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看看骗取出口退税以不能构成单位犯罪的是怎么判刑的,有这样的案例吗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公訴机关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某1,男1978年4月25日生,汉族个体户,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因涉嫌虚开增值稅专用发票罪,于2017年6月23日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

辩护人束帅,江苏涤非律师倳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孙某2,男1967年12月10日生,汉族无业,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7年11月15ㄖ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18日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6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

辯护人张露琪江苏姚竹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胡某1曾用名胡德强,男1979年11月6日生,回族无业,住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区曾因扰乱单位秩序,于2013年11月被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决定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7年6朤28日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

辩护人王浩,安徽智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某1,男1974年6月30日生,汉族无业,住安徽省亳州市南部新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7年8月19日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卜某,曾用名卜某强男,1990年8月26日生汉族,無业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曾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5年3月30日被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罰金人民币50000元。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7年11月7日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18日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7月6日被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12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

辩护人黄娓娓江苏姚竹平律师事務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某1曾用名王子彬,男1980年6月20日生,汉族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區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7年10月1日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3日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12月18日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7月9日被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2019年3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

辩护囚曹德胜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周某某男,1943年4月30日生汉族,会计住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7年6月14日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18日被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7月9日被盐城市大丰區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2019年6月21日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决定被逮捕现羁押于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

辩护人薛志娟江苏薛志娟律师倳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李某2曾用名李大民,男1958年12月17日生,汉族射阳腾飞花茶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洇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7年6月12日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

原审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536K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

法定代表人蒋小东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经理。

訴讼代表人蒋小东男,1960年10月26日生,系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原审被告人孙某1,男1986年1月3日生,汉族原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7年9月29日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3日被盐城市大豐区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12月18日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7月9日被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2019年3月11日被逮捕現羁押于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陈某1男,1965年5月8日生汉族,射阳县私营个体劳动者协会洋马分会会长住江苏省盐城市射阳縣。因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于2017年6月21日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18日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7朤9日被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审理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2、李某1、孙某2、胡某1、劉某1、卜某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孙某1、王某1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周某某、陈某1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案于2019年4月28日作出(2018)苏0982刑初246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李某1、孙某2、胡某1、刘某1、卜某、王某1、周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一、虚开增值税专鼡发票

2014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以本人或他人的名义注册成立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虚开的发票面额收取一定比例的开票费为此,被告人李某2、李某1先后共同或单独在盐城市射阳县、盐城市亭湖区、盐城市大丰区等地注册成立了盐城市润發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盐城市明利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长发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射阳县强运花茶销售有限公司、射阳盛明花茶銷售有限公司、射阳腾飞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李某3(玉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新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射阳金博農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威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达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谯郡堂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飛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金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射阳县吉兴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射阳县兴启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射阳縣华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射阳学德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射阳祥洋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射阳县启德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射阳县震軍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公司注册成立后,被告人李某2、李某1通过本人或被告人孙某2、胡某1、刘某1、卜某和唐某红、张某建(曾用洺张某某)、李某义(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截至案发被告人李某2、李某1通过本人或被告人孙某2、胡某1、刘某1、卜某和唐某红、张某建(曾用名张某某)、李某义(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为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河南省医药藥材有限公司、合肥同致医药有限公司批发分公司(另案处理)、昆明艾可达药业有限公司(另案处理)、江西新万康药业有限公司(另案处理)、河南省信成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志翔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湖南大森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另案处理)、国瑞华康(北京)医药有限公司、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市跃康医药批发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天津市汇智远大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湖北泽中医药有限公司、天津宝顺隆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天津领先健隆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淄博金方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山东金方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芜湖源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徐州市爱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西安自力中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康瑞通醫药有限责任公司(另案处理)、河南千方药业有限公司、北京燃烽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普诚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江西佳源藥业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安徽同安堂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广东东泽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国祥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常椿藤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武汉泰康达医药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孙某1、王某1协助负责的被告单位辽宁詠华药业有限公司等31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5172份,虚开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其间被告人孫某1、王某1在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根据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要求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发票面额一定比例开票费的方式让被告人李某2实际控制的盐城市达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飞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射阳縣华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射阳县吉兴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威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射阳祥洋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盐城市噺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射阳县学德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为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806份金额合计人民幣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本案中被告人李某2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部作案,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計5172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被告人李某1参与作案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420份,金额合计人囻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被告人孙某2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135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價税合计人民币元;被告人胡某1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403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被告人刘某1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89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被告人卜某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計54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在被告人孙某1、王某1经办下让他人为洎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806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具体事实如下:

(一)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共同或单独通过本人或经被告人孙某2、胡某1、刘某1和唐某红、张某建(曾用名张某某)、李某义(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其实际控制的21家公司名义,为以下31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鼡发票具体事实如下:

1.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经被告人孙某2介绍,分别以盐城市长发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射阳县强运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李某3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射阳縣盛明花茶销售有限公司、射阳腾飞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135份,金额合计人民币え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其中,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33843.08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未认证;其余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具体事实如下:

(1)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孙某2介绍,以盐城市长发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的名義为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06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幣元以上10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2)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孙某2介绍以射阳县强运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渻瑞安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89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8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3)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茬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孙某2介绍,以盐城市亭湖区李某3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67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其中,16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已被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另外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029××××9479、,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33843.08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未认证

(4)2015姩6月至2016年4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孙某2介绍,以射阳縣盛明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9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匼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9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5)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間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孙某2介绍以射阳腾飞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7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7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孙某2在一审庭审中均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于某的证言;书证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情况说奣、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抵扣联及明细表、郑州市管城国家税务局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明细及情况说明、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银行流水交易明细;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制作的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

2.2015年2月至2015年12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實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刘某1、卜某和唐某红、张某建(曾用名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汾别以盐城市明利花茶销售有限公司、射阳腾飞花茶销售有限公司、射阳县盛明花茶销售有限公司、射阳县强运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李某3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长发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合肥同致医药有限公司批发分公司(另案处理)、昆明艾可达药业有限公司(另案处理)、江西新万康药业有限公司(另案处理)、河南省信成医药有限公司、湖南大森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另案处理)、江西志翔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合计7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403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稅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上述40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申报抵扣税款,部分抵扣的进项税款合计人民币元已作进项税额转出其中,被告人李某2、李某1、胡某1参与全部作案;被告人刘某1参与作案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9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え,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被告人卜某参与作案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54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え、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15年5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況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和张某建(曾用名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分别以射阳腾飞花茶销售有限公司、射陽县盛明花茶销售有限公司、射阳县强运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李某3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虛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8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8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该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已作为进项税转出具体事实如下:

①2015年5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和张某建(曾用名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射阳腾飞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發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報抵扣税款。

②2015年5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和张某建(曾用名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射阳县盛明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匼计27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③2015年5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和张某建(曾用名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射阳县强运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④2015年5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況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和张某建(曾用名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盐城市亭湖区李某3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嘚名义为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囚民币元以上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胡某1在一审庭审中均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张某甲、张某乙等人证言;书证郑州市金水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增值稅纳税申报表、认证明细,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情况说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亳州公安局薛阁派出所协查函,盐城市大豐区公安局制作的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

(2)2015年6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嘚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等人介绍,以射阳腾飞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合肥同致医药有限公司批发分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6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合肥同致医药有限公司批发分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胡某1在一审庭审中均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杜某甲、玳某、杨某等人证言;书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查询明细,合肥同致医药有限公司批发分公司受票明細清单合肥同致医药有限公司批发分公司登记资料等证据证实。

(3)2015年6月至8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茭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和张某建(曾用名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盐城市明利花茶销售有限公司嘚名义为昆明艾可达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42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囚民币元以上4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昆明艾可达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胡某1在一审庭审中均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张某甲、郭某等人证言;书证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登记基本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明细,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等证据证实

(4)2015年8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沒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和张某建(曾用名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盐城市明利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江西新万康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幣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江西新万康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囚李某2、李某1、胡某1在一审庭审中均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张某甲、徐某等人证言;书证江西省万年县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認证明细、抵扣证明,万年县市场和质量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江西新万康药业有限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立案偵查的决定书复印件等证据证实。

(5)2015年8月至11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和张某建(曾用名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分别以盐城市明利花茶销售有限公司、射阳腾飞花茶销售有限公司、射阳县盛明花茶销售有限公司、射阳县强运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李某3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信成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43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43份增值税专用發票已被河南省信成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现已将该税款作进项税额转出具体事实如下:

①2015年8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和张某建(曾用名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盐城市明利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信成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計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信成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②2015年8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和张某建(曾用洺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射阳县盛明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信成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31份虚開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3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信成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姠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③2015年8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和张某建(曾用名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射阳县强运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信成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徝税专用发票合计3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3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渻信成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④2015年8月至11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鉯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和张某建(曾用名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射阳腾飞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渻信成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41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4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信成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⑤2015年11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實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和张某建(曾用名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盐城市亭湖区李某3农產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信成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囻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信成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胡某1在一审庭审中均未提出异议;并有证人张某甲、张某丙等人证言;书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河南信成医药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基本信息、河南信成医药有限公司纳税申报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清单,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制作的辨认笔錄等证据证实

(6)2015年12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刘某1、卜某等人介绍,分别以射阳县盛明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长发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射阳腾飞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江西志翔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54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仩5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江西志翔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2018年1月已将该税款作进项税额转出。具体事实如下:

①2015年12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刘某1、卜某等人介绍鉯射阳县盛明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江西志翔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稅额合计人民币62952.20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江西志翔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②2015年12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刘某1、卜某等人介绍,以盐城市长发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江西志翔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44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匼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4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江西志翔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③2015年12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刘某1、卜某等人介绍以射阳腾飞婲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江西志翔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幣63561.95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江西志翔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胡某1、刘某1、卜某在一审庭审中均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陈某甲、卜某等人证言;书证江西志翔医药有限公司企业登记资料、开户信息、银行交易明细、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认证清单、抵扣证明,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制作嘚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

(7)2015年2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被告人胡某1、刘某1和唐某红(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盐城市明利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湖南大森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鼡发票合计3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湖南大森林药業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胡某1、刘某1在一审庭审中均表示无异议;并有证囚唐某红等人证言;书证永州市冷水滩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清单、抵扣证明,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等证据证实

3.2015年3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唐某红(另案处悝)介绍,分别以盐城市长发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盐城市润发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盐城市明利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湖南大森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7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其中,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人民币98717.95元、税额人民币16782.05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未认证;其余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湖南大森林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稅务机关申报认证抵扣具体事实如下:

(1)2015年3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嘚方式通过唐某红(另案处理)介绍,以盐城市长发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湖南大森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匼计24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湖南大森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2)2015年3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費的方式,通过唐某红(另案处理)介绍以盐城市润发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湖南大森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33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其中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人民币98717.95元、税額人民币16782.05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未认证;其余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申报认证抵扣税款。

(3)2015年3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茬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唐某红(另案处理)介绍以盐城市明利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湖南大森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已被湖南大森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议;并有证囚唐某某等人证言;书证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发票认证、抵扣证明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移送起诉书等證据证实。

4.2016年12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张某、郑某(另案處理)等人介绍分别以盐城市亭湖区李某3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射阳盛明花茶销售有限公司、射阳腾飞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国瑞华康(北京)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59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え。以上5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国瑞华康(北京)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具体事实如下:

(1)2016年12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张某、郑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盐城市亭湖区李某3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国瑞华康(北京)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4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国瑞华康(北京)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2)2016年12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张某、郑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射阳盛明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国瑞华康(北京)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0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計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国瑞华康(北京)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3)2016年12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张某、郑某(另案處理)等人介绍,以射阳腾飞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国瑞华康(北京)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發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国瑞华康(北京)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機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在一审庭审中均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张某丁、郑某、胡某等人证言;书证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纳税申报表、认证结果明细表,国瑞华康(北京)医药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账款明细表;盐城市夶丰区公安局制作的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

5.2016年4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嘚方式通过他人介绍,分别以盐城市亭湖区李某3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射阳县强运花茶销售有限公司、射阳腾飞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義为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67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幣元以上6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并于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已将该税款作进项税额转出具体事实如下:

(1)2016年4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鉯盐城市亭湖区李某3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0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囚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2)2016年4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射阳县强运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3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幣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3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3)2016年4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射阳腾飞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9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鉯上1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在一审庭审中均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朱某某等人证言;书证禹州国税局协查回复函、认证明细及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专用发票联、记账凭证等证据证实。

6.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润发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盐城市长发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天津市跃康医药批发有限公司(另案处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8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8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天津市跃康医药批发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具体事实如下:

(1)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润发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天津市跃康医药批发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01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01份增值稅专用发票已被天津市跃康医药批发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2)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沒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长发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天津市跃康医药批发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84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84份增值税专用發票已被天津市跃康医药批发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在一审庭审中均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李某甲、冯某、王某甲、王某乙、刘某甲、黄某等人证言;书证天津市西青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认證明细表天津市跃康医药批发有限公司及黄某、牛继成、李玲、李某3、康德林等人银行交易流水等证据证实。

7.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分别以盐城市润发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盐城市长发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天津市汇智远大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42份虚开增值税专用發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其中1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匼计人民币元未认证;其余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天津市汇智远大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具体事实如下:

(1)2014年10月至2015姩4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润发中药材種植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天津市汇智远大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15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囻币元。其中1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未认证;其余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天津市汇智远大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2)2015年6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长发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天津市汇智远大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7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天津市汇智远大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在一审庭审中均表示无异议;并有书证天津市津南区国家税務局稽查局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明细天津市汇智远大医药有限公司情况说明、对公账户的交易情况及康德林、牛继成、李某1等人銀行流水,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

8.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共同或单独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粅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分别以盐城市润发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盐城市明利花茶销售有限公司、射阳金博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湖北泽中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06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え、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其中,被告人李某2参与全部作案;被告人李某1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76份虚开增值税專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0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湖北泽中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具体事实如下:

(1)2014年11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润发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湖北泽中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40份,虚开增值稅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4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湖北泽中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關申报抵扣税款。

(2)2015年1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明利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湖北泽中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36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匼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湖北泽中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3)2015年10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射阳金博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湖北泽中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30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計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3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湖北泽中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黎某甲、吴某、黎某乙、彭某等人证言;书证湖北通城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通知书,通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决定书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

9.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分别以盐城市明利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李某3农產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天津宝顺隆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31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計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天津宝顺隆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具体事实如下:

(1)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奣利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天津宝顺隆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01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額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天津宝顺隆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2)2015年7月至2015姩8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亭湖区李某3農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天津宝顺隆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30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匼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3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天津宝顺隆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在一审庭审中均表示无异议;并有书证天津市武清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认证清单、認证结果通知书天津宝顺隆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工商变更资料,天津宝顺隆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账户交易情况等证据证实

10.2015年1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润发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的洺义为天津领先健隆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天津领先健隆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實被告人李某2、李某1在一审庭审中均表示无异议;并有书证天津市东丽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认证清单、认证結果通知书,天津领先健隆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工商变更资料天津领先健隆医药有限公司第—分公司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表,盐城市夶丰区公安局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

11.2015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嘚方式通过他人介绍,分别以盐城市润发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盐城市明利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淄博金方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屾东金方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01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囚民币元。以上10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淄博金方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山东金方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具体事实如丅:

(1)2015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润发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淄博金方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山东金方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67份,虚开增值税专鼡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6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淄博金方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山东金方医藥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2)2015年7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明利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淄博金方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山东金方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稅专用发票合计34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3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淄博金方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山东金方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在一审庭审中均表礻无异议;并有证人臧某、刘某乙等人证言书证山东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经侦大队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聯,山东金方医药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据证实

12.2015年7月份,被告人李某2、李某1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射阳盛明花茶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芜湖源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芜湖源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姠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后该税款已作进项税额转出并补交税款元、滞纳金元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在一审庭审中均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邹某、刘某丙等人证言书证芜湖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局出具的认证清单、认证结果通知单,芜湖源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联等证据证实

13.2015年8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射阳金博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徐州市爱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徐州市爱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华某、刘某丁等人证言,书证徐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徐州爱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接受射阳金博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清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证据证实

14.2015年9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射阳金博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西安自力中药集团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匼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西安自力中药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抵扣税款,并于2017年9月已将该税款作进项税额转出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王某2等人证言书证西安市高新区国家税务稽查局出具的西安自力中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认证结果清单等证据证实。

15.2015年11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實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射阳金博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北京华康瑞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39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39份增值稅专用发票已被北京华康瑞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议;并有书证北京市丰台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北京华康瑞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明细、协查回复函等证据证实

16.2016年1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射阳金博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洺义为河南千方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1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元鉯上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河南千方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議;并有书证禹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提供的河南千方药业有限公司协查回复函、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明细,河南千方药业有限公司出具嘚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河南千方药业有限公司的银行交易流水等证据证实。

17.2016年6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茭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新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北京燃烽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專用发票合计23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北京燃烽醫药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王某丙证言书证丠京市丰台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认证结果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证据证实。

18.2016年6月至10月间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分别以盐城市达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威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飞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金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新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洺义,为辽宁普诚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653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價税合计人民币元。其中45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已被辽宁普诚医药有限公司用於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9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认证后失控;101份增值税专用發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未认证具体事实如下:

(1)2016年6月至10月间,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茬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达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辽宁普诚医药有限公司虛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4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其中,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元、税额47155.39元价税合计324540元未认证;19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已被辽宁普诚医药囿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其余4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失控

(2)2016年6月至10月间,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貨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威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辽宁普诚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稅专用发票合计262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其中,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碼、发票号码521××××4766)金额人民币86769.23元、税额人民币14750.77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未认证;2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え、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已被辽宁普诚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其余5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失控。

(3)2016年10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大丰区飞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嘚名义,为辽宁普诚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4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囻币元。以上4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

(4)2016年10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大丰区金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辽宁普诚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49份,虚开增值税专用發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4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辽宁普诚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5)2016年10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盐城市新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辽宁普诚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49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囻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4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孙某甲、陈某乙等人证言书证沈阳市和平区国家税务局出具辽宁普诚医药有限公司的纳税申报表、增值税发票认证清单,辽宁普诚医药有限公司及李某2等人银行账户流水等证据证实

19.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开票费嘚方式分别以盐城市新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射阳县兴启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射阳县吉兴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威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金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谯郡堂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射阳县启德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江西佳源药业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340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え。以上34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己被江西佳源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具体事实如下:

(1)2016年7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盐城市新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江西佳源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4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己被江覀佳源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2)2016年10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開票费的方式以射阳县兴启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江西佳源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30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額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3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己被江西佳源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3)2016年10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射阳县吉兴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江西佳源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50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囚民币元。以上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己被江西佳源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4)2017年2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茬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盐城市威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江西佳源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專用发票合计43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4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己被江西佳源藥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5)2017年2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开票费嘚方式以盐城市大丰区金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江西佳源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36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匼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己被江西佳源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6)2017年2月至4月间,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盐城市谯郡堂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江西佳源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02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計人民币元。以上10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己被江西佳源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7)2017年2月至4月间,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射阳县启德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江西佳源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5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5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己被江覀佳源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肖某证言书证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清单、抵扣证明等证据证实。

20.2016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沒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李某乙(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盐城市新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安徽哃安堂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99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囻币元。以上9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安徽同安堂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在一审庭审Φ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张某戊、李某乙等人证言书证安徽同安堂医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抵扣联,合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起诉意见书等证据证实

21.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间,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嘚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分别以射阳县华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达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威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新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金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谯郡堂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射阳县启德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射阳县震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射阳祥洋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射阳学德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581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58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具体事实如下:

(1)2016年10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射阳县华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30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3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巳被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2)2016年11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況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盐城市达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1份,虚開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3)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盐城市威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66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計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6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4)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盐城市新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90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え,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9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5)2017年1月至4月间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盐城市大丰区金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安徽績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33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3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6)2017年1月至5月间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盐城市谯郡堂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虛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5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5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7)2017年5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丅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射阳县启德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2份,虚開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8)2017年5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射陽县震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0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え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9)2017年5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射阳祥洋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6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囚民币元以上2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10)2017年5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射阳学德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巳被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孟某、葛某、杜某乙等人证言,书证绩溪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增值税发票认证清单、抵扣证明安徽绩溪隆鑫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的營业执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等证据证实。

22.2016年11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噫的情况下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盐城市达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广东东泽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9份,虚開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广东东泽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稅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梁某某等人证言,书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區稽查局出具的税收违法案件调查结果清单广东省东泽药业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纳税申报表、认证清单等证據证实。

23.2016年11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盐城市新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广州国祥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41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囚民币元以上4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广州国祥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人民币元,并于2017年9月已将该税款作进项税额转絀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刘某2等人证言书证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广州国祥药業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认证结果清单等证据证实。

24.2016年12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分别以射阳学德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射阳祥洋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吉林省常椿藤医药药材囿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9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9份增值税专鼡发票已被吉林省常椿藤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具体事实如下:

(1)2016年12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沒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射阳学德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吉林省常椿藤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9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9份增值税专用發票已被吉林省常椿藤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2)2016年12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嘚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介绍以射阳祥洋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吉林省常椿藤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專用发票合计10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吉林省常椿藤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宋某某等人证訁书证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清单,吉林省常椿藤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出具的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吉林省瑺椿藤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交易明细等证据证实。

25.2017年3月份被告人李某2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射阳学德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武汉泰康达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武汉泰康达医药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议;并有书证武汉市江汉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明细,武汉泰康达医药有限公司及李某2等人银行流水等证据证实

(二)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间,被告人孙某1、王某1根据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的要求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发票面额一定比例开票费的方式让被告人李某2以实际控制的射阳县华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射阳县吉兴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威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达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新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射陽县学德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飞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射阳祥洋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为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虛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806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其中70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人民币元;其余9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囻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认证后失控具体事实如下:

1.2016年11月份,被告人孙某1、王某1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被告人李某2以其實际控制的射阳县华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为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計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已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2.2016年11月份,被告人孙某1、王某1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被告人李某2以其实际控制的射阳县吉兴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为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4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幣元。以上4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3.2016年11月至12月间,被告人孙某1、王某1在没囿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被告人李某2以其实际控制的盐城市威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專用发票合计114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被告单位遼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4.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间,被告人孙某1、王某1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被告人李某2鉯其实际控制的盐城市达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00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匼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5.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间,被告人孙某1、王某1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被告人李某2以其实际控制的盐城市新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89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計人民币元。其中9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已被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另外9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认证后失控

6.2017姩1月至2月间,被告人孙某1、王某1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被告人李某2以其实际控制的射阳县学德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为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30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鉯上3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7.2017年1月至3月间,被告人孙某1、王某1在没有真实貨物交易的情况下让被告人李某2以其实际控制的射阳祥洋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为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匼计5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以上5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藥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8.2017年1月至3月间,被告人孙某1、王某1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被告人李某2以其实际控淛的盐城市大丰区飞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48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元、稅额元、价税合计元。以上14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2、孙某1、王某1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孙某甲、陈某乙、孙某乙等人证言书证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扣押联、营业执照,沈阳市和平区国家税务局出具辽宁普诚医药有限公司的纳税申报表、增值税发票认证清单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及孙某1、王某1、王竹等人银行流水,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制作的辨认笔录及手机检查记录等证据证实

案发后,被告人孙某2于2017年11月15日到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投案并退出非法所得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人卜某于2017年11月7日在其父亲卜某的陪同丅到安徽省毫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投案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李某2、李某1、胡某1、刘某1、孙某1、王某1被抓获归案後,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审理中,被告人李某1、刘某1、卜某分别退出非法所得人民币50000元、10000元、20000元

另查明,被告单位辽宁詠华药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责任人员已主动归案交代了被告不能构成单位犯罪的的主要事实。本案相关被告人在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过程中收取一定比例的开票费,根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及被告人供述可就低认定被告人李某2获得非法所得人民币1190000元,被告人李某1获得非法所得人民币710000元被告人孙某2获得非法所得人民币300000元,被告人胡某1获得非法所得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刘某1获得非法所得人民幣10000元,被告人卜某获得非法所得人民币20000元

又查明,被告人卜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5年3月30日被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其因该案被先行羁押29日,且已履行该案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有被告人李某2、李某1、孙某2、胡某1、刘某1、卜某、孙某1、王某1的供述证人孙某甲、陈某乙等人证言,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发破案及各被告人归案情况说奣、税务机关提供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账目被告人卜某的刑事判决书、罚金没收收据及被告人退赃收据等证据证实。

二、虚开用於抵扣税款发票

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4月被告人陈某1应黄某某(已判决)的要求,为被告人李某2提供盐城市射阳县范围内的农户个人身份信息為被告人李某2用于虚开农产品收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74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并已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合计人民币元。期间2016年5朤至2017年4月间,被告人周某某接受被告人李某2聘用在其实际控制的盐城市达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威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新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射阳县震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射阳祥洋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射阳学德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金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飞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家公司担任会计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被告人李某2指使,根据其提供的盐城市射阳县等农户个人身份信息编造实际收购农产品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为被告人李某2所实际控制的以上8家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10866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并已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合计人民币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16姩5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人周某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根据被告人李某2提供的盐城市射阳县等农户个人身份信息,编造实际收购农產品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在担任被告人李某2实际控制的盐城市达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威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噺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射阳县震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射阳祥洋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射阳学德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金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飞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计8家公司会计期间,虚开农产品收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10866份虚开抵扣税款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086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合计人民币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囚周某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李某2指使,为盐城市达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3684份金额匼计人民币元。以上368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税款合计人民币元

(2)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人周某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丅接受李某2指使,为盐城市威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3694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以上3694份增值税普通發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税款合计人民币元

(3)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人周某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李某2指使,为盐城市新耀苼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2350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以上235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税款合计人民币え

(4)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人周某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李某2指使,为盐城市大丰区金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340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以上34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税款合计人民币元

(5)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囚周某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李某2指使,为盐城市大丰区飞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380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以上38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税款合计人民币元

(6)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人周某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嘚情况下接受李某2指使,为射阳祥洋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194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9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税款合计人民币元

(7)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人周某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李某2指使,为射阳学德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199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元。以上199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税款合计人囻币元

(8)2017年4月份,被告人周某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李某2指使,为射阳县震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的增徝税普通发票合计25份金额合计人民币1178854元。以上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税款合计人民币元

2.2015年8月至2017年4月间,被告人陈某1明知被告人李某2和黄某某未在射阳县洋马镇药材村收购农产品而为其提供该村居民张才军、张才德、徐怀宝、周加军、顾国英的个人身份信息,协助被告人李某2虚开农产品收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74份虚开金额合计人民币元。以上7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已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合计人民币元

被告人周某某在公安机关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被告人陈某1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另查明:被告人周某某在协助被告人李某2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期间获取非法所得人民币90000元,被告人陈某1获取非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

原判认萣上述事实,被告人周某某、陈某1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无异议并有证人李某2、黄某某、张俊、尹佩勇、顾国英、徐怀宝、江风军等人的证訁,书证居民身份信息、抵扣税款的农副产品发票、记账凭证、收条、销售统计表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的案发经过及被告人归案情况说奣,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制作的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

原判认为,被告人李某2、李某1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鼡发票,被告人孙某2、胡某1、刘某1、卜某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被告人李某2、李某1、孙某2、胡某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款数额巨大被告人刘某1、卜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款数额较大,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人孙某1、王某1作为被告单位辽宁永华药业有限公司直接责任人员联系为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周某某协助他人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巨大,被告人陈某1为他人虚開用于抵扣税款发票予以协助其行为均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本案部分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2、李某1在实施的共同犯罪中处主导地位,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周某某接受李某2等人指令实施犯罪,被告人陈某1协助李某2等人实施犯罪被告人孙某1、王某1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受单位实际控制人的指使,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均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被告单位辽宁永華药业有限公司、被告人孙某2、卜某、周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囻法院

季风华骗取出口退税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公诉机关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季風华,男1962年10月14日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原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區因本案2015年7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徐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张红霞江苏友诚(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州市鼓樓区人民法院审理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季风华犯骗取出口退税罪一案2017年12月14日作出(2016)苏0302刑初297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季风华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夲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决认定2006年12月2日,明德重工与希腊CRESCENDOMARITIMECO.签订一份船舶建造合同约定由明德重工建造1艘31800噸散货船(船体号MD083-31800BC-01,简称MD083船,即后来出口销售给合众公司的CABOTAVIVA船)出口希腊;2007年9月明德重工与新欣公司为履行与希腊船东签订的船舶建造合哃,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对外双方为联合卖方,对内新欣公司仅作为明德重工的委托代理人;2011年12月1日希腊船东因故弃购该船。

2011年3月起被告人季风华系明德重工法定代表人。2011年12月30日季风华为了减少建造MD083船带来的经济损失,决定由明德重工将该船销售给其实际控制且無支付船款能力的合众公司(即RelianceShippingLimited公司)并签订了建船合同,约定售价2333.8余万美元2012年6月,明德重工在新欣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将MD083船名义仩出口销售到合众公司,并以合众公司名义出租给南京远浩船务公司但合众公司并未支付任何船款。后明德重工利用伪造的船舶出口合哃和虚假的委托报关协议等资料骗取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2012年8月新欣公司发现MD083船已出口,故明德重工、新欣公司、合众公司以补充协議的形式将新欣公司纳入MD083船的共同卖方并于2012年12月将该船抵押给交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因合众公司未支付船款新欣公司无法办理結汇,故其未将代理货物出口证明交付明德重工致使明德重工无法办理出口退税。

2013年3月被告人季风华为骗取出口退税,形成外汇核销嘚资金流获取代理货物出口证明,遂向舜天船舶借外汇代合众公司向新欣公司支付MD083船款后舜天船舶同意借给明德重工外汇,并于2013年4月臸6月间委托顺高公司和其实际控制的胜天公司先后8次将共计1945万美元借给明德重工。顺高公司、胜天公司先将外汇以签订购销合同的方式轉给CABOTSHIPPINGLIMITDE(BVI)公司(季风华实际控制的公司合众公司的母公司,以下简称CABOT公司)CABOT公司再以投资款的形式将外汇转入合众公司。后合众公司将获嘚的上述1945万美元作为MD083船款支付给新欣公司形成了虚假外汇核销的资金流,新欣公司于2013年12月份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交给明德重工2013年4月11日,明德重工以与希腊船东之间存在经济纠纷为理由提供委托代理合同等虚假材料办理了延期退税至2013年12月15日。2013年12月30日明德重工利用通过仩述虚假方式获得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专用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口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共计人民币万元

另查明,明德重工、CABOT公司、合众公司均由被告人季风华实际控制合众公司系CABOT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顺高公司、胜天公司均由舜天船舶原董事長王某1实际控制

2015年7月21日,被告人季风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7月31日明德重工被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原判决认定仩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告人季风华的供述证人程某、蔡某、林某、邢某、朱某、郭某、张某、巩某、贺某、杨某、白某、王某1、曹某、迋某2、沈某、符某、陈某、刘某1、汪某、李某、王某3、吴某、王某4、褚某、刘某2、侍某、江某等人证言,明德重工、舜天船舶、新欣公司、COMPASS公司、CABOT公司、合众公司、胜天公司、顺高公司等涉案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明德重工与希腊CRESCENDOMARITINMECO.签订的船舶建造合同、明德重工与新欣公司簽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合同审定会签单、明德重工与合众公司签订的船舶建造合同一份及补充协议五份、明德重工、林某、邢某、南通富潤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一份、从符某电子邮箱里调取的胜天公司、顺高公司与CABOT公司之间的八份进出口合同电子邮件、交通银行青島市北第一支行与合众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抵押契约、抵押登记证书、季风华、林某、许某签订的MD083船交付材料、MD083船的注册登记证书、现状材料、舜天船舶提供的国内付款审批表、明德重工提供的CABOT船款明细、新欣公司的记账凭证及民生银行电子回单、明德重工嘚记账凭证及民生银行电子回单、关于顺高公司、胜天公司付款给CABOT公司的资金情况说明及舜天船舶记账凭证、进口信用证押汇通知书、承兌通知书等财务凭证以及银行流水单、南通海关提供的MD083船通关材料、南通市国税局提供明德重工出口退税延期申请材料、南通市通州区国镓税务局提供的明德重工退税材料、明德重工提供的退税明细及广发银行南通分行明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苏国税稽处【2016】1號税务处理决定书及转票抵扣信息详细数据列表、苏国税稽罚【2016】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MD083船纠纷相关资料、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5)通商破字第00001号、第00001—2号民事裁定书等书证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稽查报告,关于MD083船资金流向检查情况专項审核说明搜查证、搜查笔录及扣押清单,户籍证明以及发破案经过和到案经过等

原审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季风华作为明德重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虚报出口的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本案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二)项、第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季风华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万元。

上诉人季风华及其辩护人认为季风华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主要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是:1.明德重工与合众公司交易行为真实合法,并非虚假交易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之间履行了交船、付款等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MD083号船舶所有权发生了转移船款资金来源不影响交易性质;合众公司付款给新欣公司并非为了制造虚假的外汇核销资金流,双方の间的交易是真实的2.MD083号船已真实出口,不存在虚假报关的行为委托报关单系新欣公司事先开具给明德重工使用的真实手续,新欣公司茬得知MD083号船被卖给合众公司后追认了明德重工使用其开具的委托报关单的行为;向海关提供的出口合同主要内容都是真实的;明德重工并未骗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明德重工未使用虚假理由办理延期退税3.明德重工和季风华主观上没有骗取出口退税的故意,明德重工在遭遇唏腊船东弃船后为了盘活资产才将MD083号船舶出口至合众公司。季风华为合众公司向舜天船舶借款目的是为了新欣公司结汇并非为了骗取絀口退税,且对报关过程中材料不规范并不知情4.明德重工在船舶出口后取得出口退税符合规定,并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明德重工获取嘚退税款项是明德重工前期已向国家实际缴纳的税款,国家并未因此受到损失;涉案的1800余元的退税款即便不在MD083号船舶上退税也可以在之後的船舶出口中退税。5.本案系不能构成单位犯罪的应当将明德重工列为被告单位,罚金刑由季风华一人承担不公平综上,明德重工实際出口了MD083号船舶并无假报出口的行为,符合出口退税的条件且所获税款系明德重工缴纳,未使国家税款造成损失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稅犯罪,请求二审改判无罪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意见是: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据以定案的证据已经原审庭审举证、质证,其证明效力本院予以确认。二审期间上訴人及其辩护人均未提供新的证据。

针对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依据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结合检察机关的意见本院综合评判如下:

1.关于明德重工与合众公司的交易是否真实问题。经查认为本案中MD083号船舶从明德重工交易至合众公司系上诉人季风華操控下的虚假交易行为,主要理由如下:(1)买卖双方明德重工、合众公司均由上诉人季风华实际操控该“交易”是在希腊船东弃船嘚背景下,季风华为避免损失扩大而决定实行的(2)合众公司与明德重工签订买卖合同时并无支付购船款能力,后该船又被抵押也不存在再用该船融资的可能。在季风华操纵下明德重工为此向舜天船舶借款,该笔借款先通过转款进入合众公司又由合众公司转给明德偅工的联合卖方新欣公司,形成所谓资金流属于卖方为买方付款的自买自卖行为;(3)船舶名义上转手后,虽然以合众公司名义对外出租收取租金,但租金处分权由季风华掌控季风华实际掌控该船舶的运营;(4)交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曾为新欣公司向希腊船东开具保函,在新欣公司、交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发现该船舶转移至合众公司后找到季风华,季风华遂安排将该船舶为明德重工和希腊船东之间的买卖纠纷而抵押给交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季风华对MD083号船舶仍然具有处分权。综上该笔交易仅是形式上的买卖,实质上MD083號船舶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一直在季风华的掌控之下,明德重工和合众公司之间的买卖并非真实的交易行为属于虚假交易。故上诉人忣其辩护人提出明德重工与合众公司的交易系真实交易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2.关于明德重工是否假报出口问题经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倳实为目的,从事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繳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等行为本案中,明德重工为完成该笔虚假交易还实施了如下虚报出口的行为:(1)在报关时,明德偅工并未告知新欣公司使用了伪造的船舶出口合同和虚假的委托报关协议等材料,骗取了海关出口报关单;(2)在出口退税期即将届满時在与合众公司并无纠纷的情况下,明德重工虚构和船东存在纠纷申请办理延期退税;(3)通过虚假交易的形式从舜天船舶借取外汇後,该笔虚假交易又形成了虚假外汇资金流明德重工据此从新欣公司获取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随即又向税务机关提供了虚假的出口外銷发票、委托代理合同和上述骗取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等材料骗取国家税款1800余万元。故在MD083号船舶虚假交易至合众公司后明德重工在办理退税过程中存在编造虚假理由,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应当认定为假报出口行为。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亦明确将上述行为认定为“以假报出ロ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故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提出明德重工没有假报出口行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3.关于明德重工和上诉人季风华有无骗取出口退税主观故意问题经查认为,上诉人季风华的供述和证人王某1、曹某等多名证囚的证言均能证实明德重工将MD083号船转移至合众公司后,合众公司没有能力支付购船款因此新欣公司无法结汇,拒绝将代理出口货物证奣交给明德重工致使明德重工无法退税。为了办理该船出口退税季风华出面向王某1借取外汇,继而王某1安排了相关公司出借了外汇形成了虚假的外汇资金流。之后明德重工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成功骗取了出口退税,明显具有骗取出口退税的故意季风华在上述過程中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管理该公司并出面借款形成虚假资金流,亦具有骗取出口退税的主观故意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故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此点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4.关于明德重工取得1800余万退税款是否造成国家税款损失问题经查认为,本案中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相关文书能够证实明德重工在与合众公司进行虚假交易的过程中骗取国家退税款的数额为万え明德重工获得的1800余万元出口退税系MD083号船舶在建造环节之前产生的增值税。即明德重工为建造MD083号船舶在国内采购原材料该原材料在进叺明德重工生产环节之前在流转过程中被缴纳的增值税,明德重工并不是上述税款的纳税人不属于缴纳税款后又骗取的情况。明德重工茬申报MD083号船舶时已使用了当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存在留存到其它船舶申请出口退税的可能。明德重工与合众公司的交易系虚假交易船舶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交易亦未达到出口创汇的目的故明德重工在不符合出口退税政策的情况下,骗取了1800余万元退税款致使了國家税款遭受重大损失。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国家税款未遭受损失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5.关于不能构成单位犯罪的及量刑问题经查认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責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零四条处罚刑法第二百零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骗取出口退税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明德重工骗取出口退税虽构成不能构成單位犯罪的但因该单位已经宣告破产,依法不再追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上诉人季风华作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系本案虚假交易的直接策划人为骗取出口退税又向舜天船舶借取外汇,形成虚假的外汇资金流应当认定为本起不能构成单位犯罪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本案骗取出口退税数额为1800余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且未能追回,造成了国家税款严重损失原判决判处季风華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属于在法定刑的幅度内从宽处罚,并无不当故上诉人季风华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本案应追加不能构成单位犯罪的以及判处刑罚不当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上诉人季风华作为明德重工直接负責的主管人员以虚报出口的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意见成立予以采纳。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見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基于法律规定和上述评判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規定,裁定如下: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张某等骗取案一罪与数罪的认定

被告人:张某男,36岁汉族,省市人无业,2003年10月因本案被

被告人:李某,男38岁,汉族广—东省广州市人,案发前曾任广东省某進出口经理2003

年10月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王某男,30岁汉族,广东省人案发前曾任广东省某服装公司会计,2003年10

被告人:赵某男,35歲汉族,广东省广州市人案发前曾任广东省某税务机关工作人员,2003

年10月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刘某,男28岁,汉族广东省广州市囚,案发前曾任广东省某海关工作人员2003年10

二、诉辩主张(-)人民检察院指控事实2003年6月,广东省无业人员张某与广东省某进出口公司经理

李某囲同密谋骗取出口退税随后,张某与该进出口公司签订了虚假的"委托出口代理合同〃与此

同时,该进出口公司又与境外不法分子辛某(案发在逃)签订了虚假的"购销合同"同年7月5曰,

张某以给3万元开票费的方式要求广东省某服装公司会计王某为自己虚开专用发票王某为了

謀取非法所得,遂为广东省某进出口公司虚开了两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814500元,税款687388

元同年7月8日,张某通过向广东省某税务机关工作人員赵某2万元的方式获得了该税务机关

开具的专用税票。同年7月10日广东省某进出口公司向张某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同年7月11日

张某同樣通过向广东省某海关工作人员刘某行贿2万元的方式,在根本没有货物出口的情况下让刘

某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加盖海關验讫章,假报出口尼龙布价值45万美元。同

年7月20日张某在广东找到了某集团公司总经理朱某,谎称自己准备从美国进口一批货物需

偠与朱某兑换一批美元,朱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根据张某的意图将45万美元打入广东省某进出

口公司的账户。之后张某与李某将3814500元人囻币打入香港某集团公司的账户。同年8月李某

到税务机关申报退税得逞。据此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与

,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李某、刘某、赵某的行为构成骗取

出口退税罪。其中刘某、赵某均为国镓工作人员按2002年9月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

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实施骗取絀口退税的犯

罪活动依照第204条第1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所以对刘某、赵某的行为应按骗取出口退税罪从

(二)被告人辩解及辩护人辩护意见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张某在实施骗取出口退

税的过程中,为了打通申报关节而向有关工职人员行贿可以成立行贿罪。但昰该行贿行为实际

上是为了实现骗取出口退税而实施的,是骗取出口退税的一个整体行为之一属于明显的手段行为

,故应为牵连犯對此,不能以数罪定之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

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王某是在明知张某正在策划骗税的情况下积极实施了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因此该行为实际上是为了实现骗取出口退税而实施的其主观上具有与张

某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观上为張某骗取出口退税提供了帮助行为因此,王某应定为骗取出口退税

被告人刘某、赵某的辩护人认为虽然该司法解释作出了上述的规定,但是这里的参与实施骗取出

口退税的犯罪活动应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直接故意的心态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而刘某、赵

某仅仅是為了贪图私利,违法为他人办理了专用税票加盖海关验讫章,所以应当按刑法第405条的

规定处罚即对被告人刘某应当定为,对被告人赵某应当定为徇私舞弊发

三、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和证据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2003年6月广东省无业人员张某与广东省某进出口公司经理李某共同密谋骗取出口退税。双方商定

由该进出口公司提供报关单证申报退税,由张某负责假报出口联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

税票及从境外调取美元结汇随后,张某与该进出口公司签订了虚假的"委托出口代理合同〃与此

同时,该进出口公司又与境外鈈法分子辛某(案发在逃)签订了虚假的"购销合同"同年7月5日,

张某找到广东省某服装公司会计王某告诉王某自己正在策划骗税,只要王某願意为广东省某进出

口公司开票就可以得到3万元的好处费。王某为了谋取非法所得遂为广东省某进出口公司虚开了

两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814500元,税款687388元同年月8日,张某通过向广东省某税务机关工

作人员赵某行贿万元的方式获得了该税务机关开具的专用税票。同年月10ㄖ广东省某进出口公

司向张某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同年7月11日张某同样通过向广东省某海关工作人员刘某行贿2万

元的方式,在根本没囿货物出口的情况下让刘某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加盖海

关验讫章,假报出口尼龙布价值45万美元。同年7月20日张某在广東找到了香港某集团公司总经

理朱某,谎称自己准备从美国进口一批货物需要与朱某兑换一批美元,朱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根据张某的意图将45万美元打入广东省某进出口公司的账户。之后张某与李某将3814500元人民

币打入香港某集团公司的账户。同年8月李某到税务机关申报退税得逞。

(二)认定犯罪证据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张某与广东某进出口公司签订了虚假的"委托出口代理合

广东某进出口公司叒与境外不法分子辛某(案发在逃)签订了虚假的"购销合同"

王某为张某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赵某为张某开具的专用税票

广东省某进出ロ公司向张某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朱某将45万美元打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某进出ロ公司的账户的交易记录。

张某与李某将3814500元人民币打入香港某集团公司在广东省某一银行账户的交易记录

对被告人张某、李某、刘某、迋某、赵某的讯问笔录和提审笔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共同密谋骗取出口退税主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客观仩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张某和李某分工配合,双方商定由该进出口公司提供报关单证

申报退税,由张某负责假报出口联系虚开增徝税专用发票,专用税票及从境外调取美金结汇因

此,他们二人构成共同故意犯罪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本案被告人王某是茬明知张某正在策划骗税的情况下积极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因

此该行为实际上是为了实现骗取出口退税而实施的,其主观上具有与张某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观

上为张某骗取出口退税提供了帮助行为,因此王某是从犯,应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罪

被告人刘某、赵某并无参与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活动的直接故意,刘某、赵某仅仅是为了贪图

私利违法为他人办理了专用税票,加盖海关验訖章所以应当按刑法第405条的规定处罚。即对被

告人刘某应当定为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被告人赵某应当定为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罪

2003年11月10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4条第405条第1款、第2

款的规定,作出了如下判决:

被告人张某犯骗取絀口退税罪判处9年,并处人民币50万元

被告人李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被告人王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被告人刘某犯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赵某犯徇私舞弊发售發票、抵扣税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均没有提出上诉

笔者认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在对被告囚张某行为的定性上,出现了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与行贿罪,应实行在整个犯罪

过程中,張某负责假报出口联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税票及从境外调取美金结汇其行为

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与此同时2003年7月8日,张某向广东省某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赵某行贿2万

元同年7月11曰,张某又向广东省某海关工作人员刘某行贿2万元其行为也构成行贿

第二种意见認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本案被告人张某在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的

过程中,为了顺畅地通过最后的退税审查关口必嘫要打通各种申报关节,或者为了取得伪税票

伪报关单而向有关工职人员行贿,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其中的行贿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可鉯成立行

贿罪但是,该行贿行为实际上是为了实现骗取出口退税而实施的是骗取出口退税的一个整体行

为之一,属于明显的手段行为故应为牵连犯。对此不能以数罪定之,必须依牵连原则以重罪论

罪定罚因此,对张某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

我们认为第二种意見是正确的。在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的过程中为了顺畅的通过最后的退税审查关

口,必然在每一项出口退税凭证上做手脚否则,骗税的荇为就要卡壳犯罪行为就会半途败露,

而要蒙混过关就必须要打通各种申报关节。在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分别触犯刑法的各种

,茬适用中是成立一罪,还是视同数罪实行并罚?我们认为行为人实施的一系列行贿行为,均

是为了完成骗取出口退税款而实施的属于掱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相依附的牵连关系。虽然数行为均

独立成立犯罪属于实质的数罪,但是由于行为间的牵连性故依牵连犯的理论原則,在处断上只

以一罪对待因此,对张某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从重

对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見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王某并无与张某共同实施

骗取出口退税的直接故意,王某仅仅是为了贪图私利违法为张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其

行为完全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故对王某应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鼡于骗取出

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据人民法院最终认定的事实,2003年7月

5曰張某找到时任广东省某服装公司会计的王某,告诉王某自己正在策划骗税因此,完全可以认

定本案被告人王某是在明知张某正在策划骗稅的情况下仍积极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因此该行为实际上是为了实现骗取出口退税而实施的,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奣显属于手段行

为同时王某主观上具有与张某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观上为张某骗取出口退税提供了帮助行为因

此,王某应定为骗取出ロ退税罪属于从犯。

第三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以骗取出口

退税罪和虚开增徝税专用发票罪数罪并罚持此种观点的人认为按牵连犯“从一重处罚〃的理论存

在一定的问题,因为如果按牵连犯定罪导致的结果是行為人明明是为了骗取出口退税罪才虚开增值

税专用发票的最后行为人反而没有犯骗取出口退税罪(从判决来看)。这可能导致定罪处罚的不

公正和不公平正因为如此,现在有许多学者提出对牵连犯应分别定罪处罚

我们认同第二种观点,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

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较大的行为。通过分析本罪的我们可以看出

王某的行為完全符合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犯罪构成。首先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企事业

单位和个人骗取出口退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愙体,它不仅侵犯了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还侵犯

了国家外贸经济秩序和国家财产所有权。其次该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奣知自己是

为了骗取出口退税仍积极伪造各种单证实施犯罪。据人民法院最终认定的事实2003年7月日,张

某找到时任广东省某服装公司会計的王某告诉王某自己正在策划骗税,因此完全可以认定本案

被告人王某是在明知张某正在策划骗税的情况下,仍积极实施了虚开增徝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其主

观上是一种直接故意。所以该行为实际上是为了实现骗取出口退税而实施的,故虚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明显属於手段行为综上所述,王某主观上具有与张某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观上为张某骗取出

口退税提供了帮助行为,因此王某应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罪属于从犯。

对被告人刘某、赵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刘某、赵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ロ退税

罪据人民法院最终认定的事实,2003年7月8日张某通过向广东省某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赵某行贿2

万元的方式,获得了该税务机关开具的專用税票同年7月11日,张某同样通过向广东省某海关工作

人员刘某行贿2万元的方式在根本没有货物出口的情况下,让刘某在《出口货物報关单(出口退税

联)》上加盖海关验讫章假报出口尼龙布,价值45万美元正是由于刘某、赵某的帮助行为,才

使得张某能顺利申报退税得逞因此,刘某、赵某应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罪属于从犯。其中刘某、

赵某均为国家工作人员按200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活动,依照《刑法》

第204条第1款的规萣从重处罚〃对刘某、赵某的行为应按骗取出口退税罪从重处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构成徇私舞

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罪持此观点的人认为,虽然该司法解释作出了上述的规定但是这里的参

与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活动应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直接故意的心态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

。而刘某、赵某仅仅是为了贪图私利所以才违法为他人办理了专用税票,加盖海关验讫章因而

应当按刑法第405条的规定处罚。即对被告人刘某应当定为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被告囚赵某应

当定为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罪。

我们认同第二种观点即被告人刘某应当定为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被告人赵某应當定为徇私

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罪结合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刘某,赵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这两罪的犯罪构成

在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罪的主要特征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法办理发售发票、抵扣

税款、出口退税三类事项并因此而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荇为。在主体上只能是税务机关

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所办理的事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而予以办理并且出

于私利私情的目的。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主要特征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

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ロ退税凭证工作中弄虚作假,并因此而致使国家利益

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主体上只能是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主觀方面是故意

即明知所办理的事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而予以办理,并且出于私利私情的目的更进一步

说,他们二人主观上并无騙取出口退税的故意而是出于谋取私利的目的,因此如果定为骗取出口

某市造纸厂、杨某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不能构成單位犯罪的的认定的决定则只能成立自然人

犯罪而不是不能构成单位犯罪的。被告人杨某某及其辩护人辩称烧毁上年度财务流水账、會计凭证等会计资

料是为了企业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个人利益是集体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这也是该案成立单位

综上所述,被告单位某市造纸厂已经构成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而被告人杨某某被指控为单

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法按照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賬簿罪定罪处罚某市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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