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禁售”之后,近千亿产业该何去何从?

  近日,全国多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下发了不能将槟榔作为食品销售的通知。公开信息显示,包括浙江义乌、四川南充等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当地的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

  近年来,槟榔产业不断发展,已达千亿级产值,同时槟榔监管也趋于严格。而在国家层面,仍没有专门性法律和统一性标准,行业发展亟待规范。

  红星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去食品化”后,湖南、海南等槟榔大省正通过产业转型等方式来推动当地槟榔产业进行“自救”。海南省槟榔协会秘书长文泽贵认为,槟榔不能作为普通食品销售,并不是说完全禁止,而要像烟酒一样专门销售,但最终采取强监管还是弱监管,以及便利店的具体销售方法还不得而知。

  此次各地加强槟榔监管,千亿产业将何去何从?食品专业律师刘志鑫分析认为,槟榔在我国部分地区具有长期食用史,“进一步明确槟榔制品的定位,对其进行规范化监管才是理性选择。”

  目前处于通知下架阶段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15日要求当地便利店下架槟榔商品。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回复红星新闻称此举系经上级部门要求,“浙江省内的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制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亦告诉红星新闻,浙江省是从今年9月初开始下发有关通知,“禁止槟榔作为食品销售。”

  9月20日晚间,多位义乌市便利店、超市店长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上述下架通知目前仅处于通知阶段,“而且只在义乌下面的几个街道通知了”。一位超市老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已对店内槟榔商品进行下架;一位福田街道便利店老板则称暂未下架槟榔食品,“但今天(20日)一包槟榔都没卖出去。”

  据第一财经报道,9月20日,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相关人士解释称,槟榔不能按照食品来销售,要分区域售卖,不能跟食品混在一起。

  如何解读有关部门的“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制品”“槟榔不能按照食品来销售”等规定?

  对此,广东深铭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食品专业律师刘志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为槟榔制品不仅有食用槟榔,还有其他非食品属性的槟榔制品。“个别地方禁止以食品名义销售槟榔制品,但仍允许以非食品名义销售槟榔制品。原因是食用槟榔已经从食品生产许可目录中移除,不再作为食品进行监管。”

  除了食用,槟榔还可入药。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副研究员陈良秋在论文《我国槟榔栽培与产业发展现状》中提及,“槟榔果实是我国重要常用药材,槟榔种仁是我国四大南药之一。槟榔性味苦、辛、温,归胃、大肠经,具有杀虫、消积、下气、行水、截疟等功效。”

  对于“槟榔制品”的定性,刘志鑫称,目前国家层间没有统一的规定,各省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海南省槟榔协会秘书长文泽贵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槟榔不能跟食品放在一起,不是说完全禁止。“就像烟酒管理一样,这种特殊产品要禁止未成年购买食用,但现在还处于一个过渡阶段,行业标准还在不断完善,最后是落入强监管还是弱监管、采用什么方式规范便利店销售,还不得而知。”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浙江义乌,近期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也下发了类似禁止销售食品标签的槟榔的通知。据不完全统计,至少已有7地明确要求商家下架在售槟榔及槟榔制品,其中包括遵义市习水县、南充市南部县等地。9月20日,江西南昌市市监局发布消息,南昌全市食品经营者不得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对发现的误导消费者、销售标签标示不符合要求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对涉及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以非食品冒充或误导作为食品销售等投诉举报,要及时予以核查处置,涉嫌违法违规的予以严肃查处。

  据《中国市场监管报》数据,2011年至2018年,中国槟榔产业产值从558亿元上涨至781亿元,且呈继续上涨趋势。

  天眼查数据显示,全国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槟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企业共1.5万余家。从地区分布看,企业数量排前三的省份分别为湖南、海南、福建。其中湖南省槟榔企业有7500多家,约占全国数量的一半;海南省槟榔企业有5200余家,全国占比约34.68%。而在2020年、2021年,槟榔注册企业数量呈上升趋势,分别达到2800余家、3300余家。

  据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的统计,目前湖南省槟榔食品生产企业主要位于湘潭、益阳、长沙三地,带动相关产业超过500亿元;另据海南当地媒体统计,2020年海南省槟榔种植面积达178万亩,总产值为290亿元,种植面积、年产量、收购量占全国95%以上,是海南230万农民的重要经济收入来源,占全省农业人口的59%,涵盖了全省70%以上贫困人口。

  ▲湖南湘潭市一家企业生产槟榔制品在网上售卖

  9月20日,海南五指山市的黄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家目前有3亩槟榔地,已种植槟榔十余年,2021年种植槟榔收入共计约3万元。

  “去年槟榔价格高,能有25元一斤。今年价格要低些,刚上市时大约18元一斤,现在16元一斤。”据黄先生介绍,当地槟榔每年于8、9月份上市,“会有商贩到村里收槟榔,然后运到工厂加工。”

  黄先生亦听说了全国各地对于食用槟榔的监管和限制,但他表示,目前还没有放弃种植槟榔的打算,“(所有作物里)就槟榔赚钱,而且相对省事。除下草,放一点肥料,最后用刀割就行。”

  湖南省湘潭市的一位槟榔生产商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全国多地下架食用槟榔的情况目前尚未对其日常生产和销售造成影响。

  当记者问及之后的打算,该生产商回复称暂不会停止生产,“在湖南和海南,槟榔都是大产业。”据介绍,其生产的槟榔主要销往全国各地。

  下架槟榔需明确具体的依据和方式

  “槟榔致癌,是明确之事。”国家一级健康管理师、中国营养学会会员、食品安全科普专家王思露对红星新闻记者分析,槟榔含有槟榔特异性亚硝胺、槟榔鞣制、生物碱、丁香性多酚、活性氧化剂等多种化学物质,且这些物质与相关代谢产物均有明确的遗传毒性和细胞毒性,有些可直接致癌;此外,槟榔是一种“嚼起来很扎嘴的物质”,由于槟榔纤维尤为粗糙,咀嚼的过程中必然会损伤口腔黏膜和牙齿,从而就会导致口腔黏膜下纤维化以及口腔白斑,“这是槟榔的物理性破坏,看似普通,但长期咀嚼就会存在恶变的高危险性。”

  “一为化学性破坏,二为物理性损伤,两者相遇,整个致癌过程就会变得比较隐蔽。”王思露对于各省市近期出台的禁止将槟榔当食品销售表示认同,“从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降低疾病危险因素的基础上,我个人比较支持。”

  近年来我国的槟榔监管政策已逐渐趋于严格。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槟榔果列入了一级致癌物;2019年,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要求湖南所有槟榔生产企业从该年3月7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2020年,最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2021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食品专业律师刘志鑫对红星新闻记者分析称,目前国家层面并未明确出台禁止生产、销售食用槟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地方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上位法,还需根据其具体内容进一步确定。”

  刘志鑫表示,首先要明确近期个别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禁售食用槟榔的具体法律依据,及禁售产品的具体类型,才可以定性其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例如,禁售的原因是因相关食用槟榔产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缺少食品生产许可、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相关要求等,还是其他原因。禁售的是预包装食品类的食用槟榔,还是包括散装食用槟榔产品。”

  2020年最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由此槟榔作为食品的生产许可和监管便缺乏了依据。刘志鑫表示,这意味着现有的食用槟榔生产许可证书到期后将不能继续获得许可。对于食用槟榔生产企业来说,今后生产该类产品将无需再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同时,食用槟榔产品也就不能再以预包装食品的形式进行生产、销售。”刘志鑫称,因为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否则,将违反《食品安全法》第122条的规定,被认定为“无证生产行为”。

  槟榔产业何去何从?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2021年5月21日公开发布的《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7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及,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着力推动相关立法工作,首先是争取出台省政府规章,明确设立槟榔制品生产的省级行政许可。在临时许可实施1年后,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提请省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与省司法厅,省人大的工作衔接,做好立法项目后续工作,争取通过地方立法确定槟榔“地方特色产品”的定位。

  作为槟榔种植大省,海南亦在通过产业转型等方式进行“自救”。

  2022年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推动槟榔深加工和药用价值开发研究”;据海南当地媒体报道,2022年海南省“两会”期间,人大代表管舒婧建议,“从省一级的层面到市县一级层面适当引导槟榔产业实现逐步向其他一些产业进行转型发展。要发展特色产业,继续壮大亩产效益高并已推广成功的茶叶、烟叶、油茶等产业替换槟榔产业。”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海南省已成立了省级槟榔产业转型升级协调专班推进槟榔产业转型升级。据海南省政协官网消息,2022年5月27日,省政协推动槟榔产业转型工作专班召开了会议,“汇报近期推动槟榔产业转型情况及研究部署推动工作专班下一阶段工作。”

  海南省槟榔协会秘书长文泽贵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之所以说槟榔导致口腔癌,跟生产工艺也是相关的。“刚开始制作槟榔是用烟熏,跟做腊肉的方法差不多,现在制作工艺已经改造了,都是用石墨烯槟榔烘干设备。”

  刘志鑫认为,槟榔在部分地区具有长期的食用历史,简单的禁止生产、销售可能效果不一定很好。“进一步明确槟榔制品的定位,对其进行规范化监管,才是理性选择。比如香烟,就对广告宣传、销售对象等进行了限制。所以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引导槟榔相关产业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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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歌手傅松因口腔癌离世,其生前曾在社交平台称口腔癌系槟榔所致,呼吁“珍惜生命,远离槟榔”。

  看到这个新闻后,赵洋扔掉了手里没吃完的半袋槟榔。3年前,北京市民赵洋在跟朋友聚餐时接触到槟榔,当时只是在喝酒期间“嚼着玩”,不料却越吃越上瘾,“一天不嚼上几个槟榔,就有些不习惯。去年到医院检查口腔时,医生发现我的口腔粘膜有损伤,诊治之后就让我戒掉嚼槟榔的习惯,说有患口腔癌的风险,后来我就吃得少了。看到这个新闻后,我决定彻底戒了”。

  公开资料显示,全国约有6000万槟榔消费者。而这6000万槟榔消费者,撑起了近千亿产值。如今,槟榔这颗在中国流行了上千年的“小青果”,近日在多地被要求加强监管——浙江义乌、江西南昌、四川南充等地发出监管通知,包括禁止以食品名义销售、下架部分槟榔制品、校园周边禁售等。

  “去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近日,又有多地对槟榔销售加强监管。不难看出,监管部门已经意识到了槟榔的危害性。为保护人民健康,警示槟榔的危害性,建议参照对烟草的管理方式,在广告法中对槟榔及其制品作出禁止性规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槟榔行业全产业链加强监管,以此形成长效治理机制。”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槟榔加烟,法力无边;槟榔泡酒,永垂不朽。”

  这句流传于湖南民间的口头禅,道出了槟榔爱好者对于槟榔的迷信,也以一种极为夸张的形式“神话”了槟榔的能力。

  老家是湖南的胡女士告诉记者,槟榔在湖南很常见,“嚼槟榔不只是一种习惯,甚至已经成为一种习俗,很多人在招待客人的时候,都会习惯性地拿出来槟榔。而且,买起来也很方便,槟榔都会放在超市或者小卖铺的显著位置,触手可及”。

  企查查数据显示,我国现存槟榔相关企业1.5万家。从区域分布来看,湖南以7223家槟榔相关企业排名第一。海南、福建分别有槟榔相关企业5359家、634家,位居第二和第三位。从城市分布来看,长沙有2914家排名第一,其次是湘潭、益阳等城市。

  我国是仅次于印度的槟榔第二大生产大国,同时也是进口大国,据媒体报道,我国2020年的槟榔进口量仅次于印度,排名世界第二。

  记者在一些电商平台以“槟榔”为关键词搜索发现,有大量的店铺在出售槟榔,销量排在前列的几家店铺,评价数量最多能超过2万。在售卖形式上,既有散装的槟榔,也有成袋、成盒包装;在价格方面,从几元一袋到四五百元一袋不等。

  “我们很少会买上百元一袋的槟榔,而太便宜的散装槟榔吃起来口感又不舒服,所以一般都会选择中间价位,通常是三五十元一袋。在我印象里,几百元一盒的槟榔,也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以前包装没有这么高级,口味选择也没有现在这么多。”赵洋说。

  随着价格的上涨和销量的递增,槟榔产业产值“水涨船高”。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至2018年,我国槟榔产业产值从558亿元上涨至781亿元,且呈继续上涨趋势。

  数量庞大的消费者,持续增长的市场,也难掩槟榔“口腔癌帮凶”的身份。

  2004年,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将槟榔确认为一级致癌物。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官网刊登的一组2018年的调查显示,在口腔颌面外科病房46病室,调研专家团走访了所有口腔癌患者后发现,病房50位住院患者有45人患口腔癌,其中44人有长期、大量咀嚼槟榔病史,“这个比例非常惊人,肿瘤防控的形势非常严峻”。

  国家卫健委去年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27号建议的答复》中称,长期咀嚼槟榔可增加人群口腔癌风险,主要与槟榔含有的化学物质经咀嚼后形成亚硝基化合物有关,还与槟榔质硬易造成口腔黏膜机械创伤有关。

  上海中医药大学副教授宋欣阳说,槟榔的加工方式,是其致癌的重要原因,“在加工的时候,为了软化槟榔粗糙的纤维,会添加生石灰,这样槟榔的木制感就会下降,嚼起来就会有口香糖一样的感觉,让人更加上瘾,而危害也在不知不觉之间增加”。

  近年来,由槟榔而引发的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国家卫健委2019年2月印发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年)》专门提出,实施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在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以长期咀嚼槟榔对口腔健康的危害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口腔健康检查,促进牙周、口腔黏膜病变等疾病早诊早治”。

  一边是备受诟病的致癌风险,一边是数百亿元的庞大产业,槟榔的发展何去何从?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湖南嚼食槟榔以及槟榔加工历史悠久,目前已形成庞大的产业链条,涉及数百万人口就业和经济来源,并提出通过地方人大制定、颁布相关管理条例的方式,解决槟榔加工产品定位和监管等问题。

  “槟榔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槟榔有药用价值,也关系到数百万人的就业;另一方面,长期咀嚼槟榔会增加口腔癌风险,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从经济发展、从业人员利益保护的角度来看,不宜对槟榔及其制品进行‘一刀切’的禁止,但这并不意味着,应该让槟榔的宣传大行其道,或者说允许生产者、销售者打着健康的幌子忽悠消费者。”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孙煜华说。

  去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近日,浙江义乌、江西南昌、四川广元等地发出通知,要求不得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为推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为给市场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为更好保障公众健康,在广告法中明令禁止槟榔及其制品广告,势在必行。

  “一颗槟榔危害的是个体,槟榔广告危害的则是全社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叫停槟榔广告,原因正是考虑到槟榔的危害性,通过叫停广告来防止其误导更多人。尤其是一些热播综艺节目的受众很多都是青少年,对于过量嚼食槟榔的危害性没有清醒认识,很容易被误导。”朱巍说。

  记者在一些超市调查时注意到,在槟榔包装袋上,基本上都印有“长期过量嚼食,有害口腔健康”的提示语,但散装的槟榔和少数槟榔产品,并没有这样的提示语。

  “对于被列为一级致癌物的槟榔,可以参照对于烟草的监管方式。不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广告,还要明确作出规定,应当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危害健康的提示语。否则的话,就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朱巍说。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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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歌手傅松因口腔癌离世,其生前曾在社交平台称口腔癌系槟榔所致,呼吁“珍惜生命,远离槟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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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近日,又有多地对槟榔销售加强监管。不难看出,监管部门已经意识到了槟榔的危害性。为保护人民健康,警示槟榔的危害性,建议参照对烟草的管理方式,在广告法中对槟榔及其制品作出禁止性规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槟榔行业全产业链加强监管,以此形成长效治理机制。”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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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流传于湖南民间的口头禅,道出了槟榔爱好者对于槟榔的迷信,也以一种极为夸张的形式“神话”了槟榔的能力。

老家是湖南的胡女士告诉记者,槟榔在湖南很常见,“嚼槟榔不只是一种习惯,甚至已经成为一种习俗,很多人在招待客人的时候,都会习惯性地拿出来槟榔。而且,买起来也很方便,槟榔都会放在超市或者小卖铺的显著位置,触手可及”。

企查查数据显示,我国现存槟榔相关企业1.5万家。从区域分布来看,湖南以7223家槟榔相关企业排名第一。海南、福建分别有槟榔相关企业5359家、634家,位居第二和第三位。从城市分布来看,长沙有2914家排名第一,其次是湘潭、益阳等城市。

我国是仅次于印度的槟榔第二大生产大国,同时也是进口大国,据媒体报道,我国2020年的槟榔进口量仅次于印度,排名世界第二。

记者在一些电商平台以“槟榔”为关键词搜索发现,有大量的店铺在出售槟榔,销量排在前列的几家店铺,评价数量最多能超过2万。在售卖形式上,既有散装的槟榔,也有成袋、成盒包装;在价格方面,从几元一袋到四五百元一袋不等。

“我们很少会买上百元一袋的槟榔,而太便宜的散装槟榔吃起来口感又不舒服,所以一般都会选择中间价位,通常是三五十元一袋。在我印象里,几百元一盒的槟榔,也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以前包装没有这么高级,口味选择也没有现在这么多。”赵洋说。

随着价格的上涨和销量的递增,槟榔产业产值“水涨船高”。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至2018年,我国槟榔产业产值从558亿元上涨至781亿元,且呈继续上涨趋势。

数量庞大的消费者,持续增长的市场,也难掩槟榔“口腔癌帮凶”的身份。

2004年,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将槟榔确认为一级致癌物。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官网刊登的一组2018年的调查显示,在口腔颌面外科病房46病室,调研专家团走访了所有口腔癌患者后发现,病房50位住院患者有45人患口腔癌,其中44人有长期、大量咀嚼槟榔病史,“这个比例非常惊人,肿瘤防控的形势非常严峻”。

国家卫健委去年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27号建议的答复》中称,长期咀嚼槟榔可增加人群口腔癌风险,主要与槟榔含有的化学物质经咀嚼后形成亚硝基化合物有关,还与槟榔质硬易造成口腔黏膜机械创伤有关。

上海中医药大学副教授宋欣阳说,槟榔的加工方式,是其致癌的重要原因,“在加工的时候,为了软化槟榔粗糙的纤维,会添加生石灰,这样槟榔的木制感就会下降,嚼起来就会有口香糖一样的感觉,让人更加上瘾,而危害也在不知不觉之间增加”。

近年来,由槟榔而引发的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国家卫健委2019年2月印发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年)》专门提出,实施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在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以长期咀嚼槟榔对口腔健康的危害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口腔健康检查,促进牙周、口腔黏膜病变等疾病早诊早治”。

一边是备受诟病的致癌风险,一边是数百亿元的庞大产业,槟榔的发展何去何从?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湖南嚼食槟榔以及槟榔加工历史悠久,目前已形成庞大的产业链条,涉及数百万人口就业和经济来源,并提出通过地方人大制定、颁布相关管理条例的方式,解决槟榔加工产品定位和监管等问题。

“槟榔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槟榔有药用价值,也关系到数百万人的就业;另一方面,长期咀嚼槟榔会增加口腔癌风险,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从经济发展、从业人员利益保护的角度来看,不宜对槟榔及其制品进行‘一刀切’的禁止,但这并不意味着,应该让槟榔的宣传大行其道,或者说允许生产者、销售者打着健康的幌子忽悠消费者。”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孙煜华说。

去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近日,浙江义乌、江西南昌、四川广元等地发出通知,要求不得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为推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为给市场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为更好保障公众健康,在广告法中明令禁止槟榔及其制品广告,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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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列为一级致癌物的槟榔,可以参照对于烟草的监管方式。不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广告,还要明确作出规定,应当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危害健康的提示语。否则的话,就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朱巍说。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编辑|宋胜男 张博 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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