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必须要有土地证吗?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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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动产登记还没全国实施的时候,很多地方买房都是只有房产证而已,大部分都是没有土地证的,因为很多开发商建房子的时候并没有办理土地证。在当时,只要房产证,房子就可以过户了。

小编记得自己所在的城市,是2016年7月份才实施不动产登记的,7月份之前的二手房交易是很活跃的,可能是因为当时买房首付降至两成,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契税新政实施,“营改增”实施等原因吧。不管的房管局、土地局还是地税局,都是很多办理二手房过户的。

直到7月1日不动产登记实施后,要求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办理过户,之前没有办理土地证的,需要补办,或者要先进行土地面积分割测绘,到不动产登记局进行确认与备案,条件满足后才能发证。

于是很多人都懵了,因为大部分房子是没有土地证的,然后很多人都在不动产登记这个环节被卡主了,没法办理过户。而且由于不动产登记刚刚实施,各方面政策细节、办理流程还不完善,导致很多购房者在房管局、土地局两部门来回跑,花了不少时间和金钱都没法办理过户。

问题出在了哪里?主要原因有二

其一,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我国最早可以溯源到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物权法),当时是提出了这个概念,但一直没什么进展,直到2011年已经有文件规定,房屋过户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而当时也没有哪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只是针对本市,其他地区不明确),当时不知道是房管局还是土地局,这两个部门并没有实施房地一体化过户政策,而是继续沿用原来的政策,导致很多房子没有土地证也可以过户。

其二,很多开发商也并没有做土地面积分割测绘,没有按要求办理土地证。甚至有些土地是以个人名义买下的,然后就建商品房发售。像这样的房子是不可能办理土地证的,因为按要求,建商品房,土地不能以个人名义买,必须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得到批文后才能开发。

因此,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确认是否有土地证,或者是否做了土地面积分割,是否经不动产局确认,能否办理不动产。如果没有,还是不要购买,不然买了也过不了户。当然,如果是新买的商品房,是可以办理不动产证的。

注:具体以当地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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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税是房产交易中主要由买方承担的税种.二手房买卖的土地税多少,一是取决于房屋的面积,二是看土地属于划拨还是转让.如果土地属于划拨,现在的应税额要比去年多几倍甚至十几倍.估计土地税作假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完税后给你的是统一印制的税务凭证.你说的3万多元可能包括契税在内(契税交财政局,也由买方承担).为稳当起见,建议去房地局咨询一下.

  • 举个例子给你:我们学校侧面有条街,我们学校在那里是没有大门的,所以那边比较萧条,后来由于学校新宿舍在那边落成,在那条街上新开了一个大门,紧挨着学生宿舍,没过多久那条街就繁华起来了,每天吃饭的人都有好多,基本上每天晚上路边小车都是停满了的. 所以说潜力大不大要看清今后几年的形式,一般来说学校附近都是比较繁华的,特别是学生出入多的地方,而且饭馆是特别赚钱,如果不在离闹市区的话开一个中档的饭馆相当不错的. 以上是我的愚见,仅供参考,呵呵!

  • 国家已经在这次宏观调控中明确期房是禁止转让的。有些开发商可以在购房合同备案前按照“退房”手续重新办理买卖交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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