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经濟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制造业中小微
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的补充通知》(渝财产业〔2020〕33号)文件为进一步做好贴息工作,发挥贴息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现补充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中“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0%”的计算时间从2020年1-6月调整为2020年1-3月其余政策内容保持不变。
申报材料中2019年1-6月纳稅申报表及2020年1-6月纳税申报表调整为2019年1-3月纳税申报表及2020年1-3月纳税申报表;2020年1-6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调整为2020年1-3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其余申报材料不变。
联系人:李盛奇、胡迅;联系电话:
附件: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
重庆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會
???????????????????????????2020年4月27日
根据《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通知》(川财金〔2018〕3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47号)文件规定经审查,第十一批10名贷款申请人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报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時间: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的贷款人贷款资格有意见请向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股反映(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