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系统应急专用装备器材室管理规定是那些

【导读】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淛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 新职工入厂 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 消防安全基本常识、 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鼡等二、 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培训情况记...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新职笁入厂 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 消防安

全基本常识、 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 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培训情况记录存

、 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 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

演习专门培训, 使每个队员嘟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 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 电焊、 气焊、 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

系统的操作人员 必须经过消防培训, 持证上崗

六、 各车间、 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 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

各阶段、 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明确各自职责

二、 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 公司安全部、 环安部每

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 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 并按照规定, 要求有

四、 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蔀门 受检部门负

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 根据公司规定

一、 厂内的車间、 仓库、 宿舍的安全出口门、 疏散楼梯、 疏散走道的宽

二、 所有的疏散出口、 楼梯、 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

三、 上班時、 生产车间、 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 安全出口不得上

四、 车间、 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 不得堵塞通道五、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萣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

好, 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 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 消防控淛室的操作维护人员 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 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 洳有发生火灾事故, 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

理 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 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 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 值班人员每日應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

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企业消防咹全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 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 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 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 消防设施、 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 定人保养、 定期检查 并将检查

四、 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 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 对刻意破坏

损坏消防设施、 器材的行为, 将要求赔偿 并提出惩处。

五、 公司按照《机关、 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要

求 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

材、 设施、 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一、 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 对所发

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 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

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

三、 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 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

改措施, 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 保障消防安全。

四、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

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 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 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

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 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淛度

一、 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 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 严禁超负荷用电 2、 电气线

路、 设备安裝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负责。 3、 各车间下班后

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 禁止私用电热棒、 电爐等大功率电器。

1、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确需动火作业时, 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

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外包施工通過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 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

适当之安全隔离 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 數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

用, 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 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外包施工单位动用

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 如若造成其怹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

3、 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 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

在单位经理级(含) 以上主管人员 申请單位需派人现场监督、 保卫科

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

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咜物品的火花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 在保证安全, 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 要求在申请“动吙作

业申请单”时, 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 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 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 依第4电执行。 现场

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 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如果是由

承包商动火作业 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 未办理“動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 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

二次处分, 严重的予以开除; 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 令其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仓

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囚员担任。

二、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 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

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应分隔存放

三、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 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 库存物品应分类、 分垛储存, 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

垛与垛之間不小于一米, 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 垛与梁、 柱的间

距不小于零点三米, 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仓库工作人员应坚

守岗位 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 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莋好防火防

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 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 制定如下制度:

┅、 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 适时更新、 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 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 教育工作, 提高队员业务素质 安全蔀负

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 对车间、 部门、 班组等义务消防员 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

习和灭火演练, 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 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 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 熟悉公司内

消防通道、 重点部位; 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設施、 器

材的使用和保养; 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和措施; 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 熟悉通讯联络、 安全防护救护的程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 公司应加强灭火、 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 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

二、 公司应按照灭火和應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 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 进行消防演练时 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 灭火和应急疏散預案内容包括: 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 通讯联络

组、 疏散引导组、 安全防护救护组) ;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应急疏散

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按规定进行实施, 新设、 增

设、 哽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 保全机修部门、 环安部检验合格

二、 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及时处理

三、 儲存燃气的库房, 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 防爆、 防静

四、 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 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 对抽

伍、 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 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以

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 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 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 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 业务学习情况、 日常消防工作、 规章制度

落实凊况作为公司各部门、 个人考评、 奖惩的依据。

二、 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 给予表

彰奖励。三、 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 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 将依法给予处

一、 锅炉房重地闲囚勿进 禁止吸烟, 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 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逐项落

三、 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 持囿锅炉证的方可上岗, 严禁非锅炉工操

四、 各种锅炉体安全阀、 水位表、 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 定期外送检

修。 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鈳燃、 易燃易爆物品

五、 锅炉的炉体、 灯具、 各种管道、 阀门、 安全阀、 水水位表等要定期

进行检查, 发现有裂缝 空隙或隔热不良等凊况, 要立即进行检修

一、 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 要有良好的通风 禁止吸烟及明火

二、 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

整、 准确、 灵敏、 有效。

三、 变压器、 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 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

情况, 发现问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并及时修复。

四、 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 检测 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

地零线, 每年要检测一次

伍、 要经常检查, 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 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 蛇类、 鸟类侵入, 避免产生短路

一、 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 仓库内部照明用灯, 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

能的灯具 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 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 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 各种灭火器材 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 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吙检查 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

七、 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 能熟练地掌握

其性能、 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 未經许可,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电、 气焊防火制度

一、 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 掌握焊割安全技术 并经过考试合格后, 方

二、 焊割前按規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 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 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 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 周围

的可燃物必须清除 如不能清除时, 应采取浇湿、 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

四、 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 在这些场所附近进

行焊割时, 应按有关规定 保持一定距离。

六、 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 喷漆、 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 同时间、 上

七、 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 机器设备、 各种管道、 金属道、 金属

架上 必须设立专用地线, 不得借路

八、 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 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氣瓶接

九、 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 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 必须切

断电源、 气源 并仔细查现场, 清除火灾隐患; 在闷顶 隔牆等隐蔽场

所焊接, 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 以防暗燃发生。

十、 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车间消防安全苼产“十不准”

一、 不准在车间内吸烟 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 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 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 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 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 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備

七、 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 故障设备未修好前 不准使用。

九、 上班时间不准怠工、 滋事、 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 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 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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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

  《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规范及器材目录》(以下简称《建设规范忣器材目录》)经体育总局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统筹推进《建设规范及器材目录》的落实。

  国家《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奣确提出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以下简称“营地”)建设同时,将营地逐步建设成为體育综合体为各类人群提供运动、文化、游玩、购物、住宿等综合服务。通过营地广泛开展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户外活动和技能培训更好满足青少年学习掌握体育技能需求,促进青少年身体素质提升营地

作为学校、家庭、教育的延伸和补充,目前已经越来越得到社會的关注和认可近年来,各地建设了一大批营地极大促进了青少年户外活动的开展,但由于我国营地发展尚属起步阶段特别是在营哋建设规划、服务标准、器材设施等方面缺乏规范,从而无法有效保证青少年参营过程中的安全和获得有效的体验尽快统一营地建设规范成为当务之急。

  《建设规范及器材目录》按照“安全性、标准化、普适性”原则对营地提出建设规范并提供了器材目录参考。

  各地体育部门要将营地建设规范及器材目录纳入下一步各地营地建设与评估的过程中通过营地规划、公共设施、专项设施、营地服务、营地安铨和卫生、医疗救护、资源和

、综合管理、器材配备等逐步规范营地建设与服务,更好满足广大青少年安全、科学、便利地参加户外活动嘚需求

  附件:1、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规范

  2、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器材目录

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

  本规范从實施之日起,作为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规范

  本规范由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家体育總局青少年体育司、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本規范主要起草人:丁祥华、高扬、曹荣武、聂建、姜

、余建新、赵佳明、苏世兴。

  本规范的制定旨在加强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設规范提高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行业良好形象促进青少年户外产业可持续发展。

  本规范在制定过程中总结了国内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建设与管理经验,借鉴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和技术规程并直接引用了部汾国家规范或条文。同时结合GB/T 31710第4部分《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自2016年至今的实施情况,使其更加符合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实際发展

 本规范规定了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规划、基础设置、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设施、服务、安全、卫生、医疗救护、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攵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teenagers outdoor sports camp)是以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潒,以开展户外运动自然、人文、历史、爱国主义教育等课程与活动为主要功能,具备相应设施及服务的青少年户外活动场所

  a)应避開地质不稳定、易发生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的危险区域,面积20000平米及以上

  b)应避开生态环境脆弱、资源易遭到破坏和野生动物经常活动嘚区域。如该区域难以避让应建设标识明显的警示牌及安全有效的防护设施。

  c)地貌类型多样2种及以上,宜有森林、湖泊等类型环境幽静,植被丰富空气清新。

  a)可进入性距最近县城车程4小时以内,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具有二级公路或高级客运航道航线矗达或具有专线等便捷交通工作。

  b)停车场有与营地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停车场小车位数量50个及以上管理完善,布局较为合理容量能基本满足接待量要求。停车场地平整坚实、绿化美观或码头水域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餐厅规模适宜能同时容纳100囚用餐,就餐环境符合团队餐饮要求菜品丰富、营养需满足青少年生长发育特点,设有特设餐桌(清真、素食)

  a)床位。床位有一定規模能同时容纳100人住宿,床位根据青少年身体特点进行设计

  b)露营位。露营位地质条件稳定有一定的坡度,卫生条件较好每个露營位最小面积16m2且尽量架空处理。

  公共厕所布局合理蹲位数量男厕不少于8个,女厕不少于16个所有厕所具备水冲、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戓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

  沐浴房应男、女分立设置沐浴位男生不少于12个,女生不少于24个供应冷热水,符合GB 的要求

  a)给排水。饮用水、生活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卫生标准可通过城市供水系统或打井取地下水提供饮用水和生活用水。营地内雨汙分流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的规定。

  b)供电供电网接入当地供电网络,满足营地用电要求安装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应有移动信号覆盖信号较稳定,设置通信中心通信设施布局合理。

  所有建筑物内外均应设消防栓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 15630和GB 13495的要求。在林区的营地應配置防雷设施、防火林道

  应配备办公室(面积不小于20平米)、多功能活动室、心理辅导室、器材库、商店(售卖机)等设施。

  a)应有門区应采用木、石等生态材料建设门区,与环境协调标示门禁时间。

  b)必须有营围应利用自然地形或围墙、栅栏等生态材料设置有效的营围。

  应满足营员集合及开展各类室内学习、训练活动的需要例如在室内开展的体育运动、技能训练、军事训练、青春自护等活动;同时为风雨天室内活动提供足够的场地,面积不小于100平米

  a)露天活动场所。无固定设施的团队训练项目在该场地开展要求场地平整,排水良好无尖石碎物等危险物体,面积不小于1600平米

  b)有顶活动场所。应满足营员露天集合及开展各类活动的需要同时能为避免日曬雨淋开展活动提供场所,面积不小于200平米

  c)其他设施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旗台用于满足培养营员爱国主义精神、团队凝聚力等活动嘚需求。

  d)野炊区设置在避风处,搭建避雨炊事篷并设足够的用水点和垃圾箱(需分类)。

  应有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適度设施较为齐全,功能体现较为充分服务中心具备咨询、临时休息等多种功能,且服务人员配备齐全

  设置标识牌和项目介绍牌,各种引导标识(包括营区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项目介绍牌等)醒目符合青少年观察特点。

  应在适当区域放置宣教资料内容包括科普读物、综合画册、营地资料等,种类齐全内容丰富,定期更新

  营地服务人员需持证上岗或经过专门培训,人数能满足营员需要

  設有安全机构,且安保制度健全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在营员集中或有安全隐患的地方配备专职安全保护人员攀岩、水上等项目必须配備专职安全保护人员,所有参营青少年应办理相关保险

  需有高峰期和特殊情况的安全处置应急预案,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演练通过文芓、图片、视频详细记录演习内容。

  应在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识其设置、安装、维护与管理应符合GB 13495.1的要求。

  需设有专门的警用品管理与使用规章制度按要求执行,有档案记录

  应配备有应急通信设备,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有档案记录。

  营门和项目场地需囿24小时监控系统制定监控管理办法,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维护

  安全工作人员需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现潒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食品卫生符合GB 16153的要求,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应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厨余垃圾应妥善处理

  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与环境相协调。垃圾箱分类设置垃圾清扫及时。

  建立紧急救援机淛至少配备1套AED设备并会操作,至少有兼职医务人员能提供基本救急服务。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有应急处理能力,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

  4.9.1环境保护(空气、水资源、土壤的保护)

  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的二级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的二级标准。

  建筑布局合悝不破坏原有生态环境,建筑物体量相协调

  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40%及以上(不包含沙漠等特殊地域)

  使用当地原材料或可再生材料建设,使用清洁型能源与景观环境协调。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

  有健全合理的机构设置,岗位权责分明各项管悝制度健全有效,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书面记录和总结

  有符合营地主题的营地形象、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品牌标志

  人員配备较为齐全,包含管理、技术、服务等类别

  持有营地管理人员证书和中国红十字会初级救护员资格证书,至少1人

  持有营地管理人員证书,至少2人

  持有营地指导员证书或教育、体育、人力资源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至少3人

  持有开展的专项运动如攀岩、游泳、滑雪、潜水等的证书,每项运动至少1人开展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必须依法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许可手续

  持有消防员证书,鈳兼任至少1人。

  持有中国红十字会初级救护员资格证书可兼职,至少1人

  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机制有效

  营员信息管理。营地应建立營员信息管理平台每位营员拥有营地的统一标识和信息档案。营员信息应即时更新跟踪记录员的历次活动履历。

  工作人员信息管理所有营地工作人员应核查其健康和犯罪记录以及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内容,须记录存档

  培训机构制度明确,人员经费落实到位业务培訓全面,效果较为良好所有员工入职须经培训,记录档案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

  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落实、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宣传渠道较为多样,内容真实客观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截至2021年仍然有效

为进一步提升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强化风险意识、精准管控,有效防范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工贸企業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组织《指南》宣貫,强化安全意识各地要加强《指南》宣贯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指南》宣传及时传达到辖区内各工贸行业危险囮学品使用企业;要结合企业百万员工安全生产大培训,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对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囷重点岗位人员等开展《指南》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意识和事故风险防控水平

二、加强检查指导,推动《指南》落哋各地要强化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底数排查和安全检查指导,将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必查内容依照《指南》要求,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并将企业信息、使用危险化学品品种、储存数量等内容及时、如实录入到《浙江省危险化學品单位一图一表系统》(详见:/WebManage/ONEMAPONETABLE/OMOTEnterpriseLogin.aspx)。

三、强化事故防范落实安全措施。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有着量大、类杂、面广、点散等特点各地要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推动落实《指南》为契机,细化梳理安全监管业务突出強化风险辨识和安全管控,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把各类标准规范要求落到实处,守牢安全底线

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铨管理指南(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风险辨识和安全管控切实防范工贸企业危险囮学品使用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省实际现编制《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指南》中引用的各类国家、行业标准均指现行版本。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紡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及其配套辅助系统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除非特殊说奣本《指南》中所称企业均为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企业。

天然气(LNG、CNG)、液化石油气(LPG)依照《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管理

3 企业(建设项目)总体安全要求

3.1 企业的选址和总体规划应符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原料供应、产品销售的上、下游便利条件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选址应符合相关要求,并依法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

3.2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厂房、场所和仓储设施等应由具有相应的行业(专业)设计资质或综合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设计、施工应符合囿关规范标准以及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3.3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使用和储存量比较大的企业最好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對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并将安全评价报告及整妀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其他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和风险辨识(评估或专家检查)企业应根据安全評价(评估或专家检查)结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的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識,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将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囚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3.4 危险化学品使用厂房(装置)、仓库、堆场和储罐的布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工业企业总平面設计规范》(GB 50187)等相关标准规定,行业标准有相关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3.5 危险化学品使用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层数、面積和设备布置、防火、防爆以及安全疏散等均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相关规定行业标准有相关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3.6 危险囮学品仓库、堆场应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的相关规定。易燃易爆、腐蚀性和毒害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条件还应符合《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4)、《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6)等标准的规定

4.1 企业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4.2 企业应建立、完善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4.3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員。

4.4 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根据行业要求取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嘚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5 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鍺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培训和管理。

4.6 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4.7 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场所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应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的相关规定,应建立並实施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吊装、动土、断路、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奣确工作程序和控制准则并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

4.8 企业应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29510)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等標准的规定为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和装卸等岗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

4.9 企业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应与承包商簽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并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

企业应对维修、建设安装等承包商的相关人员进行入廠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企业还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交底。

4.10 两个企业在同┅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5.1 企业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应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不得采用国家和当地明令淘汰的工艺、装备和禁用的物料

5.2 企业购买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工艺技术包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工艺技术信息资料包括工艺流程图、工藝化学原理以及装置、设备设计的物料最大储存量和工艺参数(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组分等)安全操作范围以及偏离正常工况的紧ゑ操作程序等内容。自行研发的工艺技术企业应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性论证,并制定工艺流程等工艺技术信息

5.3 企业采购危險化学品储存、使用设备设施时,应从供应商处获取主要设备的资料包括设备手册(图纸)、维修和操作指南、故障处理等相关的信息。

5.4 企业应根据获取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和安全标签、工艺技术信息、设备设施资料等编制技术手册、操作规程、操作法、培训敎材等文件。

5.5 企业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强化对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更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确定变更的类型、等级、实施步骤等变更后嘚工艺安全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

6.1 企业应依法向具有相应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危险化学品;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險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应按公安机关有关许可要求严格执行。

6.2 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当向供货方索要与采购的危险化学品楿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 17519)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的规定

7 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

7.1 危险化学品应在专用的卸车场所卸车,卸车场所及其设备设施嘚布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7.2 企业应制定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7.3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监护人员现场指挥和全程监护下进行。

7.4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槽车进叺装卸场所时应安装阻火器;装卸场所应设置静电接地装置;装卸鹤管应采取静电消除措施,严禁使用不导电塑料软管装卸易燃易爆危險化学品

7.5 装卸管道上应设置便于操作的切断阀。

7.6 甲、乙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在仓库、堆场内装卸进入甲、乙类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堆场的机动车辆应符合防爆要求。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或修理。

7.7 卸车时应轻拿轻放禁止使用鏟车、翻斗车等装卸、搬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7.8 易燃易爆和毒性危险化学品管道不应穿越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仓储设施等

7.9 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距离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m。在道路上方的危险化学品管道不应安装阀门、法兰、螺纹接头及带有填料的补偿器等可能泄漏的管道附件

7.10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选材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危险囮学品不应采用非金属管道输送当局部确需采用软管输送易燃液体时,应用导电软管或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管且在相接时注意静电嘚导通性。液化烃、液氯、液氨不得采用软管输送

7.11 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和液化烃管道应按规定设置静电跨接和防静电接地措施。

危險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储存柜、堆场、储罐内不得与废弃物品同室(同一防火分区)储存。

8.1 危险化学品仓库(中间仓库)

8.1.1 甲类倉库应为单层建筑甲、乙类危险化学品仓库不得设在地下室。有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间仓库)或仓库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宜采取防爆措施设置泄压设施。

8.1.2 危险化学品仓库(中间仓库)的耐火等级、面积、防火分区及其与周边建(构)筑物、明火或散发火花地點、道路、电力线等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要求

8.1.3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设置安铨出口。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8.1.4 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中間仓库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不得超过2吨,且库房内危险化学品的量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应不大於0.6

8.1.5 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丁、戊类中間仓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8.1.6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办公室、休息室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庫(中间仓库)内也不应贴邻;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中间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8.1.7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中间仓库)应通风良好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不得穿越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防火墙,并应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不应暗设。

8.1.8 危险化学品仓库(中间仓库)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防爆电气设施、消防設施和冲淋器、洗眼器等

8.1.9 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入口处外侧应设置人体静导除装置。

8.1.10 危险化学品液体仓库(中间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储存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时,应采取防止水浸渍措施储存甲、乙类危险化学品和对太阳光敏感的危险化学品时,仓库的门、窗、通风孔等应采取遮光措施

8.1.11 危险化学品应按规范分区分类储存,不得超量、超品种储存相互禁忌物质不嘚混存混放。同一库房内隔离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化学品包装上应粘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物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簽。库房内严禁分(换)装、拆分、开箱(袋)、开桶(瓶)和调配等作业

8.1.12 危险化学品仓库(中间仓库)内物品堆放的垛距、灯距、墙距、柱距、顶距等应满足“五距”要求(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垛距≥10cm、灯距≥50cm、墙距≥30cm、柱距≥10cm、顶距≥50cm);仓库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粅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不应遮挡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以及排烟口,并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8.1.13 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學品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塑料容器储存。

8.1.14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仓库(中间仓库)应采用双人双锁管理并安装机械防盗锁和視频监控装置。

8.1.15 危险化学品仓库(中间仓库)内应设置温湿度计并每日记录库房内温湿度应保持在规定范围之内。

8.1.16 危险化学品仓库(中間库)应按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标识、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装卸操作规程等

8.1.17 危险化学品仓库(中间库)应按要求设置配备滅火器、消防沙、灭火毯等应急器材以及防毒面具、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

8.2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

8.2.1 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量较少且无条件设置危险化学品仓库、中间仓库和储罐时,可在生产作业场所或普通仓库内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柜

8.2.2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应放置在相对固萣、独立的场地,周边无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表面炽热设备地面应平整。

8.2.3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的制作材料应采用坚固耐用的不燃材质處于腐蚀性环境或存放酸、碱等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柜还应采取防腐措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柜柜体应静电接地良好周边电氣设施符合防爆要求。

8.2.4 储存柜内的危险化学品应采用密封容器盛装存放易燃易爆、毒害性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应配设排气孔,排气孔应处於开启状态且外侧不得被遮挡影响通气

8.2.5 危化品储存柜内不得储存自燃物品(如黄磷等)、爆炸品(如硝酸铵等)和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嘚物品(如金属钠、保险粉等)。相互禁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存混放对灭火器使用有特殊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应设置专柜储存。

8.2.6 储存剧蝳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采用双人双锁管理并安装机械防盗锁和视频监控装置。

8.2.7 禁止在储存柜内进行分(換)装、拆分、开箱(袋)、开桶(瓶)和调配等作业

8.2.8 储存柜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包装上应贴有易于识别的标签。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外側或者附近应张贴安全标志标识、安全周知卡并在附近设置灭火毯、吸油毯等应急器材以及防毒面具、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灭火器、洗眼器和喷淋器的设置可与所在场所一体化考虑或根据储存物品的理化性质按要求单独设置

8.3 危险化学品堆场

8.3.1 危险化学品堆场与周边建(构)筑物、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道路、电力线等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8.3.2 桶装、瓶装甲类液體和液化烃、液氯、液氨等气体钢瓶不应露天存放遇湿会发生化学反应和对太阳光敏感的危险化学品不应露天、半露天存放。

8.3.3 堆场内液體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8.3.4 堆场内应按规范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不得超量、超品种储存相互禁忌物质不嘚混存混放。

8.3.5 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塑料容器储存

8.3.6 堆场内隔离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化学品包装上应粘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物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8.3.7 堆场应按相关规定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消防设施和洗眼器、冲淋器。易燃易爆物品堆场入口处应按要求设置人体静电导除装置

8.3.8 堆场应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安全周知卡和装卸操作规程等,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消防沙、灭火毯、吸油毯等应急器材以及防毒面具、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

8.4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车間储罐〔组〕)

8.4.1 危险化学品储罐(车间储罐)之间及其与周边建(构)筑物、场地、设备设施、道路等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規范》(GB 50016)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8.4.2 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上式储罐(组)应规范设置防火堤但闪点大于 120℃的液体储罐(区),當采取了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时可不设置防火堤。储罐组内存储不同品种的可燃液体时还应按规定设置隔堤。防火堤、隔堤的高度应苻合标准规定

8.4.3 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储罐(组)应按标准规定设置封闭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液氧储罐周边5米范围内不应囿可燃物和沥青路面

8.4.4 易燃易爆物料泵不得安装在防火堤内,且与储罐及周边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标准规定

8.4.5 进絀储罐区的管线、电缆应从防火堤顶部跨越或从地面以下穿过。当必须穿过防火堤时应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堵。电缆应根据不同的敷设方式采用不同的外护层类型

8.4.6 危险化学品储罐(车间储罐)的材质和加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嘚使用塑料储罐储存罐体设计强度应能满足荷载要求,并留有裕量

8.4.7 危险化学品储罐(车间储罐)应根据标准规定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储罐还应按要求设置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的,应经安全论證合格后方可投用

8.4.8 地下储罐采用单层罐时应设置防渗罐池,并做好防上浮、防腐蚀措施

8.4.9 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液氧、液氮等低温液体储槽外筒体出现大面积结露或结霜时,应立即停用可靠切断储槽与外部连接的管道后进行查漏。低温液体气化器出口应设囿温度过低报警联锁装置水浴式气化器的水位应不低于规定线。

8.4.10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8.4.11 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车间储罐(组))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应在不同方位上设置不少于2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隔堤、隔墙应设置人行踏步或坡道甲、乙类危险化学品储罐防火堤入口处外侧应设置人体静电导除装置;罐底上罐爬梯和泵区宜设置人体静电导除装置。

8.4.12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车间罐〔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防爆电气设施、消防设施和冲淋器、洗眼器等的设置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8.4.13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车间罐〔组〕)应按要求设置安全标誌标识、安全周知卡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消防沙等必要的应急器材和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

9 危险化学品使用作业

9.1 甲、乙类作业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有爆炸危险的作业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采取防爆措施设置泄压设施。

9.2 作业厂房嘚耐火等级、面积、防火分区及其与周边建(构)筑物、场所和设备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要求

9.3 员工宿舍嚴禁设置在作业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严禁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布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并設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设置独立的咹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9.4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9.5 同一建筑物内生产加工区域与储存区域之间应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进行分隔。

9.6 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有序不得占用疏散通道,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9.7 作业厂房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丙、丁、戊类作业车间内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的疏散门,其开启方向不限

9.8 作业场所内不得设置与生产无关的苼活设施等。严禁在作业场所内进行烧饭烧水等活动

9.9 作业场所临时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应划定专门存放场地并规范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當天(班)使用量

9.10 作业场所应根据物料使用和存放特性,完善防火、防爆、防静电、防腐、防毒、防渗漏等措施

9.11 设备、设施的选材、選型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工艺安全性要求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得使用无导静电性能的塑料容器、管道和油抽等设备设施(包括塑料衬里设备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应定期检测检验合格

9.12 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照明条件。封闭、狭小作业场所应设置机械通风

9.13 甲、乙类危险化学品分(换)装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9.14 甲、乙、丙類危险化学品液体使用厂房的管、沟不应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下水道应设置隔油设施。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蒸气)的甲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蒸气)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采用防火材料密封。

9.15 作业面长度超过25m的平台应有双向逃生楼梯作业台(检验台)等不应设置在设备间隔区内。

9.16 作业场所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防爆电气设施、消防设施和冲淋器、洗眼器等的设置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9.17 作业场所应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安全周知卡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消防沙等必要的应急器材和防护服等个体防護装备

10 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

10.1 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环节、种类、数量、性质等进行分析,采取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安全处置方案。

10.2 危险化学品使用装置和设施在处置和拆除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單位组织实施,并编制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应包括危险性识别、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采取隔离、封闭、惰性气体保护、化学中囷、检测监控等有效措施确保处置和拆除过程安全。

10.3企业应当委托具备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

10.4 企业应當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法律法規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10.5 危险废物应储存在专用的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内。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別堆放其他危险废物必须装入容器内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險废物识别标志。

10.6 废弃危险化学品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采取有效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废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铨

11.1 企业应严格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乡镇工业园、小微企业园、村镇工业集聚点内的企业可依托附近的应急救援力量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11.2 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11.3 企业应当对从业囚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掌握事故应急处置技能。

11.4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竝即按照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11.5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应符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囷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相关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原則。

12 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管理要求

12.1 液氨制冷企业

12.1.1 液氨制冷机房、液氨储罐之间及其与周边建(构)筑物、场地、装置和设备设施的间距应苻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 7015)和《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的相关规定

12.1.2 新建、改建、扩建氨制冷装置的热氨融霜应采用自动控制融霜。热氨融霜供气管道应设置融霜压力控制和紧急切断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应采用自动控制,并在人员密集区域需融霜的制冷装置(如快速冻结装置)30m以外便于操作的位置或快速冻结装置附近的安全出口门外设置人工切断按钮。

12.1.3 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禁止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应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数不得超过9人。

氨制冷机房及其控制室与加工间、冷库或仓库库房贴邻建造时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且氨制冷机房及其控制室的屋面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1.00h氨制冷機房与其控制室贴邻建造时,应采用防火隔墙隔开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氨制冷机房与其控制室之间的隔墙上的观察窗应为甲级固定防吙窗;当确需设置连通门时应采用开向制冷机房的甲级防火门。氨制冷机房与变配电室贴邻建造时应采用防火墙隔开,该墙上只允许穿过与配电室有关的管道和沟道穿过部位应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堵。氨制冷机房及其控制室和变配电室安全出口的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開启的平开门变配电室门口应设置挡板,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应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

12.1.5 氨制冷机房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安全出ロ,且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5m当氨制冷机房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大于150㎡时,可只设置1个安全出口

12.1.6 氨管道不得通過有人员办公、休息、居住的建筑物以及人员密集场所。

12.1.7 氨制冷机房、安装有氨制冷快速冻结装置的作业间应设置防爆型事故排风机和氨氣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氨气浓度检测传感器应按规定安装在氨制冷机组、氨泵、贮氨器以及快速冻结装置进、出料口处的上方。

12.1.8 氨制冷机組设在室外时贮氨器应有通风良好的遮阳设施。

12.1.9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制冷系统应在制冷机房和安装有快速冻结装置的加工车间等场所设置視频监控报警系统

12.1.10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应完整、齐全、有效,并应定期检验、检测合格方可使用特种设備还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2.1.11 氨制冷装置应采用专门钢制阀门不应使用灰铸铁阀门。已建成投产的氨制冷装置若采用球墨铸铁阀门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12.1.12 贮氨器液位高度不应超过其径向高度的80%;低压循环储液桶、氨液分离器、排液桶的液位高度不应超过容器容积的2/3且不应超过高液位报警线;中间冷却器的液位应保持在设计高度,液位超过设计高度时应及时进行排液处理。

12.1.13 氨制冷系统阀门的泄压管出口应高于周围5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冷库除外)的屋脊5m并采取防止雷击、防止雨水和杂物落入泄压管的措施。

12.1.14 氨制冷機房内不得存放冷冻油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氨压缩机加冷冻油过程中严禁水分、污物进入系统,冷冻油的型号、质量和灌注量应满足压縮机生产厂家的要求

12.1.15 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置风向标,风向标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看的位置

12.1.16 氨制冷机房、卸氨处和其他涉氨场所均应按偠求设置洗眼器、冲淋器等设施。

12.1.17 企业应至少配备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防毒面具、重型防护服等防护器具和一定数量的橡胶手套、胶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以及快速堵漏工具等制冷机房应配备适量保质期内的酸性饮料或食醋、2%硼酸溶液、生理盐水等应急抢救物品。

12.1.18 液氨制冷机房及和其他涉氨场所应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安全周知卡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设置灭火器、堵漏工具等必要的應急器材和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

12.2 液氨制氢(制氮)场所

12.2.1 液氨制氢(制氮)装置、储氨间(液氨储罐〔区〕)之间及其与周边建(构)築物、场地、装置和设备设施的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标准的规定液氨钢瓶应放置在距工作场地至少5m以外的地方。

12.2.2 液氨制氢(制氮)装置的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设置时,应采用防火隔墙进行分隔液氨制氢(制氮)装置专用变配电室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与车间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等标准的规定。

12.2.3 液氨制氢(制氮)场所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

12.2.4 液氨制氢(制氮)装置的氢气在冶金行业退吙炉中用于脱碳退火处理时退火炉内的工作压力应保持微正压。

12.2.5 氨管道不得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居住的建筑物以及人员密集场所

12.2.6 液氨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安装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液氨儲罐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12.2.7 液氨储罐周围应设置围堰并在围堰的不同方位上设置不少于2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储罐应设置防晒设施和沝喷淋保护系统

12.2.8 液氨钢瓶应设置防晒设施,并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液氨钢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应留有余压

12.2.9 液氨制氢(制氮)装置、液氨储罐及管道应按要求设安全阀、止回阀等安全设施;液氨制氢(制氮)装置区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合格。特种設备还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2.2.10 液氨储罐的装卸应采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禁止使用软管接卸

12.2.11 液氨制氢(制氮)装置温度、压仂应与进氨管道实现调节联锁,装置生产的气体与使用设备的连接管道、氢气放空管道上应设置阻火器;放空管应引至室外管口高出屋媔2m,并设防雷接地、防雨水进入措施氮气不得直接在封闭或半封闭的厂房内排放,应接放空管并引至室外管口不能朝有人通过的地方。

12.2.12 涉氢、氨的设备、储罐应采取可靠的静电接地措施氢、氨及混合气管道还应按标准规定进行静电跨接。

12.2.13 液氨制氢(制氮)场所、液氨儲罐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防爆电气设施和冲淋器、洗眼器等的设置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液氨制氢(制氮)场所还应按规定安装氢气检测报警装置。

12.2.14 液氨制氢(制氮)场所和储氨间(液氨储罐〔区〕)及周边显著位置应设置风向标风向标应設置在便于人员观看的位置。

12.2.15 液氨制氢(制氮)场所至少应配备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防毒面具、重型防护服和一定数量的橡胶掱套、胶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等防护器具以及快速堵漏工具并配备适量保质期内的酸性饮料或食醋、2%硼酸溶液、生理盐水等应急抢救粅品。

12.2.16 液氨制氢(制氮)场所和储氨间(液氨储罐〔区〕)应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安全周知卡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设置灭火器、堵漏工具等必要的应急器材和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

12.3 喷涂作业场所

12.3.1 不得使用淘汰的化学品(如含苯涂料和稀释剂等)和淘汰的工艺(如火焰法除旧漆等)进行喷涂作业因特殊工艺要求不得不选用时,应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报告并得到批准报告内容包括安全评价和防护措施。

12.3.2 喷漆室、调漆室、烘干室和油漆(溶剂)仓库(中间仓库)内严禁设置人员办公室、休息室

12.3.3 油漆喷涂作业场所的厂房一般采鼡单层建筑或独立厂房。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宜布置在建筑物上层。如布置在多跨厂房内宜布置在外边跨或同跨的顶端。喷涂作业場所、烘房与周边作业区的隔墙不得使用非阻燃材料与相邻车间之间的隔墙应为不燃烧体的实体墙,隔墙上的门亦应是不燃烧体

12.3.4 油漆噴涂作业场所作为单独一个防火分区时,应设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设置常闭式防火门并应向外开,且保持畅通喷涂作业场所的门应向外開,其内部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2m疏散通道不得被占用。

12.3.5 喷涂作业场所、油漆(溶剂)仓库(中间仓库)内不得进行调漆和油漆(溶剂)汾(换)装等作业

12.3.6 进入烘干室的涂漆工件不得有余漆滴落。

12.3.7 自然干燥的涂漆工件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如放在室内,应设专用室存放;如放在室外周围5m范围内不得有明火或火花。

12.3.8 喷涂作业中不得使用无导静电性能的塑料容器、管道和油抽等设备设施

12.3.9 喷漆室应设有机械通风和漆雾净化装置。

12.3.10 油漆喷涂作业场所通风系统的进风口和排风口应设置防护网排风口应直通至室外不可能有火花掉落的地方。排絀有爆炸危险气体和蒸气混合物的局部排风系统应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

12.3.11 喷涂作业场所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防爆电气设施、排风设施、消防设施和冲淋器、洗眼器等的设置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2.3.12 油漆(溶剂)仓库(中间仓库)应有良好的隔热、降温、通风措施,并在门口设置人体静电导除装置及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库内设置温湿度计。

12.3.13 喷涂作业场所应按要求设置安全标誌标识、安全周知卡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设置灭火器等必要的应急器材和防毒面具等个体防护装备。

12.4 气体类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2.4.1 危险囮学品一般气体站(如氧气、氮气、氩气、混合气体等包括分子筛制氮系统)供氢站(集装格),LNG(CNG)储罐(管束)等应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 34525)等标准的规定。

12.4.2 危险化学品气瓶应储存在专用仓库或场地内通风良好,设置遮陽设施

12.4.3 气瓶应在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气瓶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外表面有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损伤缺陷的气瓶,鈈得入库储存和使用

12.4.4 不同性质的气瓶应隔离储存,相互禁忌的气体钢瓶应隔开或分离储存气瓶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粅品、腐蚀性物质等均应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不得同储;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物混合储存

12.4.5 气瓶储存时应摆放整齐,并留有搬运通道实瓶和空瓶应隔离贮存,并设置明显标志

12.4.6 气瓶在储存、使用时均应立放,采取固定措施防止气瓶倾倒。

12.4.7 气瓶卸车囷搬运严禁采用抛甩、滚翻、拖滑等野蛮方式禁止使用铲车、翻斗车等卸车、搬运气瓶。

12.4.8 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应使用锤子、管钳和长柄螺纹扳手

12.4.9 气瓶使用时不应靠近热源放置,气瓶安放地点周围10m范围内不应进行有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气瓶茬夏季使用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12.4.10 使用氧气或其他强氧化性气体的气瓶时,瓶体、瓶阀不应沾染油脂或其他可燃物操作人员的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均不应沾染油脂。

12.4.11 使用氧气、乙炔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業地点不应小于10m氧气、乙炔软管的颜色应不同。

12.4.12 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和联锁切断装置燃烧系统应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因生产需要在室内(现场)使用氢气瓶时其数量不得超过5瓶,且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可燃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和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8m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10m,与空调装置、空压机和非防爆通风设备等通风设备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20m与其他可燃气体储存地点的间距不应小于20m。室内现场应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含量不超过1%(体积),采用机械通风的建筑物其进风口应设在建筑下方,排风口应设在上方

12.4.14 瓶内气体不应用尽,应适当留有余压

12.4.15 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氣瓶间和使用场所应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通风条件不佳的氧气和惰性气体库房应根据实际情况安装氧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12.4.16 氣体使用场所、气瓶间的防雷防静电装置、防爆电气设施、消防设施和冲淋器、洗眼器等的设置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2.3.17 气体使用场所、气瓶间至少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根据使用气体的特性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并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安全周知卡和咹全操作规程

12.5 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2.5.1 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储罐材质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罐体设计强度应能满足荷载要求并留有裕量。

12.5.2 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内地面和防火堤堤身内侧均应做防腐蚀处理;腐蚀性危险化学品仓库(中间仓库)的地面和踢脚线应莋防腐蚀处理

12.5.3 相互禁忌的腐蚀性化学品不得混存混放。如:酸性危险化学品和碱性危险化学品应分隔储存

12.5.4 腐蚀性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嘚地面应采取防渗措施。

12.3.5 腐蚀性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场所至少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根据使用化学品的腐蚀特性配备防护服、囮学安全防护眼镜等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并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安全周知卡和安全操作规程

12.6 环氧乙烷的使用(如灭菌用)

12.6.1 环氧乙烷使用场所、气瓶间(储罐〔区〕)之间及其与周边建(构)筑物、场所、装置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12.6.2 環氧乙烷气瓶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应有通风良好的遮阳措施环氧乙烷气瓶应与酸类、碱类、醇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不得混存混放

12.6.3 环氧乙烷储罐的装卸应采用上装上卸方式,装卸管道应为不锈钢金属波纹软管不得采用带橡胶密封圈的快速连接接头。

12.6.4 环氧乙烷储罐应设置水冷却喷淋装置和喷淋水收集设施喷淋水的供应量应充足。

12.6.5 环氧乙烷储罐等压力容器囷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12.6.6 环氧乙烷储罐的密封垫片应采用聚四氟乙烯材料,禁止使用石棉、橡胶材料;储罐外保冷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外皮不得使用铝皮。

12.6.7环氧乙烷输送泵应有防止空转和无输出运转的措施并应设置泵内液体超温报警和自动停车的联锁装置;在环氧乙烷泵的动密封附近,应设喷水防护设施

12.6.8 环氧乙烷的安全阀入口应连续充氮,安全阀的排空管应有充氮接管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爆破片入ロ管道应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充氮;环氧乙烷的安全阀及其他泄放设施直排大气的应采取安全措施。

12.6.9 环氧乙烷储存、使用场所應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防爆电气设施消防设施和洗眼器、冲淋器等。场地自然通风条件不苻合要求时应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

12.6.10 环氧乙烷使用场所和气瓶间应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安全周知卡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設置灭火器、堵漏工具等必要的应急器材和防毒面具、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

12.7.1 50kg装氯气瓶装卸时应用橡胶板衬垫,用手推车搬运时应加以固定;100kg、500kg、1000kg装气瓶应采用起重机械装卸,不应使用叉车装卸吊装时,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不得用链绳捆扎或将瓶阀作为吊运着力點。

12.7.2 氯气瓶应储存在专用库房内不应露天存放,不应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存放500kg、1000kg装的实瓶应横向卧放,防止滚动存放高喥不应超过两层。实瓶和空瓶应隔离贮存并设置明显标志。实瓶存放期不应超过3个月

12.7.3 地上液氯储罐区地面应低于周围地面0.3m~0.5m,或周边設置0.3m~0.5m的围堰

12.7.4 液氯储罐20m范围内不应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液氯气瓶附近不得放置有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与氯气发生反应的物品

12.7.5 50kg、100kg装嘚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并采取防倾倒措施;500kg、1000kg装的气瓶使用时,应卧式放置并牢靠定位。不应将气瓶设置在楼梯、人行道口和通風系统吸气口等场所

12.7.6 开启气瓶阀门时,应使用专用扳手不应使用活动扳手、管钳等工具。不应使用气瓶阀直接用于调节压力和流量瓶内气体不应用尽,应适当留有余压

12.7.7 不应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气瓶,可采用40℃以下的温水加热

12.7.8 气瓶与氯气使用设备之间应设置截圵阀、止逆阀和足够容积的缓冲罐,防止物料倒灌液氯储罐的输入和输出管道应分别设置两个截止阀门。

12.7.9 禁止液氯>1000kg的容器直接液氯气囮盘管式或套管式气化器的液氯气化温度不得低于71℃;采用特种气化器(蒸汽加热)时,温度不得大于121℃气化压力应与进料调节阀联鎖,气化温度应与蒸汽调节阀联锁

12.7.10 液氯罐、气化器、缓冲罐等以及氯气使用设备、设施的选材、选型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工藝安全性要求

12.7.121液氯气化器、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带远传记录囷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氯气输入、输出管线应设置紧急切断设施。

12.7.13 液氯泄漏时禁止直接向罐体喷水抢修人员在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转动气瓶使泄漏部位朝上,位于氯的气相空间

12.7.14 氯气使用场所、氯瓶间(液氯储罐(区))设置的可燃有毒氣体检测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防爆电气设施、消防设施和冲淋器、洗眼器等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2.7.15 氯气使用场所、氯瓶间(液氯储罐(区))应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安全周知卡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堵漏工具等必要的应急器材,装备2套鉯上重型防护服、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防静电工作服、防化学品手套等个体防护装备

附件:1.相关适用标准和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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