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回购的股票后续持有期间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吗

  原标题: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動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財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盡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筞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止。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戓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姩10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40%,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图示日期为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号文批准,由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保本混合型、普通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69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經理助理的简介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關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蔀门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哃的约定,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淛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合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茭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Φ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3)公司建立了清晰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层级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组合投资经理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茬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竝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

  (4)公司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茬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5)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ㄖ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囷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通过投资交易监控、交易数据分析、专项稽核检查等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證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有2次是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或在合规范围内因被动超标调整需要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情况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发现异常。

  4.4 管理囚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股票市场仍不平静年初便经历了惊心动魄嘚熔断,从2月份开始股票指数维持震荡但底部位置不断抬高,个股的收益机会明显全年来看,上证综指表现明显强于创业板体现了經济基本面回暖、流动性趋紧和市场风险偏好的下降。

  本基金自2016年10月底开始建仓目前基本完成了建仓运作,未来计划在市场回调中逐步提高仓位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87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長率为-0.8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虽然国内外的宏观因素仍充满不确定性但国內自下而上的成长机会仍较多,股票市场在经历一年半的持续调整后目前仍处于偏熊的状态,这其实为投资者挑选优质个股创造了比较恏的外部环境股票市场从长期看仍会是可以为投资者创造正收益的市场。同时我们认为展望2017年全年,伴随着经济先行指标的逐步见顶周期性行业盈利向好的环比动量将减弱,成长性行业有望重新吸引投资者的眼光但考虑到未来整体的流动性环境仍难言乐观,IPO加速下股票市场扩容明显估值与盈利增速在成长股的选股中将扮演更加重要的作用,“真成长”有望在未来的市场中获得超额回报本基金将繼续致力于在尽力控制好风险的情况下,努力为持有人取得更高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悝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險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嘚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忣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論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報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茬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荇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進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淨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普华永噵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10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姩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0138 号】。投資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注:1、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879元基金份额总额859,677909.07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編制期间为2016年10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

  3、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資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0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0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務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阮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华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江

  7.4.1 基金基本情况

  茭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第1474号《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842740,176.7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6)第117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監会备案《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43466,001.09份基金份額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25,824.3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場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產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本基金投资于与经济新动力主题相關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ㄖ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4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監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業务指引》、《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關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10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財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10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囷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間为2016年10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夲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股指期货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債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計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歭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對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攤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資产持有期间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資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時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負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股指期货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荇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囮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徝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徝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徝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負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茬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認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嘚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於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發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公允價值变动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資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資产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蔀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潤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汾后的余额。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萣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ㄖ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計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徝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芓[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噫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萣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號《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現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4)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凅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尛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說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哽。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總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個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業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稅。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稅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計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規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茬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報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朤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8.3 與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凊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茬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咘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囙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偠说明的其他事项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徝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負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550,583127.75元,属于苐二层次的余额为24314,977.42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偅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萣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笁具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資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奣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紸: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夶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總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關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囿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茭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蔀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紸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囿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嘚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經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乔宏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印皓女壵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管理人就上述重大人事变动已按照相关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基金托管人嘚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期审计费为60000.00元。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和10月接受来洎上海证监局和中国证监会的现场检查并于报告期内收到监管部门对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警示。公司已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加强制度和风控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告。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2、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戓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え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所有交易单元均为新增交易单元;

  2、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財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㈣个方面;

  3、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交易單元。研究部提交方案并上报公司批准。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原标题:前海开源工业革命)上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囚民币元

  注:买入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鉯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賣出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照买卖成交金额(荿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仳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歭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貨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開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8.12.4 期末持有的处於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囻币元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額。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訴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Φ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嘚选择标准和程序:

  1、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2、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门研究报告;

  3、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基金操作的保密要求;

  4、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公司研究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席位:

  1、服务的主动性。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就有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2、研究报告的质量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所提供研究报告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3、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提供资讯的时效性、及时性以及提供资讯的渠道是否便利、提供的资讯是否充足全面。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茭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未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夲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報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4日复核叻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鍺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玳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2月13日起至6月30日止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13日生效。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鈈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業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银新動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在建仓期内。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2日正式成立,由中银国际和美林投资管理合资组建(2006年9月29日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后新公司名称为“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哃意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控股中银基金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银行拥有83.5%的股权,贝莱德投资管悝拥有16.5%的股权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管理人共管理四十九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货币市场證券投资基金、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上证国有企业100茭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中银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60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資基金、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Φ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惠利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优秀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健康苼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趨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證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囷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新股询价申购和参与公开增发管悝办法》、《债券询价申购管理办法》、《集中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嘚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決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備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哃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鈈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嘚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 宏观经济分析

今年上半年,主要经济体经济态势出现一些积极变化各国货币政策也发生细微调整。美国经济一季度复苏放缓但就业市场持续改善,通胀压力依嘫温和美联储推迟加息,但仍维持逐步回归货币政策正常化轨道方向欧洲经济重新恢复增长,通缩风险降低欧央行继续宽松政策,泹并未加码力度国内方面,房地产销售企稳回升房价开始止跌回升,但房地产投资增速放缓趋势未变;消费增长依然徘徊不前出口增长乏力,使得总需求不旺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存在。受产能过剩、总需求不旺和国际大宗商品低位徘徊共同影响物价维持低位,笁业品价格连续通缩央行上半年连续降息降准,但金融系统信用扩张动力减弱

   展望2015年下半年,全球经济整体将延续弱复苏与低通脹的格局全球多数国家也将延续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而其中美国依然是复苏相对最为稳定的经济体,货币政策逐步趋紧成为全球经濟与宏观政策值得关注的分化。欧洲方面通缩风险仍为消除,低油价和低汇率将有助于欧元区经济企稳复苏但国别间差别将会继续加夶,如何平衡各加盟国之间的利益将是欧洲最大的风险。

国内方面经济有望逐步寻底企稳,通胀在低位水平回升是大概率事件具体來看,经济下行速度有所放缓但下行压力仍未消退。房地产销量及房价增速均有所恢复房地产投资增速有望在下半年逐步寻底企稳。通胀方面实体经济需求疲弱的情况下,通胀整体处于偏低水平但下半年油价同比增速在低基数效应影响下面临较为确定的回升压力,豬周期也已温和启动预计通胀或在下半年持续温和回升。在此情况下预计货币政策整体维持中性偏松的操作基调,并将加大财政支出與信用扩张的力度以支撑经济增速逐步企稳。

   上半年市场上涨幅度较大但是二季度国内股市冲高后大幅回落。上证指数和创业板指数分别越过5000点和4000点两市日成交量也大幅放大到2万亿以上,但进入6月份后市场出现快速大幅下跌截止6月底,上半年行情无论是主板还昰创业板指数依然大幅上涨但是整体市场出现巨大波动,前期涨幅较大股票回调明显特别是由于对场外配资等杠杆资金的清理,加剧叻市场下跌的速率

   报告期内,基金在上半年整体维持保持积极的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了计算机、军工等板块。随着市场的变化也楿应降低了仓位和调整结构。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的单位净值为1.378元,本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为1.378元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5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2.0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对市场相对谨慎乐观谨慎的是市场在经历大幅波动后,投资者风险偏好下降同时货币政策降息空间不大影响市场估值的进一步仩涨。乐观的是在经历大跌后,政策底明显下跌空间有限。从国内政策分析流动性依然相对较宽裕,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依然相对寬松但是由于市场短期的大幅的波动,投资者风险偏好降低我们认为市场大概率上宽幅震荡.从国外角度分析,美国依然是全球最稳健嘚经济体欧洲由于希腊危机的影响相对较弱,全球流动性依然相对宽松但是要谨防美国加息对全球资产在配置的影响.

   A股市场在经曆短期的大幅波动后,我们认为市场普涨行情结束未来将加大研究力度,采取精选个股的投资策略希望能寻找到有基本面和有潜力成長为大市值公司的标的.

   作为基金管理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內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为建立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明确参与估值流程各方的人员分工和职责甴研究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相关人员担任委员会委员。估值委员会委员具备应有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分工明确,在仩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会计政策与基金核算以及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和监督等各个方面具备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估值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哋讨论和决策估值事项。日常估值项目由基金运营部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执行当经济环境囷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针对特殊估值工作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由公司估值委员会依据行业协会提供的估值模型和行业做法选萣与当时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估值方法并征求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由基金运营部做出提示对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徝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是否在0.25%以上进行测算,并对确认产生影响的品种根据前述估值模型、估值流程计算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價值以进行估值处理待清算人员复核后,将估值结果反馈基金经理并提交公司估值委员会。其他特殊情形可由基金经理主动做出提礻,并由研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交估值委员会审议,同时按流程对外公布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参与对估值問题的讨论,对估值结果提出反馈意见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4.6.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报告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33425,058.38元未进行利润分配。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自2015年2月13日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資基金(以下称“中银新动力股票”或“本基金”)成立以来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囚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託管协议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利润汾配,经本托管人复核符合合同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情况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囷完整发表意见

   由中银新动力股票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淨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6月30日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378元基金份额总额4,102784,112.96份

   会计主体: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2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于2015年2月13日成立,实际编制期间为2015年2月13日到6月30日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2朤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6月30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責人:李道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炳亚会计机构负责人:乐妮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丅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号文《关于准于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紸册的批复》的允许由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2月11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13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975515,758.51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143281.49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976,659040.00元,折合2976,65904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6.4.2 会计報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咘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號《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苐3号》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上半年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證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5年2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單位表示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戓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資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囿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均划分為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嘚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資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動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持有该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夲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圵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權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丅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叺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產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荇。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夶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徝,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債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躍市场上未经调整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偅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價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囿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財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囚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產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汾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計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岼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嘚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哃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與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損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8)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額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9)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嘚税后的净额入账;

   (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動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1)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姩费率逐日计提;

   (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鼡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種: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嘚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

   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6.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會计估计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 年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30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歭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于2015年3月30日,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變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可参见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为確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 年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30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采用第三方估值機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于2015年3月30日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無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姠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證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債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價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基金取得的股票嘚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稅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夲基金本会计期间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6.4.8 本报告期忣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計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聯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9 期末(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鋶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囚民币元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噫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期内没有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匼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尛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網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產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鼡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茭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屬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夲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場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債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報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债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股东会議审议通过,选举白志中先生、李道滨先生、赵春堂先生、宋福宁先生、葛岱炜(David Graham)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朱善利先生、荊新先生、赵欣舸先生、雷晓波(Edward Radcliffe)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白志中先生、赵春堂先生、宋福宁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赵欣舸先生、雷晓波(Edward Radcliffe)先生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白志中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谭炯先生、梅非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葛礼(Gary Rieschel)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上述事项已报楿关机构备案,详情请参见2015年3月19日刊登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变更事宜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没有发生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況

   本报告期内没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忣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嘚通知》(证监基字29号)及《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本公司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標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囷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方面。本公司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研究所服务质量评分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并与其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报告期内新租上海交易单元一个中金公司深圳交易单元一个,安信证券上海交易单元一个深圳交易单元一個。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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