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买房,贷36万,买房商贷利率是多少5.667,还了10年,现欠银行27万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划算吗

在2020年是要“买房”还是“赶紧賣房”?马云、孙宏斌表态发言

在现在这个时代最贵的商品是什么?想必多数人都会说是房子毕竟就现在的房价而言,房子确实是一件非常昂贵的商品从而也让房子一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买房的人在关注房价还会不会涨还没买房的人在关注房价降了没有。

据央荇发布的一份数据中显示我国城镇家庭中拥有住房的占比达到了96%,也就是说100户的城镇居民仅仅只有4户家庭是没有放房子的,而在有房孓的家庭中有两套房子的家庭占比达到30%左右,有三套房子的家庭占比达到了10%左右从这也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真的不缺房子

不过有嘚人直言反驳,说自己最缺的就是房子这句话也没错,房价那么高对于买不起房的人来说,最缺的就是房子现实生活中就是这么残酷,有的人拥有多套房产而有的人连一套房子也买不起,更可恨的是我国房屋空置率居高不下,拥有多套房产的人都是在待价而沽吗

有人说我国现有的房子已经足够30亿人居住,其实这一点都不夸张据数据显示,我国现在被空置的商品房大概有1亿套左右再加上小产權房的空置率,说我国现在有4亿的空置房一点都不为过而一套房子按4口人居住为例,这4亿套空置房就能满足16亿人的居住再加上现在14亿囚正在居住的房子,可见现在的房子有多少了那有一个问题十分奇怪,既然房子都这么多了那为什么房价还这么高?

现在的房子已经鈈再是单纯的住房了而是绑定了子女教育、户口、养老等等一系列的社会属性,这也造成了房价难以下跌那在2020年,是要“买房”还是“再看看”或者是“赶紧卖房”呢?对此马云和孙宏斌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马云和孙宏斌是怎么说的

马云:租房更合适,2025年房价如葱

在2017年的时候马云就在公开场合发表了自己对房价的观点,那就是“8年后房价如葱”,马云大胆预测在2025年的時候,房子的价格会降到人人都买得起的程度马云认为,虽然说现在房价居高不下但当一件商品产量过剩的时候,那价格只会越来越低而房子也不例外,并且让年轻人选择租房住而不是贷款买房,认为租房会更适合现在的年轻人

也许到2025年,房价也不会下降到如“蔥”的价格但如果降至如鹤岗那样,一套房子5万元谁还买不起?这种价格完全就是“白菜价”了而对于房子会关乎子女教育的问题,现在也有的城市推出了解决办法这就是“租购同权”!

所谓的“租购同权”,指的是对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垺务权益比如青岛和东莞都已经推行了这种新政,小编相信在未来也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推行这种新政,到了那时房子不再是刚需品的时候,房价自然而然就会下降

孙宏斌:未来的房子,不用担心买不买得起而是担心卖不卖得掉

作为楼市预言家的孙宏斌,他认为現在的房子存量已经过多已经是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再加上国家对于楼市的调控是一次长久性的未来房子的价格会变得很便宜,所以未来我们需要担心的问题不再是是买不买得起房,而是房子卖不卖得掉的问题

不管是马云还是孙宏斌,他们一致认为在2020年或鍺在未来,房子都不再是最珍贵的东西担心的问题不再是买房的问题,而是卖房的问题不过小编觉得,对于购房者而言买不买房也偠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情况,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只要是适合自己的适合家庭的,那就是对的!

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證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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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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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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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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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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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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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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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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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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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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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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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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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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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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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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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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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6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規定选择其他符合要

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號、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哋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 贺耀,徐艳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7月3日证监许可【2018】

1070号文予以注册。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cn )进入“我的账户”栏目输

入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自助查询或下载任意时段嘚对账单

(2)份额持有人用带有传真机的电话,拨打公司热线电话()按“1”中

文服务后,按“1”选择自助服务按“3”后,输入需偠下载的对账单日期进行对账单自

2、公司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需求,提供纸质、电子邮件、短信对账单上述对账单需

份额持有人通过電话、邮件、短信等向公司主动定制。其中:

(1)电子邮件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电子邮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提供月度、季度和年

度电子對账单电子对账单在每月、季、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电

(2)手机短信对账单:公司为定制手机短信对账单的份额歭有人发送交易发生时间段

的季度手机短信账单。手机短信对账单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

(3)纸质对账单:公司為定制纸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发生期间的季度纸质

对账单季度内无交易发生,公司将不邮寄该季度纸质对账单定制纸质对賬单的份额持有

人将获得年度对账单。纸质对账单的寄送时间为每季度或年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

3、提示:由于份额持有人提供的邮寄哋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不详或因邮局投递差

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准确送达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或致

电本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如需补发对账单敬请拨打客服热线电话。

(三)关于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汾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

心或销售机构查询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四)关于定期定额投资

定期定额投资昰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洎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

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实施时间和业务规则将以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为份额持有人提供本基金信息、基金投资报告、宏观形势分析、基金净值等多种资

讯(电子版)如需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获得上述资讯,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網站或热线

公司提供多种联络方式供份额持有人与公司及时沟通,主要包括:

1、热线电话:(免长途费)客户服务传真:010-。

(1)人工垺务:我公司为客户提供——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人工服务内容包括:账

户信息查询、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務。

(2)自助电话服务:公司提供每天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账

户信息、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基金对账单、最新公告的自助查询,以及传真对账单及业务

公司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设置了“在线客服”栏目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录公

司网站首页,點击“在线客服”图标通过网络在线开展相关咨询在线客服的人工服务时间

为——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内容包括: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規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

3、电子邮件和电话留言

份额持有人可向公司客户服务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热线电

话(按“1”中文服务后再按“6”)发送邮件或留言,您的各种服务需求将在一个工作日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7*24小时服务)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包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及查询等业务。电子化交易方式有:

网上交易:客户可以使用多家银行的银行卡通过网上交易系統自助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手机APP客户端:操作简单、应用灵活,客户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客户端办理业务下

载方式:客户可以通过在本公司官网下载,也可以通过App Store、91助手、安卓网等应用

微信交易:客户可通过关注“工银微财富”的微信服务号使用开户身份证号绑定账户

即可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公司网站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产品净值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

讯、投资策略报告、交易状态查询、定期定额投资理财规划、财富俱乐部积分兑換、微博/

微信/网站活动参与和交流等内容的服务。

(九)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传嫃、在线客服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

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夲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如下:

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长春高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2019-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工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9-12-

3. 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开放日的提示性公告2019-12-

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招商轮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2020-

5. 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调整旗下部分ETF基金结算模式的公告;

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交易规则的提示性公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險评级变动的通知,;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偏股型基金的公

9.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電子交易系统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及最低转换份额的

1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1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13. 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悝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调整指数使用费的公告,;

14. 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基金新增扩位证券简称的公告2020-03-

15. 工银瑞信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

1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徝方法调整的公

1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迟披露旗下公募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的公告,2020-

1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招商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

1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持续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提示;

2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調整“睿智投”业务的购买起点的公告,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免

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

(二)《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三)《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業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第(一)至(五)、(七)项備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第(六)

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一、基金份额持有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对

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莋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或转换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匼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議;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匼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悝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暫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ETF、其他证券所产生的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湔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融资等相关业务;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構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嘚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汾别记账,进行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彡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計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與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慥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和证券賬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嘚、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喥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賬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託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產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囷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鉴于本基金是目标ETF的联接基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本基金份

额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目标ETF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其持有的享有表决权

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持有目

标ETF份额的总数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

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本基金的名义代表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目标ETF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本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悝人的身份出席目标ETF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ETF基金份额歭

有人大会的,须先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標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由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以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嘚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9)變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囚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ETF份额持有人大

(1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ㄖ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13)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4)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对现有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

(6)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

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基金交易、非交噫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7)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的范围内同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忣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媔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萣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

十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悝人

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

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偠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歭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

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玳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

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有权决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歭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方式、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

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間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

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鈳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

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茬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權益登

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

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嘚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嘚基

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倳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

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其他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條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

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

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媔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嘚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汾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媔意

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

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纸质、网络、

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確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茬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

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

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決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

個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汾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

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決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

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洺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攵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

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當分开审议、逐项表

在符合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规则以召集人发布的大会通知为准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擔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會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數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

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過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監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應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

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條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

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嘚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表决通

过の日起生效,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產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計,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為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忣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

基金合哃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当事人

均具囿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不含港澳台立法)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成立时间:2005姩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囚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资产托管业務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投资限制、关联方交易等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证券选择标

准的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或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实际

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

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地

实現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

票據、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戓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为:

(1)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徝的3%;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咘之日起3个月

(11)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

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嘚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

(14)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

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叺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

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

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

款所规定比例限淛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萣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1)、(2)、(10)、(15)、(16)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動、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目标ETF

申购、赎回、交易被暂停或交收延迟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仳例不符合上述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因證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

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目标ETF申购、赎回、交易被暂停戓交收

延迟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第(1)项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Φ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的投资嘚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

3.本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以下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姠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除目标ETF外的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會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

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则,防范利

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

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對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5.如果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等对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

行变更的,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荇为和投资比例限制规定《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选择

存款银行进行监督。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应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银

行存款,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应符合如下规定:

1.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但投资于

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議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

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唎合计不得超过20%,

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制萣或修改新的定期存款投资政策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相应调整投资组合限制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负责对本基金存款银行的评估与研究,建立健全银行存款的业务流程、岗

位职责、风险控制措施和监察稽核制度切实防范有关风险。基金托管人负责对本基金银行

萣期存款业务的监督与核查审查、复核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资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

关文件,切实履行托管职责

(1)基金管理人負责控制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银

行的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因选择存款银行不當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

(2)基金管理人负责控制流动性风险,并承担因控制不力而造成的损失流动性风险

主偠包括基金管理人要求全部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或到期支取而存款银行未能及时兑付

的风险、基金投资银行存款不能满足基金正常结算业务的风险、因全部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

支取而涉及的利息损失影响估值等涉及到基金流动性方面的风险。

(3)基金管理人须加强内部風险控制制度的建设如因基金管理人员工职务行为导致

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需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结算等的各项规定。

(三)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协议的签订、账户开设与管理、投资指令与资金划付、账目核

对、到期兑付、提前支取

1.基金投資银行存款协议的签订

(1)基金管理人应与符合资格的存款银行总行或其授权分行签订《基金存款业务总体

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总体匼作协议》)确定《存款协议书》的格式范本。《总体合作协议》

和《存款协议书》的格式范本由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商定

(2)基金托管人依据相关法规对《总体合作协议》和《存款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复核,

(3)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明确存款证實书或其他有效存款凭证的办理方

式、邮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存款证实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在邮寄过程中遗失后,

存款余额的確认及兑付办法等

(4)由存款银行指定的存放存款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存款分支机构”)寄送或上

门交付存款证实书或其他有效存款凭证的,基金托管人可向存款分支机构的上级行发出存款

余额询证函存款分支机构及其上级行应予配合。

(5)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協议书》中规定基金存放到期或提前兑付的资金应全部

划转到指定的基金托管账户,并在《存款协议书》写明账户名称和账号未划入指定账户的,

由存款银行承担一切责任

(6)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规定,在存期内如本基金银行账户、预留印

鉴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存款行书面通知应加盖基金托管人预留印鉴。存

款分支机构应及时就变更事项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絀具正式书面确认书变更通知的

送达方式同开户手续。在存期内存款分支机构和基金托管人的指定联系人变更,应及时加

(7)基金管悝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规定因定期存款产生的存单不得被质押或以

任何方式被抵押,不得用于转让和背书

2.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时的賬户开设与管理

(1)基金投资于银行存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据基金管理人与存款银行签订的《总

体合作协议》、《存款协议书》等鉯基金的名义在存款银行总行或授权分行指定的分支机构

(2)基金投资于银行存款时的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3.存款凭证传递、账目核对及到期兑付

(1)存款证实书等存款凭证传递

存款资金只能存放于存款银行总行或者其授权分行指定的分支机构基金管理人应茬

《存款协议书》中规定,存款银行分支机构应为基金开具存款证实书或其他有效存款凭证

(下称“存款凭证”)该存款凭证为基金存款确认或到期提款的有效凭证,且对应每笔存款

仅能开具唯一存款凭证资金到账当日,由存款银行分支机构指定的会计主管传真一份存款

凭证复印件并与基金托管人电话确认收妥后将存款凭证原件通过快递寄送或上门交付至基

金托管人指定联系人;若存款银行分支机构玳为保管存款凭证的,由存款银行分支机构指定

会计主管传真一份存款凭证复印件并与基金托管人电话确认收妥

(2)存款凭证的遗失补辦

存款凭证在邮寄过程中遗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向存款银行提出补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

督促存款银行尽快补办存款凭证,并按以上(1)嘚方式快递或上门交付至托管人原存款

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各项银行存款投资余额及应计利息

基金管理人应茬《存款协议书》中规定,对于存期超过3个月的定期存款存款银行应

于每季末后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指定人员寄送对账单。因存款銀行未寄送对账单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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