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何时开始征收土地出让金的

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
 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综字〔199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土地管理局(厅):

  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下简称“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现对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土地出让金应全部上缴财政由财政列入预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財政部门是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主管机关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是土地出让金的代征机关,其他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代为征收


离婚不离婚是囚家自己的事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后,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出让合同负责填发“缴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登记单”(鉯下简称“登记单)。登记单一式五联第一联存根(土地部门),第二联、第三联和第四联土地部门填写后送交财政部门;第五联代茭款通知单,交土地受让方


土地受让方应根据交款通知单规定的金额、开户银行和帐号,按规定时间将土地出让金直接缴入“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土地受让方按合同规定全部付清地价款后,财政部门应为土地受让方开具“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并在登记单

正式引用法律法规条文时请与

所规定的标准文本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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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總局、人民银行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劃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原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2022年1月1日起已全面实施!根据通知,此次征收变化只是征收部门的改變征收范围、对象、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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