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GDP的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者报酬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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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主要国家居民收入分配状况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国际对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了世界主要国家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研究探讨了调整我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优化分配模式的潜在空间,提出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总体方向,即宏观分配格局应向居民倾斜,微观分配模式应缩小贫富差距。通过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促进经济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收入分配;宏观格局;微观模式

  居民收入分配问题是各国政府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且敏感度很高的焦点问题,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公正,消除不平等和贫困现象,提高全民生活福祉,是现代社会各国政府治国理政的目标。居民收入分配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既有经济发展因素,也有体制、机制和政策因素。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可以从两个层面来分析:一是宏观层面上的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在国民核算框架下,分析居民参与社会生产成果的初次分配、再分配和最终消费过程。二是微观层面上的居民收入分配模式。以住户收支调查为基础,分析居民收入构成、贫富差距、行业差距、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等。

  一、宏观层面的收入分配格局

  宏观层面的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是以国民核算数据为依托,反映居民收入在社会生产成果的初次分配、再分配和最终消费过程中的规模和比例,其目的是优化分配结构,理顺消费和投资的比例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

  (一)在初次分配阶段,发达国家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较高,新兴和发展中国家相对偏低

  在完成生产阶段之后,劳动者以工资和薪金形式参与原始收入的初次分配。分析表明,各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与经济发展水平(以人均GDP表示)具有较高的正相关关系。根据联合国公布的国民核算数据,对29个样本国家数据进行测算,两者之间相关系数达0.81。这意味着发达国家劳动力成本高,新兴和发展中国家劳动力相对便宜。数据显示,美国、英国、法国劳动者报酬占比在55%以上,德国、韩国在50%55%之间,日本为50%,巴西、南非接近50%,印度、菲律宾、埃及不到30%

  数据同时显示,经济发展水平不是决定初次分配格局的唯一因素,它还受本国社会经济体制、分配机制和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比,日本、墨西哥、印度等国家劳动者报酬占比偏低,俄罗斯则偏高。新兴和发展中国家劳动者报酬占比相对较低,企业所得和政府所得相对较高,反映了满足扩大再生产、扩大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性要求。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劳动者报酬占比低于发达国家,但与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适应,符合世界各国初次分配格局的一般规律。

  (二)在再分配阶段,各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要高于劳动者报酬占比,并且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消费占比较高,而储蓄占比较低

  在完成初次分配之后,进入收入再分配阶段,形成居民可支配收入。通过再分配调节,扩大居民收入总量规模,体现收入的普惠性和均等化,以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进步。居民参与再分配的形式有:税收、社会缴款、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赔款和赠款等形式的经常性转移支付,以及租金、利息和红利、版税收入等形式的财产性收入。经过再分配,各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要远高于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比。2009年,美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接近80%,法国、德国、英国和意大利接近70%,俄罗斯、巴西和南非在60%左右。印度和埃及在80%以上,墨西哥和菲律宾在70%以上,都明显高于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比。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也明显高于劳动者报酬占比,与韩国、俄罗斯、巴西、南非大体相当,但低于发达国家的比重。

  消费和储蓄是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两大用途。数据显示,各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绝大部分用于消费,储蓄所占比重较低。美国消费和储蓄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0%10%;英国和日本消费占比在90%以上,储蓄所比不到10%;法国、德国、意大利和俄罗斯消费占比在85%左右,而储蓄占比在15%左右;印度分别为71%29%。在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消费占比明显偏低,而储蓄占比明显偏高。这其中固然有我国传统节俭观念因素的影响,但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出由于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薄弱,导致居民预防性储蓄意向强烈,抑制了消费倾向。

  据统计,OECD国家公共社会支出(包括养老、社会救助、残障福利、卫生、家庭扶助、教育、劳动和失业保障、住房等)占GDP比重平均为22%。我国则远低于这一比例。2009年,我国公共教育支出、公共医疗支出占GDP比重分别为3.6%2.3%,不仅低于高收入国家5.4%7.5%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世界6.1%4.6%的平均水平。

部分国家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及其在消费和储蓄中分布

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

资料来源:联合国国民核算统计年鉴

  (三)在最终消费阶段,各国居民实际消费占比高,而投资占比低

  在完成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后,进入最终消费和投资阶段。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反映居民实际消费水平以及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居民实际消费除了个人支付的最终消费以外,还包括政府用于居民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消费支出,以及非营利机构用于社会救助的消费支出。因储蓄因素,各国居民最终消费占比要低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因政府用于居民的消费支出因素,居民实际消费占比则高于居民最终消费占比。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明显优于发展中国家,政府用于居民个人消费的支出占比平均在10%以上,而发展中国家则在10%以下。

  世界银行公布数据显示,2010年,美国和英国居民实际消费占比在78%左右,日本、德国、法国和意大利在70%左右,俄罗斯、巴西和韩国在60%左右,印度为57%,马来西亚为53%,菲律宾和埃及在70%以上。资本形成总额占比则呈现相反的比例关系,美国和英国资本形成总额占比在15%左右,其他发达国家不到20%。新兴市场国家投资占比较高,俄罗斯、巴西和南非在20%左右,韩国为29%,墨西哥为25%,印度为35%;菲律宾和埃及等低收入国家在20%左右。居民实际消费占比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两者呈现U字形变化趋势,即在低收入国家,经济发展只能维持居民基本消费,投资相对不足,表现为居民实际消费占比高,投资占比低;在新兴和中等收入国家,再生产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表现为居民实际消费占比较低,而投资占比较高,通过大规模投资来推动经济增长,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在高收入国家,基础设施已比较完备,生产投资的目的又回归到居民消费上来,表现为居民实际消费占比高,投资占比低,通过高消费来拉动经济增长。

  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消费占比明显偏低,投资占比明显偏高。如果包括政府用于居民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的消费支出,居民实际消费占比会有所提高,但仍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居民实际消费占比低表现在:居民最终消费支出不足;政府用于居民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和福利消费支出的比例偏低。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我国生产和建设投资需求大。特别是进出口规模较大,使相当一部分投资用来支撑国外市场所需的产品生产需要。以投资和出口拉动的经济发展模式决定了我国消费占比低、投资占比高的分配格局。另一方面,由于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居民预防性储蓄居高不下,有钱不敢消费。

  居民收入宏观分配格局是上述3个环节综合形成的过程,是各种比例关系的有机整体。不能就某一环节占比来简单孤立地对比、分析和判断宏观分配格局的合理与否。同时,居民收入要与经济同步增长,劳动者报酬要与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以保证宏观层面分配格局的动态平衡。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

  二、微观层面收入分配模式

  微观层面的收入分配模式主要基于住户收支调查数据,反映现有宏观分配格局下居民收入来源构成、贫富差距、行业间和地区间收入差距等分配关系,其目的是实现微观分配模式的公平公正,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进步,保证可持续发展。

  (一)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各国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居民家庭收入来源主要有: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等。在国外,居民家庭收入来源的基本特征表现在:一是工资性收入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体。美国占60%,英国占66%,日本在90%以上,俄罗斯和南非分别为66%71%。二是转移性收入是居民家庭收入的第二大来源。德国和法国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分别为55%53%,低于其他发达国家,但是这两个国家居民转移性收入占比却高于其他国家,分别为28%40%,英国为23%。转移性收入占比的高低与一国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密切相关。转移性收入对于保持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实现收入分配公正公平、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财产性收入占比相对较低。除了美国和德国以外,大部分国家财产性收入占比均不到5%。财产性收入占比的高低取决于居民财富的积累程度。只有当居民拥有的各类资产积累到一定程度,财产性收入占比才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近10年来,我国居民家庭收入构成发生了较大变化:收入来源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过渡;城镇居民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呈下降趋势;农村居民家庭工资性收入、经常转移性收入占比呈上升趋势,收入来源趋于稳定,生活保障增强;财产性收入由无到有,由少到多,近年来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从2000年的71%下降到2010年的65%,转移性收入从23%提高到24%,经营净收入占比从3.9%提高到8.1%,财产性收入占比从2%提高2.5%;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从31%提高到41%,经营纯收入占比从63%下降到48%,财产性收入从2%提高到3.4%,转移性收入占比从3.5%提高到7.7%

  与世界主要国家相比,我国农村居民的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和转移性收入占比明显偏低,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农村居民家庭收入不够稳定,居民生活安全保障相对不足。

部分国家居民家庭收入构成

资料来源:国际劳工组织数据库,各国统计年鉴

  (二)从基尼系数看,发达国家贫富差距相对较小,新兴和发展中国家贫富差距相对较大

  基尼系数是衡量居民贫富差距的重要指标。发达国家基尼系数均在0.4的国际警戒线以下。2010年,OECD成员国平均为0.314,欧盟成员国平均为0.305。其中,美国为0.378,英国为0.342,日本为0.329,德国和法国不到0.3。许多新兴和发展中国家基尼系数均超过0.4,居民贫富差距相对较大。其中,南非为0.631,巴西为0.547,俄罗斯为0.401。分析表明,居民贫富差距与经济发展阶段有一定联系。通常,中低收入国家,特别是南非、巴西、墨西哥、俄罗斯等新兴国家基尼系数普遍较高,贫富差距较大;高收入国家因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高,贫富差距缩小,基尼系数趋小,回归到0.4以下。

  据世界银行测算,我国基尼系数已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近年来,贫富差距有所扩大,一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例从2000年的2.8倍扩大到2010年的3.2倍。二是不同收入等级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城镇人均全部收入最高收入户(10%)相当于最低收入户(10%)的比例从4.6倍扩大到8.6倍,农村人均纯收入最高收入户(20%)相当于最低收入户(20%)的比例从6.9倍扩大到7.5倍。

  我国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相当于最低省份的比例从2.48倍缩小到2.41倍,农村地区人均纯收入最高省份相当于最低省份的比例从4.21倍缩小到4.08倍。

部分国家基尼系数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和OECD数据库

  (三)从行业看,发达国家行业间工资差距较小,而新兴和发展中国家差距偏大

  不同生产行业对雇员的劳动强度、技能要求不同,行业间工资水平应存在一定差距,但需保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上。如果差距过大,会影响行业间平衡和协调发展。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十几个行业雇员工资数据分析,各国行业间工资差距有所不同,总体上发达国家行业间工资差距要小于发展中国家。美国、德国和英国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间平均工资之比在23倍之间,日本和意大利则在2倍以下;印尼和巴西在89倍,埃及和菲律宾在56倍,墨西哥为4.4倍。2011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之比为4.5倍,私营单位为3.0倍,高于发达国家,与墨西哥等新兴市场国家相当。

  三、调整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的几点建议

  通过上述对比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宏观格局和微观模式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发展模式大体相适应,基本符合世界各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模式的变动趋势和一般规律。当前,受国内外诸多瓶颈因素的制约,以投资推动和外需拉动的经济发展模式显现出不可持续性。一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影响,外需明显减少,我国经济增长出现下行趋势,亟须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扩大内需;二是经济发展来自资源、环境的制约压力加大,亟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协调消费和投资之间平衡关系;三是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已达到中等偏上收入水平,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须谨防“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集聚和矛盾积累,缩小贫富差距。因此,调整居民收入分配宏观格局、优化微观分配模式,主动适应经济形势变化要求,是促进经济转型、结构升级、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分析表明,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宏观格局和微观模式的调整空间很大。在宏观层面上,初次分配阶段劳动者报酬占比偏低;再分配阶段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支出不足,居民储蓄占比偏高;最终消费阶段实际消费占比偏低,投资占比偏高。在微观层面上,农村地区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比过低,收入不够稳定,生活安全保障相对较差;城乡之间贫富差距和行业间工资差距较大。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国居民收入分配调整的基本方向应该是:保持收入分配关系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基本相适应的前提条件下,在宏观层面上,社会生产成果的分配逐步向居民倾斜,适当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中的占比,提高居民实际消费支出占比;在微观层面上,要着力优化居民收入分配模式,逐步缩小城乡、阶层、行业之间收入差距。具体途径有:

  1.在初次分配环节,通过制定行业工资指导政策、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以及实行工资增长与消费价格指数挂钩、与企业效益挂钩制度等,保证劳动者报酬占比维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上,在动态变化上稳中有升,使劳动者享有应得的经济发展成果。

  2.在再分配环节,适当提高政府和企业对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逐渐降低居民预防性储蓄占比,增强消费倾向。

  3.在最终消费环节,适当加大政府用于居民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救助等消费支出,提高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和其他公共社会支出占GDP比重,增加居民实际消费支出。

  4.在微观模式上,可着重调整如下几个分配关系:

  一是逐步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居民贫富差距。通过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医保、养老标准、扩大社保覆盖面,加大对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支付力度,提高其转移性收入占比;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保证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和合理布局;通过产业转移、惠农和强农政策,稳定并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增强其生活安全保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农村贫困地区扶贫工作,提高农村居民整体生活水平。

  二是进一步关注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家庭收入和生活,缩小贫富差距。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形成有助于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税收调节机制;建立社会家庭扶助体系,帮助解决低收入阶层家庭的就业问题,增加其转移性收入,保证每一公民有尊严和体面的生活。

  三是加大对高工资收入行业的监管,规范行业工资标准,适当提高低工资行业的收入标准,缩小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

  余芳东,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管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研究方向为国际统计、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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