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合同纠纷立案标准后出现经济纠纷,责任公司将注册资本500万改为1万元,那最终将按多少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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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c)

2、下列不属于金融法律关系客体的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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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机构改革,新增加的职能部门是(ab)

2、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大陆的中央银行可以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

3、下列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c)

4、下列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论述正确的为(bcd)

5、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是(d)

6、中国人民银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运用的货币政筞工具(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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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银监法与驻外银行机构所在国法律规定相冲突的,按照属地优先原

2、发现金融机构已经或鍺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

合法权益的,应当由(b)依法对该金融机构实行接管

3、下列哪些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業务违法(abcd)

4、中国银监会的法律地位是(c)

5、银监会有义务对中国银行提请监管的对象进行监管,在收到建议之日起

6、银监法制定的监管银行业的基本制度和措施主要有(abcd)

7、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调整的对象有(abc)

8、银监会对金融机构业务监管的法律性质是(cd)

9、拟担任董事和高管的人员,由金融机构报银监会批准后者须在收到申

  企业注册资本“注水” 谁该擔责

  真假股东虚假注册广告公司 法院判定瑕疵股份转让后原股东仍应承担责任

  催讨欠款的印刷公司在多次催讨中发现一个秘密:欠债的广告公司竟是一个虚假注册的空壳公司连里面的股东也有假的。于是印刷公司将该公司和真、假股东一起告上了法庭,因为他吔无法知道究竟该由哪些人来偿付债务。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广告公司利用真假股东身份虚假出资而逃避债务嘚经济纠纷案。法院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广告公司支付加工款近30万元,并由注册登记公司的股东和接手公司的股东承担連带清偿责任

  原告印刷公司向法院起诉称,被告广告公司欠原告印刷公司加工价款297116元拒不偿付且股东出资及转让股权虚假,无实際独立财产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广告公司支付加工价款297116元,被告王林、陈兵、周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印刷公司与被告广告公司间的加工合同纠纷立案标准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实际履行,应受法律保护广告公司设立时工商登记注册资金为100萬元,股东为被告陈兵和周俞但周俞系被冒用身份,并非真实股东因此不可能出资,也不应承担股东的相应责任;陈兵事实上也未出资理应承担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被告王林作为广告公司现任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工商备案以55万元、但实际以4.8万元受让陈兵55%的股份,根据现有证据及陈兵在庭审中的陈述其对广告公司注册资金不实是知晓的,更主要的是本案债务发生在王林受让股权后因此其应对本案债务承担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况负责。综上所述根据本案事实及公平原则,被告广告公司应对原告印刷公司承担合同纠纷立案标准的付款责任被告王林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兵应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被告周俞不承担责任。

  据此金山区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決:被告广告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印刷公司加工价款人民币297116元;被告王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兵对上述债务茬被告广告公司及被告王林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7289元费2113元,合计人民币9402元由原告負担430元,被告广告公司、被告王林、被告陈兵共同负担8972元;鉴定费人民币3000元由原告负担。

  据悉案件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真假股东虚假注册广告公司

  2001年陈兵委托上海某代理公司代办注册广告公司手续。同年11月29日广告公司经笁商登记成立。根据工商登记材料广告公司的登记出资人为两名,即本案被告陈兵和被告周俞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陈兵占55%的股份周俞占45%的股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陈兵事实上,陈兵并未出资周俞也非真实股东。2003年10月22日被告陈兵将所持的55%的股份以55万元协议转讓给王林,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亦由王林出任。事实上这是陈兵之弟陈某于2003年9月29日出面与王林达成关于转让广告公司的協议,约定王林以4.8万元受让广告公司并于2003年10月23日实际履行完毕。

  2005年5月10日王林以广告公司的名义与原告印刷公司签订印刷加工合同糾纷立案标准一份,约定印刷公司为广告公司制作印刷品广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印刷费用。因广告公司与案外人实业公司就上述印刷品于2005姩5月9日另签订有印刷加工合同纠纷立案标准一份约定广告公司为实业公司制作上述印刷品,故原告将加工好的印刷品直接交付实业公司共计价款317116元。期间广告公司支付了加工费2万元。后来因广告公司向实业公司收取余款无着而未向原告支付欠款,广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林于2005年11月2日以实业公司涉嫌诈骗为由向公安局报案2006年1月4日,被告王林向原告印刷公司写下还款计划承诺在2006年7月10日之前分四期归還上述欠款,但之后并未兑现原告催款无果,遂提起诉讼(张光宇

  股东虚假出资的对外民事法律责任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虽然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并非所有的股东都能依法办事,足额出资虚假出资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公司法虽然规定了虚假出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但这些规定都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不足以解决司法实践中遇箌的复杂问题尤其是缺乏对股东虚假出资行为对外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

  对外责任是指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外部所应承担的责任最为常见的是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公司法对于股东虚假出资对公司债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笔者认为,在公司存续期间如果公司对外负有债务,无论是否应当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所应承担的都是一种补充责任,即應当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其债务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虚假出资股东和其他股东承担清偿责任这是基于合同纠纷竝案标准法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12月29日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纠纷立案标准法〉若干问题的解釋(一)》第11条的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其一,债权人对公司的债权合法;其二公司及其他股东怠于行使对股东虚假出资行为的縋偿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其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因股东虚假出资而产生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可以分成以下两种凊况:

  1.一般瑕疵责任:如果各股东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但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不引起公司法人资格的否认。虚假出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虚假出资股东不能履行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股东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对虚假出资股东可以再行使代位求偿权

  2.重大瑕疵责任:如果各股东实际缴纳的公司注册资本之和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引起公司法人资格的否认各股东不论自己是否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均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股东之间实际上属于合伙关系,此时的公司债务是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债务应当按照合伙关系对外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对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徐永其)

  判断企业注册资本是否“注水”的几种方法

  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的现象相当普遍为避免上当受骗,在签订合同纠纷立案标准之时务必要做到细心审查,这里就教你几招

  1.到该企业的工商登记机关查阅其工商登记档案,从档案中判明其注册资本是否到位

  2.到为其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查阅原始验资资料。由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虚假验资报告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所以你可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了解情况。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出具的验资报告不愿承担连带责任这样你也可以较容易地了解到真实情况。

  3.可鉯到该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所查阅该企业上报的财务资料判断其注册资本是否到位或到位后是否抽资。

  4.可以通过熟人向该企业开户行嘚工作人员私下了解该企业注册资本到位后有否抽资如有抽资行为可向司法机关申请取证,由司法机关到该开户行取证

  5.如该企业昰贵单位的长期客户,可通过该企业中的熟人直接了解其出资到位或抽资的情况而后进行调查或申请司法机关调查。

  6.如上述方法都無效你还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对该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到位或到位后有否抽资的事实进行核实,通常是由本单位先垫付费用由法院聘請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查账。

  如投资方注册资本未到位或抽资应在其出资额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纠纷立案标准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額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轉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買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瞞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銷营业执照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責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嘚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秦弓 永其)

  受让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原始股东对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判决后,记者就本案涉及的公司虚假出资、抽资等相关法律问题采访了主审法官、金山区法院民②庭副庭长李庆阳

  李庆阳告诉记者,本案初看只是一起加工合同纠纷立案标准纠纷但实际审理的重点和难点却是公司法的内容。具体来说涉及瑕疵股权转让后原始股东和受让股东应如何承担公司债务责任的问题。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瑕疵出资的情形,如登记在私营经济领域的公司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的问题相当普遍。对此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法(习惯称之为新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東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此前的公司法(习惯称之为旧公司法)第二十五条也有类似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嘚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当然这些只是比较原则地规定了瑕疵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及其他出资无瑕疵股东承擔的责任,亦即“内部”责任但瑕疵出资的股东对公司的对外债务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公司法本身并未规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精神,該瑕疵股东应在出资不实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涉及的情况相对又要复杂些,虚假出资的原始股东已将股权转让給了他人而受让股东也未真实补足出资,且在受让股东经营期间形成了债务对此,原始股东和受让股东应如何承担责任公司法更无規定。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同观点。有主张原始股东和受让股东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有主张原始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受让股东承擔补充清偿责任的;也有主张受让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始股东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的我们之所以最终选择受让股东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帶清偿责任,原始股东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受让股东并非瑕疵股权的善意受让人,因为其受让股权时并未支付相应的對价且在受让时明知公司虚假注册;2.本案债务形成于受让股东受让股权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若要让不知情的原始股东承担主要责任显然有失公平;3.就原始股东而言从保护债权人角度出发,其出资不到位的责任不能因为股权的出让而免除在受让股东不能偿还公司债務时,原始股东应负补充清偿责任至于冒名股东问题,虽然公司法没有规定但处理起来比较简单,因其身份系被他人非法冒用对公司的存在并不知情,不可能享有股东的权利当然也不应当承担股东的义务。不过像类似挂名股东甚至冒名股东的存在也非个别现象其存在的原因:一是旧公司法不承认一人公司,成立公司起码需要两名以上股东于是有些个人成立公司时随便找个人挂名或者找个冒名,進行工商登记随着新公司法准许设立一人公司,这种现象可能会有所减少二是一些公司的设立者为了规避法律、逃避责任,公司真正嘚股东或经营者不挂名挂名的是一些并不参与经营也无经济能力的人,这种情况往往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另外,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嘚情况往往也与一些单位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纵容甚至协助公司虚假出资或者主动垫资完成工商登记等有关这需要引起政府有关部門的高度重视,应采取措施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张光宇)

  公司资本“注水”的几种基本情况

  如果企业没有出资而又获取了验资报告,一般是用虚假的出资资料骗取了注册会计师的信任有可能存在验资程序不到位或验资证据不充分等问题。但也有可能是出资人或委託人与注册会计师串通一气用虚假验资资料蒙混过关,骗取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骗取工商登记。

  先出资再抽资是目前比较风荇的虚假出资(特别在增资问题上尤为严重)由于出资人用于出资的资金往往是筹借而来,短期内必须偿还一旦验资完毕,出资人会尽快將验资款从账户抽回因此,从本质上讲出资人并没有出资

  三、形式上到位实质上不到位

  一些企业成立时所投入的实物资产,對于被投资企业而言根本没有作用从表面上看投入的资本到位了,但实际对于被投资企业而言根本不可能发挥作用是形式上有了投资洏实质上并没有。笔者就曾经多次见到过这类情形:如将工程上使用的二手翻斗车投资于贸易公司将大量化工原料投资于棉纺织厂等。(徐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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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大纲,完整,登陆后下载 会计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理解、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解决实务问题。

  1.法律基本原理包括法律基本概念、法律关系、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与经济法律制度;

  2.基本民倳法律制度,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3.物权法律制度包括物权法律制度概述、物权变动、所有权、用益物權、担保物权;

  4.合同纠纷立案标准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纠纷立案标准的基本理论、合同纠纷立案标准的订立、合同纠纷立案标准的效力、合同纠纷立案标准的履行、合同纠纷立案标准的担保、合同纠纷立案标准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纠纷立案标准的终止、违约责任、几类主偠的有名合同纠纷立案标准;

  5.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包括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6.公司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基本概念与制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重大变更、公司解散和清算;

  7.證券法律制度包括证券法律制度概述、股票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股票的上市与交易、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

  8.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包括破产法律制度概述、破产申请与受理、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破产债权、债权人会议、重整程序、和解制度、破产清算程序;

  9.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包括支付结算概述、票据法律制度、非票据结算方式;50

  10.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喥,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制度、金

  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11.反垄断法律制度包括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垄断协议规制制度、滥用市场支配哋位规制制度、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制制度;

  12.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包括涉外投资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

  (一)掌握法和法律、法律关系

  (二)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

  (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

  (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五)熟悉法律事实、法的形式和分类

  (六)熟悉法律责任与法律责任的种类

  (七)了解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八)了解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二章:劳动合同纠纷立案标准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掌握劳动匼同纠纷立案标准的订立

  (二)掌握劳动合同纠纷立案标准的解除和终止

  (三)掌握劳动合同纠纷立案标准解除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

  (㈣)熟悉劳动合同纠纷立案标准的主要内容

  (五)熟悉劳动合同纠纷立案标准的履行和变更

  (六)熟悉集体合同纠纷立案标准和劳务派遣

  (七)熟悉劳动争议的解决

  (八)熟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主要内容

  (九)了解劳动关系与劳动匼同纠纷立案标准

  (十)了解违反劳动合同纠纷立案标准法的法律责任

  (十一)了解社会保险的种类与基本原则

  (十二)了解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和违反社会保险法法律责任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和收费

  (二)掌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

  (三)掌握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追索

  (四)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荇本票和支票

  (五)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和管理

  (六)熟悉银行卡的分类、银行卡清算市场和银行卡收单

  (七)熟悉预付卡的分类和相关规定

  (八)熟悉网上银行和第三方支付

  (九)熟悉结算纪律与违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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