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的打工,突然开服装店的老板娘,别人怎么看 朋友会怎么看?

男子在服装店打工,被大19岁的老板娘看上,结果开始走桃花运!

30多年前,他19岁,她38岁。第一次见面,是在她的。他勤工俭学,需要一份工作。她的店铺以女客户居多,雇个男学生其实不太方便,可当听到他说:“姨,我不怕苦,什么活都能干”的时候,她心里莫名生出几分母性的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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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得那么高,却很白瘦,睫毛长长的,跟人讲话时,眼皮腼腆地垂下去。这样一个男孩子,让他去干端盘子搬砖的体力活儿,他也干不来吧?她心一软,就应下了。一干就是很多年。 大学期间,他再没换过其他的兼职。那时候,每天下课铃声一响,他夹起书包就往外跑。

舍友常在他身后玩笑:“马治山,打个工那么积极,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去见新媳妇呢!”他扭头瞪舍友:“去!”他不能容许那些玩笑对金姨的亵渎。很多时候,他觉得的店不是店,而是他梦想中的家的模样。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受不了穷,改嫁去了外地。他是被爷爷带大的。爷爷也是疼他的,但那是一种来自老年人的干瘪蒙昧的爱,在遇到金姨之前,他从未感受过母性的细腻和柔软。

在店里,金姨手把手地教他如何记账,如何跟顾客沟通;怕耽误他学习,她甚至专门备了一张小圆桌,不忙时,她就督促他在店里读书学习;她给的薪水够他全部的生活费,还略有结余;下雪天,她送他新的棉服,还骗他说是批货时店老板送的……人生中,第一次过生日,也是在金姨店里。

那是一个阴雨天,店里客人不多,金姨做了热气腾腾的炖肉,给他盛了满鼓鼓的一碗肉,还端出亲手蒸的发糕。金姨说,在她们老家,过生日要吃发糕。她掰了块糕递给他,目光带着水莲花似的温柔:“快吃,生日这天吃得饱饱的,才能一辈子不受穷不受累。”发糕软绵绵的,入口带着黄糯米的丝丝清甜。

他和金姨坐在小店里,头顶是暖黄的灯光,屋檐外飘着浠沥沥的小雨。他心里好像也下了一场雨。潮湿,微甜……那个场景,那个味道,他一辈子都忘不了。金姨说:“遇见你真是缘分。你来的那天,我心说这孩子挺不容易的,就留下吧。没想到,店还真多亏你了。“她叹气,”等过两年你毕了业,都不知道再在去哪里找合适的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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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听不得她叹气,不假思索道:“毕了业,我也来帮忙!”金姨看看他,没说话,低下头抿嘴笑了。她把他当个孩子看,小孩子的话哪能当真呢?可她不知道,其实,他早就在心里说过千万遍,如果可以,他愿意一直守着这家店。大学语文课上,老师在讲一首诗,《锦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老师讲得很投入:“这首诗,抒发了人生如梦的迷茫,表达了诗人对爱情的惆怅和对年华的感伤……”马治山心弦颤动,不知怎的,眼前浮现出金姨那双有了岁月痕迹的眼眸。他并不觉得那是一双苍老的眼。相反,那双眼经过岁月的洗礼显得格外沉静,像一汪温情的泉。

金姨没给他讲过太多自己的经历,他只知道她17岁就出来打工了,没结过婚,却有个比他小三岁的女儿。女儿刚出生不久,孩子的爸爸就被人捅死了。那段破碎的青春,造就了现在的她。她变得隐忍、持重,一个人打理一家店,还要照料女儿。他没法想象,这许多年,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那天晚上,马治山从梦中惊醒。胯下湿滑一片。梦里,他紧紧抱着金姨……月光清白地映进宿舍,他听见下床的磨牙声,舍友们还在酣眠。心脏像要跳出胸膛,他一动不敢动,怕惊醒旁人,窥见他肮脏的秘密。 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对金姨有非分的想法? 就在前几天,金姨还说,要把女儿介绍给他。

一起吃午饭时,她闲聊着问他:“谈女朋友了没?”他摇头,他没钱,又天天忙兼职,哪有精力谈朋友?金姨笑了,半开玩笑地说:“那还是我耽误你恋爱了?没事,那等你毕业了,把我闺女介绍给你!这么好的小伙子,别人不稀罕,金姨稀罕。”因为那个梦,再和金姨相处时,他心里有了不一样的滋味。

唯有更卖力地苦干,才能掩饰心底的秘密。渐渐地,只要有他在,店里生意就好很多。他本来就长得帅,这两年,金姨的伙食把他喂壮了,他说话有了男子汉的气概。店里来的顾客,大都是大学的女学生,或者附近公司的小白领,姑娘们很乐意有个小帅哥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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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还不流行用手机上网,为了更好地卖货,他从地摊上收了好些过期的时尚杂志,翻着杂志学搭配。他懂得比女孩子还要多——平平无奇的一件外套,他给搭上一顶贝雷帽,立马就时髦起来;喇叭裤要配短款上衣,再露出点皮带,才显得腿更长;白衬衫要解开两个扣子穿,才衬得脸小……

店铺本来是不卖配饰的,在他的建议下,金姨也进了些配饰。配饰不赚钱,只为搭配衣服好出货。渐渐的,就传开了,都知道学校后面那条街上,有个文气的男店员,人长得帅,服务耐心,还很会帮人选衣服。好多女学生只挑他兼职的时候来。

生意好的时候,店里挤得人都转不开。金姨只好盘下一家更大的店。他又一路陪着她选店址,布置装修,他们在店里搭了绿色的藤蔓,挂上木制的风铃。起风的时候,铃音清脆,藤蔓轻摇,是一家让人愿意流连的店……擦拭匾牌时,金姨跟他商量:“你说,咱们要不要换个店名?你有文化,帮金姨想想。“

他几乎不假思索道:“不如,就叫‘锦瑟’吧。”那首诗像是长在他心里了——“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他给金姨讲诗的意蕴,他不敢说得太透,只说《锦瑟》是世间的美好,也有年华流逝的感伤,希望来店的客人,都能在美装装点下,感受岁月停驻的美好。

他很认真地讲,金姨仰脸望着他,听得沉迷。那双沉静的眼眸不时有光华闪过,像湖水被吹皱的涟漪。等他意识到那眼神里有欣赏,也有崇拜时,他马上脸发烫,心口砰砰直跳。好多话一下涌到胸口,但他不能说。

“锦瑟“——在他心里,没有什么比这两个字更适合做店名了。那些和金姨相守的时光,就是他心底的沧海月明,蓝田玉暖。小小一方店,关起门来,是属于他和她的小世界。没有世俗的眼光,没有年龄的隔阂,有的只是时光的温柔和岁月的缱绻……很多年后,他的梦境里,依然会反反复复地闪现那屋檐下不断滴落的雨滴,清风中缠绵的铃音,和金姨温柔的笑脸……

1994年,马治山大学毕业了。像当年承诺的那样,做了中学老师的他依旧每天下班后来“锦瑟“帮忙。他对金姨说,他工资不够用,得赚点外快才能攒下钱。一年,两年……左邻右舍的店老板看热闹似的开起玩笑:“金天凤,你可真会招员工,这小伙子也太忠心了,这是把打工的地儿当成自己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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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妇门前是非多,金天凤想,她名声坏了不打紧,可马治山还有大好的前程。于是,她一口气雇了两个女学生做兼职。他再来时,她就把他挡在门口:“马治山,金姨店小,开不起那么多人的薪水。你该好好当你的老师,趁年轻把业务钻研好!“看着店里忙碌的新店员,一想到今后再也没理由来“锦瑟“了,马治山心里一阵发紧。

神使鬼差,他挠了挠头,竟结结巴巴道:“那个……金姨,你不是说等我毕业,就把小倩介绍给我吗?”金天凤瞪眼他看了很久,很错愕的样子。良久,她恍然大悟地摇头:“我说这么积极,原来……“又释然地笑了,”这不还没大学毕业吗?不过,也不差这两年。行,等暑假安排你俩见见。“

马治山刚来打工的那年,金小倩在寄宿学校读高一,她偶尔来店里时,两个年轻人也接触过,因此并不陌生。金天凤想,也许,情根是那时候就种下的?她这妈当的可真不够格啊,光顾着赚钱了,竟没看出一点苗头。暑假,读大三的金小倩回来了。安排两人接上头后,金天凤就不管了,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方式,她不便干涉。

竟意外的顺利,金小倩对马治山格外满意。那段日子,小倩连吃饭都禁不住抿嘴偷笑。一个暑假,两人竟像谈了好几年的恋人,热切得难舍难分。小倩从小只知道学习,没有恋爱的经验,要不是对马治山知根知底,女儿这一头扎进去的架势,金天凤还真不放心。有了这层关系后,马治山来店里更勤了。

拖地,抹桌子,帮忙进货,苦活累活他都包了,他像是店里真正的男主人,金天凤每天清闲的只用算算账。望着马治山忙碌的背影,金天凤常会恍惚,想起六年前,他刚来店时,还是个青涩的少年,说话会腼腆地低下头去。彼时,她以为他们只是短暂的相遇,没想到,缘分竟种得这样深。再没人开他们的玩笑了,小倩一毕业,两个年轻人就领证了。结婚喜糖,金天凤给左邻右舍都发了。马治山喊“金姨”喊惯了,结婚后并没有改口叫妈,但不管怎样,他们是真正的一家人了。

这下,大家对金天凤只剩下羡慕的份儿了——读大学的乖女儿,英俊勤快的好女婿,你金天凤上辈子是积了多大的德,才能捞着这么两个来报恩的好孩子……

婚后第二年,马治山接到老家叔叔的电话,说爷爷病逝了。老人走得突然,头天还下地干活,转过天来在院子里做饭,人倒在地上,就没了气息。小倩还在外地实习,只有金天凤陪马治山回家奔丧。到了马治山的老家,他们住在爷爷的老四合院,灵堂就舍在院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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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马治山的叔伯婶婶回去休息了,只有他还守在灵堂内。烛火摇曳,爷爷的音容笑貌都凝聚在那一张黑白相片中了,想起爷爷把自己带大的一幕幕,马治山心里刀绞般地疼。六岁那年,村里孩子拿石头扔他,骂他是“没爹娘的野种“,见他头破血流地逃回家,爷爷扛起扁担,带着他挨家挨户地找上门。爷爷把扁担戳得山响:“谁再敢欺负我家信娃,我敲断他的腿!我这把年纪了,豁出去,不怕坐牢!”

上大学时,为了给他凑学费,爷爷背着他去小叔屋里借钱,他不知道爷爷忍了多少白眼,才借回来一沓零票,只听见婶婶站在院子里指桑骂槐:“你爹这么偏心,那以后他养老就找马治山,别找你!”开学那天,爷爷扛起包袱,默默把他送到村口。跳上破旧的野大巴,他含着泪在心底发誓:“爷爷,以后换孙子来照顾你。”

终于熬到他工作了,爷爷却走了。他给爷爷寄来的理疗仪、保暖裤,还原封未动地收在柜子里……金天凤放心不下,到灵堂来看。他正跪在地上,哭得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望着他肩头耸动的背影,她脑海中恍然现出他第一次来店时的模样,很瘦弱的少年,周身散发出孤独的隐忍,他对她说:“姨,我不怕苦,什么活都能干……“金天凤看得喉头发紧,她为他披上外套:“马治山,你想开些。你还有我,还有小倩……”她搀起他,把他往就寝的西屋送,“回去睡会儿吧。你好好的,爷爷才走得放心……”

陪他走到屋门口,转身要走时,他却突然拖住她的手。还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从身后抱住她了。他的身子紧贴住她的,力道很大,像要把她扣进身体里。她吃了一惊,想推开。却听见他哑着嗓子说:“别动,就这一会儿……”他的身体剧烈地颤抖,有泪落下来,印在她的面颊上。清白的月光洒下来,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院子里静悄悄的,一只大黄狗趴在墙角酣眠。时空像静止了,只有月光无言地见证这一切。她看到地上的剪影,不再是少年和“金姨”。而是——相拥的男人和女人…… 霎那间,回忆像蝴蝶的翅膀,纷至沓来——她想起,在滴雨的屋檐下,他曾为她念诗,一首又一首,不知疲倦;搬店址时,他喊舍友来帮忙,她听见男孩们跟他开玩笑,“你不会是喜欢金姨吧?“他生气地瞪他们,脸却红了;他陪她去外地进货,下车时,她被拥挤的人潮推下去,磕破了膝盖,他急得要跟人拼命;6年了,他明明有很多工作的机会,却找各种理由一直守着这家店……

心嘭嘭直跳,罪恶感伴着一丝醉入心扉的甜。她没有想到,在这样的年纪,还能被人干净地爱着。但更多的,是苦痛。她为自己感受到的那丝甜而羞愧。她是奔五十的女人了,居然还这样发浪?她身后的男人,是她的女婿,她女儿的丈夫!苦痛交织中,耳畔响起他曾为她念过的那首诗:“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她几乎同时也意识到,她也是爱着他的——从很早的时候起。只是,因为年龄,因为那些令她自卑的经历,她从不敢往那方面想……

她闭上眼,两行清泪涌出,在她孤寂的半生,有他陪她做过的一段梦,就够了。深吸一口气后,她用一种平静如水的语调说:“马治山,去休息吧。小倩还在家等你。“听到“小倩“两个字,马治山如梦魇乍醒,松开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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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后,金小倩的实习还没结束。 家里只剩马治山和金天凤。他们努力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但那些回避的眼神,谨慎的话语,却让气氛变得更加尴尬。 金天凤决定在女儿回来之前,把一切处理好。这天,她做了马治山爱吃的炖肉,早早关了店。饭沉默地吃到一半,她起身取出一本存折,递给马治山。

“你和小倩搬出去住吧。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活法,我也清净清净。折子里有差不多十万,够你们买套新房了。”马治山抿住唇,不看金天凤,也不接折子,闷声道:“我不走,这就是我的家。”金天凤斩钉截铁:“你得走。”“啪!“他把筷子拍在桌上,抬头看她,眸子里是委屈和怨恨:”为什么?爷爷刚走,你也赶我走?”

他的眼神,看的她心口发痛。但她不能松口:“你得走。这不是你的家。你和小倩的家才是你的家。“他胸口起伏,猛地站起,孩子气地不管不顾地想去抓她的手:“我不走!我和小倩结婚,就是为了能照顾你……”“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打断了他。“混蛋!你把小倩当什么了?”她的声音尖利而破碎。

刚打过他的手凝在半空中,颤抖着。马治山颓然地蹲下,抱住头,发出痛苦的呜咽:“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因为,这就是命。这坎坷的半生,让她学会的最笃定的本事就是认命。金天凤忍住泪,别过脸去:“你走吧,现在就走。你不走,我走。”马治山从地上站起来,踉踉跄跄地取上外套。

大门一开,一股寒气涌进店。不知何时,门外已飘起了蒙蒙细雨, 马治山疯了似的,奔跑着跃入深秋的夜雨。

到底是放心不下,她追出去:“马治山,你是个好男人……可我……我是小倩的妈……小倩是真心对你的……别伤她……你也好好的……”他没有回头,胸口在剧烈地哽咽。雨水把他们都浇透了,浑身上下是彻骨的寒凉。彼此沉默着,再也说不出一句话。过了很久,他背对着她,点了点头:“别说了,我懂……”

马治山和金小倩搬到新房去了。逢年过节,两人就来看金天凤。中秋,金天凤在家里做了满桌的菜,马治山带上单位发的福利,买上西瓜烧鸡,和金小倩来吃饭。

任谁看,这都是美满的一家人。小倩夹起一块炖肉,皱着眉,丢进马治山碗里:“有点肥呢……”。她对金天凤撒娇:“妈,你知道他爱吃炖肉,就回回都做。他吃不胖,我可要胖死了。”像琴弦被拨弄了一下,金天凤的心颤了颤。是呢,好像每次来家里吃饭,她都是可着马治山的口味做的。她笑了笑:“那以后,就不做这道菜了,下回妈做你爱吃的笋炖蘑菇。”

“别别别,就做这道,马治山爱吃嘛!看他吃,我高兴!“小倩捧着碗,用胳膊肘捣了下马治山,含笑的眼神满是少女的娇嗔。马治山没接话,木木地放下碗,站起来:“我吃饱了,去给你们切西瓜。”小倩的目光像探照灯似的,一直追着马治山。等他进了厨房,她才扭过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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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你不知道,这回放假,我本来想让他陪我去旅游的,可他倒好,每次都说,‘不行,不能让妈一个人在家!’”小倩坐过来,攀住母亲的胳膊,孩子似的撒娇:“有时候,我都怀疑,我不是您亲生的,他才是呢!”金天凤抚了抚了女儿的头发,心里五味杂陈,不知该怎么接话。小倩偏还要仰起脸,邀功似的嬉笑:“妈,你是不是得感谢我给你找了个好女婿啊?”

马治山把瓜端过来,坐下。金天凤看了看两人,郑重道:“有件事,跟你们说一下。以前,小倩小,我又要顾店,没精力考虑自己的事。现在,你们成家了,我也想为自己打算打算。”小倩松开母亲的胳膊,瞪大眼:“妈,你是说……你想找老伴了?”

“嗯,别人给介绍了一个,是部队退休的老干部,正谈着呢。”她抬起头,目光扫过马治山的脸,“你们没意见吧?”小倩欣喜道:“当然没意见!以前,我就说让您找个伴儿,您总不肯。这回怎么开窍了?”金天凤淡淡地笑了,如水的目光停在马治山脸上:“因为,咱们都要好好的啊……我有个伴儿,你们才能放心。”小倩拿胳膊肘碰碰马治山:“哎,你怎么不表态啊?”马治山没接话,捧起一块瓜,低头大口啃起来。

瓜瓤在口腔破碎的声音,压过了心脏破碎的声音。含着满嘴瓜瓤,他喉头滚动,含混道:“我没意见,只要金姨高兴就好。”

金天凤真的恋爱了。那位徐姓的退休老干部对她很上心。他比金天凤大十几岁,满头白发,身材魁梧,讲起话来声如洪钟。那气质,一看就是军队里历炼出来的汉子。他是旅长级别退休,工资待遇极好,因为此,他丧偶后,身边为他介绍对象的人就没断过,介绍的不乏门当户对有稳定工作的,但他一个也没看上,偏就喜欢上了婚介所给安排的金天凤。

两人吃过一顿饭后,他就天天往金天凤店里值班了。他不懂卖货,坐在那里,腰板笔挺,虎着一张脸,跟门神似的,倒很能占地方。金天凤嫌他影响店里生意,不叫他来。他就卡着饭点,一到时间,就笑眯眯地上门,开车带金天凤出去吃饭。

六十多岁的人了,也学年轻人的浪漫,各色的鲜花一捧捧地往店里送。左邻右舍地看了眼热,说金天凤能遇上他,可真是后半辈子的福气,那意思是说金天凤高攀了。那些人当着他的面讲,本意是客气的讨好,可他听了并不高兴。

他拉开板凳坐下,开会似的,列出个一二三四条,严肃认真地为金天凤打抱不平:“话可不能这么说,英子不但人长得美,还有能力,又吃苦耐劳,一个女人不靠男人也把女儿教养得这么好,我实在佩服。她不嫌弃我老,才是我老钱的福气!”他这个人就是这样,直来直去的,没什么弯弯绕绕,倒也让人安心。

金天凤就和他定下了。 再到节假日时,还不等金小倩和马治山往家里来,金天凤先给女儿打招呼,说她要跟去哪儿哪儿玩,让女儿和马治山该干嘛干嘛去,别管她。她和老钱出去旅游,买回来的纪念品,也给女儿和马治山带一份,有时候是和天津的泥人张,有时候是景德镇的瓷器……

她用无言的行动向马治山传达,自己过得很幸福。女儿还常回来吃饭,但马治山来的次数渐渐少了。这年冬天,老钱给金天凤母女各买了一件貂皮大衣。金天凤就叫金小倩和马治山来家吃饭,顺便让小倩把衣服带回去。

来的却只有金小倩。吃完了饭,老钱下楼遛弯了,母女俩在客厅里聊天。金天凤问小倩:“马治山对你挺好吧?”小倩抿着嘴笑了:“妈,你给我找了个好男人。你知道不?只要他在家,家里啥活都不用我干,工资小倩交到我手里。妈……”小倩靠过来,像小时候一样,躺进金天凤怀里,“我有时候想,要是你年轻的时候,也能遇上马治山这样的男人就好了。那你就不用吃那么多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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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孩子!”金天凤拥住女儿,心头泛起柔软的酸楚。她想起年轻时,一个人带着女儿,到处搬家,从工厂宿舍到漏风的平房;冬天,女儿跟着她摆夜市,只能把女儿放在装满衣服的纸盒里……女儿大了,不埋怨她这个妈没用,反而格外地心疼她。

她是不容易,可小倩托生在这样的家庭就容易了吗?她压住胸口翻涌的酸涩,柔声道:“你遇上了,就好。看见你幸福,妈就高兴!”小倩仰起脸来,眼睛里有星光在闪:“妈,我现在真的很幸福!不,不光是幸福,还有圆满!再没有那种空落落的感觉了,每天早上一睁眼,只要想到,妈在,他也在,心都是甜!”“对了,妈,你和徐伯伯怎么样?我看人家对你可是真上心呢!”小倩摇着金天凤的胳膊,撒娇地八卦。金天凤笑笑,不答,反问她:“那你呢?你和马治山什么时候要孩子?你们也结婚两年多了,是你不想要,还是他啊?“

小倩嘟了嘟嘴,眼神黯淡下来:“我是挺想的……可他说得先奔事业。说他是个男人,不能老住在丈母娘买的房子里。你不知道,他还想辞职出去单干呢!我看他是憋着一股子气,非得要攒钱还给您呢!”金天凤沉默了,心头涌起千般情愫,女儿方才的话在她耳边回响:“妈,我是真的觉得很幸福。不光是幸福,还有圆满……”她没有大的本事,不曾给女儿一个圆满的童年,也给不了女儿富贵的生活,现在,女儿好不容易才有的圆满,无论如何她也要守护……

老钱跟她提过好几次结婚的事了。她一直在犹豫,这一刻,她却突然笃定下来:“你刚才不是问我,跟你徐伯伯的事儿吗?我们最近就要领证了。下周,徐伯伯请你们吃饭,正式通知你们。”

老钱是个场面人,宴会设在本市最豪华的酒店。赴宴的除了金小倩和马治山,还有他的几个老战友。 金天凤和老钱都是盛装出席,两人穿了情侣款的红色羊毛衫,老钱把头发染的不露一丝白,金天凤化了淡妆,两人坐在一处,越发显得金天凤娇小,老钱则更显男子气概。老钱很兴奋,在酒桌上一再表态:

“你们放心,我两个儿子都在国外,他们有自己的事业,不啃老。我找老伴,他们一百个赞成!”他的目光落在金天凤身上,刀锋般锐利的眼神闪过一丝温柔,”小田……她这辈子过得不容易!别的我不敢说,但我敢保证,跟了我,再不叫她受苦受累,不受半点委屈!我的退休工资全部上缴!衣服店呢,不图赚钱,就图小田有个事做,她高兴就行!”

“好!”几个战友喝起彩来。他们带头举杯,说了好些祝福的话,也免不了追忆往日战友情谊。金天凤不想多说,但老钱一定要让她讲几句。她不会说场面话,酒杯一端起,说出来的都是掏心窝子的话,在场众人听了唏嘘不已——

“老钱让我讲,那我就说几句。不怕大家笑话,我今年46了,结婚领证却还是头一遭。年轻时,家里穷,父母为了彩礼钱,要把我许了人家,其实就是给我哥换亲。我不干,就跑了。十几岁就进城务工,免不了被人欺负,遇见个肯为自己拼命斗狠的人,就以为是真爱了……”她哽咽了一下,再抬起头来,面上仍是微笑,眼里却有泪光在闪,“谁知道,女儿刚生下来,那短命的就被人捅死了。我一个人带着小倩,受的苦自不必说,但老天有眼,给了我个贴心的好女儿,后来,又有了牢靠的好女婿,现在,我又有了老钱,他懂我,心疼我。好听的话我也不会讲,我就讲一句:我金天凤,这辈子就领这一张证,只要你老钱不嫌弃,我愿意陪你过到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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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她仰脖把半杯酒都干了。剩下的半杯,她对着马治山举杯:“马治山,你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金姨知道你心事重,挂念的多。今天你看到了,金姨有了好归宿。从今以后,我和你徐伯伯,你和小倩,咱们都好好的。”她仰脖,剩下的半杯也干了。

饭桌上静寂了片刻,都鼓起掌来。马治山红着眼圈站起来,他倒了满杯酒,嘴张了又张,自顾先仰脖灌进了满杯酒。“金姨,徐叔,你们一定好好的!”憋出这句,他就坐下了,再无言语。回去的路上,老钱攒紧金天凤的手,笑得红光满面,像个得了奖赏的孩子:“英子,今晚好,太好了!我好久没这么高兴了!”过了半响,他像咂摸出什么似的,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就是咱这个女婿啊,性子太闷,不爱讲话嘛……”

2000年,马治山从学校辞职了。辞职前,他征求金小倩的意见,小倩只有一句话:“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你。”马治山联合本市一所新成立的留学中介,做起了英语培训。那几年,正赶上出国热,马治山的培训机构越办越大,很快就在本市小有名气了。

赚了钱后,马治山给金小倩买了辆新车。金天凤给他的那十万块买房款,他翻了一番地给金天凤送过去。那天,老钱不在家。两人站在客厅里,气氛有几分尴尬。金天凤不肯收钱,盯着他问:“怎么,还赌气呢?”他避开她的目光,自顾说:“不是赌气,我是觉得你年纪大了,我和小倩又不在身边……“金天凤抢着要证明什么似的,打断他:“你不用担心,老钱有钱!给我花钱,他不心疼!“她抬了抬手腕,”你看,这是他刚买的翡翠手镯。”马治山抿了抿唇,不再辩解,把银行卡放在桌上。

不等金天凤反应,他转身往外走。临了,他闷声道:“还是要有些钱备在身上,谁有都不如自己有。”金天凤追出去,望着马治山匆匆下楼的背影,她眼眶酸涩了——初识马治山时,他还是只个单薄的少年;如今,她已两鬓霜白,而他变得肩膀宽厚,步伐有力,他不再是那个需要人顾念的少年了,早已是成熟的男子,有能力守护想要守护的人……

2004年,马治山和金小倩的儿子出生了。这是他们婚后的第六个年头。这一年,马治山在金天凤家附近买了个带花园的小别墅,方便金天凤过去照看外孙。马治山往家里雇了金牌保姆,金天凤过去,也只是逗逗孩子,搭把手。老少两家人常在别墅里聚餐,马治山很知道避嫌,切好的西瓜,都是让金小倩端到金天凤面前;对老钱,他也很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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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这样顺着惯性过下去。许多年前的那个月夜,好像真的只是一个梦,一个遥远又模糊的梦。命运赐予金天凤的那不可愈合的遗憾,竟变成了圆满。很多时候,看着活泼可爱的外孙,养得白皙富态的女儿,金天凤都觉得圆满,她感激马治山走进她的生命,让她清冷的生活变得丰盈,热闹……

2007年,马治山和金小倩的女儿出生了。马治山成了标准的女儿奴。只是,他工作太忙,被两人孩子缠身的金小倩只好辞职,做起了全职太太。闲了、闷了,小倩就带着女儿来金天凤店里来,母女俩还是如从前那般无话不谈。渐渐的,小倩也有了寻常女人的烦恼。“妈,你说,我要是一直不出去工作,以后和马治山会不会有隔阂?现在,他的工作我就插不上话了,我真怕有一天,他会嫌弃我。”“不会的!”金天凤脱口而出。“您就这么信任他?”

金天凤笑了,饱经风霜的眼眸有看透世事的淡然:“小倩,有句诗你听过吗?——“人生若只如初见‘,意思是,人这辈子,想要几十年如一日,保有初心是很难的,绝大多数人都做不到。但马治山不一样。你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了。十几年过去了,他高了壮了,身份也变了,可他眼里那份干净的气质没有变过。他是个念旧的人。你陪他走过这么多风风雨雨,现在,你们又有了团团和媛媛,你要自信,在他心里,你就是这世上他最亲的人……”

金小倩品味着母亲的话,低下头,静默不语。金天凤拉住女儿的手,果断道:“再说,不是还有妈打下的这份家业呢,你怕什么?以后,妈的店就是你的事业!你多来店里走走,妈教教你。女人有事情做,心里就不发慌了!”

正说着呢,两岁的外孙女不知从哪里扯了块纱巾披在头上,一边照镜子,一边转过脸来,奶声奶气地问:“妈妈,外婆,你们看,我像不像新娘子?“母女俩都“扑哧“笑了。此情此景,她脑海中突然响起那首诗:“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年龄越大,就越能体味出这首诗的意蕴——时光的轮回,多么神奇,她五十六岁了,十八年前,她不会想到,有一天,她和小倩的小家,竟会延伸出马治山和小倩的家,她和老钱的家,还有团团和媛媛……

媛媛上幼儿园后,金小倩已经能把店铺打理得井井有条了。闲下来的金天凤和老钱过了几年清净日子。

知道金天凤喜欢旅行,那两年,老钱陪金天凤走过很多地方。老钱常对金天凤说:“你啊,半辈子都扎在工厂、店里,几乎没出过城,我要陪你把这辈子没看过的风景都补上。”国内看完了,他们还一起去了泰国,新加坡。

最后几年,老钱肺病严重,走不动了,只能躺在病床上。两个儿子在国外拖家带口,回来一趟不容易。金天凤就让孩子们放心,把老钱全权托付给她。最后的日子,老钱已经不能进食了,插管、吸痰、翻身、按摩,都是金天凤细心地照料着。临终时,老钱握着她的手垂泪了,喉部的插管使他无法发出清晰的声音,他只能用眼神表达:“英子,没想到,还是让你受累了……”

金天凤回握住他的手,用力地摇头。她俯下身,在老钱耳畔柔声道:“老钱,还记得我在订婚宴上说的吗?我金天凤,这辈子就领一张证,只要你老钱不嫌弃,我愿意陪你过到老死……”老钱含泪,缓缓闭上了眼。金天凤亲吻着他的额头:“老钱,嫁给你,我不后悔……”

送走老钱,金天凤一下子老了好多岁。夜里,她常常失眠,十八年的婚姻,她早就习惯了老钱如雷的鼾声。如今,守着孤寂静谧的夜,老钱的音容笑貌,如梦似幻地萦绕在眼前。其实,他们并不算是完美的伴侣,她许多细腻的心思,老钱根本体会不到。老钱性子急,她性子刚,两人也常有拌嘴的时候。但先服软的,一定是老钱。

就算嘴上不道歉,他也会买回她爱吃的麻椒鸡、肠粉,讨好似的摆在她面前;他不懂音乐,但只要她去跳广场舞,他一定在旁边陪着,目光追光灯似的追着她,彷佛在他眼里,她不是六十岁的老太太,还是个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她过生日,他会给她买昂贵又俗艳的貂皮大衣,送她名牌的包包……

当初嫁给他时,她并没有什么奢望,图的只是让两个孩子能心安。甚至,午夜梦回时,她也曾偷偷闪过遗憾的怨念,也曾设想——假如她再年轻一点,假如命运的安排不那么嘲弄,一切会不会不一样?但现在,老钱走了,在时间无尽的空寂里,她越发体味出,这个粗犷的男人,曾给过她多么扎实又火热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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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金小倩很敏锐地捕捉到网络讯息,她把“锦瑟”搬上了淘宝平台。2019年,锦瑟已经是三皇冠店铺了。每天上万的交易额,金小倩一个人忙不过来,马治山就把培训机构关了,和金小倩一起经营网店。“锦瑟”的实体店铺也一直保留着,那间三十平米的商铺早已被他们买下来了。这一年,团团考上了大学,媛媛也上了初中。两个孩子都很懂事。逢年过节,就算父母忙,他们也会抽空去看望金天凤。

也是在这一年,金天凤查出了冠心病,但她谁都没有说。她亲自护理过重病的人,不愿让马治山和小倩也遭这份罪,更不想让他们看到自己狼狈的模样。一直到她胸闷得喘不过气,住了院,马治山和金小倩才知道,她已经病危了。家里不缺雇护工的钱,但两人都想亲自照顾。马治山比金小倩更细心。他为金天凤煲汤做饭,翻身按摩,打扫卫生,事无巨细,毫无怨言。

同房的病友都以为马治山是儿子,金小倩是儿媳。

金天凤没有解释,只是淡淡地笑。这许多年,她已经习惯了,习惯了因为有马治山,她的后半生都被人羡慕着。她走的时候,很安详,眼角有泪,嘴角却是挂着笑的。一直到死,她身上一点异味都没有,浑身上下被马治山收拾得干干净净。从她住院一直到离世,总共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金小倩突接噩耗,哭得手脚瘫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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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殡仪馆前的遗体清理,是马治山做的。他把她的腿和胳膊摆直,仔细地为她修剪指甲,擦拭面容;然后褪去衣衫,用毛巾沾了温水一点点地擦拭身体。她的身子还很柔软,彷佛还带着余温。他一面擦拭,一面控制不住地落下泪来。

他想起年轻时,独在异地,遇到也是孑然一人的她。她收留了他,他则陪伴着她。他们一起在凌晨挤大巴,到批发市场像打仗一样地上货、理货,后来又一起选店,装修……在那一方小店,他们曾一起渡过无数个滴雨的日子,飘雪的黄昏……

此刻,躺在他面前的,是年少时曾爱过的人。她的身子白皙干净,并不像六十多岁老妪的躯体。但除了痛惜和感念,他没有一丝邪念。他感激她,感激她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收留了他;在他痛苦不堪的时候,陪伴过他;更感激,她给了他一个家。

年少时,他也曾经怨恨过命运的嘲弄,但千帆过尽,他终于懂得,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她没有留下任何遗言。但他都懂。那不能说的秘密,是他们的默契。他和她之间,从未提过“爱”这个字,又或许,那并不算是爱情,而是两个悲苦命运的惺惺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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