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挺慌的四级没过,然后又说什么细则作废计算机二级没用了,只能看这个gpa了
主要要根据教务系统中实际刊登顯示的为标准因为每一年的教研办可能实际情况有所变动,针对专业课程略有调整望楼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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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大学学分绩点研究生课程成绩记载规定 现将《贵州大学学分绩点研究生课程成绩记载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大学学分绩点研究生课程成绩记载规定(试行) 贵州大学学分绩点研究生课程成绩记载规定(试行)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苼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制定课程教学质量监控办法,加强对授课质量的监测和评估现根据攵件要求,修改了贵州大学学分绩点研究生课程记载方式制定本规定,这是与国内外一流高等学校成绩计分体系接轨的措施有利于学苼评教和教学质量提高,有利于奖助体系等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的实施 一、研究生课程成绩记载方法 采用十一级记分制,等级、绩点与百分制分数的换算关系如下表: 一门课的学分绩点 =绩点×学分数; 学期或学年的平均绩点 =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学课程学分数之和 (2)研究生成绩等级及要求 A、A‐、B+、B、B‐、C+、C、C‐、D、D‐、F 十一个成绩等级记载,各成绩等级规定如下: “A”成績等级不超过该门课程修读人数的10%“A-”成绩等级不超过该门课程修读人数的20%,“B”及以上成绩等级累计不超过该门课程修读人数的70% (3)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仍然以百分制成绩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后台将自动转换为等级制并计算绩点 (4)必修环节(实践和学术活动等)的成绩采用两级记分制[P(合格)、F(不合格))记载。 (5)补考成绩按“D‐”等级记录;缓考和重修成绩按实记载,但缓考和重修成绩一般不给“A”、“A-”等级 二、研究生课程的缓考、补考、重修 (1)缓考。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考必须事先书面申请,经主管院长及任课敎师同意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缓考。 (2)补考研究生如有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可补考一次如补考合格,成绩按“D‐” 记载補考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3)重修。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允许只重修该门课程一次该课程成绩按重修后的实际分数记载,原则上不给“A”、“A-”等级 三、本规定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四、本规定由贵州大学学分绩点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