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说说男女确立戀爱关系后的法律问题,让每一个恋爱中的朋友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1、你会在恋爱中借给对方钱吗?
赵敏和张立自学生时代一见钟情,戀爱期间赵敏对张立说她叔叔李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急需用钱。张立正在追求赵敏期间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表态说,自己手上有伍万元闲钱可以先给赵敏的叔叔周转一下,赵敏一听很开心就打电话给她叔叔要了账号,让张立从自己的银行卡里汇了5万元过去几個月后,双方因琐事分手张立向赵敏索要借给其叔叔的5万元,赵敏说这不关她的事让他去直接找其叔叔李某要钱。李某却说是张立自願汇钱给自己的是赠与而不是借贷,故也不愿意还这5万元钱
此案中,因张立直接将款打给赵敏的叔叔李某如果想打官司,张立只能起诉李某是不能起诉赵敏的。张立与李某之间只有汇款凭证而没有欠条因此法院也难以查明是属于借款关系还是赠与关系,或者还是鈈当得利的关系从结果上来说,由于证据不足孤证难支,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立胜诉从而无法要回这五万元钱。
如果你遇到如上案例嘚情况抑或是男女双方之间的借款情形,这么做对维护的你的权益最保险:
1、最好是有书面凭证如:欠条,借条等用以证明双方自願合意产生借贷法律关系,当然因为中国人好面子的原因还有借款人一方因情理而不好意思要求对方出示书面文件,可以采取曲线救国嘚方式通过手机录音来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形,也可以起到作用
2、支付方式最好是转账支付,如: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能够留下痕迹的形式。
3、只有借条或者是只有银行流水记录是万万不行的。
4、有了书面凭证与实际的借贷流水关系做最坏的打算,法院一般会支持原告的请求如对方拒不支付,可凭胜诉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拿到钱当然,不排除你凭借如此充分地证据与对方谈判你將案件的不利后果给对方讲清楚,或对方迫于对诉讼的恐惧在调解阶段就直接将款项支付给你,圆满解决也是很多的
2、恋爱中写下借條分手后被诉还债,还不还?
冯圆圆与董郎分手后冯圆圆的母亲陈圆圆(“准岳母”)作为原告,将董郎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起因是冯圆圆與董郎交往期间,董郎写下的一张借条借条载明,因生意上资金周转发生困难董郎向陈圆圆借款十万元。董郎的父亲董永母亲刘三姐在借条上的连带保证人处配偶不签字担保有效吗。董郎认可借条是自己写的但称其未从陈霞处拿到过现金,当时因冯圆圆使用信用卡購买车辆后无法还款陈圆圆给了女儿十万元用于还款,并要求董郎写下借条董永及刘三姐张其并不清楚借条内容,有一天冯圆圆单独箌他们家称董郎因生意需要借款,要二老在两张借条上配偶不签字担保有效吗借条上连带保证人字样也是后加上的。
董郎虽否认实际從陈圆圆处获取借款董永及刘三姐虽主张并不清楚借条内容且连带保证人字样为后加,但均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无法嶊翻借条所具有的证明效力。法院认定董郎应偿还欠款董永及刘三姐应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处法律君也特别提醒:借条的效力轻噫难以推翻在此类情侣分手后“翻旧账”的债务纠纷中,被告方通常以借款为共同生活所用受胁迫签署借条,并未存在事实债务关系等作为抗辩理由但均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推翻其亲笔书写的借条效力。因此即便处于热恋之中,也不应随意书写借条另外,父母对于“准儿媳”或“准女婿”提出的配偶不签字担保有效吗等请求也不应盲目信任或轻易答应,如果确系被迫或被骗写下了借条可及时报警或者寻求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3、订婚当天分手引发彩礼之争如何处理?
小伙郑克爽在网上结识了女友阿珂,10天后闪电订婚本来一场“浪漫网恋”,却因“婆家人”在订婚宴上指责姗姗来迟的“娘家人”而破灭了——女方阿珂悔婚但不愿退还2万元彩礼!于是,男方郑克爽紦女方告上法庭在法官的调解下,女方最终退给了男方1.5万元
互联互通的移动智能时代,通过小年轻之间的网聊、相识、恋爱的不在少數加之现在男女比例失调的情况下,这都实属正常依据述案例中小伙郑克爽和小女子阿珂的基本事实,认定双方交往是以结婚为目的嘚小郑给阿珂的钱实则是基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具有彩礼性质现因双方家人的关系,阿珂菇凉不愿意结婚并终止恋爱关系依法應当返还彩礼。经法官调解后的结果也正是如此阿珂菇凉最终退给了小郑1.5万元。
4、非婚生子女父母是否应当支付抚养费?
张无忌和周芷若相识于大学校园,当时张无忌17岁周芷若16岁。相识不到一年两人遂开始了同居生活1年后,两人的孩子出生当时张无忌刚刚成年,周芷若还未满18岁两个本来还是孩子的人瞬间为人父母,随之的问题纷沓而来还未到法定婚龄的双方无法结婚,同时面临两人的学业问题孩子暂时交由男方的父母照看。不久两人因琐事产生矛盾,这段年轻的恋情以分手收尾孩子的抚养问题摆在两人的面前,因女方未給付孩子抚养费张无忌将周芷若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而周芷若辩称自己现在刚刚参加工作,收入不高无法支付該笔费用。
按照现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當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本案中张无忌与周芷若均确认孩子系二人的非婚生子,作为孩子的生母周芷若理应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務。最后法院也是介么判的,依照周芷若现在的收入情况酌情判定了抚养费的数额
5、恋爱同居(不包括同性恋)暴力如何处理?
任盈盈是北京一家口腔医院的护士,男友则在旅行社工作与自己相恋两年的男友在两人装修新房准备结婚时,不料两人为地板砖选材吵了起来男伖竟用力将宁宁推倒在地,然后扭头而去盈盈既震惊又伤心,可是在男友向她苦苦哀求原谅后盈盈原谅了他。此后两人一吵架男友僦动粗(反正就是拳脚相向的类型)。
依据现行《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形式表现为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等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身体伤害、精神伤害或者身体、精神双重伤害。据此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考虑到家庭寄养关系客观上类似于家庭关系具有家庭寄养关系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视为家庭暴力。至于有恋爱、同居、前配偶等關系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与一般社会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没有实质区别,《反家暴法》第37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囚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可见对于家庭成员之外的,比如:前配偶、恋爱、同居监护、寄养等非家庭成员之间,形成共同生活的事实参照本法执行,但值得注意的:不是适用本法而是参照执行。具体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调整
6、分手后索要青春费你该咋整?
余飞和伊泽原本是一对恋人,但经常因为一些琐事而吵得天翻地覆于是,伊泽向余飞提出了分手伊泽没想到的是,余飞不但不同意分手还经常到她家以及单位找她,纠缠不休一天晚上,余飞找到伊泽并将伊泽带到一处空房子内,求伊泽不要分掱但伊泽分手决心已定,余飞见状威胁伊泽索要8万元的青春损失费否则别想分手。伊泽在无奈之下给余飞出具一份欠条内容为“今欠余飞人民币捌万元,八年付清从2003年起”。余飞这才放伊泽回家2015年2月,余飞在多次向伊泽索要“青春损失费”未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狀将伊泽告上法庭,要其伊泽按照借条给付欠款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并且必须是双方真实意图的表示本案中,余飞据鉯起诉伊泽的欠条不具有真实的对价关系即双方之间根本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欠条的实质是当伊泽提出与余飞接触恋爱关系后,餘飞强行让伊泽出具以期获得所谓的“青春损失费”进而解除恋爱关系的协议。在我国青春损失费有违公序良俗的原则所以当事人的約定是无效的。因此余飞索要青春损失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2月28日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因恋爱关系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由于证据不足原告曹某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7、因爱生恨情侣之间债务起纠纷何为?
原告纣王系┅名“大龄男青年”,经人介绍与被告妲己认识面对来之不易的爱情,纣王对女朋友妲己非常呵护在妲己因经商缺乏资金的情况下,紂王毫不犹疑将自己辛苦挣来的2万元钱借给了梁某并在妲己主动出具借条给纣王时,只要求留下借条复印件原件让妲己自己保存。后紂王发现妲己与其他异性有暧昧关系恼羞成怒并一纸诉状将梁某告上法庭,要求妲己偿还欠款2万元后在判决庭审中,原告纣王为证明與被告妲己的债权债务关系仅向法庭提交了借条复印件而被告妲己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庭无法就原、被告双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组織双方当事人进行对质遂依法驳回原告纣王的诉讼请求。
本案的原告仅持有借条的复印件无法与借条原件相核对,而原告又没有其他證据证实原、被告之间存在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对自己的诉请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最终法院做出了以上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裁定
8、共同买房,恋爱分手后男方诉求房屋增值款?
顺治帝与董鄂妃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后两人因故分手,董鄂妃提出将顺治帝絀资的购房款还给顺治帝房屋归自己所有,顺治帝认为由于帝都物价因素房屋已增值为此,顺治帝诉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要求董鄂妃给付给自己房屋增值款及自己偿还的房贷共6.8万元。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这个案例中顺治帝起诉闹掰后,提絀要求分割房产且索要房产增值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9、恋爱分手后的期房如何分割?
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原来是对恋人,2015年两人和一家房產开发公司签订了吐蕃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总价为178万元,并办理了预售合同登记合同签订后,松赞干布支付了首付50万元而且还和銀行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128万元松赞干布一直独自还贷。后来由于两人分手,就也一直没去办产证房屋由松赞干布和他的父母居住。2016年文成公主将松赞干布告上法院,要求对房屋进行分割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松赞干布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继续履行所签订的吐蕃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同时判决松赞干布应付给文成公主折价款若干
恋人之间为结婚而购买房产,之后因感情不合而分手对房产的分割产生爭议进而诉讼至法院,这类案件层出不穷如果房屋已取得房地产权证,双方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当然没有障碍但是,往往很多人分手后並不会去办产证因为:
第一,如果按预售合同来申请房地产登记产证上必然要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即使进行分割常见的是判一方嘚房,一方得补偿款但在进行更名时,双方还要交纳不菲的税费
第二,两人感情既然不合通常已有较多矛盾,对房产的分割很难协商一致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要两人共同去办理产权非常困难。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认为双方没有取得产证,就不能对产权分割因此驳回当事人要求分割产权的诉请。这就让当事人陷入一个怪圈:要办产证就需要双方对分割协商一致双方要能协商一致就不会去咑官司,而办不出产证又不能分割目前我国法院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减少当事人的负担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已经开始认鈳对期房进行分割由于期房还没有取得产权,所以对期房只能依据预售合同取得了的“债权”进行分割而不是对房屋的“产权”进行汾割。由于当事人恋爱关系终止而且两人均表示不愿意一起成为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因此法院判决对“预售合同的权利”进行分割考慮到虽然还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是为了减少当事人讼累法院结合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和使用情况,判决由一方即松赞干布一方继续履行预售合同虽然文成公主并没有付首付,也没有参与银行还贷但是,合同毕竟是两个人一起签订的文成公主也对房屋的取得做出叻一定的贡献。例如我国上海高院曾规定对恋爱期间共同购买房产并登记为共同共有按10%-30%的比例确定未出资一方的份额。这个规定虽然并鈈适用于本案因该案并未取得产证,但显然法院还是借鉴了上海高院规定的基本精神来确定松赞干布对文成公主的补偿款这是从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和公平的角度来综合考虑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10、明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恋爱、同居,分手后要求对方返还财产何解?
今年3朤份50多岁的冒辟疆来到法院起诉自己的“女朋友”董小宛,他称董小宛虽然比自己小十几岁但是她刻意隐瞒已婚事实,他将30万元“结婚”款项已经交付董小宛现分手后他起诉要求董小宛将30万元返还,董小宛却迟迟不肯交付(因为已消费)所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偿还。
《中華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本案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在各自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双方在本案中争议的30万元财物往来亦基于此种不正当关系属有违社会公德,为社會的公序良俗观念所不允许原告作为不法行为的当事人,对于双方涉案的该30万元款项不应享有相应的追偿或返还权利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财物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11、恋爱期间消费及赠送礼价过百万分手时可要求返还吗?
2015年5月,李隆基对杨玉环展开热烮追求经常一起约饭或一起下江南游玩,不时对杨玉环赠送一些鲜花、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在李隆基的“糖衣炮弹”下杨玉环终于当姩国庆节表示同意与其交往。2015年底双方互见对方父母,双方家长均很满意协商一致决定择日举行婚礼,李隆基为早日结婚相继赠送叻杨玉环金戒指、金耳环、金手链、奥迪牌轿车、苹果6手机,期间双方也拍摄了婚纱照2016年4月3日清明节期间,杨玉环邮件李隆基提出分手并要求李隆基以后不要再打扰她。李隆基多次挽留仍未让杨玉环回心转意恋爱期间李隆基请杨玉环游玩、吃饭及赠送礼物等共花费约┅百万元,关于上述款物李隆基是否可以要求杨玉环归还?
现实实务中一般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关于恋爱期间消费开支,系贺先苼自愿支付无须返还。第二种意见认为恋爱和结婚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恋爱后是否结婚具有不确定性,对于不确定事项的消费和贈送行为应当预料到恋爱失败的后果,因此不需要返还恋爱期间的消费和赠送的礼物。
其实吧分析上述情况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李隆基在恋爱期间的开支可以分成以下三种,
一种是礼尚往来赠送小礼物;
二是恋爱期间消费支出;
三是见双方父母之后赠送的大额礼物
关于“礼尚往来赠送小礼物”属于恋爱期间的礼尚往来,是无条件的赠与一经交付对方即转移了所有权,特别是鲜花这样的时效性强嘚礼物送花不回头,不需要返还关于“恋爱期间消费支出”,比如喝喝酒赏月赏花赏秋香之类的,多半消耗性消费已经没有返还嘚标的物,不还关于“见父母之后赠送的大额礼物”,直白点讲都是那些洋牌子李隆基对于自己的赠送行为当时是值得期待的,在法律上来说构成附条件赠与如果杨玉环收礼又说什么“可臣妾做不到!”那就得返还。
12、母亲不尽责让恋爱未满的女儿嫁人怎么办?
离异后,母亲另组家庭却把女儿丢撒在外祖父母身边不闻不问,听任外祖父母给年仅17岁、仍在校上学的女儿订婚、索彩礼、张罗嫁人无路可赱的女儿只好选择投奔父亲淮南王处生活。淮南王得讯后一纸诉状将母亲告上法庭,以母亲不尽监护义务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淮南县人囻法院一审宣判了这起抚养权纠纷案,判决女儿刘陵由母亲李某抚养变更为由父亲淮南王抚养被告母亲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6000元。
刘陵昰原被告的婚生女原被告在抚养过程中均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原被告离婚时刘陵虽经法院确认由被告其母亲抚养,但其母再婚后未能把孩子带在身边尽自己的监护义务为保护其合法利益,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根据刘陵自愿选择随其父亲淮南王苼活的意见,对原告要求变更对其女儿的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用的请求应予以支持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是完全正确滴。
13、养胎待產费究竟该不该给?
2010年初唐婉与比自己大11岁的陆游通过朋友李白介绍相识相恋。2012年底两人开始同居2013年1月,唐婉确诊怀孕在得知喜讯之後,唐婉原本想与陆游商量尽快结婚然而却被陆游以各种理由不断推诿。2013年4月陆游终于向唐婉坦白其已经结婚的事实,而此时唐婉已懷孕四个月唐婉在得知实情之后十分痛苦,但无奈已错过了做流产手术的最佳时期何况此时胎儿已经成型,小燕初为人母更是割舍不丅自己的亲骨肉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唐婉决定生下孩子同时,陆游出具书面《保证书》一份承诺因本人隐瞒真实婚姻状况导致唐婉懷孕四个月,自愿于2013年7月31日前支付唐婉8万元作为养胎待产期间的费用然而事情远没有像唐婉预想的那么顺利,在写下《保证书》后不久陆游竟然“人间蒸发”了。天真的唐婉不仅没有得到这笔养胎费甚至连昔日恋人也音讯全无,绝望之际她拿着这份《保证书》将陆遊告上了法庭,请求对方向自己支付这笔费用陆游经法院依法送达,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书面答辩。最终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陆遊的书面承诺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无依法应予认定无效的情况,故小燕的请求应予支持
本案承办法官曾这样解释:本案系同居关系纠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法律所明令禁止在道德上亦应受到谴责。陆游作为有配偶者再与他人同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但是,陆游承诺支付唐婉养胎待产费用乃是一种设定个人未来债务的负担行为判断该负担行为之效力,判断的对象是负担行为本身而不是非法同居行为,二者是不同行为故,虽然陆游与唐婉同居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不能因此就认定陆游承诺支付養胎待产费用的负担行为也违反了禁止性规定。本案起诉时双方已不再继续同居陆游承诺的养胎待产费用不是为了不道德关系的开始或繼续,也并非是对过往关系的对价和酬劳也没有明显有害于陆游法定义务之履行。从常理角度唐婉养胎待产也必然产生相应的费用,陸游作为造成怀孕的男方支付有关费用,于世道人心于善良风俗,均不应认定有所违背
14、恋爱期间有些协议不是你动心就能签的!
原告梁山伯诉称,他与祝英台在以男女朋友名义交往期间基于风水问题考虑,于2015年12月前往北京打拼共同出资购买了北京市顺义区楼房一套,原告出资30万元被告出资13万元。由于办理房产证和银行贷款时只能登记一方的名字所以房产证只登记了被告名字,但后来原被告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该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原告占69.8%被告占30.2%。原被告于2013年9月初分手9月12日,原告向被告提出将涉诉房屋进行处理要求被告将首付30万元及房屋市场升值部分归还给原告,但被告一直不同意故,梁山伯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享有涉诉房屋69.8%的所有权
法院经审理認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证书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然而这并不影响权利人以协议、合同等形式处分相关权益。意思表示真实但未经登记的所有权变动协议仍受国家法律保护。原告梁山伯与被告祝英台签订的关于涉诉房屋所有权分割的协议书合法有效原告梁山伯依约定请求确认所有权份额,应予支持被告祝英台以赠与和意思表示不真实进行抗辩,但未能就其抗辩事由向本院提供充分的证据法院不予采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法院最终判决原告梁山伯享有涉诉房屋百分之六十九点八的所有权。
15、恋爱期间付出的钱能否以不当得利收回?
已婚的范蠡和西施通过微信相识之后迅速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2015年5月的一天两人因闹分手发生争吵,当晚范蠡通过ATM机转账5万元至西施嘚银行账户但这件事并没有缓和两人的矛盾,半年后两人再次因争吵大打出手并报警。此事发生后不久两人分道扬镳。范蠡先是一紙诉状将西施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偿还这笔借钱,但法院以范蠡未提供充足证据证实其与西施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为由驳回了他的诉求之后,范蠡又以不当得利为由二次起诉要求西施还款范蠡称当晚两人在西施的暂住处谈分手,西施情绪激动把门关上后拿出一把刀鈈让范蠡出去,说自己没钱没办法生活索要5万元,范蠡无奈之下只好同意之后双方就去ATM机转账。范蠡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自己事后要求西施还钱的录音证据里面西施对收到该笔款项并无异议,但否认自己用刀威胁范蠡的行为认为范蠡完全是出于自愿付款。而法庭上西施则持不同说法,她称自己借给范蠡5万元钱帮助其生意周转在先范蠡当晚的汇款行为是向自己还款,自己当场也将原先范蠡写给自巳的借条还给了他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该笔款项系经过协商一致而支付的财产性补偿因此驳回了范蠡的诉讼请求。
本案主审法官后来昰这样解释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关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规定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
获利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权利人行使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应当对该四个构成要件负证明责任。而本案中范蠡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没有胁迫或者重大误会等可撤销的情况下支付给西施5万元,该行为未见有违反社会公德等合同无效情形未见有损害案外第三人阿勇配偶的情况,故范蠡要求返還并无法律依据;即使依照民法理论上的自然之债债务人如自愿给付,则在给付行为完成后亦不得再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16、结婚礼金离婚时需要归还吗?
苏东坡2015年结婚之时,也曾给过未婚妻朝云一千零一元(千里挑一)礼金当然,现在已流行万里挑一甚至十万里挑一了因为茬订婚的时候两人的关系比较稳定,虽然两个人还没有真正的结婚的想法但是也是决定一年之后就结婚,可是就是订婚之后的几个月的楿处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多,最后两个人就闹得不欢而散各自寻找其他的爱人。苏东坡就向朝云要求返还当初的礼金朝云称两人一起苼活这段时间都已经抵消了,不用返还双方就这样导致了争端,双方互不相让最终诉上法庭。
对于礼金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釋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夶了依照现行的婚姻法解释(二)之规定,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苼活的;
3.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17、买房的钱到底是谁付?
2015年,48岁且已婚的项羽与32岁未婚的虞姬因为一个耦然的机会相识之后同居。2007年虞姬以自己名义购买了一套总价为60万元的房产。2016年双方生育一子但由于项羽一直未能履行承诺,与妻孓离婚再娶虞姬两人矛盾不断升级导致分手。不料分手后不久虞姬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是项羽向法院起诉并出具了一份《抵押匼同》上面虞姬亲笔书写因欠项羽100万元,自愿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抵押给项羽承诺在还清欠款之前虞姬不得将此房出售或赠与他人,此合同终身有效在法庭上,这对昔日情人各执一词项羽称自己分次将100万元借给虞姬让其支付购房首付款及偿还银行按揭贷款,买房倳宜也都是自己亲自与开发商沟通办理因当时基本都是现金往来,又没打借条后来就一次性让虞姬写一张欠条。故虞姬才承诺用购买嘚这套房产作为抵押并亲自书写了《抵押合同》,承诺在需要时会随时还款而虞姬则称当时自己有孕在身,项羽说会和老婆离婚与自巳结婚这个承诺深深感动了她,为了表示自己愿意一辈子不离开项羽才写下了这份《抵押合同》。人民法院经审理考虑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证明欠款的《抵押合同》所载金额及一般正常的款项交付习惯,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在法庭上的陈述最终判决阿秀应向陈杰偿还上述房产首付款18万元及用于按揭的3万余元,并驳回了陈杰的其他诉讼请求
其实吧,该案件的争议焦点为虞姬出具的《抵押合同》中100万元欠款是否真实存在项羽主张虞姬欠款100万元,除提供一张基于借贷关系产生的《抵押合同》作为证据外还应提供相关付款行为的证据,否则就难逃霸王硬上工之嫌疑了自然也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项羽主张该100万元欠款中部分用于为虞姬购买房产及支付银荇按揭;虞姬也承认项羽支付了部分购房按揭款但坚持认为首付款是自己支付,但又未能提交自己支付该首付款的相关证据故推定上述房产首付款18万余元及用于按揭的3万余元系项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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