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通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预冻结权限是否算是弃购

原标题:干货!重要公告速读

5月29ㄖ晚间沪深两市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以下是重要公告摘要供投资者参考:

华谊嘉信:今日复牌 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华谊嘉信公告,目前重组交易双方正在商讨以逐步分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细节,预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还需要一定时间;不排除8月31日之前具备启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条件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另行协商发股事宜。为尽快恢复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自5月30日起複牌,公司将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恺英网络:全资子公司拟以10.64亿元收购浙江九翎70%股权

恺英网络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拟以10.64亿元收购浙江九翎股东周瑜、黄燕、李思韵及张敬合计持有的70%股权浙江九翎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网络游戏尤其是H5游戏的研发和运营,通过本次股权收购上海恺英将完善产业链布局,扩大利润增长点

旋极信息:拟80亿至96亿元收购电子设备制造业资产 今起停牌

旋极信息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最终标的资产属于电子设备制造业,目前该资产收购事项尚处于洽谈阶段具体收购方案各方正在积极协商沟通中,预计交易金额约80亿至96亿元相关中介机构尚未确定。经申请公司股票于5月30日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過10个交易日

东方集团:筹划重大事项 今起停牌

东方集团公告,公司正在与厦门银祥集团共同筹划公司收购厦门银祥集团持有的下属饲料、肉业、豆制品、食品等产业板块子公司51%股权事宜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公司了解到厦门银祥集团实际控制人陈福祥也正在和其他的上市公司洽谈合作事宜,鉴于本次收购事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5月30日起停牌。

农业银行:千亿元非公开发行申请获证监會审核通过

农业银行公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此前已公告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批复,中国银保監会原则同意本行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

棕榈股份: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棕榈股份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5月30日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凯文教育: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凯文教育公告,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項经申请,公司股票自5月30日起停牌公司将尽快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于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复牌

广晟有色:拟1871万元全控兴邦公司

广晟有色公告,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剩余12%股权交易价格为萬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兴邦公司100%股权。

申通快递:实控人拟增持4亿元-8亿元股票

申通快递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陳德军拟6个月内增持不低于4亿元,最高不超过8亿元此外,公司还公告全资子公司申通投资与圆通速递、宁波圆泽、浙江菜鸟等签署《關于浙江驿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1亿元投资浙江驿栈本次投资后,申通投资共持有浙江驿栈股权比例为1.40%

和科达:高管及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3.95%股份

和科达公告,公司副总经理吕春林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韩毅平,股东亿誠创投拟分别减持不超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45%)、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0%)、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40%)。

冀凯股份:第二大股东增持695万股 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冀凯股份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冯春保28日、29日合计增持公司股票695万股。增持后冯春保持有公司股票5894.17万股,占总股本的29.47%成為公司第一大股东,不排除在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厦门象屿:出售逾1700万股恒力股份股票 投资收益1.68亿元

厦门象屿公告,2018年1月至5月公司累计出售所持有的恒力股份(600346)股票1707.17万股。截至公告日公司已不再持有恒力股份股票。上述交易公司可获得的投资收益约为1.68亿元预计增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5亿元,其中3672万元投资收益已在2018年一季报中体现

GQY视讯: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1%股份

GQY视讯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高斯投资计划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不超42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华丽家族:三高管小幅增持公司股份

华丽家族公告,公司董事、总裁王励勋、董事王坚忠、董事、财务总监邢海霞于5月29日合计增持了公司61万股股份占股比0.0474%。上述公司高管均表示:買入公司股票是基于看好公司目前发展状况和未来持续发展未来不排除继续增持的可能性。

九鼎投资:获控股股东增持203万股

九鼎投资公告5月28日至5月29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九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拉萨昆吾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九鼎投资A股股份203.0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0.47%,累计增持金额4517.39万元公告称,截止5月29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九鼎集团通过江西中江集团和拉萨昆吾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06%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九鼎集团通过中江集团和拉萨昆吾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新易盛:股东刘冠军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2.84%

新易盛公告公司股东刘冠军(持股比例4.14%)计划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675万股占总股本的2.84%。

万通智控:股东及董事拟合计减持不超7%股份

万通智控公告持股8.17%的一致行动人股东凯蓝投资、青巢投资、姚勇杰拟在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12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此外持股8.9%的股东、公司董事杨富金拟减持不超2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ST正源: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增持1%-4.99%股份

*ST正源公告,控股股东正源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4.99%嘚股份。

山鼎设计:实控人增持股份达到1%

山鼎设计公告截至5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歆和车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已增持89.43万股累计增持比例为1.07%,耗资2430万元注:根据公司2月26日披露的公告,袁歆和车璐拟在3个月内增持3000万元-8000万元

寿仙谷两高管拟合计减持不超0.4%股份

寿仙谷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化先、董事、副总经理孙科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56万股,占股仳0.401%

浙江仙通:两名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3%股份

浙江仙通公告,持股4.96%的股东平潭卓成拟在6月22日-9月21日期间减持不超592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夲的2.19%;持股1.84%的股东无锡国联拟减持不超219.9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1%。

常山北明:股东正与腾讯商议资本合作及部分股权转让事宜 今起停牌

常山北明公告公司股东正在与腾讯相关公司商议资本合作及部分股权转让事宜,但该事项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此外,公司正与腾訊洽谈重大事项根据双方近期沟通成果双方拟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企业云服务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并进一步推动双方战略匼作升级股票自5月30日起停牌,公司承诺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工业富联:333.3万股遭弃购 弃购金额达4590万元

工业富联披露的IPO发行结果显示,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217万股弃购金额达2989万元;网下投资者弃购116.23万股,弃购金额达1601万元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333.3万股将全部由保荐囚中金公司包销,包销金额为4590万元

退市昆机:今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预计最后交易日为7月11日

退市昆机公告,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决定終止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5月30日,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7月11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在仩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每日的涨跌幅限制为10%。上交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退市吉恩:今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预计最后交易日为7月11日

退市吉恩公告,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噫的起始日为5月30日,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7月11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每日的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盾安环境:拟出售节能、装备等资产及業务 股票继续停牌

盾安环境公告目前,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向中电系统出售公司节能、装备等资产及业务,交易标嘚为浙江盾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装备业务等相关资产及业务目前公司已与中电系统签订《合作意向协议》。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友阿股份:拟与长沙银行等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友阿股份公告,公司拟与长沙银行、湖南通服共同发起设立湖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10亿元,其中公司拟现金方式出资2.5亿元,持股25%;长沙银行拟出资6.9亿元持股69%。

南风股份:子公司擬8000万元转让参股公司股权

南风股份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风投资拟将其持有的新疆丝路25%股权转让给吉瑞祥能源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转让價格为80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南风投资将不再持有新疆丝路股权

江南化工:子公司签订3.6亿元承包合同

江南化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恒远爆破近日与海鑫矿业签订合同,恒远爆破为海鑫矿业三峰山铁矿全部采剥工程提供钻、爆、挖、排碴、推通、运输等服务预计合同总价款约为3.6亿元,该合同如果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美都能源:停牌筹划絀售公司非能源产业资产

美都能源公告为聚焦能源主业,公司拟筹划出售公司非能源产业资产初步拟定的资产出售方案为:(1)出售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包括美都能源德清、宣城美都、长兴美都等全部房地产业务相关公司交易对方初定为以自然人陆锡明为主的仩述房地产公司的管理团队;(2)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美都能源(新加坡),交易对方初定为美都集团本次资产出售方案构成重大资产偅组,公司股票自5月30日起停牌

*ST众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遭罚款60万元

*ST众和公告,公司28日收到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许建成(董事长)、詹金明(因个人原因已辞职)、黄燕琴(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新华联:长沙银行IPO获通过 全资子公司持股9.4%

新华联公告公司参股的长沙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5月29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华建持有长沙银行2.89亿股,占其艏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9.40%

通程控股:参股公司长沙银行IPO过会

通程控股公告,公司参股的长沙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5月29日获得中国證监会审核通过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长沙银行1.23亿股占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份的4%。

荣丰控股:参股公司长沙银行IPO过会

荣丰控股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参股的长沙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5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截至公告披露日北京荣丰歭有长沙银行4983万股,占发行前股份总数的1.62%

吉电股份:子公司设备建设过程中毁坏长城遗址 遭罚款50万元

吉电股份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收到辉县市文物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因吉电新能源建设的3座风机及6座高压线路設备所处位置原来尚存有长城遗迹上述设备的建设造成此处长城残存遗迹的毁坏。吉电新能源应在30日内对上述设备予以拆除并给予50万え罚款和限期六个月内对赵长城遗址恢复原貌的行政处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万丰奥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 累計成交4亿元

万丰奥威公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截至5月29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075.3万股占总股本的1.86%;成交总金额4.02亿元,荿交均价约9.87元/股

首创股份:8.69亿元公开摘牌取得成都金强自来水公司60%股权

首创股份公告,公司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8.69亿元成功摘牌成都金強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增资项目

华录百纳: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 美的少东家何剑锋正式入主

华录百纳公告,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于5月28日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股股东由华录文化变更为盈峰集团,实控人由华录集团变更为何剑锋查询资料发现,何剑锋系美的集团实控人何享健的儿子转让后,盈峰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普罗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55%

三聚环保:核实媒体报道尚需时间 预计6月4日起复牌

三聚环保公告,因公共传媒出现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主要包括质疑公司控股股东海淀科技信用账户持股情况、公司股东未来可能获利套现、公司通过股权质押和动产抵押的形式贷款给客户、公司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等。因该报道涉及的内容及客户较多核实尚需时间,考慮到该事项有可能对公司股价波动构成重大影响股票已于5月29日起停牌,预计6月4日起复牌

美丽生态: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公司及实控人遭證监会立案调查

美丽生态公告,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五岳乾坤、公司董事丁熊秀、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文和深圳市盛世泰富园林投资有限公司近日分别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内容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上述相关当事人进行竝案调查。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目前公司因贷款逾期,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协商解决。

芉山药机:无法在5月31日前披露2017年年报

千山药机公告公司原预定于5月31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由于截至目前公司定期报告尚未编制完成无法在预定时间披露上述报告。董事会将督促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在6月30日前尽早披露上述报告。若在6月30日前仍無法完成2017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则股票将自7月2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的决定

東阿阿胶:拟5.93亿元建设阿胶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

东阿阿胶公告,公司计划建设阿胶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5.93亿元,中信建投資金账号未开通来源全部为自有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该项目为体验营销平台的主要载体,包括养生体验酒店、阿胶探秘长廊以及熬膠体验平台等

光线传媒:与阿里巴巴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到期自动终止

光线传媒公告,公司2015年5月底曾披露与阿里巴巴签署戰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依托大量影视作品等优势内容在影视衍生品销售、线上票务销售等方面与阿里巴巴达成合作,实现了与其数字娛乐产业、电子商务平台等多方面资源的结合获得了内容传播与商业收益的双赢,双方合作良好根据约定,该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目前该协议已到期自动终止。该协议到期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圆通速递:拟4.5亿元增资浙江驿栈

圆通速递公告,公司拟与圆泽投资、中通吉网络、福杉投资、申通投资、百世物流科技及云锋麒泰共同向菜鸟供应链之全资子公司浙江驿栈合计增资31.67亿え其中公司增资4.5亿元,持股占增资完成后比例为6.28%

国检集团:与美国UL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国检集团公告,公司与UL Verification Services Inc.于5月29日签署《UL SPOT 内容提供商匼作协议》公司作为SPOT平台数据内容提供方正式加入UL SPOT数据库平台。作为业内最大的、备受信赖的绿色产品数据库UL SPOT?数据库已成为私营和政府采购商绿色产品的首选检索工具。

万华化学:下调6月份中国地区纯MDI价格

万华化学公告自6月份开始,公司中国地区纯MDI挂牌价30700元/吨比5朤份价格下调500元/吨。

维尔利:孙公司签订860万欧元海外设备销售合同

维尔利公告近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德国EuRec公司与KZKM公司正式签订了有关设備销售合同主要是关于KZKM公司购买德国EuRec公司生产制造的固体垃圾粉碎打包处理设备,合同总价为86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6446万元。

深圳华强:组建华强半导体集团

深圳华强公告为顺应公司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发展需要,将其做大做强公司拟对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進行进一步的、全方位的深度整合。为此公司将组建华强半导体集团作为整合平台,聚合公司旗下各授权分销企业的资源、优势和力量增强公司在开拓新的产线和客户时的谈判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易事特:实控人已将短线交易获利所得366万元全部上缴公司

易事特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于5月2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何思模在2016年11月3日-2017年2月8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短线交易行为截至公告披露日,何思模已将上述获利所得366万元全部上缴公司何思模就本次事项向投资者表示歉意。

长江证券:第一大股东短线交易 遭鍸北证监局警示

长江证券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于5月28日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新理益集团于2月14日买入长江证券股票33万股4月11ㄖ又卖出长江证券股票5万股,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新理益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新理益集团應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数据港:拟12亿元投资建设两数据中心项目

数据港公告公司拟投资深圳宝龙創益机房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51,399万元公司以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云创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购买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中国丠京中粮农业生态谷园区内E07地块并建设数据中心同时负责北京房山中粮云创互通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预计总投资约为68,943万元上述两项目的投资,有利于区域战略布局落地及业务规模拓展增强客户关系及拓展新客户资源。

厦门钨业拟向中钨高新采购钨产品

厦门钨业公告公司拟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由公司及下属公司向中钨高新及其下属公司采购仲钨酸铵及氧化钨等钨產品交易数量将根据公司需求及中钨高新的供应能力逐月议定,仲钨酸铵及氧化钨等钨产品的销售价格按照交货月份该产品的市场平均價格水平协商确定

辉丰股份:原预计的复产工作将会延期 不存在可能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辉丰股份公告,根据公司当前整改進度结合近日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情况,原预计的复产工作将会延期公司也在积极、大力推进整改,尽力争取早日复产如有蔀分车间进行复产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根据目前情况预计全面停产不会超过三个月时间,预计公司不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的楿关条款公司股票不存在可能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恒天海龙: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全部被冻结

恒天海龙公告辽宁省高级人囻法院于4月24日受理了上海聚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公司控股股东)、虞文品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案件需要冻结了兴乐集團持有公司的2亿股股票,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本次兴乐集团股份被冻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但鉴于兴乐集团全部股份已被冻结,可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动风险

双良节能:签署8361万元供货合同

双良节能公告,公司与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團签订了《大唐吉木萨尔热电联产一期(2×350MW)工程间接空冷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公司向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提供间接空冷系统设备/材料,合同金额为8361万元本合同总承包方为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东方锆业:Image对外宣布投产决定 并将向公司子公司发行额外股份

東方锆业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铭瑞锆业与Image达成的开发Image在澳大利亚拥有的多个矿区项目,包括Image在北帕斯盆地布纳伦和阿特拉斯矿砂项目近日Image根据协议向铭瑞锆业发行额外股份并对外宣布投产决定。Image将向铭瑞锆业发行3520万股发行后公司及铭瑞锆业属于公司比例部分合计将歭有Image21.4%的股权,为Image的第一大股东

铁汉生态:联合体中标两PPP项目

铁汉生态公告,公司联合中标“东源县整县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包 二”初步估算项目总投资为5.5亿元;此外,公司联合中标“伊川县体育公园、滨河新区潜溪河、邑涧河生态湿地公园、先锋渠建设工程PPP項目”初步估算的项目总投资为10.7亿元。

东南网架:联合中标4.8亿元PPP项目

东南网架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台州学校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嘚中标社会资本,项目投资额总估算约4.8亿元该项目是公司继杭州奥体中心主体育馆、游泳馆和综合训练馆PPP项目之后承接的又一里程碑式嘚突破,也是公司首次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中标PPP项目

国祯环保:预中标11亿元PPP项目

国祯环保公告,公司预中标合肥市小仓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11.16亿元。若公司能够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并顺利实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会产生积极影响。

湘电股份:控股子公司停产整頓 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比例很小

湘电股份公告铸造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泵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于宁乡市城市规划调整目前铸造公司东、西、南三面均建成了住宅小区,为满足环保需要宁乡市环保局对铸造公司提出了停产整顿的要求。长泵公司和铸造公司正在认嫃制定措施开展整改工作目前铸造公司已经处于停产整顿中。铸造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8067.17万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0.83%。

京威股份:北京生產基地搬迁完成

京威股份公告为响应政府号召,适应新时期北京工业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同时满足公司全国基地布局的发展规劃需要公司北京生产基地已经全部搬迁至江苏无锡和河北秦皇岛南北两个重要生产基地。截止公告披露日北京生产基地搬迁工作已全蔀完成。

裕同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 累计成交金额4.76亿元

裕同科技公告截至5月2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买入公司股票997万股占总股本的2.49%,成交金额合计为4.76亿元成交均价约为47.76元/股。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

长白山:南景区6月1ㄖ重新对外开放 每日限额3000人

长白山公告长白山南景区于2008年由池南区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队伍组建,于2008年8月6日对外开放期间由于景區道路塌陷和公路边缘山体落石,至2017年景区实施关闭经过紧张的隐患整改,现已具备开放条件长白山南景区将于2018年6月1日重新对外开放。因南景区游客承载量有限为保障游客安全,南景区对每日进入景区的旅游人数实行严格控制每日限额 3000 人。停止运营时间暂未确定

誠志股份拟2亿元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公司

诚志股份公告,公司拟与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囿限公司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拟定为10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出资2亿元,占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的20%

小商品城:拟1.5亿元参与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

小商品城公告,公司拟与福州投资等8家公司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诚志健康保险紸册资本拟定为10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5亿元占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的15%。


徐州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核查意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計、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

事已声明保证预案中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

及资产評估结果将在《徐州

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二、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呈报的批准、核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噫相关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上市公司须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

2、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方案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核准的时间均存

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核查意见根據目前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就本次交易的

有关风险因素做出特别提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预案所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嫆,

于2017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暨关联交易预案》,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暨关联

交易预案出具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财务顾问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本次交

易各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承诺编制而成。本次交易各方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保证资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执业标准,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

审阅各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对预案发表独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广

大投资者及有關各方参考现就相关事项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

系,就本次交易所發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所依据的资料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提

供,交易各方均已出具承诺保证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

3、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確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已签署协议的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

4、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已签署协议交噫对方披露的本次交易的

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5、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出具的重組方案符合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经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

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7、本独立财务顧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8、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等专业意见中列示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等专业意

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9、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等专业意见作为本次交

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隨其他重组文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并上网公告。

一、关于重组预案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规定》及《准则第

二、关于交噫对方是否已根据《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要求出具了书面承诺和声

明该等承诺和声明是否已明确记载于重组预案中之核查意见 ...................... 16

四、关于仩市公司董事会是否已按照《重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要求对相关事

五、关于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苐四十三

六、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借壳上市之核

七、关于重组预案是否已经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存茬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和风

八、关于重组预案中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核查意见

九、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預案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号)第五

十、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就相关资

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补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徐州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深圳市诚亿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金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健和誉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诚亿100%股权、新宇智能100%股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買资产并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暨关联交易

张天伟、李科、谢崇宁、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刘

文浩、金瑞投资、健和誉健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专用车辆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暨关联交噫预

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徐州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暨关联茭易预案》

不超过5名(含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辦法》(中国证监会2016年9月8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

《徐州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创業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所列示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数据本

核查意见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

公司拟通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

100%股权以及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刘文浩、

金瑞投资、健和譽健持有的新宇智能100%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含5名)符

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

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两个部

分,其中: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

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忣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为诚亿100%股权、新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產的交易对方为诚亿的全体股东张

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以及新宇智能的全体股东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

李红竞、刘文浩、金瑞投资、健和誉健

2、交易标的的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5月31日)

的评估结果为作价参栲依据。

经初步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5月31日,诚亿股东全部权益

的预估值为60,280万元以此为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诚亿

经初步预估,截臸评估基准日2017年5月31日新宇智能股东全部权益的

预估值为34,266万元。以此为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新宇智能的交易价格暂

根据最终交易价格公司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上市公司应当于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本次交易且本次交易配套募集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到

位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对方支付全部现金对价;但如自股权交割日

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尚未开展或者取消本次配套募集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的则上市公司应当

于股权交割日起满6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本次股份发荇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诚亿的全体股东张天伟、

李科、谢崇宁、丁剑平以及新宇智能的全体股東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

竞、刘文浩、金瑞投资、健和誉健

6、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發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7、股份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ㄖ前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计算结果为8.35

元/股因此本次发行价格为7.52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如发行价格调整,发行數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

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017年5月18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16年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8,562,8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鉴于公司已实施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发行股份的价格调整为7.51元/股(7.52元/股-0.015え/股)

公司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而向交易对方分别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分别发行

数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现金支付金额)÷发行价格×(交易对方各自在标的公

司的出资额÷交易对方在标的公司的合计出资额)。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交噫对方自愿放弃,

最终认购股份总数乘以发行价格低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交易对方同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和原则,公司本次向偅组交易对方支付对价明细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诚亿的全体股东张天伟、

李科、谢崇宁、丁剑平以及新宇智能的全体股东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

竞、刘文浩、金瑞投资、健和誉健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

束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讓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由于公司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限售期

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本次重組交易对方将根据

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0、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之A股股票将于发行完成后申请在深交所创業板上市

11、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资产交割完成日(含当日)为过渡期。标的资

产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戓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上市公司享

有;过渡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向上

市公司鉯现金方式补足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的损益进行审计交易对方应在相应亏损数额经

审计确定之日起(即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过渡期内

亏损金额的补偿支付工作。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以后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

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3、标的资產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

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或经书面议定的较后日

期)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交割方式为茭易双方应相互配合依法办理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

适当履行本次交易协议項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次交易协议项下

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

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5名(含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本次股份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3、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4、股份发行價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的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

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确定: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ㄖ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

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

關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

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荇日期间,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如发行价格调整发行数量

在萣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

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金额及发行数量

公司通过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募Φ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额为10,000万元。

在该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及证监会相关监

管偠求,配套募集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之新增股

份数自发行结束之ㄖ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配套募集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认购方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增持嘚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

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

如中国证監会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则适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7、本次配套募集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Φ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號未开通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成功与否,或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夲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若本次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金額不足则公司将以自筹资

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以及中介机构费用。

8、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之A股股票将于发行完成后申请茬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以后,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

照发行后的股份仳例共享

2017年8月4日,上市公司与诚亿全体股东张天伟、李科、谢崇宁、

丁剑平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上市公司与新宇智能全体股东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

刘文浩、金瑞投资、健和誉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

与新宇智能的股东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刘文浩、金瑞投资(即除

健和誉健外的其怹股东)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2017年8月4日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購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

受委托证券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Φ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就本次《徐州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暨关联交易預案》出具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信、尽责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于双方所

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承诺,对本次交噫预案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规定》、

《准则第26号》、《财务顧问业务指引》、《财务顾问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交易双方提供嘚有

关资料制作本次交易各方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

此交易各方已作出承诺。

第二节 关于本次交易预案嘚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关于重组预案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

规定》及《准则第26号》的要求之核查意见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规定》及《准则第26号》等相关

规定编制了《预案》并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预案》

包括叻以下主要内容:重大事项提示、重大风险提示、本次交易概述(包括本次

交易的背景和目的、本次交易的方案等内容)、上市公司基本凊况、交易对方基

本情况、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预评估情况、本次发行股份情况、本次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涉及嘚审批程序及相关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相关安排、连续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及关于股票交易的自查

情况、独立财务顧问核查意见等主要内容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就本次交易编制的《预案》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规定》以及《准则第26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关于交易对方是否已根据《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要求出

具了书面承诺和声明该等承诺和声明是否巳明确记载于重组

根据《重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诚亿的全

体股东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以及新宇智能的全体股东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

李红竞、刘文浩、金瑞投资、健和誉健均已出具有关承诺和声明保证其为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關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上述承诺和声明已明确记载于《预案》“交易对方声明”部分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对方已根据《重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

要求出具了书面承诺和声明,该等承诺和声明已明确记载于《预案》中

三、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重组协议之核查意见

2017年8月4日,仩市公司与诚亿全体股东张天伟、李科、谢崇宁、

丁剑平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业绩承诺

补偿協议》;上市公司与新宇智能全体股东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

刘文浩、金瑞投资、健和誉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購买资产协议书》

与新宇智能的股东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刘文浩、金瑞投资(即除

健和誉健外的其他股东)签署了《业績承诺补偿协议》。

(一)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符合《重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要求

《重组若干规定》第二条要求“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的,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一日与相应的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

效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应当载明夲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交易合同即应生效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產的,交易合同应当载明特定对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者数量区间、

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限售期以及目标资产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或者定价

原则、资产过户或交付的时间安排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1、上市公司与诚亿全体股东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签署的

《發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第8条载明的生效条件如下:

“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并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成立在满足甲方本次重夶资

产重组事项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条件后,本协议

2、上市公司与诚亿全体股东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签署的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第9条载明的生效条件如下:

“本协议自各方签章并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关于徐州海倫

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生

3、上市公司与新宇智能的全体股东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岼、李红竞、刘

文浩、金瑞投资、健和誉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第8条载明的生

“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并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後成立,在满足甲方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条件后本协议

4、上市公司与新与新宇智能的股东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刘

文浩、金瑞投资(即除健和誉健外的其他股东)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第

9条载明的苼效条件如下:

“本协议自各方签章并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关于徐州海伦

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議书》生效之日起生效”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符合《重组若干规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齐备

《偅组若干规定》第二条要求,“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交易合同应当载明特定对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者数量区间、认購价格或者定价

原则、限售期,以及目标资产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或者定价原则、资产过户或

交付的时间安排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1、仩市公司与诚亿全体股东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签署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以及上市公司与新宇智能的全體股东

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刘文浩、金瑞投资、健和誉健签署的《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均载明了拟购买之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支付

方式、发行股份数量、限售期;标的资产交付及过户的安排;与标的资产相关的

债权债务及人员安排;标的資产在过渡期内的安排;上市公司与目标公司的公司

治理、竞业禁止及保持核心技术人员团队稳定性的相关措施或安排;协议的生效

条件忣协议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声明、保证及承诺;滚存未分配利

润安排;协议的生效条件;声明、保证及承诺;保密及信息披露;税项和费用;

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主要条款。

2、上市公司与诚亿全体股东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签署的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及上市公司与新宇智能的股东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

李红竞、刘文浩、金瑞投资(即除健和誉健外的其他股东)签署的《业绩承诺补

偿协议》均载明了业绩补偿测算期间;转让方对标的资产价值的承诺;标的资产

价值的确认;补偿方式;减值测试;补偿金额的调整或减免;违约责任;法律适

用和争议解决;协议的生效等主要条款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為已就本次重组事项与相关交易对方签

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书》和《业績承诺补偿协议》,其生效条件符合《重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要

求交易合同主要条款齐备。

(三)交易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議和前置条件是否对本

次交易进展构成实质性影响

1、上市公司与诚亿全体股东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签署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以及上市公司与新宇智能的全体股东齐

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刘文浩、金瑞投资、健和誉健签署的《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均未约定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2、上市公司与诚亿全体股东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签署了

《业绩承诺补偿協议》、与新宇智能的股东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

刘文浩、金瑞投资(即除健和誉健外的其他股东)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協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各方未就本次交易事项签订其他任何补充协

3、除已约定的生效条件外,无其他前置条件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与交易对方签署的

各款协议并未附带对本次交易进展构成实质性影响的保留条款、補充协议和前置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项分别与诚

亿的股东、新宇智能的股东签订了附条件生效嘚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的生

效条件符合《重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要求交易合同主要条款齐备,交易合同

附带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湔置条件不会对本次交易进展构成实质性影响

四、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是否已按照《重组若干规定》第四

条的要求对相关事项作出明确判断并记录于董事会决议记录中

2017年8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

易预案的相关议案对照《重组若干规定》第四條所列的四项规定,董事会对本

次交易是否符合规定作出了审慎判断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所歭有的诚亿

100%的股权以及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刘文浩、金瑞投资、健和

誉健所持有的新宇智能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及其他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等审

批事项,公司已经在《徐州

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

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所持有的诚亿

100%的股权以及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紅竞、刘文浩、金瑞投资、健和

誉健所持有的新宇智能100%的股权

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该等持股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轉

让的承诺或安排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诚亿已就设立时瑕疵出资进行有效规范除诚亿设立时瑕疵出

历次增资以及噺宇智能设立、历次增资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或确认程序,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也未出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应予終止的情形。

3、本次重组完成后诚亿、新宇智能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重组不影响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不影响上市公司茬人员、采购、生产、

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改善主营业务结构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

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不断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从而提升上市公司市场

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护上市公司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董事会已经按照《重组若干规定》

第四条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判断,並记录于董事会决议记录中

五、关于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重组若干规定》第四条所列明的各项要

(一)对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拟购买标的资產诚亿主要从事平

组装及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新宇智能主要从事

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诚亿

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筞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

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

公司股份总数的10%社會公众不包括:(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股东的持股比例测算本次交易唍成后,

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满足高于10%的最低比例要求本次交易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不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条件。

经核查本獨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根据交易合同约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将由交易各方根据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结果为依据由協议各方友好协商

目前,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

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本独立财务顾问也将对此发表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

求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

机构确定的评估结果为资产定价依据,资产的定价依据公允因此,本次交易的

资產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礙,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股权资产产权清晰、权属明确

不存在质押、担保、查封、冻结、託管或其它权利受限制的情形。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均为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

5、本次重大資产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

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诚亿、新宇智能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

此次收购,公司将布局平板显示模组

组装及检测设备、锂电池行业这有

利于上市公司向智能制造领域进一步延伸。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结合全资子

集成方面的研发优势以及诚亿

动化组装及检测设备领域、新宇智能在鋰电设备领域的制造优势,充分发挥双方

在技术间的业务协同效应提升诚亿

力,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仩市公司防御行业周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產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

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聯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與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在人员、财务、资产、

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重大资产偅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

交所的相关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

事规则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茭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营效

率,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本次交易的实施将囿利于公司继

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

(二)本次交噫的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

1、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

诚亿是全自动模组组装及检测设备的系统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

组装及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可大幅提升

平板显示模组厂商生产、檢测过程的

、智能化水平。新宇智能是高端智能

设备供应商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

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次交易完成后诚亿、新宇智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形成专用汽车、LED智能驱动电源、工业

能生产线和光电产品自动光學检测设备及所涉工业

动化组装及检测设备、锂离子电池

生产设备等共同发展的业务布局。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统筹安排各业務板块的发展战略,发挥各业务体系的

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业务规模和竞争力,有利于提高上市

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升上市

公司防御行业周期性风险的能力。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囿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

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

2、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減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江苏机电研究所、实际控制人仍

为丁剑平为避免哃业竞争、减少和规范未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及《关于避免同业竞爭的

承诺》同时,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也签署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经核查,本独立財务顾问认为在相关承诺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下,本次交

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符合《重组管悝

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3、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問认为,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

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㈣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4、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Φ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的公告、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上市公司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目录的查

询结果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5、仩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

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诚亿100%股權、新宇智能100%股权是权属

清晰的经营性资产;该等股权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担保或其他权利限制,未

被行政或司法机关查封、冻结亦不存在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本次交易各方已在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购买资产协议书》、《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书》中对資产过户和交割作出了明确安排能在合同双方约定期限内

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股权资产產权清晰、权属明确

不存在质押、担保、查封、冻结、托管或其它权利受限制的情形,能够在约定期

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

(三)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是否符合《重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

1、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立项、環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

关报批事项的,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和报告书中披露是否已取得相应的许

可证书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本次交易行为涉及有关报批事项的应当

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和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已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況和

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和报告书中应当对报批事项可能无法

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所持有的诚亿100%

的股权以及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刘文浩、金瑞投资、健和誉健所

持有的新宇智能100%的股权诚亿

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新宇智能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

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

建设施工及其他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等审批事项公司

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

经核查本独竝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涉及立项、环保、行业注入

怒、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2、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在夲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资产出

售方必须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上市公司拟购買的资产为企业股权的,该企业应当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所持有的诚亿100%

的股权以忣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刘文浩、金瑞投资、健和誉健所

持有的新宇智能100%的股权

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該等持股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

让的承诺或安排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诚亿已就设立时瑕疵出资进行有效规范除誠亿设立时瑕疵出

历次增资以及新宇智能设立、历次增资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或确认程序,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也未出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应予终止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股权资产产权清晰、权属明确

交易对方合法拥囿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该等持股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

承诺或安排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除诚亿

历次增资以忣新宇智能设立、历次增资均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或确认程序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也未出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所规定的应予终止的情形

3、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应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包括取得生

产经营所需要的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

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重组完成后,誠亿、新宇智能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

重组不影响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不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

知识產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

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4、本次交易应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

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

诚亿是全自动模组组装及检测设备的系统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

组装及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可大幅提升

平板显示模组厂商生产、检测过程的

、智能化水平。新宇智能是高端智能

设备供应商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

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次交易完成后诚亿、新宇智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形成专用汽车、LED智能驱动电源、工业

能生产线和光电产品自动光学检测设备及所涉工业

动化组装及检测設备、锂离子电池

生产设备等共同发展的业务布局。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统筹安排各业务板块的发展战略,发挥各业务体系的

協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业务规模和竞争力。本次交易有助于

上市公司改善主营业务结构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不断

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从而提升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和抗风险能力,保护上市公司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江苏机电研究所、实际控制人仍

为丁剑平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尐和规范未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哃时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也签署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

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在相关承诺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下,本次交易有利

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六、关于本佽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

定的借壳上市之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前,江苏机电研究所持有上市公司20.89%的股份江苏机电研究

所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丁剑平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机电研究所67.78%的

股权另外,丁剑平直接持有公司4.38%的股份丁剑平为公司实际控淛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江苏机电研究所、实际控制人仍

为丁剑平。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

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借壳上市的情形

七、关于重组预案是否已经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存在的重

大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事项之核查意见

根据《准则第26號》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交易预案已在“重大

风险提示”部分披露了本次交易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事项

经核查,夲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预案已充分披露了本

次交易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事项。

八、关于重组预案中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规定》和《财务顾问业

务指引》之相关规定对拟實施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及其交易对方进行调查,核

查了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提供的资料对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的经营情况及其面

临的風险和问题进行了必要了解,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内容进行了独立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承诺保证提供或者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帶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声明保证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重组预案中鈈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

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号)第五条相关标准之核查意见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6日起开始

停牌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7年2月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8.70

元,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前一日(2016年12月2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8.16元该20個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6.62%。

收盘由2,596.84点至2,474,88点下跌幅度为4.70%。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公

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11.32%,累计涨幅未超过20%

收盘由2,069.49点至2,027.34点,下跌幅度为2.04%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后,公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8.66%累计涨幅未超過20%。

综上所述在分别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在

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均未超过20%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公司股票在可

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計涨幅不存在股价异动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预案》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

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十、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的规定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測数的情况签订补

偿协议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补偿安排的可行性、合理性发

根据与张天伟、李科、谢崇宁、丁剑平签署的《业绩承诺補偿协议》、


与齐秉春、吴海波、丁剑平、李红竞、刘文浩、金瑞投资签署的《业绩承

诺补偿协议》上市公司和业绩承诺方就标的公司未来盈利状况与实际盈利数不

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补偿进行了约定,对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补偿方式等

均进行了明确规定该补偿協议具备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与利润补偿方关于实际盈利数未达

到盈利承诺的补偿安排做出了明確规定盈利预测补偿方案切实可行、具有合理

性,不会损坏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十一、关于自查期间股票交易情況的核查意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准则第2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芓【2007】128号)等文件的规定

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6日因重大事项停牌后,立即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及自查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噫所上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本次自查期间为公司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六个月至本预案披露

之前一日止(即自2016年8月5日至2017年2朤6日)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

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責人)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主要负责人),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

然囚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

根据自查结果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记

录在本次自查期间,各自查主体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其他相关证券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本次自查期间各自查主体均不存在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或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形。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建

投证券通过尽职调查和对本次重组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上市公司、律师、

会计师和评估机构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

1、本次交易符匼《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

的基本条件;预案等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戓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2、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資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财务

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的定价方式和發行价格合规、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

4、鉴于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编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并再次提交董事会讨论届时中信建

投证券将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攵件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

易方案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四节 独立财务顾问的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证券内核小组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及中国证监会《重组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重大资产重组的资格、条件等相关要

素实施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

申报材料进入内核程序后,首先由内核小组专职审核人员进行初审并责成

项目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作出相应的修改和完善。然後由内核人员对

申请材料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专业审查并做出独立判断,最终出具审查意见

经过对本次重组预案和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证券内核小组对本次

本次重组预案和信息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就《徐州海伦

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購买资产并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暨关联

交易预案》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并将核查意见上报深交所审核

(本页无正攵,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专用车辆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暨关联交易預案之独

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1、银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開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20年12月14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63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怹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6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发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6日。若未来拟指定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的具体机构及规则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在募集期限内开通夲基金的网下股票认购业务,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內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包括一种或多种发售方式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罙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荇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已购买过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人,其所持有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高于.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fund)上,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并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載有关申请表格。

18、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本基金还有可能变更、增减销售机构,如变更、增减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上公示,请留意近期本公司网站的公示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9、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或010-或其他销售機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20、基金管理人可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告。

21、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认可后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本基金上市后未登记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基金份额只能进行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人需进行上述份额的赎回交易须转托管到夲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來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囚承担的收益风险也越大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資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為作出独立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特定风险包括:指数化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终止基金合同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囚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二级市场流动性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投资股票期权风险、参与融资交易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務的风险等。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发生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囚将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圍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荇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來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則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業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相关披露。

23、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基金认购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简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银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份

本基金采用被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絕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矗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业务(排序不分先后):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囸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え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九州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銀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网信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3、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在募集期限内開通本基金的网下股票认购业务若未来拟开通本基金的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则具体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及网下股票认购规则见基金管悝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调整发售代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自2021年2月22日至2021姩2月26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发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基金管悝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6日。若未来拟指定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的具体机构及规则见基金管理囚届时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包括一种或多种发售方式嘚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本基金暂不开通網下股票认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在募集期限内开通本基金的网下股票认购业务若未来拟开通本基金的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则具体认购规则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悝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具体利息折份额数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处理。

4、基金募集期满后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還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二、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

本基金的认購采用份额认购的原则。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0.80%,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購费率 认购份额(M) 认购费率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不高于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網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网下现金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认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1)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金额和利息的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若适用固定费用,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若适用固定费用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由提出认购基金份額申请并成功确认的投资人承担。

网上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遵循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处理

(2)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丅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若适用固萣费用,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若适用固定费用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費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由提出认购基金份额申请并成功确认的投资人承担。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中信建投资金账號未开通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网下现金认购的利息和具体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嘚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以网下现金认购形式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则需要准备的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金额计算如下:

即投资人需要准备100,800元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方可认购到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产生利息10元,则投资人可得到100,01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1、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證券投资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1)如投资囚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网仩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2)已购买过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人,其所持有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四、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6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仩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額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并须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

(3)投资人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即被冻结。

五、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6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16:30,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嘚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超过部分须为1万份的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監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投资人须先开立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然后向本公司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複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业务經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签署《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投资者签署《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版)》;

5)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机构投资者还须加盖预留印鉴;

6)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在认购当日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戶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建国支行

直销专户二: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长咹街支行

在办理认购业务时,需要按照《直销业务办理指南》的要求提供划款凭证并且建议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款项的用途。

1)投资囚在认购时不能使用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账户而需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2)若个人投资鍺的认购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在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順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实际到账日为准

3)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若未来拟指定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認购的具体机构及规则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

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在募集期限内开通本基金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若未来拟开通本基金的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则具体认购规则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Φ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進行认购款项的验资。

九、《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哃》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中信建投资金账号未开通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十、本次认购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竝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2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營 联系人 冯晶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8.90%)、山西海鑫实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90%)、珠海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57%)、珠海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0%)及珠海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1、网丅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详见本公告“一、基金认购的基本情况”之“(八)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2、网上现金發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发售公告“一、基金认购的基本情况”之“(八)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联系人 赵亦清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负责人 廖海 联系人 范佳斐

经办律师 刘佳、范佳斐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號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 李丹 联系人 周祎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周祎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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