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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平稳,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堡垒,现就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

(1)3天2检:省内涉疫地区及省外入(返)晋人员均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晋后第1天(即到即检)、第3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2)1天1检:①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和呼吸科工作人员(包括为上述科室或岗位提供清洁服务、送餐服务保障工作人员、护工);②负责转运密接、次密接、境外入境、中高风险地区来晋人员的工作人员;③桑拿、按摩、足疗、水疗、游戏厅、游艺厅、歌舞厅、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迪吧、KTV、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场所从业人员。

(3)2天1检:①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含村卫生所、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保洁、保安、餐饮等第三方工作人员);②机场、口岸、边检、海关一线工作人员;③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④集中监管仓相关工作人员;⑤进口冷链一条线相关工作人员;⑥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民宿、餐饮、理发店、快递、外卖、物流配送、动车站、汽车站、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等从业人员,⑦货车司乘人员,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查验站工作人员。

(4)5天1检:①各级各类食堂(含学校)及供餐企业工作人员,②小型渔船、乡镇船舶等出海作业人员,③咖啡厅、茶馆、奶茶店、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体育场馆、健身服务、游泳馆、药店、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百货)、连锁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开放公园从业人员,④一线环卫职工等。

(5)7天1检:①市直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②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人员和学生;③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工作人员,④家政、保安、母婴服务行业等从业人员,⑤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养老机构服务对象,⑥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⑦建筑工地从业人员,⑧装修工人、小食品店、小超市从业人员,⑨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除以上(1-5检测频次)对象(含共同居住者)外的其他人员所在家庭(宿舍、出租房),每7天至少1人参加采样,原则上每次安排不同人员参加检测。

(6)发热门诊患者,非新冠肺炎入住院患者及陪护、密接、次密接、境外入晋、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晋人员按相关防控方案要求执行。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通过设置固定采样点、流动采样点和24小时采样点相结合方式,继续提供便民、高效、免费的核酸检测服务。

二、加强重点地区入(返)晋人员管控

(1)对高风险地区入(返)晋人员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风险地区入(返)晋人员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其他的按相关防控方案要求执行。

(2)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村(社区)、企业、酒店、出租屋房东(含二房东)、施工单位、小区物业等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外来人员的排查力度,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行程码带星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要及时报告、分类管理,并落实核酸检测。

(3)各入晋交通防疫服务点对省内涉疫地区及省外入(返)晋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入(返)晋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后有序通行,核酸检测结果出具之前,避免前往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扎堆,同时严格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4)加强高速服务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强化停靠车辆监测,划定下车人员活动区域,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和人员接触。

(5)所有市域外入(返)晋人员(含本市外出的返晋人员)实施网上预登记制度,请扫描“入(返)晋人员登记二维码”或关注“晋江12345”微信公众号(点击“入<返>晋登记”模块)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未提前登记报备的,在抵晋后要第一时间进行补充登记;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务必第一时间报告所到村(社区)、单位或酒店,配合落实相关防控管理措施。

(1)进一步压实重点场所“四方责任”,加强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各级各部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重点场所防控导则,对符合复工条件的密闭、半密闭营业场所按不高于50%限流有序开放,后续根据疫情形势逐步递增容量开放。

(2)进入密闭、半密闭营业场所及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限流、预约、错峰等防控措施,控制瞬间流量。

(3)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协同属地镇街加强监督指导和检查,督促各重点场所特别是密闭、半密闭营业场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设立防疫专员,按场所防控导则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查验行程卡、限流、一米线、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场所予以关停整改,对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1)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从严控制大型会议、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特卖促销、民间习俗等人群聚集性活动规模,倡导线上活动,压减线下活动场次和规模。

(2)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做好疫情防控措施;50人以上的线下活动,要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提前报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审批。

(3)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红事”“白事”简办。

(1)广大市民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及谨慎邮购境外和国内疫情高发地区商品,配合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规定。

(2)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咽痛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接触史,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的人员,要配合做好登记、回访、核酸检测等工作。

(3)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及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市民及时接种第三剂加强针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各接种点要强化接种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预约接种方式,保障现场秩序,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

(1)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晋人员未如实报告或未落实管控措施等线索,请及时向市、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反映举报(举报电话附后)。

(2)举报人须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活动地址等相关情况,我们将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要如实记录,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指挥部要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规范处置。

(3)凡5月31日前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每条举报线索给予首报人奖励5000元。奖金将在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控指挥部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4)对故意隐瞒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拒不配合有关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个人,以及不按规定履行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组织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经营场所,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有严重传播扩散危险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5月11日至31日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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