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我国的公司法规相对严格,成立香港公司后在大陆是不能矗接挂牌经营目前国内很多用香港公司做办事处以起到一个在国内挂牌的作用,实际上做办事处的方法只是用办事处名义来签订单合同用私人账户交易,并没有实际挂牌经营
在实际外贸操作中,有部分客户会希望通过香港公司的名义打造高质量品牌开拓国际市场,這时就会希望自己的香港公司可以直接合法挂牌经营来提升公司形象这些就需要对公司进行一个外部包装,那么如何做包装呢
香港公司的“外部包装”
注册香港公司后其实是可以在大陆直接挂牌经营,但是要经过外部包装一番主要有2种包装方式:
成立中外合资或外商獨资企业
从概念来看,外商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而外商独资企业属于国內企业,是可以直接挂牌经营的
这种包装方式,有个缺陷就是无法给国内公司开具正式票据因此通过这种方式包装的香港公司在国内依然没有直接经营权,但是可以通过解决票据环节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