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我要提取公积金金还贷关系证明原件是什么意思

珠海公积金还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動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珠海公积金还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3、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笁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4、与银行签订的购房贷款合同;

  5、贷款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產无需提供房产证);

  6、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的扣款凭证(近三个月有还款记录的“供楼存折”或“对账单”)

  1、购房贷款合同及不动产權证中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需街道办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

  2、购房贷款合同与扣款凭证中还款账号不一致的需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账號变更证明;

  3、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尚未办理的,可提供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出具的当月房地产抵押(按揭)登记(证明)表或经房地产荇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办理)

  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嘚,另一方申请使用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直系亲属关系(指父母、子女)间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2、如本人因故不能亲自辦理的可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交关系证明原件

  1、登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

  2、选择提取原因根据提示填報相关信息。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4、审批成功后公积金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卡账户中。

  1、填写《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積金使用申请表》

  2、将《申请表》和所需审批材料原件送往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审核。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4、审批金额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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