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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各医院患者最新就诊须知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患者就诊须知

一、境外来(返)京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须满21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及医学观察,请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选择就近就医或延期来院就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已有确诊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城市的来京就诊人员,需提供3日内的核酸阴性结果报告。

温馨提示: 中高风险地区名单由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不断更新。无法来院就诊的患者可以通过我院的“北肿云病历”app端在线复诊功能,通过互联网视频就诊。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来院患者及家属进院前都需要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北京健康宝(绿码)、国务院行程码及流行病学调查表。

温馨提示: 请您务必提前准备好健康宝、行程码验证,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并截图保存(请见文末小程序码),并携带三日内核酸阴性结果,方便快速通过预检分诊环节。

三、 医院门诊空间有限,为避免院内人群聚集,已实施严格的人流管控,请您按照预约时段来院就诊。已预约患者,请持预约凭证,建议在预约时段前半小时内入院就诊。

温馨提示: 请您务必按预约时段来院就诊,切勿过早到达。如,预约就诊时段为9:50-10:20,则来院时间请在9:20之后。

四、 为减少人员聚集,请每位患者不超过一名家属陪同。患者及陪诊家属在院内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一、复诊患者在线诊疗。为方便复诊患者就医,医院已启用“北肿云病历”APP端在线复诊服务,术后复查及稳定期治疗的肿瘤患者可以在家通过视频方式就诊,医生在线开具检查、检验、处方等。此外,我院已开展自费患者药品配送服务,部分满足配送要求的药品可选择顺丰物流配送到家。目前,已有28个临床科室开展在线诊疗服务。

二、检查、检验线上自助改约。目前医院已经有超声、CT、心电图、静脉通路等科室上线自助改约功能。患者可以通过京医通微信公众号、“北肿云病历”APP、京医通自助机进行改约。

北京地坛医院就诊须知: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停诊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变异病毒加速传播,持续推高北京市疫情输入风险。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要求,切实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安全,现将北京地坛医院本阶段门诊就诊、住院及陪护管理须知公告如下,请广大患者知晓并做好相关准备。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因疫情防控的需要,北京地坛医院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停诊。如有发热、腹泻等症状,请您及时前往其他医院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就诊,感谢配合。

国(境)外归(返)京人员须在集中观察或居家隔离满21天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京人员须在集中观察或居家隔离满21天后方可入院就诊,建议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尽量选择就近就医或延期来院就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已有确诊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城市的来京就诊人员,需提供3日内的核酸阴性结果报告。中高风险地区范围将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不断更新。

请您进入院区前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北京健康宝(绿码)、大数据行程卡查询结果(绿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进入诊区前,配合预检分诊人员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体温检测。

北京地坛医院严格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制度,请您通过京医通微信公众号、京医通自助机、114预约平台进行预约挂号。

为保护您的健康和安全,北京地坛医院执行分时段预约就诊,请您合理安排就诊时间,按照预约时段错峰就诊,非必要情况亲属不陪同就诊,必要时陪诊家属不超过1人。

进入院区所有人必须全程佩戴不带通气阀的口罩、禁止吸烟、保持一米以上间距,避免人群聚集。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室一医一患”,医生呼叫后,方可进入诊室就诊,非必须家属不进入诊室。

为避免进院时排队患者较多,等待时间过长,建议您在就诊当日来院前,务必提前准备好北京健康宝(绿码)、大数据行程卡查询结果(绿码)、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绿码),并截图保存,以便快速通过预检分诊环节。老年患者建议家属予以协助,在就诊当日来院前先行填写或查询并截图保存,以便进院时随时向工作人员出示。

北京地坛医院部分科室已开通互联网诊疗复诊,您可登录京医通微信公众号预约诊疗(全自费)。

您在预约、就诊过程中遇到困难,请您在工作时间拨打,我们会有工作人员为您提供帮助。

住院患者需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结果办理入院手续,但中高风险地区来京住院患者需在京隔离21天,完全解除隔离后,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码绿码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北京地坛医院所有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坚持非必要不陪护原则。因病情需要陪护的患者,实行准入管理机制:坚持一患一陪护原则,陪护人员严格闭环管理,医师评估病情后开立陪护医嘱,方可由1名陪护人员进行陪护,陪护人员需持有3日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结果,并完成流行病学史评估及疫苗接种情况记录,经医务人员核查并批准后方可进入病房。

为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北京地坛医院疫情期间取消住院患者探视,鼓励电话、视频通话等形式的探视。感染病房谢绝探视,普通病房非必要不探视,特殊情况急需探视,请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因病情沟通需要,如询问病情、医嘱签字和病情告知等业务,经过主管医师批准后,请家属持北京健康宝绿码结果,在住院部一层远程探视中心等候。

患者住院期间陪护人员须固定不能更换。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需由医护人员充分评估批准后方可更换。

陪护人员须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每日监测体温及其他相关症状,如遇发热等不适,须遵循医护人员要求到指定区域就诊。

陪护人员须正确佩戴外科口罩,加强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病室内通风。在病房内要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不聚集,不聊天。

坚持陪护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病房的原则。陪护人员在陪伴期间出入病区仅限于陪同患者外出检查时,出入病区时要严格做好登记。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病房到院外其他区域,须经病房医护团队批准,返院时须重新完成核酸检测。

医院提供配餐服务,外卖餐饮严禁进入病区。

随着全国及北京市疫情趋势的变化及防控措施的调整,医院将对以上要求做出动态调整。

1、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

1) 体温≥进行网络预约。按预约时间段前来就诊。

进入医院请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如实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结果展示给医务人员。进诊区前,请出示流调码结果,再次测体温。请如实申报流行病学史,如隐瞒或不实申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避免交叉感染,减少诊区人员聚集,请已预约的患者来院就诊,遵循非必要不陪同原则。对于老年患者、儿童患者或语言行动无法自理的患者,可安排一位家属陪同。

进入诊区后,请您在诊室外候诊,间隔就座,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候诊、检查、缴费、取药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请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聚集。

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回龙观院区、新龙泽院区均设置核酸门诊,面向社会开放。核酸检测实行预约挂号制和现场挂号制(随到随检),预约优先,建议先预约后来院。待检者可通过京医通平台进行预约,在号源未约满及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同时采取现场挂号方式进行核酸检测。新龙泽院区从2021年8月5日起开放“愿检尽检”核酸检测。

新街口院区门诊核酸检测采样点位于门诊楼前东南侧。

回龙观院区门诊核酸检测采样点位于住院楼西北侧。

新龙泽院区门诊核酸检测采样点位于门诊楼一层东南角。现场均有显著标识。

收费标准:采样方式为单采。检测费用为80元/人,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现金、银行卡支付,建议使用微信、支付宝非接触支付。

结果查询:采样后24小时,可通过京医通微信公众号线上查询结果,如需要纸质版报告,可来院在自助报告打印机上打印。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患者就诊须知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为肿瘤专科医院,无发热门诊,如体温高于37.2℃,请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继续严格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制度,取消现场挂号和窗口加号,请您通过114预约平台、“医科院肿瘤医院-官方版”APP进行预约挂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部分科室已开通线上复诊,复诊患者建议您选择互联网诊疗,详情请见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APP互联网诊疗板块。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来院患者及家属进院前均须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北京健康宝、国务院行程码、入院通行证,并配合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无异常后方可进院就诊。请您填报时切勿隐瞒重要流行病学史及相关症状,如因隐瞒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门诊空间有限,为保护您的健康和安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执行分时段预约就诊及严格的人流管控,请您合理安排就诊时间,按照预约时段错峰就诊。已预约患者请持预约凭证,建议在预约就诊时段前半小时内入院就诊,切勿过早到达。

为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尽量不陪同就诊;如需陪诊,陪诊家属不超过一人,就诊期间保持一米间距,避免人群聚集。患者及陪诊家属在院内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北京同仁医院疫情期间门诊就诊须知

1.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体温≥37.3℃的患者请到发热门诊筛查,北京同仁医院亦庄院区感染楼设有发热门诊,崇文门院区不设发热门诊,如有发热症状,请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2.境外或接触境外返京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者,请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居家隔离,暂缓来院,您可以通过北京同仁医院APP进行线上咨询及视频诊疗复诊。

3.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以国家相关部门实时更新的数据为准)旅居史、接触史者,请您主动告知预检分诊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就诊。

4. 北京同仁医院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制度,请您通过“京医通”微信公众号或114预约平台提前预约一周内号源,并按预约时段来院就诊。

5. 北京同仁医院严格执行“分时段就诊制度”,请您留意预约成功后手机微信或短信推送的建议候诊时间,按照提示时间段报到、就诊,避免人员聚集和不必要的等待。

为缩短您在进院前的等候时间,请您提前扫码并保存两张截图,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方可进院。

第一步,微信扫描“北京同仁医院通行码”填报个人信息并截图保存;如健康宝状态显示“未注册”或“无法确认”,需单独核验“北京健康宝”并显示“未见异常”方可进院。

第二步,微信扫描“行程码”或发送短信CXMYD到所属运营商(电信10001/移动10086/联通10010)查询近期行程,并截屏保存。

7. 对于使用智能手机有困难的老年患者,医院设有“帮老助残专用通道”,专人指导协助填写纸质筛查单。

8. 疫情期间非必要尽量不陪同就诊,确需陪同的,陪诊家属原则上不超过一人,且陪诊家属进入院区也需要出示上述两码。就诊期间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间距,全程佩戴口罩,间隔就座,避免人群聚集。

经济运行调度机制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县工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和白名单项目保障办法》等5个工作指南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温县工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温县交通运输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温县商贸流通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温县文化和旅游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温县重点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项目保障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县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运行


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

为落实《河南省高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更好服务保障“四保”企业在疫情防控条件下正常生产经营,特制定本工作指南和保障办法。

(一)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严格落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企业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企业高管作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

2.企业应制定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做到核心关键岗位和环节“人到岗、车能动、疫防好”,组织员工签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主动及时报告企业疫情防控情况。

(二)加强企业员工管理

3.建立职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每周对职工旅居史、接触史、时空伴随史进行排查,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感染者接触史的,按要求向有关机构报告并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

4.加强返岗及新到岗员工组织管理,对新返岗和到岗员工应设置一定的静默期,落实独立的住宿、生活条件。

5.加强“场所码”申领应用,对工业企业所有出入口、独立封闭空间实行“一门一码”,对所有生产经营区域、施工区域、生活区域实行“一区一码”,对所有工作车间实行“一车间一码”,确保“场所码”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强化厂区内人员活动管控,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排班轮岗,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必须线下举行的会议和集体活动按当地有关要求审批备案。

6.严格管理员工宿舍,严禁其他人员随意进出,员工住宿应按照同办公室、同工作班/组等在排班时间一致的基础上安排。

7.实行分时分散就餐,合理布局食堂就餐区域桌椅,尽量同向摆放,并加装隔离板,取餐时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建议在安全环境下独立用餐。

8.及时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教育知识,加强对员工身心关怀关爱,协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加强对员工的心理和精神压力疏导,保持员工良好状态。

(三)物流管理和物资储备

9.落实门卫登记检查制度和24小时人员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进出管理,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及查验“两码一证”,做好信息登记。

10.加强进厂物料登记管理和消杀制度,严格执行省防疫指挥部对工业企业进物进料进件的各项规定要求,做好人、货、车辆等信息登记,确保全程可追溯。发现问题货物应立即封存,并及时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处理。

11.按要求储备足额的抗原检测试剂、防护口罩、消毒液、防护服、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物资,对使用过的防护用品按要求分类处置。

(四)疫情防控预案及执行

12.企业应当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应急各项流程和措施。同时加强和属地政府沟通,建立感染人员转运联络通道。

13.企业应当按照员工人数比例设置临时隔离点,支持人数较多的企业和园区设置专属方舱。员工出现核酸检测异常时,应第一时间向企业负责人和有关机构报告,并将异常人员立即安排至临时隔离点,同时摸排相关密接人员,分别采取临时隔离措施,不予检测异常人员安排同一空间。

14.按照《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做好企业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或园区设置核酸检测屋,培训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属核酸采样员。

(五)疫情期间封闭生产

15.所在地区发生疫情时,对处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企业实施全程封闭管理,保持正常生产。企业要根据与外部环境接触程度,在企业内部设置绿区(正常生产)、蓝区(新进入人员观察)、黄区(密接或次密接)、红区(核酸检测异常、有感染情况)四类风险区域,实现各区域之间的物理隔离,对不同区域实施不同的防疫标准,红黄区域人员必须佩戴N95/KN95口罩,蓝绿区域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16.同一等级区域要划小管理单元,减少不同区域人员的流动接触。当企业红区内确定有核酸检测阳性的人或物时,企业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17.企业封闭生产期间,实行工作场所、住所“两点一线”管理,所有人员在指定岗位工作和住宿,最大限度减少不同区域之间的人员直接接触,属地政府要为企业“两点一线”建设和运营提供政策支持和相应服务保障工作。对于交接区域(如出入口、装卸货场地、仓库等)、生产经营区域(如车间、会议室、办公区域等)、生活区域(如食堂、宿舍、健身房等)、公共卫生区域(如卫生间及废物处理场地等)、公共空间(如道路、室外场地等)等不同区域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对各区域之间结合部的管理,杜绝风险点。

18.分类登记所有在企员工,做好全体员工的每日健康检测,实现员工防疫管理全覆盖。对于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人员,应暂时安置到临时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19.加强对各类场所的清洁消毒,特别要做好密闭、半密闭空间、共同空间等的防疫管理,以高频接触物品(如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钮、快递存放架、快递物品等)、高人流集聚场所、公共厕所、物流交换场所等为重点开展科学清洁消毒。

20.对于封闭生产企业,在企业区域内部工作人员实行只进不出,因生产需要企业可向所在地政府部门申请轮换已封闭区域内外人员,企业可安排专车、通勤车等组织员工轮换返岗,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做好服务工作。

二、白名单企业遴选标准和申报条件

建立和完善我县工业企业省、市、县三级“白名单”企业库,力争对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在温县注册、生产经营状态正常、诚信度好的工业企业,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能够严格执行《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纳入工业企业“白名单”。

(一)省级工业企业“白名单”标准

1.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

2.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工信部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工信部重点防控医疗物资储备企业;

4.“万人助万企”省领导包联企业;

5.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主板及境外公开上市的工业企业;

6.年进出口额2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7.其他产业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覆盖面广,需省级协调保障的链主型工业企业。

(二)市级工业企业“白名单”标准

1.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

2.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万人助万企”市领导包联企业;

4.在“新三板”上市的工业企业;

5.年进出口额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三)县级工业企业“白名单”标准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企业;

3.“万人助万企”县领导包联企业;

4.准规上工业企业清单中的企业。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纳入工业企业“白名单”:

1.通过弄虚作假行为达到申报标准的;

2.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近三年发生严重社会失信行为的。

三、“白名单”企业申报流程和日常管理

申报标准向社会公开,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申报,提交《工业企业“白名单”申请表》,经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批准后,入库工业企业“白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申请县级工业企业“白名单”由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申请市级工业企业“白名单”由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申请省级工业企业“白名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批准。

企业要完整、准确提供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按要求提供材料并进行审核。

“白名单”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监测“白名单”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根据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动态更新、补充“白名单”企业库,做到符合标准的工业企业“应入尽入”。发现企业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环保、金融、疫情防控等政策规定的情形,应及时移出“白名单”。

入选“白名单”工业企业应及时在河南省工业运行监测智能化平台注册备案,并按要求填报企业有关数据。

(一)加强生产监测调度。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建立专人与“白名单”企业对接联系和服务保障机制,并纳入“万人助万企”包联工作体系,实行周调度制度,开展生产监测调度,及时跟踪了解和梳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二)促进交通物流通畅。各地应指导“白名单”企业按照《河南省道路货物运输全链条疫情防控和保通畅指工作指南(第一版)》要求制定“点对点”、“直通车”工作方案,并在本地高速下口设置“白名单”企业专用绿色通道,保障企业运输畅通。同时按照“即采即走即追”的原则,及时对货车司乘人员进行解码。

(三)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对于处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白名单”企业,能够按照《工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要求实施封闭生产的,各地不得要求企业停工停产,确保未发生确诊病例、低风险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确保企业产能释放。对于符合各项环保政策要求,达到排放标准的“白名单”工业企业,各地不得以环保管控为由要求企业限产、停产,“白名单”企业确需限产停产的应逐级报请各级政府批准同意;对于符合政策标准的“白名单”企业,各地不得以“错峰生产”等为由随意限制企业产能,确保企业产能释放、应产尽产。

(五)加大企业电力供应。在电力“迎峰度夏”实施有序用电时,实行“白名单”企业产业链关键节点电力供应协调机制,优化电力资源调动分配,优先保障“白名单”企业的正常生产用电需求。

(六)推动物资平稳供应。充分发挥省内产业链供应链的协作机制,引导推动“白名单”企业与省内上下游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优先保障“白名单”企业采购和供应,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级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大对“白名单”企业的政策性扶持力度,最大限度保障企业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减少无还本续贷环节和担保手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白名单”企业贷款延期或展期,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鼓励支持各地设立“白名单”工业企业融资周转资金池,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八)优化企业项目申报。在申请省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企业,绿色工厂,绿色车间等审核评选中,同等条件下省级“白名单”企业优先。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科工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县金融工作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分管副职为成员的温县服务保障“白名单”企业工作专班。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科工信局,负责专班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成员单位依据岗位职能,密切配合,完成好专班各项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开展工作。


温县交通运输业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

为落实《河南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更好服务保障我县“四保”企业在疫情防控条件下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指南和保障办法。

(一)日常防控刚性措施

1.48小时免费核酸检测。按照《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有关标准,在公路收费站等主要交通场站设置核酸采样屋,确保满足员工48小时常态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状态下核酸检测需求。对接触性岗位人员可以24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场所码全覆盖。按照《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要求,交通运输企业所有运营区域、生活区域一区一码;公路服务区、公路收费站、货运场站(物流园区)及其内部独立封闭空间一门一码、一层一码、一区一码。

3.入豫全报备。交通运输企业(场、站、区)要熟悉入豫报备政策和流程,督促指导所有入(返)豫货车司乘人员及其他到访(返回)人员,通过手机在“豫事办一来(返)豫报备”相应入口报备。

4.日常健康监测。建立交通运输企业(场、站、区)员工健康监测“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在特殊时期,要求员工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5.常态常备。交通运输企业(场、站、区)均要设立疫情防控专班,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专职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在交通运输企业(场、站、区)内部建设或改造满足所有工作人员闭环管理时正常生活需求的宿舍、餐厅等生活保障类设施及物资存放设施,可保证应急状态需要;不具备条件的,应为区外居住人员提供与社会人员物理隔断的集中居住、生活条件,同时建立闭环通勤制度。足量储备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和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实现应急状态下不停运、不停工。交通运输企业(场、站、区)按员工人数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留观点、观察宿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重点环节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

1.货运企业场站(物流园区)

(1)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最新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进出场站车辆、场地及装卸机械、餐饮区、卫生间等场所消毒频次,办公区、餐饮区、卫生间落实通风要求。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所有货运场站(物流园区)设置留观区,中风险地区所在区县视情设置。中高风险所在区县做好进出场站车辆和人员信息登记。

(2)车辆进场管理。督促司乘人员扫描场所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两码一证”正常的,允许进场;发现异常情况的,及时报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入口人员和车辆流量情况,安排足够人员开展检查,防止人员或车辆拥堵聚集。

(3)做好服务保障。应为司乘人员提供热水、就餐、如厕等必要服务;有条件的,提供免费或平价住宿、核酸检测、紧急救治等个性服务。

(4)货物装卸组织。设置入豫货车专用停车区域,加强装卸人员和服务保障人员管理。按照“人、物、环境”同防要求,做好车辆、货物和环境消毒。优化装卸、理货、验货等流程,相对固定人员装卸货物,实行不接触装卸,也可实行“点对点”运输方式,车不落窗、人不下车。

(5)车辆离场管理。对不在豫停留的司乘人员,装卸货后由货运企业场站(物流园区)按照报备信息引导离豫。对短期不离豫且有固定场所的入豫司乘人员,货运企业场站(物流园区)督促其进行社区报备,纳入社区管控;无固定场所的,货运企业场站(物流园区)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地点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

(1)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最新版《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手册》等要求,落实人员、物品、环境“三同防”各项措施。停车场、综合楼出入口、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和设施消杀,每天不少于2次,对入(返)豫人员经留区域要增加消毒频次。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做好异常人员引导、现场管理等工作,引导和现场管理人员应专人专岗、闭环管理。

(2)完善设施设备。合理渠化货车通道,配足入(返)豫货车专用停车位,设置分区标志标识。公共卫生间设置入豫专用通道,采取硬隔离方式划定如厕专用区域,实现入豫人员与其他人员分道进入、分区如厕。车流量大或无法硬隔离的,在合适区域设置临时、可移动卫生间等设施、室内服务场所出入口设置行程码、场所码、“一米线”、体温检测设备。鼓励通过自动售贩机提供口罩、食品、饮品等基础需求物资。选择适宜区域规范设立临时隔离区。利用广播、视频、海报、条幅等,开展疫情防控宣传。

(3)货车及司乘人员入区管理。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分类划定车辆停靠区域,利用标识标志引导入(返)豫货车停放指定停车区域。综合楼入口(通道)安排专人进行体温测量和行程码、健康码(健康证明)查验。查验正常的,允许进入服务场所。发现红码或体温异常等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交通管控专班,同时采取闭环管理措施,引导异常人员进入临时隔离区或停留所属货车驾驶室,对接触区域及设施设备消毒,等待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

(4)提供服务保障。服务区核酸检测点应为货车司机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对因管控长时间滞留的货车司乘人员,主动提供基础生活服务保障;对因人员隔离滞留服务区的货运车辆,加强巡逻巡查,保障车辆、货物安全。

(1)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最新版《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有关要求,严格对回收的卡、票、钱等介质进行消毒,鼓励设置非接触式收费设施。加强收费车道现场服务,做到“快收快走”,尽量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体温三测”(全员必测、岗前必测、岗中监测)和“四不上岗”(高、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未按规定隔离不得上岗、未按规定检测不得上岗、体温检测不合格不得上岗、未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不得上岗)要求。

(2)设置专用通道。焦温高速公路和南河渡黄河大桥收费站应当设置货物运输绿色通道。一般在最右侧车道设置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和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专用通道,保证“鲜活农产品车辆”和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优先快捷通行。交通量高峰时段,应增加临时专用车道和人员,优化收费站通行组织方式,满足货车通行需求。

(3)快速处置因防疫检查导致的车辆拥堵。车辆拥堵超过1小时或长度超过1公里,或车辆已排满匝道且在主线排队时,收费站应立即增加专用通道和检查人员,加强与防疫检查点工作衔接,拥堵处置情况迅速逐级上报省物流保通保畅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强信息宣传。通过电子屏、广播、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司乘人员防范意识。及时发布路况和收费站管制信息,引导货车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行驶路线。

(1)从业人员管理,寄递企业根据企业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储备15天以上的疫情防控物资。每日监测从业人员健康状态,组织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确保应检尽检,应接尽接。

(2)分拨场地和营业网点管理。严格落实场地定时消杀。鼓励分拨中心实施人员食宿集中管理;网点快递员行程轨迹尽量控制在“居住地一工作地一配送区域”。

(3)车辆管理。分拨中心对进场运输车辆外表面进行全面消杀,卸车后进行车厢内消杀。货车司机提前24小时完成入豫报备,进入分拨中心后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

(4)邮件快件管理。分拨中心对于需要拆包的集包邮件、快件,应在拆包后第一时间对包内所有邮件、快件进行消杀。

(三)应急状态下防控措施

我县部分区域或全域实施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时,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保通保畅,在做好以上防控措施基础上,同时落实以下措施,有序展开应急运输等服务保障。

1.快速启动白名单制度。“白名单”企业将其员工及相应保障人员统一报省一体化疫情防控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赋码保护,除核酸阳性、密接、次密接人员外,免子赋红黄码,在应急状态下能够正常通行。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熔断管理机制,对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输入扩散的企业(项目),及时移出白名单目录。企业出现重大遗漏,产生严重疫情传播事件的,依法依规处置。

2.确保“白名单”企业正常运转。制定在交通运输市场监督检查领域应急状态下“白名单”企业豁免政策,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白名单”企业不得随意关停,确需关停的,需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会商确定,停运停工原则上不超过3天。

3.有序做好闭环管理。实施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措施时,要提前告知白名单企业,允许其员工在排除风险的前提下回到企业单位实行闭环管理。纳入“白名单”管理的企业,响应闭环管理预案做好闭环管理。加强企业管理人员,装卸工、搬运工和邮件快件分拣员、投递员等作业人员,保洁、保安、食堂等服务人员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实行住地、工作场所“两点一线”管理,与环外人员不交叉、不接触。

4.划小管理单元。企业内部根据作业类别、风险程度等划分不同区域,各区做到互相隔离,减少不同区域人员流动接触,不同区域实施不同的防疫标准。对于现场操作区域(装卸货场地、仓库、邮件快件分拨转运中心等)、办公区域(会议室、办公区等)、生活区域(食堂、宿舍)、公共空间(道路、室外场地、卫生间)等不同区域,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启用应急状态“食宿、通勤、最小单元班组作业机制,不同班组员工要做到无接触换班,禁止开展聚集活动。

5.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一旦发现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立即转移至临时留观点,第一时间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后复工复产,企业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停运、不停工。可疑症状人员或初筛阳性排除感染风险的,设置静默期,落实独立住宿、生活条件,实行1天1检,静默期结束后返岗,其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员同步返岗。

二、白名单企业遴选标准和申报条件

(1)省级“白名单”遴选标准

①道路货运企业为AAA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或上年度主营道路货物运输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或网络货运企业上年度运费1000万元以上,或服务“四条丝路”的主要道路货运企业.

②道路客运企业市级许可;营运客车80辆以上,以经营省际、市际线路为主的综合性运输企业;郑州市包车(旅游)客车80辆以上,其他省辖市包车(旅游)客车数量辖区内最多,且不低于20辆的包车(旅游)客运企业.

③机动车维修企业等级为一类,服务于公交、客货运等重点企业,按要求向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上传车辆维修数据。

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级为二级及以上,上年度培训5000人以上,按要求向驾培监管平台上传学时信息。

(2)市级“白名单”遴选标准

①道路货运企业A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或上年度主营道路货物运输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或自有货运车辆50辆以上;或服务国家物流枢纽运营的主要货运企业(不超过10家),或服务区域物流枢纽运营的主要货运企业(不超过5家);或网络货运企业上年度运费100万元以上。

②道路客运企业市级许可;车辆数50辆以上。

③机动车维修企业等级为二类及以上,按要求向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上传车辆维修数据。

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级为二级及以上,上年度培训2000人以上,按要求向驾培监管平台上传学时信息。

⑤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在市级注册登记,认定、联网等符合标准。

⑥道路运输第三方监控企业在市级备案,且监控车辆数50辆以上或服务人员5人以上。

⑦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卫星定位服务商在省级备案,且服务车辆数500辆以上或服务企业数10家以上。

(3)县级“白名单”遴选标准

①道路货运企业上年度主营道路货物运输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或自有货运车辆7辆以上。

②道路客运企业县级许可;车辆数50辆以上.

③机动车维修企业等级为三类及以上,按要求向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上传车辆维修数据。

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级为三级及以上,上年度培训1000人以上,按要求向驾培监管平台上传学时信息。

⑤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在县级注册登记,认定、联网等符合标准。

⑥道路运输第三方监控企业在市级备案,且监控车辆数30辆以上或服务人员3人以上。

⑦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卫星定位服务商由省级备案,且服务车辆数50辆以上或服务企业数1家以上.

邮政快递企业均纳入省级“白名单”,其所属品牌市、县企业纳入“白名单”。

申请河南省交通运输“白名单”企业的,应满足上述遴选标准,且生产经营状态正常,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三、白名单企业申报流程和日常管理

按照统一标准、自愿申报、逐级审核、达标即入的原则,科学合理遴选交通运输“白名单”企业,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县级交通运输“白名单”企业的,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市级交通运输“白名单”企业的,逐级向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省级交通运输“白名单”企业的,逐级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邮政快递业“白名单”企业的,由省级邮政快递企业总部向省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申请表;企业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主营业务营业收入、运力规模、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上年度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1.企业要完整、准确提供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按要求提供材料并进行审核。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白名单”内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根据企业运营实际情况,动态更新“白名单”企业库。

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与“白名单”企业对接联系和服务保障机制,积极帮助“白名单”企业协调、解决通行中出现的问题。

4.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白名单”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发现企业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疫情防控政策的,应及时将其移除“白名单”。

5.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快递“白名单”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根据企业运营实际情况,动态更新“白名单”企业库;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疫情防控政策的,应及时报告省邮政管理局将其移出“白名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综合调度,加强与各专班协同联动,依照职责统筹做好行业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和“白名单”企业管理工作,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一旦发生应急状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展开相关工作。

(二)压实各方责任。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和邮政快递企业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指南各项要求。各类交通运输企业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要求严格人员管控,严格执行封闭化管理,确保所有防疫措施、要求全部落实到位。司乘人员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做好个人防护,定期参加核酸检测,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强化政策支持。交通运输、邮政快递等部门要制定运输企业和邮政快递企业纾困解难具体举措,同时积极协同发展改革、财政、银保监等部门研究出台财政税费、金融信贷、社会保险等专项政策,帮助运输企业和邮政快递企业渡过难关,促进良性发展。对白名单企业(项目)自有和固定外协的货物运输车辆,在落实提前报备、闭环管理等措施的条件下,司乘人员可纳入交通运输“白名单”,入豫不赋黄码。

(四)加强督导检查。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和“白名单”制度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对发现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白名单”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等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温县商贸流通业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

为落实《河南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更好服务保障“四保”企业(项目)在疫情防控条件下正常生产经营,结合商贸流通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南和保障办法。

一、商超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强化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商超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防控制度。落实“场所码”全覆盖,一门一码,扫码进入,确保所有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督促供货司乘人员和员工落实入温报备政策规定。设置流动监督员,在商场、超市内巡回检查,督促引导员工和顾客落实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保障员工24小时免费核酸检测。加强员工(含物业、安保、装卸等人员)健康监测。在大型商超优先布局核酸采样屋,鼓励大型商超企业自行配置核酸采样屋。协调疫情防控指挥部保障24小时免费核酸检测需求。

3.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加强通风换气。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组织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做好消毒记录。中高风险地区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4.搞好个人卫生防护。员工应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手套,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定期清洗、消毒.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还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5.严格进口冷链食品要求。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严格规范消毒操作,执行防控措施,不得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鼓励将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码等在销售区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6.落实限流限距措施。设置“两米线”,顾客购物、付款时保持安全距离。合理设置顾客最大接待量,防止人员聚集。

(二)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措施。

1.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员工上岗前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佩戴N95口罩,生鲜宰杀、称重、收银等岗位人员加戴防护面屏。上下班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行住地、工作场所“两点一线”管理,与环外人员不交叉、不接触,工作之外居家不外出。商超商品和有关物资进入场内,按照专用路线直达固定场所。司乘人员不下车或在划定场所活动,企业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贮存、拆封、消毒等工作,加强对司乘人员活动场所的消杀。

2.划小管理单元。大型商超企业内部实行分类分区管理,对交接区(如仓库等)、营业区、办公区等,做到互相(软)隔离,减少不同区域人员流动接触。同一等级区域要划小管理单元,同班同组员工相对固定,统筹安排上班周期,减少换班频次。

3.做好应急处置。提前设置临时留观点或观察房间,一旦发现场内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立即转移至临时留观点或观察房间,第一时问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并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白名单企业遴选条件和标准

(一)白名单企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河南省注册的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良好;

2.符合安全生产、环保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3.满足《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刚性措施和本工作方案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4.具备疫情应急处置条件和能力;

5.具有社会责任担当,能够主动承担保供任务。

(二)商超企业白名单标准:

根据居民生活必需品保供需要,选择经营面积较大、服务人口较多的若干大型商超和连锁便利店,作为县级白名单企业。

三、白名单企业申报和管理

1.企业申请。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承诺,提交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地方推荐。属地政府推荐,报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3.公示发布。商务主管部门分级向社会公示发布白名单。

1.压实白名单企业主体责任。督导所有白名单企业组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明确高管专责,各部门(分区、分店)负责人参加,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实现员工防疫管理全覆盖,确保组织有力、调度高效、指令畅通。积极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对接,确保防范措施到位、应急处置及时。白名单企业要主动按要求完整、准确报送信息。

2.强化属地监管指导责任。要定期对辖内白名单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人员管理、重点区域消杀等情況进行巡查巡检,对企业负责人和防控专员进行防控知识技能抽查,必要时留存检查记录和影像资料。白名单企业要积极配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向主管部门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对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业和人员适用尽职免责。

3.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定期对本级白名单更新调整,及时将达到条件的企业纳入白名单管理。发现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及时移出白名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联动保障。要成立工作专班,应急模式下集中办公、专人专责,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企业科学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将白名单企业纳入“万人助万企”机制,坚持扁平化与专业化相结合,加强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横向联动,主动与企业纵向沟通,及时跟踪协调解决应急状态下白名单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调度机制,高效平急转换。构建以保障白名单企业应急状态下企业正常生产、,商贸正常经营、物流正常配送的运行调度模式,建立健全实时监测、联合会商、快速处置等工作协调机制,推动疫情防控与生产运营双线嵌合。对居住在非封控区、且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商贸流通行业白名单企业员工应予放行,确保在应急状态下“点对点”上下班。企业自有和固定外协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纳入全省交通运输白名单,入豫不赋黄码。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纾困助企。依托“四保”白名单企业(项目)运行调度平合,利用“政策找企、应享尽享” 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大数据校验等方式,将财政税费、金融信贷、社会保险、援企稳岗、用电用水用气等专项政策精准匹配白名单企业,实现应急状态下各类优惠政策快速兑现。商超及配送等与外界接触类企业实行全员24小时免费核酸检测。对白名单企业在配置核酸采样屋、设置集中宿舍场所、配备防疫物资、核酸(抗原)检测等方面,县财政给子补贴支持。鼓励白名单企业防疫物资带量采购,降低企业防疫成本。加强政策储备,要研究制定白名单专项政策,确保在行业需要时能快速出合应对。

(四)主动应急处置,及时复工复市。一旦发现疫情,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必要时实施熔断管理。对不同层级白名单企业,由省、市、县分级管控,不得越级封控。经风险研判确需停工或闭店(市)的,停工停产原则上不超过3天。商贸企业按照规定处置并达到相关要求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迅速评估,对符合解封要求的应在24小时内解封,恢复经营,保障市场有效供给。


温县文化和旅游业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

为落实《河南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更好服务保障“四保”企业在疫情防控条件下正常生产经营,特制定本工作指南和保障办法。

1.坚持属地为主、行业监管。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动态清零的要求,按照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对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4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和精品民宿进行全面评估,取得白名单资格,按照省、市两级分级进行管理,不搞“一刀切”。

2.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白名单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把防控责任落实到位。

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最新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我省《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有关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常态化下疫情防控措施

(1)设立核酸检测点。原则上人员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白名单企业,由当地政府设立核酸检测点;人员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设立核酸检测联系点。

(2)落实“场所码”。坚持办公区与服务区“场所码”分离制度,严格落实“一门一码、一店一码”,强化“预约、错峰、限流”措施,严格查验游客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测体温制度。

(3)落实“流动哨”。坚持以“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原则,指定专人担任“流动哨”,提醒游客“戴口罩、一米线”,疏导密集区游客,劝导游客疏散。

(4)员工监测。单位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早晚对员工开展健康监测,如发现员工有发热等异常现象的,督促员工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和筛查,并报告属地街道(乡镇)疫情防控管理人员。根据属地疫情防控管理部门要求,组织做好员工核酸检测工作,一线员工坚持24小时核酸检测。

(5)进出人员监测。严格进出人员管理,对进出人员开展体温监测和扫码查验,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如发现体温异常要禁止进入,做好信息登记,督促其到医疗机构就诊筛查,并报告属地街道(乡镇)疫情防控管理人员;如发现健康码异常,要立即将其留置在相对独立空间并报告属地街道(乡镇)疫情防控管理人员。

(6)环境监测。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定期采集人员密集和人员接触频繁部位的环境标本,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阳性后,要立即对相关活动场所进行暂时封闭,停止人员流动,并报告属地街道(乡镇)疫情防控管理人员。

(7)日常消杀。每日对单位开展消杀,重点加强公共卫生间、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部位的清洁消毒力度,有条件的单位在出入口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感应消毒设施,方便群众做好手卫生。做好建筑物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和消毒处理。

(8)活动控制。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确需举办的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落实,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承办50人以上的婚宴、商业活动聚集性会议活动要向属地进行报备,查验参加人员的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措施

白名单旅游景区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措施:

(1)启动应急防控预案。景区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综合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加强防控措施,加大督导力度。

(2)实行封闭式员工防护。员工每日进行核酸检测,上岗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单位安排员工统一住宿,实行住地、工作场所“两点一线”管理。

(3)实行全时段环境消杀。每日不少于3次对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办公区域、公共卫生间等密闭区域进行消毒、消杀,在密闭出入口配备消毒剂、感应消毒设施。

(4)游客限流限距。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要求,游客进入景区必须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重点部位和公共场馆加大流动哨数量,做好提醒和劝导工作。

(5)做好各种应对处置。一旦发现可疑人员或感染者,立即转移至临时留观点和观察隔离区,第一时间报告疫情防控部门,配合做好转运和流调工作。

(6)适时关闭景区。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适时关闭景区,并报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白名单旅游星级饭店(精品民宿)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措施:

(1)启动应急防控预案。旅游星级饭店(精品民宿)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综合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加强防控措施,加大督导力度。

(2)实行员工闭环式管理。员工每日进行核酸检测,上岗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单位安排员工统一住宿,实行住地、工作场所“两点一线”管理。

(3)加强对入住人员管控。各单位设立核酸检测联系点,在旅游星级饭店(精品民宿)附近设立步行15分钟检查联系点,严格落实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办理入住手续,建立落实“一客一档”制度。

(4)加大消毒消杀频次。每日不少于8次对电梯、通道、大堂、前台、公共卫生间、客用更衣室等公共区域,以及饭店店出入口、门拉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公共卫生间马桶按钮、座盆等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5)做好各种应对处置。要建立留观点和观察隔离区,一日发现可疑人员或感染者,立即转移至临时留观点和观察隔离区,第一时间报告疫情防控部门,配合做好转运和流调工作。

(6)适时关闭景区。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适时关闭景区,并报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白名单旅游星级饭店(精品民宿)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措施:

(1)启动应急防控预案。旅游星级饭店(精品民宿)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综合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加强防控措施,加大督导力度。

(2)实行员工闭环式管理。员工每日进行核酸检测,上岗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单位安排员工统一住宿,实行住地、工作场所“两点一线”管理。

(3)加强对入住人员管控。各单位设立核酸检测联系点,在旅游星级饭店(精品民宿)附近设立步行15分钟检查联系点,严格落实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办理入住手续,建立落实“一客一档”制度。

(4)加大消毒消杀频次。每日不少于8次对电梯、通道、大堂、前台、公共卫生间、客用更衣室等公共区域,以及饭店店出入口、门拉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公共卫生间马桶按钮、座盆等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5)做好各种应对处置。要建立留观点和观察隔离区,一旦发现可疑人员或感染者,立即转移至临时留观点和观察隔离区,第一时间报告疫情防控部门,配合做好转运和流调工作

(6)适时关闭旅游星级饭店(精品民宿)。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适时关闭,并报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1.属地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白名单企业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立与辖区内白名单企业的联系沟通机制,安排人员主动对接,接到异常情况报告后,要追踪症状异常人员医院就诊筛查情况并做好管理。

2.部门责任。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白名单企业的监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操作规范培训,指导白名单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单位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白名单企业常态化和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4.个人责任。内部员工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接种疫苗,认真落实各项要求。进出人员要遵从疫情防控规定,按照进出场所、单位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接受场所单位的疫情管理规定。

二、白名单企业遴选标准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根据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符合《文化和旅游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安全设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服务水平较高的企业,可分省、市两级申报进入文化和旅游业白名单,拟定遴选标准如下:

(一)省级文化旅游白名单企业遴选标准

1.5A级旅游景区、5星级旅游饭店。

2.“万人助万企”省领导包联A级旅游景区。

3.在全国有一定影响且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新业态(演艺、精品民宿等)。

(二)市级文化旅游白名单企业遴选标准

1.促进当地消费增长的非开放式4A级旅游景区、4星级旅游饭店。

2.“万人助万企”市领导包联A级旅游景区。

3.在全省有一定影响的精品民宿。

三、白名单企业申报流程和日常管理

文化旅游业白名单企业采取分级电报,逐级审核的方式。符合遴选标准的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由县文化旅游部门分级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荐申报。申请纳入省级文化和旅游白名单的企业,经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后上报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级白名单企业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确定,市级白名单企业由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确定,省直管县(市)纳入原所在省辖市统一报送。

1.建立上下协同联动机制。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白名单企业“四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厅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有关厅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厅办公室、财务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宣传推广处、安全办、信息中心负责人组成。县文化和旅游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上下协同联动,按照省厅统筹、属地管理、协同服务的要求,扶持白名单企业稳定发展。

2.建立白名单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白名单企业的跟踪评估,按照适当增减、有进有出、整合优化的原则,适时调整白名单企业,凡违反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的企业终止白名单资格。入选省级“白名单”的文化旅游企业应及时在河南智慧文旅平台注册备案,并按要求填报企业有关数据。

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加强各项纾困助企政策的协调、倾斜和直达,确保白名单企业安全正常生产经营,稳住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基本面。

(一)加强服务保障。省文旅厅实施厅领导“1+1”企业包联机制和白名单企业周调度机制,建立服务保障工作微信群,加强疫情防控督导和指导,主动调研、对接企业实际需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举措,指导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县文化和旅游部门参照省厅模式建立市级白名单企业服务保障机制。

(二)加强指导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帮助白名单企业根据《文化和旅游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从严从紧从实从细完善疫情防控措施,配足疫情防控人力物资,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确保常态和应急状态的无缝转换。

(三)加强政策支持。加强对各项纾困助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安排专人与白名单企业直连直通,指导白名单企业争取政策支持确保各项纾困助企政策直达企业。鼓励白名单企业采取预售、发售年卡等形式开展经营,确保企业在应急状态下收入稳定。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制定文化旅游业纾困解难具体举措和白名单企业优惠政策,同时,协同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研究出台财政税费、社会保险等专项政策,帮助文化旅游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四)加强金融支撑。深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协同创新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积极争取有效信贷供给,最大限度保障企业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优惠,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白名单企业存量贷款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展期、续贷、再融资等方式做好融资接续安排,保障企业资金需求,防止资金链断裂。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主动对接金融管理部门,加大对文化旅游白名单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五)加强项目申报。在申请“行走河南·读懂中国”百大标识项目数字化展示项目奖补资金、研学旅行奖补资金、贷款贴息政策等审核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省级白名单企业优先。


温县重点项目建设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和白名单项目保障办法

为落实《河南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更好服务保障保生产经营、保物流畅通、政策助力、保防疫安全“四保”项目在疫情防控条件下正常施工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指南和保障办法。

1.全面开展核酸检测。产业集聚区、各相关乡镇布局核酸检测屋,充分考虑项目分布,合理分配医务人员,备足医用耗材,原则上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对1000人以下施工现场周边设置核酸采样屋或临时采样点,确保满足施工人员48小时常态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状态下核酸检测需求。对建材收储、餐饮供应等流动性、接触性岗位人员可24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鼓励用工1000人以上项目单位自行配置核酸采样屋,纳入属地统一管理。6月底前全部完成布设。

2.实施工地场所码全覆盖。由项目建设单位申领、设置场所码,做到无死角、全覆盖。项目所在地施工区域、生活区域一区一码,做到“应设尽设”所有进入施工场所人员,扫码后方能进入,做到“应扫尽扫”。

3.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实时关注项目所在地各类监测哨点的监测预警,有效落实防控措施。建立健康监测“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每日对施工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新冠病毒疫苗及“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

4.加强常态化防护。按照“一项目一方案”要求,设立疫情防控专班,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按施工人数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哨,不间断巡回检查施工区内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足量储备口罩、防护服、乳胶手套、消毒液、免洗手消、测温设备、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和生活用品。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留观点、观察宿舍,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

5.实施闭环化管理。有集体宿舍的项目,实行住地、工作场所“两点一线”管理,避免与环外人员交叉接触;没有集体宿舍的项目,原则上安排员工在项目内住宿,严禁外出;对到访人员实行闭环管理,按照划定区域、划定路线活动,不与施工人员接触,严禁红黄码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项目施工区域。建材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按照专用路线到达固定场所(与其他区域相隔离),司乘人员不下车或在划定场所活动,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贮存、拆封、消毒等工作。

6.实行小单元管控。项目内部实行分类、分区、分级管理,根据作业类别、风险程度等划分不同区域,各区做到互相隔离,减少不同区域人员流动接触,不同区域实施不同的防疫标准。对于交接区域(出入口、装卸货场地、仓库等)、生活区域(食堂、宿舍等)、公共空间(道路、室外场地、卫生间等)等不同区域,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同一等级区域要划小管理单元,同一班组统一活动,施工人员宿舍按照同办公室、同工作班组等在排班时间一致的基础上统筹安排,不同班组员工之间做到无接触换班,禁止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7.保障建材运输畅通。实行通行证制度,码卡证合一全省通行,确保产业链供应链不断。对建材运输车辆,由项目建设单位申领全国统一式样通行证,加设统一标识,予以优先保障、快速通行。对入温货运司乘人员提前报备,纳入闭环管理的不予赋码。探索在县城周边或郊区设置零接触物资中转站、接驳转运站、“直通车”制度,制定完善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项目建材有序中转供应稳定。

8.做到应急处置。一旦在施工现场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人员或初筛阳性,立即转移至临时留观点或观察宿舍,同时报告县疫情防控部门开展追阳复核,6小时内完成混检阳性人的单采复核。项目不得随意关停,确需关停的,需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运行调度机制指挥部会商确定,并逐级上报,停工停运原则上不超过3天。对可疑症状人员或初筛阳性排除感染风险的,设置静默期,落实独立住宿、生活条件,实行1天1检,静默期结束后返岗,其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员同步返岗。

二、白名单项目遴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按照产业链完整、投资规模较大、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具备防疫条件等标准,从省、市、县重点项目和“三个一批”项目中遴选一定数量的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分别列入省、市和县本级“四保”项目白名单,原则上不低于省市重点、“三个一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的40%。“打捆项目”原则上不列入白名单。具体申报标准:

(一)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能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备安全施工条件,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符合施工环境保护要求。能够落实施工环境保护制度,能够达到扬尘污染防控、环保调控等有关标准。

(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点状项目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有固定的餐饮、住宿场所,对施工人员和机械、车辆能够做到实时管控,在应急状态下能够实现闭环管理;高速公路、铁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桥梁等线性项目,能够做到工作场所和住所的“点对点”接送,减少中途接触环节,确保防疫安全。

(四)符合诚信履约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白名单项目申报流程

按照统一指导、上下贯通、分级保障的要求,“四保”白名单项目分为省、市、县三级。原则上省级“白名单”项目必须纳入市级白名单,省、市两级白名单项目必须纳入县级“四保”白名单。具体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报。项目业主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运行调度机制指挥部办公室(县发改委)进行申报。

(二)县级初审。严格把控“入口关”,申报县级白名单项目,由所辖乡镇政府(街道办)、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单位对辖区内或行业领域内的申报项目逐一筛选核查后,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运行调度机制指挥部办公室(县发改委)提出建议名单,报县政府审定,纳入县级白名单项目库管理实施。申报省、市白名单项目,由县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运行调度机制指挥部办公室(县发改委)在县级白名单项目库中逐一筛选、研究推荐并提出建议名单,经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市级。

(三)市级把关。市发展改革委对县级申报的省、市级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名单,省级白名单报省发展改革委,市级白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四)公布实施。白名单项目确定后,及时纳入“四保”白名单项目运行调度平台管理,并面向社会公布,强化应急状态下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一)强化项目施工保障。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双线运行机制,将疫情防控嵌入项目建设各环节、全过程,实现常态化疫情防控与项目建设同步运行,确保应急状态下项目正常施工建设。按照分类、分区、分级、分时、分散的原则,对于点状项目划小单元、减少交叉,实施闭环内部“气泡式”管理;对于高速公路、铁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桥梁、水利设施等线性工程项目,实行工作场所、住所“两点一线”管理,原则上所有人员在指定岗位工作、指定地点住宿。依托“万人助万企”助企帮联、重大项目建设月调度等工作机制,建立对接联系和服务保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建材运输保障。科学制定运输保障预案,精准调度项目施工所需建材,确保应急状态下运输不间断、建材不断供。项目建设单位与建材供应企业加强对接,协商划定固定装载和接收地点,建立全链条闭环管理和点对点运输,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运输保障。

(三)强化政策支持保障。依托“四保”白名单项目运行调度平台,落实“政策找企、应享尽享”机制,在应急状态下,对符合条件的白名单项目快速兑现金融信贷、社会保险、用电用水用气等政策。将白名单项目核酸检测、防疫物资采购纳入全县疫情防控网络,降低项目单位疫情防控成本。各级、各部门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研究储备针对性强、帮扶力度大的专项政策,及时推动出台、快速应对。

(四)强化防疫安全保障。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切实做好应急状态下检查监督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加强重点环节防控管理,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对进出项目工地的物料物品实行二维码追溯管理,对各种场所实行分区分类防疫消杀管控。做好防疫应急处置,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施工人员比例设置临时观察区,建立阳性人员转运联络通道,有效应对疫情突发情况,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项目建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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