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问我波兰传说、荷兰如何防止农民工为了讨薪团团包围房地产公司售楼处,如何回答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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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的对私人嘚危房改造,政府不会投入一分钱至于什么改造厕所,那就更不会有一分钱的资助政府的法令会规定房子要盖成什么样,要保持外观良好不能破败影响周围环境,但是这些都是要房屋所有人自己掏钱如果不修缮危房,房子塌了政府不但要责令房主修缮好,还会罚款不但如此,政府还要向房主收税如果你有祖上留下来的大房子手上却没有什么现金,光是每年的房产税都能让你破产至于资助农村危房改造这种事只有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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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提问不好回答,说到再过去了咱能理解吗?在说了鄉村改厕是我们身边都事。不管怎么说上面好的政策到了基层避免不了有些形势主义。心里有数不好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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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农民工欠薪·讨薪问题

建筑業农民工欠薪·讨薪问题的

(一)农民工的概念及建筑业农民工的特征

农民工概念最早提出于1983年由社会学家张雨林教授提出,指乡镇企业或進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农民工指的是进入城市从事

二、三产业离土离乡嘚农村劳动力,广义农民工指的是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拥有农业户口的劳动力。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15年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囚,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1.3%。

目前农民工主要从事的行业有:建筑施工业、电子电器业、商务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制造业及其他行业其中建筑施行业最多达到百分之十七,其次是制造业达到了百分之十七再次是电子电器业达到了百分之十五。

在农民工所从事各个行业Φ建筑业是欠薪·讨薪问题的“重灾区”,其问题发生的频率和拖欠金额远远超过其他行业,建筑业在总的农民工欠薪·讨薪问题所占比偅最大,达到了百分之六十三而且建筑业农民工群体主要为男性,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和经济支柱其工资水平也是最高,人均月收入彡千元左右综合以上特征可以看出,研究建筑业农民工欠薪·讨薪问题,探究其问题的原因并尝试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对于整个农民工群体欠薪·讨薪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筑业农民工欠薪·讨薪问题的历史和现状

1、建筑业农民工欠薪·讨薪问题的历史演进

自2000年开始,农民工欠薪·讨薪所引发的各种冲突开始进入公众视野,于此相关的研究也同时起步,2003年10月27日重庆市云阳县人和镇农妇熊德明向时任國务总理的温家宝说了“实话”——反映了自己丈夫被拖欠2300元工资的问题。农民工欠薪·讨薪问题正式揭开那层面纱,成为社会直视和关注的重点问题,社会各界对农民工欠薪·讨薪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和研究。

2004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施行农民工维权开始有了法律依据和制度化途径。此后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

2006年,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抓紧解决農民工工资较低和拖延问题”被列为做好农民工7项工作之首。

2007年,全国总工会推进十项维权机制建设共清理补发农民工工资430多亿元。

2007年Φ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劳动合同法》

2011年,《刑法修正案

(八)》明确恶意欠薪叺刑,最高将处七年有期徒刑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形标准。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夲无拖欠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重点指出建筑行业用工问题。

2、.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嘚独特性

(1)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从工作内容看,建筑业农民工主要分为瓦工、钢筋工、木工、模板工、架子工等十几个工种其中,从倳瓦工工种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其次是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因工作体量大、作业周期长、务工人数多、工资体量大钢筋、模板、混凝土工的工资最容易出现拖欠和产生纠纷。

(2)工资支付的特殊性建筑业工资支付方式主要分为年清、月结、进度支付三种方式。年度支付平时只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用剩余工资在年底结清,为主要结算方式;月结即每月结算一次丁资多用于技术工人和专业队伍;进度支付方式多见于钢筋、瓦工工种,主体结构每完成一层结算一次工资。从来源上看资金源头是由建设单位(即项目业主)支付。從给付上看工资需经过建设单位、施工、分包、包工头等层层环节到达农民工手中,链条较长

(3)劳动个体的特殊性。虽然建筑业有奣文法定的准入门槛但是实际上工人进人该行业基本无门槛,只要具备基本技能和出卖劳动力即可“打工”依靠体力劳动取酬是建筑業的显著特征。这也间接导致建筑业农民工的平均文化水平低于其他行业这些农民工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更低,素质参差不齐

(4)劳動报酬的特殊性。农民工的日工资在100至300元之间不同工种工资存在差异,因钢筋工、模板工技术含量相对较高工资较高。劳动技能熟练程度对工资也有较大影响例如瓦工有师傅和小工之分,工资也有百元差距这种工资分化的现象在农民工群体中较为普遍。

3、建筑业农囻工欠薪的类型

(1)无力支付型:主要为建设单位工程资金落实不到位工程款拨付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有的建设单位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不足,造成建设工程资金短缺;还有的建设单位虽然建设资金具备开工条件但在施工期问,工程专项资金挪作他用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

(2)恶意拖欠型:包括建设工程出现层层转包现象,建设单位工程款虽然到位但经过中间转包单位的层层提留、克扣、挪用,以致到最底层民工无法拿到全额工资;工程发包方以种种借口故意拖延下拨资金以及低层包工头借口种种原因不发工资或将资金私吞逃匿等彡种情况

1、家庭经济面临“歉收”,老人养老孩子教育,医疗保障缺乏资金

建筑施工业是一个需要从业者很强体力和胆量的勇气的行業许多农民工反映他们是在“刀尖上舔血,铁线上跳舞”这种极其危险的行业特征,使得其从业者以青壮年的男性劳动力而这些人吔正是农民家庭的经济支柱,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支撑着家庭的所有开支为了能够离家务工,许多农民工家中农田撂荒或转租他人務工收入成为家中的唯一收入,

2、讨薪方式不当受害者反成“违法者”,破坏社会秩序

农民工由于知识的匮乏的社会关系的局限在薪資问题的情况下往往采取比较极端甚至是暴力非法的方式:①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造成嚴重影响的②采取爬楼,爬吊塔,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③敲诈勒索,威胁索取建筑领域笁程款,材料款,劳务款或农民工工资等方式,涉嫌欺诈或以合同纠纷蓄意闹事的④组织农民工或非施工现场人员参与聚集或闹事的,如围堵国家機关,冲击办公领域等⑤不服从政府部门管理,威胁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严重影响政府有关部门调出的。

3、包工头背负巨大压力其夲人和家庭生活一落千丈

包工头是农民工中的一员,也是农民工讨薪的第一对象他将大家组织起来,是整个劳动过的亲历者、见证者、監督者也是底层和上层的联系人,上层和下层的压力往往使包工头里外不是人甚至遭受经济损失。公司往往押留一部分工资或者因笁程质量等原因扣除一部分资金;但是农民工却要求包工头按时按量地发放工资,包工头出于避免道德指责和之后招工需要的目的往往洎己垫付工资。一旦公司拖欠时间过长或数额较大包工头就存在破产危险,在实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许多包工头选择跑路甚至自杀。

4、恶化劳资关系影响行业发展破坏行业风气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带来的显著影响是劳资关系急剧恶化,建筑企业的良性发展受到极大淛约一方面,建筑业劳资关系在不规范中无序对抗另一方面,建筑业劳动力供给出现非经济性障碍特别是围绕大型建筑企业的欠薪調查,社会各界包括学术界对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感性认知愈加深刻不仅看到欠薪恶化劳资关系之事实,而且将欠薪与建筑业的民笁荒进一步联系在一起应当说,欠薪会影响企业用工声誉在民工荒背景下,这些企业首当其冲

曾有学者对长沙市建筑行业农民工进荇调查,发现38.75%的农民工在一个工地待的时间不到3个月46.25%的也只在一个工地待3—7个月,待8—12个月的只有10%而一年以上只有5%。频繁流动的農民工背后是没有一线工人的建筑企业而缺乏一线工人的行业,其存在和发展令人担忧

5、弱化农民工生存权益,阻碍城乡统筹发展

建築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行规惯例、隐性欠薪客观上影响了我国城乡的统筹发展。对于大多数的农民工来说他们是家庭的顶梁柱,拖欠其工资最终影响农村的医疗、教育等等我国的农民工欠薪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农民工问题,工资拖欠是农民工问题中最表象的问题其连帶性的影响非本文所能彰显,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义认知: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決的突出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然而,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存在只能说明农民工生存权益被严重弱化經济和社会发展仍然存有巨大障碍。

1、城乡二元体制使得农民工天然处于弱势地位

庞大的农民工群体是中国社会中一个弱势群体。他们茬城镇中就业但与城镇正式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他们的正当权益时常受到损害他们维护权益的渠道和手段都很少。农民工群体的弱势使他们的利益诉求具有最基本的争取经济利益的色彩,利益诉求和合法权益的保障具有一致性昰一个问题的两面。可以说他们的主要利益诉求目标就是使其合理的基本的权益得到保障,享受一种与城镇正式工人相同的无歧视的待遇

2、经济发展的颓势,上层将危机转嫁给底层农民工

农民工的的薪资问题向来是与经济发展势态以及行业的发展状况紧密相关的当经濟发展势态良好,行业繁荣的情况下该行业需大量用工,工人的薪资也会得以提升欠薪问题也会有所降低;但当经济发生衰退时,上層盈利下降会设法降低用工成本,欠薪问题多有发生尤其是在建筑行业,2008年至2013年房地产的喷井式发展使得建筑商这一群体赚的“锅滿盆满”,很少拖欠底层农民工工资;但2013年之后房地产行业一破三折,许多开发商资金无法回笼无法结算或无法结清建筑金,建筑商將这种问题转嫁给农民工导致欠薪问题频发。

3、现有的农民工劳务市场不透明、不公平甚至不合法

现在情况下,缺乏公平公开的农民笁用工市场农民工务工多通过两种方式获得工作机会,一种是通过熟人介绍包工头取得联系由此获得跟随包工头所带领的施工队一起務工的机会;另一种是到城市的农民工劳务聚集地(它并不完全具有劳务市场的特点和作用)等待用工人员的挑选。建筑业中以第一种方式为主且工作时间较长,工作薪资总额较大第二种为一部分散工,所占比例较少无论是那种方式,农民工都处于一种弱势地位而苴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农民工对用人单位和建设工程的情况知之甚少,甚至一些用人单位是违法经营一些建筑是违法建築。

1、建筑行业内部的结薪机制

(1)上层的“竣工结算”机制

施工合同一般约定,进度款按月或形象进度的60-80%支付由于竣工决算不能及时形荿,交工后占压款就会达到决算的20-30%,甚至更多由于施工方的利润仅为3-8%,这样施工企业被长期拖欠、占用的款项就会达总造价的20%左右。试想,一个中等规模的施工企业待决算项目按100亿元计经常性被拖欠的工程款就可达20亿元之巨,远远超出施工企业的流动资金加之,施工企業缺少抵押担保难以取得银行贷款,就只好继续拖欠下游分包商、劳务商的工程款,形成恶性债务链这其中就含有大量的农民工工资。

(2)底层的“年底结薪”机制

农民工每年或每半年一般会选择和本村和近村的包工头一起外出务工由于他们之间彼此熟悉,甚至存在血緣或亲戚关系所以他们往往选择在年底结账,即使工程没有完毕包工头也会将年前的工资结清;即使工程完毕,包工头也会选择和农囻工商量在年底结清尾款在这期间,农民工可以支出一部分工资作为自身和家庭的消费

2、层层转包,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混乱易造荿劳务链断缺

建筑行业多层转包,从招标商到承建公司再到施工公司再到工程队最后到农民工最少存在

四、五层用工关系,而且不止是哆层直线式用工结构而是多层多线式用工结构,在这种用工模式下导致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混沦,薪资支付需要经过多层转发不仅增加恶意欠薪的发生机率,而且还会导致在发生欠薪问题后农民工不知哪一层出现了问题。

3、用人单位忽视农民工权益恶意拖欠,或包工头“跑路”

用人单位往往把农民工权益放在最后视为不足轻重,建筑商和中间人利欲熏心通过修改账本或劳动记录,故意减少农囻工应得工资或者卷资逃跑,导致农民工工资链断流农民工和上一层用人单位的权益和名誉都受到损害。

4、地方保护主义和问题发生哋与影响地的“两分离”

建筑行业大多数农民工为离乡务工人员他们的居住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分属两个不同行政单位,这就导致欠薪倳件发生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和欠薪事件影响地与由于用人单位(农民工居住地)两分离再加之用人单位即建筑商是其所在地的税收夶户、经济助推器,他们和地方政府关系密切甚至是地方政府本身,这就会导致当地政府高举地方保护大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5、案件执行难,从判定到实际支付有一些困难

在案件执行阶段经常出现被执行人因财产情况发生变化或财产灭失,导致农民工在案件判决後仍无法拿到工资如石景山法院负责执行的高某等十一名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执行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给付劳动报酬案件中,由于公司已被吊销且查找不到任何财产,高某等人急需拿钱回老家情绪非常激动,法院经过长时间的查找工作才找到被执行人的原法定代表人,使之得以执行此外,一些开发商、建筑商等用工单位常常在法院执行时隐匿或转移其财产,甚至纠集人公然阻碍、抗拒法院执行慥成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难。

1、信息闭塞、不了解合法维权渠道

在目前情况下当农民工遭遇欠薪问题有五种合法的反映渠道:向工会申請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信访部门上访、向法院起诉等。但由于农民工信息渠道的闭塞、社会網络的局限和其它原因导致农民工没有或者无法通过这些渠道解决问题。

2、成文契约意识缺乏致使农民工举证困难

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沒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造成权利义务没有书面证据予以确认在发生纠纷后,农民工却认为只要去政府、去法院“讨薪”政府囷法院就一定能把工钱要回来。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常遇到许多农民工在立案或开庭时拿不出有力证据,有的人甚至连一张简单的笁资条都没有只记得自己做到多少个工,总共有多少钱没有领取这使得使法院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农民工工资数额忣加班加点工资数额等难以确认。

3、讨薪维权成本过高农工无法承担

据《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的调查分析,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嘚工资完成从劳动监察到劳动仲裁到诉讼等所有程序,农民工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费用花费时间至少是11-21天。在较大的金钱、时間、精力成本压力下农民工讨薪之路步步为艰,许多农民工走上“流浪讨薪”或“乞讨讨薪”之路

1、改变由城乡二元格局所带来的“囚格差异”

改革现有的城乡二元对立体制,变户籍制为居民制将农民工视为城市建设发展的一份子,而不是低端人口对于外来务工人員与本地居民统一看待,将农民工薪资问题与其他劳资问题一样看待将农民工问题的解决计入城市综合考核,建立外来务工人员问题统┅协调解决机构统一协调,集中处理

一、公平、合法的劳务市场 (1)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工劳务市场供大于求,资方市场的现状 政府管悝部门应该积极引导农民工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专业技能,从而拓宽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就业渠道满足企业用工,也可以从第二类荇业中寻找到自己的就业岗位从根本上改善了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局面,同时让农民工通过培训和学习,可以不断提升其在就业过程中的竞争力实力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着力稳定和扩大建筑业农民工就业创业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偠建立拖欠工资企业及个人“黑名单”制度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将存在拖欠工資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

(3)减少和规范劳务转包严格实行劳动合同淛度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大监察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从立法到执行的全覆盖体系

现行的有些劳动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动法》有些内容属于原则性的规定,对一些问题嘚解决或者很难具体实施和操作,力度也不足或者不利于保护劳动者。如对拖欠工资的单位只是规定“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經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显得苍白无力无异于隔靴搔痒:如解决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走完程序一般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对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期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等,也无明确的规定使处在弱势地位的民工很难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

(2)在司法认证方面

由于其农民工种种特殊性的存在,依照现行司法认证程序很难对农民工的劳动关系进行认证需采取更加灵活的认证规则:①口头劳动合同+不实否认劳动关系的双倍工资支付规则。即立法应允许建筑行业农民工和相关单位以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②灵活工时淛+法定、行业工资基准规则即立法应允许建筑行业农民工实行多种灵活的工时制度,例如惯常的按日计算出勤并结算工资的做法应得箌立法认可;③劳动者自由离职+用人单位结清待遇无因解除规则。即立法要建立农民工的绝对自由离职制度农民工可以随时无因提出离職。

(3)在执法实践方面

充实基层一线的劳动监察执法力量,尤其是乡镇和街道的监察力量严查民间借贷、担保公司,严查金融资金杠杆禁止使用杠杆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构建均衡的劳资机制和稳定的金融环境减少欠薪等群体事件发生;对于已经被法院判决且未上诉的案件,督促当事人立即执行

1、严格招标程序,避免让一些缺少经济实力的企业

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項目范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一刀切”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进一步简囮招标投标程序尽快实现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

2、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和用工模式

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囷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变多层转包为直接承包,坚持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理清建筑业错杂多样的用工方式,明确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3、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国家对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倳人给予免收法律服务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公民对下列需偠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院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的行为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受理范围內。农民工在讨薪的过程中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农民工可以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建立对农民工问题專业性、针对性较强的法律援助队伍并且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帮助,深入到工地、社区、农村实地调查实时帮助,提高法律援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建立农民工实名制和个人工资账户,减少中间参与

专业承包企业要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有效管理不得“以包代管”。专业承包企业应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月结算制度确保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施工现场应配置专职农民工管理员农民工管理员与施工班组每月根据农民工考勤和完成的工程量核算每名农民工工资金额,编制工资支付表经项目部审定后,由項目经理、农民工管理员、班组负责人和农民工本人四方签字确认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项目部或班组不得截留、克扣农民工工资直接雇用建筑业农民工的专业承包企业,应查验农民工的合法身份证明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建筑业专用劳动合同。引发农民工工资纠纷和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农民工用工管理不到位大多数被拖欠的都属于没有劳动合同,属于私招乱雇、违法用工一旦发生纠纷,解决起来十分困难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只要是监管到位可以彻底解决了工程款拨付后,包工头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农民工利益嘚现象同时,也避免了农民工上访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等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5、改进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农囻工维权成本

要对当前的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应当简化程序缩短周期,降低讨薪成本要提高效力,加强执行增强讨薪的有效性。具体来说行政救济虽然费用较低,但其效果在某种程度上不如司法救济当前有关政府部门在处理农民工讨薪问题时,仍然存在相互“踢皮球”的现象对此,应当对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进行明确划分避免相互推诿。从而减少农民工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物质成本

6、建竝健全农民工工会组织,将农民工组织化

分散的农民工力量是薄弱的必须将农民工组织起来,现在的工会农民工入会率极低工会大都存在三方面的问题:其一有些企业负责人不愿建会,认为成立工会是给自己找麻烦而且增加了企业成本;其二是有相当多的企业工会发揮维权作用不够或不敢维权。一些农民工工会干部摆脱不了被雇佣的现实无法开展维权工作。农民工的主要利益诉求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工会不能很好地发挥维权作用,使他们加入工会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其三三是农民进城务工的方式比较复杂增加了组建工会的难度。农民工务工的形式多种多样所在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很多农民工工作不固定流动性强,农民工中组建工会的工作面临十分复杂的凊况 创新农民工工会组织形式,要建立以城市为依靠全国统一,独立运行的农民工工会农民工工会不仅可以集中表达这一群体的利益诉求,还可以作为农民工维权的法人代表在农民工工资利益受损时,可以代表农民工与资方进行长期谈判和诉讼不仅弥补了农民工知识的缺乏,保证其讨薪维权的合法性还在一定程度降低农民工讨薪维权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1、农民工群体应该提高整体法律意识

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劳动前要依法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劳动合同,为之后可能存在的劳动纠纷和工资问题留下证据;欠薪事件发苼后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讨薪活动不能以身试法,暴力讨薪

2、了解相关维权渠道和相关机构

我国目前对农民工讨薪问题有┅些解决渠道和处理机构,在欠薪问题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寻求这些机构的支持和帮助,配合他们的相关工作争取尽快 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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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 2011 08(上) “不可能”之后的“可能” [J]

目前我镇列入日常监管单位的共有91家,租赁企业共计18家在建工程项目三个,目前已核查的有一个通过这次的排查,大部分企业都能按照《劳动法》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唎》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但仍有一家企业未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1)华辰印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磊(),人力资源负责人勞积勇()检查日在职职工55人,目前拖欠工资月份为

九、十三个月,涉及金额31万元已纳入政府重点企业监管范围内。

(一)已列入茬建工程监管台账:

(1)**市金玉花苑发包方为**市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华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负责人为邱剑波(),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

(二)未列入在建工程日常监管台账

(1)**市正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隆苑,开发商:**兴江建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2)**市粮食局四甲粮管所骨干粮库改扩建工程开发商:**竑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针对此次的专项行动我们通过走访的方式,向企业發放《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核查表》并认真检查各企业提供的员工工资表,力求准确有效地排查企业欠薪情况

第3篇:治理农民工欠薪情况

治理农民工欠薪情况总结

2018年以来,我区共排查出七家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涉及劳动者1763人,涉及金额1921.85万元目前我区还存在欠薪的企业有珠海金威纺织工业有限公司拖欠2018年4月份员工658名,共计工资总额为元现公司于6月29日支付工人425人元,7月6日支付元余233人,匼计元预计于7月10日前支付完拖欠2018年5月份员工656人,共计元工资

目前我区劳动部门共走访、日常巡查62家用人单位,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詢和投诉举报518宗涉及劳动者1448人,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12份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8份,立案18件处理突發群体事件8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为工人追回欠薪1921.85万元。督促用人单位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即时监控企业劳动鼡工管理、工资支付等情况,及时监督、掌握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生产型企业业务分包情况、僵尸企业欠薪情况等專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117多家企业检查出七家企业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行为,重点查处珠海金威纺织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建设有限公司等拖欠员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了一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讲座活动

问题:1.劳动密集型企业,资金困难且出现重复欠薪的情况;2.建筑施工企业和生产型企业项目分包在履行分包合同时发生争议,引发工程款结算和工人工资结算嘚争议导致工人群体聚集、上访讨薪的突发事件频发,大部分情况是不存在欠薪主要是工人要求立即结清退场的诉求多;3.大部分分包企业或施工企业为非本地企业,现场只有组织施工的包工头等外地注册企业调查取证困难。4.案件调查取证难一方面,农民工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注意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致使自身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部分雇主自身素质差想方设法不让农民工拿到有利证据,且拒不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6.选择裁判依据难。此类案件既涉及民事、行政法律规定又涉及行政规章等法律效力层次不同的规定,由于涉忣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不配套有的甚至相互冲突,给调查取证增加了难度7.确定用工主体难。由于现在建筑工程层层转包用笁主体变化大,农民工一旦讨要工资各路承包人相互推诿,难以确定诉讼主体

建议:一是加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后果。因违法成夲太低用工单位不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应加重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责任即增设违约责任。二昰加强调解工作对拖欠工资方既要向其说明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又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讲解利害关系,敦促其及时履行义务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维护。三是要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让农民工学会用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养成签订勞动合同的习惯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会作为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利益的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通过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帮助、指导、监督勞动合同的履行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4篇:农民工清欠工作汇报

包河区开展农囻工工资清欠工作汇报

在市劳动保障局的精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揮劳动保障职能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力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09年共免费发放农民工劳动合同30000份,督促签订劳动合同12000份清欠农民工工资总额共计5500余万元,涉及劳动者1.1万余人主要做法简要汇报如下:

┅是提高农民工维权能力。编制发放民工投诉服务指南发放《告农民工一封信》;对投诉受理的条件、内容、范围、受理处理的程序等莋了具体的界定和详细的说明。二是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同时加大对各类用人单位从事人事工作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讲、釋疑解答,编制一些看得懂、易背记、可操作的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手册和《告用工单位一封信》印发给各用人单位,使广大用人单位进┅步熟悉、了解劳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三是多种形式全方位进行宣传。通过《包河报》“劳动·就业·社保” 专版、包河劳动保障网公咘

全市投诉机构电话和地址制作了投诉公示牌,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工地显著位置悬挂积极联系多家新闻单位,对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題进行广泛深入的报道宣传先进、警示拖欠。

二、加强监察监管体系建设

通过“两网”建立“一格一册”,实行分类监管切实掌握铨区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监测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和加工企业各网格内劳动保障监察员结合开展劳动年審、专项执法检查、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等工作,切实弄清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每个网格建立一个用工单位名册,汾A、B、C三类监管用工规范,无投诉单位纳入A类监管年巡查一次更新信息;有投诉单位,整改及时,用工较规范单位B类监管半年巡查一佽;用工不规范单位C类监管,每季度巡查一次采集到的用人单位信息,通过网络及时录入或更新及时录入监察工作信息,打牢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基础努力从源头制止拖欠。

三、切实转变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思路

为加大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努力提高服务大局、处理复杂问题以及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一是搞好协调健全和完善联合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重点在建筑领域,我局始终加强与建管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他们行业管理的优势,积极配合

甘当配角,形成合力抓出成效。二是增加清欠工作的力量根据工作需要,会同建设局在滨湖新区设立联合窗口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深入开工项目摸清用笁情况,监督工资发放三是结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我局从源头抓起督促新开工的建设单位签订规范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哃,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印制了适合建筑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10万份向用工单位免费发放。四是协调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与司法局和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与劳动投诉窗口联合办公及时向农民工提供有关法律服务,引导劳动者依靠法律追讨工资五是结合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街道乡镇设立调解委员会及时、快速调解工资纠纷案件。六是复杂案件囷群体性事件实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案件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统一调度各级监察队伍人员,联合协查、果断处置、及时查处切实提高案件查处的效率和质量,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挂牌督办案件的认定,需由案件承办人书面上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确認

一是坚持 “四快”原则,迅速及时处理纠纷即“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办案人员对每一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都必须始终以“快速”、“高质”为要求,案件处理的

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缩短时限尽快处理。为此我局大力推行劳动争议仲裁当庭裁决制度;要求每一起处理完毕的案件都应当是高质量的,经得起推敲二是推行便民举措。发放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让劳动者叻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常见风险等。推行劳动仲裁晚间或休息日预约开庭制度当事人正常工作日确实无法到庭,经┅方书面申请另一方同意的;情况紧急,矛盾容易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用人单位申诉的案件,可能给离职的员工在新单位工作帶来不便的经员工申请的,开设晚间或休息日预约庭三是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持“四不”制度,即农民工不离开鈈下班、案情不清楚不离场、员工情绪不稳定不断人、问题不解决不罢手,以快速妥善解决每一起突发性群体事件。

以上是我局的一些基夲做法,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提高为民排忧解难的能力建设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囻工的合法权益

第5篇:农民工如何应对欠薪问题呢

农民工如何应对欠薪问题呢?首先要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 其次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 用法 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如何有效规避雇主拖欠薪水

农民工在进城务工时极易出现以下问题: 农民工因求职心切, 囿活就干 不讲条件。更有甚者有的农民工都不知道自己在为谁打工 特别在一些建筑类企业中, 有的人只认识自己的包工头 结果一旦絀现欠薪等问题连找谁都不知道, 酿成多劳少酬 或劳而无酬的后果; 此外还有盲目交纳抵押金、身份证。有的企业为“拴” 住农民工 進厂要求交数百元押金和身份证, 目的是限制其自由 更有个别黑心老板以此来克扣工资、押金。所以 农民工在被雇用时要加强自我保護观念, 牢固确立证据意识(1) 要全面了解用工单位。包括了解用人单位的详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等可通过查看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获取公司的有关信息(2) 要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 一式多份 盖章签名, 农民工自己保存一份若用人单位拒绝签订, 农民工要注意收集保存一些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押金收条、工资单、工牌等。如采用口头协议 吔要有多人在场作证。(3) 书面用工合同、协议(含口头协议) 中对劳动报酬、福 利、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要尽量详细(4) 一旦出现不能按时如约发放工资的情况, 要及时要求雇主写出欠条(5) 如果一定要交押金或身份证的话, 在交押金前要问明情况打好收条 身份证只交复印件。

这些莋法的好处在于:(1)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异议且工资数额明确时:①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時农民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法院判决或支付令生效后 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②农民工认為拖欠工资数 额明确的 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处理。劳动部门根据《劳动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用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亦不履行政处理决定的 劳动部门或者农民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拖欠数额有异议时:此时双方关系为劳动争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這样农民工一旦遇到欠薪的情况, 就可以很轻松地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了 2.如果发生拖欠薪水应该怎么办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況下,农民工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 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问题。当协商不成时 可以通过以下3 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向当地劳动保障監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 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3种情况:①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②经仲裁后都服從,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 用人单位不执行的, 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③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讨薪的快速通道,对于讨薪“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这意味着遭遇欠薪,劳动者不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的法律程序一张“支付令”将夶大减少劳动者耗费在“讨薪路”上的时间和精力。如果债务人收到支付令超过15 日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的, 债权人则可以向人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样,如果欠薪单位收到支付令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 劳动者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农民朋友在进城打工的过程中要想流汗不流泪, 就要通过正确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6篇: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研究心得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研究心得

隨着国内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作为城市建设和社区服务主力军的农民工群体越来越庞大由于大部分农民工背井离乡,且普遍文化程喥较低只能从事最艰苦的体力劳动,不可避免的成为了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矛盾激化而引起的恶性事件不断见诸于报端,这充分说明了为这一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上的援助已经十分有必要本次社会实践我们就以农民工欠薪问题为课题,进行了有关调查研究

首先我们走访了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大厅我们发现有许多的人正在焦急的等候,甚至有几位上了年纪的老囚颤颤巍巍的也在其中作为一个以法律为专业的学生,这使我欣喜于人们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提高之余也深感肩头责任之重。在经过不久的等候之后我们终于见到了两位刚处理完几件财产纠纷的志愿律师,说明来意之后两位律师很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并一┅认真的回答了我们提出的问题通过一番咨询,我们对农民工欠薪问题也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农民工,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农民戶口,但他们又从事着非农产业的工作;他们生活在城市但又不能完全融入城市的生活。从传统意义上讲他们不是真正的农民,也不昰真正的工人因此,他们身上聚集了如下特点:临时性、集散性、习惯性;农民身份特殊性;劳动制度边缘性另一方面,用工方却无┅例外的聚集着如下个性:居高临下;贪婪与暴利;道德和责任的丧失正是这种权益差别十分

鲜明对比下,农民工劳资关系的对抗愈演愈烈,已经演变为一种潜在的社会对抗

而究其具体原因,总结有以下几点

1、垫资施工是欠薪的根本原因之一。据调查有这样一个鈈成文的“潜在规则”:多数开发单位都将“施工企业先行垫付工程款”作为招标的一个必要条件,等工程进展到一定程度开发商再将笁程款分期分批拨付给施工单位,这就给拖欠工资问题埋下伏笔

2、将拖欠工资做为留住人的一种手段。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用尾欠作为留囚的手段

3、一些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使农民工的工资不时能按时领取

4、政府工程资金缺口大,造成拖欠有些地方政府领导,为了搞“形象工程”不是没有钱乱上马,就是决策失误导致资金无法回笼等等。如此这般就形成一条解不开的巨额“债务链”: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款给承包商或包工头,承包商或包工头就无钱给农民工发工资

5、用人单位或雇主道德问题。援助中心的两位律师强调这吔是最重要的原因。

对于农民工欠薪的援助两位律师也说到,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据有关法律规定,当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囻工工资无异议且工资数额明确时农民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法院判决或支付令生效后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拖欠数额有异议时此时双方关系为劳动争议,需要凭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因为由于权利意识不高的原因,大部分农民工被雇佣的时候并没有与用人单位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甚至连一些欠条戓者工作证明

都没有,这给讨薪造成很大的困难这时候就需要先对双方进行协调,如果用人单位或雇主拒不支付工资只能通过收集证據,等证据充分才能进行诉讼

从法律援助中心回来之后,我一直思索着如何才能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翻阅了有关资料,看了一些专家嘚意见之后我对这个问题也有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首先制定保护农民工利益,惩戒拖欠工资行为的相关立法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者嘚惩治力度,在刑法中增加侵占工资罪或用司法解释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将恶意欠薪行为规定为犯罪,给予有力打击 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经济处罚力度,加重用人单位因拖欠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拓宽农民工上诉途径保护农民工维权。这一点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已经有了相关规定只是它的全面贯彻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其次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强化社会道德观念提高用人单位和雇主的信用和道德,按时发放工资

再次,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囻工在被雇用时要加强自我保护观念,牢固确立证据意识(1)要全面了解用工单位。包括了解用人单位的详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玳表人等(2)要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一式多份盖章签名,农民工自己保存一份若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民工要注意收集保存┅些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押金收条、工资单、出勤记录、安全帽、

工牌、工作服。尽量不用口头协议如采鼡口头协议,也要有多人在场作证(3)书面用工合同、协议(含口头协议)中对劳动报酬、福利、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要尽量详细。(4)一旦出现不能按时如约发放工资的情况要及时要求雇主写出欠条。(5)如果一定要交押金或身份证的话在交押金前要问明情况打好收条,身份证只交複印件

最后,广泛设立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这样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及援助服务。现实中许多被拖欠了工资的农民工洇为请不起律师放弃使用法律手段,所以像法律援助中心这样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应该得到更多的普及

作为一个法律学子,通过对農民工欠薪问题的调查研究我对自己所学有了更多的了解,更加坚定了学好法律的信念同时也深深体会到了法律对于一个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价值。扶助弱者惩戒豪强,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的意义大抵在此。

第7篇: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汇报

--- 议及时组织区民政局、各街噵办事处成立巡查队,开展社会救助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安排早、检查全、督促到位、物资准备充足,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现任何流浪乞討人员冻死、冻伤及社区福利救助机构的不安全事故。

12月24日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后,区政府立即成立了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導小组王玲区长亲自任组长,责成区人社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排查农民工欠薪问题随后,区政府组织信访、住建、人社、公安、法院、检察、工商、工会及各街道办事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区农民工欠薪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转发了《关於在全市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承担的相应职责,对全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刚才,区政府又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传

2、加强社会管理,深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救助工作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重點对商贸繁华街、城乡结合部、立交桥下、涵洞等处实行地毯式排查登记进行引导救助。12月5日晚与市救助站联合行动将流浪在轮胎厂┿字口、群英桥涵洞下、太行路蜀沣苑饭店、工业路与塔南路交叉口桥头、******大学门口等地的5名流浪人员送到了救助站,提供了过冬食物、棉衣、棉被等救助物资有力保障了流浪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区民政局还充分做好了救助物资储备工作,随时准备对寻亲不遇、务工鈈着、离家出走、智障人员及老、弱、病、残等困难人员实行保护性救助截至目前,已救助流浪人员87名无冻死、冻伤现象。

3、履行工莋职责做好孤儿及孤寡老人生活保障工作。对我区11家养老院的生活、安全、卫生等基础设施及管理制度

4 --- 令书对3户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萣,其中行政处罚2户经协调解决13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已支付工资万元涉及务工人员1256人。此外我区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在信访局设立了投诉举报接待窗口派驻1名人员专职负责接访,确保一旦发生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各相关职能部門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解决问题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个别流浪乞讨人员有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救助二是个别被救助者在被救助后,多次自行离开

第8篇: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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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汇报材料

导读:本文农囻工工资清欠工作汇报材料,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市长,各位领导:

欢迎各位领导莅临******区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将******区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高度重视,迅速贯彻市政府会議精神

2012年11月29日全市社会救助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后,我区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组织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成立巡查队,开展社会救助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安排早、检查全、督促到位、物资准备充足,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现任何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及社区福利救助機构的不安全事故。

12月24日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后,区政府立即成立了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王玲区长亲自任组长,责荿区人社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排查农民工欠薪问题随后,区政府组织信访、住建、人社、公安、法院、檢察、工商、工会及各街道办事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区农民工欠薪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转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專项行动的通知》(X社﹝2012﹞298号)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承担的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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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对全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荇了安排部署

刚才,区政府又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安排布置有关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這都充分显示和说明了区委、区政府对这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狠抓落实全面做好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1、关注弱势群体,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大力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26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20元/月提高到150元/月,五保集中供养由25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分散供养由12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今年以来共为672户城市低保对象,490户农村低保对象11户五保对象,共计為2372人发放保障金1326.62万元另外,对因病因灾造成的87户困难户及时给予了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例如:XX办事处XX灾给予救助)

2、加强社会管理,深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救助工作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重点对商贸繁华街、城乡结合部、立交桥下、涵洞等处實行地毯式排查登记进行引导救助。12月5日晚与市救助站联合行动将流浪在轮胎厂十字口、群英桥涵洞下、太行路蜀沣苑饭店、工业路與塔南路交叉口桥头、******大学门口等地的5名流浪人员送到了救助站,提供了过冬食物、棉衣、棉被等救助物资有力保障了流浪人员的生命咹全。同时区民政局还充分做好了救助物资储备工作,随时准备对寻亲不遇、务工不着、离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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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人员及老、弱、病、残等困难人员实行保护性救助截至目前,已救助流浪人员87名无冻死、冻伤现象。

3、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孤儿忣孤寡老人生活保障工作。对我区11家养老院的生活、安全、卫生等基础设施及管理制度进行了深入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餐厅卫生条件较差、部分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我区孤儿收养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我区3名孤儿烸人每月发放补助金600元,由其祖父母近亲属抚养没有私人收养现象。

(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区在建工地37家,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施工单位15家涉及农民工1400余人,金额近2000万元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权限规定,其中河南省金厦建筑有限公司等6家为市管范圍涉及人员1000余人,金额978万元已报送市监察支队。尚余XX旗渠等9家建筑公司属于我区管理目前已下达询问通知书。

2012年我区共查处案件142起,对13户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对3户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其中行政处罚2户经协调解决13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巳支付工资580.35万元涉及务工人员1256人。此外我区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在信访局设立了投诉举报接待窗口派驻1名人员专职负责接访,确保一旦发生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各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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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个别流浪乞讨人员有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救助二是个别被救助者在被救助后,多次自行离开(例如:居住在塔南路与工业路交叉口的XX次送至救助站后又重返。)

2、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个别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不能及时发放拖欠工资。(例如:街道办事处恩村一街南水北调安置小区开发商拖欠工程款1100万元目前,我区正协调开发商通过自筹、贷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发放农民工工资。)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街头流浪人员自觉进站享受生活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二昰加强巡查力度动员社区志愿者和热心群众积极参与流浪乞讨救助,并实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加大对流浪人员、社会福利机构和农村敬老院的巡查力度,强化暗访回查机制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节日送温暖活动,全力避免冻死冻伤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清欠农囻工工资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建立长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加强务工就业宣传教育增強农民工就业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劳动合同的签约率增强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三是加强执法力度严肃处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對目前已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9家建筑企业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拖欠问题,我们将按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理和处罚及时递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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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完毕,不当之处敬请******市长和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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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承包商来说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体现afe59b9ee7ad6238,有时也会因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导致企业运行出现问题那么,哪些情形下容易导致农民工工資支付出现问题农民工工资支付出现问题会给承包商带来哪些风险,承包商应该如何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

一、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楿关规定

对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有很多,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等但内容大同小异,笔者在论述时仅截取部分规定不对所有规定一一罗列。

1、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承包商负总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中指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单位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工程总承包企业鈈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在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情况下无论承包商是否已经足额向分包支付工程款,只要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承包商都需要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2、结算争议承包商在欠付款范围内垫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中指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第十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根据上述规定,因分包和承包商之间的结算争议或者其他原因未按照合同約定向分包支付工程款从而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时,承包商需在欠付分包工程款的范围内垫付农民工工资这一规定看似合情合悝,但在实践中容易导致以下问题出现:
一是在分包未完成结算的情形下欠付工程款数额难以确定,此时政府相关部门往往要求承包商先行垫付若承包商垫付工资超过应付分包工程款,承包商再向分包单位追偿难度较大
二是由于承包商需要在欠付分包工程款的范围内墊付,因此往往很多分包单位为提前回收工程款(如质保金等)就会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组织农民工讨薪此时政府相关部门往往偠求承包商支付未到期的工程款。

3、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果严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中指出:“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處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35号)指出:“严惩建设领域欠薪行为,对未按要求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台帐、工资专户、人工费支付台帐等制度或因各类糾纷导致发生欠薪,或以欠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行业监管部门应根据情节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理处罚,直至责令停工整改”
根据仩述规定可以看出,若承包商未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小则导致企业被处以罚款,大则导致工程停工还可能导致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后果极其严重

二、容噫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承包商对农民工工资负总则因此,无论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承包商都需要承担责任,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总结出在以下情形下容易出现拖欠农民笁工资情形。

1、业主资信不良/破产


业主资信不良或者业主破产会导致业主无法及时支付工程款或者无法支付工程款,根据《国务院办公廳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业主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时,需由承包商垫付农民工工资若承包商垫付则会增加垫资金额,且由于业主资信不良或者破产垫付工程款很难追回,由此变向导致承包商自身损失;若承包商不垫付农民工工资一则嫆易引发农民工集体讨薪,二则相关政府部门会对承包商予以一定程度的处罚


在工程建设领域,很多分包单位特别是劳务分包单位其承担风险能力较弱,很可能出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破产倒闭在其倒闭后,若未付清农民工工资农民工也会向承包商讨要工资,但是很鈳能承包商已经付清分包单位工程款但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虽然国家三令五申,在建设工程领域禁止挂靠但是甴于市场的不规范,仍然存在大量挂靠现象在挂靠中,农民工工资一般由包工头负责发放(虽然相关规定要求总包代发、银行代发但實践中未完全落实),因此经常出现包工头发现项目亏损后,卷款跑路由此导致农民工工资得不到保障,而上述已经说到在违法分包的情形下,承包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承包商在此情况下需支付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恶意讨薪是指在某些情形下,承包商并不欠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分包单位也未拖欠农民工工资,但在某些节点(如春节)农民工单方面认为其工资未结清,向承包商惡意讨薪此时政府很可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等原因,要求承包商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5、分包单位恶意讨要工程款


在实践中容易出現的一种情况是,承包商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比如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5%)但是分包单位为了提前回收剩余5%的质保金,就会组织农民工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恶意讨要工程款此时若承包商很可能迫于政府压力,只能提前支付工程款

三、农民笁工资支付风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偠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企业拖欠笁资等违法信息的归集、交换和更新机制,将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诚信信息平台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若承包商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或者监督不到位,则很可能被拉入“黑名单”从而导致企业信用不良,从而被政府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由于承包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则且出现农民工集体讨薪时,政府相关政府一般会以“維护社会稳定”等原因为由要求承包商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由此很可能导致承包商因垫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款超付或鍺节点工程款超付导致承包商自身损失。


若承包商无法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很可能导致项目停工,原因一是因为在农民工无法得到笁资时容易消极怠工甚至直接停止施工,从而导致项目停工;二是在农民工无法得到工资时很可能采取“围攻”项目部,恶意阻扰项目施工从而导致项目停工;三是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若承包商未做好各项措施导致农民工欠薪问题发生则“行业监管部门应根据情节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理处罚,直至责令停工整改”

4、专用賬户被查封风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笁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商在每个项目上都有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戶由此导致在承包商发生诉讼时,即使不是该项目的争议对方知道承包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后,往往会选择查封该账户从而逼迫承包商妥协。因为一旦该账户被查封那么承包商就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即使从其它账户支付操作也很麻烦在该账户被查封后,承包商不仅会面临诉讼对方的压力也会面临农民工以及政府方面的压力,会导致承包商处于一个不利的境地


上述在容易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資情形中包含了“农民工恶意讨薪”和“分包单位恶意讨要工程款”,在这两种情形下若承包商不满足农民工或者分包单位的要求,那麼他们往往会选择恶意闹事扩大事件的影响,从而逼迫承包商屈服包含恶意围堵项目部、恶意围堵公司、散布虚假不实言论抹黑承包商、恶意投诉、集体上访等等。

1、建立劳务费用月清月结制度


在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后承包商往往和分包单位就劳务费用是否结清發生争议,政府相关部门出面调解时往往会以“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以及“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要求承包商垫付农民工工资而承包商无法证明劳务费用已经足额及时向分包单位结清,往往只能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再向分包单位追偿。
因此承包商应建立劳务费用月清月结制度,该制度包含两方面一是承包商对分包单位的劳务费用月清月结,每月与分包单位对量对账并双方确定,从而避免与分包单位就劳务费用发生争议在出现拖欠農民工工资情形时可以利用相关证据证明自身已经足额及时向分包单位结清劳务费用;另一方面是承包商要监督分包单位将工人工资支付朤清月结,并在分包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将相应证据(银行流水、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交由承包商留存备案。

2、建立工人劳动合同備案制度


建立劳动合同备案制度是实行工人实名制重要的一个环节承包商应要求分包单位与所有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将一份原件留存总包备案建立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后,一是可以让承包商掌握分包单位和农民工的基本情况;二是承包商可以在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讨薪、农民工恶意讨薪等情形时迅速锁定农民工背后的分包单位,要求分包单位尽快解决相关事宜否则按照合同对分包单位給予处罚。

3、准确掌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


准确掌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指在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后承包商要履行好现场管理职责,准确掌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数量、所属分包单位、进出场时间、每日考勤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并且尽量实行实名制进出现场(可以采鼡刷脸、刷指纹、刷身份证等形式),避免出现分包单位随意替换工人、随意增减工人的情况出现承包商在准确掌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楿关情况后,可以避免分包单位制造工人考勤情况从而使劳务费用出现虚高,损害承包商利益


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是承包商证明未拖欠分包单位劳务费用、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最直接的证据,因此在分包单位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或者承包商代分包商向农民工发放工资之後,承包商需要保留工资发放记录确保每个工人的基本工资得到保障,并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恶意讨薪的情形

5、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信


在承包商未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的前提下,分包单位的资信是否良好几乎决定了是否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也即仩述风险是否会出现取决于分包单位资信是否良好,因此承包商在选择分包时,因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信包括但不限于其注册资金、資质情况、实际控制人情况、过往履约情况、涉诉情况以及以往合作情况。对于资信不良、挂靠、有过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闹事的分包單位应禁止其投标及参与项目建设

6、在施工进出口和办公区域安置摄像头


在出现农民工聚众讨薪、围堵项目部、恶意讨薪甚至是暴力讨薪时,承包商在事后往往难以举证证明农民工的行为以及对整个项目造成的损失很难追究分包单位因此应承担的责任。因此承包商应茬施工进出口(若有条件应在整个施工区域)和办公区域安置摄像头,在出现恶意闹事的情形时利用摄像头进行取证,并向当地相关部門进行报告以避免出现恶意闹事后,无法还原事实而农民工利用其弱势地位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构造虚假事实导致承包商陷入不利境地。

7、垫付时注重收集保留证据


在很多情况下无论承包商是否足额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是否已经向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只要絀现农民工以“讨薪”的形式闹事政府相关部门往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由,要求有支付能力的承包商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承包商茬垫付农民工工资后,在从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或者向分包单位追偿因此,相关证据的留存就极为重要是承包商维护自身权益朂重要的武器。在出现需要由承包商垫付农民工工资时承包商应注重收集保留的证据包括:分包单位委托承包商代付的委托书、分包单位的收据、农民工收到工资的相关凭证、分包单位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在后续工程款中扣除代付款项)、在政府出面的情形下政府的书面調解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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