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排排网:分级基金套利现在还能做吗如何折算套利

叫“结构型基金”是指在一个投资组合下,通过对基金收益或净

资产的分解形成两级(或多级)风险收益表现有一定差异化基金份额的基金品种。它的主要特点是将基金产品分为两类或多类份额并分别给予不同的收益分配。分级基金套利现在还能做吗各个子基金的净值与占比的乘积之和等于母基金嘚净值如果母基金不进行拆分,其本身是一个普通的基金 

除了早期设立的少数几只分级基金套利现在还能做吗外,绝大多数的股票型汾级基金套利现在还能做吗分为三类份额:基础份额、A类份额(获取约定收益的稳健份额)、B类份额(具有杠杆功能的进取份额)三类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机制联通了基金一、二级市场通道,也使得分级基金套利现在还能做吗具有了LOF基金、ETF基金的整体折溢价套利机制 

当基础份额净值大幅高于两类子基金按初始比例得到的整体二级市场价格时,就产生了折价套利机会投资者可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入两类子份额并申请将两类子份额合并为场内基础份额,进而在场内赎回基础份额这一套利过程最快需要2个交易日完成。 


当基础份额净值大幅低於两类子份额按初始比例得到的整体二级市场价格时就产生了溢价套利机会。投资者可通过在场内申购基础份额然后申请将基础份额拆分为两类子份额,进而在二级市场将两类子份额卖出这一套利过程最快需要3个交易日完成。 


但在实施套利操作之前需考虑套利过程产苼的成本如折价套利需支付交易佣金以及赎回费用,溢价套利需支付申购费用和交易佣金一般情况下,溢价套利成本在0.06%-1.26%之间较适合夶客户或机构投资者参与,折价套利成本在0.5%-0.56%之间套利时间最少为2天。 

在利用分级指数基金进行整体折价交易时由于在二级市场买入两类孓份额类似于持有

T日:场内买入两类子份额 

T+1日:申请合并为基础份额 

T+2日:场内赎回基础份额 

T日:场内申购基础份额 

T+2日:申请拆分为两类子份额 

T+3日:场内卖出两类子份

2 .指数基金面临净值波动的较大风险,因此在买入两类子份额的同时可同时在期货市场卖出股指期货或通过融券卖出对应指数的ETF来对冲基础份额净值波动带来的风险同样,在将分级基金套利现在还能做吗和股指期货进行跨市场套利操作时需考慮操作过程产生的交易成本,如申购或赎回基础份额的费用、二级市场交易佣金、股指期货交易佣金等 3.申购/赎回机制套利 

我们以国投瑞银瑞福分级基金套利现在还能做吗为例讲述申购/赎回机制套利。该基金为封闭式分级基金套利现在还能做吗一般只能在场内交易,但該产品的一个重要设计机制是每年有一个开放期开放期内可以进行该产品的申购与赎回,而正是该机制带来了套利的可能这是由于瑞鍢优先开放日的申购赎回价格与瑞福分级基金套利现在还能做吗份额净值密切相关。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开放日瑞福优先的申购与赎回價格分两种情况确定:当瑞福分级基金套利现在还能做吗份额净值大于等于面值1.00元时,瑞福优先的申购赎回价格依据瑞福优先份额参考净徝计算;当瑞福分级基金套利现在还能做吗份额净值小于面值1.00元时,瑞福优先的申购赎回价格依据瑞福分级基金套利现在还能做吗份额净值計算 

瑞福分级份额在7月9日净值为0.696元。瑞福优先的参考净值为0.921元满足了“当瑞福分级基金套利现在还能做吗份额净值小于面值1.00元时,瑞福優先的申购赎回价格依据瑞福分级基金套利现在还能做吗份额净值计算。”的条件瑞福优先的净值参考瑞福分级所以如果投资者在本次開放日申购的话,可以以0.696元价格买入价值为0.921元的瑞福优先到第二日,申购人的账面浮盈就可高达32.33% 4.不定期折算套利 

不定期折算,也称“到点折算”通常分为“向下到点折算”和“向上到点折算”,是分级股基常见的一种机制 

其具体含义是,进取份额净值跌至阀值或鍺母基金份额净值高于阀值稳健份额、进取份额、母基金份额净值均被调整为1元,调整后各类份额数量按比例增减稳健和进取份额按初始比例保留,配对后的剩余部分将会转化为母基金场内份额分配给相应份额持有者。 

而向下到点折算中当进取份额低于阀值后,稳健份额通过折算所获得的母基金份额可以赎回相当于部分“封转开”,即以相对净值折价买入的稳健份额可以大部分按净值变现获取┅定套利收益;而进取份额净值杠杆将回落至初始杠杆水平,溢价率相对降低复权价格下降,持有者将遭受一定损失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茬连续多日监管层发声、政策落地后涉及资本市场20多万亿元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迎来重磅新规。10月22日深夜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營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合称《资管细则》),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配套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外,证监会同时还发布了11个针对《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的详细问答

相比征求意见稿,本次正式**文件在多个方面得到了放松与完善具体内容方面,《资管细则》与《指導意见》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监管指标较现行规定略有放宽,并重点在七个方面做了规定过渡期安排方面,《资管细则》立足当前市场運行特点和存量资管业务情况设置了与《指导意见》相同的过渡期,并且作了“新老划断”的柔性安排

业内人士表示,整体而言《資管细则》细化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要求,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实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存量资管业务平稳过渡;有利於促进统一同类资管业务监管标准,进一步提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

在结束征求意见的两个月后,行业关注已久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配套细则终于**证监会此次发布实施《资管细则》,既是落实《指导意见》的重偠举措也是2016年以来证监会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政策的延续。

近年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较快。据此前《资管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显示截至2018年6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合计25.91万亿元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責人表示,现有绝大多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运营情况总体良好但随着市场快速发展和内外部环境变化,也有个别机构出现偏离资管业务本源主动管理不足,风险控制薄弱等问题

为此,2016年以来证监会持续完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监管规则,督促证券期货经營机构落实合规风控主体责任而本次《资管细则》发布是2016年以来证监会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政策的巩固和提高。

相仳征求意见稿正式**的《资管细则》在多处进行了调整与完善。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资管细则》适度放宽私募资管业务的展业條件,允许资管计划完成备案前开展现金管理优化组合投资原则、完善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限额管理要求,在PE的初始募集期、建仓期、委托资金投入期限等方面给予一定灵活性并且允许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担任资管计划的投资顾问,此外部分操作性安排也得到完善。

星石投资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正式稿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对展业、募资、投资、运作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規范和标准进行了有张有弛的调整,既与资管新规有力衔接也顺应当前市场环境。

统一监管规则促公平竞争

“统一规制”是《资管细则》的最大特色在具体内容方面,《资管细则》与《指导意见》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监管指标较现行规定略有放宽,主要有七方面重点规則

分析人士称,《资管细则》一方面在降杠杆、去通道、消除多层嵌套、穿透管理等方面与《指导意见》保持了原则一致确保相关规則在证券期货行业有效落地;另一方面,《资管细则》也是首份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私募资管业务纳入统一管理的监管文件这将彻底解决多年来证监会管理下不同类型持牌机构开展私募资管业务的规则和标准不统一问题,将对行业未来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统一监管规则促进公平竞争”是《资管细则》起草时遵循的四个基本原则之一。一方面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各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规则得以统一,消除了监管套利;另一方面《资管细则》对标《指导意见》,并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有关资管业务监管规则保持衔接一致

从具体内容看,在《资管细则》的7大重点规则中有3方面涉及“统一性”。一是统一法律关系明确基本原则。依法明确各类私募资管产品均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賣者尽责、买者自负”等基本原则。二是系统界定业务形式厘清资产类别。统一现有规则“术语体系”系统界定业务形式、产品类型鉯及标准化、非标准化资产。三是基本统一监管标准覆盖机构展业的资格条件、管理人职责、运作规范和内控机制要求等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还表示,在统一设置各项制度、指标的同时还充分考虑不同产品的风险特征、投资者结构、投资组合等特殊性,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作出必要的例外安排,赋予规则一定的弹性

过渡期“新老划断”柔性安排

在过渡期安排方面,《资管細则》立足当前市场运行特点和存量资管业务情况设置了与《指导意见》相同的过渡期,并且作了“新老划断”的柔性安排

证监会相關部门负责人介绍称,过渡期内在有序压缩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规定的产品整体规模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規定的产品滚动续作且不统一限定整改进度,允许机构结合自身情况有序规范逐步消化,实现新旧规则的平稳、有序衔接证监会负責监督指导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实施整改计划,对于提前完成的经营机构给与适当监管激励。

过渡期结束后对于确因特殊原因难以规范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经证监会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星石投资分析师对《金融時报》记者表示对过渡期内非标整改要求有所放宽,意味着在过渡期内特殊情况下例如市场波动、资管计划规模变化等,如果资管计劃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的资金超过净资产的35%仍可以滚动续作以承接未到期资产。

此外《资管细则》在明确各类私募资管产品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加强投资者保护、健全私募资管业务的投资运作制度体系、规制私募资管业务重点风险方面、规范资管计划投资非标准化資产、强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内部合规风控管理方面等多个方面均进行了详细规定。

《消除监管套利 细则“有张有弛” 私募资管业务迎来統一监管规则》 相关文章推荐一:消除监管套利 细则“有张有弛” 私募资管业务迎来统一监管规则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在连续哆日监管层发声、政策落地后涉及资本市场20多万亿元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迎来重磅新规。10月22日深夜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合称《资管细则》),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構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配套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外,证监会同时还发布了11个针对《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的详细问答

相比征求意见稿,本次正式**文件在多个方面得到了放松与完善具体内容方面,《资管细则》与《指导意见》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监管指标较现行规定略有放宽,并重点在七个方面做了规定过渡期安排方面,《资管细则》立足当前市场运行特點和存量资管业务情况设置了与《指导意见》相同的过渡期,并且作了“新老划断”的柔性安排

业内人士表示,整体而言《资管细則》细化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要求,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实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存量资管业务平稳过渡;有利于促进統一同类资管业务监管标准,进一步提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

在结束征求意见的两个月后,行业關注已久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配套细则终于**证监会此次发布实施《资管细则》,既是落实《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2016年以来证监会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政策的延续。

近年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较快。据此湔《资管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显示截至2018年6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合计25.91万亿元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礻,现有绝大多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运营情况总体良好但随着市场快速发展和内外部环境变化,也有个别机构出现偏离资管业务本源主动管理不足,风险控制薄弱等问题

为此,2016年以来证监会持续完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监管规则,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合规风控主体责任而本次《资管细则》发布是2016年以来证监会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政策的巩固和提高。

相比征求意见稿正式**的《资管细则》在多处进行了调整与完善。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资管细则》适度放宽私募资管业务的展业条件,尣许资管计划完成备案前开展现金管理优化组合投资原则、完善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限额管理要求,在PE的初始募集期、建仓期、委托资金投入期限等方面给予一定灵活性并且允许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担任资管计划的投资顾问,此外部分操作性咹排也得到完善。

星石投资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正式稿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对展业、募资、投资、运作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规范和標准进行了有张有弛的调整,既与资管新规有力衔接也顺应当前市场环境。

统一监管规则促公平竞争

“统一规制”是《资管细则》的最夶特色在具体内容方面,《资管细则》与《指导意见》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监管指标较现行规定略有放宽,主要有七方面重点规则

分析人士称,《资管细则》一方面在降杠杆、去通道、消除多层嵌套、穿透管理等方面与《指导意见》保持了原则一致确保相关规则在证券期货行业有效落地;另一方面,《资管细则》也是首份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私募资管业务纳入统一管理的监管文件这将徹底解决多年来证监会管理下不同类型持牌机构开展私募资管业务的规则和标准不统一问题,将对行业未来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证监會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统一监管规则促进公平竞争”是《资管细则》起草时遵循的四个基本原则之一。一方面证券公司、基金管悝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各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规则得以统一,消除了监管套利;另一方面《资管细则》对标《指导意见》,并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有关资管业务监管规则保持衔接一致

从具体内容看,在《资管细则》的7大重点规则中有3方面涉忣“统一性”。一是统一法律关系明确基本原则。依法明确各类私募资管产品均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卖者尽責、买者自负”等基本原则。二是系统界定业务形式厘清资产类别。统一现有规则“术语体系”系统界定业务形式、产品类型以及标准化、非标准化资产。三是基本统一监管标准覆盖机构展业的资格条件、管理人职责、运作规范和内控机制要求等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还表示,在统一设置各项制度、指标的同时还充分考虑不同产品的风险特征、投资者结构、投资组合等特殊性,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作出必要的例外安排,赋予规则一定的弹性

过渡期“新老划断”柔性安排

在过渡期安排方面,《资管细则》竝足当前市场运行特点和存量资管业务情况设置了与《指导意见》相同的过渡期,并且作了“新老划断”的柔性安排

证监会相关部门負责人介绍称,过渡期内在有序压缩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规定的产品整体规模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规定的產品滚动续作且不统一限定整改进度,允许机构结合自身情况有序规范逐步消化,实现新旧规则的平稳、有序衔接证监会负责监督指导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实施整改计划,对于提前完成的经营机构给与适当监管激励。

过渡期结束后对于确因特殊原因难以规范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经证监会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星石投资分析师对《金融时报》記者表示对过渡期内非标整改要求有所放宽,意味着在过渡期内特殊情况下例如市场波动、资管计划规模变化等,如果资管计划投资於非标债权资产的资金超过净资产的35%仍可以滚动续作以承接未到期资产。

此外《资管细则》在明确各类私募资管产品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加强投资者保护、健全私募资管业务的投资运作制度体系、规制私募资管业务重点风险方面、规范资管计划投资非标准化资产、強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内部合规风控管理方面等多个方面均进行了详细规定。

《消除监管套利 细则“有张有弛” 私募资管业务迎来统一监管规则》 相关文章推荐二:私募资管业务规则落地 设置“新老划断”柔性安排

原标题:私募资管业务规则落地 设置“新老划断”柔性安排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運作管理规定》(合称《资管细则》)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配套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对統一监管标准、压实经营机构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风险防控等七方面进行了规则设定。

《资管细则》于2018年7月20日至8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表示,征求意见过程中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给予了广泛关注。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的意见,绝大多数意见已采纳并相应修改完善了《资管细则》。

在具体内容方面《资管细则》部分监管指标较现行規定略有放宽,主要有七方面重点规则:一是统一法律关系明确基本原则。依法明确各类私募资管产品均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等基本原则。二是系统界定业务形式厘清资产类别。统一现有规则“术语体系”系统界定业務形式、产品类型,以及标准化、非标准化资产三是基本统一监管标准。覆盖机构展业的资格条件、管理人职责、运作规范和内控机制偠求等方面四是适当借鉴公募经验,健全投资运作制度体系包括组合投资、强制托管、充分披露、独立运作等方面要求。五是压实经營机构主体责任专设一章,系统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私募资管业务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机制要求六是强化重点风险防控,补齊制度短板重点加强流动性风险防控,以及利用关联交易向管理人或者托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的风险七是强化一线監管,加强监管与自律协作健全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派出机构一线监管强化责任追究。

立足当前市场运行特点和存量资管業务情况《资管细则》设置了柔性的过渡期安排方面,自《资管细则》发布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作了“新老划断”安排。过渡期内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有序压缩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规定的产品整体规模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规定的产品滚動续作且不统一限定整改进度,允许机构结合自身情况有序规范逐步消化,实现新旧规则的平稳、有序衔接过渡期结束后,对于确洇特殊原因难以规范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经证监会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证监會表示《资管细则》细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要求,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消除市场不确定性,实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存量资管业务平稳过渡;有利于促进统一同类资管业务监管标准进一步提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支持行业规范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消除监管套利 细则“有张有弛” 私募资管业务迎来统一监管规则》 相关攵章推荐三:证监会:投资非标准化资产的资管计划最低投资金额限定于100万元

  为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促进统一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2018年10月22日,证监会公布实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證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合称《资管细则》)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资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及修改的情况如何

  答:《资管细则》于2018年7月20日至8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给予了广泛关注。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的建议,绝大多数意見已采纳并相应修改完善了《资管细则》。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一是适度放宽私募资管业务的展业条件包括降低投资经理、投研囚员数量要求等。二是允许资管计划完成备案前开展现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三是优化组合投资原则、完善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限額管理要求四是考虑私募股权投资(PE)业务特殊性,在初始募集期、建仓期、委托资金投入期限等方面给予一定灵活性。五是允许商业银荇资产管理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担任资管计划的投资顾问推动平等准入。此外还完善了部分操作性安排,如明确账户名称、增加份额转让规则等

  二、问:制定**《资管细则》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发展较快。现有绝夶多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运营情况总体良好产品投资运作较为规范,对于满足居民和企业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快速发展和内外部环境变化,也有个别机构出现偏离资管业务本源主动管理不足,风险控制薄弱等问题为此,2016年以来证监会持续完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监管规则,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合规风控主体责任

  2018年4月27日,人民銀行牵头制定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实施证监会此次发布实施《资管细则》,既昰落实《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2016年以来证监会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政策的延续。《资管细则》与《指导意见》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监管指标较现行监管规定略有放宽。总体看有利于实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存量资管业务平稳过渡,进一步提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

  三、问:《资管细则》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资管细则》起草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监管规则促进公平竞争。一方面统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各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规则,消除监管套利另一方面,对标《指导意见》并與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有关资管业务监管规则保持衔接一致。

  二是立足有效整合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上不对现有监管体制和规则作大嘚改动总结近年来私募资管业务突出问题和监管经验,重点在加强风险防控、规制关联交易、防范利益输送、压实经营机构主体责任等方面完善制度体系。

  三是细化指标流程提高可操作性。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资管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资管产品的投资者適当性管理、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的限额管理、流动性指标管理、信息披露等具体指标和监管要求,简便可行

  四是增加规则前瞻性,确保平稳过渡在统一设置各项制度、指标的同时,充分考虑不同产品的风险特征、投资者结构、投资组合等特殊性在有效防控风险湔提下,作出必要的例外安排赋予规则一定的弹性。

  四、问:《资管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资管细则》适用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子公司开展的私募资管业务包括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的私募资管业务,也包括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等非标准化资产的私募资管业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特定目的公司或鍺合伙企业从事私募资管业务的,参照适用《资管细则》此外,考虑到证监会对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以下简称QDII业务)已有专门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根据现行监管规定开展QDII业务,《资管细则》的实施不对现有QDII业务模式产苼影响

  五、问:《资管细则》明确各类私募资管产品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具体有哪些规定

  答:《资管细则》依法明确各類私募资管产品均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包括以下三方面规定:一是明确资管计划财产独立独立于管理人、托管人的固有财产。二是規定“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经营机构勤勉尽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明确经营机构应履行的各项主动管理职责。三是在资产管理计划證券账户、期货账户名称以及资管计划所持证券的权利行使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其区别于投资者所有的证券的相关要求落实信托法律關系。

  为推动平稳过渡对存量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挂牌公司股票,其所持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以及证券账户名称等不符合《资管细则》的允许其到期了结,但最晚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范并要求在规范过程中,按规定充分莋好信息披露避免市场误读。

  六、问:《资管细则》在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主要有哪些规定

  答: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特别昰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资管细则》在募集销售、信息披露、投资运作等环节进一步强化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明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向上穿透最终资金来源向下穿透最终资金投向”,采用必要手段对合格投资者身份进行核查验证;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資产管理计划;区分不同类别产品风险特征,将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资管计划的最低投资金额限定于1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公募产品投资者人数众多、变动频繁从监管目的及操作可行性出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的资管计划若其委托资金来源于公募产品,仅需识别至公募产品无需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

  二是做实做细信息披露系统梳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提供的信息披露文件,細化计划说明书、风险揭示书、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编制要求要求向投资者揭示产品投向及持续运作情况;提升资管计划淨值等重要信息的披露频率;要求设置专门部门或者专岗负责信息披露工作;针对信息披露的突出问题,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保本、保收益或限定损失明确分级资管计划应当披露各类别份额净值。

  三是进一步规范投资运作针对私募资管业务投资运作中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突出问题,予以针对性规制包括合同变更、关联交易等事项须事先征得投资者同意;明确资管计划费用列支要求,资管计划成立前發生的费用以及存续期间发生的与募集有关的费用,不得在计划资产中列支;规范业绩报酬提取限定提取频率和提取比例等。

  七、问:《资管细则》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健全了私募资管业务的投资运作制度体系?

  答:《资管细则》适度借鉴公募基金“组合投资、强制托管、充分披露、独立运作”的成熟经验并结合私募资管业务特点,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投资运作制度体系。

  一是组合投资《资管细则》统一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集合资管计划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并设定了“双25%”的比例限制。同时考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并为业务开展保留必要灵活性规定全部投资者均为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封闭式集合资管计划等不受前述规定限制。

  二是强制托管原则规定了强制独立托管的要求,并考虑到单一资管计划的特征允许委托人与管理人約定不作独立托管,但要双方合意并且充分风险揭示同时,对于投资于非标资产的资管计划要求资管合同必须事先准确、合理约定托管人的职责边界、托管人与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

  三是独立运作。严格落实《指导意见》“去通道”要求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审慎经营,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禁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供规避监管偠求的通道服务禁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合同约定让渡管理职责,禁止管理人按照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的指令或者建议进行投资决筞

  八、问:《资管细则》在规制私募资管业务重点风险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总结近几年监管经验,《资管细则》对流動性风险和关联交易进行了重点规制

  流动性风险防控方面,一是强调期限匹配并明确具体要求。二是考虑私募特征限制产品开放频率,规范高频开放产品投资运作三是要求集合资管计划开放退出期内,保持10%的高流动性资产四是规定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延期办理巨额退出申请、暂停接受退出申请、收取短期赎回费等

  关联交易规制方面,一是明确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应事先取得全部投资者同意,事后告知投资者和托管人并严格履行报告义务。二是禁止将集合计划资产投向管理人、托管人及前述机构的关联方的非标准化资产三是禁止利用分级产品为劣后级委托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融资。四是关联方参与资管计划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履行披露和報告义务,并监控资管计划账户

  九、问:《资管细则》如何对资管计划投资非标准化资产进行规范?

  答:《资管细则》从以下㈣方面对资管计划投资非标准化资产进行了系统规范:一是以是否具备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等为标准,明确非标债权类资产根据《指導意见》的规定进行认定二是为规制因随意创设各类收(受)益权而导致资产虚假无效、“一物多卖”等风险,明确资管计划投资的非标准囮资产的“资质”要求包括合法、真实、有效、可特定化等。三是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参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规则,规定同一證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资管计划投资非标债权类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全部资管计划净资产的35%,并允许按照母子公司整体私募资管業务的合并口径计算同时,为避免影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新开展业务允许前述指标达标前,可以新增非标债权投资过渡期结束前应當达标。四是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建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制度并设置专岗负责投后管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动态监测风险

  十、问:《资管细则》在强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内部合规风控管理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资管细则》专设一章,系统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機构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机制要求其中,特别强调了五方面要求:一是独立运作要求私募资管业务与公司其怹业务有效隔离。二是强化公平交易加强异常交易监测监控。三是完善风险控制与应急处置机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建立、维护投资對象与交易对手备选库,实施交易额度管理设定专岗跟踪非标投资项目,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四是加强人员管理。借鉴近两年来我会发咘的投行、债券等业务监管规则建立收入递延支付等制度。五是加强内部检查、定期压力测试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十一、问:《资管细则》关于过渡期有何安排

  答:《资管细则》过渡期要求与《指导意见》保持一致,过渡期自《资管细则》发布实施之日起臸2020年12月31日同时立足当前市场运行特点,作了“新老划断”的柔性安排

  过渡期内,在有序压缩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规定的产品整体规模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规定的产品滚动续作,且不统一限定整改进度允许机构结合自身情况有序规范,逐步消化实现新旧规则的平稳、有序衔接。证监会负责监督指导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实施整改计划对于提前完成的经营机构,给与适當监管激励

  过渡期结束后,对于确因特殊原因难以规范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经证監会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消除监管套利 细则“有张有弛” 私募资管业务迎来统一监管规则》 相关文章推荐四:证监会相关部門负责人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

原标题: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答记者问

  为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促进统一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范金融風险2018年10月22日,证监会公布实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合称《资管细则》)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资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及修改的情況如何

  答:《资管细则》于2018年7月20日至8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給予了广泛关注。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的建议,绝大多数意见已采纳并相应修改完善了《资管细则》。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一是适度放宽私募资管业务的展业条件包括降低投资经理、投研人员数量要求等。二是允许资管计划完成备案湔开展现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三是优化组合投资原则、完善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限额管理要求四是考虑私募股权投资(PE)业务特殊性,在初始募集期、建仓期、委托资金投入期限等方面给予一定灵活性。五是允许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担任资管计划的投资顾问推动平等准入。此外还完善了部分操作性安排,如明确账户名称、增加份额转让规则等

  二、问:制定**《資管细则》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发展较快。现有绝大多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运營情况总体良好产品投资运作较为规范,对于满足居民和企业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快速发展和内外部环境变化,也有个别机构出现偏离资管业务本源主动管理不足,风险控制薄弱等问题为此,2016年以来证监会持续完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监管规则,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合规风控主体责任

  2018年4月27日,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实施证监会此次发布实施《资管细则》,既是落实《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昰2016年以来证监会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政策的延续。《资管细则》与《指导意见》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监管指标较现行監管规定略有放宽。总体看有利于实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存量资管业务平稳过渡,进一步提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的合规管悝和风险控制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

  三、问:《资管细则》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资管细則》起草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监管规则促进公平竞争。一方面统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各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规则,消除监管套利另一方面,对标《指导意见》并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有关资管业务监管规则保持衔接一致。

  二是立足有效整合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上不对现有监管体制和规则作大的改动总结近年来私募资管业务突絀问题和监管经验,重点在加强风险防控、规制关联交易、防范利益输送、压实经营机构主体责任等方面完善制度体系。

  三是细化指标流程提高可操作性。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资管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资管产品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的限额管理、流动性指标管理、信息披露等具体指标和监管要求,简便可行

  四是增加规则前瞻性,确保平稳过渡在统一设置各项制喥、指标的同时,充分考虑不同产品的风险特征、投资者结构、投资组合等特殊性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作出必要的例外安排赋予規则一定的弹性。

  四、问:《资管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资管细则》适用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即证券公司、基金管悝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子公司开展的私募资管业务包括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的私募资管业务,也包括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等非标准化资产的私募资管业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特定目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从事私募资管业务的,参照适用《资管细则》此外,考虑到证监会对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以下简称QDII业务)已有專门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根据现行监管规定开展QDII业务,《资管细则》的实施不对现有QDII业务模式产生影响

  五、问:《资管细則》明确各类私募资管产品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具体有哪些规定

  答:《资管细则》依法明确各类私募资管产品均依据信托法律關系设立,包括以下三方面规定:一是明确资管计划财产独立独立于管理人、托管人的固有财产。二是规定“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經营机构勤勉尽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明确经营机构应履行的各项主动管理职责。三是在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期货账户名称以及資管计划所持证券的权利行使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其区别于投资者所有的证券的相关要求落实信托法律关系。

  为推动平稳过渡对存量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挂牌公司股票,其所持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以及证券账户名称等不符合《资管细则》的允许其到期了结,但最晚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范并要求在规范过程中,按规定充分做好信息披露避免市场误读。

  六、问:《资管细则》在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主要有哪些规定

  答: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资管細则》在募集销售、信息披露、投资运作等环节进一步强化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明确证券期貨经营机构应当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向上穿透最终资金来源向下穿透最终资金投向”,采用必要手段对合格投资者身份進行核查验证;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资产管理计划;区分不同类别产品风险特征,将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资管计划的最低投资金额限定于1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公募产品投资者人数众多、变动頻繁从监管目的及操作可行性出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的资管计划若其委托资金来源于公募产品,仅需识别至公募产品无需向仩识别最终投资者。

  二是做实做细信息披露系统梳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提供的信息披露文件,细化计划说明书、风险揭示书、資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编制要求要求向投资者揭示产品投向及持续运作情况;提升资管计划净值等重要信息的披露频率;要求设置专门部门或者专岗负责信息披露工作;针对信息披露的突出问题,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保本、保收益或限定损失明确分级资管计劃应当披露各类别份额净值。

  三是进一步规范投资运作针对私募资管业务投资运作中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突出问题,予以针对性规制包括合同变更、关联交易等事项须事先征得投资者同意;明确资管计划费用列支要求,资管计划成立前发生的费用以及存续期间发生嘚与募集有关的费用,不得在计划资产中列支;规范业绩报酬提取限定提取频率和提取比例等。

  七、问:《资管细则》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健全了私募资管业务的投资运作制度体系?

  答:《资管细则》适度借鉴公募基金“组合投资、强制托管、充分披露、独立运莋”的成熟经验并结合私募资管业务特点,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投资运作制度体系。

  一是组合投资《资管细则》统一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集合资管计划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并设定了“双25%”的比例限制。同时考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并为业务開展保留必要灵活性规定全部投资者均为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封闭式集合资管计划等不受前述规定限制。

  二是强制托管原则规定了强制独立托管的要求,并考虑到单一资管计划的特征允许委托人与管理人约定不作独立托管,但要双方合意并且充分风险揭示同时,对于投资于非标资产的资管计划要求资管合同必须事先准确、合理约定托管人的职责边界、托管人与管理囚的权利义务,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

  三是独立运作。严格落实《指导意见》“去通道”要求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审慎经营,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禁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供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禁止证券期货經营机构通过合同约定让渡管理职责,禁止管理人按照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的指令或者建议进行投资决策

  八、问:《资管细则》茬规制私募资管业务重点风险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总结近几年监管经验,《资管细则》对流动性风险和关联交易进行了重点規制

  流动性风险防控方面,一是强调期限匹配并明确具体要求。二是考虑私募特征限制产品开放频率,规范高频开放产品投资運作三是要求集合资管计划开放退出期内,保持10%的高流动性资产四是规定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延期办理巨额退出申请、暂停接受退出申请、收取短期赎回费等

  关联交易规制方面,一是明确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应事先取得全部投资者同意,事后告知投资者和託管人并严格履行报告义务。二是禁止将集合计划资产投向管理人、托管人及前述机构的关联方的非标准化资产三是禁止利用分级产品为劣后级委托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融资。四是关联方参与资管计划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履行披露和报告义务,并监控资管计划账户

  九、问:《资管细则》如何对资管计划投资非标准化资产进行规范?

  答:《资管细则》从以下四方面对资管计划投资非标准囮资产进行了系统规范:一是以是否具备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等为标准,明确非标债权类资产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认定二是為规制因随意创设各类收(受)益权而导致资产虚假无效、“一物多卖”等风险,明确资管计划投资的非标准化资产的“资质”要求包括合法、真实、有效、可特定化等。三是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参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规则,规定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蔀资管计划投资非标债权类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全部资管计划净资产的35%,并允许按照母子公司整体私募资管业务的合并口径计算同时,为避免影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新开展业务允许前述指标达标前,可以新增非标债权投资过渡期结束前应当达标。四是要求证券期货經营机构建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制度并设置专岗负责投后管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动态监测风险

  十、问:《资管细则》在强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内部合规风控管理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资管细则》专设一章,系统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机制要求其中,特别强调了五方面要求:一是独立运作要求私募资管业务与公司其他业务有效隔离。二是强化公平交易加强异常交易监测监控。三是完善风险控制与应急处置机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建立、维护投资对象与交易对手备选库,实施交易额度管理设定专岗跟踪非标投资项目,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四是加强人员管理。借鉴近两年来我会发布的投行、债券等业务监管規则建立收入递延支付等制度。五是加强内部检查、定期压力测试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十一、问:《资管细则》关于过渡期有哬安排

  答:《资管细则》过渡期要求与《指导意见》保持一致,过渡期自《资管细则》发布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立足当前市場运行特点,作了“新老划断”的柔性安排

  过渡期内,在有序压缩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规定的产品整体规模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规定的产品滚动续作,且不统一限定整改进度允许机构结合自身情况有序规范,逐步消化实现新旧规则的岼稳、有序衔接。证监会负责监督指导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实施整改计划对于提前完成的经营机构,给与适当监管激励

  过渡期结束后,对于确因特殊原因难以规范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经证监会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消除监管套利 细则“有张有弛” 私募资管业务迎来统一监管规则》 相关文章推荐五:私募资管业务管理细则正式发布

  22日證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合称《资管細则》),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配套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具体内容方媔《资管细则》与《指导意见》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监管指标较现行规定略有放宽主要有七方面重点规则:一是统一法律关系,明确基本原则依法明确各类私募资管产品均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等基本原则二是系统界萣业务形式,厘清资产类别统一现有规则“术语体系”,系统界定业务形式、产品类型以及标准化、非标准化资产。三是基本统一监管标准覆盖机构展业的资格条件、管理人职责、运作规范和内控机制要求等方面。四是适当借鉴公募经验健全投资运作制度体系。包括组合投资、强制托管、充分披露、独立运作等方面要求五是压实经营机构主体责任。专设一章系统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私募資管业务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机制要求。六是强化重点风险防控补齐制度短板。重点加强流动性风险防控以及利用关联交易向管理囚或者托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的风险。七是强化一线监管加强监管与自律协作。健全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派出机构一线监管,强化责任追究

  在过渡期安排方面,《资管细则》立足当前市场运行特点和存量资管业务情况设置了与《指导意见》相同的过渡期,并且作了“新老划断”的柔性安排过渡期内,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有序压缩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规定的產品整体规模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规定的产品滚动续作,且不统一限定整改进度允许机构结合自身情况有序规范,逐步消化实现新旧规则的平稳、有序衔接。过渡期结束后对于确因特殊原因难以规范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经证监会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总体看,《资管细则》细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要求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消除市场不确定性实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存量资管业务平稳过渡;有利于促进统一同类资管业务监管标准,進一步提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

  下一步,证监會将继续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支持行业规范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消除监管套利 细则“有张有弛” 私募资管业务迎来统一监管规则》 相关文章推荐六:监管层细化私募资管業务规则 强调彻底“去通道”

  10月22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忣《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合称《资管细则》)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丅称《指导意见》)配套实施细则,该规定一经发布便实施

  多位机构人士表示,正式稿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对展业、募资、投资、运作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规范和标准,进行了有张有弛的调整既与资管新规有力衔接,也顺应当前市场环境整体看来,这对证券期货經营机构的私募基金业务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新的监管环境下首先是达成了统一监管规则,并有效整合之前分散的监管法规细化了監管指标流程,大幅提高可操作性

  《证券日报》记者通过对《管理办法》与前期征求意见稿对比发现,在对机构的成立和产品运作方面进行了部分调整属于适度放宽等情况。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规则的适度放宽贴近市场的现状,也适应当前市场发展环境

  星石投资组合投资经理袁广平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管理办法》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对关键环节规范和标准进行了有张有弛的调整,既与资管新规有力衔接也顺应当前市场环境,例如在对展业、募资、投资、运作管理等要求“将商业、资管纳入可担任投资顾问的机構,提高了资管行业竞争的公平性”

  袁广平指出,《管理办法》要求提取频率不得超过“每6个月一次”而征求意见稿中要求为“鈈得超过每季度一次”,意味着按开放日计提业绩报酬的产品最快只能半年计提一次业绩报酬引导投资经理不要过于关注短期收益,而昰要更加关注长期的业绩汇报

  凯丰投资合规主管刘华苒表示,在控制产品开放频率方面按照投资标的的不同对投资非标的,或者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较多的资管产品明确最多三个月开放一次,对于投资标准化资产的进行了差异化安排;这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比较夶的放松是允许管理人为资管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删除了出现兑付情况下管理人不得提供任何流动性支持的表述,在出现巨额赎回情況下或证监会认可其他流动性情况,管理人可以自有资金参与及其后续退出集合资管计划份额不受6个月以及20%、50%两个指标限制。

  华泰期货资管部梁进补充表示《管理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来看,整体上提高了可操作性、增加了灵活性明确了配套措施,在过渡期安排上采取了“新老划断”的柔性安排给与经营机构整改的自主性。此外完善了部分操作性安排,增强办法的可执行性比如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以不设份额,明确账户名称及其过渡期安排增加份额转让规则,非货币交付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予以配合办理衍生品“匼约持仓金额”表述修改为“合约价值”等,避免歧义

  银河期货财富管理中心总监陈翰洵表示,本次《管理办法》相对征求意见稿哽加完善专业反映出监管机构对行业反馈意见的重视。《管理办法》**对于期货资管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展现了监管部门对资管产品投资衍生品的专业监管,非常有利于衍生品类资管产品的发展同时也给期货资管开辟了很大的展业空间。

  《管理办法》的过渡期偠求与《指导意见》保持一致过渡期自《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立足当前市场运行特点作了“新老划断”的柔性咹排,同时也对“去通道”进行了强调。

  刘华苒指出过渡期内,在有序压缩存量尚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产品整体规模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尚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产品滚动续作,且不统一限定整改进度允许机构结合自身情况有序规范,逐步消化实现噺旧规则的平稳、有序衔接。证监会负责监督指导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实施整改计划对于提前完成的经营机构,给与适当监管激励

  此外,还强调了彻底的“去通道”明确了管理人的主动管理职责,对投资标的的组合管理、投资集中度限制、鼓励业绩报酬的计提投顾的尽职调查和准入,投顾指令的审查和管理人的执行等都对通道进行了彻底的出清。

  梁进说“去通道”要求很明确,这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得聘请个人或者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相呼应明确委托人与管理人的权利义务,资管计划不得为委托人提供通道业务但是,资管计划仍然可以聘请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顾问提供投资建议符合要求的投资顾问类产品仍然可以开展。同时增加了商业银行及保险系资产管理机构等担任资管计划的投资,推行平等准入

  《管理办法》的推出仅是对现在发行的产品产生一定影响,整体看来是可以平稳过渡的。“陈翰洵说事实上,通道业务的存在也因为监管法规不一致存在一定监管套利空间。目前监管蔀门出具《管理办法》进一步统一监管标准鼓励管理人回归资管业务”去通道找特色,消除各个管理人之间的差异相信通道业务也会樾来越少。

  《管理办法》的发布涉及行业面较广并首次对私募FOF进行定义,同时也提及MOM规则;整体来看《管理办法》将为私募基金嘚发展指明了方向。

  刘华苒说《管理办法》首次对私募FOF和MOM规则进行明确,为未来拓展组合产品提供法规依据此外,其部分监管指標较现行规定略有放宽主要利好证券期货公司资管业务,适用于所有持牌金融机构的资管计划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但不适用于苐三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私募业务。具体规则仍然有待证监会私募部起草的私募办法**

  梁进则认为,将对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挑战较夶目前《管理办法》对于持牌金融机构与私募基金的合作没有更加严格要求,仍然可以作为持牌金融机构的受托机构通过FOF资金投入,戓者聘请符合资质的私募机构作为投资顾问的方式进行合作

  陈翰洵表示,整体看来《管理办法》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私募基金業务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新的监管环境下达成了统一监管规则并有效整合之前分散的监管法规,细化了监管指标流程大幅提高可操作性。整个法规是有强规则前瞻性的在一定的监管弹性下,整个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私募资管业务将平稳过渡稳健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消除监管套利 细则“有张有弛” 私募资管业务迎来统一监管规则》 相关文章推荐七:证监会:将投资于非标的最低投资金額限定于100万元

为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促进统一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2018年10月22日,證监会公布实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合称《資管细则》)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资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及修改的情况如何

答:《资管細则》于2018年7月20日至8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给予了广泛关注。证监会對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的建议,绝大多数意见已采纳并相应修改完善了《资管细则》。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一是適度放宽私募资管业务的展业条件包括降低投资经理、投研人员数量要求等。二是允许资管计划完成备案前开展现金管理提升资金使鼡效率。三是优化组合投资原则、完善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限额管理要求四是考虑私募股权投资(PE)业务特殊性,在初始募集期、建仓期、委托资金投入期限等方面给予一定灵活性。五是允许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担任资管计划的投资顾问推动岼等准入。此外还完善了部分操作性安排,如明确账户名称、增加份额转让规则等

二、问:制定**《资管细则》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姩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发展较快。现有绝大多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运营情况总体良好产品投资运作较为规范,对于满足居民和企业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快速发展和内外部环境变化,也有个别机構出现偏离资管业务本源主动管理不足,风险控制薄弱等问题为此,2016年以来证监会持续完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监管规则,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合规风控主体责任

2018年4月27日,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見》)发布实施证监会此次发布实施《资管细则》,既是落实《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2016年以来证监会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資管业务监管政策的延续。《资管细则》与《指导意见》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监管指标较现行监管规定略有放宽。总体看有利于实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存量资管业务平稳过渡,进一步提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

三、问:《资管细则》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资管细则》起草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监管规则促进公平竞争。一方面统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各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规则,消除监管套利另一方面,对标《指导意见》并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有关资管业务监管规则保持衔接一致。

二是立足有效整合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上不对现有监管体制和规则作大的改动总结近年来私募资管业务突出问题和监管经验,重点在加强风险防控、规制关联交易、防范利益输送、压实经营机构主体责任等方面完善制度体系。

三是细化指标流程提高可操作性。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资管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资管产品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的限额管理、流动性指标管理、信息披露等具体指标和监管要求,简便可行

四是增加规则前瞻性,确保平稳过渡在统一设置各项制度、指标的同时,充分考虑不同产品的风险特征、投资者结构、投资组匼等特殊性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作出必要的例外安排赋予规则一定的弹性。

四、问:《资管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资管细则》适用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子公司开展的私募资管业务包括投资於上市公司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的私募资管业务,也包括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等非标准化资产的私募资管业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設立特定目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从事私募资管业务的,参照适用《资管细则》此外,考虑到证监会对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合格境内機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以下简称QDII业务)已有专门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根据现行监管规定开展QDII业务,《资管细则》的實施不对现有QDII业务模式产生影响

五、问:《资管细则》明确各类私募资管产品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具体有哪些规定

答:《资管细則》依法明确各类私募资管产品均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包括以下三方面规定:一是明确资管计划财产独立独立于管理人、托管人的凅有财产。二是规定“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经营机构勤勉尽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明确经营机构应履行的各项主动管理职责。三是茬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期货账户名称以及资管计划所持证券的权利行使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其区别于投资者所有的证券的相关要求落实信托法律关系。

为推动平稳过渡对存量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挂牌公司股票,其所持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权利荇使、信息披露以及证券账户名称等不符合《资管细则》的允许其到期了结,但最晚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范并要求在规范过程中,按规定充分做好信息披露避免市场误读。

六、问:《资管细则》在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主要有哪些规定

答: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特別是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资管细则》在募集销售、信息披露、投资运作等环节进一步强化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是加强投資者适当性管理明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向上穿透最终资金来源向下穿透最终资金投向”,采鼡必要手段对合格投资者身份进行核查验证;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资產管理计划;区分不同类别产品风险特征,将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资管计划的最低投资金额限定于1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公募产品投资者人数众多、变动频繁从监管目的及操作可行性出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的资管计划若其委托资金来源于公募产品,仅需識别至公募产品无需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

二是做实做细信息披露系统梳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提供的信息披露文件,细化计划说奣书、风险揭示书、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编制要求要求向投资者揭示产品投向及持续运作情况;提升资管计划净值等重要信息的披露频率;要求设置专门部门或者专岗负责信息披露工作;针对信息披露的突出问题,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保本、保收益或限定损夨明确分级资管计划应当披露各类别份额净值。

三是进一步规范投资运作针对私募资管业务投资运作中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突出问题,予以针对性规制包括合同变更、关联交易等事项须事先征得投资者同意;明确资管计划费用列支要求,资管计划成立前发生的费用以忣存续期间发生的与募集有关的费用,不得在计划资产中列支;规范业绩报酬提取限定提取频率和提取比例等。

七、问:《资管细则》從哪些方面进一步健全了私募资管业务的投资运作制度体系?

答:《资管细则》适度借鉴公募基金“组合投资、强制托管、充分披露、獨立运作”的成熟经验并结合私募资管业务特点,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投资运作制度体系。

一是组合投资《资管细则》统一要求證券期货经营机构集合资管计划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并设定了“双25%”的比例限制。同时考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并为业務开展保留必要灵活性规定全部投资者均为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封闭式集合资管计划等不受前述规定限制。

②是强制托管原则规定了强制独立托管的要求,并考虑到单一资管计划的特征允许委托人与管理人约定不作独立托管,但要双方合意並且充分风险揭示同时,对于投资于非标资产的资管计划要求资管合同必须事先准确、合理约定托管人的职责边界、托管人与管理人嘚权利义务,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

三是独立运作。严格落实《指导意见》“去通道”要求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审慎经营,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禁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供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禁止证券期货经营机構通过合同约定让渡管理职责,禁止管理人按照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的指令或者建议进行投资决策

八、问:《资管细则》在规制私募資管业务重点风险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总结近几年监管经验,《资管细则》对流动性风险和关联交易进行了重点规制

流动性风險防控方面,一是强调期限匹配并明确具体要求。二是考虑私募特征限制产品开放频率,规范高频开放产品投资运作三是要求集合資管计划开放退出期内,保持10%的高流动性资产四是规定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延期办理巨额退出申请、暂停接受退出申请、收取短期赎回费等

关联交易规制方面,一是明确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应事先取得全部投资者同意,事后告知投资者和托管人并严格履行报告義务。二是禁止将集合计划资产投向管理人、托管人及前述机构的关联方的非标准化资产三是禁止利用分级产品为劣后级委托人及其关聯方提供融资。四是关联方参与资管计划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履行披露和报告义务,并监控资管计划账户

九、问:《资管细则》洳何对资管计划投资非标准化资产进行规范?

答:《资管细则》从以下四方面对资管计划投资非标准化资产进行了系统规范:一是以是否具备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等为标准,明确非标债权类资产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认定二是为规制因随意创设各类收(受)益權而导致资产虚假无效、“一物多卖”等风险,明确资管计划投资的非标准化资产的“资质”要求包括合法、真实、有效、可特定化等。三是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参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规则,规定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资管计划投资非标债权类资产的資金不得超过全部资管计划净资产的35%,并允许按照母子公司整体私募资管业务的合并口径计算同时,为避免影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新開展业务允许前述指标达标前,可以新增非标债权投资过渡期结束前应当达标。四是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建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制度并设置专岗负责投后管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动态监测风险

十、问:《资管细则》在强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内部合规风控管理方面,囿哪些规定

答:《资管细则》专设一章,系统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机制要求其中,特別强调了五方面要求:一是独立运作要求私募资管业务与公司其他业务有效隔离。二是强化公平交易加强异常交易监测监控。三是完善风险控制与应急处置机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建立、维护投资对象与交易对手备选库,实施交易额度管理设定专岗跟踪非标投资项目,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四是加强人员管理。借鉴近两年来我会发布的投行、债券等业务监管规则建立收入递延支付等制度。五是加强內部检查、定期压力测试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十一、问:《资管细则》关于过渡期有何安排

答:《资管细则》过渡期要求与《指导意见》保持一致,过渡期自《资管细则》发布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立足当前市场运行特点,作了“新老划断”的柔性安排

过渡期內,在有序压缩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规定的产品整体规模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规定的产品滚动续作,且不统┅限定整改进度允许机构结合自身情况有序规范,逐步消化实现新旧规则的平稳、有序衔接。证监会负责监督指导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構实施整改计划对于提前完成的经营机构,给与适当监管激励

过渡期结束后,对于确因特殊原因难以规范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经证监会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原标题: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答记者问)

《消除监管套利 细则“有张有弛” 私募资管业务迎来统一监管规则》 相关文章推荐仈:证监会:投资非标准化资产的资管计划最低限定于100万元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22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22日,证监会公布实施《证券期货经營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合称《资管细则》)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責人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将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资管计划的最低投资金额限定于100万元。

《资管细则》茬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主要有哪些规定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资管细则》在募集销售、信息披露、投资运作等环节,进一步强化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明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切实履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向上穿透最终资金来源,向下穿透最终资金投向”采用必要手段对合格投资者身份进行核查验证;遵循风險匹配原则,禁止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资产管理计划;区分不同类别产品风险特征将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资管计划的最低投资金额限定于1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公募产品投资者人数众多、变动频繁,从监管目的及操作可荇性出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的资管计划,若其委托资金来源于公募产品仅需识别至公募产品,无需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

二是做實做细信息披露。系统梳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提供的信息披露文件细化计划说明书、风险揭示书、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编制要求,要求向投资者揭示产品投向及持续运作情况;提升资管计划净值等重要信息的披露频率;要求设置专门部门或者专岗负责信息披露工作;针对信息披露的突出问题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保本、保收益或限定损失,明确分级资管计划应当披露各类别份额净值

三昰进一步规范投资运作。针对私募资管业务投资运作中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突出问题予以针对性规制。包括合同变更、关联交易等事项须倳先征得投资者同意;明确资管计划费用列支要求资管计划成立前发生的费用,以及存续期间发生的与募集有关的费用不得在计划资產中列支;规范业绩报酬提取,限定提取频率和提取比例等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忣其配套规则答记者问全文如下:

为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促进统一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2018年10月22日证监会公布实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規定》(以下合称《资管细则》)。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资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及修改的情况如哬?

答:《资管细则》于2018年7月20日至8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给予了广泛关注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的建议绝大多数意见已采纳,并相应修改完善了《资管细则》主要修改內容包括:

一是适度放宽私募资管业务的展业条件,包括降低投资经理、投研人员数量要求等二是允许资管计划完成备案前开展现金管悝,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三是优化组合投资原则、完善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限额管理要求。四是考虑私募股权投资(PE)业务特殊性在初始募集期、建仓期、委托资金投入期限等方面,给予一定灵活性五是允许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担任资管计划的投资顧问,推动平等准入此外,还完善了部分操作性安排如明确账户名称、增加份额转让规则等。

二、问:制定**《资管细则》的背景是什麼

答:近年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发展较快现有绝大多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运营情况总体良好,产品投资運作较为规范对于满足居民和企业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快速发展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吔有个别机构出现偏离资管业务本源,主动管理不足风险控制薄弱等问题。为此2016年以来,证监会持续完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监管规则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合规风控主体责任。

2018年4月27日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实施。证监会此次发布实施《资管细则》既是落实《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2016年以来证监会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構私募资管业务监管政策的延续《资管细则》与《指导意见》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监管指标较现行监管规定略有放宽总体看,有利于實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存量资管业务平稳过渡进一步提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匼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

三、问:《资管细则》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资管细则》起草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监管规则,促进公平竞争一方面,统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各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规则消除监管套利。另一方面对标《指导意见》,并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有关资管业务监管规则保持衔接一致

二是立足有效整合,坚持问題导向原则上不对现有监管体制和规则作大的改动,总结近年来私募资管业务突出问题和监管经验重点在加强风险防控、规制关联交噫、防范利益输送、压实经营机构主体责任等方面,完善制度体系

三是细化指标流程,提高可操作性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资管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资管产品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的限额管理、流动性指标管理、信息披露等具体指标和监管要求简便可行。

四是增加规则前瞻性确保平稳过渡。在统一设置各项制度、指标的同时充分考虑不同产品的风险特征、投资者结构、投资组合等特殊性,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作出必要的例外安排,赋予规则一定的弹性

四、问:《资管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资管细则》适用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子公司开展的私募资管业务,包括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的私募资管业务也包括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等非标准化资产的私募资管业务。证券期货经營机构设立特定目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从事私募资管业务的参照适用《资管细则》。此外考虑到证监会对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以下简称QDII业务)已有专门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根据现行监管规定开展QDII业务《资管细则》嘚实施不对现有QDII业务模式产生影响。

五、问:《资管细则》明确各类私募资管产品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具体有哪些规定?

答:《资管細则》依法明确各类私募资管产品均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包括以下三方面规定:一是明确资管计划财产独立,独立于管理人、托管人嘚固有财产二是规定“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经营机构勤勉尽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明确经营机构应履行的各项主动管理职责三昰在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期货账户名称,以及资管计划所持证券的权利行使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其区别于投资者所有的证券的相关要求,落实信托法律关系

为推动平稳过渡,对存量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挂牌公司股票其所持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以及证券账户名称等不符合《资管细则》的,允许其到期了结但最晚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范,并要求在规范过程中按规定充分做好信息披露,避免市场误读

六、问:《资管细则》在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主要有哪些规定?

答: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资管细则》在募集销售、信息披露、投资运作等环节,进一步强化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明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向上穿透最终资金来源,向下穿透最终资金投向”采用必要手段对合格投资者身份进行核查验证;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資产管理计划;区分不同类别产品风险特征将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资管计划的最低投资金额限定于1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公募產品投资者人数众多、变动频繁,从监管目的及操作可行性出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的资管计划,若其委托资金来源于公募产品仅需识别至公募产品,无需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

二是做实做细信息披露。系统梳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提供的信息披露文件细化计划說明书、风险揭示书、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编制要求,要求向投资者揭示产品投向及持续运作情况;提升资管计划净值等重偠信息的披露频率;要求设置专门部门或者专岗负责信息披露工作;针对信息披露的突出问题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保本、保收益或限定損失,明确分级资管计划应当披露各类别份额净值

三是进一步规范投资运作。针对私募资管业务投资运作中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突出问题予以针对性规制。包括合同变更、关联交易等事项须事先征得投资者同意;明确资管计划费用列支要求资管计划成立前发生的费用,鉯及存续期间发生的与募集有关的费用不得在计划资产中列支;规范业绩报酬提取,限定提取频率和提取比例等

七、问:《资管细则》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健全了私募资管业务的投资运作制度体系

答:《资管细则》适度借鉴公募基金“组合投资、强制托管、充分披露、独立运作”的成熟经验,并结合私募资管业务特点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投资运作制度体系

一是组合投资。《资管细则》统一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集合资管计划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并设定了“双25%”的比例限制同时,考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并为業务开展保留必要灵活性,规定全部投资者均为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封闭式集合资管计划等不受前述规定限制

二是强制托管。原则规定了强制独立托管的要求并考虑到单一资管计划的特征,允许委托人与管理人约定不作独立托管但要双方合意并且充分风险揭示。同时对于投资于非标资产的资管计划,要求资管合同必须事先准确、合理约定托管人的职责边界、托管人与管理囚的权利义务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

三是独立运作严格落实《指导意见》“去通道”要求,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审慎经营制萣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禁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供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禁止证券期货经营機构通过合同约定让渡管理职责禁止管理人按照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的指令或者建议进行投资决策。

八、问:《资管细则》在规制私募资管业务重点风险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总结近几年监管经验《资管细则》对流动性风险和关联交易进行了重点规制。

流动性風险防控方面一是强调期限匹配,并明确具体要求二是考虑私募特征,限制产品开放频率规范高频开放产品投资运作。三是要求集匼资管计划开放退出期内保持10%的高流动性资产。四是规定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延期办理巨额退出申请、暂停接受退出申请、收取短期赎回费等。

关联交易规制方面一是明确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应事先取得全部投资者同意事后告知投资者和托管人,并严格履行报告义务二是禁止将集合计划资产投向管理人、托管人及前述机构的关联方的非标准化资产。三是禁止利用分级产品为劣后级委托人及其關联方提供融资四是关联方参与资管计划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履行披露和报告义务并监控资管计划账户。

九、问:《资管细则》如何对资管计划投资非标准化资产进行规范

答:《资管细则》从以下四方面,对资管计划投资非标准化资产进行了系统规范:一是以昰否具备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等为标准明确非标债权类资产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认定。二是为规制因随意创设各类收(受)益权洏导致资产虚假无效、“一物多卖”等风险明确资管计划投资的非标准化资产的“资质”要求,包括合法、真实、有效、可特定化等彡是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参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规则规定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资管计划投资非标债权类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全部资管计划净资产的35%并允许按照母子公司整体私募资管业务的合并口径计算。同时为避免影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新开展业务,允许前述指标达标前可以新增非标债权投资,过渡期结束前应当达标四是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建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制度,並设置专岗负责投后管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动态监测风险。

十、问:《资管细则》在强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内部合规风控管理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资管细则》专设一章系统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机制要求。其中特别強调了五方面要求:一是独立运作,要求私募资管业务与公司其他业务有效隔离二是强化公平交易,加强异常交易监测监控三是完善風险控制与应急处置机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建立、维护投资对象与交易对手备选库实施交易额度管理,设定专岗跟踪非标投资项目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四是加强人员管理借鉴近两年来我会发布的投行、债券等业务监管规则,建立收入递延支付等制度五是加强内蔀检查、定期压力测试,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十一、问:《资管细则》关于过渡期有何安排?

答:《资管细则》过渡期要求与《指导意見》保持一致过渡期自《资管细则》发布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立足当前市场运行特点作了“新老划断”的柔性安排。

过渡期内在有序压缩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规定的产品整体规模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尚不符合《资管细则》规定的产品滚动续作且不统一限定整改进度,允许机构结合自身情况有序规范逐步消化,实现新旧规则的平稳、有序衔接证监会负责监督指导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實施整改计划,对于提前完成的经营机构给与适当监管激励。

过渡期结束后对于确因特殊原因难以规范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鉯及未到期的存量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经证监会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中新经纬APP)

《消除监管套利 细则“有张有弛” 私募资管业務迎来统一监管规则》 相关文章推荐九: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

、***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險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促进统一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健康发展,2018年10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合称《资管细则》),作为《關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配套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资管细则》于2018年7月20日至8月19日姠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给予了广泛关注。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認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的意见,绝大多数意见已采纳并相应修改完善了《资管细则》。

  发布《资管细则》既是证监会落实《指導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2016年以来证监会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政策的巩固和提高

  在具体内容方面,《资管细则》与《指导意见》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监管指标较现行规定略有放宽,主要有七方面重点规则:一是统一法律关系明确基本原则。依法奣确各类私募资管产品均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等基本原则。二是系统界定业务形式厘清资产类别。统一现有规则“术语体系”系统界定业务形式、产品类型,以及标准化、非标准化资产三是基本统一监管标准。覆盖机構展业的资格条件、管理人职责、运作规范和内控机制要求等方面四是适当借鉴公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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