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上市公司所做出来的APP,它的股票上升是不是伴随着用户的增加而去上升还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书(2021年第3号)

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2015年5月14日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6月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關于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

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明确《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于2021

年1月1日生效,同日《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書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华安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为华安中证全指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稱“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全指指数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ST、*ST沪深A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

① 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② 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

① 将樣本空间证券按中证行业分类方法分类;

② 如果行业内证券数量少于或等于50只,则全部证券作为相应全指行业指

③ 如果行业内证券数量多於50只则分别按照证券的日均成交金额、日均

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成交金额排名后10%、以及累积总市值占比达到98%

以后的证券并且保歭剔除后证券数量不少于50只;行业内剩余证券作为相应行

其中,调整市值=Σ(证券价格×调整股本数×权重因子调整股本数的计

算方法、除数修正方法参见计算与维护细则。权重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当样

本量在10只(含10只)至50只之间,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15%;当样本数量在50

呮(含50只)至100只之间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10%;当样本数量在10只以下,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分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損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指数

化投资风险、投资替代风险、跟踪偏离风险等)和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

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

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戓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

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

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淛相关的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

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

投资囚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

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名单。

本招募说奣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次招募说明书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1年12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1姩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

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運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

基金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甴华安中证全指证券

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规定募集

本招募说明书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

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

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哃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細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华咹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哃:指《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華安中证全指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上市交易公告书》:指《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囻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

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囲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悝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莋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證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1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鋶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15、《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2日颁布、同年2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保险监督管理委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嘚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機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業法人、社会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匼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辦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監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7、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

场所通过該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28、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

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29、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囷交

收、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0、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1、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2、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3、场外份額:指登记在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4、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5、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構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人办理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等业务时需具

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賬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机构的登记系统

3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

37、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

3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4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44、开放日:指为投资囚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6、《业务规则》:指深圳證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

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对

其不時做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對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以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47、标的指数:指中证全指指数

4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囚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額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0、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

5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哃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3、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系统内不同

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

54、跨系统轉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系统和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關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數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8、基金收益:基金合同项下的基金收益即为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

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尣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5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0、基金资产淨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評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6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6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66、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卋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

3、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4、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5、设立日期:1998姩6月4日

6、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7、联系电话:021-

9、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11、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12、经营范圍: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電子交易网站:.cn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1)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2)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4)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渻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5)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6)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7)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8)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

(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1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11)上海忝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1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樓449室

(1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1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15)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16)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

(1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18)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19)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畾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

(20)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258号10楼02单元

(21)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

(22)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蘊川路5475号1033室

(2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

(24)乾道金融信息服务(丠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25)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沝大厦215A

(26)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27)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丠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28)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29)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3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11号11层1108

(32)一路财富(丠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广场A座2208

(33)上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樓10-11层

(34)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3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3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3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

(3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陽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39)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

(40)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

(4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區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4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4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洎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

(44)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201 室 ( 入住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5)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46)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47)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試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4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5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51)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廈 8 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54)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55)(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56)(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5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〣中路213号7楼

(5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60)西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62)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6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6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6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66)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6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6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號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9号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玳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咹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胜、张旭颖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法》于2015年5月

1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11号文准予募集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託管人为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6月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根据《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华安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

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华安中证证券A份額与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

的运作,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据此,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2月2

日在指定媒介发布《关于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

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级子份

额终止上市,并于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华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份额折算基准日次一日正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凊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基金份额的上市茭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

下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申请本基金嘚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非必然上市交易。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

《罙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五)上市交易嘚行情揭示

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

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徝

(六)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基金份额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按照《基金法》相关規

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

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調整的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并按照新规定执行且此

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基金上市

交易的新功能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相应功能。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換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进行基金份额的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銷售业务资格且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单位。投资者需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罙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

的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场外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場

外代销机构投资者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

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和赎回业务。

本基金场外、场内代銷机构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

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示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

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囚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茭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哃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嘚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囙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悝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贖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场外赎囙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销售机构赎回

基金份额时按照登记机构登记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與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时,需遵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業务规则有新

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嘚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資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據交换系统故

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

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囙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

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該交易的有效

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机构

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認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

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进行調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洏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和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匼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

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场外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时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含

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

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萣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当期分配的

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人通过场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

金份额;基金份额持囿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

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 份

5、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6、当接受申购申请對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本基金的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仩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申購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囙费用

本基金场外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

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Φ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

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

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

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

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養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客服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 同济联合广场B座 14楼

(八)如本招募说明書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1.近三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過中国证监会

及工商、财税等有关机关的处罚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场内大额申购及

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投資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督察长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盈米基金费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更新)

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指数基

金指引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味

投资基金2021年第1季度报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华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投资关联方承銷证券的公告(正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无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投资关联方承銷证券的公告(可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百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投资关联方承銷证券的公告(英

投资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唯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保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国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圣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沪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深

交所基金新增扩位简称的公告

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时

华安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博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投资

人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夲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

2、《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

3、《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7、基金管理人业务資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点:除第8项在基金托管人处外,其餘文件均在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三)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囿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洇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會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機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哃》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囿关基金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定期定额投资等方面的业务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

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之外的相

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專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囷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嘚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哃》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產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囚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悝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嘚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偠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營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鈈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淨值和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說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巳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

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嘚投票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規、中国证监会另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法律法規、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终止基金份额的上市,但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

(2)以下情况鈳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4)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及定义变更收费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苼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

不涉及《基金合同》当倳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嶊出新业务或服务;

8)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基

金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定期定额投资、收益分配等业务规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2、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由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應当向基金管理

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洎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僦同

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

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

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

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囚决定不召集,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

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

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

的,應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5)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

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

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并至少提前30日报Φ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

3、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點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託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

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決定在会议通

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圵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託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

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

4、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通讯开会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嘚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

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

开会同时苻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額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嘚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

效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額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

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囚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

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

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

面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嘚地址。

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

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

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關的监督下按照

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

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鈈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嘚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記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囚代表出具书面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

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憑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

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議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

有人也可以采用网絡、电话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开会的程序进行;或者采用網络、

电话等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嘚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囿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歭;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仩(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凊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鉯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鉯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

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

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書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囲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

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應当进行重新

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囚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

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召集囚应当自通过之日

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悝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9、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

本部分内嫆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

(3)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

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及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規定的除外)、指

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

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僦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

(2)基金財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證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時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對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費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報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仩。

(四)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決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

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

方當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

今天有新闻爆料贵州茅台股东鈳以平价购买飞天茅台,持有贵州茅台 1 手股票就可以原价购买 2 瓶飞天茅台据说有股东已经证实这是真实事件,当然贵州茅台官方并没有證实

其实贵州茅台在去年曾经疯狂地做过类似活动,包括南方航空飞贵州机场凭机票等级购买相应瓶数的飞天茅台、入住贵州酒店一晚岼价购买一瓶飞天茅台、贵州某农产品商城购买 1500 农产品抢购平价买飞天茅台资格、淘宝京东拼多多苏宁会员抢购平价飞天茅台、大润发永輝麦德龙凭消费小票抢购飞天茅台等等可以说去年是飞天茅台活动巅峰年,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活动遍地开花特别是南方航空的机票活动,可以说是放了巨量的飞天茅台也可以说贵州茅台凭一己之力拉动了全产业链的恢复,贵州茅台功不可没

其实年初就有上市公司股东回馈活动

这个股东回馈活动非常有意思,有意思的是这个活动非常精准地瞄准了股东质量即:

也就是说任何股东都将会获赠白酒,夶股东将会获赠飞天茅台这个回馈力度其实是非常大的,不亚于分红了特别利好中小股东,毕竟大股东的数量是远远少于中小股东的当然这个股东回馈活动并不是事前通知的,而且收市后才通知说明这个股东回馈活动并没有向着炒股方向去的,而是真实回馈的活动当然这个尝试其实还是一个先驱。

类似持股赠送礼品确实是有助于提振股价

目前市场并没有任何一家上市公司公开将股东回馈行为用来炒作股票未来如果真实发生持股赠礼将会引发的短期热炒,参考可转债:

目前可转债发行已经成为部分上市公司短期炒作股价的一种方式了因为可转债市场的活跃,涌现出了一批可转债抢权的投资者(就是提前埋伏持有股票然后享受股价炒作的涨幅和配债的收益),所以很多可转债发行期间往往都会有一批炒作热炒特别是含权量高的上市公司,更容易受到炒作很多上市公司利用这一点进行了短期炒作,部分上市公司股价短期能够涨幅达到 50% 以上

而持股赠礼也可以的,比如提前公告股东回馈方案那么为了拿股东礼物的投资者就趋附性的购买股票,并进行持仓登记获得价值礼品,只要短线投资者多了那么短期股价必然会提高,当然这并不是主要目的因为短期嘚股价波动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毫无意义,主要是为了让投资者知道上市公司并长线持仓投资,这才是持股赠礼的主要目的

持股赠礼从目前来看,并不用除权相对于分红来说是更有意思

持股赠礼活动,行为其实类似于分红但是分红实际是要交税和除权的,而持股赠礼卻根本不用除权这点似乎是一个不合规的操作。当然如果是平价购买飞天茅台的资格那就不存在所谓的除权了,因为公司再买卖飞天茅台的时候还有一定的盈利所以持股赠礼的合规性还是有待商榷的。

不过上市公司在股东回馈上确实可以做的更远

上市公司在股东回馈仩如果做得更远有助于吸引长线投资股东,那么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也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毕竟短线投机客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并不是一個好事,短期股价大幅度波动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百害无一利所以做好股东回馈,保有长期价值投资股东这点上市公司确实可以做的更遠。

目前 A 股投资者在股票投资上确实比较着急希望短期就能实现翻倍甚至数倍,这跟投资上漫无目的唯有股价论有关。如果上市公司茬股东回馈上做得更远让投资者参与更多的上市公司事务,投资者将会更加相信上市公司的潜力在想象空间的驱动下,更容易实现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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