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范围是什么?

导读: 国寿福庆典版和国寿康宁终身2019是两款重疾险,想了解这两款保险哪个好?对比是最直接的方法,狭路相逢,国寿福庆典版遇上国寿康宁终身2019,哪一款更受用户喜欢呢?

重大疾病保险在险种中的位置十分重要,以保障用户的疾病为主要目的。毕竟在现在社会中,疾病的侵袭无处不在,单单有一个医保是不够的,因此大家都尽量选择一款保险来满足需求。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国寿福庆典版对比国寿康宁终身2019,到底谁更好?

国寿福庆典版:这款保险是专门针对成年人的保险,投保上限为50周岁,但不涵盖成年前的阶段。15天的犹豫期相对较长,但基本满足了考虑时间。保障终身,缴费方面有2种缴费方式提供选择。等待期有180天,在一般的中,也属于比较长的时间。

国寿康宁终身2019:这款保险涵盖的范围很广,投保上限是60周岁。15天的犹豫期也算是比较标准的时间。保障期限上,用户除了终身外,还可以附加两全险,这样就能选择保障至60、70、80周岁。缴费方式有4种选择,但有最长30年缴费。等待期有180天,对用户进行保障有不利因素。

对比总结:国寿康宁终身2019在这一环节更胜一筹,投保年龄更广,缴费期间更多选择。

国寿福庆典版:轻症方面是60种病种,不分组,3次赔付,每次为20%基本保额赔付。重疾方面,是120种病种,1次赔付,赔付基本保额。

国寿康宁终身2019:轻症上是50种病种保障,有1次赔付,每次为20%基本保额。重疾保障上,是100种病种数量,1次赔付,从保额、保费与现金价值中选取最大赔付。

对比总结:在这一环节,国寿福庆典版更胜一筹,不仅疾病病种数量上比较多,轻症赔付次数也是比较优秀。

国寿福庆典版:身故保障上,分为等待期内赔付已交保费,等待期后赔付保额。豁免上,轻症豁免,还可附加投保人豁免。用户如果在等待期患病,则是返还保费,比较不人性化。

国寿康宁终身2019:身故保障上,是直接进行赔付,而且是从保额、保费与现金价值中选最大者。豁免方面,则做的不够,等待期患病处理人性化也不足。

对比总结:在这一环节,国寿福庆典版更具优势,在豁免方面更加全面。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两款保险在保额十万,用户年龄30岁的前提下,虽然两款产品缴费方式不同,但是国寿康宁终身2019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的保费,都要比国寿福庆典版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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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比,这两款产品都是十分优秀的,有需要在这方面加强保障的用户,这两款保险会是不错的选择。不过,单一品种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障范围毕竟有限,所以最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险种组合,具体组合方案需要有关保险专业人士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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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所有八十种重大疾病分为两组,具体分组情况详见本合同《重大疾病分组表》,本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①第一组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第一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组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第一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且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组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第二次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第一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组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②第二组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第二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本公司相邻两次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次重大疾病确诊日需自前次重大疾病确诊日已届满三年。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第一组重大疾病保险金限给付两次,第二组重大疾病保险金限给付一次,当累计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本合同的特定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种特定疾病限给付一次,当累计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同一事故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特定疾病,本公司仅按一种特定疾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若本公司已经给付或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的特定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种特定疾病限给付一次,当累计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同一事故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特定疾病,本公司仅按一种特定疾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若本公司已经给付或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①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②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②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自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日起,于本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本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重大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若本公司已经给付或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摘要 已经缴费8年,属于超过犹豫期后退保,按照合同约定,正常退保只能退保险合同现金价值部分,现金价值为累积保费25%左右,对于投保人来说,会有很大损失。

可以全额退保,只要是购买保险时有违规操作。例如:存在业务员代签字,业务员夸大、虚假宣传保障利益,没有详细讲述清楚保险条款,客户不清楚保单利益,给客户回扣等等行为,都属于违规操作。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期满后钱会退回吗?

你好,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期满后钱会退的。

中国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如果满期之前,被保险人没有发生过重大疾病,那么满期的时候,身故保险金赔付给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由法定受益人领取身故保险金)

因为这一份保险的保险期间是终身。只有在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发生重大疾病的时候,这份保单保险期满期。

这一份保险期间是终身。满期就意味着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赔偿身故保险金,给指定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就是法定受益人领取)

已经缴费8年,属于超过犹豫期后退保,按照合同约定,正常退保只能退保险合同现金价值部分,现金价值为累积保费25%左右,对于投保人来说,会有很大损失。

可以全额退保,只要是购买保险时有违规操作。例如:存在业务员代签字,业务员夸大、虚假宣传保障利益,没有详细讲述清楚保险条款,客户不清楚保单利益,给客户回扣等等行为,都属于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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