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局给定点帮扶单位扶持企业扶贫证明怎么写的证明如何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实现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活动方案三篇,供大家参考。

  人生不是一种享乐,而是一桩十分沉重的工作。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2021农村实现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活动方案三篇

  2021农村实现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活动方案1

  为扎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大力攻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制约瓶颈,着力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 发展滞后等突出矛盾,把稳定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以全镇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主要对象,结合我公司实际,同时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特制定本方案:

  到20xx年底使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对有劳动能力且有贷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贫困户每户落实5万元以内贷款。实施“带资入企、就业分红”的新型模式,公司力争3年内让20-30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让贫困户带资入企,贫困户将扶贫贷款资金放入公司,资金将由公司财务统一管理,财务会实行账务透明的管理办法,贫困户贷款将用于农产品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果树采摘园、农耕文化体验园、农产品研发及质量检测等项目,让贫困户清楚知道自己资金的流动和使用情况。

  1. 我公司将吸纳满足“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条件的农户,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以“带资入企+就业分红”为核心模式,与农户签订合作协议,在贫困户自愿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公司进行上岗培训,并会安排贫困户进入其合适的岗位进行工作,除每月发放就业分红外,还有日常的绩效工资同时享受公司的全年福利。(即使公司亏损也不影响贫困户的分红奖励)

对于有耕地的贫困户,并且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在他们自愿的原则下,我公司将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土地进行检测和改善,改良土壤耕地使其符合我公司标准后将纳入我公司种植基地,进行统一管理和种植,实行“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的模式统一收购加工,统一贴牌销售。这样不仅实现了土地的有效托管,产业的效益化,充分发挥资源互补。而且又为贫困户增加了额外一部分收入,使贫困户收入大幅增加,实现脱贫的目标。

  3. 对于没有技术没有耕地而且有特殊需求的贫困户,在他们的同意下,我公司将邀请省内职业技能学校相关专业人士,为广大贫困户公开普及就业专业技术,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知识技能扶贫。同时对有外出就业愿望的贫困户,我公司与诸多省内外用人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在贫困户自愿的情况下,我们会为其提供更好的就业岗位。(保留在本公司的月度分红) 在国家政策扶贫和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我公司的努力下,力争让进入我公司的贫困户在1年内达到基本工资标准,2年内有一定的工作技能和就业生存方向,3年内全部脱贫,达到小康水平。

  2021农村实现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活动方案2

  为创新扶贫机制,瞄准扶贫对象,整合相关资源,实施精准扶贫,根据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对我省扶贫攻坚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扶贫和保障扶贫两轮驱动,贫困村发展与贫困户脱贫统筹推进,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衔接,锁定贫困村、瞄准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制定帮扶措施,聚力帮扶,切实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为确保我县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1、坚持对象识别到村到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县、乡(镇)两级建立精准扶贫电子信息系统。

  2、坚持规划落实到村到户。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方略,充分利用建档立卡的成果,精准分析贫困户的分布、致贫原因、扶持需求等,并精准分类施策,制定减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县有减贫规划、乡(镇)有脱贫方案、村有发展目标、户有致富项目”。

  3、坚持项目资金到村到户。扶贫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到村到户项目的扶持,县直各单位涉农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住房、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就业等各类社会保障项目要对贫困户实现全覆盖。

  4、坚持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实施“八个一”帮扶措施,即一乡(镇)有一个挂点县领导、一乡(镇)有一个帮扶方案、一村有一个定点帮扶工作组、一村有一个帮扶计划、一村确定一批扶持项目、一户有一个帮扶措施、一户有一个增收项目、一户有一名帮扶人员。

  5、坚持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强化扶贫项目实施效果监测,县、乡(镇)、村均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台账,对扶贫对象实施跟踪动态监测管理。

  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到20xx年扶贫开发工作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具体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贫困村。按照省确定的15个贫困村,从20xx年起县乡两级抽调干部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同时,按照中央、省、市要求,针对15个“十三五”贫困村全部选派“第一书记”,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对具备发展条件的村,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实施整村推进;
对自然条件恶劣和基础设施滞后,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的,实施整村整组移民搬迁。通过综合施策,分步实施,使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农民安居乐业,确保全县贫困村到20xx年基本实现稳定脱贫目标。

  (二)贫困户。根据省测定我县贫困发生率,结合我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实际,截止20xx年底,全县有贫困人口14326人。从今年起,通过加大精准扶贫攻坚力度,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确保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增幅,到20xx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全县平均水平的70%左右;
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中度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县平均水平的50%左右;
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实行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20xx-20xx年为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阶段,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目标。二是到20xx年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三是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xx年,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贫困户都有一个以上增收致富产业,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

  1、精准摸底。按照国家制定的贫困对象识别办法和程序,坚持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的原则,把真正贫困的人口纳入扶贫对象。为确保特困人群的真实性、精确度,在前两次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全县农村特困对象进行再次核准。

  2、科学分类。在前两次识别和再次核准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贫困村、贫困户类型。在贫困村中,区分出基础设施落后致贫村、产业发展滞后致贫村、村级班子软弱涣散致贫村等类型。在扶贫对象中,先区分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保、低保户等托底保障对象和有劳动能力及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再区分出因智、因病、因学、因残等致贫户及因缺乏生产经营技能或缺少发展资金致贫户,为制定针对性措施,精准扶贫奠定基础。

  3、建档立卡。按照国家统一的贫困建档立卡要求,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建立扶贫对象帮扶工作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与贫困户信息直通,做到资源共享。

  4、动态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以乡为单位,以年度为节点,以脱贫目标为依据,逐村逐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帮扶档案,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实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

  按照“突出产业扶贫、强化社会救助、建设美好家园”的要求,大力实施“三大扶贫工程”。

  1、产业扶贫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扶贫到户、分户施策,依托我县现有的烤烟、食用菌、香榧、白茶、毛竹、水产养殖等优势产业,有针对性地引导贫困户发展1-2项“短、平、快”的种养、加工或旅游服务业,加强扶贫造血功能。

  (1)精准使用产业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每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的精准。资金使用上瞄准贫困村、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产业直补、产业保险等多种形式,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能直接参与、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产业项目。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结合土地山林流转、租赁或入股,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努力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每年从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中安排不低于30%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烤烟办、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它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精准培育产业扶贫模式。按照“一村一品”产业格局要求,因地制宜培植特色扶贫产业;
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全县贫困村都按照“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设立一笔贷款风险金、组建一个合作组织、落实一种帮扶机制”四位一体的产业扶贫要求,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壮大村集体经济,带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大力培育“合作社+贫困户”示范项目,采取贫困户土地、山场、劳动力或扶贫资金入股等多种方式,打造贫困户户户有股份、年年有分红、持续增收有保障典型。每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好1个产业扶贫示范点,每个村抓好1个产业扶贫示范点。(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等)

  (3)精准创业就业培训。积极整合“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资源,实施能人带动工程,大力培养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农民技术员、农业合作社领头人。教育部门要针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用足用好普惠扶持政策;
农业部门、劳动人事部门和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对象培训特惠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培训课堂进田园、地头的新方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职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在当年计划资金内,对凡自主自愿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实行凭证直接补助。力争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促进稳定就业和增收脱贫。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或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到20xx年,完成贫困人口技能培训1000人,实现就业率在90%以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

  2、保障扶贫工程。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加强特困扶贫对象救助,实施精准特惠救助扶贫。

  (1)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对全县开展的农村特困对象摸底调查确定的人员进行政府保障兜底。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收入来源、依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群众加大倾斜力度。充分发挥省民政厅挂点帮扶黎川优势,全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和水平,到20xx年,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县民政局、各乡镇等)

  (2)加大医疗保障和保险救助。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落实县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及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政策。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县卫生局、县民政局等)

  (3)强化教育救助。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保证贫困家庭子女上得起学,斩断穷根,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积极开展“金秋助学”、“圆梦大学”、“春蕾计划”、“老促会千百十助学工程”等各类助学活动,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成功人士设立助学基金。为保障贫困乡村基础教育力量,分期分批定向招收教师到贫困乡村学校任教,并建立贫困乡村教师奖励激励机制。(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4)完善临时和社会救助。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及中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强化民政、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组织慈善救助的职能,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救助项目与贫困农户救助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完善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引导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和企业设立社会救助扶贫公益基金、组建慈善救助机构。(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等)

  3、安居扶贫工程。打好安居扶贫攻坚战,帮助扶贫对象建设美好家园,缩小发展差距,共享小康成果。

  (1)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对不宜居住的贫困村自然村庄和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按照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扎实推进移民搬迁扶贫,依照德胜镇、厚村乡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成功经验,有序引导贫困人口向县城、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搬迁转移,帮助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发展环境。积极整合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扶贫和移民、烟草、教育、卫生、电力、交通运输、新农村建设等部门资金,集中用于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搬迁移民的劳动技术、就业技能的培训,实现搬迁移民有业安置,稳步增加收入。到20xx年,实现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搬尽搬。(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烟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供电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新村办等)

  (2)加快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对“xx”规划15个贫困村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未完成村庄整治的村组,继续给予扶持。在“十三五”贫困村选定工作中,重新识别确定15个发展条件差、贫困程度深的贫困村。在“十三五”期间,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政策给予重点扶持。在省每年每个贫困村20万元的基础上,县级每年整合150万元以上财政性资金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新农村建设的村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点叠加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全面优化村容村貌。力争20xx年完成全县15个贫困村中20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20xx年完成全县108个行政村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实施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优先安排扶持城镇供水网管向贫困村延伸,无条件实施集中供水的村庄实施分散供水工程,20xx年底基本解决贫困村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力争20xx年,自来水普及率达90%。力争20xx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全面解决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村无电和电压不稳问题,农村通信网络全覆盖。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优先扶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建设。(县新村办、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3)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到20xx年基本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的安居问题。(县建设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4)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支持贫困农村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以及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种资助政策。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让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全县同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健全农村低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就业援助、安全住房以及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补贴等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文化、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文体广电局等)

  (一)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指派工作组到挂点行政村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做到工作到村、扶持到户、责任到人。帮扶工作做到五年不变,坚持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各乡(镇)统筹安排乡村干部到各行政村结对帮扶,每名干部结对帮扶1-2户贫困户。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点贫困村,结对帮扶1-2户贫困户,年底跟踪问效。构建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公开,为干部帮扶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赠救助、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等各种形式参与扶贫,发挥“10·17中国扶贫日”平台作用,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今后凡是各类社会捐赠资金或项目优先投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对社会力量救济性捐赠,先缴入红十字基金会、慈善基金会账户,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率先在东鑫电子商务园设立扶贫公益基金,通过互联网每销售一斤茶树菇捐赠1元钱用于扶贫公益事业。(县扶贫和移民局、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等)

  (三)用好定点帮扶平台。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用足用好国家文化部、省政协办公厅、省民政厅、江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政策,发挥定点帮扶单位职能优势,搭建好项目对接、产业承接平台,积极争取定点帮扶单位的技术、信息、人才及改革试点等支持,加速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与扶贫攻坚。建立扶贫联系工作机制,每个帮扶单位定点联系一个贫困村,着力推进一批对口扶贫重点项目建设,解决一批难点重点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苏区办等)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镇)党委、政府是实施精准扶贫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精准扶贫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扶贫开发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难点问题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过问,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精准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建立扶贫开发资金持续增长机制,县政府将认真落实、足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配套任务,并逐年增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振兴原中央苏区等方面的各项政策,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项涉农资金用于扶贫。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充分发挥社会资金扶贫作用。

  (三)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研究制定行业扶贫规划和计划,切实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保证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每半年要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行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各帮扶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通力协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扶贫部门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牵头协调,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四)健全机构,建强队伍。切实加强扶贫移民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各乡(镇)要尽快适应精准扶贫工作,充实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工作人员,落实专门干部专门负责扶贫移民工作。乡(镇)扶贫专干享受扶贫工作津贴,保证其待遇不低于乡(镇)农、林、水、计生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待遇。

  (五)选好班子,夯实组织。乡(镇)党委要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到贫困村工作,向贫困村派驻党支部“第一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实现扶贫目标提供组织保障。鼓励和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强化考核,严格奖惩。把扶贫攻坚的实绩,作为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有行业扶贫任务的部门及定点扶贫单位,把落实扶贫责任的情况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班子考核的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帮扶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2021农村实现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活动方案3

  为全面贯彻落实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瞄准扶贫对象,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确保我县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掉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精准扶、扶精准,重点扶、扶重点,整体扶、扶整体,长远扶、扶长远”的工作方针,围绕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转变扶贫方式,突出精准发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20xx年,全区统筹各级扶贫开发总投入达100万元 ,帮助600名扶贫对象脱贫致富,减贫率达16.5%以上;
20xx年末,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500元以上,比上年增加800元,增长率达16%;
完成22户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一)精准扶贫到人。瞄准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录入20xx年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农村家庭居民,开展精准帮扶。20xx年,在进一步摸清底子(20xx年全区扶贫规模数3371人)的基础上,强化问题导向,精准扶贫到人,对1000名以上扶贫对象给予帮扶。

  (二)精准扶贫到户。20xx年对400户以上扶贫户实施精准扶贫。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户了解情况,分析致贫原因,仔细甄别,因户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做到“一人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个帮扶项目、一套帮扶措施、一名帮扶责任人”。对有生产能力、有发展意愿的扶贫户,集中力量帮助他们在住上安全房、喝上卫生水的同时,实现学有所教、业有所就、病有所医。

  (三)精准扶贫到村。全区新一轮贫困村共2个,从20xx年起,对2个贫困村整村推进精准扶贫。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水、电、路、房、产业、文、教、卫、游、信息”等十项重点工作。在产业发展上,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二、三产业则发展二、三产业。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能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要倾斜到位,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贫困人口全覆盖。在教育发展上,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安排专项资金,资助特困户子女义务教育、“两后生”培训、大学毕业。在环境整治上,打造整洁、美丽、宜居乡村。从20xx年起,对2个贫困村,由省市区乡四级联动,分别派出扶贫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全覆盖。20xx年,实现每个贫困村扶贫项目整合投入20万元以上。

  (四)精准扶贫管理。全面提高扶贫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是建立精准扶贫动态管理。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扶贫开发工作部门,全方位、全过程监测扶贫对象、监管扶贫项目,建立健全扶贫信息网络和扶贫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二是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以上用于贫困村、贫困户。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区级财政报账。统筹整合的相关涉农资金、行业部门资金,管理渠道不变。三是抓好扶贫项目管理。针对不同致贫原因,在征求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意愿的基础上,制定扶贫项目规划和分年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责任人,精准实施扶贫项目。四是加强扶贫工作队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目标明确,责任到部门、到帮扶人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市直扶贫工作队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扶贫办共同管理、考核,区扶贫工作队由区委组织部、区农办(扶贫办)进行管理。对扶贫业绩突出的帮扶干部予以表彰或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

  (一)加强对精准扶贫的领导。各乡镇和区直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坚持扶贫开发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把扶贫开发工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要树立“抓扶贫开发就是抓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意识,建立健全扶贫开发责任制,制定扶贫规划,采取过硬措施,帮扶到村到户到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精准扶贫理念,切忌“空喊口号”。各单位要立足本职,转变作风,协调配合,形成精准扶贫强大合力。

  (二)加大对精准扶贫的投入。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确保效益”的原则,整合各单位、各行业资金100万元,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启动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其中省级扶贫村每个10万元计20万元,其他24个区级领导联系扶贫点每个2万元计48万元;
各乡镇要将专项扶贫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区直包村单位每年从节约的“三公”经费中给予联系扶贫点对口帮扶。积极争取小额信贷扶贫试点,增加产业扶贫的信贷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精准扶贫,鼓励社会各界与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开展“手拉手”、“一对一”结对帮扶。

  (三)开展驻村帮扶全覆盖。按照“领导联村、单位包村、干部驻村”的要求,从区直单位派出 2个工作队,乡镇派出2个工作队,对2个贫困村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其中4名区级领导联点帮扶 2个贫困村,区直扶贫工作队由区委组织部从区直单位抽调中青年干部或后备干部组成,队长由副科实职干部或优秀后备干部担任,兼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联点的区级领导、区直包村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到帮扶贫困村现场调研2次以上。驻村扶贫工作队三年一轮,三年内未脱贫的,原工作队继续帮扶。驻村扶贫工作队重点是围绕强调的扶贫“三件实事”来做,围绕中办发〔20xx〕25号文件的“十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扶贫各项工作。

  (四)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对“一对一”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着力引导扶贫对象树立“脱贫不等不靠,致富敢闯敢冒”意识,自力更生,增收致富。

  (五)加强精准扶贫工作考核。20xx年起,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问责。主要考核各级党委、政府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扶贫预算投入、驻村帮扶工作情况以及各行业各部门的扶贫职责落实情况等。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深化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紧围绕“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线,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两个环节,抓住产业就业两个关键,抓实村集体经济和扶贫项目资产两个基础,务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项重点工作,确保: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推进322+N”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努力在全省脱贫攻坚后评估考核中争进位,奋力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宿松名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持续推进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松发20218号)落地见效,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实施“六个行动”。

(一)实施脱贫成果巩固提升行动

1.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继续推行安庆24字”(全关注、重点核;民主评、县公告;早干预、精准帮;建网格、动态管)防贫工作法,加快完善防贫机制。落实网格化监测。优化基层网格划分,加强基层网格员力量,开展网格员轮训,规范日常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明确工作职责。优化监测方式。推行“一码”申报,拓展农户申报方式。加强日常走访联系,常态化开展监测。上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排查,10月份开展一轮“回头看”。建立关键信息实时推送和部门数据比对机制,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医保、人社、教育、住建、民政、公安、残联等部门每月开展一次数据比对,及时预警、核查和处置,重点监测农户收支变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现状等。加强动态管理。跟进落实省级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2022年监测标准、监测程序,实时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信息进行更新、补充和完善。落实精准帮扶。以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为重点,继续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针对返贫致贫风险、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精准施策,防止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基层排查和部门会商机制,实时监测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面落实“五防”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返贫致贫。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关键信息推送单位

2.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建立部门联络员和定期会商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系统监管,及时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的增量、变量问题,做到动态清零。义务教育保障方面,推动做好控辍保学和教育资助工作。基本医疗保障方面,推动落实医保三重制度保障措施,着力解决因医保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住房安全方面,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确保脱贫户和监测户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方面,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持续完善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各种因素带来的饮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县教育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3.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聚焦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等四类重点人群,开展动态监测和分类救助帮扶。规范认定和管理。健全“农户申报、系统预警、基层核实”机制,做到早发现、早纳入、早帮扶;完善“乡村排查、县级审核、市备案、省级抽查”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健全分类施策机制。统筹各项政策和各类资源,实施分层分类、到户到人救助帮扶,做好重点群体的兜底保障,切实做到凡困必帮、应救必救、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加强系统建设和数据比对。用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常态化开展部门数据共享、比对、筛查和预警,提高数据化管理水平,提升监测准确性。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二)实施项目绩效管理提质行动

4.加强项目库建设。加快推进调整完善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提升项目谋划质量,项目库储备产业项目预算资金占比达到55%以上。集中资金,支持乡镇、村开展“322+N”示范创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5.加强扶贫资产监督管理。继续推广扶贫资产“三二一”(三清楚、两明确、一跟进)管理模式,推进全县扶贫资产的提质增效,重点关注扶贫项目资产运行管护和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以及闲置、废弃资产的妥善处置,确保合理规范及时使用资产收益,鼓励用于发展,严禁简单发钱发物。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三)实施产业就业增收提效行动

6.认真落实“两强一增”行动。聚焦增加脱贫群众收入,推深做实投入促、产业强、就业稳、主体带、光伏助、消费帮、救助兜、政策添、改革推、防控保等10项增收举措,千方百计拓展脱贫人口增收渠道。聚焦脱贫地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推广村级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信用村建设,支持到乡到村到户产业项目建设发展,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

7.大力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深入推进特色种养业、光伏、乡村旅游、农村商贸流通、消费帮扶等五大提升工程,全面提升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认真落实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壮大一批特色产业集群,深化“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完善紧密型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持续加大衔接补助资金项目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2022年不低于55%,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双招双引”,探索衔接补助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增收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促进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

8.着力推进就业帮扶。深化“三业一岗”就业帮扶,搭建“七个一批”劳动力需求平台,保持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在6万人以上。强化政策落实促进一批,及时兑现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政府采购就业帮扶车间产品等政策举措。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排一批,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推动乡村公益性岗位制度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落实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原贫困村应为60%以上、非贫困村为100%)用于公益性岗位开发、奖励补助的相关要求,保持光伏公益性岗位280个以上。开展劳务协作输出一批,强化省际间劳务协作,拓展省内市县间劳务协作,保持跨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不低于去年。拓展渠道灵活扶持一批,发展产业带动就业,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拓展就业、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赋能一批,继续实施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有针对性开展稳就业技能培训,促进“人有一技之长”脱贫人口占比稳步提高。开展专项行动援助一批,开展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春暖农民工”“创业江淮”等专项行动,强化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

(四)实施分类帮扶聚力振兴行动

9.推深做实驻村帮扶。结合年度工作任务,抓好工作任务清单调整完善,督促驻村工作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村情调研报告,指导72个选派村落实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每季度开展暗访督导,乡镇每月、县每季度调度推进,每年开展一次综合考核,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积极先进典型,开展2022年度第八批选派帮扶干部轮训,通过宿松先锋网、宿松党建公众号开办“优秀选派干部系列访谈”节目,分片区开展选派干部座谈交流会,提升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各驻村工作队)

10.深化细化定点帮扶。继续抓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督促各级帮扶单位制定好2022年度帮扶工作计划,落实年度帮扶工作任务;对帮扶联系人适当进行调整优化,坚持每年“两节”集中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提升群众认可度。落实好县级领导走访调研,帮助解决联系乡镇实际问题。抓实“万企兴万村”行动,抓好县级民营企业帮扶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工商联

11.巩固提升县域结对帮扶。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制定县域结对帮扶年度需求清单和县域结对帮扶年度工作要点,修订完善衔接期县域结对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引导鸠江区到县产业发展激励办法,召开县域结对帮扶调度会,压实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产业就业、干部人才等交流合作,深化乡镇、村企、学校、医院等结对帮扶,推进共享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五)实施学习培训强能赋能行动

12.加强乡村振兴工作能力培训。依托县委党校,用好上交所帮扶资源,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治理、乡村建设等工作重点,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工作。县级期对乡村两级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掌握规定要求,推动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以会代训、轮训等方式,确保驻村工作队队员每年至少接受1次以上的培训,进一步熟悉衔接政策要求,增强首位主责意识。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委党校)

13.加强农村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引进培育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加快培育壮大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一懂两爱”乡村振兴人才。开展乡村干部、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训班,全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县委党校

(六)实施乡村建设治理攻坚行动

14.抓乡村建设行动,打造宜居环境。落实乡村建设行动方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5.抓乡村治理提升,建设善治乡村。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治理方式。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动农村移风易。规范和加强新时代农村信访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乡村振兴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文明办、县信访局

(一)强化统筹协调。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体制机制,延续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结对帮扶、考核督导等有效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和乡村振兴局要建立起协调配合、无缝衔接、高效运转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资源共享、思路共谋、责任共担、工作共抓的工作合力。直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入位、履职尽责、指导帮助各地对标对表、抓细抓实目标任务。

(二)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制定有效衔接、定点帮扶、驻村工作队等清单,明确部门、乡镇以及工作队等责任主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形成各负其责、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同时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开展工作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适时通报约谈,及时督促提醒。

)实化政策衔接。密切跟踪对接国家、省衔接政策文件出台情况,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主动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及时研究制定级贯彻落实举措持续推动衔接政策落实落地

)硬化考核评估。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形式和考核内容,用好考核评估结果,发挥好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整体成效。

)深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乡村振兴典型做法和先进人物,广泛传播乡村振兴好故事,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持续加强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监测和信访处置,及时消除隐患。围绕五大振兴的总要求,聚焦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个重点,按照三类地区的区域特点,谋划培育一批“新亮点”,打造乡村振兴宿松品牌。

乡村要振兴,产业必振兴。小编整理了10个重点项目申报要求,以及56项乡村振兴补贴优惠政策,仅供参考。

———10个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激励政策:10000—150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编制实施方案、发展规划、资金使用方案

项目要求:1.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50%以上;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已制定产业园专项规划;3.建设水平区域领先,高标准农田占比较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4.绿色发展成效突出;5.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30%;6.政策支持措施有力;7.组织管理健全完善。

认定标准:主导产业覆盖率达到6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1;产业园年总产值超过30亿元;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当地平均水平高出30%以上。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材料:编制实施方案、发展规划、资金使用方案

项目要求: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支持各省围绕基地建设、机种机收、仓储保鲜、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现代流通、品牌培育等全产业链建设,促进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水平。资金支持要围绕产业集群要求,聚焦重点区域,突出关键环节,不得面面俱到,不得撒胡椒面,不允许按县市平均分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鼓励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不得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简单直接投入经营主体。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申报材料:示范园创建申报书、示范园实施方案、其他相关配套材料

项目要求:按照“当年先创建、次年再认定”的原则。1.原则上县(市)级政府是拟创建示范园的申报主体;2.优先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3.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已成立由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的示范园管理机构;4.具备较好的产业融合发展基础或特色产业优势,且建设示范园的意愿明确;5.示范园发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明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6.各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确定的具体创建条件。

申报材料:编制实施方案、发展规划

项目内容: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实现农药化肥使用负增长。实行种养结合,发展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高于本省及全国平均水平。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

申报材料:编制《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并提供创建工作方案及证明材料。省级特优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填写《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信息汇总表》

项目要求:1.立足本地产业发展实际,统筹兼顾粮经产品、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特产品等五大类特色农产品,自主选择特色主导品种,原则上以县为单位申报;2.应符合《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农市发〔2017〕8号)中的创建条件。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激励政策:10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编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申请表、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发展规划

项目要求:1.依托镇域1—2个农业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2亿元;2.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1;3.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地不列入推荐范围;4.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予以适当支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集中用于扶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激励政策:政策支持,挂牌

申报材料:申报文件、申报表、重点县建设的有关规划及实施方案

项目要求:1.具有世界知名自然文化资源、全国独特自然文化资源、区域鲜明自然文化资源;2.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3.营业收入年均增速均超6%;4.农家乐、乡村民宿、休闲观光园区、休闲农庄、休闲乡村、康养和教育基地等业态类型丰富,至少具有五项上述类型,分布在县域1/3以上乡镇;5.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5个以上;6.从业人员中农民就业比例达60%以上,农民人均收入高于省内平均水平5%以上。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激励政策:1-1.5亿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编制实施方案、发展规划

项目要求:1.类型,统筹考虑区域差异、发展水平等因素,分区分类建设示范区。在黄淮海平原粮食主产区,创建一批以粮食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地区,创建一批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大中城市郊区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创建一批以都市农业和智慧农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脱贫地区,创建一批以“小而精”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2.要求,生产基础较好、装备水平较高、产业链基本健全、经营体系较为完备、农业环境较为友好、政策支持保障有力。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申报材料:申报文件、乡村规划

项目内容: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在发展提升乡村休闲旅游业方面应具备一是特色优势明显、二是服务设施完善、三是乡风民俗良好、四是品牌效应明显。已获得省级美丽休闲乡村、农家乐聚集村等荣誉,村域内具有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优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带动作用强。已成为中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的培训实训基地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发布时间:10—11月份

申报材料:编制实施方案、发展规划

项目内容:一是园区申报单位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统筹推动园区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二是要有明确的主导产业,注重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龙头企业,提升产业竞争力;三是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规划合理,核心区四至范围明确、总面积1万亩以上、区块数量不超过2个;四是应建有科技创新创业创造服务平台,应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创业服务能力;五是强化园区对创新型县(市)和扶贫等工作的支撑作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建设核心区位于创新型县(市)或国家级贫困县的园区。

——56项乡村振兴补贴优惠政策——

补贴额度:省级万元,国家级1-3亿元

补贴额度:省级万元/年,国家级万元/年,共三年。

补贴资金:1000万元

补贴资金:2000万元以内

补贴额度:1800万元

补贴额度:最高5000万元

补贴额度:最高每亩补助1500万元

补贴资金:5000万元

补贴额度:低息贷款项目

补贴额度:低息贷款项目

每个项目补贴50-100万元,要求设施达200亩以上,新建日光温室每栋补助1万元,新建春秋大棚每栋补助0.2万元,新建智能化自动调控连栋日光温室每亩(棚内面积)补助2万元。

补贴额度:1-100 万元

补贴额度:300万元以内

补贴额度:60-300万元

补贴额度:1000万元

补贴额度:1000万元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补贴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补贴额度:80-120万元

补贴额度:以奖代补、贷款贴息

其中东北地区轮作试点补贴标准是150元/亩,水稻休耕补贴是500元/亩

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补贴种类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

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

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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