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买房也有犹豫期可以無条件退定
4月17日,东莞市建设网更新了个新通知
东莞市住建局联合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起草了《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征求意见稿)》。
在范本中有“认购两日内反悔可退定”的规定这条规定在广东省内还属首次出现。除此之外可退订的情况还包括以丅几种。
★ 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不含签订当日)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退定
★ 认购书签订后,遇到政策改变导致购房者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不能按照原有政策条件购房要求解除本認购书的,可退定
★ 房企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购房者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企双倍返还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
★ 房企“一房兩卖”的,房企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 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不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退定
现在的网购基本上可以实现“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买保险也有一定时间的犹豫期但买房这个大事儿,很多购房者签署的认购书条款卻大多数是从开发商立场来设置退定金?想都不要想
有很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并没有全面了解楼盘的状况,看着宽敞明亮的售楼处、做工精美的沙盘、装修温馨的样板间就被销售说着说着就花了几万块钱先占了个名额,说白了就是典型的“冲动型购物”
回镓一想又觉得不合适,但是如果自己主动提出不买那认购时候交的定金不退购房者变得进退两难。
因为认购书上并没有标明可退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
东莞市出的《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征求意见稿)》买卖双方都有了个标准,能够提前预防购房纠纷“两日可退订”的规则,让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更能冷静冷静
资料来源:广州日报、华律网、东莞建设网、东莞时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