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把社保局叫我退失业金停了

失业保险对于大家来说都不陌生的,这是国家为失业而暂时失去工资收入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领取了。但是,你知道哪些情况需要终止领取失业保险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下。

据了解,现在终止领取失业保险的情况如下: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按照现行规定,只要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上情况,就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今天就介绍到这里,以上就是“哪些情况需要终止领取失业保险”相关内容介绍。

办理停止失业金手续需要带什么

失业人员遇到重新找到工作、被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录取、享受养老金待遇、应征服兵役和移居境外等情况,需要前往办理停止失业金的领取手续,需要携带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因为各种情况的最好一起带上相关证明(重新找到工作的携带劳动关系合同或者单位开具的其他工作证明,被学校录取的携带录取证明)。

问:原公司在合同期满后办理失业保险金手续,但未续签。他们一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通过了准备,现在他们继续工作。如何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您好,欢迎查询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情况,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重新就业的当月已经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停止为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停发的起始时间为您重新就业的当月。如果您重新就业的当月一方面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另一方面又由重新就业的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费,需要您及时将当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以及由失业保险基金为您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退还到失业保险基金,具体手续请您到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办理。

您退还的失业保险金我们将作为您未享受完毕的失业保险金剩余期限予以保留,待您再次失业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予以合并计算发放。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如果您重新就业不满一年再次失业,在新的就业单位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为您办理失业备案手续后,可以恢复您以前尚未领取完毕的失业保险金。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处。

找到新工作后,失业金就会停止领取。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且对于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会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据现在的相关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也可以去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众所周知,晚年养老金的领取跟缴费年限息息相关,这样不会对养老金的缴费年限造成影响。

(2)不会对下份工作造成不好影响

其实符合失业金领取标准的人群少之又少,因为条件十分严谨,所以绝大多数人即使失业也无法领取,希财君认为年轻人应多以积极向上为主,毕竟无论从个人还是下份工作单位来看,其中绝大多数占据了“非本人意愿中断工作”的,那么意味着解雇、辞退,失业金的领取毕竟不是什么特别光荣的事情,没有失业金也就没有记录,不会对下份工作造成不好的影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社保局叫我退失业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