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对外赊销一批不含税货款的会计分录配件,分录怎么写

年8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符合收入确认条件。9月15日,乙公司发现该批商品外观有情况,要求按不含税销售价格给予 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并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销售折让会计处理结果表述不正确的是()。”相关的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销售成本在

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2017 年 12 月,甲公司发生部分如下交易和事项:

(1)1 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200 万元。增值税税率为 34 万元,商品已发出。销售合同中约定现金折扣条件为 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 120 万元,甲公司在发出商品后第 9 天收到货款。

(2)21 日,乙公司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回上述所购商品的 50%,经协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退货要求,并以银行存款退回贷款。同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的商品已验收入库。

(3)28 日,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1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1.7 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6 万元。

(4)30 日,收到出租闲置设备的租金收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租金为 3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0.51 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该设备当月折旧额为 2 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材料(1),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结果表述正确的是()。

A.财务费用增加 4 万元

B.银行存款增加 196 万元

C.主营业务成本增加 120 万元

D.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200 万元

2.根据资料(1)和(2),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结果表述正确的是()。

A 冲减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万元

B.冲减财务费用 4 万

C.冲减当期的主营业务成本 60 万元

D.冲减当期的主营业务收入 100 万元

3 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销售材料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借:其他业务成本 6 贷:原材料 6

B.借:银行存款 11.7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C.借:银行存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D.借:主营业务成本 6 贷:库存商品 6

4.根据材料(4),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设备出租的会计处理结果表正确的是()。

A.管理费用增加 2 万元

B.营业外收入增加 3 万元

C.其他业务成本增加 2 万元

D.其他业务收入增加 3 万元

5.根据资料(1)至(4),甲公司 2017 年 12 月的营业利润增加的金额是()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按毛利率法月末一次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上季度毛利率为30%。假定销售商品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2013年12月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1日,预收乙公司货款200万元,存入银行。25日,向乙公司发出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当日通过银行收妥剩余款项。

(2)8日,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至月末尚未收到。

(3)11日,向丁公司销售商品2万件,每件商品的标价为200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丁公司10%的商业折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出,货款已收到。

(4)15日,收到因质量原因被戊公司退回的商品,甲公司按规定向戊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并退回相应款项。该批退回商品系2013年11月8日出售给戊公司。已于当月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结转主营业务成本7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面小题。

.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甲公司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应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为()。

A、12月1日,确认商品销售收入200万元

B、12月25日,确认商品销售收入300万元

C、12月25日,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85万元

D、12月1日,确认预收账款200万元

.根据资料(3),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结果中,正确的是()。

A、商品销售收入增加400万元

B、销售费用增加40万元

C、商品销售收入增加360万元

D、财务费用增加40万元

.根据资料(4)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接受退货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A、“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增加30万元

B、冲减本期主营业务成本70万元

C、库存商品增加70万元

D、冲减本期销售收入100万元

.根据资料(1)至(4),甲公司12月份营业成本的金额是()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8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2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成本为15万元,甲公司因为货款的回收上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未确认收入,乙公司收到商品后发现质量不合规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并办妥手续,乙公司承诺2个月后付款,甲公司应确认收入的金额为()万元。

2015年8月6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价款60万元(不含税),该批商品成本为40万元。同年9月15日乙公司发现该批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与甲公司交涉要求退货。经双方协商,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退货请求,商品退回甲公司,甲公司做了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在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中,甲公司要冲减的科目不包括()。

2011年8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不含税售价为6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2万元,该批商品成

本为40万元。2011年9月10日,乙公司验收时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要求在价格上给予10%的折让。甲公司同意并办妥了相关手续,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假定2011年8月1日,甲公司已确认该批商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款项尚未收到。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则上述事项对甲公司2011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在确认销售收入时

逐笔结转销售成本。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2008年6月份甲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6月2日,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1600件,标价总额为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商品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为了促销,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5%的商业折扣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已发出商品,并向银行办理了托收手续。

(2)6月10日,因部分A商品的规格与合同不符,乙公司退回A商品800件。当日,甲公司按规定向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退回商品已验收入库。

(3)6月15日,甲公司将部分退回的A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公司职工,其中生产工人500件,行政管理人员40件,专设销售机构人员60件,该商品每件市场价格为0.4万元(与计税价格一致),实际成本0.3万元。

(4)6月25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来函。来函提出,2008年5月10日从甲公司所购B商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甲公司在价格上给予10%的销售折让。该商品售价为600万元,增值税额为102万元,货款已结清。经甲公司认定,同意给予折让并以银行存款退还折让款,同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

除上述资料外,不考虑其他因素。

(1)逐笔编制甲公司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6月份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销售商品、原材料和提供劳

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商品、原材料售价中不含增值税。2011年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3 月2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按商品标价计算的金额为200万元。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150万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并 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甲公司已于当日发出商品,乙公司于3月15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 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2)5月5日,甲公司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对上年出售给丙公司的一批商品按售价给予10%的销售折让,该批商品售价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货款已结清。经认定,同意给予折让并以银行存款退还折让款,同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3)9月20日,销售一批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万元。 (4)10 月5日,承接一项设备安装劳务,合同期为6个月,合同总收入为120万元,已经预收80万元。余额在设备安装完成时收回。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完工率按照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至2011年12月31日已发生的成本为50万元,预计完成劳务还将发生成本30万元。 (5)11月10日,向本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发放自产产品作为福利。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8万元,市场售价为10万元。 (6)12月20日,收到国债利息收入59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销售费用5.5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下列各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A.3月2日,甲公司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180万元

B.3月2日,甲公司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176万元

C.3月15日,甲公司应确认财务费用2万元

D.3月15日,甲公司应确认财务费用1.8万元

2015年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3月2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按商品标价计算的金额为400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销售商品,原材料和提供劳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商品、原材料售价中不合增值税。2015年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3月2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按商品标价计算的金额为400万元。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300万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甲公司已于当日发出商品,乙公司于3月15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2)5月5日,甲公司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对上年出售给丙公司的一批商品按售价给予10%的销售折让,该批商品售价为6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2万元。货款已结清。经认定,同意给予折让并以银行存款退还折计款,同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3)9月20日,销售一批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0万元。

(4)10月5日,承接一项设备安装劳务,合同期为6个月,合同总收入为240万元,已经预收160万元。余款在设备安装完成时收回。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完工率按照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至2015年12月31日已发生的成本为100万元,预计完成劳务还将发生成本60万元。

(5)11月10日,向本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发放自产产品作为福利。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16万元,市场售价为20万元。

(6)12月20日,收到国债利息收入118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销售费用11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4万元。

1、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A.3月2日,甲公司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360万元

B.3月2日,甲公司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352万元

C.3月15日,甲公司应确认财务费用4万元

D.3月15日,甲公司应确认财务费用3.6万元

2、根据资料(2)至(5),下列各项中,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5月5日,甲公司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贷:银行存款 70.2

B.9月20日,甲公司销售材料时

借:银行存款 35.1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借:其他业务成本 20

C.11月10日,甲公司向本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发放自产产品时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3.4

②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③借:主营业务成本 16

D.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劳务收入,结转劳务成本时

①借:预收账款 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3、根据资料(1)至(5),甲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的金额是()万元。

4、根据资料(1)至(5),甲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表中“营业成本”的金额是()万元。

5、根据资料(1)至(6),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2015年期间费用和营业利润计算结果正确的是()。

A.期问费用为15.6万元

B.期间费用为38万元

C.营业利润为26万元

D.营业利润为144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销

售成本。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2008年6月份甲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6月2日,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1600件,标价总额为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商品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为了促销,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5%的商业折扣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已发出商品,并向银行办理了托收手续。 (2)6月10日,因部分A商品的规格与合同不符,乙公司退回A商品800件。当日,甲公司按规定向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退回商品已验收入库。 (3)6月15日,甲公司将部分退回的A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公司职工,其中生产工人500件,行政管理人员40件,专设销售机构人员60件,该商品每件市场价格为0.4万元(与计税价格一致),实际成本0.3万元。 (4)6月25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来函。来函提出,2008年5月10日从甲公司所购B商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甲公司在价格上给予10%的销售折让。该商品售价为600万元,增值税额为102万元,货款已结清。经甲公司认定,同意给予折让并以银行存款退还折让款,同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 除上述资料外,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 (1)逐笔编制甲公司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6月份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7%,销售每台a牌电冰箱的不含税售价为3000 (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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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纳税人、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第二节 增值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第三节 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
  第四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
  第五节 服务性企业增值税的缴纳
  第六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本章重点内容提示:哪些服务性企业应当缴纳增值税?哪些服务性企业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如何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第一节 纳税人、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按照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服务性企业中,有一些是专门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的企业,这些企业当然就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他的服务性企业以提供旅游、饮食、租赁、广告等各种服务为其主营业务,其在提供服务的同时销售货物,应当作为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营业税,因而在一般情况下它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但是在有些情况下,比如,服务性企业附设独立核算的工厂、车间,生产货物主要用于向外销售的,服务性企业附设独立核算的商品流通部门从事商品流通业务的,服务性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加工或修理、修配部门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等,经主管国税机关批准,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就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按照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并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谓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即为一般纳税人。

  对服务性企业来说,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并且会计核算健全的,经过主管国税机关认定可作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或者年应税销售额虽然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服务性企业,应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按照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依照规定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服务性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②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 银行账号证明;

  ④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四项所列证件、资料的具体内容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应如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在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对于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作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件。

  按照税法规定,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

  其中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不包括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行为,即以从受让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等代价为条件的转让货物。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服务性企业聘用的员工为本企业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包括在内。

  其中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是指所销售的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是指所销售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按照规定,下列商品免征增值税:

  1. 避孕药品和用具。

  2. 专供残疾人员使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型器、背椎侧弯矫型器)。

  按照财税[号文件规定,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率超过6%的部分实行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政策。

第二节 增值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增值税的税率如下:

  1.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第2项、第3项规定外,税率为17%。

  2.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各类农业产品,包括粮食、蔬菜、烟叶、茶叶、园艺植物、药用植物、油料植物、纤维植物、糖料植物、林业产品、其他植物、水产品、畜牧产品、动物皮张、动物毛绒和其他动物组织等,以及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也可以采用简易办法按6%征收率计算纳税)、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包括主要供居民用的煤球、煤饼、蜂窝煤、引火炭等);

  (3)图书、报纸、杂志(不包括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和煤炭,不包括原油、人造原油和井矿盐);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包括出口的原油、柴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基合金、白金等>,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按照规定,发电厂、供电局增值税定额税率、征收率定为:

  (1) 发电厂增值税定额税率每千千瓦/时4元。

  (2) 供电环节增值税征收率:

  a. 山东、广东电力公司征收率为2%;

  b. 海南电力公司征收率为1%;

  c. 其他电力公司征收率为3%。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按照规定,企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6%。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具体来讲,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销售额包括如下三个方面内容:

  1. 价款。即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2. 价外费用。即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这里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税法规定,上述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都应当并入销售额计税。但按照规定,下列三个项目不包括在价外费用之内: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相应地其应当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也不应当包含在销售额中。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

  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交给购买方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表明这是企业为购买方义务代办货物运输业务,并未从中取得利益,因而其向购买方收取的运费不应当包括在销售额中。

  3. 消费税税金。消费税为价内税,其应纳消费税包含在其销售价格中。因此,在计算增值税额时,凡属于应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应纳消费税税金应包括在作为计税依据的销售额中。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以及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者,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定其销售额:

  1.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l+成本利润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式中的成本,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对属于应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消费税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按照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6%。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方法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说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三节 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规定,服务性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税款;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增值税。

  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服务性企业,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设置 “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其中: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的,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一)进项税额的核算

  1.企业从国内购进材料、商品等:

  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企业购入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4.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

    贷:银行存款等

  (二)销项税额核算

  1.企业向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贷: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营业收入等

  2.企业购进的商品用于本企业营业活动,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则会计分录为:

    贷: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产成品等

  (三)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企业购进的商品等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库存材料等盘亏,按规定应转作“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其进项税额也应相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其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库存产成品等

  (四)缴纳增值税税额的核算

  企业按规定预缴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次月初结算时需要补缴税款的,按补缴税款作同样分录:需要退回多缴的税款的,在收到退回的税款时,作会计分录: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第四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

  一.一般纳税人服务性企业应纳税额的确定

  如上所述,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服务性企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所以,在具体计算应纳税额时,首先应当确定当期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进而确定当期的应纳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确定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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