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银行拍卖房屋期间物业费谁承担?

河南-郑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抵押贷款银行要拍卖我的房子怎么保全房子父亲长期生病孩子还在上学让我3个月换卡20多万确实没有这个经济实力

马良书律师 河南-郑州 北京市百瑞(郑州)律师事务所

  • 你好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孙伟律师 河北-唐山 河北唐正律师事务所

谢良磊律师 山东-济南 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

不用担心,我们来看看北京四中院的司法解释。

在商品房预售的销售模式下,购房人签订合同、支付购房款距离办理房产证时间很长,在这个时间段,开发商可能由于经营不善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开发商的其他债权人很可能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益。也就是说,他们通过和开发商“打官司”来讨要欠款,而你作为购房人虽然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并没有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所以在法律上房屋还是开发商名下的,开发商欠了钱不还或者还不上,法院可以查封房子。

购房人正确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案外人执行异议程序和执行异议之诉程序。这是两个程序,一前一后。

案外人执行异议程序是案外人对法院的执行有异议要求停止执行,也就是说,如果你认为法院查封的房屋是你出钱购买的,法院的执行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就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同时要提交证据材料,法院会立案受理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裁定。

第一种:认为你的异议请求证据充分,符合法律规定,支持你的异议请求,裁定中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一方有权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以案外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开庭进行审理,然后依法作出判决。

第二种:认为你的证据不充分,或者你的请求事由不符合法律规定,不支持你的异议请求,驳回你的异议请求。

购房人一方有权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也是开庭进行审理,然后依法作出判决。

无论败诉的是哪一方,都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上一级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裁判。终审裁判的结果就是最终的结果,或者是停止执行,或者是继续执行。

购房人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能排除对涉案房屋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了购房人排除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文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九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所以,购房人在提起执行异议之前,最好了解上述规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的一条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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