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贷款机构有什么好办理的机构?最好是利率很低的。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公积金消费贷款,以及公积金消费贷款在哪个银行要求条件低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

Q1:用个人公积金能做消费贷款吗?

中行提供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根据是否有抵押,将个人消费贷款分成个人抵押消费贷款和个人无抵质押消费贷款。目前不支持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办理。

如有贷款需求,您可咨询中行当地网点。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Q2:申请中信银行公积金网络信用消费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     随信息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网络申请贷款。而中信银行“公积金网络信用消费贷款”业务最受年轻人的欢迎。那么,我们该如何申请中信银行公积金网络信用消费贷款呢?申请的条件又是什么样的呢?

一、如何申请中信银行公积金网络信用消费贷款?

      首先,登录中信银行网银后,点击“个人贷款-在线贷款-我要消费”按钮,系统显示“正在处理中”,2分钟后审批完成,系统显示可贷款额度、提款有效期等信息,此时便可在核定贷款额度内进行提款操作,整个服务完全依托于该行网上银行。

二、申请中信银行公积金网络信用消费贷款的条件

      3、公积金缴存人网络信用消费贷款只能用于个人消费,如购车、装修、旅游、购物等,不能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基金股票等投资行为。

三、申请中信银行公积金网络信用消费贷款的期限和额度

      中信银行网络信用消费贷款最短贷款期限最长可达 3 年,最高贷款额度可达 100 万元,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不高于线下同类产品。具有申请便利、审批快速,还款方式灵活、随借随还、按日计息,无需抵押担保等优点。?

Q3:> 哪些银行可以做公积金信用贷款

你好,一共有4家银行可以做公积金信用贷款的哈。

想更全面了解公积金的相关知识,可以先看下这篇文章

公积金是什么?有什么用?看完你就懂了

招商银行公积金消费贷款只要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的市民就可申请,同时要求信用良好。申请人可以贷到公积金年缴存额的20多倍,高不超过30万元。

贷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信用贷款前必须有连续缴存公积金满1年以上,且每个月的缴存金额都必须在500元以上,贷款申请人的个人征信中不得存在任何不良记录。

中信银行公积金贷款只要缴存一定时间就可申请,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消费贷款期限可达3年,贷款利率不高于线下同类产品。而且,从申请到放贷只需要2分钟。

光大银行有一款专门为公积金信用贷款设计的贷款产品,名为“中国光大银行公积金网络信用消费贷款”。这款公积金信用贷款面向所有符合光大银行贷款条件的且有缴存公积金的用户。 关注专心保,1对1免费咨询,秉承专业、客观、中立的态度,为你挑选更高性价比的产品,让买保险变成一件容易的事!

Q4:哪些银行可以做公积金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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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什么?有什么用?看完你就懂了

招商银行公积金消费贷款只要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的市民就可申请,同时要求信用良好。申请人可以贷到公积金年缴存额的20多倍,高不超过30万元。

贷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信用贷款前必须有连续缴存公积金满1年以上,且每个月的缴存金额都必须在500元以上,贷款申请人的个人征信中不得存在任何不良记录。

中信银行公积金贷款只要缴存一定时间就可申请,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消费贷款期限可达3年,贷款利率不高于线下同类产品。而且,从申请到放贷只需要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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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公积金消费贷款是什么 各银行公积金消费贷款评测

;     公积金消费贷款是面向公积金缴存人的一项贷款,只要缴存公积金一定时间,就可申请消费贷款。那么,哪些银行可申请公积金消费贷款呢?公积金消费贷款额度是多少?

1.公积金消费贷款: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公积金消费贷款只要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的市民就可申请,同时要求信用良好。申请人可以贷到公积金年缴存额的20多倍,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公积金消费贷款:民生银行

      民生银行公积金消费贷款只要连续缴存1年以上,个人每月缴存金额在500元以上,且信用良好就可申请。民生银行公积金消费贷款额度与个人账户余额无关,在根据申请人的个人信用、职业、家庭负债等综合指标进行评判后,单个市民最高可以贷到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3.公积金消费贷款: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公积金贷款只要缴存一定时间就可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消费贷款期限可达3年,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不高于线下同类产品。而且,从申请到放贷只需要2分钟。

Q6:公积金消费贷款怎么贷?主要有两种办理渠道

;     员工入职以后,公司就需要为员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用处很多,用户可以提取、租房、加装电梯、申请贷款等。有很多用户咨询,公积金消费贷款怎么贷?主要有两种办理渠道!


公积金消费贷款怎么贷?

1、银行公积金消费贷款

      市面上有不少商业银行是可以为用户提供公积金消费贷款办理的,比如广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

      以广发银行为例,公积金消费贷款的最高额度可达到50万元,一次授信的有效期限为5年。额度可以循环使用,随借随还。需要借款人缴纳半年以上的公积金,并且年龄超过25周岁。另外,借款人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额度不能低于600元。

2、民间小贷公积金贷款

      很多民间小贷机构也是支持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每月缴纳的公积金余额越多,能够申请到的贷款额度也就越高。比如宜人贷,在申请时通常会需要授权个人公积金账户查询。

      不过需要提醒大家,公积金消费贷款的利率跟普通消费贷款的利率并不会差很多,都是根据借款人的资信条件来决定。缴存时间长、基数大、征信良好、负债率较低的借款人就能够申请到较低的贷款利率,获批额度也会高上一些。

关于公积金消费贷款和公积金消费贷款在哪个银行要求条件低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摘要: 本文目录一览:1、最新项目转让合同书2、炒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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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__________镇人民政府和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政信 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政信 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政信 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政信 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政信 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呵呵,建议还是从基础开始学习吧。

股票是什么?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股票是一种虚拟资本;按照经济学的观点,股票是买卖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凭证;按照老百姓的说法,股票就是一张资本的选票。老百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手中的货币选票投向某一家或几家企业,以博取股票价格波动之差或是预期企业的未来收益。

由此可见,股票就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作为已投资入股的证书与索取股息的凭证。股票像一般的商品一样,有价格,能买卖,可以作抵押品。股份公司借助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投资者通过购买股票获取一定的股息收入。股票具有以下特性:

——权责性。股票作为产权或股权的凭证,是股份的证券表现,代表股东对发行股票的公司所拥有的一定权责。股东的权益与其所持股票占公司股本的比例成正比。

——无期性。股票投资是一种无确定期限的长期投资,只要公司存在,投资者一般不能中途退股。

——流通性。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可作为抵押品,并可随时在股票市场上通过转让卖出而换成现金,因而成为一种流通性很强的流动资产和融资工具。

——风险性。股票投资者除获取一定的股息外,还可能在股市中赚取买卖差价利润。但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又使股票投资具有较大的风险,其预期收益越高风险也越大。发行股票公司的经营状况欠佳,甚至破产,股市的大幅度波动和投资者自身的决策失误都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

——法定性。股票须经有关机构批准和登记注册,进行签证后才能发行,并必须以法定形式,记载法定事项。

购买股票是一种金融投资行为,与银行储蓄存款及购买债券相比较,它是一种高风险行为,但同时它也能给人们带来更大的收益。

购买股票能带来哪些好处呢?由于现在人们投资股票的主要目的并非在于充当企业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所以购买股票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每年有得到上市公司回报,如分红利、送红股。

⑵能够在股票市场上交易,获取买卖价差收益。

⑶能够在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经营规模扩大时享有股本扩张收益。这主要是通过上市的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来实现。

⑷能够在股票市场上随时出售,取得现金,以备一时之急需。

⑸在通货膨胀时期,投资好的股票还能避免货币的贬值,有保值的作用。

A股、B股、H股、N股、s股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区分。这一区分主要依据股票的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而定。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同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我国A股股票市场经过几年快速发展,已经初具规模。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人。现阶段B股的投资人,主要是上述几类中的机构投资者。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只不过投资者在境外或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

H股,即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资股就叫做H股。

普通股、优先股、绩优股、垃圾股、蓝筹股、红筹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在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

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优先股是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②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干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但优先股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较,虽然收益和决策参与权有限,但风险较小。

*顾名思义,绩优股就是业绩优良公司的股票,但对于绩优股的定义国内外却有所不同。在我国,投资者衡量绩优股的主要指标是每股税后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一般而言,每股税后利润在全体上市公司中处于中上地位,公司上市后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三年显著超过10%的股票当属绩优股之列。绩优股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和投资价值。

*垃圾股指的是业绩较差的公司的股票。这类上市公司或者由于行业前景不好,或者由于经营不善等,有的甚至进入亏损行列。其股票在市场上的表现萎靡不振,股价走低,交投不活跃,年终分红也差。投资者在考虑选择这些股票时,要有比较高的风险意识,切忌盲目跟风投机。

蓝筹股——股票市场上,投资者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蓝筹”一词源于西方赌场。在西方赌场中,有二种颜色的筹码、其中蓝色筹码最为值钱,红色筹码次之,白色筹码最差。投资者把这些行话套用到股票上就有了这一称谓。

*红筹股这一概念诞生于九十年代初期的香港股票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有时被称为红色中国,相应地,香港和国际投资者把在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那些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票称为红筹股。

股东权益及股东权益比率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例如,“上海汽车”1997年年底的资产负债表上,总资产为40.56亿元,负债是7.42亿元,股东权益就为两者之差。即33.14亿元,这也是“上海汽车”的净资产,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总资产小于负债金额,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得。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这家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

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部分:

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是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是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

五是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比率是股东权益对总资产的比率。以上海汽车为例,其1997年底的股东权益比率为81.1%(即33.14/40.56*100%)。

股东权益比率应当适中。如果权益比率过小,表明企业过度负债,容易削弱公司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而权益比率过大。意味着企业没有积极地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来扩大经营规模。

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

按投资主体来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国有股指有权代表同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如截止1999年6月30日,沪市伊利股份(600887)国家持股3302.87万股,即指国有股。

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同上,沪市伊利股份(600887)境内法人持股3374.84万股,即指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我国投资者通过4000多万股东账户在股票市场买卖的股票都是社会公众股。我国公司法规定,单个自然人持股数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的5%。

我国国有股和法入股目前还不能上市交易。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要转让股权,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与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签订转让协议一次性完成大宗股权的转移。

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重平均超过70%,在大多数情况下,要取得一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权,收购方需要从原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手中协议受让大宗股权。近年来。随着兼并收购人壳、借壳等资产重组活动的展开,国有股利法人股的转让行为也逐渐增多。例如,1995年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协议受让“沈阳金杯”5亿股国家股,使其控股比例达到51%,沈阳金杯由此改名为一汽金杯,纳入一汽集团旗下。

除少量公司职工股、内部职工股及转配股上市流通受一定限制外.绝大部分的社会公众股都可以上市流通交易。

股价指数是运用统计学中的指数方法编制而成的。反映股市中总体价格或某类股价变动和走势的指标。

根据股价指数反映的价格走势所涵盖的范围,可以将股价指数划分为反映整个市场走势的综合性指数和反映某一行业或某一类股票价格走势的分类指数。如反映沪市整体股价走势的上证综指,反映沪市商业类上市公司股价走势的上证商业分类指数。

股价指数的计算方法,有算术平均法和加权平均法两种。

算术平均法,是将组成指数的每只股票价格进行简单平均,计算得出一个平均值。例如.如果所计算的股票指数包括3只股票,其价格分别为15元、20元、30元,则其股价算术平均值为(15+20+30)/3=21.66元。

加权平均法,就是在计算股价平均值时,不仅考虑到每只股票的价格,还要根据每只股票对市场影响的大小,对平均值进行调整。实践中,一般是以股票的发行数量或成交量作为市场影响参考因素,纳入指数计算,称为权数。例如,上例中3只股票的发行数量分别为1亿股、2亿股、3亿股,以此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则价格加权平均值为(15X1+20X2+30X3)/(1+2+3)=24.16元。

由于以股票实际平均价格作为指数不便于人们计算和使用,一般很少直接用平均价来表示指数水平。而是以某一基准日的平均价格为基准,将以后各个时期的平均价格与基准日平均价格相比较。计算得出各期的比价.再转换为百分值或千分值,以此作为股价指数的值。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综合指数基准日指数均为100点,而两所发布的成份指数基准日指数都为1000点。

在实践中,上市公司经常会有增资和拆股、派息等行为,使股票价格产生除权、除息效应。失去连续性。不能进行直接比较。因此在计算股价指数时也要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变化,及时对指数进行校正,以免股价指数失真。

换手率指成交股数与流通股数之比。如邯郸钢铁(600001)流通股本3.2亿,1998年1月22日上市当天成交股数达10919.24万股。因此当日换手率为34%(00),股价收市为7.91元。

换手率高,反映主力大量吸货,今后拉高可能性大。上例中邯郸钢铁换手率不高,仅有34%(高的一般达70%)。因此其股价1998年全年一直在7-8元徘徊。

又如虹桥机场(600009)1998年2月18日上市,当日成交股数为13335.61万股,流通股为27000万股。换手率近50%,比较高。当日收市价为9.05元。筹码大部分集中在主力手中,因此到1998年底,该股价已上升到14元以上。

另外,将换手率与股价走势相结合,可以对未来的股价做出一定的预测和判断。某只股票的换手率突然上升,成交量放大,可能意味着有投资者在大量买进,股价可能会随之上扬。如果某只股票持续上涨了一个时期后,换手率又迅速上升,则可能意味着一些获利者要套现,股价可能会下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换手率较高的股票,往往也是短线资金追逐的对象,投机性较强,股价起伏较大,风险也相对较大。

所谓K线图,就是将各种股票每日、每周、每月的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等涨跌变化状况,用图形的方式表现出来。K线又称阴阳线、棒线、红黑线或蜡烛线,它起源于日本德川幕府时代(1603~1867年)的米市交易,用来计算米价每天的涨跌,后来人们把它引入股票市场价格走势的分析中,目前已成为股票技术分析中的重要方法。

如下图,K线最上方的一条细线称为上影线,中间的一条粗线为实体。下面的一条细线为下影线。当收盘价高于开盘价,也就是股价走势呈上升趋势时,我们称这种情况下的K线为阳线,中部的实体以空白或红色表示。这时,上影线的长度表示最高价和收盘价之间的价差,实体的长短代表收盘价与开盘价之间的价差,下影线的长度则代表开盘价和最低价之间的差距。

当收盘价低于开盘价,也就是股价走势呈下降趋势时,我们称这种情况下的K线为阴线。中部的实体为黑色。此时,上影线的长度表示最高价和开盘价之间的价差,实体的长短代表开盘价比收盘价高出的幅度,下影线的长度则由收盘价和最低价之间的价差大小所决定.

需要说明的是,阳线、阴线与人们通常讲的涨跌有所不同。一般人们讲的涨跌是指当日收盘价与上个交易日收盘价之问的比较。当K线为阳线时,并不意味着股价比前一天涨了,只是表示当天收盘价高于当天开盘价。例如某只股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20元,当日开盘价、最高价、最低价和收盘价分别为18元、21元、17元、19元,则该只股票比前一个交易日跌了1元,K线图为一个上影线长度2元,下影线长度1元,实体为1元的阳线。

一般而言,阳线表示买盘较强,卖盘较弱,这时,由于股票供不应求,会导致股价的上扬。阴线表示卖盘较强,买盘较弱。此时,由于股票的持有者急于抛出股票,致使股价下挫。同时,上影线越长,表示上档的卖压越强,即意味着股价上升时,会遇到较大的抛压;下影线越长,表示下档的承接力道越强,意味着股价下跌时,会有较多的投资者利用这一机会购进股票。

然而,K线图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用其预测股价涨跌并非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准确。另外,对于同一种图形、许多人也会有不同的理解,做出不同的解释。因此,在运用K线图时。一定要与其他多种因素以及其他技术指标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附:K线图基本形态名称及意义

K线图形 名称 意 义

(先跌后涨型) 开市后价格大幅下跌,后又回升到高位收市。后市承接力强,

暗示上升力强,可能是上涨的先兆。

收盘光头阳线 (先跌后涨型) 开市下跌后掉头回升,以全日最高价收市,可见上升动力大。

光头阳线 (大阳线) 全日节节上升,有强烈的涨势。如果在跌市中出现,可能是跌 市结束的信号。

开盘光头阳线 (上升抵抗型) 上升力强,但受阻挡,应谨慎。若是在持续上涨之 后,可能是下跌的先兆;若是在下跌中的反弹行情,则多头实力不足,仍将下跌。

小阳线 (欲涨乏力型) 行情扑朔迷离,涨跌难有明确估计。如果出现在强烈持续上升 之后,表示高位震荡,持续力不足,可能是下跌的征兆。如果在长期下跌之后出现,表示欲振乏力,可能继续下跌。

上影阳线 市场上升趋势减弱,在较高价位明显受阻,后市有可能下跌。

光头阴线 (大阴线) 整日下跌,后市疲弱,行情极坏,还要下跌,在空头市场经常出现。如连续出现数根大阴线,可能有反弹行情。

上影阴线 (上涨后跌型) 先涨后跌,底部支撑力不大,在涨市中出现有可能是结束升市的信号。

收盘光头阴线 (先涨后跌型) 行情先涨后跌,卖方势强,行情看跌。

小阴线 (短黑线) 行情混乱,涨跌难以估计。如果出现在持续上升之后,表示高位震荡,可能是下跌的先兆。

开盘光头阴跌 (下跌抵抗型) 行情下跌后受到承接,显示有反弹迹象。

下影阴线 (欲跌不能型) 暗示底部有较强支撑力,后市可能趋于上升。如果在持续上升的行情中出现,仍将会持续上升;如果出现在持续下跌的行情中,将可能弹升。

四值同时线 市场疲弱,交易量小,投资者观望。这种一个价位的情况中在冷清股市中出现。

十字星 大市正处于转变之时,可能是股市转向的信号。

大十字星 代表多空搏斗型,表明当日多空双方势均力敌,次日股价走势如在上影线部分,表明多头势强,可买进;反之,则卖出。

小十字星 小幅度的僵局型态,应静观其变后再定。不能涨跌大势,将会持续发展。

T字型 (多胜线) 转跌为升的讯号,后市可能持续上升。多方实力胜于空方,在牛市中出现,可能续涨,在熊市中出现,可能反弹。

倒T字型 (空胜线) 表示卖方实力胜于买方,是强烈下跌的讯号。在牛市行情中出现,可能下跌;在熊市行情中出现,可能持续下跌。

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上述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辽物资”;(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

“PT”的英语 Particular Transfer(意为特别转让)的缩写。这是旨在为暂停上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别转让服务”。对于进行这种"特别转让"的股票,沪深交易所在其简称前冠以“PT”,称之为“PT股” 。

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等情况,其股票将暂停上市。沪深交易所从1999年7月9日起,对这类暂停上市的股票实施“特别转让服务”。第一批这类股票有“PT双鹿”,“PT农商社”,“PT苏三山”和“PT渝太白”。

特别转让与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四点区别:(1)交易时间不同。特别转让仅限于每周五的开市时间内进行,而非逐日持续交易。(2)涨跌幅限制不同。特别转让股票申报价不得超过上一次转让价格的上下5%,与ST股票的日涨跌幅相同。(3)撮合方式不同,特别转让是交易所于收市后一次性对该股票当天所有有效申报按集合竞价方式进行撮合,产生唯一的成交价格,所有符合成交条件的委托盘均按此价格成交。(4)交易性质不同。特别转让股票不是上市交易,因此,这类股票不计入指数计算,成交数不计入市场统计,其转让信息也不在交易所行情中显示,只由指定报刊设专栏在次日公告。

推出“特别转让服务”,是依据《公司法》中关于“股份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的规定而设计的。它的实行,既可为暂停上市的股票提供了合法的交易场所,又可以提示投资风险,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配股是上市公司按照公司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和相应程序,向原股东增发新股,进一步筹集资金的行为。依照惯例,公司配股时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

转配股是上市公司在配股时,国有股或法人股股东由于缺乏现金等原因将配股转让给社会公众,由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的股份。转配股是我国股票市场特有的品种,它产生于1994年至1997年。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转配股过去一直不能上市流通。

为了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2000年3月中国证监会决定,转配股从4月开始,用24个月左右的时间,逐步安排上市流通。上市的方式是按照产生转配股的时间先后,分期、分批陆续进入二级市场流通。公司有多次转配行为的,按首次发生转配股的时间确定上市顺序,并同时全部安排上市。

沪深两市实施转配股的公司共168家,转配股总量约33.05亿股,占两市流通A股数量的3.96%。因此,转配股上市是有限的市场扩容,总体来说对大盘的影响不大,但对于发行转配股的个股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股民购买股票时,应该考虑该上市公司是否有转配股这个因素。

不少投资者把送红股、转增股本混为一谈,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

s送红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红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而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帐面上的资本公积减少~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转增股本严格地说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以送红股的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这在国外成熟股市上是较少见的。中国投资者非常喜欢上市公司高比例送配股,主力机构也往往利用高送配的题材大肆炒作。而外国投资者更注重现金红利,所以发行H股的公司多采取现金分红。

“N、XR、XD、DR”各代表什么意思

深沪两市每逢新股上市首日,在该新股的中文名称前加注“N”以

提醒投资者。凡股票名称前加注“N”的股票均为当日上市的新股。

“XD”是“exitdivident”的缩写,是指除息的意思;

“XR”是“exitright”的缩写,意思是除权;

反映股市指数变动的指数有上海综合指数、深圳成份指数等。同时沪市还有30成份指数。综合指数和成份指数最大的不同之处是:

综合指数以股票全部股本为基础计算指数。而成份指数仅以股票流通股本为基础计算指数。

如四川长虹(600839),1997年末总股本为万股,其中可流通股为46993.86万股,其余的国有股、法人股及转配股不能流通。

因此长虹列入上证30成份指数时,仅计算流通股数。深市成份指数也如此,如深发展(0001),1997年末总股本为万股,计算时以流通股万股为准。

如果计算综合指数则将总股本全部纳入计算式中。因此,综合指数将不流通的股本计入动态的计算之中,不太合理。而成份指数又存在选择范围仅在30-40只股票中进行,有一定的局限性。投资者应将综指和成指结合分析。

债转股的定义是把对国有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股权,也就是把商业银行原来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这是国家1999年作出的减轻国有企业债务和推动国企改革的重大举措。实施债转股的国有企业中有一部分是上市公司,因而债转股对证券市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为了实施债转股,国家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4家资产管理公司。这些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成为实施债转股企业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因此,债转股并不是“债务豁免”,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债转股是国际上新兴的一种债务重组模式。它将大大降低企业负债率,盘活银行不良资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有利于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债转股并不能代替企业改善生产经营和加强管理,更不能代替企业转换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债权转让指的是债权持有人通过各家城投公司 债权转让平台将债权挂出,然后将所持有的债权转让给购买人的操作。所以个人债券转让是在城投公司 债券转让平台进行收购的。有的平台规定的门槛较低,投资人可以随时申请转让;有的是持有债权至少满60天并且该借款债权所剩时间至少还有3个月,也有的平台所规定的时间期限会更长。

1、信用卡现金分期或者套现:持有信用卡的小伙伴经常会想到用手中的信用卡来贷款或者套现,先来说套现,是利用一些方法刷出来,是需要手续费的,一万元大约是60到80元不等的费用,另外再按分期的利率来算的话,起码也是在10%以上了。

2、抵押贷款:现在银行抵押贷款的利率都是根据当地的政策和银行政策来的,基本上是在6%到8%之间,但是还需要符合要求的抵押物,还需要办理各种的手续,相对而言是比较麻烦的。

3、银行信用贷款:现在的很多银行也提供了各种手机信用贷款,年利率从8%到14%不等,根据产品属性的不同也会略有不同,此外再加上一些还款方式的算法,利息大约是在15%左右。

4、小额贷款的公司:现在市面上已经有很多门槛极低的贷款公司了,只需要提供基本的个人信息,就可以提供几千到几十万不等的贷款,门槛低注定利息就会很高,利息再加上各种手续费算下来基本都是在24%左右。

5、小贷平台:比如借呗、京东金条、微粒贷以及万达贷这样类似的正规靠谱的平台,都是按天来计息的,日利率大约是在0.05%左右,算下来年利率大概是在18%。还有一些手机贷款的平台,利息就更高了,大部分都是在36%左右,部分违法的城投公司 年利率甚至能高达200%。

老赖名下无财产,可以执行老赖子女名下的财产吗?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房子属不动产,在一般情况下,被视为全家共有财产。除非欠债人有两套以上房产,可以与家庭其他成员成割开来,可执行属于他本人的那一套。如果全家仅仅一套房子,是不可以被执行的。眼下所谈,房产在子女名下。如果该房子是子女和"老赖"父亲的唯一住处,虽未成年,也可视为房子属全家共有财产。法院是不可执行的。否则,可被认为剥夺了子女的住房权。

另有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属共同财产,父子之间财产不属共同财产,原来父债子还己不存在了。根据现在提主所谈情况,看来想让法院执行户口在子女名下的这套房产,是不可能的了。

老赖名下如果真无财产,老赖名子也将被取消。

非常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您作为执行人,有权利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其次,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的,或者将财产已经转移的,您可以申请调查被执行人名下转移的财产去向。如果被执行人在明知已经无力执行生效判决的前提下,继续转移财产,可能会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

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被执行人非法转移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在有足够证据能够证明,未成年子女没有合理、合法收入来源的同时,是可以申请执行的。您只需要将登记在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作为财产线索,向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提供。

因此,您大可不必担忧,在发现财产线索后,尽快向人民法院执行局汇报此项财产线索,在执行法官核实后,要求执行法官尽快执行您所发现的财产线索即可。

子女名下的哪些财产法院是可以执行呢?1、通过继承父母获得的财产。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相关财产,那就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内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超过继承财产之外的债务不需要偿还。比如债务人欠了100万债务,而子女继承了债务人的50万财产,那子女只需要偿还其中的50万债务就可以,超过50万的部分无需偿还。2、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把财产转让给子女。前面我们所说的以100块钱把60多万的房子转到子女名下,这种就是以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把自己名下的财产转让给子女,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申请法院对子女的财产进行处置的。3、未成年子女收入来源不明的财产。现在有些老赖为了规避法院的追查,会把资产变换成现金,然后再通过现金买财产转移给子女。但是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现未成年子女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也不是通过赠与或者其他奖励获得这笔财产,那就视同父母名下的财产。4、老赖所欠下的钱是用于子女开支,而且子女有收入来源。现在有很多父母会以自己的名义去借鉴,然后把这笔钱给子女使用。比如父亲自己借钱给儿子做生意,那这种情况下,成年子女是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如果父母没有能力偿还,那法院可以对子女的财产进行处置。但是如果老赖所欠下的债务完全是用于个人行为,跟子女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子女名下的财产是通过自己合法的收入来源购买的,那法院就没有权利处置子女的财产。

理论上是可以执行的,但在实务中还需要一个程序认定,不能直接执行老赖未成年人子女名下的房屋。

执行被执行人末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需要追加未成年人为被执行人,追加末成年人为被执行人,必须有证据证明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属于老赖人家庭共同财产或老赖为转移资产而涉案财产转移到未成年人名下。

这个过程看似简单其实,操作起来要求相当高,这需要组成合议庭进行认定。这在法院组成这样的合议庭就很难,没有人愿意淌这趟洪水,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渎职,你想想,谁愿意做?

因此,在实务中,明知老赖通过未成年人转移资产,但直接执行未成年人名下房屋的情况很少,就是因为上述原因。不过,如果你能坐实老赖转移资产的证据,你可以通过要求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来破解这问题,或许这样,更有利于案件的执结,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老赖名下无财产,当然可以执行他们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这是为什么呢?债务关系不是合同上的相对性吗?

其实,许多老赖在知道自己卷入官司后会将名下的财产进行转移,有的会转移到未成年子女名下,有的会无偿赠与其他人,总之就是为了不还钱,可以想尽一切办法。但是要执行老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才行。

一、需要确定老赖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合法收入

孩子在成年之前,通常是由父母作为法定的监护人,来监护教育以及管理他们的财产;而有的未成年人,虽然没有完全长大但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取自己的收益,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就不能用来帮其父母还债。

还有的未成年人的财产,是其他人合法赠与他的,比如其他的亲戚朋友指定赠送给未成年人的房产,并已经完成了过户;这时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就是他自己的合法收入,不能成为其父母被强制执行的财产对象。

如何确定呢?就是排查财产线索背后的来源,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后,法院会介入执行,由被执行的老赖来证明其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并不是他的。

二、老赖的家庭存在财产混同

一个家庭如果没有明确的合同约定,那么财产通常是共同所有制,即使老赖的子女已经年满16岁,通过自己的劳动在赚钱收入的时候,一家人的钱是混同在一起使用的,那么单独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应该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这时其名下的存款或其他财产就可以一同申请强制执行,同样的道理,除非他能证明他的财产的真实来源,并列举出独立性;假如其父母将钱转移到他名下,却说是他自己赚取的,那么就涉嫌转移财产,不配合执行的情形。

正常来说,绝大多数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在有明确的赠与外,是不可能有个人大额的独立财产的,申请人发现这些财产线索要及时报告,供进一步查询落实。

强制执行是目前很难的 社会 问题,许多案件赢了却不一定能获得履行,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又会遇到,故意转移财产,变卖财产,隐匿财产等行为。

所以,申请执行人需要重视,认真收集被执行人可能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执行人员去核实,避免漏过。同时,对拒不还钱的老赖,要及时的申请将其纳入失信人员系统,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对确实没钱还的人,给予一定的包容,寻找和解的方式。

你好,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法院执行的依据是生效的裁判文书,一般情况下,只有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人的财产,才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

从法律上来说,老赖与子女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如果生效裁判文书没有列子女为当事人,直接执行子女的财产,是没有依据的。未经法定程度,未给予他人应诉和提出抗辩的权利,直接执行他人的财产,这也不符合法治的基本精神。

其次,在出现法定事由时,经过法定的程序,老赖子女名下财产有可能被执行

比如,当有足够证据证明老赖为逃避债务,恶意将财产转移至子女名下,甚至不排除有时是老赖与子女恶意串通,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这种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就很可能被撤销甚至被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指导判例显示,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正当来源数额较大的财产可以执行。但是,这种情况下需要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子女未成年;二是,未成年子女取得该财产无正当 来源;三是,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法说明正当或者合理来源的财产数额较大。

但是,如果要执行老赖子女的财产,必须依法保障子女的诉讼权利,如举证质证、提出抗辩等,而未经任何程序直接执行。

最后,法律保护合法的财产,也打击为逃避债务而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一方面, 如果子女的财产是自己有合法来源的财产,比如有收入来源的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即使是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如果可以证明合法来源,比如接受他人赠与、继承所得等等,那么,这些财产是不可以执行的。

另一方面, 如果查明被执行老赖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是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追加执行的,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对老赖进行法律上的制裁。

【每日讲话法观点】《合同法》第7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14条明确规定了,被执行人不得恶意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即使是转让给子女也是同样的道理,是可以要求法院撤销转让的。

2017年江苏省高院发布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疑难问题的解答》也明确规定了,老赖的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大额资金、车辆、房产不能证明是其合法渠道获得的个人财产的,也可以被执行。

执行被执行人子女财产的法律依据

虽然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写明了只能执行老赖的个人财产,但是现实中有许多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会用离婚的方式来转移财产,或者在欠债后以未成年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致办大量车辆、房产,使得债权人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无法实现债权,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为了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近几年也出台了许多规定来制裁这些转移财产的老赖,江苏高院在上述的《解答》第4条第3项明确规定了,对于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与其收入明显不相称的较大数额存款,登记在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单方名下的房产、车辆或者登记在被执行人和其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执行法院也可以执行。

另外,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放弃财产、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给其子女的,严重阻碍自身实现债权,根据《合同法》第74条,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被执行人损害债权人债权将财产恶意转移给子女的行为。

如果老赖的子女有收入来源,并且能够证明他名下的大额资金、车辆以及房产是自身工作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继承遗产、他人赠予、比赛表演的奖金等等合法的形式获得。此时,老赖的子女名下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就不能强制执行了。

老赖的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是可以被执行的,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给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也可以被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执行中如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的法律程序应该根据下列要点区分:

第一、应当区分被执行人子女是成年子女还是未成年子女?

第二、应当确定财产转移时间,是判决裁定生效前还是生效后?

首先,申请人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上述问题。

如果是判决生效前转移了财产,那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撤销转移行为。但仅能针对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发生之日起的转移行为撤销。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的子女是未成年的,那如果被执行人和子女不能对证明系他人赠与的,应当视为未成年子女父母的家庭共有财产,应当执行。

如果是判决裁定生效后转移的财产,则涉嫌拒执罪,可以依法向有管辖的机关提出刑事控告。

理论上是可以执行的,但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程序认定,除非坐实老赖转移资产的证据,否则执行难度很大

老赖既可恨又可恶,对自家人和他人都是一种伤害。如今的法律对老赖行为到底有没有有效的约束力?今天萤火就仔细谈谈。

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首先对老赖自身名下的房产进行执行

房子属于不动产,通常情况下看作整个家庭的共同财产。如果老赖本身有两套或以上的房产,可进行房产分割,从而执行老赖本人的那套房产。 但是如果全家仅仅只有一套房产,那么这套房子并不属于老赖一个人,法院也无法对这套房产进行执行,因为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其次,法律也明确说明,夫妻间的财产可归属于共同财产,而父子之间则没有这个说法,只存在继承权。因此所谓的父债子偿是不被法律所承认的。

当涉及到执行老赖子女名下的房产时,情况则更为复杂

理论上来说,这种执行过程是具有可行性的,首先要先将老赖的子女追加为被执行人,但这一过程必须有证据证明子女的房产属于老赖家庭的共同财产,或者是老赖为了逃避责任而将房产转移到子女名下。

这个过程看上去似乎只是一个证据收集的过程,不过却牵扯到了很多利益,对于法院来言执行难度也是很大。 当然如果你明确的掌握了老赖转移资产逃避责任的证据,便可以追究老赖刑事上的责任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权益。

生活中老赖并不少,我们还是要檫亮眼睛,保护好自身的财产,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切勿一不小心掉进深沟啊。

法理上是可以执行子女财产的,无论是否成年。前提是子女的财产是老赖给的,既老赖赠予,如果靠自己努力获得的肯定是不可以执行的。

如果是赠予,法条肯定是在经济法或者商经里找,具体哪一条哪一款我忘了,自己买书或者找律师,分三种情况

一是逾期前一年的赠予可撤销。

二是显失公平交易,将财产低于市场价30%卖给子女,或者高于30%买入子女财产。

三是老赖出现财务危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发生的赠予行为。

相对一封律师函三千块,我懒得码字,实务中也是斗智斗勇,大前提,小前提,反正书上有对你有利的法条

11月11日,北京市出现明显的降雨过程。记者从北京市密云水库了解到,密云水库流域平均降雨量13.3毫米,最大降雨站点为六道河站39.5毫米。密云水库库区四站降水量:张家坟站18.3毫米,下会站30.5毫米,白河站36.3毫米,潮河站36.8毫米。

11月12日8时,密云水库水位达到151.69米,蓄水量29.88亿立方米,水位较前一日上涨0.04米,蓄水量增加630万立方米,相当于“畅饮”了3个昆明湖的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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