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购房合同后卖家违约买家如何维权

西昌买房的时候交了*,还没有签购房合同,这个时候有些人就后悔了,觉得自己之后可能无法负担月供或有其他的原因,于是就打算不买房了。但自己已经付了*,再说不买房,还可以吗?今天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下此类问题。

期房交了*没签购房合同可以反悔吗?

一般而言,这种情况如果是由于个人原因,交了*没有签订合同,退房属于单方面违约,交的定金不能退回。如因开发商原因,交了*未签合同,购房者可退房。定金由开发商双倍返还,*款退还。

退房的法定条件,综合起来包括以下几种:1、购房合同无效:

①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

②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

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

4、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

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实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购房人在以上情况之一出现时选择退房,相关违约赔偿责任由发展商承担,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对于买受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开发商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买受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买受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冯彩平律师认为,在购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的形式是多样的,不仅包含书面合同,双方的口头承诺等都可以是合同形式。而在这样的案件中,通常是谁起诉谁举证。也就是说,购房者如果要解除购房合同,需有证据能证明自己存在解除合同的免责理由和证据。

提醒大家,在买房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生资金往来,应尽量以书面约定为凭证。比如交定金,付*款,要保留好票据,比如付款收据等等,作为退款的凭证。定金能否退还,要看买卖双方的协议,这点很重要。协议的书面约定,是*直观的维权依据。协议中,应注明付款金额、违约责任等,还要约定清楚何时签订购房合同,以免付款后签订遥遥无期。做好书面约定,无论是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保证。第二,一定要注意,在办完房产证之前,退房比较省事。由于在取得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出现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程序,拿到胜诉证书后再办理退房手续,过程比较复杂。

那么买房,签了合同,付了定金,定金还可以退吗?

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确定“dingjin”到底是定金、订金还是意向金,只听销售、中介口头是说不明白的,都需要书面确定。

另外在购买新房期房的过程中,一般会有排卡金、订金、意向金之类都可以当做订金来处理,是可以退还的。

二,一般情况在新房,二手房交易中,一般都适用定金罚则,买方违约则不退定金,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交了定金之后不想买房了,属于买方违约,那么定金是肯定不会退的。但是中国情理不分家,一般说明具体缘由,能不能退,能退多少都是可以协商的。

三,特殊情况,交付定金之后,面对大的开发商,大的公司,以销售者含糊其辞为由,闹一闹也是可以退的,毕竟这几年房产维权事件较多,很多都是得到了一定补偿的。

*终,对于交了*没签购房合同能反悔的问题,如果是开发商的责任导致业主退房,建议先协商,但一般而言,很少有房地产公司会很利索地退款,下一步大家维权的渠道可能是投诉,但投诉的方法很少能起到作用,所以还是建议直接找律师,走法律途径,不要耽误自己的时间。了解更多凉山楼市,西昌*新房价,西昌新楼盘,西昌买房欢迎进入

买房纠纷不断,很多时候,购房者买房,明明是有理,但却说不清,在法治社会,碰上纠纷闹上法庭,都是要讲究证据的。买房的时候,签订购房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一旦发生维权,购房合同就是维权的法律依据。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签订购房合同都有哪些地方是需要重点关注的。

一、合同中的空白条款如何应对?

在签订合同时,你会发现,一些条款下,会有空白条款的存在。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统一版本,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开发商就有可能在空白的地方做手脚。

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可以在空白地方可以划一道斜线表示空白。

二、补充协议中权利义务不平等怎么办?

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补充,一般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有些聪明的开发商往往在补充协议上做手脚,比如开发商会约定自己的违约责任是月的万分之几,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日的万分之几,一字相差,违约款就相差30倍。

在签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不要让自己吃亏。

三、如何确定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需要大家重点关注。在整个购房流程中,时刻都有可能出现违约行为,一旦出现违约,法院判定责任及赔偿,首先参照的是合同中的约定。例如什么情况下房子可以退、出现什么违约行为,定金双倍补偿等。

如果这两项没有约定清楚,购房者会吃哑巴亏,维权会绕弯路。

四、交房日期与交房标准如何约定?

交房日期是开发商将房子交给购房者的最后期限,交房标准是在交到购房者手中时,房子的配置标准。交房日期是购买期房的小伙伴需要注意的,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是判定是否逾期的重要标准。

交房标准对精装房来说尤为重要,交房时的配置与样板间的配置差距较大,在签合同时,需要将收房时的配置标准写清楚,例如家电的品牌、室内空气的达标标准等。

五、购房者需警惕合同中的哪些约定?

买房协议约定“买受人同意该商品房由出卖人选聘的xx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实际上是开发商将物业管理权永久性地垄断了,即便是日后成立业主委员会,也难以改变。

最后,小编要提醒各位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要及时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同时应特别注意与开发商签订的补充协议这一部分,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约定补充协议的内容优先于购房合同。所以对于与开发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及协议均应当“多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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