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的住房公基金是不是从5月份下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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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开《深圳市缴存管理规定》,此次规定简化办理材料,增加异地转出,对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及缓缴申请条件,并将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2018年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新规定有...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都有哪些新政策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新规定

深圳外来人员离开深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同时也可以将深圳住房公积金转到异地,然后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纳入缴存范围

在中国拥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士可在深圳自愿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困难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企业连续两年亏损等情况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困难的可以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会缓缴住房公积金。

四、简化住房共计今年办理手续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办理缴存公积金业务的企业对材料进行简化,取消企业办理缴存登记或注销的以及变更经济类型、资格类型、组织机构代码。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材料

一、新单位缴存登记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明文件复印件;

5、专办员身份证明文件;

二、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材料(根据用人单位类别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机关应当提交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2、事业单位应当提交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者核准登记证明;

3、企业应当提交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注册证》;

4、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5、社会团体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用人单位信息变更缴存住房公积金登记材料

1、单位名称、性质分类、经济类型、资格类型等信息变更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分别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登记信息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分别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托收账户开户银行、托收账户银行账号、托收账户名称更改的,提交和公积金中心重新签订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四、用人单位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者被合并,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申请表》;

2、单位分立、被合并的,提交单位分立、合并批准设立文件及分立、合并后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营业执照》副本;

3、单位破产、解散、撤销的,提交人民破产裁定或者上级部门批准文件或者注销工商登记等证明文件;

4、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文件。

五、职工本人申请办理个人登记信息变更登记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变更申请表》;

2、职工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等信息变更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者簿;

3、情况变更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户口簿;

4、婚姻状况变更的,提交、、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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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推荐】梁园区律师 金牛区律师 麻栗坡县律师 代县律师 温州律师 北市区律师 开封新区律师 现在不少企业为了维护员工的利益,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当员工需要买房或者是租房的时候就可以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使用。但是对于可以提取多少住房公积金用于使用,不同的情况可以提取的比例是不一样的,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什么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住房的,可提取额度按照前款规定执行。职工在购房总价款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数量平均计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五十,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任一情形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先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后,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八)项情形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期医院相关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但是是需要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进行提取的。一般来说买第一套房是可以全部提取出来的,但是如果是第二套房的话,那么就只能提取到60%的住房公积金了,而且如果是买第三套房子的话那么是不能够提取到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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