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劝退员工有补偿吗

我在工作八个月,前天公司领导说我办事能力不行(故意想让我走),然后人事找我谈话说是劝退,补偿一个。朋友说可以补偿三个月。想请教一下,公司劝退和开除员工有什么补偿区别?如果开除对我以后找工作有什么不好吗?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关于公司劝退员工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根据《》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根据《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非上述原因,用人单位开除员工属于违法,理应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 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其它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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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无故劝退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

公司无故劝退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但是我们要先搞清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遵循法定的程序不允许用人单位自行在法律规定以外创设解除条件。没有出现以下情形的,属于无故辞退:【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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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企业劝退员工,该给补偿吗?

某员工劳动合同还有2年到期,他的基本工资是2400,公司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公司现在觉得他工作表现不是很好,建议他辞职,像这种情况,公司该给这个员工补偿吗?如果有补偿的话,该补偿多少呢?请列式详细说明。谢谢!!!
  • 公司觉得该员工的工作表现不是很好,建议他辞职的做法有欠妥当,更不能直接辞退,否则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但如果公司是在认为该员工不称职,对其进行过培训或重新调整工作后仍不称职的情况下,可以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不是基本工资,而是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即:
    赔偿金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工作年限 × 2。
    经济补偿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工作年限 。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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