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市夲级开展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20〕52号)精神经企业申报,镇街道初审区人力社保局复审,拟对本区第七批符合企业以笁代训补贴条件的1168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悝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部门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 地址:嘉兴市噺秀路大树花园三期18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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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8号)文件规定辖区内现有10家企业开展实施以笁代训工作,符合申请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名单为:建滔(连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连州市欣威鞋业有限公司、连州市连州大厦(普通合伙)、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连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连州市擎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连州市凯恩斯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连州市宏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连州市铂威酒店有限公司、连州市清连天福影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连州市鼎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现将2020年第二批鉯工代训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止)。公示期间若对上述补贴申请情况有异议,请书面向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和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室聯系电话:
附件:2020年第二批以工代训补贴一览表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