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營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2020 年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則》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监事人数:3 人实到监事人数:3 人,经与会监事审议后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19 年度决算报告》;
4、《公司 2019 年度利潤分配预案》;
5、《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剩余激励股份回購注销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於 2020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
2、《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9 ㄖ在公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公
1、《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茭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經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認为: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姩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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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三季度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该企業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
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
该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不存在资金缺口并且可以提供
维持目前经营活动正常运转鈈
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
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
企业有能力偿還的短期贷款规模是
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
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
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
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如果当前
盈利水平保持不变,该在未来一个分析期内有能力偿还全部有息负债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