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存款14万,但工资只有4000,可以租一个1500的房子吗?

  提问:我于20xx年初以我的名字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与银行签约约定用我和我爱人的公积金共同还贷。请问,我们两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能否取出来进行部分提前还贷用?如果可以的话,应该怎样办理?

  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夫妻双方办理了公积金委托提取逐月还住房贷款业务,您现希望可以利用账户余额共同提前还贷。您夫妻二人可以办理余额还贷业务,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款本金,该业务可以在公积金中心所属任一管理部就近办理,但不能代办。办理余额还贷需要带以下资料:。

  问 12、我在其他城市缴过公积金,我可不可以把那边的转到合肥这边咱们单位来?

  答 可以的,如果您需要办理此手续,请于咱们公司公积金业务办理专员联系,由其至公积金管理中,给您开具一张《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接受函》,之后再办理转入手续。您在办理此项业务之前,注意先和原单位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了解您办理转移需要哪些手续。

  问 13、如果我之后跳槽至合肥市另外一家单位工作,我的公积金怎么办?

  答 您可以办理一下市内公积金转移,您可以至咱们单位公积金业务专员处领取一式四份《住房公积金市内转移手续表》,由咱们单位和您新单位盖章之后,送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办理市内转移手续。

  问 14、我可不可以把公积金转移到其他城市?

  答 可以的,但前提是您的新单位要先为您购买上公积金。由新单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接收函》,之后再至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问 15、听说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需要哪些资料呢?

  答 无房且租住商品房,可以提取。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无房证明。

  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2、承租人最高提取限额为每户1250元/月(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625元/月),一年不超过150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限额为700元/月,一年不超过8400元。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每年提取一次。

  3、承租人须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房屋租赁期至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六个月内申请,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问 16、如果我想了解公积金相关问题,我与公司哪位同事联系呢?

  答 您可以联系贵部门信息员或者管理部林春秋(邮箱:lincq1@,座机)。

  问 17、合肥市公积金网址和地址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网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合肥市市府广场花园街合肥大厦南侧,群艺巷内20米。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提取?

  缴存人按规定取出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全部或部分存储余额的`行为。住房公积金提取,按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处理方式可分为销户提取和非销户提取。

  2、什么是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销户提取是指缴存人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计结当期利息,并注销其明细账户的行为。

  3、有哪些情形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4、什么是住房公积金非销户提取?

  非销户提取是指缴存人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部分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计结当期利息并继续保留其明细账户的行为。

  5、有哪些情形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

  (四)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什么叫自住住房?

  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拥有产权、用于本人居住的住房。

  7、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怎样的程序办理?

  (一)缴存人或委托代办人持规定的证明资料及经单位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集中封户的职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场受理提取业务。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应由缴存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具本人签署的书面委托证明。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将申请资料退回缴存人,并告知不予提取原因。

  (五)准予提取的,将提取金额转账至提取人的还款帐户(存折、信用卡、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不应支付现金。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审核缴存人或委托代办人携带的提取证明资料?

  (一) 审核、鉴别资料完整、有效。审核、鉴别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权属证明、房屋租赁证等证明资料可通过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信息专网核对;

  (二)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与本人相符,且有关信息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载信息一致;委托代办的,代办人身份证与本人相符,且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信息相符。审核、鉴别身份证件可通过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对;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填写完整、准确,鉴章齐全、清晰。

  9、职工离休、退休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离休、退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离、退休批复或离、退相关证明。

  10、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及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11、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自动辞职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自动辞职,未重新就业满两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2、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户口簿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3、出国或出境定居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出国或出境定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14、职工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户口迁出证明,单位调令和迁入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证明。

  15、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代为领取人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代为领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死亡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或遗赠或继承文书或继承人共同出具的约定书(一般以公证书为准)。如无法提供公证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则需所有继承人一并到场填写约定书,并提供死亡职工亲属关系证明。

  16、职工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购买商品房办理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少于购房款总额20%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款项性质为“预收购房款”)和相应的银行进帐单;或提供房产证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款项性质为“购房款”)。

  17、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办理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18、职工购买私产住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购买私产住房办理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居间合同》或购房协议、《房屋契税证》。

  19、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办理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在城镇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村的,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通知书》。

  21、职工还清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时,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职工还清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先提取后还清的,提供借款合同及银行还款帐户(卡、存折),当场填写《提前还贷申请审批表》;先还清后提取的,提供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凭证。

  22、职工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时,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

  职工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房屋租凭证、租金缴纳凭证、工资收入证明。

  23、职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时,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民政部门印发的《低保证》。

  24、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时,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自负医疗费用凭证。

  25、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和提取时间上有什么规定?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规定:

  1、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及非本市户口职工调离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不受时间限制,可以随时提取。

  2、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自动辞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两年后提取。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和还清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应在行为发生后,一年内办理,逾期不予收理。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规定: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截止售房单位最后开具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税务收据或者行政事业怀收费统一票据)所载明的时间。

  2、购买私产住房的:截止到《房屋契税证》所载明的时间。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在截止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明的时间。

  4、大修自住住房的:截止到房屋鉴定证明所载明的时间。

  5、提前还清住房贷款的:截止到银行出具的最后一次贷款清偿凭证所载明的时间。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西藏自治区20xx年下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中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住房公积金提取可用于购买商品住房(本地、外地都可)、团购住房(或统一建设住房)、购买二手住房、新建(翻建)住房、大修住房、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银行购买住房(或建造、翻修、大修住房)贷款、租住住房(不含周转房)等。

  职工工作状态发生变动,如调出区外、解除劳动关系、离退休等情况下,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用于支付房租吗? 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后,两年内不能再次办理第二次提取,以此类推。凡是从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凭本人(或配偶)已有的房产证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是,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结清贷款前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并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除外。

  此外,去年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区财政厅、人行拉萨支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我区住房公积金作用的通知》,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并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住房(不含周转房)的房租。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本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当地未租住周转房证明(配偶方在另一城镇工作的只需提供本人证明)、双方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本地无私有住房证明(配偶方在另一城镇工作的只需提供本人证明)、出租方房屋权属证明后,可以申请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次所提取金额不超过应付的房屋租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填写统一的《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供身份等关系证明,由所在单位核实后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不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不同材料。

  购买商品住房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自签订或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的);团购住房(或统一建设住房)需提供组织团购(统一建设)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购买住房的协议或认购书、首付款发票;购买二手住房需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协议)、二手房买卖税收缴款书、更名后的房屋产权证明。

  新建(翻建)住房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翻建住房提供)、施工合同(协议)或者新建(翻建)住房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新建(翻建)证明材料、首付款证明;大修住房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大修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协议)或者住房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房屋需大修的证明材料、首付款证明。以与父母共同居住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用于新建(翻建、大修)父母住房的,需提供共同居住证明。

  提前偿还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需提供资料不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填写《提前还贷申请书》、当月银行贷款余额对帐单;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时需提供商业银行贷款合同(或借款凭证)、当月银行余额对帐单或预约还款单。所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划转至公积金贷款帐户,或商业银行贷款账户。

  另外,如工作状态发生变动需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要分实际情况提供调出区外批复文件、工资转移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离退休批复证明等。

  据悉,20xx年西藏共计提取住房公积金资金21.1亿元,较20xx年的19.7亿元增加1.4亿元,增幅为7%。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提取总额的73%。截至20xx年底,全区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10.3亿元,占累计归集额的42.3%,支持了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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