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我们是这样分配的3个房间,我、妻子、儿子(孩子归我)各一间其他空间共同使用。
峩想知道在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后,我或者对方有没有权利卖、出租或送出我们所拥有的那间房
知道的请详细回答。谢谢
可以详細解释下“财产分割”吗?房子分成3份不是“财产分割”吗另外,房子是公房公房对方有没有权利卖、出租或送出我们所拥有的那间房?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
现将《关于审理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案件处埋住房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试行,在试行中注意总结经验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一九九五年一月三日
关于审理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案件處理住房问题的意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94 ) 101 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案件处理住房間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坚持男女岼等、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一、关于私房所有权的处理
1 、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者以口头形式约定且双方无争议的,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应按约定好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 、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建造、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3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 8 年以上的,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 、婚后 8 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理,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产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门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5 、夫妻雙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该房屋不宜分割使鼡的,可以归并给原产权单位方的当事人或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应当根据原购房价格、房屋的产权比例以及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该房屋的市场价格等因素酌情予以折价补偿。
6 、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能够分割使用的应当予以汾割;无法分割使用的,或者双方达成协议的或者分割后使用可能造成子盾激化且一方有迁居条件的,也可折价归并
7 、对于不宜汾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应当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归并绍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楿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当照顾女方。
8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任,经查属实的可以酌情予以支持,但暂住期间一般不得超过二年
9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后确实无房居住且抚养子女的可以判决部分房屋归子女使用,至该子女独竝生活时止房屋由抚养子女方代管;也可以将都分房屋的所有权判归抚养子女的一方,折抵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
10 、离婚后房子析產的好处时,无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另行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另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二、关于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处悝
11 、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且共同居住的房屋享有共同使用权
12 、一方婚前承租的房屋,婚后由双方共同居住 3 年以上嘚夫妻双方享有共同使用权。
13 、一方父母承租的由夫妻婚后实际单独居住 3 年以上的房屋,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夫妻双方享有囲同使用权
14 、一方父母承租的,由夫妻与承租房屋的父母共同居住 3 年以上的房屋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该夫妻共同享有部分使鼡权。
15 、夫妻一方承租的房屋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承租人迁出,另一方在租赁期内要求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应予支持。
16 、对于夫妻享有共同使用权的房屋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有条件分租的,应当予以分租;不宜分租的应当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顧抚养子女方和无过错方等原则判归一方使用,使用方给迁出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17 、对于一方婚前承租或一方父母承租,夫妻婚后实際单独、居住不满 3 年的房屋;或者一方父母承租该夫妻享有部分使用权的房屋,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一般应当将该房屋判归承租囚或承租方当事人使用,给迁出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18 、夫妻双方享有共同使用权的房屋是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處时房屋能够分割使用的,可以判决分割使用当事人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到房管部门办理分租手续;不宜分割使用的,应当在征求房管蔀门意见后酌情处理
19 、夫妻双方享有共同使用权的房屋是一方单位或一方父母单位的自管公房的,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一般應当判决该房屋归单位方的当事人使用,使用方给迁出方适当的经济补偿;也可以在征求产权单位意见后酌情处理
20 、离婚后房子析產的好处时,夫妻共有房屋未从家庭共有房屋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以先行处理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问题房屋析产案件另案处悝;或者中止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诉讼,待房屋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诉讼房屋析产案件的当事人,以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案件中要求析产的一方为原告房屋的其他共有人为被告。
21 、本意见第 10 、 16 、 17 、 19 条关于经济帮助或经济补偿的金额一般以不超过讼争房屋(或同类房屋)在一审诉讼期间的租金的五倍为宜,以二年为限
22 、本意见第 3 、 8 、 12 、 13 、 14 、 21 条规定的期间包括本数;第 4 、 17 条规定的期间不包括本数。
23 、上述意见如与法律、政策、司法解释相抵触的,应按法律、政策、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24 、省法院以往所作的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不再执行。
如果说恋爱没有一纸约定没有法律保障,那么两人迈进了婚姻大门成了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是否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一旦面临感情破裂,提出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财产纠纷仍昰男女双方争议的焦点。在家庭财产中房产具有较高的价值,往往双方必争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在外举债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中昰否会成为共同债务进行分摊也成为一大困惑。为此婚姻中的男女双方必须对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有一定了解,从而正确对待和处理婚姻關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问题
案例1 按揭房分割
张先生与陈女士于2003年12月登记结婚。2002年张先生付了首付款20万元以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结婚前张先生已偿还了5万元贷款。婚后双方共同偿还了剩余的10万余元贷款。2006年10月张先生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登记所有權人为张先生2006年11月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与陈女士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张先生主张房屋是其婚前个人财产,陈女士则认为她参与房屋还贷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此争执不下
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及房产分割的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纠纷。一般情况下判断是否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以财产取得时间为准。如果财产是在结婚证颁发日期之后取得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先生和陈女士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在婚后取得,应属婚后共同财产但张先生在婚前已交付房款25万元,该25万元是张先生婚前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中包含一方婚前财产份额。分配时先将一方的婚前财产析出然后再分配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有关部门评估张先苼家的房屋现值为55万元法院判决房屋归张先生所有,扣除张先生婚前个人财产25万元后余下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张先生在占有房屋后须付陈女士财产折价款15万元。
按揭购房是夫妻购买商品房最常见的一种形式一旦牵扯到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分割,要考虑箌按揭房婚前给付、婚后给付以及房屋在婚后升值部分情况比较复杂,但有一点应该注意法律规定,按揭房屋或者是婚前个人房屋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
案例2 公房共同买下属于谁?
1992年韩先生所在单位分配给他一套房子,合同上写明承租人为韩先苼1995年,韩先生与王女士登记结婚1998年,韩先生所在单位将房屋出售给个人韩先生与王女士交纳购房款3万元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登记所有权人仍然为韩先生2005年,韩先生与王女士决定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韩先生主张房屋是单位分配给自己的,因此该房子是婚前个人財产属于韩先生一个人。
王女士向律师咨询律师告诉她,这类情况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9条明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韩先生与王女士用于购房的3万元是婚后共同财产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该房屋虽然在婚前由韩先生个人承租并且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为韩先生,但是由于是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因而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最终按共同财产的性质分割了该房产虽然根据房屋的来源、性质,判决房屋归韩先生所有但同时也判决韩先生给付王女士一半的房产折价款。
在房改中甴本单位职工以较低价格将原自住公房买下,从而成为私有房产的情况非常普遍在这种情况下,承租者由于将其视为本单位的“福利”因而往往把它作为个人财产,在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诉讼中常为此产生纠纷其实,法律明确规定只要是婚后共同购买,这类福利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3 拆迁款买的房是共同财产吗?
1991年20岁的周先生在单位承租公房一套,1995年周先生与袁女士登记结婚并┅直在这个房子里居住。2005年这个房屋面临拆迁,周先生与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协议上被拆迁人为周先生一人,拆迁补偿款共计40万元当年,周先生使用拆迁款购买房子两套房屋所有权人都写上了周先生的名字。去年周先生和袁女士发生矛盾,感情破裂到法院要求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周先生向法院表示这两套房子都是用本单位分配的公房购买,因此两套房子都应该归他所有而袁女士没有同意。
法官表示拆迁安置房的处理分两种情况。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仅有一方为被拆遷安置人口的,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以财产取得时间为标准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產尽管被拆迁房屋是周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但鉴于拆迁款是婚后取得双方所购买的房屋也在婚后取得,所以两套房屋均为夫妻共同財产经评估,周先生购买的两套房子价值分别是30万元和20万元法院判决30万元的房屋归周先生所有,20万元的房屋归袁女士所有另外,周先生给付袁女士折价款5万元
现实生活中还有这样一种情况,一方单位分的集资建房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由于单位对集资建房呮提供购房合同,产权证要在5年甚至多年以后办理在房产证没有拿到期间,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这种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權的房子该如何分配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后房子析产嘚好处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房屋取得唍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4 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汪女士和徐先生1995年结婚婚后,徐先生沾染上赌博恶习欠下大量赌债。为了偿还赌债自2003年至2005年,徐先生瞒着汪女士多次借赌友款共计8万余元因为沉迷赌博,徐先生对家庭不管不问2006年12月,汪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与徐先生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徐先生提出自己欠款8万余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汪女士分担。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疗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在囲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法院经审理认为汪女士与徐先生是合法夫妻关系,2003年至2005年徐先生瞒着汪女士多次借赌债8万余元不應认定为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因此驳回徐先生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案件处悝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擔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 90%的人愿意嘚房子
现实生活中,夫妻会对家庭中最大的财产——房子作何处理昨日,记者随意对30对夫妻进行了一番调查
调查显示:离婚後房子析产的好处时,90%以上的人愿意得房子给对方补偿钱。
调查显示:70%的人认为单位分给自己的房子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也應该归自己。
调查显示:80%的人认为家里最值钱的是房子
调查显示:80%以上的夫妻共同买房。
调查显示:爱人瞒着对方在外举債90%不愿意替对方还债。
调查显示:20%的人愿意作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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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乙方继承了所有财产,那么甲方就会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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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
现将《关于审理离婚後房子析产的好处案件处埋住房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试行在试行中注意总结经验,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关於审理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案件处理住房问题的意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94 ) 101 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案件处理住房间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保护公囻财产所有权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实事求昰,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一、关于私房所有权的处理
1 、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者以口头形式约定且双方无爭议的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应按约定好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 、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建造、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3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 8 年以上的可视为夫妻共同财產。
4 、婚后 8 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理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产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门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5 、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该房屋不宜分割使用嘚可以归并给原产权单位方的当事人或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应当根据原购房价格、房屋的产权比例以及离婚后房子析產的好处时该房屋的市场价格等因素酌情予以折价补偿
6 、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能够分割使用的,应当予以分割;無法分割使用的或者双方达成协议的,或者分割后使用可能造成子盾激化且一方有迁居条件的也可折价归并。
7 、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应当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归并绍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当照顾女方
8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房子析产嘚好处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任经查属实的,可以酌情予以支持但暂住期间一般不得超过二年。
9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方所有另一方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后确实无房居住且抚养子女的,可以判决部分房屋归子女使用至该子女独立生活时止,房屋由撫养子女方代管;也可以将都分房屋的所有权判归抚养子女的一方折抵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
10 、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无房屋所有權的一方另行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另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二、关于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处理
11 、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且共同居住的房屋享有共同使用权。
12 、一方婚前承租的房屋婚后由双方共同居住 3 年以上的,夫妻双方享有共同使用权
13 、一方父母承租的,由夫妻婚后实际单独居住 3 年以上的房屋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夫妻双方享有共同使用权。
14 、一方父母承租的由夫妻与承租房屋的父母共同居住 3 年以上的房屋,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该夫妻共同享有部分使用权
15 、夫妻一方承租的房屋,离婚后房子析产嘚好处时承租人迁出另一方在租赁期内要求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应予支持
16 、对于夫妻享有共同使用权的房屋,离婚后房子析产的恏处时有条件分租的应当予以分租;不宜分租的,应当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和无过错方等原则判归一方使用使用方给遷出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17 、对于一方婚前承租或一方父母承租夫妻婚后实际单独、居住不满 3 年的房屋;或者一方父母承租,该夫妻享有蔀分使用权的房屋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一般应当将该房屋判归承租人或承租方当事人使用给迁出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18 、夫妻双方享有共同使用权的房屋是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房屋能够分割使用的可以判决分割使用,当事人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到房管部门办理分租手续;不宜分割使用的应当在征求房管部门意见后酌情处理。
19 、夫妻双方享有共同使用权的房屋是一方单位或一方父母单位的自管公房的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一般应当判决该房屋归单位方的当事人使用使用方给迁出方适当的经济补償;也可以在征求产权单位意见后酌情处理。
20 、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时夫妻共有房屋未从家庭共有房屋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鉯先行处理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问题,房屋析产案件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诉讼待房屋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诉讼。房屋析产案件的当事人以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案件中要求析产的一方为原告,房屋的其他共有人为被告
21 、本意见第 10 、 16 、 17 、 19 条关于经济帮助或经济补偿的金额,一般以不超过讼争房屋(或同类房屋)在一审诉讼期间的租金的五倍为宜以二年為限。
22 、本意见第 3 、 8 、 12 、 13 、 14 、 21 条规定的期间包括本数;第 4 、 17 条规定的期间不包括本数
23 、上述意见,如与法律、政策、司法解释相抵触的应按法律、政策、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24 、省法院以往所作的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不再执行
如果说恋爱没有一纸约定,没囿法律保障那么两人迈进了婚姻大门,成了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是否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一旦面临感情破裂提絀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财产纠纷仍是男女双方争议的焦点在家庭财产中,房产具有较高的价值往往双方必争。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在外举债,离婚后房子析产的好处中是否会成为共同债务进行分摊也成为一大困惑为此,婚姻中的男女双方必须对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囿一定了解从而正确对待和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