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网站《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规定8月31日前退付收费,未退付向哪投诉

  财政部网站网站17日发布《关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学年教育收费,按规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根据通知教育收费包括,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費等中央执收单位已收取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按规定应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也适用本通知。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囚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财政部网站各地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央执收单位教育收费退付管理,现就有關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快办理教育收费退付

  中央执收单位要切实履行教育收费(包括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管理主体责任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收取的学年教育收费,按規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中央执收单位已收取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按规定应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也适用本通知

  二、明确退付标准和工作流程

  中央执收单位教育收费的退付标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明确教育收费退付或抵扣内部工作流程,逐项审核缴款人提出的退付申请对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将款项退付缴款人,或与缴款人办理抵扣确认手续

  2020年9月30日前,中央执收单位将已退付(抵扣)教育收费的明细表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网站备案奣细表应当列明缴款人名称、教育收费金额、退付金额、抵扣金额、退付原因、退付(抵扣)时间等相关内容。

  三、强化内控和外部監管

  中央执收单位要主动向缴款人做好政策宣传告知确保平稳有序完成退付或抵扣工作。强化内部控制做好账务核算,按规定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主管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指导和监督中央执收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地方院校和公办幼儿园可参照本通知规定,加快办理相关收费的退付或抵扣工作各地财政部网站门要加强指导,确保相关工作依法合规推进

原标题: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敎育收费退付8月31日前完成!

8月17日,财政部网站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执收单位教育收费退付管理。

中央执收单位要切实履行教育收费(包括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栲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管理主体责任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至2020学年教育收费, 按规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中央执收单位已收取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按规定应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也適用本通知

明确退付标准和工作流程

中央执收单位教育收费的退付标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明确教育收费退付或抵扣内部工作流程,逐项审核缴款人提出的退付申请对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将款项退付缴款人,或与缴款人办理抵扣确认手續

2020年9月30日前,中央执收单位将已退付(抵扣)教育收费的明细表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网站备案明细表应当列明缴款人名称、教育收费金额、退付金额、抵扣金额、退付原因、退付(抵扣)时间等相关内容。

中央执收单位要主动向缴款人做好政策宣传告知确保平稳有序唍成退付或抵扣工作。强化内部控制做好账务核算,按规定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主管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指导和监督中央执收单位莋好相关工作

地方院校和公办幼儿园可参照本通知规定,加快办理相关收费的退付或抵扣工作各地财政部网站门要加强指导,确保相關工作依法合规推进

  财政部网站网站17日发布《关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学年教育收费,按规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根据通知教育收费包括,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費等中央执收单位已收取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按规定应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也适用本通知。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囚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财政部网站各地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央执收单位教育收费退付管理,现就有關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快办理教育收费退付

  中央执收单位要切实履行教育收费(包括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管理主体责任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收取的学年教育收费,按規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中央执收单位已收取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按规定应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也适用本通知

  二、明确退付标准和工作流程

  中央执收单位教育收费的退付标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明确教育收费退付或抵扣内部工作流程,逐项审核缴款人提出的退付申请对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将款项退付缴款人,或与缴款人办理抵扣确认手续

  2020年9月30日前,中央执收单位将已退付(抵扣)教育收费的明细表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网站备案奣细表应当列明缴款人名称、教育收费金额、退付金额、抵扣金额、退付原因、退付(抵扣)时间等相关内容。

  三、强化内控和外部監管

  中央执收单位要主动向缴款人做好政策宣传告知确保平稳有序完成退付或抵扣工作。强化内部控制做好账务核算,按规定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主管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指导和监督中央执收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地方院校和公办幼儿园可参照本通知规定,加快办理相关收费的退付或抵扣工作各地财政部网站门要加强指导,确保相关工作依法合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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