的,乙方除采取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处置措施外,还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若未依约还款,乙方有权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上门拜访、委托合法设立的第三方单位、司法途径等方式向甲方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在无法联系甲方时,有权通过联系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联系人、近亲属、附属卡持卡人、工作单位等),请其代为向甲方转告与乙方联系。如联系人、近亲属表示代偿意愿的,乙方有权向其提供还款所需信息。3.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由甲方承担。4.甲方同意,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乙方有权对《章程》、本协议、信用卡业务约定条款、《使用指南》及《敏感个人信息授权书》的内容进行调整,并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通过营业网点或官方网站公告后施行。公告期内如甲方对变更内容有疑问,可致电乙方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甲方有权在乙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信用卡相关服务,如甲方不接受乙方公告内容,应在调整施行前向乙方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甲方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乙方将执行变更后的内容。若甲方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乙方有权选择终止信用卡服务,并对甲方债务进行追索。5.甲方应主动及时关注乙方通过信函、短信、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公告、网站公告等渠道向甲方明示的相关信息。中国建设银行公告内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公告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发布在后的公告为准。6.乙方有权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7.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战争、暴动、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府行为、禁令或供电、通讯中断等客观情况)导致甲方不能正常用卡的,乙方将尽合理商业努力协助甲方解决或提供必要帮助。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乙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对于交易过程中因暂时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8.甲方同意以龙卡信用卡申请表中预留(或后续甲方联系乙方更改)的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移动电话和传真等联系方式,作为向甲方送达与本协议相关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在发生诉讼纠纷时相关文件,以及诉讼、仲裁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甲方上述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乙方任何书面或电子信息通知只要发往上述送达地址,均视为乙方已履行通知义务;仲裁机构、人民法院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上述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立即通过乙方营业网点、客户服务电话等方式通知乙方更改;进入仲裁或民事诉讼程序的,甲方还应立即通知相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如甲方未及时履行送达地址变更的通知义务,甲方上述送达地址仍作为法律上的有效送达地址。因甲方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约告知乙方、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或甲方及其指定的签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乙方、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发出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或邮寄送达的,以通知或法律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9.甲方知晓,甲方信用卡欠款经乙方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甲方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追究。10.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2.乙方设立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95533,向甲方提供业务咨询、账户查询、投诉受理及挂失办理等服务。甲方承诺:本人(甲方)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账户。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或下划线标注的内容。乙方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充分提示。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2023年2月版)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价格标准

建行IC信用卡“闪付”是什么意思?要怎么用啊?
建行的储蓄卡可以刷闪付吗?
如果单独使用建行储蓄卡使用闪付,是不行的。必须开通手机支付,并在手机支付上绑定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另外建行atm误存为电子现金,建设银行银行卡预留的手机号码必须与手机号码一致。支付。
如何使用建行卡快捷支付功能?
建行卡闪付使用方法: 1、用户需将存款转入电子账户。2. 电子现金账户中有钱后,您可以在支持“UPCash”的商户进行插卡支付。3.也可以刷机支持“闪付”。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储蓄卡闪付是什么意思...
chaniangnu新兵答疑主03-14 TA获得5212多张赞龙卡通储蓄卡闪付是指银行芯片卡中的电子账户功能。电子现金是为方便持卡人小额消费而实现的一种支付功能。
建行IC信用卡“快捷支付”有什么功能?如何使用它?…
网友分享:闪付功能无需开通,支持闪付银行卡自带的支付功能。“闪付”是我行为客户提供的一种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持卡人只需手持龙卡云闪付产品或卡背面即可。
建行白金卡如何在柜员机开通闪付?
网友分享:闪付功能无需开通,只需将卡内资金存入电子钱包即可。但目前使用闪付功能的用户相对较少。你最好在使用之前检查一下它可以在哪里使用,一旦钱存入其中。
如何开通和使用建行信用卡闪付功能?
只需开通网银,通过柜台:携带银行卡和身份证到发卡行当地分行签订开通网银合同;填写网上银行开通申请表,提交材料;输入个人信息,绑定手机,工作人员会协助您开通...
建行龙卡储蓄卡闪付是什么意思?
如果您的卡是IC卡(磁条芯片),则支持。您需要提前将钱充值到电子钱包中。可以在 ATM 或柜台充值。但充值成功后,资金只能用于闪付,不能提现。帐户可以取出来。闪付……你。
苹果11下载建行手机银行,如何在龙支付使用云闪付?
需要绑定银行卡建行atm误存为电子现金,使用时刷云闪付支付会丢失。识别二维码后,输入支付密码即可完成支付。如果是收款,那就出示收款码,付款人扫你的收款码。
银行卡闪付是什么意思?
银行卡上的“闪付”是银联的非接触式产品和应用,可用于小额消费快捷支付。用户购买商品或服务并确认金额后,即可使用具有银联闪付功能的银行卡支持银行。
建行卡如何开通手机闪付
网友分享: 问题一:建设银行如何开通手机闪付。使用建行云闪付需要在手机上下载云闪付。而如果你的手机安卓系统版本在4.4.2以上,是不能root的,手机必须有。
建设银行新疆交通龙卡信用卡办理二手车交易手续时的通知(图)
中国建设银行新疆交通龙卡信用卡是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局机修建设单位为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发行的金融IC卡。集机动车安全管理与建行金融服务于一体。向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免费发放,终身免年费。除了龙卡IC信用卡透支消费、特色分期缴费、大额保费代扣缴费等基本金融功能外,该卡还可用于机动车新车登记、维修登记、车辆年检、二手车交易,
新疆交通龙卡是一款复合双界面信用卡,具有建行龙卡IC信用卡的功能和权益。
独家功能优势
1.芯片介质提高使用安全性
新疆交通龙卡采用芯片介质,具有独立的计算、加密、解密和存储能力,具有更高的安全性能。
2、芯片与磁条相结合,保证交易成功率
新疆交通龙卡是芯片+磁条复合介质卡,有效保证交易成功率。
3.电子现金功能,扩大信用卡的使用范围
除信用主账户外,新疆交通龙卡还设有电子现金账户,支持接触式和非接触式两种芯片信息读取方式,支持线下小额交易。
行业应用功能权益
新疆交通龙卡芯片存储持卡人驾驶证基本信息、驾驶证基本信息等数据,具有驾驶员和机动车信息管理两大行业应用功能,具体如下:
1.机动车维修登记
持卡人在办理车辆维修登记时自愿出示新疆交通龙卡,可读取卡内数据信息建行atm误存为电子现金,协助登记上传。
2、辅助车辆年检
持卡人机动车年检时,年检站可直接刷新疆交通龙卡持卡人读取车辆信息建行atm误存为电子现金,简化年检登记流程,并将年检信息存卡备查。实地检查。
3. 新车注册
客户新车登记时,可采集信息,简化办卡手续,未来可享受新疆交通龙卡提供的各项权益。
4.二手车交易
持卡人办理二手车交易手续时,受理单位可直接从新疆交通龙卡中读取机动车信息,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5、机动车牌照更换
持卡人可到就近的交通管理服务部门,通过专用读卡器读取新疆交通龙卡中的机动车信息,核对无误后申请换领机动车号牌。
特殊增值功能福利
1.保险优惠
新疆交通龙卡持卡人在指定合作保险公司刷卡投保车险,可享受保险优惠。
2.商家优惠
新疆交通龙卡持卡人在建行优惠商户及全疆范围内机动车维修、美食餐饮、酒店住宿、休闲娱乐、时尚购物、美容健身等领域享受优惠。
三、促销活动
2014年底前,持建行交通龙卡在指定洗车店可享受10元洗车服务(限五座以下汽车)。更多活动请登录查询。
财务功能利益
1、信用消费,彰显尊严
先消费后还款,授信额度重复使用,消费交易可享受长达20-50天的免息待遇。
2. 现金透支,灵活方便
国内建设银行分行柜台和银行ATM提供现金透支服务。
3.分期付款,一切精彩
可享受汽车、家装、车位、婚庆、商场、手机、邮购、旅游等多种分期付款服务。
4、贴心服务,全天候守候
为您提供24小时海外+86-21-38690588客服热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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