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如何查询失信人员黑名单和企业的信息准确吗?

“老赖”,通俗意义上为欠钱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债务人,或者是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强制执行的强制措施,但是由于执行难的问题,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限制老赖的措施。本文总结现有的相关措施进行如下汇总:

一、一般财产的强制执行

1.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不动产;

2.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

3.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等动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股权;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股票: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特别是可流通股票;代办股权转让系统(俗称“三板”)股票;

6.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存款;

7.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仓单、提单对应财产;

8.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基金份额;

9.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债券等其他有价证券;

10.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金银等贵重金属;

11.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矿产权益;

12.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13.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

1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法院裁判权益;

15.其他有较高变现价值的财产;

16.凡被执行人名下之财产均可执行(特殊情况、特殊标的除外)。

以上是现有可强制执行的常见财产,本文不展开详述,可阅读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此之外,自2013年7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提出“失信被执行人”的概念以来,陆续出台了更加广泛、严格、细致的措施。

二、部分特殊标的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条件,唯一住房仍然可以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无证房产亦可被执行

3、执行被执行登记在他人名下之房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执行法院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办理查封登记。对被执行人未办理过户的房地产强制过户后进行执行。

4、执行在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号),可以进行“现状处置”。

5、执行在租赁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厂房及厂区内的办公楼、宿舍等财产

在不改变租赁合同前提下,在处置前告知集体经济组织后可不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进行“现状处置”。

6、执行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无证房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号),对于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无证房屋可以处置。执行法院应就该房屋是否可转化为有证房屋征求行政机关意见,并作为确定无证房屋价值的参考。

被执行人已将房款全部支付给开放商(被执行人自付一部分,银行贷款一部分),银行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开发商在预售房产办理抵押权登记之前对银行贷款承担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的商品房预售情形下,预售的商品房被法院预查封后,开发商或被执行人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解除合同的,不得对抗人民法院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继续执行预售房产.

8、执行被执行人工资收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1款的规定,对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可采用扣留、提取的方法进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9、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

201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明确确认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

10、执行离退休人员离休金或退休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问题的答复》(﹝2013﹞执他字第14号)的答复,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12、执行与案外人(含配偶)共有的财产

生效法律文书仅载明被执行人个人为债务人,对于下列财产,执行法院可以执行:a)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存款、股权(股份)、金融理财产品等,婚后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单方名下的房产、车辆以及婚后登记在被执行人和其配偶双方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b)登记在被执行人及其他人名下的共有财产以及登记在案外人名下但案外人承认属于被执行人财产或同意作为被执行人财产接受强制执行的财产。

13、执行子女名下财产

a)对于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与其收入明显不相称的较大数额存款,登记在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单方名下的房产、车辆或者登记在被执行人和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等,执行法院可以执行。b)执行未成年子女来历不明巨额财产。c)执行负债期间以子女名义购买的财产。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2508号裁定,债务人在明知尚有欠债未予偿还的情况下以其子女名义购买房屋并转移到子女名下,严重影响到了其责任财产,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构成了重大不利影响,该行为构成对债权人的损害。故涉案房屋应作为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对外债务承担责任。

14、拍卖被执行人手机号

案例一:2021年11月,洛阳市伊川县法院将被执行人尾号“9999999” 的手机号以44.55万元拍卖成功。案例二:焦作博爱县法院在执行其 (2016)豫0822民初139号民事判决书过程中于2017年8月25日以20万元的最高价拍卖被执行人名下号码为15****88888手机卡一张。

15、执行财付通内之财产

目前腾讯公司协助法院执行财付通内之财产已经没有问题,腾讯甚至成立了专门的部门对接法院执行,外地法院可以委托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或者派员前往腾讯公司进行执行。

16、执行支付宝内之财产

支付宝账户内的财产也属于被执行人财产,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予以查封、冻结、扣划,实务中执行也大多没有问题。17,执行抖音等网络平台内财产。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限制如下高消费:a)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b)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c)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d)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e)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f)旅游、度假;g)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h)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i)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

2016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全方面的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包括:a)设立金融类公司限制。b)发行债券限制。c)合格投资者额度限制。d)股权激励限制。e)股票发行或挂牌转让限制。f)设立社会组织限制。g)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等。另2016年1月20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共提出55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享受优惠政策、担任重要职务等方面全面进行限制。

3、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

a)获取政府补贴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b)获得政策支持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获得政府补贴,在审批投资、进出口、科技等政策支持方面的政策。

a)担任国企高管限制。b)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c)担任金融机构高管限制。d)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限制。e)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f)入党或党员的特别限制。g)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h)入伍服役限制等。

a)包括海关认证限制。b)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限制。c)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限制。

a)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限制。b)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荣誉限制。c)授信限制。

a)从事不动产交易、国有资产交易限制。b)使用国有林地限制。c)使用草原限制。d)其他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限制。(以上第2-7详细请阅读《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8、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014年3月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文明办[2014]4号),明确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9、限制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招标从业人员招投标活动

2016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公布《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活动、评标活动、招标从业活动。

10、限制支付宝,芝麻信用等网络支付工具和授信

2015年7月24日,最高法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授权第三方商业征信机构通过互联网联合信用惩戒。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去哪儿旅游、我爱我家相寓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主要措施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融资等金融行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淘宝或天猫平台购买机票、列车软卧、保险理财产品及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产品等;限制预定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互联网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费行为。

11、限制网签备案等不动产交易行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2018年3月1日联合发布《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限制老赖参与房屋司法拍卖、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并采取信息互通和共享等措施。2019年8月1日,住建部发布《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明确“老赖”不得进行房屋网签备案。

12、对被执行人账目进行审计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认为其有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情形或者其股东、出资人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的,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委托审计机构对该被执行人进行审计。

13、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老赖”未清偿完毕债务,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四、方便快捷强力执行行为

1、网络快速查询及执行查控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五方面的协作内容:一是信息共享。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共享执行案件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司法审判信息;二是查询反馈。公安部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反馈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被执行人出入境证件及出入境信息、被诉讼保全被告的出入境证件信息以及被诉讼保全被告、被执行人的车辆登记信息等;三是限制出境。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四是查控车辆。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找、冻结车辆;五是查找被执行人。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

2、每六个月查询一次财产

2016年11月7日,最高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其中第九条终于明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

3、将身份证、护照等所有法定有效证件全部关联捆绑进行惩戒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7月14日发布《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提出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立健全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等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意见,提出将身份证、护照等所有法定有效证件全部关联捆绑进行惩戒。

4、总对总查询婚姻登记信息等信息

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与民政部正式签署《关于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合作备忘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最高人民法院与民政部通过网络专线实现共享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低保信息(包括家庭收入信息)、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涉婚姻和涉社会救助对象收入财产的案件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社会组织)名单信息等;同时民政部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社会组织加强管理,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5、执行神技破解执行难

针对执行难的问题,不少法院采取执行神技,力图破解执行难问题,如:(a)原阳县法院“移动执行”手机APP 一键呼叫,连线指挥;(b)辉县市法院执行110制度,主要负责司法拘留、扣车、协助收房以及对涉嫌拒执罪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等,有利于发挥执行强制力和社会威慑力。(c)郑州管城区法院2020年3月26日首次启用“电子封条”查封涉案房产。

1、设立专门平台全面曝光

根据《中宣部、最高法、银监会下发关于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2017年年底前搭建完成省级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在两年内将平台建设成为当地家喻户晓的信用平台和执行名片。有条件的市县级有关单位,也要探索搭建本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

2、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有关网站、移动客户端、户外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供公众免费查询

根据联合惩戒工作需要,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推送名单信息,供其结合自身工作依法使用名单信息。对依法不宜公开失信信息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要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依纪依法处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受惩戒情况等公之于众;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社会不少企业信息查查网站和APP,比如企信宝等均能查询到企业的失信信息。

4、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目前各地个法院均采取了部分措施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其他手段对失信人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布。

5、部分地方在公共场所(比如火车站、各商业广场等)通过大屏幕轮番播放当地失信人名录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均已经采取或实施了在各大商业广场等地大屏幕播放失信人信息,取得良好的效果。

6、对老赖在今日头条APP弹窗

河南省高院2017年8月18日与今日头条正式联手打造全国首家省级法院老赖网络曝光平台,充分利用豫法阳光政务头条号矩阵开展“老赖曝光”活动,助力解决执行难。目前,全国已有三千多家各级法院部门入驻“今日头条”,涵盖了31个省市自治区,且全面覆盖到地市、区县法院。

7、“失信人彩铃”措施

2017年6月14日,河南登封法院与登封市移动、联通、通信公司联络合作,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对“老赖”手机定制编辑彩铃的方式施以惩戒,目的是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随后河南多地法院开通此业务。除此之外、广州法院、泉州法院、南京等等众多法院都已经纷纷加入为失信人定制“失信人彩铃”的措施,老赖将越来越难以遁形。

六、终极大招:刑事责任的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该刑事责任的具体事项,并且规定在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况下,公诉转自诉。2018年9月11日,广东省公、检、法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规范指引》明确了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个人达到2万元、单位达到20万元以上,或者以低于市场价格50%以上转让财产、无偿转让财产,致使法院生效裁判无法执行等13种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将构成犯罪并处以刑罚。以上措施中最为严苛,最为有效的应当还是关于刑事责任的,应当加大刑事责任的追究,严格执行刑法第313条的规定,多惩处多公布,广发惩戒,这样会比一系列民事方面的限制措施更为有效有力。

附: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目录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5.《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

6.《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问题的答复》(﹝2013﹞执他字第14号)

8.《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

9.《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10.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11.《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12.《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

13.《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15.《中宣部、最高法、银监会下发关于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17.《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18.《关于民事执行工作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19.《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20.《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

21.《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

22.《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法〔2014〕266号

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法释〔2013〕20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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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企业内部追责情况范文(共20篇),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晚辈有幸品味了您的诸多作品,并有感而发于此:千百年的传颂,造就了您流芳百世的美名;千万里的距离,却隔不断那经典散发着的陈香;千亿次的悲叹也无法挽回您受过磨难。那么此“责”在谁?

您才华横溢。您的诗篇是微言大义、引人深思、振聋发聩的;您的赋作是文不加点、豁达爽快、意味深远的。您曾用“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岁烟雨任平生。”来抒发您心中的豁达;您曾用“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修井白发唱黄鸡。”来激励自己,更激励了世世代代的后人。您曾用“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来抒发您心中的悲叹和向往。然而更令我惊叹的是:您在官场与文场都被泼了满身的污水后,孤处黄州的您却还能有如此抱负,可见您的容性之大。这就是您对自己的“责任”,乃至对全天下的“责任”。

作为后人,作为旁观者,更作为一个明辨是非的人,我只能叹之曰:您用精美的诗赋“抱”了天下,而天下却用“小人”的行为“负”了您。我不禁怀疑,您的绝世才华到底是助了您还是害了您啊!?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啊!其实,我真的好想把那些加害于您、无中生有、不明是非的人名向您揭发,因为他们的行为时那样的卑微、下贱。但是我想来,以您的胸襟,您应当是不愿再深究其责的。故我只能告诉您:”天妒英才“这四个字便是对您的经历的做好、最讽刺的诠释了。

但是此责有谁来负,恐怕是您与世人最为关心的了。无缘无故的就被关入天牢、无理无由的就被谪贬黄州。一次又一次的折磨、一声又一声的哀号。这都是对一个民族最大的讽刺,而该负责的人却不会在意这些。他们就好比一潭泥沼,需要您时便不断地吸收您、利用您、包容您;但等到您那耀眼的光芒盖过他们时,他们便会将您吐得远远的、甚至推下万丈深渊......如此思想怎么能使一个国家永存?!怎么能让天下人归于一心!?玩笑!灭其者,天下也!!!

从另一个角度看,您虽受尽艰辛与磨难,但是也正是这些惨痛的经历,让您的心境更上了一层,让您对世态炎凉有了更深刻的感悟。您在赤壁的千古名着,名流千载,为世人所传颂,为天下人所称赞。也许这就是老天还给您的一份慰藉吧。

责在于天下、责在于小人。小人牵着大师,大师更牵着历史。您的事迹让我们深省,您的文章让我们传唱。请那个在天堂“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的您放心,后天为您哀之,也为您鉴之,但绝不会让后人复哀后人也。

篇2: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防治原则,全面做好仓储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储粮安全。

二、以清洁卫生为基础,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四无粮仓”活动,不断提高“四无”质量,每季由保管科组织“四无粮仓”自查,春秋两季由公司组织全面的储粮安全普查。在这基础上进行鉴定、总结、评比。

三、严格执行粮情检查制度,对库内储存粮食的水份、粮温、虫害等情况应了如指掌,遇到风雨和汛期要随时突击检查。

四、粮情检查要结合卫生清洁、安全防火、安全保卫、仓房牢固程度,以及防潮、防漏、隔热等,坚持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要以各仓为单位建立粮情记录簿、分仓账,要按品种、批次,逐项做好粮情记录,每次进出库要按品种、数量及包装物收支情况,反映到分仓账上。

六、严格熏蒸杀虫审批制度,加强科学保粮,减少熏蒸次数,努力提高杀虫效果。熏蒸杀虫前必须整仓检查粮情和虫情,按检查结果,根据虫种、虫害密度、粮温、粮食数量、体积等,准确计算使用用药量。

七、各仓要设臵防鼠设施,做好防鼠工作堵塞鼠洞,仓库周围不准堆放杂物,要经常清扫地脚粮,使老鼠无处隐藏和觅食。

八、推行科学保管方法,提高粮食保管质量。对储存的粮食采取机械通风、自然通风、低剂量保管相结合的科学保粮方法,做到既保证储粮的安全,又节省人力与费用,更好地提高储备粮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

篇3: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第一条 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整企业内部协作经济关系,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促使分厂与分厂之间、分厂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承包经济合同的完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厂长任期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企业内部承包经济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一种法律文书。

第三条 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在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的指导下签订,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 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亏损自补”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五条 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承包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向本企业“承包经济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未经本企业“仲裁委员会”裁决,不得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基本条款

第七条 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八条 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 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经济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条 期限。期限是对承包经济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 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包干限额标准),进行控制结算。没有价格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公证

第十三条 承包合同的公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顾问室指派的法律顾问对签订承包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鉴证,并对此负责。

未经法律顾问审查、鉴证的承包合同,法律顾问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请经地方公证或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鉴证的内容

(1)根据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申请,法律顾问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审查证明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厂、车间、班组、行政首长身份资格。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授权委托证书。不具备资格的当事人,无权签订承包经济合同。

(3)证明承包合同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4)证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5)法律顾问室收取一定的鉴证费,并负有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义务,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签订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法律顾问室一份存档。

第四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失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 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七条 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入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专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二十条 由于检验部分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损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法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期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篇4: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内部承包经营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营模式,所有的业务开支和办公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风险、安全和法律责任。

1、工程管理费:甲方收取乙方承建项目工程合同价款的 %作为公司管理费,乙方不承担额外费用,甲方出具企业外出经营许可证给乙方,工程所有税收由乙方承担,工程款发票由乙方在工程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按税法依法缴纳税费,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偷税、漏税,一经出现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得挪用项目工程款,工程款到账后必须当天支付乙方,第一次款项到账时,扣除第一次款项的税金及管理费,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第二次到账后,把合同价款内的税金发票及工程管理费一次性扣除,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指导,享受财务监督权、审核权、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权,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尊重甲方派驻管理人员的权利,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 议。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工程的一切相关事宜。

1、乙方承担为承接工程发生的招标费用、报建费用、施工过程的各项成本、工程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直至该协议终止前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项目中标后,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的规模、“质量和工期的要求及甲方与业主所签施工合同的要求,尽快组建项目经理部,选派得力的领导班子和精干的施工队伍,提供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技术人员、机械和材料物资。

3、乙方为承担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管理条例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和甲方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全面负责工程的实施、养护,直至工程圆满通过竣工验收,承担保修期责任完成为止,若因履约不善造成的全部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对管辖范围内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发生一切大小事故概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下达的创安全文明工地计划,并负责实施。

6、乙方应定期组织安全质量生产检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安全奖罚制度。研究解决安全质量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7、乙方必须组织并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8、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服从公司的安全质量生产管理,接受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定期向公司汇报安全质量生产情况。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行政处罚等影响公司的名誉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和经济损失。

1、乙方不得超过甲方所授权范围进行经营,不得随意将承建工程进行转包。

2、对乙方需要甲方配合招投标工程预审文件、投标文件编制的,甲方认真积极配合力争符合相关文件编制要求,由此发生的差旅费及为达到文件编制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实报实销。经乙方要求甲方管理人员出差者,其经办人员的差旅费用、出差补贴、双休日加班费用(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及对拟投标工程所开支的经费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违约责任及协议解除

1、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应项目经营内的各项债权债务处理完毕,如有债务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承担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所签订合同、文件的经济、无限期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守法经营,若经营管理不善或出现安全事故导致通报处罚、停止投标或其他行政处罚导致降低资质的,甲方有权用该工程款支付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未尽事宜在双方协商后补充,有关本项目事项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持壹份。

1、甲方必须提供给乙方项目授权委托书,全权处理项目所有一切事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篇5: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承建的 工程,经研究决定,落实由 负责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给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3、合同价款:(大写)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 项目工程。

1、由乙方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合同项目下的工程(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国家及地方专业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杜绝特、重大事故的'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和不听指挥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力。

3、乙方必须严格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如发生打架斗殴、违法乱纪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按甲方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报甲方工程部备案,质量保证体系应包括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等,各级专业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标准及公司《项目管理检查细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责任及费用;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等级的责任及费用;承担质量保修的责任和费用。

3、甲方随时抽检乙方的原材料,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有权提出更换。

4、施工项目全部完成竣工后,在未验收接管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和费用。

1、建设方所给付的工程款必须进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开户行为: 开户名称: ,账号为: 。

2、甲方将时段内收取的工程款扣除时段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有关款项的额度后,余款由有关部门及董事长签批后拨付给乙方,乙方须保证专款专用。

3、承包管理费的收取:乙方向甲方上交程质量、安全、进度的履约承诺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扣除工程造价的管理费后,余款返还乙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八、关于工程资料的管理

1、项目部的工程交、竣工资料,必须认真整理,在办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交公司资料室存档。

2、交公司存档的资料,若项目上为了办理奖杯或其他原因要求借出必须办理申请借调手续,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借调,限期归还。

3、乙方雇佣的民工负责人,工程项目部必须对其详细住址进行登记,留存电话号码并收存身份证复印件。

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本合同项目的工程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保修期满、工程付款清结及本合同中的风险解除及甲方双方账务结清时,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附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包方: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篇6:简单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现就宜章XX公司与____县长村乡千家岸自然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林地承包合同书》(以下称原合同)有关事项甲乙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有效补充条款:

一、甲乙双方确认原合同真实有效。

三、乙方每年按合同指定日期(每年____月____日)支付林地租金每亩10元给甲方,并由甲方指定专人领用,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租金,甲方将按乙方所承包林地面积每亩10元收取滞纳金。乙方租金如期支付后,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生产活动。

四、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将所种的林木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承包林地(包括林地内乙方所种的林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

五、此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各执一份。

篇7:简单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定时间: 产品名称、数量、平米、金额、交货时间:

数量:吨:单价:元/吨;金额:万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冬季取暖供煤事宜,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暖承包日期为: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3月20日,在此期间室内温度不低于18度。

二、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输费用:甲方应提前将具体交货地点通知乙方,在甲方煤场卸车交货,运输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应符合环保局质量和标准规定的低硫、低灰的优质煤,在甲方供暖期内如因煤质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

四、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20xx年09月30日前一次性送够甲方所用的煤,不得影响甲方使用。

五、甲方提供煤场并负责有效保管,乙方来煤之前应通知甲方,以安排人员接煤,不得发生煤炭流失现象

六、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送煤之后,甲方在20天内付给乙方50%的煤款,剩余煤款在供暖结束后付清。

七、锅炉工及工资由乙方负责,住宿由甲方负责。各种保险及人员安全由乙方负责。

八、以上条款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收取煤款总价30%的违约金。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篇8:简单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甲乙双方就道路承包事宜,经协商执行如下合同。

1、甲方提供所有建筑材料并保证工程材料质量和及时供应,乙方负责承包道路承建,并保证工程的质量。

2、乙方负责,灰土搅拌,所需机械,模版等。并保证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乙方负责施工过程的所有安全管理和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不按规定施工和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严重违反者甲方按照安全协议处以罚金。乙方按照图纸施工,甲方如有改动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3、乙方施工质量的问题造成的工程缺陷,二年内免费维修。

4、道路每平方25元,按实际方量结算。

5、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篇9:简单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承建的 工程,经研究决定,落实由 负责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给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 项目工程。

1、由乙方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合同项目下的工程(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国家及地方专业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杜绝特、重大事故的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和不听指挥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力。

3、乙方必须严格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如发生打架斗殴、违法乱纪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按甲方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报甲方工程部备案,质量保证体系应包括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等,各级专业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标准及公司《项目管理检查细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责任及费用;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等级的责任及费用;承担质量保修的责任和费用。

3、甲方随时抽检乙方的原材料,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有权提出更换。

4、施工项目全部完成竣工后,在未验收接管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和费用。

1、建设方所给付的工程款必须进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开户行为: 开户名称: 账号为:

2、甲方将时段内收取的工程款扣除时段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有关款项的额度后,余款由有关部门及董事长签批后拨付给乙方,乙方须保证专款专用。

3、承包管理费的收取:乙方向甲方上交程质量、安全、进度的履约承诺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扣除工程造价的管理费后,余款返还乙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八、关于工程资料的管理

1、项目部的工程交、竣工资料,必须认真整理,在办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交公司资料室存档。

2、交公司存档的资料,若项目上为了办理奖杯或其他原因要求借出必须办理申请借调手续,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借调,限期归还。

3、乙方雇佣的民工负责人,工程项目部必须对其详细住址进行登记,留存电话号码并收存身份证复印件。

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本合同项目的工程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保修期满、工程付款清结及本合同中的风险解除及甲方双方账务结清时,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附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包方: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篇10:简单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 ( 正 本)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投资计划或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均按《通用条款》执行。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篇11:简单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燕子墩乡蛟龙口村村民委员会委员经协商,愿将本村现有位于 荒地 亩承包给乙方建养殖厂,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2、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交清________年位于 亩荒地 元整,甲方收到租金后应该给乙方出具收据并签村委会章。

3、甲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必须以本合同为依据,报本村村民委员会和燕子墩乡经营管理站备案登记,乡、村两级组织必须保证不干涉乙方和承包经营权。

4、乙方在承包荒地期间,因建厂及后续生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合同期满后,如再次发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荒地的使用权由乙方所有。可与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经营期不得超过本协议期限,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将土地发包给乙方,要保证发包土地权属清除,没有任何争议,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土地,保证原有道路畅通。

如有遗留问题一律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同时搞好生产场地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6、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地,在承包期内,国家给予该承包荒地的优惠政策和各种补贴由乙方享受。

篇12:简单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北斗星城的灯具照明工程(含增加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合同的总金额19.5万元(含安全措施费)。

二、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进度付进度款,在10月2日安装完成时付总合同款的40%,余款60%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施工总工期为18天,从20xx年9月15日开始到20xx年10月2日竣工,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保质保量的全部完工。在甲方灯具材料按时到场的前提下,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工期,或者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责任。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切实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篇13:简单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经甲、乙双方独特协商,____的水果店____年度承包协定如下:

1、乙方承包甲方的生果店经营水果,承包期为____年上学期开学至____年下学期停止,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元。竞标胜利后当场炕清。

2、乙方经营项目为水果,不能进行水果加工跟变相加工经营,不能经营其余名目,一经发明上述不能经营的情况,罚款壹仟元,并即时撤消其经营协议且不予退承包费。

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将合同转让,乙方与外界产生纠纷,甲方不负任何义务。

4、甲方供给门面一间给乙方作为营业场合(由甲方指定)。

5、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爱惜水电设施,节俭水电,水电费按实、按市场聚由乙方自动向甲方交纳。

6、工商、税务、卫生等其他用度甲方可帮乙方和谐,但费用均由乙方承当。

7、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学校规章轨制,爱护学生,不经营糜烂、变质水果,遵纪遵法,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交费用不退。

8、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不享受学校任何福利待遇。

9、乙方竞标时必需缴纳壹仟元的保证金,承包期满不违约情形时由甲方退还其保障金。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希双方共同遵照。

篇14:关于企业内部审计

部审计是企业内部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与评价本企业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促进企业加强经济管理,实现经济目标,目前,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部分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都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内部审计现状不容乐观,尚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设置不合理,独立性较差。

2、企业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不够重视。

3、内部审计人员结构不合理、知识单一,大多数内部审计人员是从原财务部门分离出来的,不仅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比较低,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巧,而且缺乏与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知识和经验,严重制约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导致内部审计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为此,我们特地编发了本期稿件,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讨论如何完善和发展企业内部审计的质量和效率。

由于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建立较晚,加之在借鉴国外经验方面不尽一致,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存在多种模式,如设在企业财会部门、隶属于总会计师、隶属于总经理、设在监事会以及隶属于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等。

需要考虑的问题不仅是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有没有统一的模式,更重要的是能否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内部审计能对企业管理层的经济责任、经营行为和各职能部门实施有效监督和控制,保证企业目标的顺利实现,

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企业内审的风险成因有很多种,比如:

1、内部审计机构模式设置不合理;

2、内部审计法规体系不健全;

3、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影响;

4、内部审计人员选用审计程序和方法的影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方式的复杂化和企业信息使用者的多元化,在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内部审计风险日益增加,为了增强风险意识,防范和避免审计风险,应对内部审计风险的根本起点和成因进行深刻、全面的认识,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

三、企业内审的发展方向

就我国现状来看,内部审计。尤其是企业的内部审计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内部审计未能充分发挥其评价和改进单位风险管理,提高控制管理效率,从而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服务的职能作用。因此在这种创业知识、信息提供与创新能力快速发展、提高的背景下,内部审计也有必要进行相应更新转换,包括内审观念的改变;审计人员及组织机构的变化;内部审计职能的转换以及适应计算机网络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等等。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两者在业务上更多的是合作。要妥善处理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应当保持内外审计机构良好的沟通和交流,以及强化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合作。

篇15:企业内部新闻稿

xxxx 入选 年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 来源:总部 编辑: 中国 xxxx 北京消息(王涛)8 月 18 日, 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评选的“2014 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 榜单揭晓,xxxx 位列榜单第 28 位。

“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 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在上规模民营 企业调研的基础上,以营业收入总额为参考指标发布的排序结果。

上 规模民营企业调研作为全国工商联的重点工作,自 年以来已连 续开展了 13 年。

中国 xxxx 集团旗下的..和?已经连续多年入选“中 国民营企业 500 强” 。

今年,中国 xxxx 集团以 全年营业收入总 额 1,88,209 万元,入选“2014 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榜单,成为中 国 xxxx 集团走上集团化发展道路的重要标志之一。

中国 xxxx 集团始终秉持“绿色、可持续”的发展理念,依托资 源优势,坚持以“煤基清洁能源”为主线,大力发展煤基多联产循环 经济。

集团已经在内蒙古、青海、宁夏和新疆等地先后建成了多个以 现代煤化工为标志的低碳化、清洁化、循环型国家级产业园区,成功 运营了一大批煤基清洁能源项目。

“打造国际一流清洁能源企业”是中国 xxxx 可持续发展的主旨 和不懈追求。

作为全球领先、中国第一家投入商业化运营的煤制气企 业,中国 xxxx 将继续加大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投资和科技研发力度, 遵循“绿色、安全、高效”的发展模式,构建全新的清洁能源全产业 链条,努力成为中国清洁能源领域的领跑者!

篇16:企业内部审计报告

采购的价格有询价、定价、比价。

询价小组的.不完全执行,和工作单上无相关预算

日常原材料由询价小组完成。在抽查的6、7、8月、周原材料询价单,有账务管理部、采购部、财务管理部、使 用部门和供应商的签名,但新品的询价仅财务管理部、采购部 相关人员的签名,新品价格存在由一个供应商提供的情况。工作单未提供预算金额,使用部门对采 购的物资未能做到合理监督。 在查阅的1-10月月定价表中,我们发 现:

①、2月基本上建议定价=上期价,本期无询价;

②、7月、8月基本上建议定价=询价、报价、上期 价;

④、9月基本上建议定价高于本期询价、低于或等于上 期价及报价(本期共计200个品种,其中询价低于报价及上期价的有152个品种。

价格执行不到位、入账价格不一致,无基准价格

定价由采购委员会完成。在抽查的6、7、8月、周原材料定价单,仅财务管理部、采购部负责人签名。根据周、月定价表,核对入库单入账价格。在8月份的凭证抽查 中:SEVEN店鸡汁脆笋定价单为11.5元/斤,入库单17.2元/斤;火培鱼分为大、小火培鱼,大剧院统一入库名称为火培鱼,入库价格21元/斤,而采购部大火培鱼为21元/斤,小火培鱼为16.5元/斤。入库单与定价单的价格不一 致,执行不到位,使财务付款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ERP系统未能限定价格、规格,有可能的导致错误资金流出。无基准价格,使价格的波动无相关可比性,对采购价格信息无确定性。

根据ERP系统数据统计,对201-10月各 门店平均价格的分析比较,各店价格不一:

①、百洁布的平均价1.36元,店平均价46.70 元;

②、玻璃刮的平均价21.00元,店平均价 36.00元;

采购部对物品入库名称、规格未进行监督管理。供应商送货单品名与采购部制定的品名不符,入库单品名、规格不统一。如: 8月28#申购单:粘板(无规格);送货单:粘板45*15;入库单:粘板(无规格)。采 购部制定的不同规格的粘板不同定价,由于申购单未能列明规格,使物资的验收入库带来难度;入库单不规范使物资价格同店不 同期不可比、同期不同店不可比。

比价由采购部ERP系统操作员负责,但数据的提供无其他询价小组成员认同。 由于价格信息不对称,大豆油储存的往来核 对差异为9.2万(202月入库价分别是214元、232元、272元、296元、315元)。

(五)、采购政策有待调整。

定价:在采购部制订的《询价与定价管理规范》中,西冷、调料不高于市场批发价的5%,而实际定 价依据与规定不一致。

现金预支:在制订的《采购控制程序》中,采 购员预支现金上限不能超过10000元;《餐厅申购单管理及财务报账规范》中:采购部预先向财务部预十天的备用金,上限不能超过60000元。

(三)采购合同管理不规范

物料合同的签订,无相关规格、产地、生产厂商,致使 价格无法比较,致使对采购价格无法合理评价。大部分供货 渠道和定价标准近年以来没有调整。 供应商合同管理存在瑕疵。通过65份合同抽查,34 位供货商(合作商)中27位是长期供货商,其中合同未到期(含续签)的只有5位(A类:;B类:;C类:)。

供应商管理有待完善。未提供除原材料外其他物品的验 收标准、新供应商的引进未制作《新供应商引进表》;根据供应商OEC考核标准,制定并进行了供应商考核,但未能全部参照执行。如制度规定:供应商一月累计 3次以上未按时送货,可解除合同,并支付1000元违约金;在供应商9月份评分表中,迟到5次,扣除125元,在供应商4月份评分表中,迟到4次,沽清1 次,共罚款200元。

根据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审计意见和建议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 当年采购政策及工作重点。

(二)完善采购流程并有效执行,加强物资采购的计划管理。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年度所需物资计划及仓存情况,每年第四季度统筹做好 第二年的物资供应计划,力争按时准确上报公司年度材料计划。

(三)使用采购订单,按照采购紧 急、时间顺序,跟进采购订单,提高效率。

(四)做到物料统一管理,提高性价比。对公司所需物 料统一名称、产地、生产厂家、规格、材质等并统一采购, 争取价格优惠和品质保证。

(五)掌握采购物资的成本信息,建立基准价格库,尝试价格比较分析,保存采购信息并定期更新,为公司财务分析提供数据、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六)与资源市场供应商建立友好、长期合作关系,加 强合同管理,优化供应商数量,选择战略性供应商,为公司营造一个宽松有效的资源环境。

(七)必须规范原始数据的录入,不允许将同一品名不 同规格并在一个科目,以保证货款支付的准确性。

篇17:浅谈企业内部控制

成本管理是企业运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建立一个适应企 业生产运营模式的成本管控体系,是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企业市场 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了保证企业的持续经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成管内控也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的更新管理观念。加强成本管理,严 格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成管内部控制目标和内部控制制 度,对提高企业的效率和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当前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企业成本管理内部控制意识薄弱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在企 业的经营管理中占重要地位,而目前企业没有在员工心里树立起自 身的成本意识,职工只是为了工作而工作,只把自己当作是生产者, 缺乏为企业献技献策的主动性。企业员工成本意识淡漠,而经营者自 身也不是全能的,在不同的领域都有知识与技能的局限性,再加上 缺乏市场观念,从而不可避免的会导致成本信息在管理决策上出现 误区与迟缓。

1.2成本费用标准脱离实际,成管内控不能贯穿全过程企业当 前执行的成本管理制度相对落后,成本管理仅限于财务法规中有关 成本条例的遵守和执行上,并没有与企业本身所处的环境及实际生 产经营状况相联系,只注重对生产过程的成本计划、分析和考核,而 现代成本控制分为事前、事中、事后的成本控制等三个部分,每一部 分的成本控制工作又包含了预算、执行、核算、分析过程,但是我们 采取传统的成本管理模式使成本费用标准脱离企业实际,难以发挥 应有的控制作用。

1.3缺乏保证制度执行的机制原先的一些成本管理制度由于 本身制定得不合理,或过于理想化,或随着新经营状况的出现,原有 制度已不能适应却没及时修改,从而使得制度不具可操作性。而有 些订立比较完备的制度,由于缺乏保证制度执行的机制,对内部控制 执行情况既没有检查监督,也无相应的奖惩措施,所以内部控制制 度成为一纸空文。

从上面企业实际经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上可以看出,企业在内 部控制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以此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给予解决。

2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成本管理

2.1树立并提高企业全员的成管内控意识和成管内控素质企 业内部控制的关键在于管理者以及相关人员的意识,因此为提高企 业的决策,降低成本支出,首先要提高企业管理者的内部控制意识, 企业管理者要从切实行动入手,提高内部控制在企业管理中的地 位。同时企业管理者也要注重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及时 根据企业现状采取相应的对策其次企业管理者要营造重视内部控 制的氛围,强化对员工意识的培养,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使得其符 合企业成本控制的要求。

2.2建立健全企业成本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科学决策事 前成本管理内控体系,完善企业内部事中成本控制体系,建立企业 内部成本管理的事后责任考核体系,形成一个较完整的成本管理内 控控制体系。成本管控机制的目的就是实现产品成本的降低,提高 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①成本预算控制。以年度成本预算为准绳,以月度成本预算为目标,将月度预算的各项成本费用指标下达至各作业部和职能部室,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分解到区域和班组,并实现责任到人。

②成本执行控制。即成本过程控制,主要是发挥财务部的控制作用, 按成本项目和费用要素,规定控制材料采购成本和存储成本,明确制 造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加强对制造费用的控制,规范成本开支项目、标准和支付程序,严格成本控制。建立周期预测制度,根据每一周期的 实际消耗情况,预测全月成本及降本任务的完成情况,并与月度预算 进行对比分析,以此找出存在的问题,从而进行针对性的解决。③成本 核算控制。建立成本核算制度,制订必要的消耗定额,明确与成本费用 核算有关的原始记录及凭证的传递流程和管理制度等。成本费用的归 集、分配必须遵循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人员在处理 业务时,应当对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核算的正确性。④成本分析控制。企业在 搞好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本部门、车间和班级小指标分析 体系,建立定期的成本分析制度,企业各级别单位应按月进行成本分 析。逐级落实,逐级上报,及时发现问题,并且解决。

2.3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企业要建立执行考核机 制,保证激励机制的实效性,则必须以制度为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由专人负责考核,并且对考核结果实行严格的追究机制。

①、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建立企业内部激励机制,使成本管理 责任的情况与个人利益相挂钩,从而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到实 处。企业要改变以往的落后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鼓励员 工按照规则制度从事具体工作,保证企业成本的最低消耗。通过激 励可以提高员工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积极性,从而实现内部控制的 目的。②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无论企业内部员工的素质有多高,执 行内部控制的最终手段就是要建立完善的制约机制:一是企业要建 立制度明确的约束条款,明确企业员工的行为,将员工的行为置于 规则制度中;二是企业要严格落实执行规则制度,并且将内部控制 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标准,以此激励员工按照相应的制度 规定从事工作;三是企业要建立严格的奖罚机制,对于违反内部控 制的人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比如扣除奖金等,而对于严格执行内 部控制的则要给予必要的奖励。

只有把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才能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实 现激励兼容。将企业全体职工的岗位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和激励约 束有机结合,才能把成本管理内控有效发挥的完美体现。

总之,随着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企业面对的内外部环境的变 化,成本问题也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结合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创 造出符合企业自身的成管内控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进行补充完 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成本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和产品成本的持续 优化,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篇18:浅谈企业内部控制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为了企业会计工作事务的发展,纷纷采用起会计电算化的管理模式。

电算化管理模式有效地提高了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相关的会计财务软件对相关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了合理的处理。企业会计电算化管理的重要组成是内部控制。但是电算化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存在这种种问题,这个话题成为了各个企业会计的关注焦点。

二、电算化管理中内部控制所存在的问题

1、相关财务软件存在安全控制方面的问题

在相关财务软件的方面上来看,会计电算化管理主要是以计算机上相关的软件为主导的,但是由于我国企业在控制意识方面和技术方面的忽视,相关企业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存在着安全方面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都是不容忽视的:相关会计财务软件更新换代的比较慢,跟不上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导致种种漏洞以及危害的发生;相关会计财务软件内部的数据信息容易泄露,保密度不够,相关的安全措施比较缺乏少见。

2、会计工作人员存在专业素质方面的问题

在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上来看,会计电算化管理的工作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还需要掌握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管理系统。现代科学技术不断的发展,会计电算化系统和相关财务软件会不停地更新换代,会计工作人员需要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但是如今社会上不乏存在一些会计工作人员存在这种种问题:缺乏职业大的、没掌握专业技能等问题。而且有些现有的企业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也跟不上科技的发展,不能对电算化系统和相关软件进行熟练的操作,导致电算化系统一些功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会计工作人员存在专业素质上的问题不利于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管理的有效性作用,还会导致会计财务相关工作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比较低下,最严重的情况还会发生违法乱纪的不良行为,相影响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3、会计电算化管理缺乏了基础的管理和控制

会计电算化管理缺少相关的管理和控制,导致工作上的不规范和监控管理难度的加大。我国规定企业会计以计算机代替掉意外传统的手工进账和手工记账等财务工作。而这些会计工作单位必须要经过统计的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但是我国却存在着不少没有经过正规审批的会计工作单位。一些相关的会计工作规章制度并没有得到落实,使一些企业的会计动作单位在管理和控制上存在着不小的缺陷。

4、会计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上不明确

一些企业会计在引入电算化管理模式后并没有制定最新的职责分工也没有相关的最新岗位制度。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维护人员,而会计电算化之下的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大多数都只是继续电算化管理之前原有的职责分工,并不能适应新型的电算化管理的模式。非常容易出现职责分工不明确导致工作人员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等降低工作效率的情况的出现。再者,在会计电算化的模式下,大部分会计工作都需要用计算机来操作。而且大部分的软件都需要密码等权限才能使用,这样子就很多时候会出现因为密码泄露而出现会计财务数据信息丢失和出现很严重的财务危机。除此之外,由于一些企业会计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度不够完善,会出现一些工作人员不经证据的流程进行工作,例如越权越级操作。甚至还会有一些顶替操作的恶劣行为的出现。

5、内部控制中相关会计财务软件实用性不大

前面说到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相关工作软件更新换代得也比较频繁,但是不是所有工作软件在经过更新换代以后都会比较实用,有些工作软件在更新换代后还不如以前旧版的实用。还有一种情况,企业在选购电算化系统的时候没有预先了解清楚该系统的实用性,缺乏目的性。一些企业没有对电算化系统和相关工作软件进行及时的更新换代,会计工作人员不能熟练的操作使用系统和软件,就会导致电算化管理中的内部控制不能正常有效的发挥作用。

1、建立企业会计电算化操作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

首先,要制定出企业会计电算化操作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才能让工作人员有相关的规定可以遵循。企业需要及时更新和改进相关的电算化操作系统,设立出专门的工作人员对操作密码进行妥善的管理,避免数据信息的泄露。禁止员工越权处理、无权操作和顶替操作等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就以退职作处理。企业会计要经过正轨的审批才能运行下去,例如通过同级的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企业要监理处新的岗位制度适应新型的电算化管理模式,明确员工的职责分工。避免员工因分工不明确而怠慢工作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

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培训,企业会计电算化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员工的专业素质。企业要积极地引进人才,采取考核的形式去检验员工是否掌握相关的财务会计理论知识和电算化系统的操作技能。企业要做好宣传职业道德和相关工作法律法规的.工作,避免出现员工做出非法乱纪行为的情况,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3、提高相关软件和电算化系统的实用性

企业会计在采购电算化系统的时候应该预先对其进行彻底的了解,提高实用性。并定期对系统和软件进行更新和改进等维护工作。在引进新型的系统和软件的时候要对员工进行讲解和培训,促进员工早日熟练操作系统,充分发挥电算化系统的作用和优势。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会计逐渐实现了电算化管理的新型模式。但是会计电算化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存在着种种不可忽视的问题,而这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影响着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我国企业需要加强对会计电算化管理中的内部控制。

[1]王汇婷.企业会计电算化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市场,20xx,(18):136+138.

[2]李倚天.论企业会计电算化管理过程中的内部控制[J].中国市场,20xx,(35):62-63+67.

[3]程江艳.浅谈企业会计电算化管理中的内部控制[J].湖北科技学院学报,20xx,(01):17-19.

篇19:浅谈企业内部控制

一、中小企业内部管理控制存在的一些不足与问题

1.企业管理层内控意识淡薄或认识不清

当前很多中小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停留在较原始的内部牵制阶段或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内部监管;有些中小企业的管理层尚未意识到内部控制的意义,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或者虽然制定了制度,但是企业职工随意性大,执行力低,内部控制制度停留于文字表而,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许多公司高层管理者在财务工作中表现出较大的随意性,现金管理混乱、不重视资金的时间价值或资金不能有效利用等等,管理者内控意识淡薄。

2.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不健全

在经营管理上,中小企业仍习惯于甚至满足于传统的经营管理方式,没有建立自我防范与约束机制,偏重事后控制而忽略了事前预防机制。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待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后设法堵塞或予以惩罚,导致内部成本较高,收效甚微,使会计控制失去效力。在资产控制上,中小企业只注重钱财物等有形资产的管理控制,而忽视了对人员素质、信息等无形资产的控制,使会计控制不能全方位地发挥控制作用。

3.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时效性的局限

内部控制一般都是针对重复发生的常规事件来设置的,以减少企业运营风险,提高运行效率。当市场环境及社会形势、企业结构或业务流程发生变化时,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不断的调整经营战略,这就可能导致原有的控制程序对新的形势、新的经济业务失去作用。

4.职工岗位设置缺乏制约性

中小企业在岗位设置上存在一个比较严重地问题就是职工的-人多职,由于中小企业本来的规模就不是很大,所以往往会一人兼任几个职位,这样虽然最大限度的节约了陈本、充分使用了劳力,但是却会让各个岗位之间的牵制性变得很薄弱,非常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二、中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问题

会计数据失真、做假的账在当今这个时代己经成为了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中小企业账目不清,信息失真的卞要原因有二点:一是以达到粉饰业绩的目的;二是以达到偷税的目的,中小企业因其规模小、业务少、交易金额小等特点,不容易引起检查机关的重视;最后是因为中小企业财务基础薄弱,致使会计信息失真。

2.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资金管理对企业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就像心脏之于人一样。一旦这一环节出现问题,那么企业就无法正常的运转。现阶段的资金管理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对资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应收账款周转缓慢,现金收回困难;存货的管理意识薄弱,造成现金呆滞等等。

三、加强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些措施及对策

1.建立有效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有效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从两方而入手,一方而可以完善管理,解决不相容职务分离的问题。企业职位的理想状态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真实情况是规模小,人员也少,无法实现专人专岗的工作机制,所以加强不相容职务分离的问题就显得更加重要。例如:遵循会计相关法规,出纳人员不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和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等。另一方而是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并建立有效可行的激励机制。制度的制定只是成功了一半,只有真正的得到落实了才是真正的成功。

2.提高企业整体员工的素质和对内部控制的认识

企业的内部控制不仅仅涉及会计人员,它还贯穿着整个企业的其他人员。首先是管理者,管理者的素质直接影响企业采取的具体行动,从而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的效率和效果,所以增强中小企业管理者的素质和内部控制的意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有力实施;其次是会计人员,这些人员直接在内部控制工作,会计职工的工作素质与道德素质直接决定了内部控制的发展状况;最后是企业其他人员,虽然他们不是直接对内部控制产生影响,但是一个企业的整体氛围是有整体人员塑造的,与每个个体相互影响。

3.加强对会计信息、资金和应收账款的管理

要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措施是“不做假的账”,因此在加强会计人员技术水平和内部控制知识的同时还要加强会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此外,还要加强营业资金管理,实现资金管理效益;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及财产控制等等,硬化制度约束,加强对会计信息、资金和应收账款的管理。

4.利用政府职能,加强服务、监督、促进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

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仅与它自身有关系,还与整个社会大背景紧密相连,所以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如今,中小企业在发展之路上遇到了瓶颈,政府不仅要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更应该通过政策的制定帮扶监督中小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夯实基础。而企业也应该积极的讨求政府的帮助,渡过难关。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是会计法的基本要求,提出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措施是今后完善改革发展的关键。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己成为当前各界关注的话题之一。我国的中小企业越来越多,管理中存在很多的困难,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清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其原因,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只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中小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才能提高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经济刁能得到更快速地发展。

篇20:浅谈企业内部控制

一、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概念与范围

内部控制审计是企业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基础,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及时性、经济性、有效性的过程。或者说,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是在特定期限内,分析与判断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各种缺陷并对这些缺陷进行评定,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的过程。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还处于起步阶段,其理论与实践还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与学习。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包括: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和非财务信息的全面审计。对信息使用者来说,有效的内部控制审计,是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避免错报发生的最有力工具。同时,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增加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信心,而对企业做出投资决策。因此,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现状分析

鉴于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还处于摸索阶段,相应的基础理论及规范呈现出混乱的局面,企业经营者对内部控制审计的认识明显不足,审计方法相对比较落后,已经不能再适应复杂的经济环境,因此,审计弊端日渐凸显;另一方面,许多企业的管理者认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只对企业内部的经济问题进行检查,审计工作会影响内部的团结;还有一部分管理人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削弱了自身的权利,使企业失去了自主经营的权利,从而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干扰,使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审计过程流于形式,丧失了其在企业运营过程监督与管理的权威性。

与国外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相比较,我国审计体系不够健全、起步时间也比较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严重,内部控制相对薄弱,有关挪用、侵占或诈骗企业财产的行为亦屡见不鲜,企业所有者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致使企业产生严重的经济损失,陷入经营困境。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企业内部控制问题不断,已经有许多企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此,需要我们高度关注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将其提升到战略高度,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不合理

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及流程的不合理,决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失控。许多管理者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将内部审计机构控制在本职权利内,使其受自身控制,因此,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具有独立性与权威性,人为控制、回避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隶属关系不明确,甚至有的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兼任内审部门的领导,导致企业内部监督不力。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受到企业内部利益的限制,当企业出现违规行为时,内部控制审计就会失效,最终引起审计风险。

(二)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专业化技能不足

首先,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审计的认识不到位,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制度不健全,局限于企业内部环境的限制,缺乏审计部门的专业指导。其次,内部审计人员缺少专业技能,许多内部审计人员都是由财务人员兼任。从专业角度来说,专业化技术不精,审计过程会习惯性的用会计眼光、思路审视问题,使审计工作效能低下、审计质量不高,查处力度不到位,影响审计工作的深度发展。最后,内部控制审计刚刚起步,许多内容都比较新颖,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明显不足,理论与实务的把握程度不够。因此,协调审计工作差异,实现资源共享,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三)对内部控制审计的重视度不高

许多企业的管理者认为,审计工作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事,与本企业的内部控制与管理没有关系,也不需要配备专业的人员,因此,企业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自觉性不够,致使企业内部控制基础薄弱。企业管理者对于各种管理服务缺少必要的理解,并没有认识到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巨大潜力,只是片面的认为审计是对自己的工作找毛病,从心理上就对内部控制审计进行排斥,致使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受到管理者权利的控制,不能发挥应有的职能,也不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分析、评判问题,尤其是企业管理者进行违规操作时,内部控制审计更是无能为力,不能做出客观的评价,使企业财务工作不能得到监控,为企业埋下经营隐患。

四、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

身为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充分认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在内部控制审计部门配置适宜的技术、资源及人力,努力提高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人员的地位,坚持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框架,建立符合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的审计机构,在审计部门与被审部门之间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力求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权限、责任,以书面形式形成规章,得到企业管理者及各部门的认可。审计部门需要及时汇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赢得管理者的信赖,确保审计权利可以有效执行。

(二)提高内部控制审计人员的专业化技能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领域,应积极倡导学习理念,在审计部门建立良好的学习氛围,部门之间定期进行业务交流,探索不同业务的审计流程,鼓励审计人员从实践工作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深入思考面临的新问题、新环境、新形势,将每一个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当成一门课题来研究与分析,冲破传统思想的禁锢,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拓展审计空间,提升审计人员的审计水平。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面对利益的诱惑时,应以淡然平和心态尽其职能,不为利益所动。同时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沟通能力,从交谈中找到审计线索,完成审计工作。

(三)提高对内部控制审计的重视度

为了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更好的完成,一定要在企业内部改变观念,高度重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利用自我评价的方式,优化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建立,通过对经营、财务状况的了解,及早发现企业运营中存在的缺陷,并及时整改。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内部审计部门。协调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建立良好的审计形象,通过促进内部控制审计的快速发展,减少外部审计工作量及审计成本,达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的目的。

(四)增强内部控制审计法规的执行力度

由于受当前市场竞争环境的影响,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相关法规不够完善,对于企业内部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不强,相关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到位,加大了企业违规操作的概率,给企业带来了各种风险。许多审计人员为了个人利益,与企业管理者相互勾结、铤而走险,出具虚假审计信息,影响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判断。所以,当前应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政策、法规,严格控制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加大对内部审计人员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使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有真实性、完整性与独立性。

总之,现阶段,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尚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研究,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高效运行,努力降低企业审计成本,使内部控制审计成为企业健康发展的源动力。

【企业内部追责情况范文】相关文章: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9月6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2018年3月3日海关总署令第23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建立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及企业相关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公示,企业信用状况的认证、认定及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原则,对企业实施信用管理。

  第四条 海关根据企业申请,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将企业认证为高级认证企业的,对其实施便利的管理措施。

  海关根据采集的信用信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将违法违规企业认定为失信企业的,对其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

  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和失信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实施常规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 海关向企业提供信用培育服务,帮助企业强化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第六条 海关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与国家有关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第七条 海关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依法对企业予以信用修复。

  第八条 中国海关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协定以及本办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并且给予互认企业相关便利措施。

  第九条 海关建立企业信用管理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第二章 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

  第十条 海关可以采集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下列信息:

  (一)企业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信息以及企业相关人员基本信息;

  (二)企业进出口以及与进出口相关的经营信息;

  (三)企业行政许可信息;

  (四)企业及其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信息;

  (五)海关与国家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信息;

  (六)AEO互认信息;

  (七)其他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海关应当及时公示下列信用信息,并公布查询方式:

  (一)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信息;

  (二)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证或者认定结果;

  (三)海关对企业的行政许可信息;

  (四)海关对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

  (五)海关与国家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公示的信用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认为海关公示的信用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海关提出异议,并且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

  海关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复核。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出异议的理由成立的,海关应当采纳。

第三章 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标准和程序

  第十三条 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单项标准。

  高级认证企业的通用标准包括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以及贸易安全等内容。

  高级认证企业的单项标准是海关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经营范围制定的认证标准。

  第十四条 高级认证企业应当同时符合通用标准和相应的单项标准。

  通用标准和单项标准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十五条 企业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的,应当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海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海关依据高级认证企业通用标准和相应的单项标准,对企业提交的申请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赴企业进行实地认证。

  第十七条 海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90日内进行认证并作出决定。特殊情形下,海关的认证时限可以延长30日。

  第十八条 经认证,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企业,海关制发高级认证企业证书;不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企业,海关制发未通过认证决定书。

  高级认证企业证书、未通过认证决定书应当送达申请人,并且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每5年复核一次。企业信用状况发生异常情况的,海关可以不定期开展复核。

  经复核,不再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海关应当制发未通过复核决定书,并收回高级认证企业证书。

  第二十条 海关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就高级认证企业认证、复核相关问题出具专业结论。

  企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就高级认证企业认证、复核相关问题出具的专业结论,可以作为海关认证、复核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一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年内不得提出高级认证企业认证申请:

  (一)未通过高级认证企业认证或者复核的;

  (二)放弃高级认证企业管理的;

  (三)撤回高级认证企业认证申请的;

  (四)高级认证企业被海关下调信用等级的;

  (五)失信企业被海关上调信用等级的。

第四章 失信企业的认定标准、程序和信用修复

  第二十二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

  (一)被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立案侦查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构成走私行为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三)非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等单证(以下简称“相关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的;

  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次数超过上年度相关单证总票数万分之五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30万元的;

  上年度相关单证票数无法计算的,1年内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非报关企业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报关企业处罚金额累计超过30万元的;

  (四)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的;

  (五)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6个月仍未缴纳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追缴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价款,并且超过1万元的;

  (六)抗拒、阻碍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依法处罚的;

  (七)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被处以罚款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失信企业存在下列情形的,海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将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一)违反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进出口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走私固体废物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非法进口固体废物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超过250万元的。

  第二十四条 海关在作出认定失信企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企业拟作出决定的事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海关拟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将企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还应当告知企业列入的惩戒措施提示、移出条件、移出程序及救济措施。

  第二十五条 企业对海关拟认定失信企业决定或者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提出陈述、申辩的,应当在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海关书面提出。

  海关应当在20日内进行核实,企业提出的理由成立的,海关应当采纳。

  第二十六条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海关书面申请信用修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因存在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六项情形被认定为失信企业满1年的;

  (二)因存在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情形被认定为失信企业满6个月的;

  (三)因存在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情形被认定为失信企业满3个月的。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海关应当自收到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准予信用修复决定。

  第二十八条 失信企业连续2年未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对失信企业作出信用修复决定。

  前款所规定的失信企业已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应当将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通报相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海关不予信用修复。

  第三十条 高级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AEO,适用下列管理措施:

  (一)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低于实施常规管理措施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总署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二)出口货物原产地调查平均抽查比例在企业平均抽查比例的20%以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总署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及相关业务手续;

  (四)优先向其他国家(地区)推荐农产品、食品等出口企业的注册;

  (五)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

  (六)减少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

  (七)可以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之前向海关申报;

  (八)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

  (九)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

  (十)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十一)因不可抗力中断国际贸易恢复后优先通关;

  (十二)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 失信企业适用下列管理措施:

  (一)进出口货物查验率80%以上;

  (二)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全额提供担保;

  (三)提高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

  (四)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 办理同一海关业务涉及的企业信用等级不一致,导致适用的管理措施相抵触的,海关按照较低信用等级企业适用的管理措施实施管理。

  第三十三条 高级认证企业、失信企业有分立合并情形的,海关按照以下原则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确定并适用相应管理措施:

  (一)企业发生分立,存续的企业承继原企业主要权利义务的,存续的企业适用原企业信用状况的认证或者认定结果,其余新设的企业不适用原企业信用状况的认证或者认定结果;

  (二)企业发生分立,原企业解散的,新设企业不适用原企业信用状况的认证或者认定结果;

  (三)企业发生吸收合并的,存续企业适用原企业信用状况的认证或者认定结果;

  (四)企业发生新设合并的,新设企业不再适用原企业信用状况的认证或者认定结果。

  第三十四条 高级认证企业涉嫌违反与海关管理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被刑事立案的,海关应当暂停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

  高级认证企业涉嫌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立案调查的,海关可以暂停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 高级认证企业存在财务风险,或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或者存在其他无法足额保障税款缴纳风险的,海关可以暂停适用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管理措施。

  第三十六条 海关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和进境动植物产品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等境外企业的信用管理,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 作为企业信用状况认定依据的刑事犯罪,以司法机关相关法律文书生效时间为准进行认定。

  作为企业信用状况认定依据的海关行政处罚,以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时间为准进行认定。

  作为企业信用状况认定依据的处罚金额,包括被海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货物、物品价值的金额之和。

  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以下罚款的行为,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企业相关人员,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关务负责人等管理人员。

  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是指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符合海关总署规定标准的企业。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18年3月3日海关总署令第23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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