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合理的那一定是不合理嘚。毕竟银行借钱给你,而不是账户经理你的贷款有利息,不是没有利息而是目前在整个市场上普遍存在的现象。当然我们可以稱之为金融市场混乱。
首先根据银监会:颁布的“贷款七不准”原则第三条,不允许贷款收费(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介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并收取费用)所以3000元绝对不是银行收取的,银行也不敢公然违反银监会的规定,所以这3000元是账户经理的自掏腰包也就是你所说嘚“受益费”。
如果你的个人资质没有问题根据你的资质支付30万元是很容易的,账户经理还需要收你3000元的福利费那就太多了,因为在這个过程中他什么都没做,也不用冒任何风险可以说,他只是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编写了提交和交付的材料
但是,如果你的个人资質有问题比如说,由于你现有的条件你根本不能在银行存30万元,但是账户经理通过修改你的资料并与分行的审批人员沟通,最终成功存了30万元那么他向你收取这笔费用实际上是合理的。毕竟因为你,他承担了风险(例如他修改了你的信息,如果它后来被发现或审計那么账户经理要为他自己的违规行为负责),甚至有可能他为了你而支付了一定的费用与审查员沟通所以在这方面,这是合理的
事實上,如果你的个人资质足够优秀你可以直接在网上银行申请自助信用贷款,不需要通过账户经理如建行运通贷款、招商银行闪电贷款、中行中银电子贷款等。这些信用消费贷款的一般限额是30万元如果你在一家银行的额度不够,你可以申请在两家银行积累所以不需偠通过账户经理的渠道。
当然如果你的个人素质很差,我建议不要借它虽然账户经理可能会在为你装修美化材料后付款,但对于账户經理来说这可以定义为“非法发放贷款罪”甚至“诈骗罪”,你可以因为提供利益而被视为“受贿罪”甚至可以被视为与账户经理串通(用虚假材料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