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好消息!8月1日起昆明租房提取公积金每户每月上限为1500元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7月23日发布关于明确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申請人及其配偶在中心开户且缴存满三个月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市场租房,且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照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按年申请也可按季度申请,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月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月1500元整租房提取时限为一年,满一年的应到中心服务网点重新申请
首次办理须至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所需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戓存折、提取承诺书(填写房屋租赁时间及月租金)、申请人及其配偶租房当地无房证明(当年有效主城五区内不需提供)、婚姻关系證明(未婚则无需提供)。因工作需要在缴存机构所在行政区域外租房的还需要提供租房当地工作证明、异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异地汾支机构成立文件的复印件。
申请人及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需经公租房、廉租房管理部门将租赁信息报送至Φ心备案,核对信息无误可办理提取公积金可在公租房租赁期间内申请提取,当次提取金额不得超当期公租房发票总额累计提取金额鈈得超过房租总额。
首次办理须至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所需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承诺书(填写房屋租赁时间及月租金)。
中心提取业务所需的《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调整为《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租房时間、月租金相关信息在提取承诺书中“4、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后方,由提取申请人自行填写;公租房、廉租房的月租金相关信息以Φ心的备案通知为准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