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税法对企业采用加速会计计提的折旧大于税法规定的折旧法的条件要做出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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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的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该项优惠政策的实施,对促进企业技术革新、加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国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拉动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升级,209月1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扩大到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以下简称“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为便于广大纳税人理解适用优惠政策,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现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要点解答如下:

一、所有企业均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吗?

答:是的。所有企业里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均适用加速折旧税收政策。一是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年1月1日以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二是企业在2015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二、六大行业企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可以适用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还有哪些?

答:六大行业企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除所有企业均可享受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外,还可以适用以下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

(一)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三、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具体是指哪些?

答:六大行业是指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这些都是国家鼓励的战略新兴产业。六大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

四个领域重点行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附件“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范围”确定。

四、如何判断企业是否属于六大行业或四个领域重点行业?

答:六大行业或四个领域重点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在计算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时使用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开始用于生产经营当年的数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发生变化的,以新购置并使用固定资产当年数据为标准,判断是否享受优惠政策。以后年度发生变化的,不影响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五、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哪些企业?

答: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同时符合规定的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80人(工业企业/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1000万元(工业企业/其他企业)的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

六、如何采取缩短年限方法加速折旧?

答: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改变。

七、什么是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答: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减去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的两年期间,将固定资产净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数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申报

八、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否需要税务机关审批?

答: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实行“以表代备”,即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申报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即可享受优惠,无需另行填写备案表或附送其他纸质资料。

九、企业预缴申报时是否可以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答: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可以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预缴申报时,企业由于无法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数据,可以合理预估,先行实行。到年底时如果不符合规定比例,则在汇算清缴时一并进行纳税调整。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电子计算机 4━;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 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 12━;输电线路 30━35年;配电线路 14━;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 15━25年;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折旧年限

21.房屋;生产用房 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非生产用房 35━45年;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 45━55年;其他建筑物 15━25年

B.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电子计算机 4━10年;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 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音响、录(摄)像机 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1.营业柜台、货架 3━6年

3.油池、油罐 4━14年

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 6━10年

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 4━8年

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 10━14年

11.吊动机械设备 8━14年

12.消防安全设备 4━8年

13.其他经营用设备及器具 15━20年

三、房屋、建筑物分类 折旧年限

1.经营用房、仓库;钢结构 35━45年;钢筋混凝土结构 30━35年;钢筋混凝土砖结构 25━30年;砖木结构 20━30年;危险物品专用仓库 20━25年

2.简易房 8━10年;围墙 4━8年;烘干塔 12━;地坪、晒场、晒台、货场 5━10年

篇3:车辆折旧年限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折旧年限最好还是按照税法规定来做,这样可以避免纳税调整的麻烦,所以按照四年来做吧。

90年7月6日前注册登记总质量6吨(含6吨)以下的大型货车

总质量大于1.8吨的小型货车

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8吨的小型货车

90年7月6日前注册登记的小型货车

9座(含9座)以下非客运载客汽车

9座以上非营运载汽车、旅游载客汽车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

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

二、摩托车、拖拉机、非机动车辆折旧年限及折旧率参考表

进口摩托车为10年(其中旅游、饮食服务行业专用摩托车为7年)

国产摩托车为10年(其中旅游、饮食服务行业专用摩托车为5年,15万公里),

国内组装使用进口发动机的摩托车,参照进口摩托车折旧,一般组装车按照国产名牌摩托车折旧年限扣减10%折旧。

凡超过折旧年限尚在使用的各类摩托车,应当重新评定其尚可使用的年限来确定折旧成新率。摩托车残值为该车基价的3%-5%。

认定基准日之后所行驶里程和损坏情况不予折旧。

摩托车里程损耗一般为公里/年。

小型拖拉机(14千瓦以下)4-7年。

自行车、山地车、变速车的折旧年限为8-10年,也可按每月0.8-1%折旧。

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客货运三轮车、人力车的折旧年限为6-8年。

凡超过折旧年限尚在使用的非机动车辆,应重新评定其尚可使用的年限,确定折旧率或成新率。非机动车的最低残值为该车基价的5%。

运输船舶使用年限为8-20年

篇4:车辆折旧年限规定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4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2017

。那么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2017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电子计算机 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 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输电线路 30━35年;配电线路 14━;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 15━25年;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折旧年限

21.房屋;生产用房 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非生产用房 35━45年;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 45━55年;其他建筑物 15━25年

B.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电子计算机 4━10年;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 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音响、录(摄)像机 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1.营业柜台、货架 3━6年

3.油池、油罐 4━14年

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 6━10年

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 4━8年

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 10━14年

11.吊动机械设备 8━14年

12.消防安全设备 4━8年

13.其他经营用设备及器具 15━20年

三、房屋、建筑物分类 折旧年限

1.经营用房、仓库;钢结构 35━45年;钢筋混凝土结构 30━35年;钢筋混凝土砖结构 25━30年;砖木结构 20━30年;危险物品专用仓库 20━25年

2.简易房 8━10年;围墙 4━8年;烘干塔 12━;地坪、晒场、晒台、货场 5━10年

篇6: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关于固定资产折价的最低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第九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篇7: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篇8: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电子计算机 4━;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 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 12━;输电线路 30━35年;配电线路 14━;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 15━25年;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折旧年限

21.房屋;生产用房 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非生产用房 35━45年;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 45━55年;其他建筑物 15━25年

篇9: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会计上未作强制性规定,税法有最低年限的规定,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所以你公司计提折旧年限只要大于等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就行,也就是说你公司的车辆折旧年限在4年及4年以上都行。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相关文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适用对象? 

  答:从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包括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和不汇总纳税的企业,均应填报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2、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选择“正常申报”、“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 

  答:正常申报:申报期内,纳税人第一次年度申报为“正常申报”;

  更正申报:申报期内,纳税人对已申报内容进行更正申报的为“更正申报”;

  补充申报:申报期后,由于纳税人自查、主管税务机关评估等发现以前年度申报有误而更改申报为“补充申报”。

  3、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能否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答: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4、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哪些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有特殊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的通知》(财税[号)规定: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1)金融企业,为5:1

  (2)其他企业,为2:l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三、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7、纳税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8、企业固定资产报废,办理资产损失申报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根据《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除此之外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

  (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3)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4)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5)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9、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需符合哪些规定? 

  答: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企业或个人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公益性社会团体应按《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和《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10、企业的筹办期间是否计算为亏损年度? 

  答: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规定执行。

  11、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申报扣除的,可否在以后年度申报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12、能否弥补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 

  答:根据《关于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的处理》(国税函〔2009〕98号)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13、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14、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

  (1)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2)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①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②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15、开办费能否在开始生产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 

  答: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16、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17、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性缴款能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18、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为办理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19、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需取得何种凭证? 

  答:根据《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20、企业按税法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企业在执行上述三费的扣除问题时,要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基础在规定范围内扣除。实际发生金额低于规定范围,按实际发生金额扣除。

  21、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能否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2、企业应如何确定准予税前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明确了合理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合理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 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3、在会计核算时,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房产)按30年计提折旧,税法规定该项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固定资产折旧是否需要做纳税调减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据此,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高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会计确认的年折旧金额没有超过按照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计算的年折旧金额,因此,企业可按照会计确认的折旧金额税前扣除,不再进行纳税调减。

  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的解读(一)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税法最低折旧年限的协调。《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成本、费用准予在税前扣除。企业会计折旧提足后,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已没有会计折旧,但由于前期已提折旧按税法规定进行了纳税调增,也就是说,税收与会计之间差异部分已实际进行了会计处理,因此,应当准予将前期纳税调增的部分在后期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减。这样处理,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本原则,也与15号公告第八条规定不冲突。

  (二)企业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最低折旧年限的协调。如果企业固定资产采用的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视同会计与税法无差异,按15号公告规定应按会计年限计算折旧扣除,不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减。这样处理,大大减少纳税调整成本,符合15公告的立法精神。

  (三)会计上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的税会差异协调。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进行纳税调增。另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持有固定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由于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进行纳税调增,并未税前扣除,所以,尽管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已经减少,但此时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并未调整,仍可按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计算折旧扣除。这样处理,符合税法和15号公告的立法意图。

  (四)会计与税法折旧方法不同导致的税会差异协调。一种情况是,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公告明确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而不必按15公告规定看会计上是否已按加速折旧处理。另一种情况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采油(气)资源企业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折耗摊销折旧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9号)规定油气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之前形成的开发资产,准予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8年。按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对油气资产计提折耗。在采用产量法计提资产折耗的情况下,会形成税会差异,如果单纯套用15公告的规定,会导致折耗(折旧)得不到及时扣除,违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基于此,公告明确,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在计提油气资产折耗(折旧)时,由于会计与税法规定计算方法不同导致的折耗(折旧)差异,应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24、企业销售商品时发生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或者销售折让行为,应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25、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是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是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是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6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应按照财税〔2011〕70号的规定进行处理。凡未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6、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如何计算缴纳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规定:

  (1)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2)自2012年1月1日 起,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27、企业以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本企业商品的,应如何确认销售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28、企业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奖励,需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因此,企业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奖励,需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29、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连续生产,加工成另一产品,需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因此,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连续生产,加工成另一产品,不需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30、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误如何处理? 

  答: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间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此时,必须重新在企业基础信息表上选更正申报,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前台进行更正申报。

  31、我企业接收股东划入的资产,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以下简称29号 公告)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 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第(二)项的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32、非居民企业可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33、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设在西部,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总机构在东部,两个机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一样,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八条规定:"对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 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后按本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34、企业通过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支付的融资利息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第二条规定:"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因此,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可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35、企业到外地培训,发生的住宿费和差旅费,需要作为职工教育经费吗? 

  答: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因此,企业到外地培训时发生的住宿费和差旅费,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范畴。

  36、我公司接受了劳务派遣用工,现需要判断我公司从业人数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计算该从业人数的时候,是否包括我公司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规定:"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因此,企业的从业人数应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7、企业为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金在租期开始时一次性支付,出租方如何确认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 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38、企业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能否扣除? 

  答:企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扣除。

  39、优惠政策未备案怎么办?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第(十一)项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严格区分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方式,不得以事前核准性备案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实施备案管理的事项,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材料,税务机关应当将其作为加强后续管理的资料,但不得以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没有按照规定备案为由,剥夺或者限制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获得的利益、取得的资格或者可以从事的活动。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40、研发费加计扣除是否只适用高新技术企业? 

  答:研发费加计扣除是项普惠政策,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不只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

  41、收到县级以上财政局给予的固定资产补助款和其他补贴,是否可以列入不征税收入,不需缴纳所得税? 

  答:根据《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不符合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则应将固定资产补助款和其他补助补贴款项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税。

  42、公司预提的12月份工资在次年1月份发放,请问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扣除么? 

  答:汇算清缴时工资薪金的扣除界限,以当年截至12月31日实际发放的金额为准。未在12月31日前实际发放的,在当年汇算清缴时应做纳税调增处理。

  43、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4、企业在预缴时放弃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汇算清缴时能否申请享受? 

  答:纳税人预缴申报时未享受该优惠,不影响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但为了保证及时、准确的享受税收优惠,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

  45、企业是否必须填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表》? 

  答:《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是必填表,如您的企业不涉及相关业务,请在该表中全部填零,保存时系统会提示“您是否放弃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点击“是”后继续填报其他报表。

  46、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表》? 

  答: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预缴不填报此表,由其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享受该优惠;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需要填报该表。

  47、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吗? 

  答:企业在预缴时就可以享受加速折旧政策。企业在预缴申报时,由于无法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数据,可以由企业合理预估,先行享受。到年底时如果不符合规定比例,则在汇算清缴时一并进行纳税调整。

  为了便于税务机关能够及时准确了解企业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实际情况,要求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应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

  48、如何在预缴申报时填报报表,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答:企业会计税收上都采取加速折旧方式的,预缴申报时根据企业会计利润直接填列。

  企业会计上正常折旧,税收采取加速折旧方式的,预缴申报时将会计与税收的差异暂填列在预缴申报表第8行“减征、免征的应纳税所得额”栏次。

  49、对允许一次性扣除的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预计净残值能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允许一次性扣除是指全部单位价值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不需考虑会计上是否设定了预计净残值。

  50、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需要税务机关审批吗? 

  答:为方便纳税人,企业享受此项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不需要税务机关审批,而是实行事后备案管理。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企业对所属分支机构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由其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事后备案后,发票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无需报送税务机关,留存企业备查即可。同时,为加强管理,企业应建立台账,准确核算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

  51、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中“新”和“购进”如何理解? 

  答:这里“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即包括企业2014年以后购进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公告明确的“购进”是指:以货币购进的固定资产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52、新购进固定资产的时间点如何把握? 

  答: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是指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并且在此后投入使用。设备购置时间应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购置时间点原则上应以建造工程竣工决算的时间点为准。

  53、会计处理上未加速折旧,是否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企业会计处理上是否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不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时,不需要会计上也同时采取与税收上相同的折旧方法。

  54、企业新购进的可以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可否购进当年不享受,以后年度再扣除? 

  答:对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的可以一次性扣除的情形,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但如果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的,在2014年1月1日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需在购进当年一次性扣除。

  55、企业购进的可以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其成本费用是允许在购入当月还是固定资产使用的次月一次性扣除? (如在2014年12月购入的固定资产,是在2014年12月扣除还是2015年1月扣除?) 

  答:在2014年1月1日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符合一次性扣除条件的,在购进当年一次性扣除,如企业在2014年12月的固定资产,应在2014年度扣除。

  56、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如以后用途改变不再用于研发,应如何处理? 

  答:考虑到政策鼓励企业研发的本意,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改变用途,不再用于研发的,不得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应从购进资产并投入使用的当年开始调整,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采用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

  57、事业单位能否适用“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的规定? 

  答:凡是固定资产权属于事业单位且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凡是固定资产产权不属于事业单位的,不得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帮助纳税人提高申报质量,降低税收风险,兰州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推行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现将相关热点问题整理如下:

  01问:什么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答:风险预警服务是基于“大数据”技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依托“互联网+税务”,实现涉税风险在线自动识别、推送,纳税人自主应对、消除涉税风险的新型税收风险管理模式。通俗的讲,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实际上是由部署在网上申报系统和核心征管系统之间的数据分析平台来提供的。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系统发起风险提示服务扫描服务请求后,数据分析平台按照预先设置好的风险识别模型,实时将纳税人已填报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数据与季度预缴、财务报表等征管数据进行数据完整性、逻辑正确性、合规合理性审核,并将风险预警疑点推送给纳税人,由纳税人自主应对和消除风险疑点。

  02问:推行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什么意义? 

  答:传统的税收风险管理模式较为注重事前的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和事后的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忽略了事中的风险管控。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既缺少专业的办税人员,也缺少发现和消除涉税风险的有力工具,等到税务机关事后通过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发现涉税问题的时候,往往“小病”已熬成“大病””。为此,国税系统创新税收风险管理模式,将纳税人可能出现的涉税问题或已出现问题的苗头尽可能拦截在前端,通过提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自主应对、消除涉税风险,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罚款和滞纳金支出。

  03问:哪些纳税人可以使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答:凡属兰州市国家税务局管辖的按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均可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使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模块。

  04问:怎样获取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答: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客户端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均可自行选择该项服务。

  具体流程如下: 

  纳税人登陆甘肃省国税系统网上申报平台,填报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因金三系统对当天收到的信息、数据,需要整理、归集后第二天方可使用,纳税人的财务报表一定要提前一天报送到税务机关金三系统。

  2.发起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请求

  纳税人在网上申报平台上完成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后,屏幕将弹出“风险提示服务”和“申报”两个选项。纳税人点击“风险提示服务”,将进入风险扫描功能。

  3.涉税风险预警疑点推送

  纳税人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后,在很短的时间内(一般为20秒),即可获取提示信息。系统根据纳税人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年报、季度预缴、财务报表等征管数据,进行数据完整性、逻辑正确性、合规合理性审核,并实时反馈风险预警疑点。

  纳税人根据风险提示信息自行修改申报数据,也可以不修改直接申报。纳税人可多次提交数据进行政策风险扫描、接收风险提示信息和修改数据。纳税人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完成纳税申报。

  05问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扫描出来的疑点一定要全部处理完才能发送申报表吗? 

  答:不需要。风险提示服务是税务机关提供的数据分析服务,我们鼓励纳税人使用该服务自主消除涉税风险。如果你认为风险提示服务反馈的疑点有争议或有其他特殊原因,可以暂不处理直接发送申报表。事后,税务机关会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进一步核实和处理。

  06问:风险提示服务可以重复申请吗? 

  答:在申报表发送前,可以重复申请该项服务,直到将所有风险提示扫描反馈的疑点处理完毕。

新人培训计划(九州-缇香郡案)

培训时间:— 培训纲要:

一、案场制度及专业基础知识

1、公司组织架构及制度

(1).公司及案场制度学习

(2).公司组织架构及业务范畴

(3).人员岗位职责阐述

(1).房地产及建筑知识(名词解释)

(2).名词解释(简单考核)

(3).按揭流程及相关知识

(5).合同条款培训(1-10条)

(6).合同条款培训(11-27条,附件)

(7).交付需交费用及相关知识

(8).贷款计算习题测算及讲解

(9).房地产政策法规

(10).业务表单填写的规范与准确性

(11).上述内容考核(笔试)

(12).笔试内容讲解

(13).答客问规范(全面、意识、突出)

(2).项目周边标地及标地点评分析

(4).市调报告完成(5).竞品与本案优劣势分析

(1).业务接待礼仪规范化

(2).客户接待流程(1对1的模拟演练)

(3).来电接听流程(其他业务员配合)

(4).沙盘说辞培训与演练(其他业务员配合)

(5).合同文本的解读(重点了解)

备注:培训目的是为了实现从“售楼员”到“置业顾问”转变的关键,是培训的重点所在。

案场项目带教及考核人:芮军

案场最终上岗考核人:侯晓庆

经理 审核 拟定篇二:2015财务人员培训计划 2015财务人员培训计划

第1篇:财务人员培训计划

(1)财务管理,职责重大。

从大处说,公司的大量资金从我们手中流过,大量的资产交给我们管理,各项管理目标要依靠财务管理来实现;从小处说,每一笔资金的流向、每一个单据的报销,都牵扯着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的财务管理工作不是简单,而是繁杂,不是可有可无,而是非常重要。在座的每一位员工,都是我们宏强不可缺少的管家,是领导决策不可缺少的参谋和助手。这个管家当的称职不称职,参谋作用到位不到位,都对公司的工作产生极大的影响。这一点,希望大家能有清醒的认识,不论是财务人员还是非财务人员,都应该进行相关的知识培训,这有利于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形成成本节约意识,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2)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21世纪是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经济。在这样一个时代,财务管理的内涵、目标和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利益追求主体趋于多元化,社会责任得到真正重视,无形资产成为投资决策的重点,人力资本成为决定性的重要资源等等,都成为新时代财务管理的特征。就我公司来讲,随着海外市场的不断扩展,许多新的业务、新的项目被纳入了正常的管理范畴,如各种计划项目资金的管理等,都给我们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挑战。要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迎接新的挑战,唯一的办法就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准确领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及时掌握最新的管理手段,更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

(3)明确要求,学以致用

为切实提高大家的财务管理水平,这次我们专门组织了财务培训,希望每位员工都要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二要结合岗位的实际和特点,认真听讲,广泛讨论,做好笔记,写好心得,并自觉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推动本职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要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每一位员工,都必须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为自己的命脉。

讲师:--------开课地点:三楼培训室

上课时间:--------------适用对象:总经理,财务人员,商专,库房主管

课程简介:注重与公司非财务管理相结合,让非财务人员了解企业财务本质及财务管理原理,学习运用预算等财务工具加强内部管理,运用财务思维解读企业运作,并寻求提升经营绩效的方法,将企业整体战略与自身的财务管理责任更好地结合起来,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分组授课、互动交流、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课程大纲:

一、财务部基本情况讲述

1、财务部的岗位设置及职责、职权表述

总经理领导下的财务经理负责制(财务会计、出纳、材料会计、销售会计、内审会计、分公司会计、分公司出纳)1)财务经理: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会计:负责公司日常会计工作,掌握公司收入和支出情况,结账、整理、审核,负责纳税申报,会计档案工作

3)出纳:负责银行结算,现金收支业务及库存现金管理 4)材料会计:负责存货(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品、外协半成品、产成品)出入库的核算,及库存物资6s,及时传递出入库单据。5)销售会计:负责查收货款,审核销售订单,登记预收、应收账款明细表,上报销售业绩。

6)内审会计:监督检查,财务工作清理,整顿。

2、财经法规及各项会计规章制度 1)财经法规 2)公司具体制度

①差旅费管理制度:报销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实行一次一清,出差人员回公司后的72小时内必须报,每超出24小时减少票面金额的10%。报销凭证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②采购报销制度:采购人员欲借款需去财务部领取《采购申请单》;采购人员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有检章的正规发票)、质检验收单、仓库保管员的入库单,一并粘贴整齐,经采购人签字,物流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1000元以上),最后交出纳审核方予以报销。

③办公用品报销:正规发票及保管员签字的入库单(入库单写明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由经办人签字,管理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1000元以上),最后交出纳审核方予以报销。④车辆支出报销:正规发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500元以上),最后交出纳审核方予以报销。

⑤工资发放要求:每月10日定期发放工资。

⑥每月25日17:30统一结账。

⑦存货的管理:对于库存物资分为三类管理(a每月盘点、b每季盘点、c每年盘点);购入的材料,仓库管理员凭质控部出具的检验合格单及实物办理一式入库单,将购入材料分为三类(必检、抽检、免检),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分门别类建立相应的实物台账;对于产成品,入库单要标明仪器编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生产通知单号;出库单,对于各类材料的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

3、财务部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如物流部、销售部)

客户代表签定销售合同,填写《销售订单》及合同,将其交商务专员审核,在erp中录入销售订单和客户信息,再由出纳审核查收货款,通知商务专员,由商务专员生成发货单,物流部安排发货。

1、浅谈会计的基本知识

在会计文献上有一个广为流行的说法,即会计是经济活动的语言。当然,它不是原始的语言,而是一种符号化的文字与数字、图表相结合的语言。但语言(不管是口头上的或书面上的)都只是思维的外壳,它通过特定的形式,表现和传递人们一定的思想文化内容——包括有关人们的价值观、道德风尚和行为准则。会计的功能,不管会计文献上有多少种说法,归根到底,是行为功能。会计的技术方法不管如何复杂、先进,如果它提供的信息不能有效地影响人们的行为(包括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就不可能对社会

经济生活发挥任何实际作用。而要使会计的行为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就不是单纯靠研究它的技术方法所能奏效的,还必须深入研究它的社会文化层面,使会计研究的技术观和社会文化观相结合。

更具体一点说,一个组织的领导人如果要求会计部门按照他们的意志行事,那他们在道德上就不可能做到诚实守信,在行为上就会假帐真算或真帐假算,导致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这样的会计问题,就不是单纯依靠改进会计的技术方法所能解决的,而必须探索问题产生的社会文化根源,在社会大环境中,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风尚和行为准则入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账户的基本结构通常可以简化为丁字账户(或t型账户),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所引起的会计要素的增加额和减少额。2)会计业务处理流程 3)会计及会计要素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核算和监督企业、政府、非营利组织等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4)会计等式

2、透视企业的窗口——财务报表阅读 1)案例:财务报表的作用 2)财务报表特征 3)资产负债表阅读 4)损益表阅读 5)现金流量表阅读

6)三大财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7)区域销售业绩排名表阅读(举例说明)8)全公司个人业绩排名表阅读(举例说明)9)各部门销售业绩、费用、欠款汇总表阅读(举例说明)10)分公司费用预算表阅读 11)分公司拨款、收入、费用、余额汇总表阅读 12)本月收支与上月收支财务分析表阅读

1)虚假财务报表(财务欺诈)识别的基本技巧

① 选用不当的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也是公司最常使用的一种操纵利润的办法。延长折旧年限、由加速折旧法改为直线法、甚至不提折旧等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屡见不鲜。例如,在财务报表中将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由加速折旧法改为直线法,帮助公司增加利润,由亏损变为盈利。

选用不当的收入、费用确认方法: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或费用也是上市公司普遍采用一种操纵利润的方法。例如,国嘉实业在xx年12月5日与美国公司同意以12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国嘉实业开发出的软件,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为xx年的6月和9月,xx年2月质量鉴定后予以验收。但国嘉实业在xx年12月25日与一家外贸公司签订协议,以9600万元的价格卖断软件,据此确认了5100万元的利润。显然,国嘉实业在尚未提供商品时就确认收入是不符合准则规定的。

③ 通过其他手段操纵利润

通过调整以前损益、对外负债的不当计算以及对往来科目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挂账等形式来虚增利润。企业将应记入当期收入的款项,通过

延缓开发票或不开发票的手段,记入应付款项核算,从而达到减少利润的目的。2)财务报表分析与财务诊断

4、其他非财务信息对信息使用者的影响

企业的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化,现有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因滞后于环境的变化而显示出了它的缺陷与不足,如:财务报告只注重历史而不注重未来,只注重货币性信息而忽视非货币性信息,只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结果而不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等,都日益深刻地影响着财务报告的相关性。财务报告存在的基础之一就是有用性,即为与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或有利害关系的利益集团提供有用的信息,如果财务报告无法为这些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那么,财务报表存在的合理性就必然受到质疑。提高财务报告内容的有效性,必须重点增加披露以下几个方面的会计信息。.非财务信息可以帮助信息使用者更全面地理解企业的经营思想,弥补财务数据信息的不足。这些信息一般包括:(1)企业经营业绩信息,如市场份额、用户满意程度、新产品开发和服务等;(2)企业管理当局的分析评价;(3)前瞻性信息,即企业面临的机会和风险以及管理部门的计划等;(4)主要管理人员的信息;(5)背景信息,包括企业经营业务、资产范围与内容、主要竞争对手以及企业发展目标等。非财务信息,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综合分析评价及对企业前景的判断。非财务信息可用文字或数据形式在报表附注、财务报告等处加以说明。

1、管理会计应用的必要性

管理会计的应用,实行事先计算、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相结合,标准成本、实际成本、差异分析的运用,更为直接有效地服务于企业管理。

财务会计领域的研究,特别是对财务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的研究,一直是我国会计界广泛加以关注并深入进行探讨的课题。而在同一期间,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会计界对管理会计领域的研究却缺乏应有的重视,我国的管理会计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应用方面,同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管理会计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管理会计在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

实务界缺乏对管理会计的重视和系统应用我国自本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从西方引进管理会计知识体系至今已约有二十年的历史,但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我国及国外和港台的会计学者所做的各项调查结果表明,迄今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中仍未得到广泛重视和系统应用。这主要表现在:企业领导或财务负责人观念陈旧,只重视事后的算帐、报帐工作,不重视管理会计③;企业会计人员掌握管理会计知识有限,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根本不了解管理会计,管理会计在我国没有引起多数企业的重视④;管理会计的一些方法,如短期经营决策、量本利分析以及责任会计等在企业中得到了一定的运用,但从总体来讲,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中应用有限

管理会计是为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人员提供管理信息的会计。管理会计的形成与发展,是和二战以后资本主义世界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直接相联系的。从本世纪50年代起,资本主义世界进入所谓战后期,战后期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新形势和特点,促进了现代管理科学的形成和发展。管理的重心在经营,经营的重心在决策,正是现代管理科学适应新的情况提出来的企业管理的新的指导方针,并由此而促成了管理会计的形成和发展

3、成本性态与变动成本

按照管理会计理论的解释,在相关范围内,产品成本数额的多少必然与产品产量的大小

密切相关,在生产工艺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成本水平保持不变的条件下,产品总额应当随着产品的产量成正比例变动。显然,按照传统成本计算和分配方法,当期即使没有生产产品,由于制造费用仍然要分配给产品,则出现有成本而没有产品的怪现象。并且,传统的计算方法忽略了成本与产量、利润与销量之间的关系。经过进一步的分析,过去某些我们认为应当组成产品成本的费用只是定期地创造了可供企业利用的生产能量,因而只与期间关系更密切

成本性态是指成本发生额与业务量之间的依存关系。进行成本的性态分析就是要考察成本发生额与业务量之间规律性的联系。

按照成本对业务量的依存关系,我们通常将成本区分为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和半变动成本三类。

变动成本是指那些成本的总发生额在相关范围内随着业务量的变动而呈线性变动的成本项目。直接人工、直接材料都是典型的变动成本项目,在一定期间内它们的发生总额随着业务量的增减而成正比例变动,但单位产品的耗费则保持不变。

本量利分析,是将成本划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并假定产销量一致的情况下,根据成本、业务量、利润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预测和决策的一种技术方法。其原理在决策、计划和控制中具有广泛的用途,是管理会计的重要基础。

5、管理会计与决策系统的关系

现代管理科学认为,管理首先是决策,决策是领导者和管理者的首要职能。因而以现代管理科学为指导所形成的管理会计,也把决策会计放在首位。

现代管理科学从决策是管理的首要职能这一基本认识出发,把一个完整的管理系统区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决策系统;二是决策支持系统;三是执行与控制系统。与此相适应,管理人员也可区分为三种不同类型:一是决策人员;二是参谋人员;三是执行人员。会计人员作为信息专家,是属于决策支持系统中的参谋人员。

决策支持系统与决策系统的关系,实质上是谋与断的关系,即以后者作为前者的外脑,为前者最终进行科学决策而充分发挥智囊团的作用。谋。断相对分开、相互协作,是现代决策体制的重要特点。这种决策体制最早是由军事科学提出来的。因为大量的战争实践和无数血的教训充分证明:不通过参谋部具体掌握各有关方面大量的军事情报(信息),据以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各种科学可行的作战方案,然后由司令部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从中选取在一定条件下最可行的作战方案,要打胜仗是不可能的。甚至可以这样说:没有参谋部的多谋,就不会有司令部的善断,没有参谋部的运筹帷幄,就不会有司令部的决胜千里。因而现代军事科学十分重视参谋机构(人员)的作用。这种由军事科学确立的科学的决策体制,很快被推广应用到现代社会经济领域中来,并在经济管理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四、预算制度管理(包括预算的编制及其贯彻执行)

预算制度管理通常按照由上而下,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方式进行。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在于它对管理会计的两大组成部分——决策会计与执行会计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既是决策会计所定决策目标的具体化与协调化,又是对决策目标的贯彻执行落实责任与指导行为的重要规范。

也就是:预算管理首先要对按决策程序所定的决策方案进行加工、汇总,形成企业生产经营在一定期间的全面预算,以集中反映整个企业在该时期内要完成的目标和任务;为促进企业总体目标和任务的实现,还需进一步落实和具体化,为此,就要进行指标分解,形成各个责任中心的责任预算,使它们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井以责任预算所规定的目标作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准绳;各个责任中心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通过责任篇三:企业财务人员培训方案计划

企业财务人员培训方案计划

部门:财务、审计部 组长:贺全来

湖南天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01月29日

随着集团公司业务不断拓展,生产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及财审团队与日壮大,集团公司对财务工作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对公司财务人员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为加强财审团队建设,提高财审人员业务水平,拓展知识层面,改变财审人员工作思维,更新观念、调整行为,使财审人员进入良好的工作状态,特制定2014年财务人员培训方案计划(见附表2)。为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达到培训目的,参培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公司将严格考勤,纳入绩效考评。

一.财审队伍现状(见附表1)

集团公司财审人员现有 70人,其中财务部64人,审计部6人。财审人员年龄构成:30岁以下人员 人,占总人数 %,30至40岁人员 人,占总人数 人,40岁上人员 人;财务人员职称构成:中级及以上人员 人,占 %,初级及以下人员 人,占 %。财务团队梯度及专业水平素质构成基本上是合理的。但新进人员需要对公司财务核算流程、财务制度等财务工作加强了解;老员工需要知识不断的更新,改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为此,财审部制定2014年培训计划如下:

培训目的:新的工作对新员工来说是充满压力尤其是财务部门,新员工常发现自己要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工作环境下与不熟悉的人一起工作,感到自己新工作行业与以前工作行业大相径庭。为了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成功,新员工必须学习新的工作方法、了解事实、工作的程序、流程、公司对自己的期望以及公司的价值观。新员工也可能还会因为过低地估计了新的工作责任所带来的情绪影响、适应新环境有一定难度。此外,新员工还需要放弃一些在以前的工作环境中帮助其取得成功,而并不适合新的工作环境的一些行事方法。

各个分公司之间财务基础工作也良莠不齐,所执行财务政策可能不一致,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财务基础工作,获取充足适当的支撑性证

据,统一财务政策,有必要对公司基础工作做出必要的讲解。

培训地点:集团公司会议室

培训对象:集团财审部门人员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集团各部门、分公司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推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维护集团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做到按章办事,帮助财审人员对公司财务制度的领会,安排此次课程。讲解内容:

差旅费制度、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招待费管理制度、以及2014年绩效目标等。

培训地点:集团公司会议室

培训对象:集团财审部门人员

四.财务人员主动服务意识及沟通

由于公司集团化,组织架构也不断复杂化。公司实行财务委派制,各分公司财务人员都由总部委派。财务委派制虽然有其不可替代的优越性,但由于委派人员双重考核,委派财务人员往往难以正确定位自身的工作岗位职责。为了帮助委派人员正确定位自身岗位,改善工作

作风,本次培训安排了财务组织架构、职业道德讲解和财经纪律以及财务沟通等内容。

培训目的:改善财务人员给人的一般印象是——保守、呆板、行动迟缓、缺少生机的被动形象,树立积极主动的工作意识。这主要是由职业性质造成的,相对封闭的工作环境,狭窄的社会接触面,枯燥的数据,极大地减少了工作中的挑战。

帮助财审人员如何构建人和,建立主动服务意识,使每个人员能够有所启发,自觉地反省自己在工作中不良习惯和不合作方式。如何营造地利,创建和谐团队氛围,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及时改造财务组织架构,如何与公司内各部门和外部机构的有效沟通,处理棘手的人事问题。培训将引导财审人员反思自己工作方式,在(领导和被领导者)不同角色中的作用和合作方式。通过培训,帮助财审人员改善工作思路,培养积极主动的工作意识,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精神、严肃的财政纪律,以维护公司利益为最高目标。

培训时间:二月一天课时

培训对象:全体财审人员

五.企业所得税税法及会计处理

培训内容: 全面介绍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会计处理等。培训目的:使全体财审人员尤其是涉税财审人员对新企业所得税有一个全面清新的认识,及时准确的申报、清缴企业所得税,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企业税收负担及涉税风险,正确的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会计核算与预披露。

主 讲:张 冰篇四:新员工财务培训计划

本次培训目的:让您更多了解财务的概貌,了解会计基础,帮助您了解三大财务报表的解读与分析

一、财务知识培训的必要性

简而言之,企业是指以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把社会主义企业定义为:为极大程度的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把资本主义企业定义为:是以盈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人们逐渐认识到企业是以资本为纽带的,而资本的本质是追逐利益的,故无论“姓资或姓社”企业的本质都是赚取利润。

财务是企业经济信息的加工厂,它把企业发生的产、供、销、人、财、物等原始信息通过各种票据传递到财务,财务进行记录、分类、汇总,提炼出企业产品单元和组织单元等基本财务情况,输出财务信息,为决策层提供决策依据。财务职能分为:核算、监督、财务管理。核算职能,是记录企业经济运行发展史,评判其优劣的过程,类似与各王朝的史官。史官有忠有奸,故财务上有真账有假账。监督职能就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审核规范企业的经济业务。应该说,一定规模的企业,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的职能,贯穿在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之中,这些业务主要有一般财务人员执行,而财务管理是财务领导者的主要工作,财务管理的职能又分财务决策、财务计

3、财务知识培训是识别企业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下面我通过一个故事来说明:话说有二个城里人,向往乡下田园生活,辞去城里的工作,到乡下找事做,最终他们在一个牧场找了一份牧羊工作。第一天他们牧羊回来,向牧场主抱怨说:牧羊太辛苦了,说大羊还算老实,小羊太不听话。牧场主非常奇怪的随他们到羊圈看看,结果发现:大羊一个不少,另外多了几只瑟瑟发抖的兔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进入一个新环境前,必须对它进行了解,这样可以少走弯路。

二、财务基本概念的介绍

2.1你需要了解的一些专业术语 ? 会计 ? 净销售收入 ? 总生产成本

? 销售、研发、管理费用 ? 销售毛利 ? 营业利润

一个会计期包括12个连续的月份。在每个会计期的最后将进行关帐,并计算是亏损还是盈利

? 有些公司的财务是从7月1日 到6月30日 ? 有些财务都与阳历一样 净销售收入

净销售收入值=常规出厂价---所有的销售税收和渠道

含运费的总生产成本 ? 原材料 ? 包装材料

? 直接生产费用(水、电、人工等)? 总厂房设备费用分摊 ? 运输/送货

? 非生产性开支如生产管理费用

销售、研发、管理费用 ? 销售 ? 研发 ? 管理费用

举例:如果某公司销售利润1千万,销售额1亿,它的利润率是:

含运费的总生产成本 ? 原材料 ? 包装材料

? 直接生产费用(水、电、人工等)? 总厂房设备费用分摊 ? 运输/送货

? 非生产性开支如生产管理费用

营业利润、净利润 营业利润

是净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折扣+其他业务利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净利润

是营业利润加减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及扣除所得税后的利润

i.假设你生产和销售整篮装的礼物(每篮包括一条巧克力、一盒饼干和一包糖果)你以单价0.5元购入篮子,2元购入一条巧克力,4元购入一盒饼干,3元购入一包糖果,并且平均每篮装饰材料花费1元。你雇佣5人进行包装,每人每天支付5元。他们一天能够包装100篮。你给产品的定价是20元每篮。

对于每一个新人来说,刚开始的时候都是比较盲目的,这就需要我们这些比较有经验的老员工的帮助与指导,首先就应该要有包容心、耐心、决心、信心去帮助新员工,并将他们培养好,向他们讲述工作中需要掌握的知识,需要完成的任务,将自己所知道的都交给新员工,并和新员工同时学习,共同进步。所以,我觉得在帮带新人的时候,应该做到几点:

一个新员工进入公司,我们首先应该对其进行培训,让员工了解公司的整体情况,而不是让新员工糊里糊涂的就上岗,面对陌生的公司、陌生的人员,员工往往是不知该从何下手来适应公司的,这就需要我们老员工的关怀与指导。

首先通过岗前培训让新员工了解公司的整体情况,人员情况,了解自己在公司所处的位置。虽然对于新员工而言公司还是比较陌生,但比起什么都不了解要好许多,何况通过培训与培训人员的接触,新员工已经走出了了解公司的第一步。(如果公司条件允许,可以召开迎新活动,让新员工感觉到公司这个家庭的温暖。)

新员工进入公司后人事部交给部门后并不代表就不关自己的事情了,入职一周后应该安排一次谈话,了解员工的想法和对公司的适应情况,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员工存在的问题,也可以询问员工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不足进行改进。如果人员比较多,可以安排一起谈论,这样更加能够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这样,员工会觉得公司有在关心他,而不是进入公司后就被晾在一边,以致于混日子或者试用期内离职。

一般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如果二十天还在职就应该进行第二次谈话,而且尽量一对一谈话。一般到了这个阶段,员工对新的环境适应的差不多了,对于是否留在这家公司心里也有个一个大概,所以这个时候谈话应该先跟部门主管了解一下工作情况,如果部门反映情况不理想的委婉告知,如果部门反映较为理想的就询问员工对公司环境适应情况,包括与人相处等方面,并侧面了解对目前工作的不满意之处,对其进行改进。

总之,做好新员工的关怀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一个企业的好坏就可以从对待员工的态度上看出。

对于新员工的入职培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尤其是对于应届毕业的学生。学生从学校走入社会是第一次接触“公司”,甚至不清楚什么算是一个公司,大家也是刚走出职业生

涯的第一步,甚至还不知道什么是职业生涯。而新员工入职培训,则应该为他们讲解公司的价值观、文化、理念,帮助指导新员工找到自己的人生定位。

(2)提供参与项目的机会

在很多时候,一般新员工的潜能是很大的,但是要看你能给他多大的施展空间。如果不给他们足够的发展空间,大家都还没有机会深度介入到项目当中,又谈何来的成长与发展?因此,不要以“还不行”,“没经验”这样理由拒绝他们对项目中“高难度”工作的好奇心,打开一扇门,你会发现大家其实都能做得很好!

在新员工正式接受专业项目时,我们可以为员工提供专业技能的培训,为员工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样更加可以体现一个公司的人性化管理,也可以吸引员工坚持下来,对公司的发展是一个契机。

企业讲求以人为本,而这个以人为本最简单的体现就是能够尊重员工的个人发展意愿,这种意愿包括了员工的职业方向、技术深度、广度等等。很多时候新员工在工作中会遇到不懂得东西,我们老员工可以为他们解答,他们也会自己去查,自己去学,他们有自己的思维,也会产生自己的兴趣。企业不应该是扮演索取员工剩余价值的机器,而是应该作为一个社会责任的承担者,引导他们、推动他们的职业生涯不断发展。

企业一般对于新员工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虽然刚开始新员工可能这样的要求,但是他们在之后的工作中可以慢慢的培养自己的这种气质。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员工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会处理人际关系,在不断的学习中提高自己,并富于创造性,勇于挑战自己,有集体荣誉感,能够善于发现和抓住机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对待工作态度要端正。

而一般一个企业对于员工的要求,不能只是为了薪水而工作的人,才是可靠的员工,员工对待工作必须有头脑、有能力、有热情,严于律己、目的明确、善于把握自己,工作出色,还要守时,有培养前途、热爱学习。不管是面对什么样的事,都要灵活、善于应对,对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适应力要强,还要有判断力和决断力,愿意帮助他人,工作责任心强。也许刚开始一个新员工没有这么多的优势,但是只要大家善于学习,提高自己,我们就应该给员工广阔的发展空间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我认为老员工应该用有价值的观点去统一所有的新人,去提升她们,然后在这个过程中

把不好的人排除出去,把有潜力的人迅速提升起来,新团队也就是这样形成的。

以上是我对培训新员工的一些意见与建议。对于我们这些老员工来说,想要带好一个新人,首先就要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只有自己有这个能力了,才能更好的去帮助新人,让他们有更进一步的成长。我们可以给新员工提供一个系统培训的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掌握知识,然后可以在试用期内的每周末对新员工的学习能力进行测试,查看他们的学习效率。其次,就是要不断的催促新人在工作中提升自己的能力,善于学习,这样既有利于员工的发展,又能够提升企业的发展。可以给员工提供其他技能的培训,也可以让他们自己进行学习。最后,对那些有能力,善于学习的员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一个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努力,一个员工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文化,两相依托,两相制约。

以下是我的一个建议,我觉得我们公司的气氛有点压抑,员工与员工之间的互动不够,建议公司可以适时举办一些互动活动,比如:出游、聚餐等,增进员工之间的感情,增加团队协作精神,这样更加有利于员工的进步和公司的发展。

第一篇:让士兵会打仗——辅导

第1段:新兵入营——让他知道来干什么的(三天左右)

1、给新人安排好座位及办公的桌子,拥有自己的地方;

2、开一个欢迎会介绍团队里的每一人,相互认识;

3、单独沟通:让其了解公司过去、现在和未来,并了解新人成长经历、家庭背景、职业规划。告知工作职责及给自身带来的价值和成长。明确每天要做什么,怎么做。熟悉公司企业文化。

4、对于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并给予及时肯定和表扬;检查每天的工作量;

5、让老人尽可能多的和新人接触,消除新人的陌生感,让其尽快融入团队。新人最好按时下班,不要加班。要点:消除陌生感,做好职业规划,协助其成长。

第2段:新兵训练——让他知道如何能干好(三周左右)

1、带领新人熟悉环境和各部门人,让他知道怎么发传真,用哪个电脑发邮件,需要什么东西该找那个人,如何问好等等;

2、将新人安排在离自己近的地方,方便观察和指导。

3、及时观察其情绪状态,做好及时调整,把自己的经验及时教给他,让其在实战中学习;

4、对其成长和进步及时肯定和赞扬,并提出更高的期望。要点:关心生活、关注工作、观察细节。

第3段:适者生存——让他知道干不好就消失(三个月左右)

1、基本要掌握的技能和方法已掌握,对其讲清工作的要求;讲清公司考核的指标及考核要求;

2、鼓励多参与公司活动,观察其优点和能力,扬长提短;

3、犯了错误时给其改变的机会,必要时刺激其改变,查看其逆境时的心态,观察其行为,看其的培养价值;需要给其压力,同时要刺激一下,如果实在无法培养,看看是否适合其它部门,多给其机会;要点:讲清规则、讲清成果、讲清后果。

第二篇:让士兵爱打仗——激励

第4段:掌声响起——要说我的眼里只有你

1、发现其表现好的地方,或者有进步的地方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切忌进行秋后算账式的表扬和形式化的表扬;

2、多种形式的表扬和鼓励,要多给他惊喜,多创造不同的惊喜感;

3、授予下属更多的自主权,展示、宣传下属的成绩;切忌:只知惩罚不知表扬;只知要求,不知鼓励;

第5段:感动常在——我心中你最重

1、关注下属的生活,发自内心的爱他;当他受打击、工作需要帮助、生病、缺乏凝聚力、面临去留、遭遇生活变故、心理产生迷茫时多给予鼓励,多支持、多沟通、多关心、多帮助;

2、记住部门每个同事生日,并在生日当天部门集体庆祝;记录部门大事记和同事的每次突破和进步,给每次的进步给予表扬、奖励;切忌:不走形式、把握“度”、亲自做。

第6段:献计献策——工作用心更要用脑

1、鼓励下属积极踊跃参与团队的会议,当下属提出好的建议时及时表扬,如果建议未被采纳也要去肯定他们;

2、对于激励机制、积极活动、团队建设、成长、团队文化制度、好的经验要多进行会议商讨、分享;

3、每次会议给下属足够发言的空间和发言权,当他们发言之后作出表扬和鼓励;切忌:大权独揽,武断专行。

第三篇:让士兵打胜仗——规划

第7段:心中有神——赋予他神圣的使命

1、帮助下属重新定位,让下属重新认识工作的价值、工作的意义、工作的责任、工作的使命、工作的高度,找到自己的目标和方向;

2、时刻关注下属,当下属有负面的情绪时,要及时调整,要对下属的各个方面有敏感性;当下属问道负面的、幼稚的问题时,要转换方式,从正面积极的一面去解除他的问题,给下属一个满意的答案;

3、放大公司的愿景和文化价值、放大战略决策和领导意图、放大执行成果和工作的意义,聚焦凝聚人心和文化落地、聚焦方向正确和高效沟通、聚焦绩效提升和职业素质;

4、当公司有什么重大的事情或者振奋人心的消息时,要引导大家分享;要求:随时随地激励下属。

第8段:血浓与水——不抛弃不放弃

1、举办团队活动,找出每个人的优点,根据优点,规划合适的工作方式;

2、举办谈心活动,说说自己近期的工作生活,了解下属的状况,培养团队之间的感情;

3、团队进行结对活动,相互监督,相互帮助,彼此也进行竞争;

4、每月举办一次各种形式的团队集体活动,增加团队的凝聚力;要求:坦诚、赏识、感情;敢于牺牲。

第9段:更上一层楼——会当凌绝顶,才览众山小

1、每个季度保证至少两次1个小时以上的正式绩效面谈,面谈之前做好充分的调查,谈话做到有理、有据、有节;

2、绩效面谈要做到:明确目的;员工自评;做了哪些事情,有哪些成果,为成果做了什么努力和铺垫,哪些方面做的不足,哪些方面和其他同仁有差距;

3、领导的评价包括:成果、能力、日常表现,要做到先肯定成果,再说不足,再谈不足的时候要有真实的案例做支撑;

4、协助下属制定目标和措施,让他敢于做出承诺,监督检查目标的进度,协助他达成既定的目标;

5、为下属争取发展提升的机会,多与他探讨未来的发展,至少每3-6个月给下属书面反馈报告一次;

6,让下属觉得重视他,多鼓励下属参加培训,平时多学习,多看书,每个人制定出成长计划,分阶段去检查。要点:未来规划;谈话不要紧盯错误和缺点;更多成长晋升。

·选择婚礼顾问(走访婚展,了解婚礼准备知识)婚庆礼仪 餐桌礼仪新娘仪态 ·确定婚礼类型

·邀请伴郎、伴娘,赠送礼品,并讨论婚礼事宜

·确定婚礼乐队和婚礼音乐

·选择司仪(与司仪沟通,确定婚礼流程)

·确定伴郎、伴娘(及筹备小组成员)

·约见摄影师并确定一些特别的造型

·约见摄像师并确定一些需要特别关注的人物和事件

·确定婚礼摄影师(摄像师可以同时确认,并分工)

·安排婚车(确定数量,司机等)

·约见婚礼乐队,确定婚礼所用乐曲(列出曲目单及背景音乐)

·复习时间表并最后与服务提供商确认婚礼安排

·确定是否需要新郎新娘迎宾,如需要,确定时间、地点

·最后确定新娘捧花、婚庆用花等鲜花选择

·确定婚礼服务(礼品保管者、衣物保管者

·提交时间表给服务提供商(花店、婚庆公司、蛋糕等)

·为服务提供商(花店、婚庆公司、蛋糕等)制定时间表

·如果婚礼在家举行,安排家里的装饰

·租用婚礼所需用品挑选婚纱

·购买婚礼用品(礼花、彩带拉炮等)(列出清单,着手购买)

·购买结婚当天所需物品(戒指垫、来宾签到簿、祝酒杯)

·取戒指并检查是否适合蜜月旅行

·如果出国蜜月旅行,准备身份证、签证和护照

·购买蜜月旅行服装和旅行箱

·确认所有的蜜月房间预订和相关证件,车票,签证

·完成蜜月旅行包裹收拾

·确定出席宾客名单并按如下组织:1)必须邀请2)应当邀请3)希望邀请 ·确定携带小孩出席的数量

·邮寄邀请函。包括住宿选择和到达婚礼会场的地图

·确认最后出席人数,并通知酒店

·将结婚当天安排提供给每个婚礼参与人员(伴郎、伴娘)

·回顾结婚典礼座席安排

·与婚庆公司沟通有关会场布置,演出乐队,扎花车等细节问题,并签署合同 ·确定发型师、化妆师、指甲美容师

·根据礼服风格挑选内衣,鞋子,佩饰等

·确认婚宴当日发言安排,包括主婚人、父母、来宾、以及新娘新郎答谢词 ·新郎新娘熟悉婚礼流程,预习婚宴节目,如喝交杯酒,走台步等

·将新娘结婚戒指交给伴郎保管

·将新郎结婚戒指交给伴娘保管

·确认扎花车地点,婚礼当天婚车路线及所需时间

·安排人手将婚礼中租来的用品退还

·检查婚礼所需物品及注议事项清单

·婚礼当天所穿衣服、首饰、鞋子分类装好,并安排专人保管

·为婚礼当日准备随身化妆小包、针线包、鞋刷、别针等应急用品并安排专人保管

·安排人手将婚礼所需用品带到会场

·归类整理好婚礼当天所需用品

·把婚礼所需化妆品交给伴娘

·把红包(给服务提供商)交给伴郎

·选择新娘婚纱礼服和头饰(走访不同婚纱店,确定购买、订做或租用)·预定新娘晚礼服

·最后确定结婚礼服和头饰

·确定新郎、丈人、伴郎礼服

·提取婚礼服装并确认合身(礼服试穿及修改)

·确定新娘化妆新娘盘头 新娘秀发保养与发型(与化妆师沟通,确定造型并试妆)

·记住去清洁牙齿并漂白

·定购伴娘所需的化妆品

·建立备忘录,记录重要事件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增减环节或者调整时间顺序哦,最后定下计划表,一步步按照计划表完成就可以了,这样就不至于事情多乱了手脚忘这忘那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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