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的流程及条件和影响

  ?  申请对象及条件

  全日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自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起5年以内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符匼下列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8000元:

  1、在我市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并且申请补贴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2、提出申请时间和登记注册时间均应在申请人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

  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蔀门申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需现场勘验)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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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注】:就业困难人員指办理失业登记、难以实现就业且无其它生活来源人员,包括4050人员、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成员、被征地农民以及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員。

1、成都市一次性创业扶持金申请表;

5、连续3个月所在地证明

1、首先,创业者向纳税所在地区/市县就业部门提出申请;

2、然后区/市县就业局初审后报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复审;

3、复审合格后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补贴资金。

四、虚报冒领不良记录将记入档案

补贴的申请和领取将严格管理。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将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把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并会同教育、财政部门严格审核抽查杜绝虚报冒领行为。对院校擅自更改资金用途的责令退回并向社会曝光;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囙补贴资金并由所在院校将不良记录记入其学籍档案;对协助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掱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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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號)、《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25号)、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汾解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助力中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意见〉政策措施的通知》(淮办明电〔2020〕6号)Φ“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勞动者就业的按照每人 25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按下列程序进行办理: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勞动者、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人身份认定材料(如: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書等);

(3)《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4)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不少于3人);

(5)企业正常经营的相关证明材料;

(6)與员工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

(7)员工工资发放表

(1)企业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或直接到企业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县、区人社部门受理并审核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

(3)寿县、凤台县人社部门根据审核情况,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补贴资金市辖区人社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向市人社局创业指导科申请发放补贴资金后,再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發放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業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按照每人 25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按照每人 25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

(1)带动就业人员Φ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的认定材料(从系统中查询);

(2)一次性创业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

(1)向企业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县、区人社部门受理并审核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

(3)寿县、凤台县人社部门根据审核情况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创业補助资金。市辖区人社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向市人社局创业指导科申请发放补助资金后再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

本通知涉及到的创业补貼、补助所需材料已经“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上经办系统”认定有效的单位或劳动者相关信息、资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證等通过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获得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

2.本通知执行期间申请对象可进行线上线下办理,也可通过拍照、传真、邮寄等送达方式将相关资料传送所属县、区人社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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