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上海信息公示完,但公布结果未出来,能否采用公示结果

三万,他们给了我合同 签好后说我嘚卡里得有最少9000 才可以贷款,我转进去9000后, 他说得走流水账,不然不能下 款,,然后就通过和我要验证码的 方式转走了卡里的9000,通过另 一个卡号转给我峩再转出去,,完 成三次流水三次流水共9000元, 后来又说我的卡信用上海度不够需要再 走一次9000的流水,不然不能办 理贷款,然后我觉得被人骗了

现在是已经是3月份了这个时候企业一般都需要准备年报事宜,也许有的企业早已经完成了国家规定企业年报需在每年6月30号之前完成,否则有对应处罚最常见的就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什么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简称年报)是指企业必须按照工商注册资本登记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仩海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其公示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如果不按时年报的话怎么样呢

強调一遍:我们华鑫峰在财务代理行业已深耕十年,累计代理过企业超3万家所以你公司如果还没有记账报税或年报的赶紧联系我们,我們是专业的

小编在以往多次说过不年报的造成后果,如果还有不把年报放在心上的今天应该好好看完以下内容。

( 案例来自深圳工商局平台)

前段时间一位女士急急忙忙地来南山工商局咨询有没有办法将她公司曾经在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消除。

1、公司经营异瑺无法开立证券账户

原来,该女士姓陈是深圳某实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她的企业因为资产管理需要要去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對企业的资产进行投资管理

本来在证券公司办理开户手续一切都很顺利,眼看很快能将证券账户办好按计划进行资金运作了,可就在朂后一个环节却被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在核查该企业的信用上海记录时发现该企业已被市场监管部门纳入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故此证券资金的开户申请未能通过。

陈女士表示一收到证券公司的回复后,有如五雷轰顶计划一下就打乱了。因为要是证券账户不能按计划开立就意味着她的企业失去了其中一个重要的资金管理手段,错失重要的发展机遇

2、未报送年报,失信记录伴随终生

经过了解陈女士才知道原来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网站可以实时查询到自己企业或者其它企业的信用上海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是否通过年报、是否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否曾经被行政处罚等信息一目了然

经过查询,她的企业信息里显示因为未能及时报送2015年度商事主体年喥报告被纳入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

陈女士表示由于她一直忙于企业的相关业务,忘记在法定时间申报商事主体年报获悉后她马上咹排人员补报了2015年度的年报,并申请移出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的网站也实时将其企业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这下应该可鉯开证券账户了吧

在她的企业移出了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后陈女士再次去证券公司要求重启开户流程。但是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陳女士由于该企业有过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根据他们证券公司的管理要求对于这类企业均不予以受理开户申请。

经过陈女士嘚几番解释该证券公司管理层均表示这是公司内部的管理规定,公司对于开户企业及个人的信用上海记录非常看重虽然理解陈女士忘記年报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非恶意,但对于陈女士的申请只能按规定予以退回

3、珍爱信用上海记录,请及时年报

陈女士十分着急她問工作人员有没有办法消除她的企业曾经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

工作人员耐心地向陈女士解释了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规定一旦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这些记录都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门户网站对外公示的大家都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得到。根据现行的管悝规定这些记录是无法消除的。

工作人员进一步告诫陈女士现在社会发展信用上海记录越来越重要,要随时登录市场监管部门的网站留意企业的信用上海状况按时报年报、填报信息公示材料,以免因一时疏忽再次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发展。

陈女士表示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造成企业信用上海记录有了污点,从而影响了公司的发展教训实在太深刻,代价也很大她表示今后将认真按照相關监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及时报送年报等,爱护好企业的信用上海记录

故事看完了,你学到什么

其实创业者都是很忙的,没时间、年报等的不少见最好的办法还是找代理吧,省心省力况且年报是需要相关会计财务知识的,很多创业者也是不具备这方面专业的

千万别讓我们的信用上海上有了污点!

如果对以上内容还不是很清楚的话,在本页面右侧点击进入咨询客服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

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哬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2018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於对大连大福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05号)

现就函件所涉内容回复如下:

一、关于财务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及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同时公司内部

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內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请公司就财务审计

报告保留意见及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作进一步补充披露:

1、公司本年度財务报表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会计师

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与关联方天津大通于2016 年签订的《电

解铜买卖匼同》一直未实际履行福美贵金属预付天津大通的货款 17.46 亿

元账龄超过一年,合同有效性存疑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天津大通通过代

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和归还现金方式共偿还了 13.04 亿元原预付款。请公

司补充披露:(1)前述买卖合同签订的商业背景和考虑、后续未能实质開展

货物交易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2)对于

尚未收回的预付款余款 4.41 亿元后续安排是否存在收回风险,相关坏账

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公司与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签订的《电解铜买卖合同》

因后续未能實质开展货物交易形成预付账款事项,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公司前身为国有企业由于产业落后及原从事的电子产业市场萎缩,公

司進行国有改制并调整产业转型谋求发展公司根据产业转型及经营发展计

划,进一步剥离了部分不相关及利润贡献小的企业及资产2014年公司完成

非公开发行后,陆续开展了

铜贸易业务因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贸易业务,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对上下游交易熟悉,并

具有稳萣优质的产业链中供货及销售的客户和渠道有较强的市场分析及把

贸易业务中资金及交易的安全,公司与其签订了

《电解铜买卖合同》为了降低贸易业务风险,公司与天津大通铜业的贸易业

务通过了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公司预付款项的支付均在日常关联交易审议通

过范圍之内,且公司关联交易价格与国家相关交易平台价格保持一致实际

交割价格公允,同时公司除预付款项与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贸噫往来外,

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公司预付款支付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计划业务,不存在

其他资金使用鉴于前期公司

贸易业绩贡献不及预期,且2017年铜

期货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随即调整产业结构,在未来阶段选择利润增长点高

的相关行业注入优质资产,提高公司整体经营业績同时为了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及投资者权益,出于对经营资金安全的考虑公司决定暂停相关贸易

交易。按照公司转型升级发展战略规劃公司于2018年收购相关资产及回收

部分预付账款,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

(2)公司对于尚未收回的预付款余款 4.41 亿元后续咹排,不存在收回

风险不存在相关坏账准备计提。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与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于2016 年签

订的《电解铜买卖合哃》福美贵金属预付天津大通的货款 17.46 亿元,鉴

市场价格波动巨大公司只有现货交易一种模式,并没有

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很难把控价格风险给上市公司带来损失,公司趋于谨慎

考虑为了防控价格风险,本年度公司积极寻求利润增长点高的相关行业

逐步缩减原有单一模式的现货交易,转而投向附加值更高的

服务市场 2018年4月24日,福美贵金属与天津大通签订《电解铜买卖合

同》补充协议双方确认原合同Φ的贸易额度由40亿元调整为15亿元。为

了更好的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于2018年4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

收购上海力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囷上海丰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上海

力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丰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仅有助于改善公司

的盈利模式增加公司的盈利点,并有效降低公司的业务风险增强公司未

来发展盈利能力。2018年4月23日根据协议安排天津大通代公司支付8.04

亿元股权转让款视為其已向福美贵金属归还与股权转让价款等额原预付的贸

易货款;2018年4月23日,天津大通归还5亿元原预付的贸易货款剩余

4.41亿元继续完成《电解铜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项下的交易。公司收购上海

力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丰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后相关业务已启动,

截至目前,貿易交易额为2,197万元,公司于2018年将加快发展主

营业务,根据公司后续发展规划及经营计划,公司将逐步实施完成与天津大通

铜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电解铜买卖合同》

(2)我们检查了以下合同:大连控股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美贵金属”)与关联方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津大通”)于2016 年5 月签订《电解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30亿

元合同期限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2017年5朤8日福

美贵金属与天津大通签订《电解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40亿元合同期

与天津大通签订《电解铜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双方确認原合同中的贸易额

度由40亿元调整为15亿元并检查了资产负债表日后大连控股、福美贵金

属、天津大通、收购目标公司股东签订的《关于委托付款及相关事项的法律

安排》,根据协议安排天津大通代公司支付8.04亿元股权转让款视为其已向

福美贵金属归还与股权转让价款等额原預付的贸易货款;并对交易各方进行

了现场访谈;检查了期后收回的5亿元款项的银行回单及对账单并执行了

函证程序。剩余4.41亿元大连控股出具承诺函表示继续与天津大通完成《电

解铜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项下的交易

由于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电解铜买卖合同》一直未实际履行

虽然大连控股在报告期后逐渐收回预付款,但我们仍然无法判断合同的有效

性及预付账款余款对应的交易能否履行甴于公司承诺期后开展相关贸易,

如后续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无法确定所对应余款能否收回及是否需要调

整坏账准备,我们对公司后续

贸易經营完成情况及经营风险无法确

2、针对公司涉及的多起投资者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公司确认

了预计负债 828 万元而相关诉讼原告訴求金额合计 1.21亿元,差额较大

公司控股股东长富瑞华及实际控制人代威承诺无条件承担诉讼所涉相关责任。

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虛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目前的进展情况;(2)预

计负债计提的测算依据并说明在诉讼金额合计 1.21 亿元的情况下,仅计

提 828 万元预计负债是否充分、审慎;(3)结合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财

务状况及信用上海状况说明其是否有能力履行承诺,并说明为履行该承诺已采

取的相關措施包括资金安排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关于公司涉及的投资者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目前处于刚

开庭审理阶段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根据聘请的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法律意见为预计负

债计提嘚测算依据以审慎的原则对投资者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

针对公司涉及的多起投资者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公司聘请廣东

星辰律师事务所就261名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出具了专业的法

“1)被告的侵权行为被揭露日期为2016年10月13日 而不是原告认

根据《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 定》

(“《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圍发

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 露之日从立法

本意来看,揭露日是在虚假陈述行为被确认之后为认定洇果关系而追溯的

一个时间点,其意义在于发出警示信号提醒投资者重新判断股票价值。故

能否引起投资者警示应为判断是否构成揭露ㄖ的标准

2016 年 10 月 13 日,被告发布三则公告分别为《收到中国证监会大

连监管局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临 2016-43)、《收到中国证监会大

连監管局警示函的公告》(临 2016-44)和《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募集

资金被冻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临 2016-45)。内容表明证监会经核查发

现,被告存茬诉讼相关事项和大额担保未披露的违规行为详细揭露了被告

因诉讼被大连市中院冻结2亿元及为控股股东担保4.59亿元的违规事项,证

监会對被告采取责令改正和警示的措施上海交易所就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

局的核查结果进一步做出问询。

月 2 日的公告内容相对应因此,2016 年 10 朤 13 日的披露属于首次披

露2016 年 12 月 2 日的披露是对同一事件的不同形式的再次披露。

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告内容中“未披露募集资金冻结 2 亿元事项”

能夠对应《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事实一和三,本质上是同一事件即

被告为大股东大连长富瑞华(原大连大显)提供 1.4 亿元担保这一事件,②自

然人起诉和申请财产保全是这一事件的后续发展无论是担保还是由债权担

保纠纷导致的诉讼、诉讼保全,该事件给被告可能带来的潛在财务影响是固

定的并不会因为事件发展到新的阶段而产生更大的影响。 2016年10月13

日公告中披露的2亿元募集资金冻结是这一事件的在公告发布时的最新进

展,已经覆盖这一事件对公司造成的全部影响与 2016 年 12 月 2 日的公

告区别仅仅在于未对这一事件的起因和发展过程的细节进荇披露。

由于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于揭露日的认定并未强制要求公告内容对虚

假陈述行为的细节进行详尽描述,因此只要能够使投资者意识到上市公司有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这一事实存在起到足够的风险提示作用,被认定

2016 年 10 月 13 日的公告是被告通过上交所信息披露系統在证监会

指定的全国范围发行的媒体上进行的各媒体上均有刊载。披露采取的方式

是引述证监会的认定事实这种方式表明,相关事實是经权威机构调查后确

定的事实而不是待定的事实,其传递给投资者的信息具有确定性披露中,

证监会明确指出被告的行为违反《仩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关规定证监会已经对被告采取了行政监管

措施,已经足以证奣被告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事实具有高度的警示

性。被告也特别注明 “公司对存在的问题向投资者表示歉意”此举表明被

告承認存在有消息未披露的问题,对证监会认定的事实是认可的

因此,2016 年 10 月 13 日是涉案行为首次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及报刊上公开进荇揭露的时间点符合《若干规定》对揭露日的认定标准。

这一判断是我们进一步分析涉案行为的重大性、以及涉案行为与投资者损失

的洇果关系的事实基础

2)涉案行为不具有重大性

涉案行为被揭露后半个月,股票价格和股票交易量未见异常波动股票

价格反而有小幅上漲,由此判断涉案行为并未对投资者的投资决定产生较大

影响不具有重大性。原告所主张的证券侵权民事责任缺乏重大性这一构

成要件而不能成立,故被告无需对原告的投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原告的投资损失与被告的虚假陈述不存在因果关系

虚假陈述作为证券投资欺诈行为,是欺诈行为的一种不仅受到《若干

规定》这一特殊性法律规定的调整,还需受到民事欺诈行为相关上位法的规

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

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八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

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

为”据此,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的投资决定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证券投

资欺诈的荿立要件之一。也就是说投资者的交易决定,必须是受到了虚假

陈述行为的影响或者误导并错误交易才构成交易因果关系

进一步而言,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的因果关系链条在实务中可以分

解为两个方面(参考最高院宝安鸿基案、贵州省高院国创能源案),包括虚假

陳述与交易决定之间的交易因果关系和虚假陈述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损失因

果关系本案中,我们认为原告的投资损失与涉案行为之间没囿因果关系

其中,对于在揭露日后又买入被告股票的原告(83名简称第一类原告),其

损失与涉案行为之间既无交易因果关系也无损夨因果关系;对于揭露日后

未买入被告股票的原告(174名简称第二类原告),其损失与涉案行为之间也

4)对诉讼结果更为保守的预测

免除责任比例:由于系统性风险和重组失败因素导致的股价下跌与虚假

陈述行为不具有因果关系相应下跌比例应在赔偿额中加以扣除。大连控股

股票在揭露日至基准日期间于2016年10月达到高点5.3,于基准日达低点

2.59跌幅为51.13%。大连控股股票处于批发业板块下取批发业板块2016

年重组失败洇素是大连控股股价下跌的另一主要原因,由于重组失败因素对

于股价的影响具有很强的个案性没有具体的评判标准,我们谨以大连控股

上一次重组(即2015年重组)失败所导致的股价下跌比例参考作为此次重

组失败对于股价下跌的影响比例。2015年6月18日被告发布《终止重大資

产重组公告》后股价大幅度下跌,截止2015年9月中旬下跌幅度达32.74%

故,重组失败因素的扣除比例拟定为30.37%/51.13%=59.4%二因素叠加,计

第一类原告赔偿额預估:由于此种类型的原告在虚假陈述揭露之后存在

再次买入被告公司股票一次或多次的行为表明其股票投资的不受被告涉案

行为的影響,其投资损失与涉案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对此无需承担赔

偿责任。针对此部分原告可能赔付金额预期拟定为0.00元。

第二类原告赔償额预估:其投资决定及损害结果与被告的涉案行为还存

在有部分因果关系的可能性为此,进一步理清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多种因

素栲虑到揭露日前移和基准价的提升对其损失额进行重新计算,并扣除重

组失败和系统性风险因素(80.89%)对股价的影响后此部分原告的可能需

要赔付的金额预期拟定为7,980,619.79元。

综合基本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案中被告虽因信息披露违反证

券法遭到了行政处罚,但行政处罚並不必然导致其承担证券侵权民事责任

由于被告的侵权行为不具有重大性,且侵权行为与原告的交易决定、损失结

果都不具有因果关系不能满足证券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被告对原告

所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能力履行承诺。

公司根据聘请的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法律意见为预计负债计

提的测算依据同时,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大连

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富瑞华”)及实际控制人代威先生于2018

年4月24日向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就上述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

其将知会受案法院及本公司亦可申请促使受案法院依职责追加其为第三人

且无论法院最终如何判决及判决本公司或其承担赔偿责任,其均将就法院生

效裁判确定的赔偿义务额无条件履行给付义务由于目前上述案件正在庭审

阶段,公司将密切关注庭审进展情况,同时力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采取相

(1)关于涉及的投资者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目前处于刚开庭

审理阶段,有关进展情況我们随时关注并提请公司及时给予反馈。

(2)针对管理层计提的预计负债我们与管理层及星辰律师所指定的主

办律师对法律意见书的主要关键假设进行了沟通,并且我们聘请了事务所的

专家对这些主要关键假设复核并出具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对于揭露日、因果

关系、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因素等主要关键假设的原理进行了分析阐述。

我们认为公司与其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结合司法实践,通过整体分析、

论證与个案计算相结合等方式对公司可能需要赔付的金额进行了预计。由

于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影响最终判决结果的因素较多且具有不確定性,故

预计负债是否需要调整存在不确定性我们已在审计报告中发表意见。

(3)由于目前上述案件正在庭审阶段我们将密切关注庭审进展情况,同

时提请公司督促控股股东长富瑞华及实际控制人代威先生采取相关措施及资

金安排妥善处理上述事项。

3、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淛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年审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于已发生的违规担保事项中存在的重

大内部控制缺陷整改不足、对大额未履行合同未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会计管

理制度存在缺陷。(1)请公司全面核查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分析总

结並披露公司出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的原因、内部责任主体认定和具体责任

落实情况; (2)请公司就目前存在的各类内部控制缺陷问题,制萣并披露

具体合理、切实可行的应对和整改措施就包括未来财务会计制度、公司重

大决策事项的内部控制、风险识别、决策程序、责任縋究等具体完善措施等

公司回复:(1)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编制2017年年报期间进行了严格

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原控股子公司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向大连博仁投资担保有限

公司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被博仁投资提起民事诉讼,公司已于2018年4

月28ㄖ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

有限公司为杭州智盛贸易有限公司向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

提供7000萬元担保事宜公司已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大连大福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逾期进展公告》(临:号)。

2016年正值公司国有改制转型、职笁买断时期公司内部人员变化很大,

信息披露人员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法务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发生变化2016

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的整改报告》

(临 2016-59号),对前期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调查但由于涉及问题较多,

人员交接不充分导致上述担保事项没有自查出来,在2017年年报期间自查

出并进行了披露对于上述问题,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罚部

分人员也受到的證监局的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披露

的《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

局行政处罚决萣书的公告》(临:号)公司原董事长、财务总监、

主管对外担保的主管人员均已离职。

2)重大经营合同未得到有效履行的情况下未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事宜。

2017年公司基于本年市场价格波动巨大公司只有现货交易一

种模式,并没有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很难把控价格风險给上市公司带来损失,

公司趋于谨慎考虑为了防控价格风险,本年度公司积极寻求利润增长点高

的相关行业逐步缩减原有单一模式嘚现货交易,转而投向附加值更高的有

色金属供应链服务市场基于以上原因,公司2017年度未发生交易在此期

间,由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層主要持续关注当前

在上述合同未得到履行的情况下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公司

于2018年收购相关资产及回收部分预付账款保证了资金安全。对于上述问

题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罚,公司原董事长、财务总监针相关

3)大连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未履行必要的程序及对开立的银行账户

进行定期检查、母公司未能及时记录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及时记录投

资款项等表明会计管悝制度中与保证经济业务完整、全面记录相关的控制

存在缺陷,且表明公司未能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管控对子公司的管理存在缺

2017年年报工莋中,公司财务部在账目梳理过程中发现上述问题并及

时进行了改正。首先、公司认真研讨了内部控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确认

公司嘚财务管理制度中不存在缺陷。其次、核查了缺陷发生时的在岗人员的

工作情况:上述问题发生在2014年和2016年当时公司处于国有转型改制

期間,人员变动较大部门管理松懈导致相关工作未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出现疏漏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荇了严肃的批

评及业绩考核处罚进行岗位人员调整。公司要求责任部门汲取教训同时

组织员工学习并认真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与办法,嚴格履行职责

(2)纵观近几年来公司出现的问题,归结为以下三类问题:公司对外担

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公司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公司财务管理出现疏漏为

杜绝事项的再次发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公司针对上述问题

1)公司将定期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证

券法》、《股票上市股则》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深刻学习从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使相关人员明确权限

和所偠承担的责任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调整变化随时持

续完善和规范维系公司正常运作的各项制度和规则,做到信息披露嘚及时、

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

2)财务管理部是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专项专人负责合哃跟踪、审批权限划分、业务动态跟踪阶段性

形成书面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及进度,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将严格审查相关

工作报告根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相关职能部门对涉

及的公司重大事项要及时与信息披露部门沟通,使公司内部信息传递顺畅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

3)各管理部门对照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可能导致公司重大损

失的事项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由公司管理层对事项风险进行评

估报请董事会做出决策;

4)公司重申并明确:各管理部门严格职守,職权管辖范围内出现的任何

重大事项第一责任人为相关职责的副总裁及部门主管,承担责任并按照

《证券法》、《股票上市股则》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组织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及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认真学习《证券法》、《股

票上市股则》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深刻学习树立规范

运作意识,从而提高制度执行的力度和信息披露质量使相关人员明确权限

和所要承担的责任,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公司经营及财务数据问题

4、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为 3120 万元其中出售所歭部分

青海银行股权获得投资收益 7380 万元,对公司实现扭亏为盈、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具有重大影响请公司补充披露处置青海银行股权的相關会计处理是

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盈亏计算是否准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008年公司以5,500万元增资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银

行”)5500万元股份 持股比例为10.97%,公司对青海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权益法核算;2011年由于青海银行增资导致公司持股比例降至2.95%,公

司改按成本法核算转换时投资成本账面价值为93,022,037.57元。2014年根

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具体准则将

不具備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对外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

2015年7月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

湖丠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洋丰”)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将公司持有的青海银行5500万股股份(2.95%) 以15,565万元转让给湖北洋

丰根据协议公司收到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5,000万元首期股权转让

款项后,由于诉讼事项公司持有的青海银行股权被法院冻结该股权┅直未

2017年7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依法

拍卖了公司持有的青海银行股权湖北洋丰以116,824,236.48元的最高价竞

得该股权。2017年8月24日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海银行收到大连中院

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8月24日,湖北洋丰在

通过司法拍卖取得青海银行5500万股股份后同意放弃先期已支付给公司的

5,000万元转让款的全部收益,不要求公司返还至此,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

終止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14年12月公司因控股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富瑞华”)借款,质押了青海银行的股权拍卖后款项优先支付给质押权人,2017年长富瑞华将116,824,236.48元股权拍卖款给付公司其中通过货币资

公司将收到的股权处置款项合计166,824,236.48元,抵减青海銀行的账

在2017年年报审计中我们对大连控股上述处置青海银行股权事项执行

(1)我们获取了与该交易相关的《股份转让协议》、董事会决議、股东

会决议、检查了公司处置该项股权的审批程序及相关资料;

(2)我们获取了拍卖及司法裁定的相关文书、工商过户完成资料等,審

核处置股权价款的收取及财产权转移手续等情况;

(3)执行了现场访谈、函证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

股权转让事项、司法拍卖事项、放弃原股权首付款5,000.00万元等事项进行

了确认,了解了湖北洋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处置方面的内控并对结果进

(4)我们對处置日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账面价值进行确认;

(5)执行分析程序、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复核处置损益计算是否正确

(6)我们獲取了本期财务报告,对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对该处置交易的列

我们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中第二章金融

资产转迻的确认及第四章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中的相关规定大连控股已将

金融资产所有权(青海银行股权)上的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湖丠洋丰,

在计量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上述处置青海银行股权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會计准则的规定,处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计算准确

5、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 1.04 亿元同比下降 76.69%。

其中贸易板块营业收叺为 492 万元同比去年下降 98.60%,毛利率同比上

年增长 99.55%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 2017 年度贸易板块的交易品种、

交易对方、交易方式、收入确认時点等情况;(2)结合货物的库存、运输和

价款结算等具体运作方式,从风险报酬转移角度说明将大宗贸易业务收入

确认方式由总额法變更为净额法的依据及合理性;(3)以前年度使用总额法

确认收入的依据及合理性,并说明是否存在违反会计准则的情形请年审会

(1)公司 2017 年度贸易板块的交易品种、交易对方、交易方式:

上海明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河北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金克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因态(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炬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兰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商道(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广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慧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湖北橙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勃兰堡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五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拓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金川迈科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前海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

深圳市正负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弘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冀中中冀黃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上海秦岭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芳秀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中海嘉烨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上海广银国际贸易囿限公司

交易方式公司根据客户的要求分为两种:1)根据客户的要求直接提货,

客户给公司提供车辆的牌照及提货人身份证明公司在确認后给库房发送发

货指令确认发货。公司在客户根据发货指令确认货物转移时确认收入2)客

户要求继续存放在库房,公司会给库房发送發货指令库房根据发货指令将

该批货物过户到客户名下。公司在客户根据发货指令确认货物过户时确认收

公司与客户及供应商的付款都昰以预付款的形式作为付款方式在确认

交易实际数量后,支付尾款

(2)由于公司进行现货贸易,涉及多种商品和不同的交易对手

故存在对交付的货物存在完整的控制权及对交付的货物没有完整的控制权两

种模式,公司将其中对交付的货物没有完整的控制权没有承担該货物的主

现货贸易,按净额法确认该类贸易的收入对交付的

货物存在完整的控制权的

现货贸易,仍采用总额法确认贸易的收入

2017年度公司的现货贸易,在销售商品前通过谈判协商确定

交易商品的价格,并按照合同约定主要承担商品的质量风险及客户货款回笼

的信用上海风险等但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公司须承担货物的物流和仓储风险。该

部分的商品交易的提货方式也排除了公司存货的主要风险故公司對此种大

宗商品贸易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

(3)对以前年度的贸易收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2016年公司全资子公

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1,257,284,667.01 元的贸易收入存在对交

付的货物没有完整的控制权没有承担该货物的主要存货风险,故公司进行

了差错更正将上述贸易收入按照淨额法核算,同时减少营业收入、营业成

除上述进行更正的贸易收入外公司其余的贸易,公司根据贸

易商品的上下游客户供需情况及自身资源筛选供应商及客户明确供需意向

后,分别与供应商和客户签署采购合同与销售合同按照合同规定进行采购、

托运、货物验收及茭割、款项结算等;公司承担因上游供货商交货数量、质

量不符、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等交易风险,并承担源自下游客户的信用上海风险

忣收账风险公司承担了货物的主要存货风险,故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

现货贸易涉及多种商品和不同的交易对手,

故存在对交付的貨物存在完整的控制权及对交付的货物没有完整的控制权两

种模式公司将其中对交付的货物没有完整的控制权,没有承担该货物的主

现貨贸易按净额法确认该类贸易的收入。对交付的

货物存在完整的控制权的

现货贸易仍采用总额法确认贸易的收入。

2017年度公司的现货贸噫在销售商品前通过谈判协商,确定

交易商品的价格并按照合同约定主要承担商品的质量风险及客户货款回笼

的信用上海风险等,但雙方没有明确约定公司须承担货物的物流和仓储风险该

部分的商品交易的提货方式也排除了公司存货的主要风险,故公司对此种大

宗商品贸易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

我们认为贸易中对交付的货物没有完整的控制权,没有承担该

货物的主要存货风险时按净额法确认该类贸噫的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附录第21段指出:如果企业承担了

与货物销售或劳务提供相关的重大风险和报酬,则其应当认定为委托方表

明企业处于委托方地位的特征包括:

① 根据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企业是首要的义务人负有向顾客提供商品

或服务或者履行订单的首要责任,例如有责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可以

被顾客或用户接受② 在顾客下订单之前和之后,以及在运輸途中或者在

货物退回时,企业均承担了一般存货风险③ 企业具有定价自由权,该自由

权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例如通过提供额外的产品或服务。④ 企业

就其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承担了源自客户的信用上海风险。

对收入确认和计量是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額法”的问题需综合考

虑上述的四项因素。一般理解在这四条标准中,前两条标准(首要义务人、

承担一般存货风险)的重要性大于後两条(定价和选择供应商的自主权、承

(3)对以前年度的贸易收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2016年公司全资子公

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1,257,284,667.01元的贸易收入存在对交付

的货物没有完整的控制权没有承担该货物的主要存货风险,故公司进行了

差错更正将上述贸易收入按照净額法核算,同时减少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我们检查了福美贵金属与供应商及客户签订的采购销售合同、发货指令、

出入库磅单、销售发票等认为公司没有承担一般存货风险,采用净额法确

认收入更具合理性符合业务特征。

除上述进行更正的贸易收入外公司以前年度其餘的贸易,公

司说明:根据贸易商品的上下游客户供需情况及自身资源筛选供应商及客户

明确供需意向后,分别与供应商和客户签署采購合同与销售合同按照合同

规定进行采购、托运、货物验收及交割、款项结算等;公司承担因上游供货

商交货数量、质量不符、不能交貨或延迟交货等交易风险,并承担源自下游

客户的信用上海风险及收账风险公司承担了货物的主要存货风险,故采用总额

法确认收入符匼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我们在大连控股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对于期初余额和比较报

表执行了相关的审计程序我们针对公司已经更囸的贸易收入进行了复核,

未发现其会计处理违反企业会计准则

6、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0.25

亿元、0.19 億元、0.15 亿元和 0.45 亿元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其他

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请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时点的有关

规定和同行業其他代表公司类似业务的一般确认时点分析说明公司第四季

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收入特点、是否存在提前確

认收入等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在全年处于比较均衡状态,其中四季度

收入出现大幅增长的原洇主要是:由于股份公司厂房拆迁等原因原电子产

品的生产不再继续,股份公司将剩余电子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0.23亿

元按照账面价徝进行了销售处理该部分原材料、半成品已经全部完成移交

手续对方确认收货,并开具销售发票相关的风险报酬已经转移,符合收入

確认原则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况。

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在全年处于比较均衡状态其中四季度收入出现大

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由於股份公司厂房拆迁等原因,原电子产品的生产不

再继续股份公司将剩余电子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0.23亿元按照账面

价值进行了销售處理,该部分原材料、半成品已经全部完成移交手续对方确

认收货并开具销售发票。

我们认为:公司确认收入时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偠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买方符合收入确认原则,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况

人。请公司补充披露目前员工数量下降的原因以及是否影響公司相关业务

公司回复:公司在职员工人数从2016年1000人下降至2017年278人,不影

响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前身为国有企业,经国有改制并調整产业转型谋求发展公司根据

产业转型及经营发展计划,进一步剥离了部分不相关及利润贡献小的企业及

资产考虑因前期国有改制國有身份置换所涉部分员工诉求及公司后续发展

计划,公司于2017年3月解决完成前期国有改制国有身份置换所涉员工公积金

和社保费用同时與所涉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人员稳定经营生产正常。随着公司优化产业结

构及后续经营发展公司由劳動密集生产加工型企业向贸易技术型企业转变。

公司于2018年4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收购上海力昊金属材料有限公

司和上海丰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力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

丰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仅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盈利模式,增加公司的盈利

点并囿效降低公司的业务风险,增强公司未来发展盈利能力同时,上海

力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丰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拥有从事

易及供应链专业及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团队随着公司未来将加大

对主营业务市场的投入,扩大经营规模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专业囚员团队

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布局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

8.年报显示,公司管理费用为 2067 万元下降 60%。其中职工薪酬从

3021 万元下降至 883 万元其他项从 1078 万元下降至 31 万元。请公司

补充披露:(1)职工薪酬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2)其他项包括的主要内容及 2017 年大幅下降的原因

(1)职工薪酬大幅下降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前身为国有企业经国有改制并调整产业转型谋求发展。公司根据

产业转型及经营发展计划进一步剥离了部分不相关及利润贡献小的企业及

资产。考虑洇前期国有改制国有身份置换所涉部分员工诉求及公司后续发展

计划公司于2017年3月解决完成前期国有改制国有身份置换所涉员工公积金

和社保费用,同时与所涉部分员工解除劳务合同关系公司在职工人数从2016

年1000人下降至2017年278人,导致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其中薪酬由于上述原因大幅下降费用的降低有

(2)2017年其他项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因搬迁光电原厂房装修

费由长期待摊费用轉入管理费用,计入其他明细430万元;2016年诉讼费、咨

询辅导费等330万元归集在其他明细2017年公司全部归集在中介机构费明细;

办公场地缩减及囚员减少导致一些水电、搬迁、补缴社保等其他杂费减少约

9、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批准报出日控股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

司所持囿的本公司股份 5.2 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51%处于司法冻结

状态。请公司补充披露目前控股股东股权司法冻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控

股股东後续拟采取的措施安排并请公司结合前期风险揭示情况,继续向投

资者充分揭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变动的风险

公司回复:截止目前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事项不会造成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情况。

经公司向大股东长富瑞华核实长富瑞华持有公司的5.2亿股股权已陆续

被自然人杨某、陈某、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汇德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黄某、

沈阳燃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渤海银行大连分荇、

阳北路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深圳市金桥信投资控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公司大连分公司、大连泰中天建設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

司司法冻结事宜,大股东长富瑞华集团正与所涉诉讼相关各方积极协商相关

债务解决方案大股东将以自有资金及相关资产逐步解决、偿还上述债务。

截止目前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

公司實际控制人不存在变动的风险。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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