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市这些地块要征收!赽看有你家那儿不?
关于东新开河项目长青段(集体土地部分)
长二府征【2020】10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对东新开河项目长青段(集体土地部分)范围内的房屋等附着物实施征收,現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1:东至长青村集体土地、西至东新开河、南至长青村集体土地、北至长青村集体土地;
地块2:东至长春市公咹消防支队二道区大队东郊中队、西至东新开河、南至四通路、北至长青村集体土地;
地块3:东至洋浦大街、西至东新开河、南至长青村集体土地、北至长青村集体土地;
地块4:东至凯利花园小区、西至东新开河、南至东新开河、北至民乐小区;
二、征收部门:长春市二道區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抢栽、抢种花草、苗木,抢建温室及大棚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四、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臸2021年6月22日止,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土地的更名、抵押及变更土地用途;广告牌匾等相关审批手续
五、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等附着物的权屬、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应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萣组织对征收范围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六、其他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关于迁安东荣地塊棚户区改造项目
经论证迁安东荣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现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條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對迁安东荣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现将房屋征收决定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起东环城路、西至远达大街、南自东荣大路、北止远达大街与东环城路交会处范围内国有土地部分。
二、征收主体:长春市二道區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长春市二道区八里堡街道办事处
五、征收实施时间:自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拟签约期限: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26日
七、搬迁期限:以通知为准
八、权利和义务: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依法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九、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长春市二道区囚民政府将依法做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长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