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异地大病治疗报销流程?

  异地门诊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在居住地选择1-2家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填写《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门诊大病审批表》并由选择的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后,到当地医保中心盖章确认。

  2、参保人员患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和类风湿性四种门诊大病,须持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应的检查报告;患上述四种门诊大病以外的其他十一种门诊大病的,须持最近两年内的住院病案复印件、出院证、身份证复印件。

  3、携带以上资料到银川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并发给《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处方本》。自审批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1、参保人员应当持《门诊大病处方本》和身份证,在异地选择的医疗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

  2 、参保人员居住地或就医地变更的,须在每年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重新银川市医保中心申请变更。

  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每年报销一次,一个医年度内(当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个人先自付500元,其余部分在门诊单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参保人员个人负担30%,统筹基金负担7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银川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医保科普、职工/居民医保用途、怎么用、药品目录、报销比例、经办地址/电话等。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江西财经大学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第二学位等)应参保。

2、取得学籍已办理休学复学的学生和退伍的学生、标准学制结束后未能毕业且留校继续学习的学生,每年9月份本人需至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公室按要求备案,延长续保毕业年度(未按要求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3.在读期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

4.在读期间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不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但是需要到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填写放弃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说明

二、参保流程及注意事项

1、参保登记:每年9-10月医保办会通知各学院协助完成开展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登记工作。

2、网厅参保:每年12月底之前会根据登记的信息按照南昌市医疗保障局的要求在完成大学生居民医保参保工作

3、制卡:大学生居民医保参保成功后,对于没有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学生统一按要求制卡,并发放(首次制卡免费)。

1.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的年限是根据信息登记表中的毕业时间进行填报的。

2、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关联激活:对已经有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学生,①网上关联激活:微信搜索“南昌智慧人社”小程序,进入后点击社保卡线上服务平台→关联激活→核对信息,选择需启用(关联)的个人编号→通过面部识别,启用(关联)成功;②线下办理:需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和北大道369号)一楼制卡部办理社保卡身份关联。关联身份后就能在南昌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医。

3.大学生寒暑假或实习期间,需带好社会保障卡。在外地因疾病住院时,可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后,进行刷卡就医。

1、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费说明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0元,省市财政金额支付,个人无需缴费。

大病补充保险:年度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由统筹基金划缴,个人无需缴纳。

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为当年9月1日至第二年8月31日。②大学生毕业之年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可延长至当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已就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

大学生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制(以下简称首诊医疗机构)。江西财经大学校医院为我校学生首诊医疗机构,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按门诊费用65%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学生在首诊医院门诊就医需要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就医,没有出示一卡通就医只能按自费结算。

4、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时实行刷社会保障卡就医,待遇享受与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一致。

①起付标准:一级1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

②住院可报销比例:一级90%、二级80%、三级60%。

③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时实行刷社会保障卡就医,异地住院就医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可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刷卡就医,待遇享受与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一致。

④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费用6.5万元以下(含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部分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费用在6.5万元至10万元内的部分及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公司按照90%的比例支付,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45万元。

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死亡者,由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死亡补偿金1万元。

江西财经大学校医院为我校学生首诊医疗机构,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按门诊费用65%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大学生寒暑假期间,可选定户籍所在地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医院、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作为大学生寒暑假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到校医院医保办备案后,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按门诊费用65%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开学后提供本人就诊病历、正规发票、疾病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单及药品清单等相关报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医保办报销。

2、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

①学生持近年来出院小结、近期相关病历和医学检查报告等材料,自行选择一家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办进行资格审核,完成初审后,统一报送市医疗保险经办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鉴定通过后,参保大学生于次月享受待遇,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时实行刷社会保障卡就医。

②暂无异地申请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政策。

③门诊特殊慢性病种为:(1)糖尿病;(2)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3)慢性阻塞性肺气肿;(4)慢性肝炎;(5)肺结核病;(6)精神病;(7)艾滋病;(8)高血压病;(9)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限Ⅱ级以上;(10)冠心病冠脉支架置入术后;(11)老年痴呆症限;(12)肾病综合症限;(13)重症肌无力;(14)癫痫;(15)肝硬化失代偿期;(16)血吸虫病;(17)帕金森氏综合症;(18)系统性红斑儿狼疮;(19)再生障碍性贫血;(20)恶性肿瘤;(21)血友病;(22)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23)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时实行刷社会保障卡住院院就医。

持社保卡的大学生按规定(微信关注“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便民服务—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根据提示操作)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刷卡就医。

③大学生非本人原因无社保卡、未刷卡或因急诊急救在本市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异地未联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出院后按要求将住院材料送至校医院医保办报销医疗费用。(详细情况请参考本指南中“医保手工报销及保险理赔准备材料”)

五、大学生居民医保停保

毕业生在大学生居民医保享受期内(毕业当年的8月31日之前),因工作单位需交职工医保的,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医保自助机上办理大学生医保停保。停保后不再享受大学生居民医保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不予赔付说明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以外的费用;

2、健康体检、计划免疫、计划生育、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费用;

4、交通事故(有责任人负责的交通事故或本人为责任人的交通事故)、服毒、自杀、自残自伤、酗酒、吸毒、打架斗殴、犯罪行为等所致的医疗费用;

5、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其他不予补助的医疗费用。

以上内容如有更改变动,以省市最新医保政策文件为准;学校内部相关业务及流程变动,请同学们关注校医院通知。

江西财经大学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

医保各校区交材料地点、时间和医保手工报销及保险理赔准备材料

医保报销点及交材料时间:

①蛟桥园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周一、二、三上午。电话:

②麦庐园校区:麦庐园大学生活动中心D102室,周四下午

二、医保手工报销及保险理赔准备材料

参保学生如发生住院费用或意外受伤的门诊请对应以下情况备好材料。

情况一:只需医保报销(学生发生住院费用没刷医保卡的又没购买商业报业保险的情况下,学生可以申请在医保理赔)所需材料

1、住院发票纸质版或打印出电子版住院发票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2、住院费用纸质版“总清单”(需盖医院公章有效)或打印出电子版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3、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需盖医院公章有效)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4、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疾病证明书(需盖医院公章有效)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5、医院出具的医保身份确证表(在南昌本地医院住院需提供,其他地区不需要提供)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件

6、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两面复印)

7、学生证复印件2份(复印有照片的一面)

8、银行卡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复印好了之后备注:姓名、手机号码、银行卡号、开户网点名称)

9、证明书(此表由校医保办出具)

10、江西财大大学生保险理赔申请书(此表由校医院出具)

11、《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事故核定表》(意外受伤住院的学生需要填此表,其他情况不需要填此表,此表由学校医保办给出)

12、《南昌市高校大学生居民医保转诊(异地)申请表

2份(非南昌住院的须填写,在南昌本地住院的不需要填此表,此表由学校医保办给出)

    13、《南昌市医疗保险医药费用零星报销申请表》(此表由学校医保办给出)

情况二:需要医保报销,再由商业保险公司补充理赔(学生发生住院费用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刷医保卡的又买了商业保险的可以先申请在医保报销,再申请到商业保险理赔)所需材料:

1、住院发票纸质版或打印出电子版住院发票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2、住院费用纸质版“总清单”(需盖医院公章有效)或打印出电子版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3、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需盖医院公章有效)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4、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疾病证明书(需盖医院公章有效)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5、医院出具的医保身份确证表(在南昌本地医院住院需提供,其他地区不需要提供)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件

6、身份证复印件3份(正反两面复印)

7、学生证复印件3份(复印有照片的一面)

8、银行卡复印件3份(正反面复印,复印好了之后备注:姓名、手机号码、银行卡号、开户网点名称)

9、证明书(此表由校医保办出具)

10、江西财大大学生保险理赔申请书(此表由校医院出具)

11、保险公司的理赔申请书(此表由保险公司提供,由校医院代发)

12、《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事故核定表》(意外受伤住院的学生需要填此表,其他情况不需要填此表,此表由学校医保办给出)

13、《南昌市高校大学生居民医保转诊(异地)申请表》

(非南昌住院的须填写,在南昌本地住院的不需要填此表,此表由学校医保办给出)

    14、南昌市医疗保险医药费用零星报销申请表(此表由学校医保办给出)

情况三:已经医保结算,需要商业保险理赔(住院已经刷了医保卡报销的或已经在家里那边的居民医保或农合医保已经报销了的,入校时又购买了商业保险的学生可以申请在商业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发票纸质版或打印出电子版住院发票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2、住院费用纸质版“总清单”(需盖医院公章有效)或打印出电子版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3、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需盖医院公章有效)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4、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疾病证明书(需盖医院公章有效)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5、出具家里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医保报销的理赔清单(加盖家里那边居民或农合医保的公章)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6、家里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医保报销了的1、2、3、4的原件如果被家里农合收走了,请一定在复印件上加盖家里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公章

7、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两面复印)

8、学生证复印件2份(复印有照片的一面)

9、银行卡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复印好了之后备注:姓名、手机号码、银行卡号、开户网点名称)

10、保险公司的理赔申请书(此表由保险公司提供,由校医院代发)

11、江西财大大学生保险理赔申请书(此表由校医院出具)

情况四:只在商业保险公司报销(学生购买了商业保险的前提下,发生意外受伤只在门诊就诊没有住院的费用可以在商业保险申请理赔)所需材料:

1、门诊发票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2、病历本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3、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及药费清单原件1份及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两面复印)

5、银行卡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复印好了之后备注:姓名、手机号码、银行卡号、开户网点名称)

6、保险公司的理赔申请书(此表由保险公司提供,由校医院代发)

7、江西财大大学生保险理赔申请书(此表由校医院出具)

:毕业生在毕业当年的912底,没有参加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医保的情况下,如果发生的住院费用享受大学居民医保报销除了要按“情况一”提交材料需要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1、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补助审批表(限校医院医保办办理)

2、住院发票纸质版原件或打印出电子版住院发票

3、住院费用纸质版“总清单”原件或打印出电子版住院费用“总清单”

4、疾病诊断证明书纸质版原件或打印出电子版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另盖医院公章有效

5、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纸质版原件或打印出电子版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复印件另盖医院公章有效

6、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两面复印)

7、银行卡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复印好了之后备注:姓名、手机号码、银行卡号、开户网点名称)

8、学生证复印件2份(复印有照片的一面)

9、住院人员医保身份确认表(南昌市内住院未刷社保卡,出院前需主动向医院索要,含医生签章有效)

10、江西省生育服务卡(复印件)

11、结婚证(复印件)

12、户口本户主首页,夫妻各一页(复印件)

13、小孩出生证明(复印件)

1、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死亡补偿审批表(限校医院医保办办理)

2、学院开具的情况报告

3、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火化证明书原件2份

5、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无法开具可把户口簿中死者盖销户章的那页彩色复印两份)

6、派出所开具的法定受益人与死者关系证明(盖章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死者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

8、法定受益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父母双方都需提供)

9、法定受益人银行卡(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在复印件上注明:姓名、手机号码、银行卡号、开户网点名称)

1、大学生居民医保需要交费吗?

答:大学生居民医保费用是由财政金额补助,参保大学生个人无需缴费。

2、可能享受多长时间?

答:大学生居民医保享受期为新生入学年度的9月1日至正常毕业年度的8月31日24时,大学生毕业当年医疗保险可延长到当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已就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

3、大学生任何时候都可以参保吗?

答:不可以,南昌市大学生参保登记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12月底,错过了只能等第二年的9至12月份。

4、应届毕业生参加工作,大学生居民医保和单位职工医保有冲突,导致单位无法缴费,怎么办?

答:应届毕业生的大学生居民医保会在毕业当年的8月31日24时自动截止。如果在止之前已经找到工作,需要参加职工医保的,可携带身份证至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和北大道369号)1楼大厅医保自助机办理大学生医保停保,人为停保后则无法享受万古长青医保相关待遇。

5、为什么有的同学发放的社会保障卡,有的同学没有?

答:对于外省籍没有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同学,在参加了大学生医保后会统一制卡并发放。如果已经有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同学将不再制卡,要按照上面指南中参保流程及注意事项里的注意事项第二点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关联激活进行身份关联,关联后持有的江西省社会保障卡就可以正常使用。

6、大学生户籍地有医保,户籍地要求每年年度缴纳次年的医保费用,可以同时参加高校的大学生居民医保吗?

答:不可以同时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新生入学报到后,医保办(10月左右)登记大学生参保信息,学生任意选择一方参保地参保,选择户籍地参保的大学生需要到校医保办按要求填写“放弃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情况说明”,并且不能享受校医院门诊就医时医保待遇。选择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则不用缴纳户籍地医保的费用,可以享受校医院门诊就医时医保待遇。

7、在非首诊医院就诊的门诊费用可以医保报销吗?

答:不可以。只能在首诊医院享受普通门诊医保政策,其他医院(除住院)都要自费。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大病保险为补充的以户为单位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城乡居民、不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在校学生、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下列人员不列入参保范围:①正在服兵役的人员;②正在服刑期间的人员。

  三、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茂医保规〔2020〕2号),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80元,在2020年第四季度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执行。

  四、为什么要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一)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每年的筹资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最低标准。

  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规定: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城乡居民医保每年的筹资标准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我市将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也是执行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最低标准。

  (二)个人缴费标准增长的同时,国家各级财政补助相应增加。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资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其中,“个人缴费是小头,政府补助是大头”。

  按照中央财政的要求,个人缴费标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280元。如果没有执行中央规定的标准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就不能补助,这部分缺口由各地方政府财政自行解决。按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610.97万人计算,这是一笔非常大的资金,这不但会增加当地财政和医保基金支出的负担,并且将严重影响参保居民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三)缴费标准提高是保障我市居民医保待遇的客观需求。

  近年来我市致力于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大家的健康意识越来越强,每年的医疗费用总支出也在不断增加。因此,提高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确保医保基金充足,是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的客观需求。

  五、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何时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参保缴费方式如下:

  (一)以家庭(户)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家庭参保缴费信息确认和代扣手续。2020年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家庭,如无申请暂停参保,则默认2021年度继续参保,系统将自动为参保人代扣参保。

  (二)新增参保人或修改参保缴费信息参保人,可在缴费期内携带资料:①家庭户口簿;②家庭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③家庭成员中代扣城乡医保费的社会保障卡,暂无保障卡的可提供邮政储蓄银行、农信社、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广发行活期存折或银联储蓄卡复印件及账户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各镇或村委会)签字确认修改《参保信息确认表》。

  (三)按时将足额金额存入社会保障卡或代扣医保费的银行账户。

  六、已办理参保登记、确实未能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缴费人可以怎样缴费?

  已办理参保登记、确实未能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缴费人可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一)自助缴费。可通过“广东税务”或“茂名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或“粤省事”小程序、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务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缴费。

  (二)税务机关前台缴费。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前台通过POS刷卡缴费,或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进行缴费。

  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咨询电话

 电白区社保分局

滨海新区社保医保服务中心

  八、参保居民可享受什么医疗保险待遇?

  (一)门诊待遇:包括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二)住院待遇: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达到48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有关政策一览表

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院

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未经转诊和未办理异地居住备案

与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一致

起付标准为9500元,报销比例为80%

起付标准为1900元,报销比例为90%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起付标准为2850元,报销比例为85%

在市内二、三级公立医院改革医院门诊就医可享受3元/人·次的门诊诊查费报销待遇;在乡镇卫生院及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每次门诊一般诊疗费报销6.3元

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200元,支付比例为50%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共24种,不设起付线,参保人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可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九、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是怎样的?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共24种,不设起付线,参保人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可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门诊特定病种在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白血病(放、化疗)、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透析治疗)等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病种限在定点医院门诊就诊才能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门诊特定病种(除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的3种病种)在本市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按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三)参保人因门诊特定病种在本市外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诊或购药的,支付标准参照本市外住院相应支付比例执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最高支付限额

恶性肿瘤(非放、化疗)

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不需透析)

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透析治疗)

器官(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后抗排异反应治疗

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

精神障碍性病症[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强迫性神经症、抑郁症、狂躁症]

慢性结核病(非耐多药肺结核)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

复明工程:600元/眼

泌尿系结石(门诊体外碎石)

初碎:1000元/次;

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

  说明:参保人如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门诊特定病种的[(白内障(门诊手术)、泌尿系结石(门诊体外碎石)和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病种除外],参保人取较高病种的年度支付限额标准并增加1200元/年。

  十、门诊特定病种如何申请?

  (一)申请材料:《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所申请门诊特定病种相应的相关检查报告、病历等诊疗资料(资料须加盖医疗机构业务印章)。

  1、填写《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

  2、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定点医院审核,所提供资料不足以判断是否达到申请病种条件的,需根据医生建议进行检查予以确认;

  3、经指定定点医院加具相关诊断及审核意见后,由定点医疗机构统一报送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4、符合准入条件的,于审批后次月开始享受相关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参保人在参保地患病住院时可向住院所在科室申请门诊特定病种资格,由医院根据患病情况初步核定是否达到条件,核定后由医院统一提交相关资料送至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参保人。

  如果参保人在市外医院住院治疗后申请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资格的,参保人(或委托人)可持有关资料到参保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或直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由经办机构移交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鉴定,审批通过后将电话通知结果。

  十一、门诊特定病种怎么结算?

  (一)联网结算:参保人因门诊特定病种携带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或定点药店,可及时办理直接结算。

  (二)零星报销:参保人因门诊特定病种到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或定点药店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可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就医或购药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清单(需加盖定点医药机构业务印章)原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十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异地就医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吗?

  参保人按规定在异地就医的,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一)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只要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即可在省内或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异地就医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

  针对不符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参保人,我市已开通未备案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其报销比例按照我市文件规定的未经转诊或未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人员报销比例执行。

  参保人未能联网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凭以下资料到各参保属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零星报销手续:①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②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的原件;③对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须另外提供本人银行账户;④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需提供相关责任认定资料。

  (二)备案人员类别包括以下四类:

  备案人员类别包括以下四类: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

  参保人可以通过窗口前台、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备案,直接备案到就医地统筹区即可。异地就医备案事项已实行“全市通办”,只要是茂名市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在茂名市辖区内任一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即可办理该项业务。

茂名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咨询电话

  (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注意什么?

  1、由于参保人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是否办理备案手续而存在差异,请符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参保人员先备案后就医。

  2、外伤(含交通事故)、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未参保的新生儿这几类情况暂不列入直接结算范围。

  3、目前只开通异地住院直接结算服务,异地门诊不纳入直接结算。

  4、社会保障卡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就医和结算时必须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出院结算时只需付清个人自付费用即可。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尚未激活的请向参保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尽快激活。

  (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提交什么资料?

  ①户口迁至异地的参保人提供户口本;

  ②已办理居住证的参保人提供居住证或复印件;

  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单位提供证明;

  ④符合转诊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提供转诊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填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十三、城乡居民医保是否有二次报销?待遇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累计自付9500元以上部分和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即二次报销)。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不需额外缴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直接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待遇标准如下:

  (一)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二)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体倾斜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十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如何办理住院报销?

  (一)直接联网结算

  参保居民在茂名市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持身份证、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结算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负部分即可办理出院,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参保人出院未能实现联网直接结算的,先由个人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凭以下资料: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2、住院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等资料原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十五、新生婴儿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一)出生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给予报销。3个月后(以新落户居民身份)参保的,自参保缴费后次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新生儿出生当年可随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母亲(或父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十六、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是否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不能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参保居民在保险年度内变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享受变更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十七、参保居民如何享受待遇?

  ※参保人自缴费后的下一医保年度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新落户居民、非本地户籍新入学或转学在校生自参保缴费后次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未缴交年度医疗保险费的,自行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并终止参保关系。参保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的,中断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因就业等原因中途参加了城镇职工(含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就医时间享受相应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除新落户居民外,其他居民不得在缴费期外中途参保,新落户居民从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异地就医大病医保怎么报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