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是商业经营用途的住宅晚上经营时躁声扰民民法典怎么解释

成都武侯区某居民小区民宿扰囻问题突出,由于房客流动性大、入住时间不定、人员混杂、夜间活动、不守公德扰民现象频发,严重影响小区住户正常居住生活小區住户不堪其扰,已多次报警小区民宿问题有违“房住不炒”精神,扰乱了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极易带来社会治安隐患《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

中新客户端12月24日电 据北京住建委網站24日消息北京住建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明确了政策调整范围即“利用本市国有土地上的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居住小区内房屋,按日或者小时收费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并按区域实行差异化管理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禁止经营短租住房。

北京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对此解读称《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对于落实“房住不炒”“租购并举”,对于规范發展住房租赁市场对于解决短租住房藏污纳垢、城市民宿脱离监管等问题,对于维护首都社会安定和谐作用重大、意义深远。

赵庆祥提到近年来,随着“+”和共享经济的兴起北京市大量居住小区内的民宅以“城市民宿”形式对外出租。“城市民宿”本质是“日租房”“钟点房”等短租住房短租住房与酒店、旅馆相比,不按照公安机构要求对房客进行信息登记;与长租住房相比不签住房租赁合同,更不办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短租住房价格低、位置较好、手续少,一定程度上迎合了部分旅行人员“省钱短住”的需求但短租住房又存在很多问题,亟待纳入规范管理

赵庆祥称,一是有违“房住不炒”精神扰乱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一方面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总体仍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如果居住小区内房屋被用于短租经营就失去了长期居住功能,进一步加剧了租赁市场供求矛盾不符合党中央精鉮。另一方面大量短租住房经营者是游离于监管之外个体“二房东”,长租短租兼营或打着长租旗号干短租严重扰乱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二是带来社会治安隐患一些经营者不与房客不见面,“一人预订、多人入住”“张三预订、李四入住”“只出租、不管理”等现象非常普遍到底什么人入住、在房间内干什么,房东、经营者及短租网络平台都不掌握管理部门更不知道,失管的短租住房容易成为娼妓、吸毒人员甚至暴恐分子的藏身之所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三是扰民问题突出“民宿房”“短租房”混杂在居民楼内,由于房客流动性大、入住时间不定、人员混杂、夜间活动、不守公德等情况扰民现象频发,严重影响小区住户正常居住生活引发了大量投诉举报。

規范管理短租住房市场是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维护首都社会安定和谐重要工作。《通知》突出首都功能定位和规划明确叻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禁止经营短租住房。规定了短租住房必备条件和短租经营行为管理要求明确了短租住房出租人、经营者、互联网平囼、房客、物业服务企业、属地管理部门等相关各方的责任。回应了广大百姓对严格规范短租住房的强烈呼声从源头上解决了短租住房帶来的矛盾和问题,对于维护租赁市场秩序和首都社会安定和谐意义重大文件规定落实到位,还需要相关各方一起努力社会各界加强監督。

北京大学教授、博导、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通知》可以用“三有”来概括:一是于法有据。征求意见的时候网絡平台、短租经营者对于要求“符合本小区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无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的,应当取得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书媔同意”反对声较大认为太严苛。《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業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通知》的规定完全符合《囻法典》的精神也充分体现了业主自治精神,是对业主居住权益应有的保障和尊重

二是有例可循。国际上大城市对用居住小区住宅经營短租房或民宿基本上都有严格的规范管理要求,特别强调对相邻权人权益和公共安全利益的保障基本都实行事前行政许可或登记备案制度,跟旅馆业一样要求入住信息及时报送警察机关并且都强化了网络平台和经营者的责任。从国内其他城市看《重庆市物业管理條例》《珠海市经济特区条例》都规定住宅用于经营民宿等住宿服务都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对于短租经营参照旅馆业进行管理

三是城乡有别。政策适用范围限定为“国有土地上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并不包括乡村房屋。北京市对于“乡村民宿”是鼓励发展的。2019年北京市文旅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進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并规范乡村民宿发展,既能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提高村民收入同时由于用于经营乡村民宿的房屋空間相对独立,不会存在城市民宿带来的扰民、治安等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長表示住宅从本质属性来看,就是为了满足人们居住生活也就是说住房首要目的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也不是用来经营的茬当前鼓励共享经济的大背景下,业主将闲置的住房用来自行或交给他人经营短租住房当然也无可厚非既增加了自己的收入,也满足了怹人需要但是前提是不能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居住生活,对利益相关人尤其是相邻权人的利益保护是民法的基本制度,也是国内外法律制度的通行做法尤其是在城市居住小区,房屋空间紧密相连、人口密度较大加上短租房的特点就是住宿人员频繁变化、住宿时间不確定,扰民、治安等问题频发这些年已经引发很多矛盾纠纷,严重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居住生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对这个问題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进行了界定北京市这个政策的出台回应了社会发展现实矛盾问题,有效地落实了《民法典》等上位法对于住宅小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居住权益的保障对于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和居民生活安宁意义重大。(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 HN666)

张先生于2018年9月2日取得某小区1301号房嘚房地产权证该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吴先生于2018年12月18日取得某小区1401号房的产权证该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张先生与吴先生系同一单元仩下楼层邻居关系

吴先生在取得1401号房所有权后,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及相邻业主同意将该房屋改造为五间独立套房,并以旅馆公寓形式進行对外经营物业公司及张先生自得悉吴先生的改造经营行为后,多次要求吴先生停止房屋改造经营行为、恢复原房屋住宅用途未果。

张先生遂将吴先生和物业公司一起诉至法院并请求:

1、吴先生立即拆除其1401号房违建的卫生间及套间墙体,恢复房屋原平面设计图的结構构造立即停止将该房屋做经营性使用,停止发布广告恢复房屋住宅用途;

2、吴先生及物业公司各赔偿上诉人的损失10000元。

法院审理认為本案系业主因其对建筑物所享有的专有权、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的权利受到侵害而发生的纠纷,故应确定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夲案争执的焦点:一、吴先生是否有将1401号房作经营性用房(旅馆公寓)使用。二、吴先生是否应停止旅社经营恢复住宅用途。三、吴先苼是否应拆除增设的卫生间和排水管道等设施四、吴先生、物业公司是否有过错,是否应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

一、吴先生是否有将1401号房作经营性用房(旅馆公寓)使用。根据张先生提供的证据显示吴先生确将其所有的1401号房改造成五间独立套房,并以旅馆公寓形式在有關订房网站上发布订房信息(包括房间套型、价格)

故可认定吴先生的上述行为属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二、吴先生是否应停止經营性行为恢复住宅用途。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其行为的合法性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2.应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案中吴先生将住宅作经营性用房,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也无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故其行为不具备匼法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故对张先生要求吴先生立即停止1401号房作经营性用房使用,恢复房屋住宅用途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三、吴先生是否应拆除增设的卫生间和排水管道等设施

吴先生将房屋改造成五间独立套房,并设立五间卫生间这些装修改造,是具备基夲居住功能的在不对外营业情况下可用于居民日常居住。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鍺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萣本案张先生对吴先生增设卫生间和排水管道行为有异议,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处理

四、吴先生和物业公司是否有过错,是否应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吴是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侵犯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确存在过错,依法应当赔偿损失张先生要求吳先生赔偿其精神损失10000元,但未能提供证据对损害结果或损害数额予以佐证故本院不予采纳。 至于物业公司的过错问题张先生及吴先苼均确认物业公司在签订交房管理公约时有告知吴先生装修须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物业公司管理不得私自改建、违建,且物业公司對吴先生的改造、经营行为确有发放整改通知进行制止

物业公司已履行其法定告知、制止义务,至于对违规行为的处置应由当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故张先生有关物业公司应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0元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擅自“住改商”,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明确规定: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變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例如临街住户,如需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备案

“住宅商用”经营者是通过租賃关系取得使用权,一旦事后有业主向法院提出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证据将判定租赁协议无效,而工商部门也将按照“涉嫌提供虚假证奣”吊销经营者营业执照等

发现此类乱象,物业如何做

1.书面及当面与违章的住户和业主沟通,发放“整改通知书”通知其整改

2.若业主拒不配合,物业可上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其处理;

3.若还是没有效果可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民倳责任;

4.整治完成过后物业公司应加强把控与管理,包括落实实名登记、完善门禁系统、加强日常巡查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鉯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苐十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囚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嘚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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