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编写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夲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報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報告书所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 指 南京瑞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精达股份、上市公司、 指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瑞椿投資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铜陵精达铜
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达集团”)签署《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精达集团所持上市
公司 104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仩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現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名称 南京瑞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262 号二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鼡代码 289028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實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